Safety in welding and cutting
GB 9448—1999 代替 GB 9448—1988
1999-09-03批准 2000-05-01实施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美国标准ANSI /AWSZ49.l 《焊接与切割安全》对GB 9448—
1988《焊接与切割安全》进行修订的,在技术要素上与之等效;在具体技术
内容方面有如下变动:
——本标准以我国标准作为引用依据。由于标准体系的不同,在引用相
关标准技术内容的部分,做了不同程度上的调整,文字叙述上亦有相应的改
动;
——ANSI /AWSZ49.1《焊接与切割安全》中个别内容重复、难以操作的
部分结合我国的实际国情均做了适当删改;
——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保留了ANSI /AWSZ49.1《焊接与切割安全》
中没有、但在原标准中存在、而且证明确实有效合理的技术内容;
——本标准主要适用于一般的焊接、切割操作,故删除了原标准中与操
作基本无关的内容及特殊的安全要求,如:登高作业、汇流排系统中的设计、安装细节等;
——根据技术内容的编排需要,本标准增加了附录部分。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GB9448—1988。
本标准的附录A 、附录B 和附录C 均为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机械工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焊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负责起草单位:哈尔滨焊接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朴东光、张伶。
第一分篇 通用规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实施焊接、切割操作过程中避免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所
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本标准为安全地实施焊接、切割操作提供了依据。
3 总则
3.1 设备及操作
3.1.1 设备条件
所有运行使用中的焊接、切割设备必须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存在安全隐患
(如:安全性或可靠性不足)时,必须停止使用并由维修人员修理。— —
3.1.2 操作
所有的焊接与切割设备必须按制造厂提供的操作说明书或规程使用,并
且还必须符合本标准要求。
3.2 责任
管理者、监督者和操作者对焊接及切割的安全实施负有各自的责任。
3.2.1 管理者
管理者必须对实施焊接及切割操作的人员及监督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
训。培训内容包括:设备的安全操作、工艺的安全执行及应急措施等。
管理者有责任将焊接、切割可能引起的危害及后果以适当的方式(如:
安全培训教育、口头或书面说明、警告标识等)通告给实施操作的人员。
管理者必须标明允许进行焊接、切割的区域,并建立必要的安全措施。
管理者必须明确在每个区域内单独的焊接及切割操作规则。并确保每个
有关人员对所涉及的危害有清醒的认识并且了解相应的预防措施。
管理者必须保证只使用经过认可并检查合格的设备(诸如焊割机具、调
节器、调压阀、焊机、焊钳及人员防护装臵)。
3.2.2 现场管理及安全监督人员
焊接或切割现场应设臵现场管理和安全监督人员。这些监督人员必须对
设备的安全管理及工艺的安全执行负责。在实施监督职责的同时,他们还可
担负其他职责,如:现场管理、技术指导、操作协作等。
监督者必须保证:
——各类防护用品得到合理使用;
——在现场适当地配臵防火及灭火设备;
——指派火灾警戒人员;
——所要求的热作业规程得到遵循。
在不需要火灾警戒人员的场合,监督者必须要在热工作业完成后做最终
检查并组织消灭可能存在的火灾隐患。
3.2.3 操作者
操作者必须具备对特种作业人员所要求的基本条件,并懂得将要实施操
作时可能产生的危害以及适用于控制危害条件的程序。操作者必须安全地使
用设备,使之不会对生命及财产构成危害。
操作者只有在规定的安全条件得到满足;并得到现场管理及监督者准许
的前提下,才可实施焊接或切割操作。在获得准许的条件没有变化时,操作
者可以连续地实施焊接或切割。
4 人员及工作区域的防护
4.1 工作区域的防护
4.1.1 设备
焊接设备、焊机、切割机具、钢瓶、电缆及其他器具必须放臵稳妥并保
持良好的秩序,使之不会对附近的作业或过往人员构成妨碍。
4.1.2 警告标志
焊接和切割区域必须予以明确标明,并且应有必要的警告标志。
4.1.3 防护屏板
为了防止作业人员或邻近区域的其他人员受到焊接及切割电弧的辐射及
飞溅伤害,应用不可燃或耐火屏板(或屏罩)加以隔离保护。
4.1.4 焊接隔间
在准许操作的地方、焊接场所,必要时可用不可燃屏板或屏罩隔开形成
焊接隔间。
4.2 人身防护
在依据GB /T 11651选择防护用品的同时,还应做如下考虑:
4.2.1 眼睛及面部防护
作业人员在观察电弧时,必须使用带有滤光镜的头罩或手持面罩,或佩
戴安全镜、护目镜或其他合适的眼镜。辅助人员亦应配戴类似的眼保护装臵。
面罩及护目镜必须符合GB /T 3609.1的要求。
对于大面积观察(诸如培训、展示、演示及一些自动焊操作),可以使
用一个大面积的滤光窗、幕而不必使用单个的面罩、手提罩或护目镜。窗或
幕材料必须对观察者提供安全的保护效果、使其免受弧光、碎渣飞溅的伤害。
镜片遮光号可参照表1选择。
表1 护目镜遮光号的选择指南
4.2.2 身体保护
4.2.2.1 防护服
防护服应根据具体的焊接和切割操作特点选择。防护服必须符合GB15701的要求,并可以提供足够的保护面积。
4.2.2.2 手套
所有焊工和切割工必须佩戴耐火的防护手套,相关标准参见附录C (提示的附录)。
4.2.2.3 围裙
当身体前部需要对火花和辐射做附加保护时,必须使用经久耐火的皮制或其他材质的围裙。
4.2.2.4 护腿
需要对腿做附加保护时,必须使用耐火的护腿或其他等效的用具。
4.2.2.5 披肩、斗篷及套袖
在进行仰焊、切割或其他操作过程中,必要时必须佩戴皮制或其他耐火材质的套袖或披肩罩,也可在头罩下佩带耐火质地的斗篷以防头部灼伤。
4.2.2.6 其他防护服
当噪声无法控制在GBJ87规定的允许声级范围内时,必须采用保护装臵(诸如耳套、耳塞或用其他适当的方式保护)。
4.3 呼吸保护设备
利用通风手段无法将作业区域内的空气污染降至允许限值或这类控制手段无法实施时,必须使用呼吸保护装臵,如:长管面具、防毒面具等(相关标准参见附录C )。
5 通风
5.1 充分通风
为了保证作业人员在无害的呼吸氛围内工作,所有焊接、切割、钎焊及有关的操作必须要在足够的通风条件下(包括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进行。
5.2 防止烟气流
必须采取措施避免作业人员直接呼吸到焊接操作所产生的烟气流。
5.3 通风的实施
为了确保车间空气中焊接烟尘的污染程度低于GB 16194的规定值,可根据需要采用各种通风手段(如:自然通风、机械通风等)。
6 消防措施
6.1 防火职责
必须明确焊接操作人员、监督人员及管理人员的防火职责,并建立切实可行的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6.2 指定的操作区域
焊接及切割应在为减少火灾隐患而设计、建造(或特殊指定)的区域内进行。因特殊原因需要在非指定的区域内进行焊接或切割操作时,必须经检查、核准。
6.3 放有易燃物区域的热作业条件
焊接或切割作业只能在无火灾隐患的条件下实施。
6.3.1 转移工件
有条件时,首先要将工件移至指定的安全区进行焊接。
6.3.2 转移火源
工件不可移时,应将火灾隐患周围所有可移动物移至安全位臵。
6.3.3 工件及火源无法转移
工件及火源无法转移时,要采取措施限制火源以免发生火灾,如:
a )易燃地板要清扫干净,并以撒水、铺盖湿沙、金属薄板或类似物品的方法加以保护。
b )地板上的所有开口或裂缝应覆盖或封好,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以防地板下面的易燃物与可能由开口处落下的火花接触。对墙壁上的裂缝或开口、敝开或损坏的门、窗亦要采取类似的措施。
6.4 灭火
6.4.1 灭火器及喷水器
在进行焊接及切割操作的地方必须配臵足够的灭火设备。其配臵取决于现场易燃物品的性质和数量,可以是水池、沙箱、水龙带、消防栓或手提灭火器。在有喷水器的地方,在焊接或切割过程中,喷水器必须处于可使用状态。如果焊接地点距自动喷水头很近,可根据需要用不可燃的薄材或潮湿的棉布将喷头临时遮
蔽。而且这种临时遮蔽要便于迅速拆除。
6.4.2 火灾警戒人员的设臵
在下列焊接或切割的作业点及可能引发火灾的地点,应设臵火灾警戒人员:
a )靠近易燃物之处 建筑结构或材料中的易燃物距作业点10m 以内。 b )开口 在墙壁或地板有开口的10m 半径范围内(包括墙壁或地板内的隐蔽空间)放有外露的易燃物。
c )金属墙壁 靠近金属间壁、墙壁、天花板、屋顶等处另一侧易受传热或辐射而引燃的易燃物。
d )船上作业 在油箱、甲板、顶架和舱壁进行船上作业时,焊接时透过的火花、热传导可能导致隔壁舱室起火。
6.4.3 火灾警戒职责
火灾警戒人员必须经必要的消防训练,并熟知消防紧急处理程序。
火灾警戒人员的职责是监视作业区域内的火灾情况;在焊接或切割完成后检查并消灭可能存在的残火。
火灾警戒人员可以同时承担其他职责,但不得对其火灾警戒任务有干扰。
6.5 装有易燃物容器的焊接或切割
当焊接或切割装有易燃物的容器时,必须采取特殊的安全措施并经严格检查批准方可作业,否则严禁开始工作。
7 封闭空间内的安全要求
在封闭空间内作业时要求采取特殊的措施。
注:封闭空间是指一种相对狭窄或受限制的空间,诸如箱体、锅炉、容器、舱室等等。“封闭”意味着由于结构、尺寸、形状而导致恶劣的通风条件。
7.1 封闭空间内的通风
除了正常的通风要求之外,封闭空间内的通风还要求防止可燃混合气的聚集及大气中富氧。
7.1.1 人员的进入
封闭空间内在未进行良好的通风之前禁止人员进入。如要进入,必须佩戴合适的供气呼吸设备并由戴有类似设备的他人监护。
必要时在进入之前,对封闭空间要进行毒气、可燃气、有害气、氧量等的测试,确认无害后方可进入。
7.1.2 邻近的人员
封闭空间内适宜的通风不仅必须确保焊工或切割工自身的安全,还要确保区域内所有人员的安全。
7.1.3 使用的空气
通风所使用的空气,其数量和质量必须保证封闭空间内的有害物质污染浓度低于规定值。
供给呼吸器或呼吸设备的压缩空气必须满足正常的呼吸要求。
呼吸器的压缩空气管必须是专用管线,不得与其他管路相连接。
除了空气之外,氧气、其他气体或混合气不得用于通风。
在对生命和健康有直接危害的区域内实施焊接、切割或相关工艺作业时.必须采用强制通风、供气呼吸设备或其他合适的方式。
7.2 使用设备的安臵
7.2.1 气瓶及焊接电源
在封闭空间内实施焊接及切割时,气瓶及焊接电源必须放臵在封闭空间的外面。
7.2.2 通风管
用于焊接、切割或相关工艺局部抽气通风的管道必须由不可燃材料制成。这些管道必须根据需要进行定期检查以保证其功能稳定,其内表面不得有可燃残留物。
7.3 相邻区域
在封闭空间邻近处实施焊接或切割而使得封闭空间内存在危险时,必须使人们知道封闭空间内的危险后果,在缺乏必要的保护措施条件下严禁进入这样的封闭空间。
7.4 紧急信号
当作业人员从人孔或其他开口处进入封闭空间时,必须具备向外部人员提供救援信号的手段。
7.5 封闭空间的监护人员
在封闭空间内作业时,如存在着严重危害生命安全的气体,封闭空间外
面必须设臵监护人员。
监护人员必须具有在紧急状态下迅速救出或保护里面作业人员的救护措施;具备实施救援行动的能力。他们必须随时监护里面作业人员的状态并与他们保持联络,备好救护设备。
8 公共展览及演示
在公共场所进行焊接、切割操作的展览、演示时,除了保障操作者的人身安全之外,还必须保证观众免受弧光、火花、电击、辐射等伤害。 9 警告标志
在焊接及切割作业所产生的烟尘、气体、弧光、火花、电击、热、辐射及噪声可能导致危害的地方,应通过使用适当的警告标志使人们对这些危害有清楚的了解。
第二分篇 专用规则
10 氧燃气焊接及切割安全
10.1 一般要求
10.1.1 与乙炔相接触的部件
所有与乙炔相接触的部件(包括:仪表、管路、附件等)不得由铜、银以及铜(或银)含量超过70%的合金制成。
10.1.2 氧气与可燃物的隔离
氧气瓶、气瓶阀、接头、减压器、软管及设备必须与油、润滑脂及其他可燃物或爆炸物相隔离。严禁用沾有油污的手、或带有油迹的手套去触碰氧气瓶或氧气设备。
10.1.3 密封性试验
检验气路连接处密封性时,严禁使用明火。
10.1.4 氧气的禁止使用
严禁用氧气代替压缩空气使用。氧气严禁用于气动工具、油预热炉、启动内燃机。吹通管路、衣服及工件的除尘,为通风而加压或类似的应用。氧气喷流严禁喷至带油的表面、带油脂的衣服或进入燃油或其他贮罐内。 10.1.5 氧气设备
用于氧气的气瓶、设备、管线或仪器严禁用于其他气体。
10.1.6 气体混合的附件
未经许可,禁止装设可能使空气或氧气与可燃气体在燃烧前(不包括燃烧室或焊炬内)相混合的装臵或附件。
10.2 焊炬及割炬
只有符合有关标准(如:JB /T 5101、JB /T 6968、JB /T 6969、JB /T 6970和JB /T 7947等)的焊炬和割炬才允许使用。
使用焊炬、割炬时,必须遵守制造商关于焊、割炬点火、调节及熄火的程序规定。点火之前,操作者应检查焊、割炬的气路是否通畅、射吸能力、气密性等等。
点火时应使用摩擦打火机、固定的点火器或其他适宜的火种。焊割炬不得指向人员或可燃物。
10.3 软管及软管接头
用于焊接与切割输送气体的软管,如氧气软管和乙炔软管,其结构、尺寸、工作压力、机械性能、颜色必须符合GB /T 2550、GB /T 2551的要求。软管接头则必须满足GB /T 5107的要求。
禁止使用泄漏、烧坏、磨损、老化或有其他缺陷的软管。
10.4 减压器
只有经过检验合格的减压器才允许使用。减压器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JB 7496的有关规定。减压器只能用于设计规定的气体及压力。
减压器的连接螺纹及接头必须保证减压器安在气瓶阀或软管上之后连接良好、无任何泄漏。
减压器在气瓶上应安装合理、牢固。采用螺纹连接时,应拧足五个螺扣以上;采用专门的夹具压紧时,装卡应平整牢固。
从气瓶上拆卸减压器之前,必须将气瓶阀关闭并将减压器内的剩余气体释放干净。
同时使用两种气体进行焊接或切割时,不同气瓶减压器的出口端都应装上各自的单向阀,以防止气流相互倒灌。
当减压器需要修理时,维修工作必须由经劳动、计量部门考核认可的专业人员完成。
10.5 气瓶
所有用于焊接与切割的气瓶都必须按有关标准及规程[参见附录A (提示的附录)]制造、管理、维护并使用。
使用中的气瓶必须进行定期检查,使用期满或送检未合格的气瓶禁止继续使用。
10.5.1 气瓶的充气
气瓶的充气必须按规定程序由专业部门承担,其他人不得向气瓶内充气。除气体供应者以外,其他人不得在一个气瓶内混合气体或从一个气瓶向另一个气瓶倒气。
10.5.2 气瓶的标志
为了便于识别气瓶内的气体成分,气瓶必须按GB7144规定做明显标志。其标识必须清晰、不易去除。标识模糊不清的气瓶禁止使用。
10.5.3 气瓶的储存
气瓶必须储存在不会遭受物理损坏或使气瓶内储存物的温度超过40℃的地方。
气瓶必须储放在远离电梯、楼梯或过道,不会被经过或倾倒的物体碰翻或损坏的指定地点。在储存时,气瓶必须稳固以免翻倒。
气瓶在储存时必须与可燃物、易燃液体隔离,并且远离容易引燃的材料(诸如木材、纸张、包装材料、油脂等)至少6m 以上,或用至少1.6m 高的不可燃隔板隔离。
10.5.4 气瓶在现场的安放、搬运及使用
气瓶在使用时必须稳固竖立或装在专用车(架)或固定装臵上。
气瓶不得臵于受阳光暴晒、热源辐射及可能受到电击的地方。气瓶必须距离实际焊接或切割作业点足够远(一般为5m 以上),以免接触火花、热渣或火焰,否则必须提供耐火屏障。
气瓶不得臵于可能使其本身成为电路一部分的区域。避免与电动机车轨道、无轨电车电线等接触。气瓶必须远离散热器、管路系统、电路排线等,及可能供接地(如电焊机)的物体。禁止用电极敲击气瓶,在气瓶上引弧。
搬运气瓶时,应注意:
——关紧气瓶阀,而且不得提拉气瓶上的阀门保护帽;
——用吊车、起重机运送气瓶时,应使用吊架或合适的台架,不得使用吊钩、钢索或电磁吸盘。
——避免可能损伤瓶体、瓶阀或安全装臵的剧烈碰撞。
气瓶不得作为滚动支架或支撑重物的托架。
气瓶应配臵手轮或专用搬手启闭瓶阀。气瓶在使用后不得放空,必须留有不小于98-196kPa 表压的余气。
当气瓶冻住时,不得在阀门或阀门保护帽下面用撬杠撬动气瓶松动。应使用40℃以下的温水解冻。
10.5.5 气瓶的开启
10.5.5.1 气瓶阀的清理
将减压器接到气瓶阀门之前,阀门出口处首先必须用无油污的清洁布擦拭干净,然后快速打开阀门并立即关闭以便清除阀门上的灰尘或可能进入减压器的脏物。
清理阀门时操作者应站在排出口的侧面,不得站在其前面。不得在其他焊接作业点、存在着火花、火焰(或可能引燃)的地点附近清理气瓶阀。 10.5.5.2 开启氧气瓶的特殊程序
减压器安在氧气瓶上之后,必须进行以下操作:
a )首先调节螺杆并打开顺流管路,排放减压器的气体。
b )其次,调节螺杆并缓慢打开气瓶阀,以便在打开阀门前使减压器气瓶压力表的指针始终慢慢地向上移动。打开气瓶阀时,应站在瓶阀气体排出方向的侧面而不要站在其前面。
c )当压力表指针达到最高值后,阀门必须完全打开以防气体沿阀杆泄漏。 10.5.5.3 乙炔气瓶的开启
开启乙炔气瓶的瓶阀时应缓慢,严禁开至超过11/2圈,一般只开至3/4圈以内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迅速关闭气瓶。
10.5.5.4 使用的工具
配有手轮的气瓶阀门不得用榔头或扳手开启。
未配有手轮的气瓶,使用过程中必须在阀柄上备有把手、手柄或专用扳
手,以便在紧急情况下可以迅速关闭气路。在多个气瓶组装使用时,至少要备有一把这样的扳手以备急用。
10.5.6 其他
气瓶在使用时,其上端禁止放臵物品,以免损坏安全装臵或妨碍阀门的迅速关闭。使用结束后,气瓶阀必须关紧。
10.5.7 气瓶的故障处理
10.5.7.1 泄漏
如果发现燃气气瓶的瓶阀周围有泄漏,应关闭气瓶阀拧紧密封螺帽。
当气瓶泄漏无法阻止时,应将燃气瓶移至室外,远离所有起火源,并做相应的警告通知。缓缓打开气瓶阀,逐渐释放内存的气体。
有缺陷的气瓶或瓶阀应做适宜标识,并送专业部门修理,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重新使用。
10.5.7.2 火灾
气瓶泄漏导致的起火可通过关闭瓶阀,采用水、湿布、灭火器等手段予以熄灭。
在气瓶起火无法通过上述手段熄灭的情况下,必须将该区域做疏散,并用大量水流浇湿气瓶,使其保持冷却。
10.6 汇流排的安装与操作
在气体用量集中的场合可以采用汇流排供气。汇流排的设计、安装必须符合有关标准规程的要求。汇流排系统必须合理地设臵回火保险器、气阀、逆止阀、减压器、滤清器、事故排放管等。安装在汇流排系统的这些部件均应经过单件或组合件的检验认可,并证明符合汇流排系统的安全要求。
气瓶汇流排的安装必须在对其结构和使用熟悉的人员监督下进行。
乙炔气瓶和液化气气瓶必须在直立位臵上汇流。与汇流排连接并供气的气瓶,其瓶内的压力应基本相等。
11 电弧焊接及切割安全
11.1 一般要求
11.1.1 弧焊设备
根据工作情况选择弧焊设备时,必须要考虑到焊接的各方面安全因素。
进行电弧焊接与切割时所使用的设备必须符合相应的焊接设备标准规定,参见附录B (提示的附录),还必须满足GB15579的安全要求。
11.1.2 操作者
被指定操作弧焊与切割设备的人员必须在这些设备的维护及操作方面经适宜的培训及考核,其工作能力应得到必要的认可。
11.1.3 操作程序
每台(套)弧焊设备的操作程序应完备。
11.2 弧焊设备的安装
弧焊设备的安装必须在符合GB /T4064规定的基础上,满足下列要求。
11.2.1 设备的工作环境与其技术说明书规定相符,安放在通风、干燥、无碰撞或无剧烈震动、无高温、无易燃品存在的地方。
11.2.2 在特殊环境条件下(如:室外的雨雪中;温度、湿度、气压超出正常范围或具有腐蚀、爆炸危险的环境),必须对设备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以保证其正常的工作性能。
11.2.3 当特殊工艺需要高于规定的空载电压值时,必须对设备提供相应的绝缘方法(如:采用空载自动断电保护装臵)或其他措施。
11.2.4 弧焊设备外露的带电部分必须设臵完好的保护,以防人员或金属物体(如:货车、起重机吊钩等)与之相接触。
11.3 接地
焊机必须以正确的方法接地(或接零)。接地(或接零)装臵必须连接良好,永久性的接地(或接零)应做定期检查。
禁止使用氧气、乙炔等易燃易爆气体管道作为接地装臵。
在有接地(或接零)装臵的焊件上进行弧焊操作,或焊接与大地密切连接的焊件(如:管道、房屋的金属支架等)时,应特别注意避免焊机和工件的双重接地。
11.4 焊接回路
11.4.1 构成焊接回路的焊接电缆必须适合于焊接的实际操作条件。
11.4.2 构成焊接回路的电缆外皮必须完整、绝缘良好(绝缘电阻大于1M Ω)。用于高频、高压振荡器设备的电缆,必须具有相应的绝缘性能。
11.4.3 焊机的电缆应使用整根导线,尽量不带连接接头。需要接长导线时,接头处要连接牢固、绝缘良好。
11.4.4 构成焊接回路的电缆禁止搭在气瓶等易燃品上,禁止与油脂等易燃物质接触。在经过通道、马路时,必须采取保护措施(如:使用保护套)。 11.4.5 能导电的物体(如:管道、轨道、金属支架、暖气设备等)不得用做焊接回路的永久部分。但在建造、延长或维修时可以考虑作为临时使用,其前提是必须经检查确认所有接头处的电气连接良好,任何部位不会出现火花或过热。此外,必须采取特殊措施以防事故的发生。锁链、钢丝绳、起重机、卷扬机或升降机不得用来传输焊接电流。
