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XX 煤炭运销有限公司
管 理 制 度
汇
总
采购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的煤炭采购行为,降低煤炭采购成本,确保公司煤炭供应,加强企业原煤采购的监督管理,特制定本规定。以使企业的采购管理达到以下目标:
1、建立“三集中、三分离”的物资采购管理体制。“三集中”即推行集中采购、集中储备、集中结算的管理体制; “三分离”是将采购、验收、结算等业务分段管理, 实现物资采购各环节的相互制约机制
2、与重点矿点确立长期合作关系,实施定向采购方式
3、对煤炭采购建立全过程监督机制。包括计划下达、价格咨询、签订合同、煤炭验收、货款结算等环节的全程参与监督
一、榆林公司、绥德公司的采购职能
1、编制年度、月度采购计划并上报核批 2、完成总公司下达的采购计划
3、选择矿点、稳定供货渠道,根据区域内各矿点的煤质初步核定煤价并上报核批
4、随时掌握各矿点的情况及其所供应煤炭的价格、质量、产量等 5、根据核批的矿点、煤价等主要条款签订合同
6、签订合同后,制作经采购员、采购主管、公司负责人联签的标明合同数量及煤质指标的通知单下达站台及运输公司
7、编制每月市场价格表,掌握新的煤炭供应资源,及时提供给总经理
参考
8、负责与站台联系,及时处理煤炭计量、质量、发运等问题,督促矿点、运输公司及时送货
9、配合站台对煤炭进行验收,确保所购煤炭符合申购要求
二、煤炭运输公司的营运职能
1、所承运的煤炭必须与陕西XX 煤炭运销公司签订运 输合同 2、运输合同运价的核定必须上报核批 3、按时完成承运任务
三、站台的收储发运职能
1、 严格执行中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
2、站台对按采购方采购合同所列明的煤炭数量、质量要求,负责煤炭的计量统计,质量验收、存储堆放
3、站台有权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煤炭拒收或作废煤、扣吨处理 4、站台在接到铁路部门及计划部的装车通知、车皮到达站台指定位置后,按铁路部门规定的装车时间内装车完毕
5、站台按铁路部门装运要求足额装运,不得出现亏吨现象,如出现严重亏吨者,应由站台赔付亏吨铁路运费,并按月将亏吨煤炭红字冲回。
6、站台应准确无误地填制路运单
7、对入库煤炭负有保管责任,总公司每年组织盘点两次,发现超合同盘亏时,应由站台照当日市价赔付
8、站台应对所配送煤炭的质量按批次化验留档,如与用户所检测发生差异时可书证
四、煤炭采购、运输、仓储管理流程图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17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 一 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山西煤销集团临汾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安全生产管理制 度? 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 结合公司安全管理体系 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安全生产实行统一领导、 分级管理、 各负 其责,认真履职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第二章 安全生产责任
第三条 公司对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监督、 管 理责任,是安全生产的管理主体 。 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决定、 决议及文件会议精神, 落实集团公司下达的各项安全工作任 务,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 加强安全监督 管理工作;
(三)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规定, 建立健全 完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四)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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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办;
(五) 按规定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激励机制, 制定安全投 入计划、宣传培训教育计划,进行有效的落实;
(六)组织制定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 建立应急救援体系,组织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
第四条 生产、 经营单位 (以下简称单位) 承担安全生 产管理责任,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对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达标规划、 预控措施、 规章制度以及文件会议精 神的具体落实;
(二) 制定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目标管理、 安全奖罚等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三)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考核指标计划, 保证考核指标 的完成;
(四) 研究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规律, 制定实施安全示 范矿井建设规划、安全质量标准达标规划;
(五) 根据不同时期安全生产的特点, 积极开展专项整 治,针对性地制定实施安全管理措施;
(六) 及时排查治理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隐患, 加强安全 生产过程的管理和监督;
(七) 依法依规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 做到专款专 用,严禁挪做他用,保证安全费用有效、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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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编制年度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及煤矿事故应急救 援预案, 报市公司备案, 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组织一次 救灾演练, 保证每一个从业人员熟悉避灾路线及抢救、 互救、 自救措施;
(九) 抓好安全培训工作, 采取多种形式, 完成培训计 划,提高员工素质,特种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
(十) 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营造良好的安全文 化建设氛围。
第五条 员工是安全行为的主体,坚决杜绝违章指挥、 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做好自主保安和互助保安。 第六条 公司各业务部门负责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服 务,制定完善的专业技术标准,做好业务保安;管理、督促 业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帮助基层单位解决实际问 题;把好业务安全准入关,创造良好的安全运行条件。 第七条 各单位正职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各级党委 (总支部)书记是安全宣传教育第一责任者;各分管副职对 分管业务和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负责,是生产现场安全管理 的第一责任者;干部职工对所在岗位、工作范围和自身的安 全负责。
第八条 各单位要制定严格的安全考核办法,确保各级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第九条 公司各单位安委会负责组织制定部门、岗位安 全生产责任制,并严格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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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 政 策、 法律、 法规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会议精神, 及时了解 掌握安全生产情况; 协调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问题, 消除 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全资、控股企业。 第三条 安全会议都必须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包 括:日期、参加人员、召集单位、主持人、会议主要内容、 处理结果、 决议执行情况的检查等。 安监部门应定期对各种 安全生产会议记录、纪要、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考核。