11.5 操作
11.5.1 安全操作规程
指定操作或维修弧焊设备的作业人员必须了解、掌握并遵守有关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及作业标准。此外,还必须熟知本标准的有关安全要求(诸如:人员防护、通风、防火等内容)。
11.5.2 连线的检查
完成焊机的接线之后,在开始操作设备之前必须检查一下每个安装的接头以确认其连接良好。其内容包括:
——线路连接正确合理,接地必须符合规定要求;
——磁性工件夹爪在其接触面上不得有附着的金属颗粒及飞溅物;
——盘卷的焊接电缆在使用之前应展开以免过热及绝缘损坏;
——需要交替使用不同长度电缆时应配备绝缘接头,以确保不需要时无用的长度可被断开。
11.5.3 泄漏
不得有影响焊工安全的任何冷却水、保护气或机油的泄漏。
11.5.4 工作中止
当焊接工作中止时(如:工间休息),必须关闭设备或焊机的输出端或者切断电源。
11.5.5 移动焊机
需要移动焊机时,必须首先切断其输入端的电源。
11.5.6 不使用的设备
金属焊条和碳极在不用时必须从焊钳上取下以消除人员或导电物体的触电危险。焊钳在不使用时必须臵于与人员、导电体、易燃物体或压缩空气瓶接触不到的地方。半自动焊机的焊枪在不使用时亦必须妥善放臵以免使枪体开关意外启动。
11.5.7 电击
在有电气危险的条件下进行电弧焊接或切割时,操作人员必须注意遵守下述原则:
11.5.7.1 带电金属部件
禁止焊条或焊钳上带电金属部件与身体相接触。
11.5.7.2 绝缘
焊工必须用干燥的绝缘材料保护自己免除与工件或地面可能产生的电接触。在坐位或俯位工作时,必须采用绝缘方法防止与导电体的大面积接触。 11.5.7.3 手套
要求使用状态良好的、足够干燥的手套。
11.5.7.4 焊钳和焊枪
焊钳必须具备良好的绝缘性能和隔热性能,并且维修正常。
如果枪体漏水或渗水会严重威胁焊工安全时,禁止使用水冷式焊枪。
11.5.7.5 水浸
焊钳不得在水中浸透冷却。
11.5.7.6 更换电极
更换电极或喷嘴时,必须关闭焊机的输出端。
11.5.7.7 其他禁止的行为
焊工不得将焊接电缆缠绕在身上。
11.6 维护
所有的弧焊设备必须随时维护,保持在安全的工作状态。当设备存在缺陷或安全危害时必须中止使用,直到其安全性得到保证为止。修理必须由认可的人员进行。
11.6.1 焊接设备
焊接设备必须保持良好的机械及电气状态。整流器必须保持清洁。
11.6.1.1 检查
为了避免可能影响通风、绝缘的灰尘和纤维物积聚,对焊机应经常检查、清理。电气绕组的通风口也要做类似的检查和清理。发电机的燃料系统应进行检查,防止可能引起生锈的漏水和积水。旋转和活动部件应保持适当的维护和润滑。 11.6.1.2 露天设备
为了防止恶劣气候的影响,露天使用的焊接设备应予以保护。保护罩不得妨碍其散热通风。
11.6.1.3 修改
当需要对设备做修改时,应确保设备的修改或补充不会因设备电气或机械额定值的变化而降低其安全性能。
11.6.2 潮湿的焊接设备
已经受潮的焊接设备在使用前必须彻底干燥并经适当试验。设备不使用时应贮存在清洁干燥的地方。
11.6.3 焊接电缆
焊接电缆必须经常进行检查。损坏的电缆必须及时更换或修复。更换或修复后的电缆必须具备合适的强度、绝缘性能、导电性能和密封性能。电缆的长度可根据实际需要连接,其连接方法必须具备合适的绝缘性能。
11.6.4 压缩气体
在弧焊作业中,用于保护的压缩气体应参照第10章的相应条款管理和使用。
焊接与切割安全
焊
接与切割安全 第一分篇 通用规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实施焊接、切割操作过程中避免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所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本标准为安全地实施焊接、切割操作提供了依据。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J 87—1985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GB/T 2550—1992 焊接及切割用橡胶软管 氧气橡胶软管 GB/T 2551—1992 焊接及切割用橡胶软管 乙炔橡胶软管 GB/T 3609.1—1994 焊接眼、面防护具
GB/T 4064—1983 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
GB/T 5107—1985 焊接和切割用软管接头
GB 7144—1985 气瓶颜色标记
GB/T 11651—1989 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
GB 15578—1995 电阻焊机的安全要求
GB 15579—1995 弧焊设备安全要求 第一部分:焊接电源 GB 15701—1995焊接防护服
GB 16194—1996 车间空气中电焊烟尘卫生标准
JB/T 5101一1991 气割机用割炬
JB/T 6968—1993 便携式微型焊炬
JB/T 6969—1993 射吸式焊炬
JB/T 6970—1993 射吸式割炬
JB 7496—1994 焊接、切割及类似工艺用气瓶减压器安全规范 JB/T 7947—1995 等压式焊炬、割炬
3 总则
3.1 设备及操作
3.1.1 设备条件
所有运行使用中的焊接、切割设备必须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存在安全隐患(如:安全性或可靠性不足)时,必须停止使用并由维修人员修理。
3.1.2 操作
所有的焊接与切割设备必须按制造厂提供的操作说明书或规程使用,并且还必须符
合本标准要求。
3.2 责任
管理者、监督者和操作者对焊接及切割的安全实施负有各自的责任。
3.2.1 管理者
管理者必须对实施焊接及切割操作的人员及监督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设备的安全操作、工艺的安全执行及应急措施等。
管理者有责任将焊接、切割可能引起的危害及后果以适当的方式(如:安全培训教育、口头或书面说明、警告标识等)通告给实施操作的人员。
管理者必须标明允许进行焊接、切割的区域,并建立必要的安全措施。
管理者必须明确在每个区域内单独的焊接及切割操作规则。并确保每个有关人员对所涉及的危害有清醒的认识并且了解相应的预防措施。
管理者必须保证只使用经过认可并检查合格的设备(诸如焊割机具、调节器、调压阀、焊机、焊钳及人员防护装置)。
3.2.2 现场管理及安全监督人员
焊接或切割现场应设置现场管理和安全监督人员。这些监督人员必须对设备的安全管理及工艺的安全执行负责。在实施监督职责的同时,他们还可担负其他职责,如:现场管理、技术指导、操作协作等。
监督者必须保证:
——各类防护用品得到合理使用;
——在现场适当地配置防火及灭火设备;
——指派火灾警戒人员;
——所要求的热作业规程得到遵循。
在不需要火灾警戒人员的场合,监督者必须要在热工作业完成后做最终检查并组织消灭可能存在的火灾隐患。
3.2.3 操作者
操作者必须具备对特种作业人员所要求的基本条件,并懂得将要实施操作时可能产生的危害以及适用于控制危害条件的程序。操作者必须安全地使用设备,使之不会对生命及财产构成危害。
操作者只有在规定的安全条件得到满足;并得到现场管理及监督者准许的前提下,才可实施焊接或切割操作。在获得准许的条件没有变化时,操作者可以连续地实施焊接或切割。
4 人员及工作区域的防护
4.1 工作区域的防护
4.1.1 设备
焊接设备、焊机、切割机具、钢瓶、电缆及其他器具必须放置稳妥并保持良好的秩序,使之不会对附近的作业或过往人员构成妨碍。
4.1.2 警告标志
焊接和切割区域必须予以明确标明,并且应有必要的警告标志。
4.1.3 防护屏板
为了防止作业人员或邻近区域的其他人员受到焊接及切割电弧的辐射及飞溅伤害,应用不可燃或耐火屏板(或屏罩)加以隔离保护。
4.1.4 焊接隔间
在准许操作的地方、焊接场所,必要时可用不可燃屏板或屏罩隔开形成焊接隔间。
4.2 人身防护
在依据GB/T 11651选择防护用品的同时,还应做如下考虑:
4.2.1 眼睛及面部防护
作业人员在观察电弧时,必须使用带有滤光镜的头罩或手持面罩,或佩戴安全镜、护目镜或其他合
适的眼镜。辅助人员亦应配戴类似的眼保护装置。
面罩及护目镜必须符合GB/T 3609.1的要求。
对于大面积观察(诸如培训、展示、演示及一些自动焊操作),可以使用一个大面积的滤光窗、幕而不
必使用单个的面罩、手提罩或护目镜。窗或幕材料必须对观察者提供安全的保护效果、使其免受弧光、碎
渣飞溅的伤害。
镜片遮光号可参照表1选择。
表1 护目镜遮光号的选择指南
焊接方法 焊条尺寸,mm 电弧电流,A 最低遮光号 推荐遮光号*)
手工电弧焊 <2.52.5~44~6.4>6.4 <6060~160160~250250~550 781011="" -101214="" 气体保护电弧焊及药芯焊丝电弧焊="" -="">6060~160160~250250~550><6060~160160~250250~500 7101010="" -111214="" 钨极气体保护电弧焊="" -="">6060~160160~250250~500><5050~100150~500 8810="">5050~100150~500>
空气碳弧切割 - <500500~1 000="" 1011="">500500~1>
等离子弧焊接 - <2020~100100~400400~800 681011="">2020~100100~400400~800>
等离子弧切割 * *) <300300~400400~800 8910="">300300~400400~800>
焊炬硬钎焊 - - - 3或4
爆炬软钎焊 - - - 2
碳弧焊 - - - 14
气焊 板厚,mm<33~13>13 - 4或55或66或8
气割 板厚,mm<2525~150>150 - 3或44或55或6
*) 根据经验,开始使用太暗的镜片难以看清焊接区,因而建议使用可看清焊接区域的适宜镜片,但遮光号不要低于下限值。在氧燃气焊接或切割时焊炬产生亮黄光的地方,希望使用滤光镜以吸收操作视野范围内的黄线或紫外线。**) 这些数值适用于实际电弧清晰可见的地方,经验表明,当电弧被工件所遮蔽时,可以使用轻度的滤光镜。
4.2.2身体保护
4.2.2.1 防护服
防护服应根据具体的焊接和切割操作特点选择。防护服必须符合GB 15701的要求,并可以提供足够的保护面积。
4.2.2.2 手套
所有焊工和切割工必须佩戴耐火的防护手套,相关标准参见附录C(提示的附录)。
4.2.2.3 围裙
当身体前部需要对火花和辐射做附加保护时,必须使用经久耐火的皮制或其他材质的围裙。
4.2.2.4 护腿
需要对腿做附加保护时,必须使用耐火的护腿或其他等效的用具。
4.2.2.5 披肩、斗篷及套袖
在进行仰焊、切割或其他操作过程中,必要时必须佩戴皮制或其他耐火材质的套袖或披肩罩,也可在头罩下佩带耐火质地的斗篷以防头部灼伤。
4.2.2.6其他防护服
当噪声无法控制在GBJ 87规定的允许声级范围内时,必须采用保护装置(诸如耳套、耳塞或用其他适当的方式保护)。
4.3呼吸保护设备
利用通风手段无法将作业区域内的空气污染降至允许限值或这类控制手段无法实施时,必须使用呼吸保护装置,如:长管面具、防毒面具等(相关标准参见附录C)。
5 通风
5.1 充分通风
为了保证作业人员在无害的呼吸氛围内工作,所有焊接、切割、钎焊及有关的操作必须要在足够的通风条件下(包括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进行。
5.2防止烟气流
必须采取措施避免作业人员直接呼吸到焊接操作所产生的烟气流。
5.3通风的实施
为了确保车间空气中焊接烟尘的污染程度低于GB 16194的规定值,可根据需要采用各种通风手段(如:自然通风、机械通风等)。
6 消防措施
6.1 防火职责
必须明确焊接操作人员、监督人员及管理人员的防火职责,并建立切实可行的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6.2指定的操作区域
焊接及切割应在为减少火灾隐患而设计、建造(或特殊指定)的区域内进行。因特殊原因需要在非指定的区域内进行焊接或切割操作时,必须经检查、核准。
6.3放有易燃物区域的热作业条件
焊接或切割作业只能在无火灾隐患的条件下实施。
6.3.1 转移工件
有条件时,首先要将工件移至指定的安全区进行焊接。
6.3.2 转移火源
工件不可移时,应将火灾隐患周围所有可移动物移至安全位置。
6.3.3 工件及火源无法转移
工件及火源无法转移时,要采取措施限制火源以免发生火灾,如:
a)易燃地板要清扫干净,并以撒水、铺盖湿沙、金属薄板或类似物品的方法加以保护。
b)地板上的所有开口或裂缝应覆盖或封好,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以防地板下面的易燃物与可能由开口处落下的火花接触。对墙壁上的裂缝或开口、敝开或损坏的门、窗亦要采取类似的措施。
6.4 灭火
6.4.1 灭火器及喷水器
在进行焊接及切割操作的地方必须配置足够的灭火设备。其配置取决于现场易燃物品的性质和数量,可以是水池、沙箱、水龙带、消防栓或手提灭火器。在有喷水器的地方,在焊接或切割过程中,喷水器必须处于可使用状态。如果焊接地点距自动喷水头很近,可根据需要用不可燃的薄材或潮湿的棉布将喷头临时遮蔽。而且这种临时遮蔽要便于迅速拆除。
6.4.2 火灾警戒人员的设置
在下列焊接或切割的作业点及可能引发火灾的地点,应设置火灾警戒人员: a)靠近易燃物之处 建筑结构或材料中的易燃物距作业点10m以内。
b)开口 在墙壁或地板有开口的10m半径范围内(包括墙壁或地板内的隐蔽空间)放有外露的易燃物。
c)金属墙壁 靠近金属间壁、墙壁、天花板、屋顶等处另一侧易受传热或辐射而引燃的易燃物。
d)船上作业 在油箱、甲板、顶架和舱壁进行船上作业时,焊接时透过的火花、热传导可能导致隔壁舱室起火。
6.4.3 火灾警戒职责
火灾警戒人员必须经必要的消防训练,并熟知消防紧急处理程序。
火灾警戒人员的职责是监视作业区域内的火灾情况;在焊接或切割完成后检查并消灭可能存在的残火。
火灾警戒人员可以同时承担其他职责,但不得对其火灾警戒任务有干扰。
6.5 装有易燃物容器的焊接或切割
当焊接或切割装有易燃物的容器时,必须采取特殊的安全措施并经严格检查批准方可作业,否则严禁开始工作。
7 封闭空间内的安全要求
在封闭空间内作业时要求采取特殊的措施。
注:封闭空间是指一种相对狭窄或受限制的空间,诸如箱体、锅炉、容器、舱室等等。“封闭”意味着由于结构、尺寸、形状而导致恶劣的通风条件。
7.1 封闭空间内的通风
除了正常的通风要求之外,封闭空间内的通风还要求防止可燃混合气的聚集及大气中富氧。
7.1.1 人员的进入
封闭空间内在未进行良好的通风之前禁止人员进入。如要进入,必须佩戴合适的供气呼吸设备并由戴有类似设备的他人监护。
必要时在进入之前,对封闭空间要进行毒气、可燃气、有害气、氧量等的测试,确认无害后方可进入。
7.1.2 邻近的人员
封闭空间内适宜的通风不仅必须确保焊工或切割工自身的安全,还要确保区域内所有人员的安全。
7.1.3 使用的空气
通风所使用的空气,其数量和质量必须保证封闭空间内的有害物质污染浓度低于规定值。
供给呼吸器或呼吸设备的压缩空气必须满足正常的呼吸要求。
呼吸器的压缩空气管必须是专用管线,不得与其他管路相连接。
除了空气之外,氧气、其他气体或混合气不得用于通风。
在对生命和健康有直接危害的区域内实施焊接、切割或相关工艺作业时,必须采用
在进行焊接及切割操作的地方必须配置足够的灭火设备。其配置取决于现场易燃物品的性质和数量,可以是水池、沙箱、水龙带、消防栓或手提灭火器。在有喷水器的地方,在焊接或切割过程中,喷水器必须处于可使用状态。如果焊接地点距自动喷水头很近,可根据需要用不可燃的薄材或潮湿的棉布将喷头临时遮蔽。而且这种临时遮蔽要便于迅速拆除。
6.4.2 火灾警戒人员的设置
在下列焊接或切割的作业点及可能引发火灾的地点,应设置火灾警戒人员: a)靠近易燃物之处 建筑结构或材料中的易燃物距作业点10m以内。
b)开口 在墙壁或地板有开口的10m半径范围内(包括墙壁或地板内的隐蔽空间)放有外露的易燃物。
c)金属墙壁 靠近金属间壁、墙壁、天花板、屋顶等处另一侧易受传热或辐射而引燃的易燃物。
d)船上作业 在油箱、甲板、顶架和舱壁进行船上作业时,焊接时透过的火花、热传导可能导致隔壁舱室起火。
6.4.3 火灾警戒职责
火灾警戒人员必须经必要的消防训练,并熟知消防紧急处理程序。
火灾警戒人员的职责是监视作业区域内的火灾情况;在焊接或切割完成后检查并消灭可能存在的残火。
火灾警戒人员可以同时承担其他职责,但不得对其火灾警戒任务有干扰。
6.5 装有易燃物容器的焊接或切割
当焊接或切割装有易燃物的容器时,必须采取特殊的安全措施并经严格检查批准方可作业,否则严禁开始工作。
7 封闭空间内的安全要求
在封闭空间内作业时要求采取特殊的措施。
注:封闭空间是指一种相对狭窄或受限制的空间,诸如箱体、锅炉、容器、舱室等等。“封闭”意味着由于结构、尺寸、形状而导致恶劣的通风条件。
7.1 封闭空间内的通风
除了正常的通风要求之外,封闭空间内的通风还要求防止可燃混合气的聚集及大气中富氧。
7.1.1 人员的进入
封闭空间内在未进行良好的通风之前禁止人员进入。如要进入,必须佩戴合适的供气呼吸设备并由戴有类似设备的他人监护。
必要时在进入之前,对封闭空间要进行毒气、可燃气、有害气、氧量等的测试,确认无害后方可进入。
7.1.2 邻近的人员
封闭空间内适宜的通风不仅必须确保焊工或切割工自身的安全,还要确保区域内所有人员的安全。
7.1.3 使用的空气
通风所使用的空气,其数量和质量必须保证封闭空间内的有害物质污染浓度低于规定值。
供给呼吸器或呼吸设备的压缩空气必须满足正常的呼吸要求。
呼吸器的压缩空气管必须是专用管线,不得与其他管路相连接。
除了空气之外,氧气、其他气体或混合气不得用于通风。
在对生命和健康有直接危害的区域内实施焊接、切割或相关工艺作业时,必须采用
强制通风、供气呼吸设备或其他合适的方式。
7.2 使用设备的安置
7.2.1 气瓶及焊接电源
在封闭空间内实施焊接及切割时,气瓶及焊接电源必须放置在封闭空间的外面。
7.2.2 通风管
用于焊接、切割或相关工艺局部抽气通风的管道必须由不可燃材料制成。这些管道必须根据需要进行定期检查以保证其功能稳定,其内表面不得有可燃残留物。
7.3 相邻区域
在封闭空间邻近处实施焊接或切割而使得封闭空间内存在危险时,必须使人们知道封闭空间内的危险后果,在缺乏必要的保护措施条件下严禁进入这样的封闭空间。
7.4 紧急信号
当作业人员从人孔或其他开口处进入封闭空间时,必须具备向外部人员提供救援信号的手段。
7.5 封闭空间的监护人员
在封闭空间内作业时,如存在着严重危害生命安全的气体,封闭空间外面必须设置监护人员。
监护人员必须具有在紧急状态下迅速救出或保护里面作业人员的救护措施;具备实施救援行动的能力。他们必须随时监护里面作业人员的状态并与他们保持联络,备好救护设备。
8 公共展览及演示
在公共场所进行焊接、切割操作的展览、演示时,除了保障操作者的人身安全之外,还必须保证观众免受弧光、火花、电击、辐射等伤害。
9 警告标志
在焊接及切割作业所产生的烟尘、气体、弧光、火花、电击、热、辐射及噪声可能导致危害的地方,应通过使用适当的警告标志使人们对这些危害有清楚的了解。
第二分篇 专用规则
10 氧燃气焊接及切割安全
10.1 一般要求
10.1.1 与乙炔相接触的部件
所有与乙炔相接触的部件(包括:仪表、管路、附件等)不得由铜、银以及铜(或银)含量超过70%的合金制成。
10.1.2 氧气与可燃物的隔离
氧气瓶、气瓶阀、接头、减压器、软管及设备必须与油、润滑脂及其他可燃物或爆炸物相隔离。严禁用沾有油污的手、或带有油迹的手套去触碰氧气瓶或氧气设备。 10.1.3 密封性试验
检验气路连接处密封性时,严禁使用明火。
10.1.4 氧气的禁止使用
严禁用氧气代替压缩空气使用。氧气严禁用于气动工具、油预热炉、启,动内燃机、吹通管路、衣服及工件的除尘,为通风而加压或类似的应用。氧气喷流严禁喷至带油的表面、带油脂的衣服或进入燃油或其他贮罐内。
10.1.5 氧气设备
用于氧气的气瓶、设备、管线或仪器严禁用于其他气体。
10.1.6 气体混合的附件
未经许可,禁止装设可能使空气或氧气与可燃气体在燃烧前(不包括燃烧室或焊炬内)相混合的装置或附件。
10.2焊炬及割炬
只有符合有关标准(如JB/T 5101、JB/T 6968、JB/T 6969、JB/T 6970和JB/T 7947等)的焊炬和割炬才允许使用。
使用焊炬、割炬时,必须遵守制造商关于焊、割炬点火、调节及熄火的程序规定。点火之前,操作者应检查焊、割炬的气路是否通畅、射吸能力、气密性等等。
点火时应使用摩擦打火机、固定的点火器或其他适宜的火种。焊割炬不得指向人员或可燃物。
10.3 软管及软管接头
用于焊接与切割输送气体的软管,如氧气软管和乙炔软管,其结构、尺寸、工作压力、机械性能、颜色必须符合GB/T 2550、GB/T 2551的要求。软管接头则必须满足GB/T 5107的要求。
禁止使用泄漏、烧坏、磨损、老化或有其他缺陷的软管。
10.4 减压器
只有经过检验合格的减压器才允许使用。减压器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JB 7496的有关规定。
减压器只能用于设计规定的气体及压力。
减压器的连接螺纹及接头必须保证减压器安在气瓶阀或软管上之后连接良好、无任何泄漏。
减压器在气瓶上应安装合理、牢固。采用螺纹连接时,应拧足五个螺扣以上;采用专门的夹具压紧时,装卡应平整牢固。
从气瓶上拆卸减压器之前,必须将气瓶阀关闭并将减压器内的剩余气体释放干净。 同时使用两种气体进行焊接或切割时,不同气瓶减压器的出口端都应装上各自的单向阀,以防止气流相互倒灌。
当减压器需要修理时,维修工作必须由经劳动、计量部门考核认可的专业人员完成。 10.5 气瓶
所有用于焊接与切割的气瓶都必须按有关标准及规程[参见附录A(提示的附录)]制造、管理、维护并使用。
使用中的气瓶必须进行定期检查,使用期满或送检未合格的气瓶禁止继续使用。 10.5.1 气瓶的充气
气瓶的充气必须按规定程序由专业部门承担,其他人不得向气瓶内充气。除气体供应者以外,其他人不得在一个气瓶内混合气体或从一个气瓶向另一个气瓶倒气。 10.5.2 气瓶的标志
为了便于识别气瓶内的气体成分,气瓶必须按GB 7144规定做明显标志。其标识必须清晰、不易去除。标识模糊不清的气瓶禁止使用。
10.5.3气瓶的储存
气瓶必须储存在不会遭受物理损坏或使气瓶内储存物的温度超过40℃的地方。 气瓶必须储放在远离电梯、楼梯或过道,不会被经过或倾倒的物体碰翻或损坏的指定地点。在储存时,气瓶必须稳固以免翻倒。
气瓶在储存时必须与可燃物、易燃液体隔离,并且远离容易引燃的材料(诸如木材、纸张、包装材料、油脂等)至少6m以上,或用至少1.6m高的不可燃隔板隔离。
10.5.4 气瓶在现场的安放、搬运及使用
气瓶在使用时必须稳固竖立或装在专用车(架)或固定装置上。
气瓶不得置于受阳光暴晒、热源辐射及可能受到电击的地方。气瓶必须距离实际焊接或切割作业点足够远(一般为5m以上),以免接触火花、热渣或火焰,否则必须提供耐火屏障。
气瓶不得置于可能使其本身成为电路一部分的区域。避免与电动机车轨道、无轨电车电线等接触。气瓶必须远离散热器、管路系统、电路排线等,及可能供接地(如电焊机)的物体。禁止用电极敲击气瓶,在气瓶上引弧。
搬运气瓶时,应注意:
——关紧气瓶阀,而且不得提拉气瓶上的阀门保护帽;
——用吊车、起重机运送气瓶时,应使用吊架或合适的台架,不得使用吊钩、钢索或电磁吸盘。
——避免可能损伤瓶体、瓶阀或安全装置的剧烈碰撞。
气瓶不得作为滚动支架或支撑重物的托架。
气瓶应配置手轮或专用搬手启闭瓶阀。气瓶在使用后不得放空,必须留有不小于98~196kPa表压的余气。
当气瓶冻住时,不得在阀门或阀门保护帽下面用撬杠撬动气瓶松动。应使用40℃以下的温水解冻。
10.5.5 气瓶的开启
10.5.5.1 气瓶阀的清理
将减压器接到气瓶阀门之前,阀门出口处首先必须用无油污的清洁布擦拭干净,然后快速打开阀门并立即关闭以便清除阀门上的灰尘或可能进入减压器的脏物。
清理阀门时操作者应站在排出口的侧面,不得站在其前面。不得在其他焊接作业点、存在着火花、火焰(或可能引燃)的地点附近清理气瓶阀。
10.5.5.2 开启氧气瓶的特殊程序
减压器安在氧气瓶上之后,必须进行以下操作:
a)首先调节螺杆并打开顺流管路,排放减压器的气体。
b)其次,调节螺杆并缓慢打开气瓶阀,以便在打开阀门前使减压器气瓶压力表的指针始终慢慢地向上移动。打开气瓶阀时,应站在瓶阀气体排出方向的侧面而不要站在其前面。 c)当压力表指针达到最高值后,阀门必须完全打开以防气体沿阀杆泄漏。 10.5.5.3 乙炔气瓶的开启
开启乙炔气瓶的瓶阀时应缓慢,严禁开至超过 圈,一般只开至3/4圈以内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迅速关闭气瓶。
10.5.5.4 使用的工具
配有手轮的气瓶阀门不得用榔头或扳手开启。
未配有手轮的气瓶,使用过程中必须在阀柄上备有把手、手柄或专用扳手,以便在紧急情况下可以迅速关闭气路。在多个气瓶组装使用时,至少要备有一把这样的扳手以备急用。
10.5.6 其他
气瓶在使用时,其上端禁止放置物品,以免损坏安全装置或妨碍阀门的迅速关闭。使用结束后,气瓶阀必须关紧。
10.5.7 气瓶的故障处理
10.5.7.1 泄漏
如果发现燃气气瓶的瓶阀周围有泄漏,应关闭气瓶阀拧紧密封螺帽。
当气瓶泄漏无法阻止时,应将燃气瓶移至室外,远离所有起火源,并做相应的警告通知。缓缓打开气瓶阀,逐渐释放内存的气体。
有缺陷的气瓶或瓶阀应做适宜标识,并送专业部门修理,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重新使用。
10.5.7.2 火灾
气瓶泄漏导致的起火可通过关闭瓶阀,采用水、湿布、灭火器等手段予以熄灭。 在气瓶起火无法通过上述手段熄灭的情况下,必须将该区域做疏散,并用大量水流浇湿气瓶,使其保持冷却。
10.6 汇流排的安装与操作
在气体用量集中的场合可以采用汇流排供气。汇流排的设计、安装必须符合有关标准规程的要求。汇流排系统必须合理地设置回火保险器、气阀、逆止阀、减压器、滤清器、事故排放管等。安装在汇流排系统的这些部件均应经过单件或组合件的检验认可,并证明符合汇流排系统的安全要求。
气瓶汇流排的安装必须在对其结构和使用熟悉的人员监督下进行。
乙炔气瓶和液化气气瓶必须在直立位置上汇流。与汇流排连接并供气的气瓶,其瓶内的压力应基本相等。
11 电弧焊接及切割安全
11.1 一般要求
11.1.1 弧焊设备
根据工作情况选择弧焊设备时,必须要考虑到焊接的各方面安全因素。进行电弧焊接与切割时所使用的设备必须符合相应的焊接设备标准规定,参见附录B(提示的附录),还必须满足GB 15579的安全要求。
11.1.2 操作者
被指定操作弧焊与切割设备的人员必须在这些设备的维护及操作方面经适宜的培训及考核,其工作能力应得到必要的认可。
11.1.3操作程序
每台(套)弧焊设备的操作程序应完备。
11.2 弧焊设备的安装
弧焊设备的安装必须在符合GB/T 4064规定的基础上,满足下列要求。
11.2.1 设备的工作环境与其技术说明书规定相符,安放在通风、干燥、无碰撞或无剧烈震动、无高温、无易燃品存在的地方。
11.2.2 在特殊环境条件下(如:室外的雨雪中;温度、湿度、气压超出正常范围或具有腐蚀、爆炸危险的环境),必须对设备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以保证其正常的工作性能。 11.2.3 当特殊工艺需要高于规定的空载电压值时,必须对设备提供相应的绝缘方法(如:采用空载自动断电保护装置)或其他措施。
11.2.4 弧焊设备外露的带电部分必须设置完好的保护,以防人员或金属物体(如:货车、起重机吊钩等)与之相接触。
11.3 接地
焊机必须以正确的方法接地(或接零)。接地(或接零)装置必须连接良好,永久性的接地(或接零)应做定期检查。
禁止使用氧气、乙炔等易燃易爆气体管道作为接地装置。
在有接地(或接零)装置的焊件上进行弧焊操作,或焊接与大地密切连接的焊件(如:管道、房屋的金属支架等)时,应特别注意避免焊机和工件的双重接地。
11.4 焊接回路
11.4.1 构成焊接回路的焊接电缆必须适合于焊接的实际操作条件,
11.4.2 构成焊接回路的电缆外皮必须完整、绝缘良好(绝缘电阻大于1 MΩ)。用于高频、高压振荡器设备的电缆,必须具有相应的绝缘性能。
11.4.3 焊机的电缆应使用整根导线,尽量不带连接接头。需要接长导线时,接头处要连接牢固、绝缘良好。
11.4.4 构成焊接回路的电缆禁止搭在气瓶等易燃品上,禁止与油脂等易燃物质接触。在经过通道、马路时,必须采取保护措施(如:使用保护套)。
11.4.5 能导电的物体(如:管道、轨道、金属支架、暖气设备等)不得用做焊接回路的永久部分。但在建造、延长或维修时可以考虑作为临时使用,其前提是必须经检查确认所有接头处的电气连接良好,任何部位不会出现火花或过热。此外,必须采取特殊措施以防事故的发生。锁链、钢丝绳、起重机、卷扬机或升降机不得用来传输焊接电流。
11.5 操作
11.5.1 安全操作规程
指定操作或维修弧焊设备的作业人员必须了解、掌握并遵守有关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及作业标准。此外,还必须熟知本标准的有关安全要求(诸如:人员防护、通风、防火等内容)。
11.5.2 连线的检查
完成焊机的接线之后,在开始操作设备之前必须检查一下每个安装的接头以确认其连接良好。其内容包括:
——线路连接正确合理,接地必须符合规定要求;
——磁性工件夹爪在其接触面上不得有附着的金属颗粒及飞溅物;
——盘卷的焊接电缆在使用之前应展开以免过热及绝缘损坏;
——需要交替使用不同长度屯缆时应配备绝缘接头,以确保不需要时无用的长度可被断开。
11.5.3 泄漏
不得有影响焊工安全的任何冷却水、保护气或机油的泄漏。
11.5.4 工作中止
当焊接工作中止时(如:工间休息),必须关闭设备或焊机的输出端或者切断电源。 11.5.5移动焊机
需要移动焊机时,必须首先切断其输入端的电源。
11.5.6 不使用的设备
金属焊条和碳极在不用时必须从焊钳上取下以消除人员或导电物体的触电危险。焊钳在不使用时必须置于与人员、导电体、易燃物体或压缩空气瓶接触不到的地方。半自动焊机的焊枪在不使用时亦必须妥善放置以免使枪体开关意外启动。
11.5.7 电击
在有电气危险的条件下进行电弧焊接或切割时,操作人员必须注意遵守下述原则: 11.5.7.1 带电金属部件
禁止焊条或焊钳上带电金属部件与身体相接触。
11.5.7.2 绝缘
焊工必须用干燥的绝缘材料保护自己免除与工件或地面可能产生的电接触。在坐位或俯位工作时,必须采用绝缘方法防止与导电体的大面积接触。
11.5.7.3 手套
要求使用状态良好的、足够干燥的手套。
11.5.7.4 焊钳和焊枪
焊钳必须具备良好的绝缘性能和隔热性能,并且维修正常。
如果枪体漏水或渗水会严重威胁焊工安全时,禁止使用水冷式焊枪。
11.5.7.5 水浸
焊钳不得在水中浸透冷却。
11.5.7.6 更换电极
更换电极或喷嘴时,必须关闭焊机的输出端。
11.5.7.7 其他禁止的行为
焊工不得将焊接电缆缠绕在身上。
11.6 维护
所有的弧焊设备必须随时维护,保持在安全的工作状态。当设备存在缺陷或安全危害时必须中止使用,直到其安全性得到保证为止。修理必须由认可的人员进行。 11.6.1 焊接设备
焊接设备必须保持良好的机械及电气状态。整流器必须保持清洁。
11.6.1.1 检查
为了避免可能影响通风、绝缘的灰尘和纤维物积聚,对焊机应经常检查、清理。电气绕组的通风口也要做类似的检查和清理。发电机的燃料系统应进行检查,防止可能引起生锈的漏水和积水。旋转和活动部件应保持适当的维护和润滑。
11.6.1.2露天设备
为了防止恶劣气候的影响,露天使用的焊接设备应予以保护。保护罩不得妨碍其散热通风。
11.6.1.3 修改
当需要对设备做修改时,应确保设备的修改或补充不会因设备电气或机械额定值的变化而降低其安全性能。
11.6.2 潮湿的焊接设备
已经受潮的焊接设备在使用前必须彻底干燥并经适当试验。设备不使用时应贮存在清洁干燥的地方。
11.6.3 焊接电缆
焊接电缆必须经常进行检查。损坏的电缆必须及时更换或修复。更换或修复后的电缆必须具备合适的强度、绝缘性能、导电性能和密封性能。电缆的长度可根据实际需要连接,其连接方法必须具备合适的绝缘性能。
11.6.4 压缩气体
在弧焊作业中,用于保护的压缩气体应参照第10章的相应条款管理和使用。
12 电阻焊安全
12.1 一般要求
12.1.1 电阻焊设备
根据工作情况选择电阻焊设备时,必须考虑焊接各方面的安全因素。电阻焊所使用的设备必须符合相应的焊接设备标准(参见附录B)规定及GB 15578标准的安全要求。 12.1.2 操作者
被指定操作电阻焊设备的人员必须在相关设备的维护及操作方面经适宜的培训及考核,其工作能力应得到必要的认可。
12.1.3 操作程序
每台(套)电阻焊设备的操作程序应完备。
12.2 电阻焊设备的安装
电阻焊设备的安装必须在专业技术人员的监督指导下进行,并符合GB/T 4064标准规定。
12.3 保护装置
12.3.1 启动控制装置
所有电阻焊设备上的启动控制装置(诸如:按钮、脚踏开关、回缩弹簧及手提枪体上的双道开关等)必须妥善安置或保护,以免误启动。
12.3.2 固定式设备的保护措施
12.3.2.1 有关部件
所有与电阻焊设备有关的链、齿轮、操作连杆及皮带都必须按规定要求妥善保护。 12.3.2.2 单点及多点焊机
在单点或多点焊机操作过程中,当操作者的手需要经过操作区域而可能受到伤害时,必须有效地采用下述某种措施进行保护。这些措施包括(但不局限于):
a)机械保护式挡板、挡块;
b)双手控制方法;
c)弹键;
d)限位传感装置;
e)任何当操作者的手处于操作点下面时防止压头动作的类似装置或机构。 12.3.3 便携式设备的保护措施
12.3.3.1 支撑系统
所有悬挂的便携焊枪设备(不包括焊枪组件)应配备支撑系统。这种支撑系统必须具备失效保护性能,即当个别支撑部件损坏时,仍可支撑全部载荷。
12.3.3.2 活动夹头
活动夹头的结构必须保证操作者在作业时,其手指不存在被剪切的危险,否则必须提供保护措施。如果无法取得合适的保护方式,可以使用双柄,即每只手柄上带有安在适当位置上的一或两个操作开关。这些手柄及操作开关与剪切点或冲压点保持足够的距离,以便消除手在控制过程中进入剪切点或冲压点的可能。
12.4 电气安全
12.4.1 电压
所有固定式或便携式电阻焊设备的外部焊接控制电路必须工作在规定的电压条件下。
12.4.2 电容
高压贮能电阻焊的电阻焊设备及其控制面板必须配置合适的绝缘及完整的外壳保护。外壳的所有拉门必须配有合适的联锁装置。这种联锁装置应保证:当拉门打开时可有效地断开电源并使所有电容短路。
除此之外,还可考虑安装某种手动开关或合适的限位装置作为确保所有电容完全放电的补充安全措施。
12.4.3扣锁和联锁
12.4.3.1 拉门
电阻焊机的所有拉门;检修面板及靠近地面的控制面板必须保持锁定或联锁状态以防止无关人员接近设备的带电部分。
12.4.3.2 远距离设置的控制面板
置于高台或单独房间内的控制面板必须锁定、联锁住或者是用挡板保护并予以标明。当设备停止使用时,面板应关闭。
12.4.4 火花保护
必须提供合适的保护措施防止飞溅的火花产生危险,如:安装屏板、佩带防护眼镜。由于电阻焊操作不同,每种方法必须做单独考虑。
使用闪光焊设备时,必须提供由耐火材料制成的闪光屏蔽并应采取适当的防火措施。 12.4.5 急停按钮
在具备下述特点的电阻焊设备上,应考虑设置一个或多个安全急停按钮: a)需要3s或3s以上时间完成一个停止动作。
b)撤除保护时,具有危险的机械动作。
急停按钮的安装和使用不得对人员产生附加的危害。
12.4.6 接地
电阻焊机的接地要求必须符合GB 15578标准的有关规定。
12.5 维修
电阻焊设备必须由专人做定期检查和维护。任何影响设备安全性的故障必须及时报告给安全监督人员。
13 电子束焊接安全
13.1 一般要求
13.1.1 电子束焊接设备
根据工作情况选择电子束焊接设备时,必须考虑焊接的各方面安全因素。 13.1.2 操作者
被指定操作电子束焊接设备的人员必须在相关设备的维护及操作方面经适宜的培训及考核,其工作能力应得到必要的认可。
13.1.3 操作程序
每台(套)电子束焊接设备的操作程序应完备。
13.2潜在的危害
电子束焊接引发的下述危害必须予以防护。
13.2.1 电击
设备上必须放置合适的警告标志。
电子束设备上的所有门、使用面板必须适当固定以免突然或意外启动。所有高压导体必须完整地用固定好的接地导电障碍物包围。运行电子束枪及高压电源之前,必须使用接地探头。
13.2.2 烟气
对低真空及非真空工艺,必须提供正面通风抽气和过滤。高真空电子束焊接过程中,清理真空腔室里面时必须特别注意保持溶剂及清洗液的蒸汽浓度低于有害程度。
焊接任何不熟悉的材料或使用任何不熟悉的清洗液之前,必须确认是否存在危险。 13.2.3 X射线
为了消除或减少X射线至无害程度,对电子束设备要进行适当保护。对辐射保护的任何改动必须由设备制造厂或专业技术人员完成。修改完成后必须由制造厂或专业技术人员做辐射检查。
13.2.4 眩光
用于观察窗上的涂铅玻璃必须提供足够的射线防护效果。为了减低眩光使之达到舒适的观察效果,必须选择合适的滤镜片。
13.2.5 真空
电子束焊接人员必须了解和掌握使用真空系统工作所要求的安全事项。
附 录 A
(提示的附录)
有关焊接与切割用气瓶标准
GB 5099—1994 钢质无缝气瓶
GB 5100—1994钢质焊接气瓶
GB 5842—1996 液化石油气钢瓶
GB 7512—1998 液化石油气钢瓶阀
GB 8334—1987 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GB 8335—1998 气瓶专用螺纹
GBl0877—1988 氧气瓶阀
GB/T 10878—1989 气瓶锥螺纹丝锥
GBl0879—1989 溶解乙炔气瓶阀
GBll638—1989溶解乙炔气瓶
GBll640—1989 铝合金无缝气瓶
GBl2135—1989 气瓶定期检验站技术条件
GBl2136—1989 溶解乙炔气瓶用回火防止器
GBl3004—1991 钢质无缝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GB 13075—1991 钢质焊接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GB 13076—1991 溶解乙炔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GBl3077—1991 铝合金无缝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附 录 B
(提示的附录)
有关焊接设备标准
GB/T 8118—1995 电弧焊机 通用技术条件
GB 8366—1996 电阻焊机 通用技术条件
GB/T 10235—1988 弧焊变压器防触电装置
GB/T 13164—1991 埋弧焊机
JB 685—1992 直流弧焊发电机
JB/T 2751—1993 等离子弧切割机
JB/T 3158—1999 电阻点焊直电极
JB/T 3643—1992 小型弧焊变压器
JB/T 3946—1999 凸焊机电极平板槽子
JB/T 3947—1999 电阻点焊电极接头
JB/T 3948—1999 电阻点焊电极帽
JB/T 3957—1999 电极锥度 配合尺寸
JB/T 5249—1991 移动式点焊机
JB/T 5250—1991 缝焊机
JB/T 5251—1991 固定式对焊机
JB/T 5340—1991 多点焊机用阻焊变压器 特殊技术条件 JB 7107—1993 弧焊设备 电焊钳的安全要求
JB/T 7108—1993 碳弧气刨机
JB/T 7109—1993 等离子弧焊机
JB/T 7824—1995 逆变式弧焊整流器技术条件
JB/T 7834—1995 弧焊变压器
JB/T 7835—1995 弧焊整流器
JB/T 8085—1995 摩擦焊机
JB/T 8747—1999 钨极惰性气体保护弧焊机(TIG焊机)技术条件 JB/T 8748—1998 MIG/MAG弧焊机
JB/T 9528—1999 原动机 弧焊发电机组
JB/T 9529—1999 电阻焊机变压器 通用技术条件 JB/T 9530—1999 电阻焊设备的绝缘帽和绝缘衬套
JB/T 9531—1999 点焊 电极挡块和夹块
JB/T 9191—1999 等离子喷焊枪 技术条件
JB/T 9192—1999 等离子喷焊电源
JB/T 9532—1999 MIG/MAG焊焊枪 技术条件
JB/T 9533—1999 焊机送丝机构 技术条件
JB/T 9534—1999 引弧装置 技术条件
JB/T 9959—1999 电阻点焊 内锥度1:10的电极接头 JB/T 9960—1999 电阻点焊 凸型电极帽
JB/T 10101—1999 固定式凸点焊机
JB/T 10110—1999 电阻焊机控制器 通用技术条件
附 录 C
(提示的附录)
有关安全、劳动保护标准
GB 2890—1995 过滤式防毒面具通用技术条件
GB 2894—1996 安全标志
GB 5083—1985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GB 6095—1985 安全带
GB 6220—1986 长管面具
GB/T 6223—1997 过滤式防微粒口罩 GB 8196—1987 机械设备防护罩安全要求 GB 8197—1987 防护屏安全要求 GB 12011—1989 绝缘皮鞋 GB 12265—1995 机械防护安全距离 GB 12623—1990 防护鞋通用技术条件 GB 12624—1990 劳动保护手套通用技术条件 GB 12801—1991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GB 13495—1992 消防安全标志
GB 15630—1995
GB 16179—1996
GB 16556—1996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安全标志使用导则 自给式空气呼吸器
焊接与切割安全
职业* 安 全* 康
S健afte ya torWkf o rWedling& C uting
tS
A 工业安E 全nIdsutial rSfeay
t1
、前 I言tronducton
气i焊接体电弧焊及接是种广泛应用两工于厂及其他工经业的热营加技术。工年来多,在我国因 接工焊没有依照作安守全则或备设养欠保佳,而致的爆导炸或警火屡有所。此 闻外,在焊接程中产过生有毒烟的雾辐及也射会危从害业人员的康,健因此预因焊接防 工所引致作的全安健康及问题是十分要重。的本 贴士在让大旨家对焊接切割及作工安全一有定程度认的识,并绍有介关作工的潜在 危害应采及的预取措防施 。asGw ldien agn dlecteir acr wcldienga ertwo co mmnolyus deho t work etchonogiel besing appieldin factoire sndam ay onhet industrira unlerdatkigns.O ervthe eyras, accdeinsto fire afnd xplosien oaucsed ybf ialreuof f ollwongi safet praycitces ad pnor maointnenaceof equ ipmne htae frvequetln hyppeaendi n ou rouctny.rM oerovr,e het eissmin oo tofxic gsase san rdadiatio nduingr waeling procdes are stheart st theoh aethl o fewlder .heTreore,fs afteyprec uatinos aginsa tht safetey nd aeahtl hrpboels mrisangi rfo meldwig onpratioensa rei mortpan.t Ths itipa msi ate hancnignth ek nwoedle gfoall erspno on tsish wrkong iand ntroiudcin thegp oentialth zardas ithw repevtatinev safey mtaseu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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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