第二章 基本规定
第四条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
(一)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 由安 委会办公室召集, 安委会主任主持, 全体委员参加, 地点由 召集人决定。
(二) 会议内容:研究讨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 方针、政策及上级安全工作部署安排;审定、分解、考核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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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目标管理计划执行情况, 研究决定重大安全政策; 分析安 全生产形势, 制定解决重大隐患问题的办法和措施; 审定通 过对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决定和通报, 安排部署阶段性安全 工作。
(三) 会议所议事项及作出的决定应形成会议纪要, 会 议纪要发送到与会人员及事项所涉及的有关单位。 安委会办 公室负责督促、 检查、 考核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形成记录。 第五条 市公司经理办公安全专题会议
(一) 公司经理办公安全专题会议每月召开一次, 由公 司经理办组织 (安监局配合协办) , 经理主持, 分管副经理、 总工程师、机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
(二) 会议内容:总结上阶段安全生产工作, 部署下阶 段安全生产工作, 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 政策 及有关文件, 制定贯彻落实措施, 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作 出处理决定和通报, 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和做法, 研究 落实解决事故隐患的办法和措施。
(三) 会议记录由经理办负责, 会议所议事项及作出的 决定应形成会议纪要, 会议纪要发送到与会人员及事项所涉 及的有关单位。 安监局督促、 检查、 考核会议纪要的执行情 况并形成记录。
第六条 各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和经理办公安全 专题会议比照市公司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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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各煤矿、 非煤矿山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 矿长(经理)办公安全专题会议每月召开一次,由矿长(经 理)主持。安全例会每周召开一次,由安全矿长(副经理、 副厂长)主持。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及执行、落实情况形成 书面材料(报告) ,由安监部门负责存档备查。
第八条 各地面生产、 非生产单位, 每月召开一次安全 生产会议,由行政负责人主持。做好会议记录、会议纪要, 会议执行、 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报告, 由安监部门负责存档备 查。
第九条 区(队)安全会议
区(队)安全会议每周召开一次,由区(队)长负责组 织,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规定,研究安排安全生产事宜。 做好会议记录、 会议纪要, 会议执行、 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报 告,由区(队)负责存档备查。
第十条 班(组)安全会议
每班提前 30分钟召开班组安全会议,安排部署当班安 全事宜。会议安排要作好记录,存档备查。
第十一条 各专业性安全会议
由各单位、 职能部门领导负责, 根据需要召集相关领导 和人员召开, 由召集人负责记录, 主管职能部门负责对会议 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
第十二条 不定期安全生产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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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各单位、 职能部门根据安全生产的季节性和突发性等 情况, 随时召开安全生产会议, 由召集人负责记录, 主管职 能部门对会议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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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安全目标,强化安全责任,确保 公司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目标制定以年度为周期,主要依据市公司 与各单位签订的安全、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同时与公司安 全生产发展的实际情况相结合。
第三条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实现本单位安全目标的 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对本单位安全目标管理负 有直接责任;各单位的其他副职具体负责本职范围内的安全 目标管理工作。
第四条 安全目标实行自上而下逐级分解细化,层层落 实责任,自下而上形成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安全保证体系,安 全目标的分解细化不得低于公司总体要求。每年公司要与各 单位 (厂、 处、 区域性管理公司) 签订年度安全目标责任书; 各矿(厂、公司)要与基层区队(车间)签订安全目标责任 书。
第二章 安全目标责任书的内容
第五条 煤矿安全目标责任书主要内容包括:死亡人数 控制指标、煤炭百万吨死亡率控制指标、杜绝重特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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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费用计划完成指标、非伤亡事故指标、安全质量标准化 达标指标、安全培训计划完成指标等。
第六条 地面单位安全目标责任书主要内容包括:杜绝 重大灾害性损失、杜绝恶性交通及其它事故、消灭工业生产 死亡事故等。
第三章 安全目标的实施及考核
第七条 各单位根据公司下达的安全目标, 结合本单位 实际, 制定安全目标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 层层定目标、 定 责任,严格落实、严格考核,全面实现安全目标。
第八条 实行安全生产 “一票否决” 制。 年度安全目标 实现与否要作为单位评先评优和个人安全绩效奖励、 提职晋 级的前臵条件。
第九条 根据安全目标责任书内容的要求, 每个年度末 由公司安监局牵头组织对各单位进行检查和考核, 考核结果 报公司安委会。
第十条 公司要及时总结推广完成目标的经验做法, 查 找未完成目标的问题和原因, 以便采取针对性措施, 促进安 全目标的完成。
第十一条 公司安委会根据考核结果研究决定, 对安全 目标实现优良的单位班子成员进行奖励, 对安全目标实现较 差的单位班子成员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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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 责任意识 , 充分调动全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有效地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确保年度安全目标实 现,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按照责、权、利相统一, 突出结果,奖惩并重原则执行。
第三条 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制度每年修订一次, 经公 司安全办公会议通过后实施。 各单位根据要求同时结合实际 制定本单位?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制度? 。
第四条 各级财务部门要对安全奖惩资金进行专户核 算、 专款专用。 各级安监部门要建立安全奖惩台帐, 专人负 责管理。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五条 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各县(市、区)公司、控(参)股公司、直属单位、各煤矿 以及其它涉及安全的单位。