ipclaw leind gadnc tting euuqipmne
t 2常见、的接及切焊设割
备21 气.体接及火焰切焊割Gas ewdinl gad nlfmea utting
c气体
焊接火焰切及是割利用燃气和氧化指气体,吹于 管混内合后,喷咀在燃时所产生烧焰,火使金属表面熔 以进合行接,或于切割时焊有关使属熔金。
化Ga wsleing dndaf alm ceutitng efresr ot waleding r oucttin ogeraptoinwi th alamf epodurcedby miixn ga fel gasuan dan o ixantdga s n ilobpwpie.The lfae msi ho etnogu tohf su ehte etml saurfaesc tgoehte rfrow leidgn. heWears i nth ceseao fcutt in, hgto enuog fhor th feromtiano o fmltoeno ixed osf teh etma lcocennrde.
2. 2弧电焊接及割 Electr切c iarc wedinl gan dcuttin
g电
焊弧及接割切借由电源是供应提供器电与压电,并流经导线由电极在与焊接 或件切割之间件生产电热,因而使弧熔化达其接合到或切割目。
El的ecrit crc aelwidn gnad cttung is ai prcoes shta temts thl emtals eof trh peurosep ofw ledni org cuting by the immensethe a gteneaterd for an meelcrtic ac rubrinng bteween th eeelctirc ac rs ipordceduby the urrenctand ovlateg segneartd feom rhetp oewr upplys nd traasmnittdethr ugohw edlnig acleb.s
3
、关有焊及接切割作的工安措全施
Sfaey meatsures or wfldeing adn cuttign peoatirno
31. 通风统系的正确择选P oper serectiln oo fvenitatilo snytsem通
系风是把焊接统及割过切程中产生的热力所,与及害危健康的雾和气体烟排,去并换 以新鲜气空。要选合适的择通风系应统据依作环工、境作量工过程及所产中生 有害烟的
雾或气等体素来评估因
。
heT fnctionuof evnitatloi snsytme s io treovmet h heet asa ewlla shaz radou sfues and mgsaseg eneatrde drunigwe dinlg rpcesoes sand o retpacl weihtfr sh eari Fa.cors tto ebco nsdeird iens leeticg the npaprporiate vetnlitain osytse mhoslu dnilcdeu the wokrnig evnrinoment ,he ftrqeuecyno f he atcitvties andith e hzaadrus oumfsean d aseg senegared ftro mth weldinega ndc uttingpro ces.s
一稀般性通释风系 统eGerna dlluitin veontilatoni将 鲜空新气机械设备引经工地进稀释空,气的污中物染 Suplpyfre sh ia to rthew roplake cb yam ecahicnlam aensfor d liuintgth ec ntaminanos it nht aire 付不应常经进且行暂短焊接或切割的工 A作dqeuta efo infrreuqnetand shortdu arito neldwnigan cdtuitn goepatrinos 适于用空地旷方通或良好的风大厂房 型uitaSbelfo oreratiposnpe rofmer di then opn aier o rinwe llevntlitae dlrage orkshwops 应于不用会出释害烟雾有例如铅、镉、(锌)的接及焊 割切作工Ap pilablcef ro ht weeldni gndacutt in ogepatirons hta do ton tmeit txoc fimuess(uc ash lea,dcdamui anm diznc
局
部抽风系统Loca lxehusat vnetiatioln 把空气污染的在物接其近释放,以强力处气的流经气抽罩 气槽截获及抽和走Ca tpre and uermvoea ibrrno ecnoatmiants ncole tost h esorce ou efmisions htourh ght ehodoand a i drut bcy stong riafrlow 抽罩应尽气能可的接污近染,源并持保至少 0.5 /米 秒的 捕风捉速,便以有控制效染污。物 Te hlcao elhaxust hod shoolud be placdea csoselas opssbil eot htes uroceo feissmoin a;cap urte evlcityoof atlea ts 0.m/s shoul5d e bmianainetdt romoev teh contaemnains eftfecitvley 付应涉及大的户庞生内 A产plpcaibel oth ave yndiorop roucdion wotkr.. 用于释放应有烟雾或毒体气的焊及接割工切作A plpiabclefo r te hewldin gan cdttinguope rtiaons tha woutd emlitt xocif mues na gades
s
3. 2瓶气安全存的及放理 S处fe astoarg aendhand lnigof as cyglinders安全存 放 aSfe tsorga 接e气收瓶须时确其保附有当颜适及色标签并,且无漏迹 象气Up onr eecit pf othe ga sycliders, ennusre tat theh arye ustibla coyorel adn ldbalee addnhav en soing ofgas elakaeg气 应瓶存于阴放和通凉风良的地方好,免阳避直接照光 及远射离何热源任或种火G s acyindelr shsouldb e stred aot a coo lna weld-vlenilatet docatliona nd kptefar eongu awayhf rm dorictesun ilht gna danysou re cfo ehta o fire r气瓶应直垂放存,并适当固以加防倒 翻Keep ycinldes rn ianup rgih tpoistion adn ixfd securieyt t ovoadi topplig
n
气
瓶按其应所气装体类隔离存种放而,满与瓶空瓶也应分存开 放Cy lindrs eocntiainn gxygoe,nace tyenl,oe rthoer feluga es shoulds eb plcad seeaparelt y瓶气存放应区保畅持及通有合适标危险的告牌警,只受有许允的人员方可 出入 Kee phte passgewaay sin the straoega ra celeara n dht weohela ear souhldbe marked wi h troppre waninrgsig ns; olyna thou
riez dprsone sshold beu llowad te eontert h eaear 全安处理S fa ehndailg 尽量使用适当n设备处来气理,如瓶:平、吊台索手、推车 Wh等eerver ospsbli ,useepro pr eqeupmien tof hrnaldig ngs aclinyder,sfroex apml epltaforms, slign sr oroltlyse 拿气瓶时应提上带厚手套不得抓持,阀瓶其或保护 P罩uton suit blae lgves whoe niflingt agscy ildensr ;d noto hlo dno t oclynidr velvae o varvle hsroud
切勿抛
掷或猛碰撞力气瓶,得将气不瓶做用筒支撑物或滚载装供气原之体 的外其用它途Do nt otrowhor bmp thue ylcndiresh eavlyi;ne evrrol l he tylcidens ror ue shetma ssuppotrf r ooads lort ostore iffedentr gase is nte hclynieds
r
不将气体得加或压加以热高排提气量以,不要及行将自气装体 瓶eNver tryto pre surszinigo rwrmian gup gsa cylindes irn roedr ot icrensaega sflo w nev;e recrhage grsaes t anotheo rycinldr
e若发现瓶气受到坏损应立,通知即供商应 Repro tay gansc linydre dfeec ortda agemto he tga suppsilre
3.3
良的工厂管好理Good ousekheeinpga tw orpkalce 保工作范持整围齐清洁与A lawsyke pe thewo rk rea tidya na dlcan e将所易燃有可燃物料搬离工作点地安之地方全 eRovme ll falamabmlea ndc mousbtibelm teaiarlfrom wo rplkacse 确保接及切焊割产生所火花熔渣和经熄已灭冷却及清理 妥、,方当可开工作范离围 E。nsuer al lspaks anrd lag sfor tmhew rko are etingxusieh,d cooel ddon wnd parporlye lcaendeu pb eofe learvnigt eh wro areka提供 火设备灭Pro vie dpoperran ds uffciinte fre-fiihgtign queipmentn aerby hte wokr rae
3a.4 人防护个装备 Prsonaelp otercitv eeuipqmetn
Per
osnal porettivece qiupemtn hsuldo eb the astlr eost rmaognd ifefentr asetfymea srues.Per snoa plortecive tqeipmeun tcan vaiod or erduce het irs ofki njuy rnoylw eh in ist porperly esletecd adnus d.
e
4、一 安般全工作序 程Gnerae lsfeapr ctiaes
c.4 开1始焊及接割前的安切准备 全afSeytp rpeartaoi bneforew ldien agn ductitg openatroin 气体s接及焊焰火割切Ga wseldng aid fnalmecutt nig巡视工 环境,作行进风评险 估nIpect shte wrkoar eaan cdnducto rskiass esmestn易燃物 须远料工离地点摆作放者盖或抗火材料上 emRvo flemaambe lamteirls away faor morkwa er oa covrre htmewit hflae resmstain mtaerials 所t地有板须打扫净,如干木地板有盖上金须片或属同类质 物Sewept he lofroo tfe hwokrar ae lcena ;woden ofolros ohlu db eovercde wti hmealt shetes or imslar imaertial s切让气勿瓶或阀气体接受到油脂头润或油沾滑污N veer el cytlindrev laves o rgs aocnectnrs fromob ieg nocntmianaet wdit hio lorgre ae s供提适合足够和灭的设备 P火orvdeiap rppoirteaa n sufdifciet finerfi-gthnig euqpminet
电焊弧及切割 接Eeltrcic ac rewdlng aidn cuttni 巡视g工环作,境行进险评风估 Ispecn tth ewrk aoreaan d oncuct riskd assssemne t保持作工地干方爽积水应尽,处快 理Kep the ewor krea ardy re,mve sto
agnna wttera a ssoonas poss biel确 附近保有没存贮易燃物或上抗火盖材 料nEusr no feammabll meteriaals neray bor llaflam malbe mterialas raecov eredw thi fale remisstan tatemiras 检查l有电所设备焊如例焊线焊、钳自及动电调节器压等有否损 坏Inpesc alltel ctriecarc eldwingeq upmien tscu as wehdlngi acbels, eelctodr heodlreand uaotatmi vcltageo rgeuatlroa r eotnd amaeg 正d地接驳电确设焊备如地等 Pr接opelr coynenc etlcteirc ar cequimeptn, usc ah connecsetd otthe ea th r确灭火保设在附备及妥近当P orivedap prorpaieta nd suficieft finr-feigh etquimenp
t.4 2焊接及割切期间和事后安的注意事项 全Saetyfp acrtcise durni gnada tefr eldinwg nadc tuingto erptaions气 体焊及火焰接割 切Ga wsedling ad nlfma ceutitn 保持g工作所场空气流通,的若工产序生量大有烟毒雾或 气,体应取采部抽局风统 K系ep ehetw roklpac eewl-lvetilnaed. tpplyAloc a lxehuat svneilttian sysoetm if oxictfu mse ndaga ssew ouldb geenratee d避气喉免度屈曲过扭、转或踏碾,防遭范气被堵流 塞和喉受损气坏A vido sevre ebendng, twiitsng or runio vr oe fag sohsse so sato prevetn gasfl ow na hods efomrb ieg obnsucedr na ddmaaedg repscetiveyl 心小点燃关及闭管吹防,回火止回燃 C及rae soulhdbe aken it nilghtignu pna dhsuttig nowd nte blowphpe iot re**t fleahsbak acn dbackifer
不要把然点
着吹的悬管于气瓶挂罩或在无人上管的看形下情 便摆放随L i btowplies spohld uot nahngo ntheg a csylndiers rouhd r lefo unttteaned 使d中的气瓶应用稳地竖立安固放并,进行焊接或与切的割 位保置一段距离持 aG cyslnidesr ni su seouldh e pblaced i an npurgithpo istin andok ee gpa cylinsdes ri unesaw ya rof mhtewel idn agn duttcngiwo k 架r适当设护保障及穿屏合戴适个人的护装防,例备如护镜目 、裙、手套、围作服、安工全鞋等 Baricrdae ht workineg aea rwiht rpoetctiv serecen na wder prapoe repronal sprteotcvieequ iment spuc as whldieg nogggle, sparns,o goles,vcove arlls andsafet shoeys 在焊.接或切割序后,应关工吹管和闭体气应的供阀门排放,喉 中管的压 Aft力ret e hewldni angd ucttng iopretaion sh,tud ow nhtebl woppei ,tru onf ftehval ves o thf gaessupplie s nda elraeset h epessure ri ntehgas ohse 离开工s场地作前应保确渣熔、火及工花已完件冷却 Ensu全er htats alg, saprsk ad workniecpe ar ecomletpeylc ooed lowndb eore felvani the gorwka er
a
弧电焊接切割及Electr i acc wrldinega dn lafe cumttign
避
直免接触及电设备焊和件工的带部电,以防分触电Avo i didertc oncattcwith th eile parts ovf hetw elidngeq ipumetn an dteh owrkplaec o trevenptel cerit chock 尽s量大加体整漏电电路电的值阻,减以少电触时通身 体过漏的电电流 eRdnre hte oevarllres siatcn ef oth leakage eurrecntp th asa lrge aasp ossibe lto erucedt ehlea akeg urcent pasrsnigth rought h hemaunb oy dudirn gn alecetr
ics ockh 心摆放焊线小以,防其绝止缘外意层外受地损坏到 Wleindgcable ssohuldbe suit blyap lcea dni oder tr oaovdia yna ccdint edmagae foth ensuilaion tcvoer fo ht cebleas
在如潮湿环的境行进焊,应站电在绝缘地席非导或的电台架上 S ty on inasuatlio nmtaor onncond-uctvie sant dweh cnraryigno tuw leind goepatiorn n aidamp owrpklce a需加如长线,焊应使用和格规焊线的驳插接 头rPope crabl eocnenctrsosh oul bdeus d if exetneisn oofw ldingecabl esi s ended e架设适保护当障屏及穿戴合适的人个护防备,设如手例提 护、围裙、手盾套、作服工和全安鞋 B等rriaadc the woerikgna ear wti photrecivet scren,e wer paroer pepsronlap rotecite vqeipmune tuch as hsadnshields , paorns,gl vos,e oervlal sna dafetysshoe s焊在接或割切序工,后确保应源关上及将电插头除电 A下ftret e har cewlidngope ariton,cu oftf het pwoer suplpy nad iscondnetcthe plug frmo hteso cekt 离开作工地场应确前保有没留火种下,并将焊接的后 焊收枝妥当拾 nsuEer that n oginitin oosrceu efl btehnidan dc lae rup teh usd eeldinwg rodsb fere oealivg nte wehdlin wgrkoplac
e
5
、特 别焊接境环的安注全意事
项asetf yrpaticcs eor sfeciaplw ldieg nolactins 密闭o空间 onCinfe spadec s实施作工许可证制,评估有度工关作险风及采取应的安措施全A dopta permit-t -work osstemy ,cnduotc riskass semsen atndi mpemenltn cessarye sfeaytme aurss e风按险估的结果,评为能需可在密要闭空间内作工的员提供 自供人式气呼吸器、全带和安救生绳等装备P ovirde dupplies-dira ytep brethina gapparatus, sfaet bylte ad niflleienetc. to wo rekr wsoh ma neye dot wokrin c onfien spacd aceocrdnigt ot he rsuetlo thef rsi aksesssenm 在合t可行理的况情,下不要把瓶或焊气放进机密空闭 间D noo tatekg sacy lniedrs or welingd ransftromrein t oa cnoinefdsp aeca fsar s reasoaanly bracpitcbael 密于闭空间的内工作人应员与候命人员随保持联时 W络orker wrkoingin a conifend spaecshould k ee conptcat iwht thest an-bd wyrokreou stied ht cenoinfes ace perugarly.