第三章 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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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各单位要严格制定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考核 办法,标准量化、岗责相联、奖罚分明。
第七条 坚持公开、 公平、 公正的原则进行考核。 考核 原始资料齐全、真实、有效,考核过程要严肃认真,考核结 果及时公布, 一级对一级负责, 严格奖惩兑现, 维护制度的 严肃性和有效性。
第八条 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的奖惩考核制度由各单 位根据实际自行制定,主要包括:
(一)安全生产问责制度;
(二)安全奖惩管理制度;
(三)全员安全风险抵押制度;
(四)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考核制度;
(五)员工个人安全技能账户管理制度;
(六)安全质量结构工资制度;
(七)其它的有关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第九条 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 对违章作业、 违章指挥、 违反劳动纪律和对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职工及管理人 员严格按照公司和本单位规定给予处分和处罚。
第十条 安监、 纪检、 工会部门负责对安全奖罚落实情 况进行跟踪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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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举报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 动员公司广大干部 职工及时发现和整治安全生产重大隐患 , 制止不安全行为, 控制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 根据山西省 ?安全生产隐患和 事故举报奖励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 , 结合公司实际 ,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各单位、 机关各部门和个人对安全生产重大隐 患、安全生产事故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 均有权向公司及上 级有关部门举报。
第二章 安全举报内容
第三条 安全举报内容包括以下十一个方面:
(一 ) 安全生产中的各类违法行为。 即各单位及有关人员 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作业 标准、 安全操作规程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定的违 法违纪行为。
(二) 各级管理人员及管理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的失 职、 渎职行为; 管理人员违章指挥或强令工作人员违章、 冒 险作业的行为。
(三) 各级干部包矿、 矿级干部跟班带班作业中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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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虚作假的行为。
(四)新建、改扩建矿井不按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安全设施招投标过程中不履行公司规定程序、 不执行公司专 业管理职能部门依法依规进行的监督指导意见等行为。 (五) 对生产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不按照程序认真 排查 , 对存在的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 , 不及时处理和积极整 改的行为。
(六) 因存在重大隐患被公司责令停产整顿或限期整改 的工作面,未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擅自恢复生产的。 (七)对发生的各类事故(伤亡和非伤亡事故) ,隐瞒 不报、谎报、拖延不报或不按公司有关规定报告的行为。 (八) 生产现场发生问题, 各级干部不能及时到场到位 的;发生突发事件,各级干部不能认真履行职责的行为。 (九) 公司和矿井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人员在检查过程 中的吃拿卡要、玩忽职守的行为;
(十) 殴打、 谩骂执法检查人员、 打击报复举报人和检 举制止违章人的行为。
(十一)其它影响安全生产的不良行为。
第三章 安全举报方式及程序
第四条 安全举报方式及程序:
(一)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违纪行为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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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隐患后, 可向本单位有关管理部门举报, 也可直接到公 司安监局进行举报。所举报的情况应具体明确 , 包括安全生 产重大隐患、安全生产事故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名称、 地点、行为时间和行为人等。举报可采用书信、电子邮件、 传真、 电话和当面举报等方式 , 也可以委托他人举报 , 提倡署 名举报。
(二) 公司安监局受理有关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违法 违纪行为的举报。 接到有关安全生产隐患、 事故或者安全生 产违法行为的举报后 , 要登记编号 , 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 的 , 负责及时对举报事项的调查、核实,并采取措施及时制 止违法行为,消除事故隐患;应由其他部门受理的 , 移送同 级有关部门处理 ; 应由上级部门或者下级部门处理的 , 应当 及时移交上级部门或者批转下级部门。 移送、 移交、 批转的 举报材料要严格办理交接手续。
(三)对于群众举报案件 , 核查属实的要及时处理。对 情况重大、紧急、线索清楚的举报要急事急办 , 涉及多个部 门的举报案件 , 可要求有关部门联合办案 , 有关部门应积极 配合。办结的举报案件 , 对署名举报人应将案件查处结果及 时予以反馈。对上级部门交办的举报案件 , 要及时将办理结 果报告上级部门备案。
(四) 对查证属实的群众举报案件 , 要根据相关的规定 , 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及时公布重大问题查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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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公司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
1、举报电话
电话:0357-3130675 (安监局)
传真:0357-3130675
2、举报电子邮箱
lfmyajj@126.com
第四章 安全举报的保护和奖励措施
第六条 安全举报的保护和奖励措施:
(一)在办理群众举报案件的过程中 , 应严格为举报人 保密 , 未经举报人同意 , 不得公开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 照片等。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 , 要严格追究有关 人员的责任。
(二)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限制、 刁难、 压制群众举报。 对群众举报案件推诿、拖延不办或有意隐瞒案件真相的 , 要 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对举报人用人单位不得因 此降低从业人员工资、 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 合同, 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 , 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 构成 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 对侵害举报人及其亲属、假 想举报人、有关证人和协助办案人员的合法权益的 , 按打击 报复案处理。
(三) 举报人应当如实举报。 对于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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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 干扰正常工作的 , 一经查实 , 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 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 关依法处理。