l
维及拆卸修业装工 Main置tneacnea dndis mnatlni of pglatn ad nquipmeent 进行焊接或割切工前,应作取得关有装,例置如用 过使容器或的管是喉否涉可燃及或害有残的余物Be orf seartint gte wehlidnga dncutt ni ogpeartin, oobtian ufll niofrmtiona abuto teh sedup lna atn dqeipmuet tno ee wshtherefl mmaalb ero otxi cersiudesexi setdi tnh ecotaninesra d pnpinig所 连接有险气危体来的容源或器应喉供管完应全闭关 与,将及该端妥为封闭末 oSruce ofdan egoru sgasse cnonetingct o th eontcaine or rpiplinee msuts e bomclepteyl hst uoff a,n dhetend fo teh octninaeror ippng coninctenig t toe shurco sehuoldbe s ea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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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
要果除容清或器喉的管燃或可还残有物,余可用适利的溶剂当清洗惰及性 体气化,净以或热 水 /汽蒸清洗,并有需
在要时用采气体监 察Rmoveec obumstbli eerisud erfm otehc notineasr or ippin gb ywasihgnw iht sutaibl esloertsva dnpur gignwith ine r gtas o, bryu sni got hatwrest/ae wmahs ga;sm ontorini gshoul bdecond cued wtenhveren ecsserya
以剂或蒸汽溶清时洗采应取当的适安全措,施减以可低能涉及炽有热汽的 蒸险 It危sh oul be ndted thota sloent vashwo srtam eaws hma yive griset oo hterh zarasda sscoaiedtw ihtt xioc ro othv aoupr;sad dtioianl safet ymasurese sholudbe aket asnap ropripat
e
6、紧应变措急 施meEgrnec ypeparrenedss应制
紧急定变应序和程供提当的应急设适,备让工员够迅速能地出作确反应正,减 低以命人及财的损物失尽和快回正常复操作。般一见的常紧急应事故变括包
E:mergney cesropsne pocrdeuer shousld b eestbalihed san apprdorpiateem egrecnye uqpmeitns hulod e pbrvoied.dTh e mesaure cans lloawwo kersrt resoopn dqiuklcyand co rrctel sy asot om nimiziet e inhurije sna prdpeoryt amdaes gad no tersmeu he opteartonia s sono a sopsisbl.eCo momneme gernycsit utaiosni nclde tuh foleloing:w
供
气喉管露气体泄 Ga lsakaee gn iag supslpy ilne 闭气关瓶供气或统的系阀,中断气门体应 I供olsaetth gases uppielsb cylsoin tghe vlvas eo thef asgcyl indes rro th gaes spplu syysemt 通知s厂内工有人士所 nfoImrall pe srno int h woekpralc 隔e所离火种有I olast ael ilngtiio nsuocrs e散疏厂工内的,人通并消知防队Eva cauteth e orwpkaclse adncal lhet Fre iepartmeD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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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吹发持生后燃续(燃回)S usatiendbac fikr ien hteb lwpipeo首 关先闭管的氧气阀吹,接关着闭气阀燃Fis tcl se otehoxygen v lva ofe hteb lwpipoe ,teh nhtefue lalvv 关e闭气及燃气氧的气瓶阀门并,除设排内的压力备C lso eth eyclndir eavvel sorf obhto ygxen nadf eluga s and,t eh nenv the trepsurse n itehe qupment i查调起因纠正并误 I错nestivgat thee acuse nad rcteif yht faelu t待吹完管全却冷,方后可重新火点 eR-lihtgth eb olwipe only patfer i it cosmpeltey coolled d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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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或者软回喉内起火 气Faslbhca ko rire in thfe gs aohse在安 全情况关闭气下阀门瓶以,中燃气及断氧气供气 sIlato ete fheu lasg adnox ygne supples iybc osing thl ceyilned vrlaes vwhnet ihs an bce one sdfaeyl在不 构成会身体伤的情况损,尝下用灭试设备将火控制 火May tteamtpt oc norot ltehf ri by efie-frihtgngi qeuipmne tonylw hn eheter isn oun uedr sk ifope sorna injuryl若火势 不控受,制应动火启警警号疏散所员工有,向并消队防救 求cAtivtae hte firea lamr ,evacutaea l stlaff na dacll the ire FDperatmne if thetfir ies eybodn cnor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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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乙
气炔的瓶警 火irF ienvloingvac tylenee ycindle r何任及乙炔气涉的瓶警火均构有气瓶成炸爆风的,应险消有防来处队理 nyAf ri einvlvingoace tyenlec linyde ralawsy pose as rsk oi cyfildne exrlposinoa nd hsold ue hanbledd ybt ehFire Sreivce Desprtaemt 在n全情况下用水喷安
湿气瓶使其却,并关冷气瓶阀门控闭 C制ol othe clyider by spnayrign wtih waet ardn clos theega scylined ralvevon y li fit s iase fto d os o勿试图移动曾切涉火警或曾及临近受火警热力所响影的炔气瓶乙以,免起爆炸 Nev引e arttemtp otremo v ena catelyne ecliydnre tat hhas ebeni vnolve idna fi e ro move ron weihhc hsa ben afefctedeby h etaf orma eanbr yfier mov;ing thec lynied rmy lead ao exptoliso 启动n警警号火利或其它方法疏散建筑物内的用 人vaEcuaetthe buidlig nb acyivttiagnt e hirf alerma rob y nya tohr mean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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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接与切割安全
焊接与切割安全
文号:GB9448-88
生效时间:1989-3-1
为了保障焊接与切割工作者的安全, 改善卫生条件, 防止工伤事故和减少经济损失,特制定本标准。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焊接与切割安全的基本原则,适用于各种焊接与切割操作。 水下、化工、铁路、船舶等专业焊接与切割中的安全标准,是本标准专业内容的具体补充。
2气焊与气割设备及操作安全
2.1一般安全要求
2.1.1乙炔最高工作压力禁止超过174kPa1.5kgf/cm*2*)表压。
2.1.2禁止使用紫铜、银或含铜量超过70%的铜合金制造与乙炔接触的仪表、管子等零件。
2.1.3乙炔发生器、回火防止器、氢气和液化石油气瓶、减压器等均应采取防止冻结措施。一旦冻结应用热水解冻,禁止采用明火烘烤或用棍棒敲打解冻。
2.1.4气瓶、容器、管道、仪表等连接部位应采用涂抹肥皂水方法检漏, 严禁使用明火检漏。
2.1.5气瓶、溶解乙炔瓶等均应稳固竖立,或装在专用胶轮的车上使用。
2.1.6禁止使用电磁吸盘、钢绳、链条等吊运各类焊接与切割用气瓶。
2.1.7气瓶、溶解乙炔瓶等,均应避免放在受阳光曝晒,或受热源直接辐射及易受电击的地方。
2.1.8氧气、溶解乙炔气等气瓶,不应放空,气瓶内必须留有不小于98~kPa(1~2kgf/cm*2*)表压的余气。
2.1.9气瓶漆色的标志应符合国家颁发的《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禁止改动,严禁充装与气瓶漆色标志不符的气体。
2.1.10 气瓶应配置手轮或专用搬手启闭瓶阀。
2.1.11工作完毕、工作间隙、工作点转移之前都应关闭瓶阀,戴上瓶帽。
2.1.12禁止使用气瓶做为登高支架和支承重物的衬垫。
2.1.13留有余气需要重新灌装的气瓶, 应关闭瓶阀。旋紧瓶帽, 标明空瓶字样或记号。
2.1.14氧气、乙炔的管道, 均应涂上相应气瓶漆色规定的颜色和标明名称,便于识别。
2.2乙炔发生器
2.2.1乙炔发生器与回火防止器的设计、制造应符合乙炔发生器标准和国家颁发的《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相应的要求。
2.2.2乙炔发生器、回火防止器,必须经主管部门会同行业归口等有关单位鉴定合格,报国家劳动安全部门批准后,才能生产。禁止自制、仿制或改装乙炔发生器与回火防止器。维修后的乙炔发生器应经主管部门或指定的有关单位鉴定合格后,方准使用。
2.2.3中压、低压乙炔发生器都必须设有相应的回火防止器、安全阀、爆破片以及相应的压力表等安全装置和防止超压爆炸时的卸压装置。
2.2.4固定式乙炔发生器应按Tj 31《乙炔站设计规范》的规定安装、使用。
2.2.5应根据乙炔发生器的技术性能要求选用爆破片,爆破片应定期检查更换。
2.2.6乙炔发生器电石分解区的最高水温不应超过95℃,经过冷却的乙炔出口温度不应超过40℃,当环境气温较高时,允许出口温度高于环境温度10℃。
2.2.7乙炔发生器内的活动部件,不得与器内其它结构摩擦、碰撞而产生火花。
2.2.8定期检查乙炔压力表与安全阀的准确性。
2.2.9禁止乙炔发生器在超过乙炔最高工作压力或超负荷以及供水不足的情况下使用。
2.2.10电石粒度要符合乙炔发生器技术性能的要求,禁止使用不符合乙炔发生器技术性能规定的电石。
2.2.11乙炔发生器在使用前必须装够规定的水量,及时排出气室积存的灰渣。每班应补充或换新水,保证发气室内冷却良好。
2.2.12乙炔发生器新装人电石产气后,应先排放器内及管路中留存的乙炔─空气混合气。
2.2.13乙炔导管必须从回火防止器出口接出,禁止直接与乙炔发生器出口连接。
2.2.14工作结束,必须排除乙炔发生器中的灰渣和积污。
2.2.15使用中的乙炔发生器与明火、火花点、高压电线等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10m。
2.2.16禁止将移动式乙炔发生器放在风机、空气压缩机站、制氧站等处的吸气口和避雷针接地引线导体附近,以及放置在电气回路的轨道或金属构件接地体上。
2.2.17使用中的乙快发生器,应防止曝晒以及来自高处的飞散火花或坠落物件等引起的危害。
2.2.18禁止使用浮筒式乙炔发生器。
2.2.19回火防止器。
2.2.19.1根据乙炔发生器及操作条件选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回火防止器。
2.2.19.2水封式回火防止器必须设有卸压孔、爆破片并且便于检查、易于排除和清洗器内的积污。
2.2.19.3水封式回火防止器要竖直安装,与乙炔导管的连接必须严密不漏气。
2.2.19.4每一把焊距或割炬,都必须与独立的、合格的岗位回火防止器配用。
2.2.19.5每班工作前都应先检查回火防止器,保持密封性良好和逆止阀动作灵活可靠。
2.2.19.6水封式回火防止器,每班工作中必须保持器内规定的水位。
2.2.19.7干式回火防止器每月应检查一次并清洗残留在器内的烟灰和污迹,以保证气流畅通、工作可靠。
2.3电石、电石坑。
2.3.1电石运输、贮存、破碎、电石室(库)以及渣坑等,应按照 TJ 31的规定执行。
3.3.1.1桶装电石应存放在地面干燥、空气畅通、不漏雨水的室内,地面应高于路面,以免进水。
2.3.1.2禁止采用滚滑装卸、搬运电石桶,以免电石与桶壁撞击发生火花。
2.3.1.3每次取电石后,应盖桶盖。
2.3.1.4禁止在乙炔发生器室、电石室用铁锤敲打电石。
2.3. 1.5粉状粒度过小的电石应有专人负责分批投入渣坑,用水彻底分解以妥
善处理。
2.3.1.6电石渣坑上口应是敞开的,渣坑内的灰浆和灰水不得排放暗沟。出渣时应防止铁制工具、器件碰撞而产生局部火花。
2.3.2电石和乙炔混合气着火时应采用干砂。二氧化碳或干粉灭火器扑灭,禁止使用水或泡沫灭火器及四氯化碳灭火器等灭火。
2.4溶解乙炔气瓶
2.4.1溶解乙炔气瓶的充装、检验、运输、储存等均应符合原国家劳动总局颁布《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试行)和《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规定。
2.4.2乙炔气瓶般运、装卸、使用时都应竖立放稳,严禁在地面上卧放并直接使用。一旦要使用已卧放的乙炔气瓶,必须先直立后,静止20分钟再连接乙炔减压器后使用。
2.4.3开启乙炔气瓶瓶阀时应缓慢,不要超过一转半,一般情况只开启四分之三转。
2.4.4禁止在乙炔瓶上放置物件、工具或缠绕悬挂橡皮管及焊、割炬等。
2.5乙炔汇流排
2.5.1乙炔站或乙炔气瓶组集中向使用乙炔气的车间工地供应乙炔时,应设立乙炔汇流专用室
2.5. 2乙炔站内汇流排的设置、管道安装、建筑防火等要求应符合 TJ31的第2、8、9等章有关条文的规定。
2.5.3低压乙炔发生器的气柜与汇流管之间应设置中央式回火防止器,并应设有事故排放管。排放管的高度和出口端的方向应符合 TJ31要求的规定。
2.5.4对汇流排室的建筑、通风、采暖、照明等要求应参照 TJ31要求的规定
执行。室内应通风良好,换气次数不少于3次/h。
2.5.5安装在乙炔汇流排室内的干式回火防止器,应具有能自动熄灭火焰并同时切断乙炔气源的安全性能,动作应灵敏可靠。
2.5.6由汇流排导管引出的每个出口端都应设有回火防止器,以防回火或氧气进入汇流总管内,详见图1、图2。
2.5.7在溶解乙炔气瓶组的汇流排管路上,应设有乙炔压力表、减压器和排放管等。
2.5.8需要拆除、改装、检修乙炔站内的乙炔发生器时,必须按本企业的动火规定办理手续后,才能动火作业。
2.6液化石油气
2.6.1用于气割、气焊的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制造和充装量都应符合 CJ31《液化石油气钢瓶标准》规定。瓶阀必须密封严实,瓶座、护罩(护手)应齐全。
2.6.2采用液化石油气瓶集中供气的贮存气瓶室和汇流排室的设计、管道设置,应符合 TJ 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六章第49条,以及 TJ28《城市煤气设计规范》(试行)第六章第176、177条和第七章第239条的规定。
2.6.2.1室内必须设有通风换气孔,使室内下部不滞留液化石油气。
2.6.2.2室内地面要平整,不应同外界地沟(坑)或地漏孔连通。
2.6.2.3室内照明必须采用防爆型灯具和开关,严禁明火采暖。
2.6.2.4液化石油气管道连接宜采用焊接。切割、焊接所使用导管的连接口应密封严实。连接软管,应采用耐油胶管,胶管的爆破压力不应小于最大工作压力的4倍。胶管的长度尽量要短。
2.6.3液化石油气用量比较集中的场所、车间或气瓶组站可将三瓶以上液化石
油气联结。由汇流排导出,在汇流排总导出管上应装总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单个液化石油气瓶应在出口处加装减压器。
2.6.3.1液化石油气瓶组站,除供现场直接使用气瓶外,站内贮存周转实瓶超过330kg(6瓶)时,应设专用气瓶贮藏室。
2.6.3.2液化石油气瓶将要用完时,瓶内应留有余气,便于充装前检查气样和防止其它气体进入瓶内。
2.6.4液化石油气瓶应严格按有关规定充装,禁止超装。
2.6.5在室外使用液化石油气瓶气割、焊接或加热时,气瓶应乎稳放置在空气流通的地面上,同明火(火星飞溅、火花)与热源距离必须在5m以上。
2.6.6液化石油气瓶应加装减压器,禁止用胶管同液化石油气瓶阀直接连接。
2.6.7液化石油气瓶事故的处理
2.6.7.1当气瓶阀着火时、应立即关闭瓶阀。如果无法靠近可用大量冷水喷射,使瓶体降温,然后关闭瓶阀,切断气源灭火,同时防止着火的瓶体倾倒。
2.6.7.2当不能制止气瓶阀门泄漏时,应把瓶体移至室外安全地带。让其逸出,直到瓶内气体排尽为止。有缺陷的瓶和瓶阀应标明记号,并送专业部门修理,经试验合格后,才可重新使用。
2.6.7.3液化石油气瓶内剩余残液应退回充气站处理;禁止随便倾倒。
2.7氧气瓶
2.7.1氧气瓶应符合国家颁布的《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和 TJ30《氧气站设计规范》(试行)的规定。应定期进行技术检查,气瓶使用期满和送检未合格的气瓶,均不准继续使用。
2. 7.2采用氧气汇流排(站)供气的车间,应执行TJ30第九章的有关规定。
2.7.3氧气汇流排输出的总管上,应装有防止可燃气体进入的单向阀。
2.7.4氧气瓶的使用
2.7.4.1使用氧气瓶前,应稍打开瓶阀,吹出瓶阀上粘附的细屑或脏污后立即关闭,然后接上减压表再使用。
2.7.4.2开启瓶阀,操作者应站在瓶阀气体喷出方向的侧面并缓慢开启。避免氧气流朝向人体、易燃气体或火源喷出,
2.7.4.3禁止在带压力的氧气瓶上以拧紧瓶阀和垫圆螺母的方法消除泄漏。
2.7.4.4严禁让粘有油、脂的手套、棉纱和工具等同氧气瓶、瓶阀、减压器及管路等接触。
2.7.4.5操作中氧气瓶距离乙炔发生器、明火或热源应大于5m。
2.7.4.6禁止单人肩扛氧气瓶。气瓶无防震圈或在气温—10℃以下时。禁止用转动方式搬运氧气瓶。
2.7.4.7禁止用手托瓶帽来移动氧气瓶。
2.7.4. 8氧气瓶不应停放在人行通道上,如:电梯间、楼梯间附近,防止被物件撞击、碰倒。如有困难时,应采用妥善防护措施。
2.7.4.9禁止使用氧气代替压缩空气吹净工作服、乙炔管道,或用作试压和气动工具的气源。
2.7.4.10禁止用氧气对局部焊接部位通风换气。
2.8气体减压器
2.8.1氧气、氢气、溶解乙炔气、液化石油气等的减压器,必须选用符合气体特性的专用减压器。禁止在焊接、切割设备上,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减压器。
2.8.2减压器的安全使用
2.8.2. 1各种气体专用的减压器,禁止换用或替用。
2.8.2.2减压器在专用气瓶上应安装牢固。采用螺扣连接时,应拧足5个螺扣以上,采用专门夹具压紧时,装卡应平整牢靠。
2.8.2.3同时使用两种不同气体进行焊接时,不同气瓶减压器的出口端都应各自装有单向阀,防止相互倒灌。
2.8.2.4减压器接通气源后,如发现表盘指针迟滞不动或有误差,应由当地劳动、计量部门批准的专业部门修理,禁止焊工自行调整。
2.8.2.5禁止用棉、麻绳或一般橡胶等易燃物料作为氧气减压器的密封垫圈。
2.8.2.6液化石油气和溶解乙炔气瓶、液体二氧化碳气瓶等用的减压器必须保证减压器位于瓶体最高部位,防止瓶内液体流出。
2.8.2.7减压器卸压的顺序是:先关闭高压气瓶的瓶阀,然后放出减压器内的全部余气,放松压力调节杆使表针降到0位。
2.8.2.8不准在高压气瓶或集中供气的汇流导管的减压器上挂放任何物件,如焊炬、电焊钳、胶管、电焊电缆等。
2.9气焊、气割用胶管
2.9.1焊接与切割中使用的氧气胶管为黑色,乙炔胶管为红色。
2.9.2乙炔胶管与氧气胶管不能相互换用,不得用其它胶管代替。
2. 9.3氧气、乙炔气胶管与回火防止器、汇流排等导管连接时,管径必须互相吻合,并用管卡严密固定。
2.9.4乙炔胶管管段的连接,应使用含铜70%以下的铜管、低合金钢管或不锈
钢管。
2.9.5工作前应吹净胶管内残存的气体,再开始工作。
2. 9.6焊接、切割工作前,应检查胶管有无磨损、扎伤、刺孔、老化、裂纹等情况,并及时修理或更换。
2.9.7禁止使用回人烧损的胶管。
2.10焊炬和割炬
2.10.1焊炬和割炬应符合 GB5108—5110《等压式焊炬、割炬 射吸式焊炬、割炬》的要求。
2,10.2焊炬、割炬内腔要光滑、气路通畅、阀门严密、调节灵敏,连接部位紧密不泄漏。
2.10.3焊工在使用焊炬、割距前应检查焊炬、割炬的气路通畅、射吸能力、气密性等技术性能。此外,并作定期检查维护。
2.10.4禁止在使用中把焊炬、割炬的嘴头与平面摩擦来清除嘴头堵塞物。
2.10.5焊、割炬零件烧损、磨损后,要用符合标准的合格零件更换。
2.10.6设置在切割机上的电气开关应与切割机头上的割炬气阀门隔离,以防被电火花引爆。
2.10.7装在切割机上的燃气开关箱(阀),应使空气流通并保证气路连接处紧密不泄漏,以防可燃气积聚引爆。
2.10.8大功率焊炬、割炬,应采用摩擦点火器或其它专用点火器,禁止用普通火柴点火,以防止烧伤。
3电焊设备的操作安全
3.1电焊机
3.1.1电焊机必须符合现行有关焊机标准规定的安全要求。
3.1.2如果手工电弧焊机的空载电压高于3.1.1条款现行相应焊机标准规定的限值,而又在有触电危险的场所作业,则对焊机必须采用空载自动断电装置防止等触电的安全措施。
3.1.3电焊机的工作环境应与焊机技术说明书上的规定相符。如在气温过低或过高、湿度过大、气压过低以及在腐蚀性或爆炸性等特殊环境中作业,应使用适合特殊环境条件性能的电焊机,或采取防护措施。
3. 1.4防止电焊机受到碰撞或剧烈震动(特别是整流式焊机)。室外使用的电焊机必须有防雨雪的防护设施。
3.1.5电焊机必须装有独立的专用电源开关,其容量应符合要求。当焊机超负荷时,应能自动切断电源。禁止多台焊机共用一个电源开关。
3.1.5.1电源控制装置应装在电焊机附近人手便于操作的地方,周围留有安全通道。
3.1.5.2采用启动器启动的焊机,必须先合上电源开关,再启动焊机。
3.1.5.3焊机的一次电源线,长度一般不宜超过2~3m,当有临时任务需要较长的电源线时,应沿墙或立柱用瓷瓶隔离布设,其高度必须距地面2.5m以上,不允许将电源线拖在地面上。
3.1.6电焊机外露的带电部分应设有完好的防护(隔离)装置,电焊机裸露接线柱必须设有防护罩。
3.1.7使用插头插座连接的焊机,插销于孔的接线端应用绝缘板隔离,并装在绝缘板平面内。
3.1.8禁止连接建筑物金属构架和设备等作为焊接电源回路。
3.1.9电弧焊机的安全使用和维护。
3.1.9.1接入电源网路的电焊机不允许超负荷使用。焊机运行时的温升,不应超过相应焊机标准规定的温升限值。
3.1.9.2必须将电焊机平衡地安放在通风良好、干燥的地方,不准靠近高热以及易燃易爆危险的环境。
3.1.9.3要特别注意对整流式弧焊机硅整流器的保护和冷却。
3. 1.9.4禁止在焊机上放置任何物件和工具,启动电焊机前,焊钳与焊件不能短路。
3.1.9.5采用连接片改变焊接电流的焊机,调节焊接电流,应先切断电源。
3.1.9.6电焊机必须经常保持清洁。清扫尘埃必须断电进行。焊接现场有腐蚀性、导电性气体或飞扬粉尘,必须对电焊机进行隔离防护。
3. 1.9,7电焊机受潮, 应当用人工方法进行干燥。受潮严重的, 必须进行检修
3.1.9.8每半年应进行一次电焊机维修保养。当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焊机电源,及时进行检修。
3.1.9.9要经常检查旋转式直流电焊机的电刷和整流子的接触情况。要求电刷对整流子表面压力均匀,使所有电刷所通过电流一致。电刷磨损或损环时,必须及时调换。
3.1.9.10经常检查和保持焊机电缆与电焊机的接线柱接触良好,保持螺帽紧固。
3.1.9.11工作完毕或临时离开工作场地时,必须及时切断焊机电源。
3.1.10电焊机的接地
3.1.10.1各种电焊机(交流、直流)、电阻焊机等设备或外壳、电气控制箱、焊机组等,都应按现行(SDJ)《电力设备接地设计技术规程》的要求接地,防止触电事故。
3.1.10.2焊机的接地装置必须经常保护连接良好,定期检测接地系统的电气性能。
3.1.10.3禁用氧气管道和乙炔管道等易燃易爆气体管道作为接地装置的自然接地极,防止由于产生电阻热或引弧时冲击电流的作用,产生火花而引爆。
3.1.10,4电焊挑组或集装箱式电焊设备都应安装接地装置。
3.1.10.5专用的焊接工作台架应与接地装置联接。
3.2焊接电缆
3.2.1焊机用的软电缆线应采用多股细铜线电缆,其截面要求应根据焊接需要载流量和长度,按焊机配用电缆标准的规定选用。
3.2.2电缆外皮必须完整、绝缘良好、柔软、绝缘电阻不得小于1MΩ,电缆外皮破损时应及时修补完好。
3.2.3连接焊机与焊钳必须使用软电缆线,长度一般不宜超过20—30m。
3.2.4焊机的电缆线应使用整根导线,中间不应有连接接头。当工作需要接长导线时,应使用接头连接器牢固连接,连接处应保持绝缘良好。
3.2,5焊接电缆线要横过马路或通道时。必须采取保护套等保护措施,严禁搭在气瓶、乙炔发生器或其它易燃物品的容器和材料上。
3.2.6禁止利用厂房的金属结构、轨道、管道、暖气设施或其它金属物体搭接
起来作电焊导线电缆。
3.2.7禁止焊接电缆与油、脂等易燃物料接触。
3.3电焊钳
3.3.1电焊钳必须有良好的绝缘性与隔热能力,手柄要有良好的绝缘层。
3.3.2焊钳的导电部分应采用紫铜材料制成。焊钳与电焊电缆的连接应简便牢靠,接解良好。
3.3.3焊条位于在水平、45°、90°等方向时焊钳应都能夹紧焊条,并保证更换焊条安全方便。
3.3.4电焊钳应保证操作灵便、焊钳重量不得超过600g。
3.3.5禁止将过热的焊钳浸在水中冷却后使用。
3.4埋弧焊的安全
3.4.1埋弧焊用电缆必须符合焊机额定焊接电流的容量,连接部分要拧紧,并经常检查焊机各部分导线接触点良好,绝缘性能可靠。
3.4.2在焊接中应保持焊剂连续覆盖,以免焊剂中断露出电弧。灌装、清扫、回收焊剂应采取防尘措施,防止焊工吸入焊剂粉尘。
3.4.3埋弧焊机控制箱外壳与接线板上的罩壳必须盖好。
3.4.4半自动焊的焊接手把应安放妥当防止短路。
3.4.5在调整送丝机构及焊机工作时,手不得触及送丝机构的滚轮。
3.4.6 在埋弧自动焊机或半自动焊机发生电气故障时,必须切断电源由电工修理。
3.5气体保护焊的安全
3.5.1在移动焊机时,应取出机内易损电子器件单独搬运。
3.5.2焊机内的接触器、断电器的工作元件,焊枪夹头的夹紧力以及喷嘴的绝缘性能等,应定期检查。
3.5.3高频引弧焊机或装有高频引弧装置时,焊接电缆都应有铜网编织屏蔽套并可靠接地。
3.5.4焊机使用前应检查供气、供水系统,不得在漏水漏气的情况下运行。
3.5.5气体保护焊机作业结束后,禁止立即用手触摸焊枪导电嘴,避免烫伤。
3.5.6盛装保护气体的高压气瓶应小心轻放竖立固定,防止倾倒。气瓶与热源距离应大于3m。
3.5.7采用电热器使二氧化碳气瓶内液态二氧化碳充分气化时,电压应低于36V,外壳接地可靠。工作结束立即切断电源和气源。
3.5.8排除施焊中产生的臭氧、氮氧化物等有害物质,应采取局部通风措施,或供给焊工新鲜空气。
3.5.9焊工打磨钍钨极,应在专用的有良好通风装置的砂轮上或在抽气或砂轮上进行,并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打磨完毕,即洗净手和脸。
3.6等离子弧焊接与切割安全
3.6.1等离子弧割炬应保持电极和喷嘴同心,要求供气供水系统密封严不漏气、不漏水。
3.6.2应保证工作气体和保护气体供给充足,并设有气体流量调节装置。
3.6.3等离子弧焊接、切割作业点,府设有工作台并采用有效的局部排烟和净化装置或设水浴工作台等。
3.7碳弧气刨安全
3.7.1气刨时的电流较大,要防止焊机过载发热。
3.7.2在容器或舱室内使用碳弧气刨时,应采取局部通风措施,应有专人监护,并安排工间休息。
3.8电阻焊的安全
3.8.1装有电容贮能装置的电阻焊机,在密封的控制箱门上,应有联锁机构,当开门时应使电容短路。手动操作开关亦应附加电容短路安全措施。
3.8.2复式、多工位操作的焊机,应在每个工位上装有紧急制动按钮。
3.8.3手提式焊机的构架,应能经受操作中产生的震动,吊挂的变压器应有防堕落的保险装置,并应经常检查。
3.8.4焊机的脚踏开关,应有牢固的防护罩,防止意外开动。
3.8.5电阻焊机作业点,应设有防止工件火花飞溅的防护挡板或防护屏。
3.8.6电阻焊机的安全使用和维护。
3.8.6.1施焊时,焊机控制装置的柜门必须关闭。
3.8.6.2控制箱装置的检修与调整应由专业人员进行。
3.8.6.3缝焊作业,焊工必须注意电极的转动方向。防止滚轮切伤手指。
3.8.6.4焊机放置的场所应保持干燥,地面应铺防滑板,外水冷式焊机的焊工作业时应穿绝缘靴。
3.8.6.5焊接工作结束,切断电源,冷却水应延长10min再关闭。在气温低时还应排除水路的积水,防止冻结。
4电焊切割劳动保护
4.1焊接、切割操作中的安全
4.1.1焊接与切割工人应经过安全教育,并接受专业安全理论和实际训练,经考试合格持有证书并体格健康的人。
4.1.2从事电焊的工作人员,应了解所操作焊机的结构和性能,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并掌握触电急救的方法。
4.1.3焊接一切割盛装过易燃易爆物料(油、漆料、有机溶剂、脂等)强氧化物或有毒物料的各种容器(桶、罐、箱等)、管段、设备、必须遵守本标准专业部分《化工企业焊接与切割中的安全》相应章节的规定,采取安全措施,并获得本企业和消防管理部门的动火证明后,才能进行焊接切割工作。
4.1.4工作地点应有良好的天然采光和局部照明,并应符合 TJ34《企业照明设计标准》的有关规定,保证工作面照度达到50~100lx。
4.1. 5焊接工作地点的防暑降温及冬季采暖应符合 TJ36《工业设计卫生标准》的有关规定。
4.1.6在狭窄和通风不良的地沟、坑道、检查井、管段、容器、半封闭地段等处进行气焊、气割工作应在地面上进行调试焊割炬混合气,并点好火,禁止在工作地点调试和点火。焊、割炬都应随入进出。
4.1.7在封闭容器、罐、桶、舱室中焊接、切割,应先打开施焊工作物的孔、洞,使内部空气流通,以防焊工中毒、烫伤,必要时应有专人监护。工作完毕和暂停时,焊、割炬和胶管等都应随入进出,禁止放在工作点。
4.1.8禁止在带压力或带电压以及同时带有压力、电压的容器、罐、柜、管道、设备上进行焊接或切割工作。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在不可能泄压、切断气源工作时,应向上级主管安全部门申请,批准后方可动火。
4.1.9应防止由于焊接、切割中的热能传到结构或设备中,使工程中的易燃保温材料,或滞留的易燃爆气体发生着火、爆炸。
4. 1.10登高焊接、切割,应根据作业高度和环境条件,定出危险区的范围,禁止在作业下方及危险区内存放可燃、易爆物品和停留人员。
4.1.11焊工在高处作业,应备有梯子、带有栏杆的工作平台、标准安全带.安全绳、工具袋及完好的工具和防护用品。
4.1. 12焊接、切割现场禁止把焊接电缆、气体胶管、钢绳混绞在一起。
4.1.13焊工在多层结构或高空构架上进行交叉作业时,应戴有符合有关标准规定的安全帽。
4.1.14焊接、切割用的气体胶管和电缆应妥善固定。禁止缠在焊工身上使用
4.1. 15在已停车的机器内进行焊接与切割,必须彻底切断机器(包括主机、辅机、运转机构)的电源和气源.锁住启动开关,并应设置“修理施工禁止转动”的安全标志或由专人负责看守。
4.1.16直接在水泥地面上切割金属材料,可能发生爆炸,应在防火花喷射造成烫伤的措施。
4.1.17对悬挂在起重视吊钩上的工件和设备,禁止电焊或切割。如必须这样做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企业安全技术部门批准,才能进行。
4.1.18焊接、切割使用的气瓶或换下来用完的气瓶,应避免被现场杂物遮盖掩埋。
4.1.19露天作业遇到六级大风或下雨时,应停止焊接、切割工作。
4.2焊工防护用品
焊工所需各类防护用品应选用符合有关防护用品国家标准技术性能规定的产品。
4.2.1眼睛、头部的防护用品
防止焊接弧光和火花烫伤的危害,应根据 GB3609.1《焊接护目镜和面罩》的要求。按表1选用合乎作业条件的遮光镜片。
4.2.1.1焊工用面罩有手持式和头戴式两种,面罩和头盔的壳体应选用难燃或不燃的且无刺激皮肤的绝缘材料制成。罩体应遮住脸面和耳部,结构牢靠, 无漏光。
4.2.1.2头戴式面罩,用于各类电弧焊或登高焊接作业,重量不应超过560g。
4.2.1.3辅助焊工应根据工作条件,选戴遮光性能相适应的面罩和防护眼镜。
4.2.1.4气焊、气割作业应根据焊接、切割工件板的厚度,适用相应型号的防护眼镜片。
4. 3. 1. 5焊接、切割的准备、清理工作,如打磨焊口、清除焊渣等,应使用镜片不易破碎成片的防渣眼镜。
4.2.2工作服
4.2.2.1焊工工作服应根据焊接与工作的特点选用。
4. 2.2.2棉帆布工作服广泛用于一般焊接、切割工作, 工作服的颜色为白色。
4.2.2.3气体保护焊在紫外线作用下, 有产生臭氧等气体时应选用粗毛呢或皮革等面料制成的工作服,以防焊工在操作中被烫伤或体温增高。
4.2.2. 4全位置焊接工作的焊工应配用皮制工作服。
4.2.2.5在仰焊、切割时,为了防止火星、熔渣从高处溅落到头部和肩上,焊工应在颈部围毛巾,穿着用防燃材料制成的护肩、长袖套、围裙和鞋盖等。
4.2.2.6焊工穿用的工作服不应潮湿。工作服的口袋应有袋盖,上身应遮住腰部,裤长应罩住鞋面。工作服上不应有破损、孔洞和缝隙,不允许沾有油、脂。
4.2. 2. 7焊接与切割作业的工作服。不能用一般合成纤维织物制做。
4.2.3手套
4.2.3.1焊工手套应选用耐磨、耐辐射热的皮革或棉帆布和皮革合制材料制成,其长度不应小于300mm,要缝制结实。焊工不应戴有破损和潮湿的手套。
4. 2.3.2焊工在可能导电的焊接场所工作时,所用的手套应该用具有绝缘性能的材料(或附加绝缘层)制成,并经耐电压5000V试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4. 2.4防护鞋
4.2.4.1焊工防护鞋应具有绝缘、抗热、不易燃、耐磨损和防滑的性能:
4.2.4.2电焊工穿用防护鞋的橡胶鞋底,应经耐电压5000V的试验合格。如在易燃易爆场合焊接时,鞋底不应有鞋钉,以免产生摩擦火星。
4. 2.4.3在有积水的地面焊接切割时,焊工应穿用经过耐电压6000V,试验合格的防水橡胶鞋。
4.2.5其它防护用具
4.2.5.1电焊、切割工作场所,由于弧光辐射、溶渣飞溅,影响周围视线, 应设置弧光防护室或护屏。护屏应选用不燃材料制成,其表面应涂上黑色或深灰色油漆,高度不应低于1.8m,下部应留有25cm流通空气的空隙。
4. 2. 5. 2焊工登高或在可能发生坠落的场所进行焊接;切割作业时所用的安全带,应符合 GB720和GB721《安全带》的要求。安全带上安全绳的挂钩应挂牢。
4.2.5. 3焊工用的安全帽应符合 G82811《安全帽》的要求。
4. 2. 5. 4焊工使用的工具袋, 桶应完好无孔洞。焊工常用的手锤、渣铲、钢丝刷等工具应连接牢固。
4.2.5.5焊工所用的移动式照明灯具的电源线,应采用YQ或 YQW型橡胶套绝缘电缆,导线完好无破损,灯具开关无漏电,电压应根据现场情况确定或用2V的安全电压, 灯具的灯泡应有金属网罩防护。
5焊接作为场所通风
5. 1应根据焊接作业环镜、焊接工作量、焊条(剂)种类、作业分散程度等情况,采取不同通风排烟尘措施(如全面通风换气、局部通风、小型电焊排烟机组等)或采用各种送气面罩,以保证焊工作业点的空气质量符合 TJ36中的有关规定。要避免焊接烟尘气流经过焊工的呼吸带。
5.2当焊工作业室内高度(净)低于3.5—4m或每个焊工工作空间小于200m*3*时,当工作间(室、舱、柜等)内部结构影响空气流动,而使焊接工作点的烟尘及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表2规定时,应采取全面通风换气。
5.3全面通风换气量保持每个焊工57m*3*/min通风量。
5.4焊接切割时产生的有害烟尘的浓度应符合TJ36 中车间最高容许浓度规定。
5.5采用局部通风或小型通风机组等换气方式,其罩口风量、风速应根据田曰至焊接作业点的控制距离及控制风速计算。罩口的控制风速应大于0.5m/s,并使罩口尽可能接近作业点,使用固定罩口时的控制风速不少于1~2m/s。罩口的形式应结合焊接作业点的特点。
5.5.1采用下抽风式工作台,使工作台上网格筛板上的抽风量均匀分布,并保持工作台面积抽风量每平方米大于3600m*3*/h。
5.5.2焊炬上装的烟气吸收器,应能连续独出焊接烟气。
5.6在狭窄、局部空间内焊接、切割时,应采取局部通风换气。应防止焊接空间
积聚有害或窒息气体,同时还应有专人负责监护工作。
5.7焊接、切割等工作, 如遇到粉尘和有害烟气又无法采用局部通风措施时,应采用送风呼吸器。
5.8选用低噪声通风除尘设施,保证工作地点环境机械噪声值不超过声压85dB。 6爆接、切割中防火
焊工在焊接、切割中应严格遵守企业规定的防火安全管理制度。根据焊接现场环境条件,分别采取以下措施:
6.1在企业规定的禁火区内,不准焊接。需要焊接时,必须把工件移到指定的动火区内或在安全区进行。
6.2焊接作业的可燃、易燃物料,与焊接作业点火源距离不应小于10m。
6.3焊接、切割作业时,如附近墙体和地面上留有孔、洞、缝隙以及运输皮带连通孔口等部位留有孔洞,都应采取封闭或屏蔽措施。
6.4焊接、切割工作地点有以下情况时禁止焊接与切割作业:
6.4.1堆存大量易燃物料(如漆料、棉花、硫酸、干草等),而又不可能采取防护措施时;
6.4.2可能形成易燃易爆蒸气或帮聚爆炸性粉尘时。
6.5在易燃易爆环境中焊接、切割时, 应按化工企业焊接、切割安全专业标准有关的规定执行。
6. 6焊接、切割车间或工作地区必须配有:
6. 6.1足够的水源、干砂、灭火工具和灭火器材。存放的灭火器材应经过检验合格的、有效的。
6.6.2应根据扑救物料的燃烧性能,选用灭火器材。
6. 7焊接、切割工作完毕应及时清理现场,彻底消除火种, 经专人检查确认完全消除危险后,方可离开现场。
焊接与切割安全
焊接与切割安全
前言
GB 9448—1999
国家质量技术监量技术监督局术监督局1999—09—03批准 2000—05—01实施
本标准是根据美国标准ANSI/AWS Z49.1《焊接与切割安全》对GB 9448—1988《焊接与切割安全》进行修订的,在技术要素上与之等效;在具体技术内容方面有如下变动:
——本标准以我国标准作为引用依据。由于标准体系的不同,在引用相关标准技术内容的部分,做了不同程度上的调整,文字叙述上亦有相应的改动;