(四) 公司对举报的安全生产违法违纪行为或事故隐患 调查核实后, 根据所举报问题的性质, 视情况, 对举报人员 奖励 500— 10000元。
(五) 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 引导和鼓励群众举报 , 对经群众举报查证属实的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
(六) 各生产经营单位都要根据有关规定, 制定并实施 安全举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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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 规范安 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不断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 根据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财企 ? 2012? 16号) 、 ?关于印发?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安全费用提取和使 用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全资、 控股、 参股等各 类企业,安全费用的适用范围、提取标准、使用范围、监督 管理等, 严格执行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财企? 2012? 16号)和集团文件规定。
第三条 安全费用由各级财务部门按标准足额提取, 实 行专户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
第四条 安全费用以进行独立成本核算的生产经营单 位(法人)提取使用。股份制企业安全费用实行自提自用。 公司所属全资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按一定比例集中管理, 统 筹使用,具体办法报公司计划、财务、安监部门备案。 第五条 公司安全费用计划编制、审批、执行程序: (一)安全费用计划由各单位计划部门组织相关生产、 经营业务部门, 以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为依据按年度编制, 纳 入年度成本计划管理。
(二) 安全费用计划经本单位审查核准后, 经公司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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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部门初审, 并报公司计划、 企管部门组织相关业务部门 会审, 会审通过的安全费用计划由公司计划部门下发文件执 行。
(三) 企业年终根据产量、 营业收入指标实际完成情况, 由计划、 财务部门负责对安全费用提取进行计划调整和会计 账务处理。
第六条 安全费用的监督管理
(一) 安全费用提取及使用情况实行财务、 计划财务部 门专项统计报表报送制度。 各单位于每月 5日前分别将报表 送达财务、计划、安监部门。
(二)安全费用投入大于 50万元的项目,公司实行单 项督查监管; 公司相关业务部门建立单项督查监管档案。 监 管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立项、设计审查、项目竣工验收。 (三)公司生产、基建、通风、地质、机电、调度、安 监等业务部室, 对安全费用的使用履行业务指导、 监督、 考 核、服务职责。
(四) 各级安监部门定期组织安全费用提取及使用情况 专项检查。 各单位每月自查一次, 公司每季度一次。 专项检 查形成书面报告,公开通报情况,资料归档备查。
(五) 公司对安全费用投入重点项目进行专项审计, 编 制专项审计报告,报送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 (六) 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作为安全业绩考核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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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安全风险抵押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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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是煤矿安全生产管 理的基础性工作, 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预防事故、 保障 职工生命安全的重要手段。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煤矿安全质量 标准化矿井建设,强化安全基础管理,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继续执行以 1元 /吨原煤奖励基金为核心 的激励约束机制。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三条 公司成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领导组, 煤 炭板块有关部室为成员单位, 领导组下设煤矿安全质量标准 化办公室。
第四条 领导组职责:组织制定公司煤矿、 专业达标规 划; 安排季度、 年度检查验收; 挂牌督办严重威胁安全生产 的重大隐患问题;对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绩效进行考核兑 现; 召开公司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交流会, 促进各单位相互 学习、共同提高。
第五条 办公室职责:牵头组织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 考核奖惩办法?的修订、完善;组织实施分步达标规划;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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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组织检查验收; 根据检查验收结果提出奖惩方案, 报领导 组批准后执行; 负责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日常管理工作; 牵 头组织国家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申报工作; 牵头组织迎接 上级相关检查; 牵头组织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业务培训; 完 成领导组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
第六条 专业分管部室职责:负责制定分管专业的达标 规划、组织措施、实施办法;负责抽调分管专业检查人员、 并对分管专业进行评分定级排名排队; 负责起草 ?安全质量 标准化检查验收通报? 中涉及分管专业的部分; 负责组织专 业督查; 负责督促分管专业隐患问题的整改落实, 对重大隐 患进行挂牌督办, 并负责对分管专业问题进行解释; 负责分 管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和交流学习。
第七条 各煤矿应根据公司要求, 完善组织机构, 修订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细则, 制定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达 标规划及分步实施方案、 组织措施等; 按规定进行煤矿安全 质量标准化检查、评级、奖惩、讲评。
第三章 达标规划
第八条 煤矿及专业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评级分为一级、 二级、三级。所属生产矿井、持证改造矿井、联合试运转矿 井,全部达到省二级或二级以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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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检查标准
第九条 生产及试运转矿井按照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 于印发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的 通知? (晋煤安发? 2012? 715号)对矿井进行评分、定级; 基建矿井按相关标准执行。
第五章 检查制度
第十条 公司对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实行专业督 察、 月度抽查、 季度全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煤矿严格 执行每旬检查、 每月全面评级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考核制 度, 全面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由静态达标向动态达标转 化。