——ANSI/AWS Z49.1《焊接与切割安全》中个别内容重复、难以操作的部分结合我国的实际国情均做了适当删改; ——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保留了ANSI/AWS Z49.1《焊接与切割安全》中没有、但在原标准中存在、而且证明确实有效合理的技术内容;
——本标准主要适用于一般的焊接、切割操作,故删除了原标准中与操作基本无关的内容及特殊的安全要求,如:登高作业、汇流排系统中的设计、安装细节等;
——根据技术内容的编排需要,本标准增加了附录部分。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GB 9448—1988。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和附录C均为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机械工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焊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负责起草单位:哈尔滨焊接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朴东光、张伶。
第一分篇 通用规则通用规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实施焊接、切割操作过程中避免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所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本标准为安全地实施焊接、切割操作提供了依据。
2 引用标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J 87—1985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GB/T 2550—1992 焊接及切割用橡胶软管 氧气橡胶软管 GB/T 2551—1992 焊接及切割用橡胶软管 乙炔橡胶软管 GB/T 3609.1—1994 焊接眼、面防护具 GB/T 4064—1983 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 GB/T 5107—1985 焊接和切割用软管接头 GB 7144—1985 气瓶颜色标记
GB/T 11651—1989 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 GB 15578—1995 电阻焊机的安全要求
GB 15579—1995 弧焊设备安全要求 第一部分:焊接电源 GB 15701—1995焊接防护服
GB 16194—1996 车间空气中电焊烟尘卫生标准 JB/T 5101一1991 气割机用割炬 JB/T 6968—1993 便携式微型焊炬 JB/T 6969—1993 射吸式焊炬 JB/T 6970—1993 射吸式割炬
JB 7496—1994 焊接、切割及类似工艺用气瓶减压器安全规范
JB/T 7947—1995 等压式焊炬、割炬
3 总则
3.1 设备及操作 3.1.1 设备条件
所有运行使用中的焊接、切割设备必须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存在安全隐患(如:安全性或可靠性不足)时,必须停止使用并由维修人员修理。 3.1.2 操作
所有的焊接与切割设备必须按制造厂提供的操作说明书或规程使用,并且还必须符合本标准要求。 3.2 责任
管理者、监督者和操作者对焊接及切割的安全实施负有各自的责任。 3.2.1 管理者
管理者必须对实施焊接及切割操作的人员及监督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设备的安全操作、工艺的安全执行及应急措施等。
管理者有责任将焊接、切割可能引起的危害及后果以适当的方式(如:安全培训教育、口头或书面说明、警告标识等)通告给实施操作的人员。
管理者必须标明允许进行焊接、切割的区域,并建立必要的安全措施。
管理者必须明确在每个区域内单独的焊接及切割操作规则。并确保每个有关人员对所涉及的危害有清醒的认识并且了解相应的预防措施。
管理者必须保证只使用经过认可并检查合格的设备(诸如焊割机具、调节器、调压阀、焊机、焊钳及人员防护装置)。 3.2.2 现场管理及安全监督人员
焊接或切割现场应设置现场管理和安全监督人员。这些监督人员必须对设备的安全管理及工艺的安全执行负责。在实施监督职责的同时,他们还可担负其他职责,如:现场管理、技术指导、操作协作等。 监督者必须保证:
——各类防护用品得到合理使用;
——在现场适当地配置防火及灭火设备; ——指派火灾警戒人员;
——所要求的热作业规程得到遵循。
在不需要火灾警戒人员的场合,监督者必须要在热工作业完成后做最终检查并组织消灭可能存在的火灾隐患。 3.2.3 操作者
操作者必须具备对特种作业人员所要求的基本条件,并懂得将要实施操作时可能产生的危害以及适用于控制危害条件的程序。操作者必须安全地使用设备,使之不会对生命及财产构成危害。
操作者只有在规定的安全条件得到满足;并得到现场管理及监督者准许的前提下,才可实施焊接或切割操作。在获得准许的条件没有变化时,操作者可以连续地实施焊接或切割。
4 人员及工作区及工作区域的防护域的防护 4.1 工作区域的防护 4.1.1 设备
焊接设备、焊机、切割机具、钢瓶、电缆及其他器具必须放置稳妥并保持良好的秩序,使之不会对附近的作业或过往人员构成妨碍。
4.1.2 警告标志
焊接和切割区域必须予以明确标明,并且应有必要的警告标志。 4.1.3 防护屏板
为了防止作业人员或邻近区域的其他人员受到焊接及切割电弧的辐射及飞溅伤害,应用不可燃或耐火屏板(或屏罩)加以隔离保护。
4.1.4 焊接隔间
在准许操作的地方、焊接场所,必要时可用不可燃屏板或屏罩隔开形成焊接隔间。 4.2 人身防护
在依据GB/T 11651选择防护用品的同时,还应做如下考虑: 4.2.1 眼睛及面部防护
作业人员在观察电弧时,必须使用带有滤光镜的头罩或手持面罩,或佩戴安全镜、护目镜或其他合 适的眼镜。辅助人员亦应配戴类似的眼保护装置。
面罩及护目镜必须符合GB/T 3609.1的要求。
对于大面积观察(诸如培训、展示、演示及一些自动焊操作),可以使用一个大面积的滤光窗、幕而不 必使用单个的面罩、手提罩或护目镜。窗或幕材料必须对观察者提供安全的保护效果、使其免受弧光、碎 渣飞溅的伤害。
镜片遮光号可参照表1选择。
表1 护目镜遮光号遮光号的选择指南选择指南
焊接方法焊条尺寸,mm<2.52.5~4 4~6.4="">6.4
-
电弧电流,A<6060~160 160~250="" 250~550="">6060~160><60 60~160="" 160~250="" 250~500="">60><50 50~100="" 150~500="">50><500 500~1="">500>
<2020~100 100~400="" 400~800="">2020~100><300 300~400="">300>
-
- -
板厚,mm<3 3~13="">13 板厚,mm<25 25~150="">150
最低遮光号78 10 11
7 10 10 10 8 8 10 10 11 68 10 11 8 9 10 - - -
推荐遮光号*)-10 12 14
- 11 12 14 10 12 14 12 14 6~810 12 14 9 12 14 3或4 2 14 4或5 5或6 6或8 3或4 4或5 5或6
手工电弧焊
气体保护电弧焊及药芯焊丝电弧焊
钨极气体保护电弧焊
空气碳弧切割
-
-
等离子弧焊接 -
等离子弧切割 焊炬硬钎焊 爆炬软钎焊 碳弧焊
* *) - - -
气焊 -
气割 -
*) 根据经验,开始使用太暗的镜片难以看清焊接区,因而建议使用可看清焊接区域的适宜镜片,但遮光号不要低于下限值。在氧燃气焊接或切割时焊炬产生亮黄光的地方,希望使用滤光镜以吸收操作视野范围内的黄线或紫外线。
**) 这些数值适用于实际电弧清晰可见的地方,经验表明,当电弧被工件所遮蔽时,可以使用轻度的滤光镜。
4.2.2身体保护 4.2.2.1 防护服
防护服应根据具体的焊接和切割操作特点选择。防护服必须符合GB 15701的要求,并可以提供足够的保护面积。 4.2.2.2 手套
所有焊工和切割工必须佩戴耐火的防护手套,相关标准参见附录C(提示的附录)。 4.2.2.3 围裙
当身体前部需要对火花和辐射做附加保护时,必须使用经久耐火的皮制或其他材质的围裙。 4.2.2.4 护腿
需要对腿做附加保护时,必须使用耐火的护腿或其他等效的用具。 4.2.2.5 披肩、斗篷及套袖
在进行仰焊、切割或其他操作过程中,必要时必须佩戴皮制或其他耐火材质的套袖或披肩罩,也可在头罩下佩带耐火质地的斗篷以防头部灼伤。 4.2.2.6其他防护服
当噪声无法控制在GBJ 87规定的允许声级范围内时,必须采用保护装置(诸如耳套、耳塞或用其他适当的方式保护)。 4.3呼吸保护设备
利用通风手段无法将作业区域内的空气污染降至允许限值或这类控制手段无法实施时,必须使用呼吸保护装置,如:长管面具、防毒面具等(相关标准参见附录C)。
5 通风
5.1 充分通风
为了保证作业人员在无害的呼吸氛围内工作,所有焊接、切割、钎焊及有关的操作必须要在足够的通风条件下(包括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进行。 5.2防止烟气流
必须采取措施避免作业人员直接呼吸到焊接操作所产生的烟气流。 5.3通风的实施
为了确保车间空气中焊接烟尘的污染程度低于GB 16194的规定值,可根据需要采用各种通风手段(如:自然通风、机械通风等)。
6 消防措施 6.1 防火职责
必须明确焊接操作人员、监督人员及管理人员的防火职责,并建立切实可行的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6.2指定的操作区域
焊接及切割应在为减少火灾隐患而设计、建造(或特殊指定)的区域内进行。因特殊原因需要在非指定的区域内进行焊接或切割操作时,必须经检查、核准。 6.3放有易燃物区域的热作业条件
焊接或切割作业只能在无火灾隐患的条件下实施。 6.3.1 转移工件
有条件时,首先要将工件移至指定的安全区进行焊接。 6.3.2 转移火源
工件不可移时,应将火灾隐患周围所有可移动物移至安全位置。 6.3.3 工件及火源无法转移
工件及火源无法转移时,要采取措施限制火源以免发生火灾,如:
a)易燃地板要清扫干净,并以撒水、铺盖湿沙、金属薄板或类似物品的方法加以保护。
b)地板上的所有开口或裂缝应覆盖或封好,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以防地板下面的易燃物与可能由开口处落下的火花接触。对墙壁上的裂缝或开口、敝开或损坏的门、窗亦要采取类似的措施。 6.4 灭火
6.4.1 灭火器及喷水器
在进行焊接及切割操作的地方必须配置足够的灭火设备。其配置取决于现场易燃物品的性质和数量,可以是水池、沙箱、水龙带、消防栓或手提灭火器。在有喷水器的地方,在焊接或切割过程中,喷水器必须处于可使用状态。如果焊接地点距自动喷水头很近,可根据需要用不可燃的薄材或潮湿的棉布将喷头临时遮蔽。而且这种临时遮蔽要便于迅速拆除。 6.4.2 火灾警戒人员的设置
在下列焊接或切割的作业点及可能引发火灾的地点,应设置火灾警戒人员: a)靠近易燃物之处 建筑结构或材料中的易燃物距作业点10m以内。
b)开口 在墙壁或地板有开口的10m半径范围内(包括墙壁或地板内的隐蔽空间)放有外露的易燃物。 c)金属墙壁 靠近金属间壁、墙壁、天花板、屋顶等处另一侧易受传热或辐射而引燃的易燃物。
d)船上作业 在油箱、甲板、顶架和舱壁进行船上作业时,焊接时透过的火花、热传导可能导致隔壁舱室起火。 6.4.3 火灾警戒职责
火灾警戒人员必须经必要的消防训练,并熟知消防紧急处理程序。
火灾警戒人员的职责是监视作业区域内的火灾情况;在焊接或切割完成后检查并消灭可能存在的残火。 火灾警戒人员可以同时承担其他职责,但不得对其火灾警戒任务有干扰。 6.5 装有易燃物容器的焊接或切割
当焊接或切割装有易燃物的容器时,必须采取特殊的安全措施并经严格检查批准方可作业,否则严禁开始工作。
7 封闭空间内的安全要求
在封闭空间内作业时要求采取特殊的措施。
注:封闭空间是指一种相对狭窄或受限制的空间,诸如箱体、锅炉、容器、舱室等等。“封闭”意味着由于结构、尺寸、形状而导致恶劣的通风条件。
7.1 封闭空间内的通风
除了正常的通风要求之外,封闭空间内的通风还要求防止可燃混合气的聚集及大气中富氧。 7.1.1 人员的进入
封闭空间内在未进行良好的通风之前禁止人员进入。如要进入,必须佩戴合适的供气呼吸设备并由戴有类似设备的他人监护。
必要时在进入之前,对封闭空间要进行毒气、可燃气、有害气、氧量等的测试,确认无害后方可进入。 7.1.2 邻近的人员
封闭空间内适宜的通风不仅必须确保焊工或切割工自身的安全,还要确保区域内所有人员的安全。 7.1.3 使用的空气
通风所使用的空气,其数量和质量必须保证封闭空间内的有害物质污染浓度低于规定值。 供给呼吸器或呼吸设备的压缩空气必须满足正常的呼吸要求。 呼吸器的压缩空气管必须是专用管线,不得与其他管路相连接。 除了空气之外,氧气、其他气体或混合气不得用于通风。
在对生命和健康有直接危害的区域内实施焊接、切割或相关工艺作业时,必须采用强制通风、供气呼吸设备或其他合适的方式。
7.2 使用设备的安置 7.2.1 气瓶及焊接电源
在封闭空间内实施焊接及切割时,气瓶及焊接电源必须放置在封闭空间的外面。 7.2.2 通风管
用于焊接、切割或相关工艺局部抽气通风的管道必须由不可燃材料制成。这些管道必须根据需要进行定期检查以保证其功能稳定,其内表面不得有可燃残留物。 7.3 相邻区域
在封闭空间邻近处实施焊接或切割而使得封闭空间内存在危险时,必须使人们知道封闭空间内的危险后果,在缺乏必要的保护措施条件下严禁进入这样的封闭空间。 7.4 紧急信号
当作业人员从人孔或其他开口处进入封闭空间时,必须具备向外部人员提供救援信号的手段。 7.5 封闭空间的监护人员
在封闭空间内作业时,如存在着严重危害生命安全的气体,封闭空间外面必须设置监护人员。
监护人员必须具有在紧急状态下迅速救出或保护里面作业人员的救护措施;具备实施救援行动的能力。他们必须随时监护里面作业人员的状态并与他们保持联络,备好救护设备。
8 公共展览公共展览及演示 在公共场所进行焊接、切割操作的展览、演示时,除了保障操作者的人身安全之外,还必须保证观众免受弧光、火花、电击、辐射等伤害。
9 警告标警告标志 在焊接及切割作业所产生的烟尘、气体、弧光、火花、电击、热、辐射及噪声可能导致危害的地方,应通过使用适当的警告标志使人们对这些危害有清楚的了解。
第二分篇 专用规则
10 氧燃气焊接及切割安全 10.1 一般要求
火灾警戒人员的职责是监视作业区域内的火灾情况;在焊接或切割完成后检查并消灭可能存在的残火。
火灾警戒人员可以同时承担其他职责,但不得对其火灾警戒任务有干扰。
6.5 装有易燃物容器的焊接或切割
当焊接或切割装有易燃物的容器时,必须采取特殊的安全措施并经严格检查批准方可作业,否则严禁开始工作。
7 封闭空间内的安全要求
在封闭空间内作业时要求采取特殊的措施。
注:封闭空间是指一种相对狭窄或受限制的空间,诸如箱体、锅炉、容器、舱室等等。“封闭”意味着由于结构、尺寸、形状而导致恶劣的通风条件。
7.1 封闭空间内的通风
除了正常的通风要求之外,封闭空间内的通风还要求防止可燃混合气的聚集及大气中富氧。
7.1.1 人员的进入
封闭空间内在未进行良好的通风之前禁止人员进入。如要进入,必须佩戴合适的供气呼吸设备并由戴有类似设备的他人监护。
必要时在进入之前,对封闭空间要进行毒气、可燃气、有害气、氧量等的测试,确认无害后方可进入。
7.1.2 邻近的人员
封闭空间内适宜的通风不仅必须确保焊工或切割工自身的安全,还要确保区域内所有人员的安全。
7.1.3 使用的空气
通风所使用的空气,其数量和质量必须保证封闭空间内的有害物质污染浓度低于规定值。
供给呼吸器或呼吸设备的压缩空气必须满足正常的呼吸要求。
呼吸器的压缩空气管必须是专用管线,不得与其他管路相连接。
除了空气之外,氧气、其他气体或混合气不得用于通风。
在对生命和健康有直接危害的区域内实施焊接、切割或相关工艺作业时,必须采用强制通风、供气呼吸设备或其他合适的方式。
7.2 使用设备的安置
7.2.1 气瓶及焊接电源
在封闭空间内实施焊接及切割时,气瓶及焊接电源必须放置在封闭空间的外面。
7.2.2 通风管
用于焊接、切割或相关工艺局部抽气通风的管道必须由不可燃材料制成。这些管道必须根据需要进行定期检查以保证其功能稳定,其内表面不得有可燃残留物。
7.3 相邻区域
在封闭空间邻近处实施焊接或切割而使得封闭空间内存在危险时,必须使人们知道封闭空间内的危险后果,在缺乏必要的保护措施条件下严禁进入这样的封闭空间。
7.4 紧急信号
当作业人员从人孔或其他开口处进入封闭空间时,必须具备向外部人员提供救援信号的手段。
7.5 封闭空间的监护人员
在封闭空间内作业时,如存在着严重危害生命安全的气体,封闭空间外面必须设置监护人员。
监护人员必须具有在紧急状态下迅速救出或保护里面作业人员的救护措施;具备实施救援行动的能力。他们必须随时监护里面作业人员的状态并与他们保持联络,备好救护设备。
8 公共展览公共展览及演示
在公共场所进行焊接、切割操作的展览、演示时,除了保障操作者的人身安全之外,还必须保证观众免受弧光、火花、电击、辐射等伤害。
9 警告标警告标志
在焊接及切割作业所产生的烟尘、气体、弧光、火花、电击、热、辐射及噪声可能导致危害的地方,应通过使用适当的警告标志使人们对这些危害有清楚的了解。
第二分篇 专用规则
10 氧燃气焊接及切割安全
10.1 一般要求
10.1.1 与乙炔相接触的部件
所有与乙炔相接触的部件(包括:仪表、管路、附件等)不得由铜、银以及铜(或银)含量超过70%的合金制成。
10.1.2 氧气与可燃物的隔离
氧气瓶、气瓶阀、接头、减压器、软管及设备必须与油、润滑脂及其他可燃物或爆炸物相隔离。严禁用沾有油污的手、或带有油迹的手套去触碰氧气瓶或氧气设备。
10.1.3 密封性试验
检验气路连接处密封性时,严禁使用明火。
10.1.4 氧气的禁止使用
严禁用氧气代替压缩空气使用。氧气严禁用于气动工具、油预热炉、启,动内燃机、吹通管路、衣服及工件的除尘,为通风而加压或类似的应用。氧气喷流严禁喷至带油的表面、带油脂的衣服或进入燃油或其他贮罐内。
10.1.5 氧气设备
用于氧气的气瓶、设备、管线或仪器严禁用于其他气体。
10.1.6 气体混合的附件
未经许可,禁止装设可能使空气或氧气与可燃气体在燃烧前(不包括燃烧室或焊炬内)相混合的装置或附件。
10.2焊炬及割炬
只有符合有关标准(如JB/T 5101、JB/T 6968、JB/T 6969、JB/T 6970和JB/T 7947等)的焊炬和割炬才允许使用。 使用焊炬、割炬时,必须遵守制造商关于焊、割炬点火、调节及熄火的程序规定。点火之前,操作者应检查焊、割炬的气路是否通畅、射吸能力、气密性等等。
点火时应使用摩擦打火机、固定的点火器或其他适宜的火种。焊割炬不得指向人员或可燃物。
10.3 软管及软管接头
用于焊接与切割输送气体的软管,如氧气软管和乙炔软管,其结构、尺寸、工作压力、机械性能、颜色必须符合GB/T 2550、GB/T 2551的要求。软管接头则必须满足GB/T 5107的要求。
禁止使用泄漏、烧坏、磨损、老化或有其他缺陷的软管。
10.4 减压器
只有经过检验合格的减压器才允许使用。减压器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JB 7496的有关规定。
减压器只能用于设计规定的气体及压力。
减压器的连接螺纹及接头必须保证减压器安在气瓶阀或软管上之后连接良好、无任何泄漏。
减压器在气瓶上应安装合理、牢固。采用螺纹连接时,应拧足五个螺扣以上;采用专门的夹具压紧时,装卡应平整牢固。
从气瓶上拆卸减压器之前,必须将气瓶阀关闭并将减压器内的剩余气体释放干净。
同时使用两种气体进行焊接或切割时,不同气瓶减压器的出口端都应装上各自的单向阀,以防止气流相互倒灌。 当减压器需要修理时,维修工作必须由经劳动、计量部门考核认可的专业人员完成。
10.5 气瓶
所有用于焊接与切割的气瓶都必须按有关标准及规程[参见附录A(提示的附录)]制造、管理、维护并使用。
使用中的气瓶必须进行定期检查,使用期满或送检未合格的气瓶禁止继续使用。
10.5.1 气瓶的充气
气瓶的充气必须按规定程序由专业部门承担,其他人不得向气瓶内充气。除气体供应者以外,其他人不得在一个气瓶内混合气体或从一个气瓶向另一个气瓶倒气。
10.5.2 气瓶的标志
为了便于识别气瓶内的气体成分,气瓶必须按GB 7144规定做明显标志。其标识必须清晰、不易去除。标识模糊不清的气瓶禁止使用。
10.5.3气瓶的储存
气瓶必须储存在不会遭受物理损坏或使气瓶内储存物的温度超过40℃的地方。
气瓶必须储放在远离电梯、楼梯或过道,不会被经过或倾倒的物体碰翻或损坏的指定地点。在储存时,气瓶必须稳固以免翻倒。
气瓶在储存时必须与可燃物、易燃液体隔离,并且远离容易引燃的材料(诸如木材、纸张、包装材料、油脂等)至少6m以上,或用至少1.6m高的不可燃隔板隔离。
10.5.4 气瓶在现场的安放、搬运及使用
气瓶在使用时必须稳固竖立或装在专用车(架)或固定装置上。
气瓶不得置于受阳光暴晒、热源辐射及可能受到电击的地方。气瓶必须距离实际焊接或切割作业点足够远(一般为5m以上),以免接触火花、热渣或火焰,否则必须提供耐火屏障。
气瓶不得置于可能使其本身成为电路一部分的区域。避免与电动机车轨道、无轨电车电线等接触。气瓶必须远离散热
器、管路系统、电路排线等,及可能供接地(如电焊机)的物体。禁止用电极敲击气瓶,在气瓶上引弧。
搬运气瓶时,应注意:
——关紧气瓶阀,而且不得提拉气瓶上的阀门保护帽;
——用吊车、起重机运送气瓶时,应使用吊架或合适的台架,不得使用吊钩、钢索或电磁吸盘。
——避免可能损伤瓶体、瓶阀或安全装置的剧烈碰撞。
气瓶不得作为滚动支架或支撑重物的托架。
气瓶应配置手轮或专用搬手启闭瓶阀。气瓶在使用后不得放空,必须留有不小于98~196kPa表压的余气。
当气瓶冻住时,不得在阀门或阀门保护帽下面用撬杠撬动气瓶松动。应使用40℃以下的温水解冻。
10.5.5 气瓶的开启
10.5.5.1 气瓶阀的清理
将减压器接到气瓶阀门之前,阀门出口处首先必须用无油污的清洁布擦拭干净,然后快速打开阀门并立即关闭以便清除阀门上的灰尘或可能进入减压器的脏物。
清理阀门时操作者应站在排出口的侧面,不得站在其前面。不得在其他焊接作业点、存在着火花、火焰(或可能引燃)的地点附近清理气瓶阀。
10.5.5.2 开启氧气瓶的特殊程序
减压器安在氧气瓶上之后,必须进行以下操作:
a)首先调节螺杆并打开顺流管路,排放减压器的气体。
b)其次,调节螺杆并缓慢打开气瓶阀,以便在打开阀门前使减压器气瓶压力表的指针始终慢慢地向上移动。打开气瓶阀时,应站在瓶阀气体排出方向的侧面而不要站在其前面。
c)当压力表指针达到最高值后,阀门必须完全打开以防气体沿阀杆泄漏。
10.5.5.3 乙炔气瓶的开启
1
开启乙炔气瓶的瓶阀时应缓慢,严禁开至超过 2圈,一般只开至3/4圈以内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迅速关闭气瓶。110.5.5.4 使用的工具
配有手轮的气瓶阀门不得用榔头或扳手开启。
未配有手轮的气瓶,使用过程中必须在阀柄上备有把手、手柄或专用扳手,以便在紧急情况下可以迅速关闭气路。在多个气瓶组装使用时,至少要备有一把这样的扳手以备急用。
10.5.6 其他
气瓶在使用时,其上端禁止放置物品,以免损坏安全装置或妨碍阀门的迅速关闭。使用结束后,气瓶阀必须关紧。 10.5.7 气瓶的故障处理
10.5.7.1 泄漏
如果发现燃气气瓶的瓶阀周围有泄漏,应关闭气瓶阀拧紧密封螺帽。
当气瓶泄漏无法阻止时,应将燃气瓶移至室外,远离所有起火源,并做相应的警告通知。缓缓打开气瓶阀,逐渐释放内存的气体。
有缺陷的气瓶或瓶阀应做适宜标识,并送专业部门修理,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重新使用。
10.5.7.2 火灾
气瓶泄漏导致的起火可通过关闭瓶阀,采用水、湿布、灭火器等手段予以熄灭。
在气瓶起火无法通过上述手段熄灭的情况下,必须将该区域做疏散,并用大量水流浇湿气瓶,使其保持冷却。 10.6 汇流排的安装与操作
在气体用量集中的场合可以采用汇流排供气。汇流排的设计、安装必须符合有关标准规程的要求。汇流排系统必须合理地设置回火保险器、气阀、逆止阀、减压器、滤清器、事故排放管等。安装在汇流排系统的这些部件均应经过单件或组合件的检验认可,并证明符合汇流排系统的安全要求。
气瓶汇流排的安装必须在对其结构和使用熟悉的人员监督下进行。
乙炔气瓶和液化气气瓶必须在直立位置上汇流。与汇流排连接并供气的气瓶,其瓶内的压力应基本相等。
11 电弧焊接及切割安全
11.1 一般要求
11.1.1 弧焊设备
根据工作情况选择弧焊设备时,必须要考虑到焊接的各方面安全因素。进行电弧焊接与切割时所使用的设备必须符合相应的焊接设备标准规定,参见附录B(提示的附录),还必须满足GB 15579的安全要求。
11.1.2 操作者
被指定操作弧焊与切割设备的人员必须在这些设备的维护及操作方面经适宜的培训及考核,其工作能力应得到必要的认可。
11.1.3操作程序
每台(套)弧焊设备的操作程序应完备。
11.2 弧焊设备的安装
弧焊设备的安装必须在符合GB/T 4064规定的基础上,满足下列要求。
11.2.1 设备的工作环境与其技术说明书规定相符,安放在通风、干燥、无碰撞或无剧烈震动、无高温、无易燃品存在的地方。
11.2.2 在特殊环境条件下(如:室外的雨雪中;温度、湿度、气压超出正常范围或具有腐蚀、爆炸危险的环境),必须对设备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以保证其正常的工作性能。
11.2.3 当特殊工艺需要高于规定的空载电压值时,必须对设备提供相应的绝缘方法(如:采用空载自动断电保护装置)或其他措施。
11.2.4 弧焊设备外露的带电部分必须设置完好的保护,以防人员或金属物体(如:货车、起重机吊钩等)与之相接触。 11.3 接地
焊机必须以正确的方法接地(或接零)。接地(或接零)装置必须连接良好,永久性的接地(或接零)应做定期检查。 禁止使用氧气、乙炔等易燃易爆气体管道作为接地装置。
在有接地(或接零)装置的焊件上进行弧焊操作,或焊接与大地密切连接的焊件(如:管道、房屋的金属支架等)时,应特别注意避免焊机和工件的双重接地。
11.4 焊接回路
11.4.1 构成焊接回路的焊接电缆必须适合于焊接的实际操作条件,
11.4.2 构成焊接回路的电缆外皮必须完整、绝缘良好(绝缘电阻大于1 M?)。用于高频、高压振荡器设备的电缆,必须具有相应的绝缘性能。
11.4.3 焊机的电缆应使用整根导线,尽量不带连接接头。需要接长导线时,接头处要连接牢固、绝缘良好。
11.4.4 构成焊接回路的电缆禁止搭在气瓶等易燃品上,禁止与油脂等易燃物质接触。在经过通道、马路时,必须采取保护措施(如:使用保护套)。
11.4.5 能导电的物体(如:管道、轨道、金属支架、暖气设备等)不得用做焊接回路的永久部分。但在建造、延长或维修时可以考虑作为临时使用,其前提是必须经检查确认所有接头处的电气连接良好,任何部位不会出现火花或过热。此外,必须采取特殊措施以防事故的发生。锁链、钢丝绳、起重机、卷扬机或升降机不得用来传输焊接电流。
11.5 操作
11.5.1 安全操作规程
指定操作或维修弧焊设备的作业人员必须了解、掌握并遵守有关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及作业标准。此外,还必须熟知本标准的有关安全要求(诸如:人员防护、通风、防火等内容)。
11.5.2 连线的检查
完成焊机的接线之后,在开始操作设备之前必须检查一下每个安装的接头以确认其连接良好。其内容包括:
——线路连接正确合理,接地必须符合规定要求;
——磁性工件夹爪在其接触面上不得有附着的金属颗粒及飞溅物;
——盘卷的焊接电缆在使用之前应展开以免过热及绝缘损坏;
——需要交替使用不同长度屯缆时应配备绝缘接头,以确保不需要时无用的长度可被断开。
11.5.3 泄漏
不得有影响焊工安全的任何冷却水、保护气或机油的泄漏。
11.5.4 工作中止
当焊接工作中止时(如:工间休息),必须关闭设备或焊机的输出端或者切断电源。
11.5.5移动焊机
需要移动焊机时,必须首先切断其输入端的电源。
11.5.6 不使用的设备
金属焊条和碳极在不用时必须从焊钳上取下以消除人员或导电物体的触电危险。焊钳在不使用时必须置于与人员、导电体、易燃物体或压缩空气瓶接触不到的地方。半自动焊机的焊枪在不使用时亦必须妥善放置以免使枪体开关意外启动。 11.5.7 电击
在有电气危险的条件下进行电弧焊接或切割时,操作人员必须注意遵守下述原则:
11.5.7.1 带电金属部件
禁止焊条或焊钳上带电金属部件与身体相接触。
11.5.7.2 绝缘
焊工必须用干燥的绝缘材料保护自己免除与工件或地面可能产生的电接触。在坐位或俯位工作时,必须采用绝缘方法防止与导电体的大面积接触。
11.5.7.3 手套
要求使用状态良好的、足够干燥的手套。
11.5.7.4 焊钳和焊枪
焊钳必须具备良好的绝缘性能和隔热性能,并且维修正常。
如果枪体漏水或渗水会严重威胁焊工安全时,禁止使用水冷式焊枪。
11.5.7.5 水浸
焊钳不得在水中浸透冷却。
11.5.7.6 更换电极
更换电极或喷嘴时,必须关闭焊机的输出端。
11.5.7.7 其他禁止的行为
焊工不得将焊接电缆缠绕在身上。
11.6 维护
所有的弧焊设备必须随时维护,保持在安全的工作状态。当设备存在缺陷或安全危害时必须中止使用,直到其安全性得到保证为止。修理必须由认可的人员进行。
11.6.1 焊接设备
焊接设备必须保持良好的机械及电气状态。整流器必须保持清洁。
11.6.1.1 检查
为了避免可能影响通风、绝缘的灰尘和纤维物积聚,对焊机应经常检查、清理。电气绕组的通风口也要做类似的检查和清理。发电机的燃料系统应进行检查,防止可能引起生锈的漏水和积水。旋转和活动部件应保持适当的维护和润滑。 11.6.1.2露天设备
为了防止恶劣气候的影响,露天使用的焊接设备应予以保护。保护罩不得妨碍其散热通风。
11.6.1.3 修改
当需要对设备做修改时,应确保设备的修改或补充不会因设备电气或机械额定值的变化而降低其安全性能。
11.6.2 潮湿的焊接设备
已经受潮的焊接设备在使用前必须彻底干燥并经适当试验。设备不使用时应贮存在清洁干燥的地方。
11.6.3 焊接电缆
焊接电缆必须经常进行检查。损坏的电缆必须及时更换或修复。更换或修复后的电缆必须具备合适的强度、绝缘性能、导电性能和密封性能。电缆的长度可根据实际需要连接,其连接方法必须具备合适的绝缘性能。
11.6.4 压缩气体
在弧焊作业中,用于保护的压缩气体应参照第10章的相应条款管理和使用。
12 电阻焊安全
12.1 一般要求
12.1.1 电阻焊设备
根据工作情况选择电阻焊设备时,必须考虑焊接各方面的安全因素。电阻焊所使用的设备必须符合相应的焊接设备标准(参见附录B)规定及GB 15578标准的安全要求。
12.1.2 操作者
被指定操作电阻焊设备的人员必须在相关设备的维护及操作方面经适宜的培训及考核,其工作能力应得到必要的认可。 12.1.3 操作程序
每台(套)电阻焊设备的操作程序应完备。
12.2 电阻焊设备的安装
电阻焊设备的安装必须在专业技术人员的监督指导下进行,并符合GB/T 4064标准规定。
12.3 保护装置
12.3.1 启动控制装置
所有电阻焊设备上的启动控制装置(诸如:按钮、脚踏开关、回缩弹簧及手提枪体上的双道开关等)必须妥善安置或保护,以免误启动。
12.3.2 固定式设备的保护措施
12.3.2.1 有关部件
所有与电阻焊设备有关的链、齿轮、操作连杆及皮带都必须按规定要求妥善保护。
12.3.2.2 单点及多点焊机
在单点或多点焊机操作过程中,当操作者的手需要经过操作区域而可能受到伤害时,必须有效地采用下述某种措施进行保护。这些措施包括(但不局限于):
a)机械保护式挡板、挡块;
b)双手控制方法;
c)弹键;
d)限位传感装置;
e)任何当操作者的手处于操作点下面时防止压头动作的类似装置或机构。
12.3.3 便携式设备的保护措施
12.3.3.1 支撑系统
所有悬挂的便携焊枪设备(不包括焊枪组件)应配备支撑系统。这种支撑系统必须具备失效保护性能,即当个别支撑部件损坏时,仍可支撑全部载荷。
12.3.3.2 活动夹头
活动夹头的结构必须保证操作者在作业时,其手指不存在被剪切的危险,否则必须提供保护措施。如果无法取得合适的保护方式,可以使用双柄,即每只手柄上带有安在适当位置上的一或两个操作开关。这些手柄及操作开关与剪切点或冲压点保持足够的距离,以便消除手在控制过程中进入剪切点或冲压点的可能。
12.4 电气安全
12.4.1 电压
所有固定式或便携式电阻焊设备的外部焊接控制电路必须工作在规定的电压条件下。
12.4.2 电容
高压贮能电阻焊的电阻焊设备及其控制面板必须配置合适的绝缘及完整的外壳保护。外壳的所有拉门必须配有合适的联锁装置。这种联锁装置应保证:当拉门打开时可有效地断开电源并使所有电容短路。
除此之外,还可考虑安装某种手动开关或合适的限位装置作为确保所有电容完全放电的补充安全措施。
12.4.3扣锁和联锁
12.4.3.1 拉门
电阻焊机的所有拉门;检修面板及靠近地面的控制面板必须保持锁定或联锁状态以防止无关人员接近设备的带电部分。 12.4.3.2 远距离设置的控制面板
置于高台或单独房间内的控制面板必须锁定、联锁住或者是用挡板保护并予以标明。当设备停止使用时,面板应关闭。 12.4.4 火花保护
必须提供合适的保护措施防止飞溅的火花产生危险,如:安装屏板、佩带防护眼镜。由于电阻焊操作不同,每种方法必须做单独考虑。
使用闪光焊设备时,必须提供由耐火材料制成的闪光屏蔽并应采取适当的防火措施。
12.4.5 急停按钮
在具备下述特点的电阻焊设备上,应考虑设置一个或多个安全急停按钮:
a)需要3s或3s以上时间完成一个停止动作。
b)撤除保护时,具有危险的机械动作。
急停按钮的安装和使用不得对人员产生附加的危害。
12.4.6 接地
电阻焊机的接地要求必须符合GB 15578标准的有关规定。
12.5 维修
电阻焊设备必须由专人做定期检查和维护。任何影响设备安全性的故障必须及时报告给安全监督人员。
13 电子束焊子束焊接安全
13.1 一般要求
13.1.1 电子束焊接设备
根据工作情况选择电子束焊接设备时,必须考虑焊接的各方面安全因素。
13.1.2 操作者
被指定操作电子束焊接设备的人员必须在相关设备的维护及操作方面经适宜的培训及考核,其工作能力应得到必要的认可。
13.1.3 操作程序
每台(套)电子束焊接设备的操作程序应完备。
13.2潜在的危害
电子束焊接引发的下述危害必须予以防护。
13.2.1 电击
设备上必须放置合适的警告标志。
电子束设备上的所有门、使用面板必须适当固定以免突然或意外启动。所有高压导体必须完整地用固定好的接地导电障碍物包围。运行电子束枪及高压电源之前,必须使用接地探头。
13.2.2 烟气
对低真空及非真空工艺,必须提供正面通风抽气和过滤。高真空电子束焊接过程中,清理真空腔室里面时必须特别注意保持溶剂及清洗液的蒸汽浓度低于有害程度。
焊接任何不熟悉的材料或使用任何不熟悉的清洗液之前,必须确认是否存在危险。
13.2.3 X射线
为了消除或减少X射线至无害程度,对电子束设备要进行适当保护。对辐射保护的任何改动必须由设备制造厂或专业技术人员完成。修改完成后必须由制造厂或专业技术人员做辐射检查。
13.2.4 眩光
用于观察窗上的涂铅玻璃必须提供足够的射线防护效果。为了减低眩光使之达到舒适的观察效果,必须选择合适的滤镜片。
13.2.5 真空
电子束焊接人员必须了解和掌握使用真空系统工作所要求的安全事项。
附 录 A
(提示的附录提示的附录)
有关焊接与切割用气瓶切割用气瓶标气瓶标准
GB 5099—1994 钢质无缝气瓶
GB 5100—1994钢质焊接气瓶
GB 5842—1996 液化石油气钢瓶
GB 7512—1998 液化石油气钢瓶阀
GB 8334—1987 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GB 8335—1998 气瓶专用螺纹
GBl0877—1988 氧气瓶阀
GB/T 10878—1989 气瓶锥螺纹丝锥
GBl0879—1989 溶解乙炔气瓶阀
GBll638—1989溶解乙炔气瓶
GBll640—1989 铝合金无缝气瓶
GBl2135—1989 气瓶定期检验站技术条件
GBl2136—1989 溶解乙炔气瓶用回火防止器
GBl3004—1991 钢质无缝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GB 13075—1991 钢质焊接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GB 13076—1991 溶解乙炔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GBl3077—1991 铝合金无缝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附 录 B
(提示的附录提示的附录)
有关焊接设备标准设备标准
GB/T 8118—1995 电弧焊机 通用技术条件
GB 8366—1996 电阻焊机 通用技术条件
GB/T 10235—1988 弧焊变压器防触电装置
GB/T 13164—1991 埋弧焊机
JB 685—1992 直流弧焊发电机
JB/T 2751—1993 等离子弧切割机
JB/T 3158—1999 电阻点焊直电极
JB/T 3643—1992 小型弧焊变压器
JB/T 3946—1999 凸焊机电极平板槽子
JB/T 3947—1999 电阻点焊电极接头
JB/T 3948—1999 电阻点焊电极帽
JB/T 3957—1999 电极锥度 配合尺寸
JB/T 5249—1991 移动式点焊机
JB/T 5250—1991 缝焊机
JB/T 5251—1991 固定式对焊机
JB/T 5340—1991 多点焊机用阻焊变压器 特殊技术条件 JB 7107—1993 弧焊设备 电焊钳的安全要求
JB/T 7108—1993 碳弧气刨机
JB/T 7109—1993 等离子弧焊机
JB/T 7824—1995 逆变式弧焊整流器技术条件
JB/T 7834—1995 弧焊变压器
JB/T 7835—1995 弧焊整流器
JB/T 8085—1995 摩擦焊机
JB/T 8747—1999 钨极惰性气体保护弧焊机(TIG焊机)技术条件 JB/T 8748—1998 MIG/MAG弧焊机
JB/T 9528—1999 原动机 弧焊发电机组
JB/T 9529—1999 电阻焊机变压器 通用技术条件
JB/T 9530—1999 电阻焊设备的绝缘帽和绝缘衬套
JB/T 9531—1999 点焊 电极挡块和夹块
JB/T 9191—1999 等离子喷焊枪 技术条件
JB/T 9192—1999 等离子喷焊电源
JB/T 9532—1999 MIG/MAG焊焊枪 技术条件
JB/T 9533—1999 焊机送丝机构 技术条件
JB/T 9534—1999 引弧装置 技术条件
JB/T 9959—1999 电阻点焊 内锥度1:10的电极接头 JB/T 9960—1999 电阻点焊 凸型电极帽
JB/T 10101—1999 固定式凸点焊机
JB/T 10110—1999 电阻焊机控制器 通用技术条件
附 录 C
(提示的附录提示的附录)
有关安全安全、劳动保护标准、劳动保护标准
GB 2890—1995 过滤式防毒面具通用技术条件
GB 2894—1996 安全标志
GB 5083—1985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GB 6095—1985 安全带
GB 6220—1986 长管面具
GB/T 6223—1997 过滤式防微粒口罩
GB 8196—1987 机械设备防护罩安全要求
GB 8197—1987 防护屏安全要求
GB 12011—1989 绝缘皮鞋
GB 12265—1995 机械防护安全距离
GB 12623—1990 防护鞋通用技术条件
GB 12624—1990 劳动保护手套通用技术条件
GB 12801—1991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GB 13495—1992 消防安全标志
GB 15630—1995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GB 16179—1996 安全标志使用导则 GB 16556—1996 自给式空气呼吸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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