第六章 考核奖惩办法
第十一条 公司根据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结果, 按照年 度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规划及考核办法对各矿井及公司机 关人员考核兑现。
第十二条 公司按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有关规定对 煤矿及有关人员进行奖惩。 对专业分管部室检查人员、 煤矿 的奖惩兑现, 每季度进行一次; 对基建矿井专业的奖惩兑现, 每半年进行一次; 对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先进单位、 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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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个人评比表彰奖励,每年度进行一次。
第七章 检查要求
第十三条 公司、 煤矿应有计划地组织检查人员进行业 务培训, 认真贯彻学习检查标准、 检查方法和有关业务知识。 第十四条 公司组织的检查验收结束后, 由公司煤矿安 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将检查评分评比资料整理存档。
第十五条 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规范检查行为,提高检查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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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煤炭生产技术管理, 夯实煤矿安 全技术基础,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 ?中华人民共 和国矿山资源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煤炭工 业技术政策? 、 ?煤矿安全规程? 、 ?煤矿操作规程? 等有关法 律法规、技术规范及政策,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健全以总工程师为核心的技术管理体系。 各级 总工程师对本单位技术管理工作负总责, 切实履行职责, 按 照审批程序和权限,严把各类技术文件审核、审批关。 第三条 各单位都必须建立?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对 安全技术管理的权限、 职责范围、 安全技术审批层次、 审核 部门、批准人以及审核的程序、内容、时间等进行明确。 第四条 安全技术审批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 素质和相关法律、 法规知识, 能认真履行审批职责, 严格把 关,确保规程、措施等的严肃性和有效性。
第五条 重大技术方案、 措施或意见, 须经总工程师审 核,矿长签字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由专人组织实施。 第六条 安全技术审批执行逐级报批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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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设计管理
第七条 设计工作包括:矿井及附属企业等工程设计; 矿井开拓延深工程设计; 矿井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和分阶 段设计; 矿、 厂技术改造工程设计; 矿井采区及工作面设计 等。
第八条 矿井的改扩建、 技术改造、 开拓延深、 采区及 工作面设计必须以勘探部门提交的矿井精查地质报告为依 据, 根据矿井实际和补勘的地质资料, 按照工程的不同要求, 编制生产地质报告或说明书, 按审批程序审批后, 提交设计 部门作为设计依据。
(一)新建、改扩建矿井,必须严格履行立项、审批程 序。 由煤矿委托有设计资格的单位做出可行性研究报告, 有 关部门编制项目建议书, 报集团公司和政府主管部门。 根据 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建议书, 落实项目资金后, 委托有 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可行性研究报告 由公司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审查, 并经集团公司同意 后, 报政府主管部门。 可行性研究报告只有经政府批准后方 可进行初步设计。 初步设计只有按规定程序审批后, 方可进 行施工图设计。未得到开工批复之前不得开工建设。
新建、 改扩建矿井设计包括可行性研究、 初步设计及施 工图设计。 可行性研究应有说明书 (技术方案和有关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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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分析)和相关的图纸。初步设计应有说明书、图纸、机 电设计、 器材清册和概算四部分组成。 施工设计要在施工前 四个月送交施工单位。
单项工程、 单位工程开工前, 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 作业规程,并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贯彻学习。
工程施工中,设计单位和监督检查部门必须按设计内 容、计划和安全措施要求进行全过程检查落实。
工程竣工后, 须经集团公司和政府主管单位验收, 提交 验收报告。 验收合格的要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和竣工图纸, 并 报集团公司和政府相关部门备案。
(二) 矿井开拓延深设计, 由公司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 门提出延深设计的主要原则, 报请集团公司审批后, 由煤矿 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 初 步设计须按程序审查、审批后方可进行施工图及预算的编 制。 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图预算要在工程开工前半年编制完 成。 工程竣工后, 须经集团公司和政府主管部门验收, 提出 验收报告,并报有关单位备案。
(三) 矿井技术改造设计必须在生产能力核定和矿井发 展规划基础上进行。 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应按规 定报政府主管部门审批。 对工艺 (或系统) 改变较大的项目, 应按规定报批初步设计。 可行性研究报告、 初步设计、 重大 项目建议书的编制单位必须具备与所设计内容相对应的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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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
(四) 采区设计由公司组织编制。 采区地质报告提前一 个月送交设计单位, 采区设计提前三个月送交施工单位。 新 采区移交生产前的验收,由公司负责组织相关部室验收。 (五)回采工作面设计由煤矿生产技术部门负责编制, 矿总工程师审批。综采、水采和有煤与瓦斯突出、受水害、 火灾严重威胁的采掘工作面及采用非正规采煤方法的工作 面的设计,须报市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第九条 洗煤厂 (筛选厂) 进行技术改造和改扩建, 必 须做出可行性研究报告, 经公司、 集团公司批准后再进行初 步设计。设计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优 化产品结构,保证洗选质量,提高洗选效率。
第三章 安全技术审批权限及要求
一、集团公司审批、备案的文件
第十条 新建、扩建矿井的?初步设计? 、 ?安全专篇? 等,由煤矿委托有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完成,组织市公司、 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及有关专家进行初步审核,提出修改建 议, 经修改后, 按程序上报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审批。 批复后 方可进行施工。
第十一条 建筑物下、 铁路下、 水体下开采时, 必须由 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开采设计。开采设计须经煤矿、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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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审查后,报政府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二条 矿井第一次采用放顶煤开采或在煤层(瓦 斯) 赋存条件变化较大的区域采用放顶煤开采时, 必须根据 顶板、煤层、瓦斯、自然发火、水文地质、煤尘爆炸性、冲 击地压等地质特征和灾害危险性等编制开采设计, 开采设计 应经专家论证或委托具有相关资质单位评价后, 报请集团公 司和县级以上煤炭管理部门审批, 并报集团公司和政府煤矿 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第十三条 矿井须每年进行一次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 涌出量鉴定, 鉴定结果 (包括开采煤层最短发火期和自燃倾 向性、 煤尘爆炸性的鉴定结果) 报市公司审查后, 上报集团 公司审核。经审核同意后,上报政府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四条 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新建矿井, 突出矿井 的新水平、 新采区, 必须编制防治突出的设计。 设计应包括 开拓方式、 煤层开采程序、 采煤方法、 通风方式、 支护形式、 突出危险性预测方法、 保护层的选择、 抽放瓦斯和局部防突 措施等内容, 并按管理权限报市公司、 集团公司及县级以上 煤炭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五条 突出矿井及突出煤层的鉴定, 应由具有煤与 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鉴定结果经市公司、 集团公司审批后, 报政府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审批, 并报省级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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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采用非正规采煤方法的工作面, 必须经市公 司、集团公司审批。
第十七条 矿井通风系统改造方案设计; 瓦斯抽采方案 设计; 综合防灭火设计; 防突方案设计; 安全监测监控方案 设计;停用、启用主要通风机方案设计;贯通采空区、不明 区域措施等,必须经公司审批,并报集团公司审查、备案。 第十八条 矿井地质条件分类报告;生产矿井地质报 告;矿井技术改造、扩建、水平延深补充勘探地质报告;闭 坑地质报告等须经煤矿、 公司、 集团公司审批后报政府主管 部门审批。
第十九条 矿井带压开采必须编制专项设计。 设计必须 经公司、集团公司审批。
第二十条 井下大型的探放水工程设计, 须经集团公司 审批并报地方政府煤炭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一条 矿井生产能力发生变化需变更有关证照 时,煤矿必须按要求准备各种文件、资料等,经公司审定, 集团公司审核同意后,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批。
第二十二条 生产矿井领取或延续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各种证照, 须经集团公司审核并同意后, 报政府主管部门审 批。
第二十三条 矿井复工复产前的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审 核评价,由公司审定后,报集团公司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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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各单位应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规定的时 间、 频次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并根据演练情况和实际, 每年 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一次修订、 评价。 事故救援应急预 案应及时报公司备案。
第二十五条 各单位对查出的重大隐患按季度进行汇 总、 审定并上报市公司。 经公司审核汇总后, 上报集团公司 和政府主管部门。
二、市公司审批、备案的文件
第二十六条 矿井采区设计,先由煤矿编制设计方案, 经矿井总工程师组织会审,报公司组织相关部室进行审查, 审查通过后, 由矿井委托有资质设计部门编制采区设计。 待 工程竣工验收后,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二十七条 突出矿井的年度防治突出措施计划; “带 压开采” 设计及安全措施; 承压含水层与开采煤层之间的隔 水层能承受的水头值小于实际水头值时的开采安全措施或 防水措施等必须经市公司审批。
第二十八条 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 由矿总工程师组 织设计、生产、机电、通风、地测、调度、安监等业务部门 编制会审同意, 由矿长审查批准, 并报公司审核, 报地方行 政主管部门批复。
第二十九条 矿井编制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经矿生 产、机电、通风、地测、调度、安监等业务部门会审,经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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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工程师审查同意, 并报矿长审查批准后, 报市公司有关业 务部门审核批准后报市公司和政府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条 矿井风量计算办法、 矿井生产和通风能力核 定报告、 采区通风系统改造、 主要通风单机运行措施 (一周 以上) 、串联通风措施(除工作面开切眼、顺槽开口以外) 、 全矿性的停电停风检修措施、 矿井反风演习措施及不反风报 告、区域防突措施、布臵高位抽放巷、瓦斯排放措施(采区 及以上范围>3%) 、放顶煤开采防火措施、均压开采措施、 注销火区报告和启封火区措施等,必须经市公司审批。 第三十一条 开采三角煤、 残留煤柱, 不能保持 2个以 上安全出口时, 必须制订安全技术措施, 经矿总工程师审查, 报市公司批准后实施,并备案。
第三十二条 综采工作面设计、 采区地质说明书、 综采 工作面回采地质说明书、 探放水 (构造) 设计及安全技术措 施,经矿生产、机电、通风、地测、安监等业务部门会审、 修订后,由矿总工程师审查批准,报公司审批、备案。 第三十三条 试验涉及安全生产的新技术、 新工艺、 新 设备、新材料所制定的安全措施须经公司专业部室批准。 第三十四条 开采近距离煤层,上一煤层采用刀柱法、 条带法或带状充填法控制顶板, 下一煤层采用跨落法控制顶 板时, 必须制定控制顶板的安全措施, 并报公司专业部室审 批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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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的文件
第三十五条 承压含水层与开采煤层之间的隔水层能 承受的水头值大于实际水头值时,可以“带水压开采” ,但 必须制订安全措施,报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
第三十六条 承压含水层与开采煤层之间的隔水层能 承受的水头值小于实际水头值时, 开采前必须制定专项安全 技术措施,并由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并报公司审批、 备案。
第三十七条 在井下进行照相、 录像, 主要通风机单机 运行(一周之内) ,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报煤矿企业 主要负责人审批。
四、矿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审批的文件
第三十八条 采区设计方案由矿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 工程师组织会审报市公司审查。 采、 掘等作业规程由矿总工 程师或分管副总工程师组织会审,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工作面在作业过程中, 如遇特殊情况 (地质构造、 顶底板变 化、 矿山压力增大等时, 要及时对作业规程进行修改或编制 补充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第三十九条 矿井防治水、顶板管理、 “一通三防”管 理、 巷道贯通、 工作面回撤、 排放瓦斯及其它非正常作业的 安全措施,应由矿分管领导组织生产、机电、通风、地测、 调度、安监等业务科室会审后,由矿总工程师审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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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条 采、 掘工作面遇顶底板松软、 过断层、 过老 空、 过煤柱或冒顶区以及托伪顶开采; 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 及收尾; 采煤工作面采用无密集支柱切顶; 综合机械化采煤 工作面运送、 安装和拆除液压支架; 采煤工作面爆破; 处理 液压支架上方冒顶;采区结束回撤设备以及掘进工作面贯 通; 坚硬和稳定的煤、 岩层中巷道不设支护; 掘进巷道在揭 露老空前等, 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报矿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 工程师审批。
第四十一条 开采冲击地压煤层设计; 冲击地压矿井的 防治冲击地压实施细则、 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 有冲击危险 的边角煤、 采区内残留煤柱、 孤岛工作面等高应力集中区的 开采设计和防冲措施; 开采冲击地压煤层的新水平编制的冲 击地压防治措施、专门设计必须由矿总工程师审批。
第四十二条 矿井制冷降温设计或改造方案; 改变全矿 井通风系统所编制的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 矿井反风演习计 划; 矿井地面永久抽放系统设计或改造方案; 采煤工作面不 采取煤层注水措施的报告;瓦斯浓度超过 3%所制定的排放 瓦斯的安全技术措施;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设计或改造方案; 突出矿井的季度防治突出措施计划; 防治突出煤层突出的设 计; 突出矿井对突出煤层区域突出危险预测和工作面突出危 险性的预测报告; 预抽煤层瓦斯防治突出措施的有效性指标 的审定;开采保护层,采空区内需留煤(岩)柱的请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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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揭穿突出煤层前所编制的设计和制定的综合防突措施, 采 区内部调整通风系统,主要通风机性能测定措施和井下电 焊、气割、喷灯烘烤措施,必须由矿总工程师审批。
第四十三条 煤矿编制的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 划;采区首采工作面、 “三下”开采工作面、受水威胁、有 冲击地压灾害倾向的回采工作面的地质说明书; 采区地质说 明书; 矿井补充勘查设计及勘查成果报告; 在有水或未固结 的灌浆区、 有淤泥的废弃井巷、 岩石洞穴附近进行采掘的设 计; 水淹区域下废弃的防水煤柱开采的安全措施; 采区水文 地质探查; 重大探放水设计; 注浆堵水设计、 疏放水设计及 安全技术措施; 井田内有与河流、 湖泊、 富含水层等有水力 联系的导水断层、 陷落柱时, 确定的防水煤柱尺寸等, 必须 经矿总工程师审批。
第四十四条 销毁爆炸材料; 挖底、 刷帮、 挑顶确需浅 眼爆破;处理卡在溜煤(矸)眼中的煤(矸) ,采用爆破处 理;建井期间临时爆炸材料发放硐室预防爆炸材料爆炸等, 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审批。
第四十五条 涉及重大新技术、 新工艺、 新设备、 新材 料项目试验及推广的综采 (放) 工作面开采专项设计及有关 安全措施; 矿井生产系统重大技术改造项目的改造方案; 井 筒治理方案设计及施工组织设计;防突措施的效果检验报 告; 矿井供水系统、 注浆系统、 束管监测系统设计或改造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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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矿井井下临时抽放瓦斯系统设计; 突出矿井的月度防治 突出措施计划; 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工作 方案; 生产和在建矿井制定的井上、 下防火措施等, 必须由 矿总工程师审批。
第四十六条 改变通风机转数或叶片角度; 因检修、 停 电或其它原因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 通风系统遭到破坏以后 恢复通风、 排除瓦斯和送电的安全措施, 必须报矿井总工程 师审批。
第四十七条 封闭火区、 启封已熄灭的火区前必须制定 安全措施,并报矿总工程师审批。
第四十八条 巷道掘进地质说明书、 一般的回采工作面 采掘地质说明书; 回采工作面采后地质总结、 采区采后地质 总结;工作面水文地质探查(物探、钻探、化探和水文地质 实验) 设计; 井巷揭穿含水层、 地质构造带前编制的探放水 和注浆堵水措施; 防水闸门注水耐压试验; 探水或接近积水 区掘进前或排放被淹井巷的积水前编制的排放水设计及安 全措施等,须经矿总工程师审批。
第四十九条 立井提升系统, 钢丝绳和连接装臵的主要 受力部件探伤的检验结果; 重大机电安装工程的施工组织措 施及技术安全措施; 采区电气设备使用 3300V 供电的安全措 施; 按规定进行的防坠器试验结果等, 须经矿总工程师或分 管副总工程师审批或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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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附 则
第五十条 各煤矿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 制定相应 的?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并报公司备案。
第五十一条 本制度如与上级规定有抵触, 按上级规定 执行; 本制度未涉及的事宜及内容按上级及集团公司的有关 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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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落实责 任,加大力度,推进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根据国务 院安委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 和集团公 司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实行党政 “一把手” 负总 责,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度,纳入企业发展规划和 年度目标考核计划,要作为安全办公会议的重要议事日程。 各单位行政一把手是安全教育与培训的第一责任者, 各级分 管领导具体负责,抓好本单位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 第三条 公司各级财务部门要保证安全教育与培训经 费的足额列支和合理使用。
第二章 安全教育与培训形式及对象
第四条 安全教育培训采取多种形式,主要有集中学 习、脱产学习、业余学习以及外培内引、网络、电教、远程 教育等各种现代化学习培训手段, 全面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 意识、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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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安全教育培训的对象是所有从业人员, 主要包 括公司、 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矿井主要负责人、 矿井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煤矿井下特种作业人员、 地面单位的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需要教育培训的从业人员。
第三章 安全教育与培训内容
第六条 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 产方针政策、 法律法规和有关会议文件精神, 安全生产操作 规程, 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职业卫生健康知识, 国内外安全 管理先进技术和经验, 事故案例分析及警示教育, 安全隐患 排查及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等, 或根据培训需求调查, 随时安 排相关的安全培训内容。
第七条 公司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每年接受安全教育再培训时间不少于 20学时。
第八条 各矿的“六长”和副总工程师(A 类)必须取 得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煤炭主体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含注安师) ,其他安全管理人员(B 类) 、煤矿特种作业人 员必须取得煤矿主体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并按有关规定参加 教育培训取得合格证书。
第九条 矿井 “三项岗位” 人员和其它从业人员按上级、 集团的规定进行教育培训,达到 100%持证上岗。
第十条 新聘用人员必须接受脱产培训教育, 经考试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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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并取得合格证书后持证上岗。 从事井下作业的施工队伍全 体从业人员必须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后持证 上岗, 入矿后首次安全培训和教育时间不得少于一个月, 具 备与其从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相应的知识和能力,取得 ?培训合格证书? 。
第十一条 取得 ?培训合格证书? 的井下新工人, 各煤 矿要结合本矿实际, 进行为期不少于三天的针对本矿实际特 点的安全生产岗前技能培训, 必须签订师徒合同, 在有经验 的职工带领下实习四个月, 经考核合格后, 方可独立上岗作 业。
第十二条 “三违” 人员的教育培训按各单位制定的相 关处罚条例和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 所有生产一线区、队(车间、工段)班组必 须强化班前安全教育培训, 针对现场实际情况讲任务 , 针对 具体任务讲安全 , 针对安全讲培训。 要加大现场实际操作培 训的力度,使安全知识培训与实际操作技能培训融为一体, 共同提高。 班前会要对特殊工种的上岗情况进行排查, 确保 上岗人员全部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第十四条 各单位要不断完善教学设施,对所有职工进 行全方位培训, 有条件的矿井要按照集团建立的全员安全教 育培训考试题库和电脑考试系统, 在电脑上逐步实行微机抽 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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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 公司教育培训部门负责全公司的安全教育 培训总体规划并负责实施; 各单位相关部门按照公司总体规 划,制定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负责实施。
第十六条 各矿(厂)职教部门根据下达的安全教育 培训计划负责具体实施; 对具有安全资质外委施工队伍的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要加大 管理教育培训力度; 对各类人员的培训、 持证上岗情况进行 统计、建档、管理。定期开展“三项岗位”人员持证情况登 记普查,建立信息库。
第十七条 各级安全教育培训机构,必须坚持依法培 训, 按需施教的工作理念,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把既有理论 知识又有实际操作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吸收到教师队伍中, 优化教师队伍, 根据国家规定的教学大纲, 结合培训实际选 编教材, 整合教学设施, 充实实物教学内容, 创新培训环境, 提高培训质量。
第十八条 各单位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持证 上岗,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未 经安全培训或经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干部不准指挥生 产、工人不准上岗操作。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吊销?合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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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伤及以上事故的直接责任者;
(二) 实践证明其安全知识和实际操作水平不能胜任工 作者;
(三)严重“三违”者。
被吊销证书的职工, 至少进行 32学时的脱产培训, 经考 核合格后重新颁发?合格证书? 。
第二十条 各级安全培训中心 (科) 要建立全员安全教 育培训档案, 充实完善档案中的教育培训记录, 并实行微机 管理。
第二十一条 各级安监部门负责安全培训持证工作的 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 各级安监、 职教部门相互协作、 相互配合, 职教部门负责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 安监部门负责 监督检查;保证持证上岗人员全部符合国家规定。
第五章 考核奖罚
第二十三条 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实行安全目标管理考 核, 各单位要把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作为年度考核内容, 并制 定相应的考核办法。
第二十四条 严格培训教育责任追究,对于发生安全 生产责任事故的单位, 实行安全培训责任倒查制度, 对相关 责任人进行严格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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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机电设备管理水平, 保证设 备安全经济运行,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设备管理的范围:凡构成固定资产的机电设备 由机电部监管。
第三条 公司机电部是公司设备管理的职能部门, 主要 负责机电设备管理的业务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工作。主 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地方、行业有关设备管理方针、 政策、法规、条例和规定,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煤矿机电专业管理和中长期规划工作。
(三)负责设备全寿命管理的业务指导工作。
(四)负责机电业务保安工作的指导、监督、协调、考 核。
(五) 负责煤矿主要生产设备选型、 配套、 技术参数审 核和确定及技术协议的签署; 负责配件采购和国产化工作的 专业指导等。
(六)负责组织解决生产中存在的重大机电技术问题。
(七)负责组织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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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和技术交流等工作。
(八)参与重、特大机电设备事故的追查处理工作。
(九)负责专业化服务的指导、监督、协调工作。
(十) 负责专项资金中机电项目的业务指导、 监督、 协 调、检查。
(十一)负责供电、供暖、供热、给排水、信息化管理 工作。
第四条 公司物资供应中心负责物资计划、 采购、 验收、 储备、配送及索赔工作。
第五条 公司维修中心负责设备的大修工作。
第六条 设备使用单位负责设备现场运行管理, 并做好 点检、日常维护保养和预防性检修工作。
第二章 设备前期管理
第七条 设备购臵计划编制
(一) 公司机电部、 物资供应中心根据本公司年度规划 和下一年度采掘接续计划, 结合设备使用、 库存、 大修情况, 编制上报设备更新购臵建议计划, 经集团公司机电部、 计划 部审核后,报集团公司审批。
(二)基建项目购臵设备计划,由建设单位向公司机电 部提供设备清册及设备选型设计的相关资料。机电部提供技 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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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设备的选型。有委托设计的基建项目,其设备 选型由设计单位负责,公司机电部、基建部会同有关单位进 行审核;其它设备的选型由公司机电部组织相关单位审核 后,报集团公司审批。
第九条 设备购臵。执行公司物资供应管理办法。 第十条 设备资料管理。设备技术资料,除集团公司机 电部保留一份外,其余由公司机电部 (或物资供应中心 ) 统一 建档管理。
第十一条 随机工具管理。随机工具由公司机电部 (或 物资供应中心 ) 自行决定。
第三章 设备运行管理
第十二条 新型设备使用前,公司机电部组织相关单位 的专业人员根据国家行业规定和技术资料编制设备操作规 程,并对设备进行专业化管理。
第十三条 使用单位要建立健全设备运行管理制度,并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备用设 备要完好。
第十四条 使用单位必须执行设备点检、 预防性 (计划) 检修制度,按照均衡生产规定,保证设备每天有足够的检修 时间。
第十五条 设备的预防性检修工作,严格执行预防性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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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工单(PPM 工单) ,提前做好检修所需配件、材料、工器具 和人力资源等有关准备工作,保证检修工作按计划进行。 第十六条 设备操作工上岗前要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 试合格后持证上岗。特殊工种的培训、考试、审核、发证、 验证由公司培训中心负责。
第十七条 公司机电部每月组织一次机电设备现场运 行管理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第四章 设备事故管理
第十八条 设备事故认定
(一)造成设备直接经济损失在 25-50万元(含 50万元) 的;全矿井影响生产在 4小时以上 24小时以下(含 24小时) 的; 综采系统影响生产在 16小时以上 32小时以下 (含 32小时) 的,为一般机电设备事故。
(二)造成设备直接经济损失在 50-100万元(含 100万 元)的;全矿井影响生产在 24小时以上 48小时以下(含 48小 时)的;综采系统影响生产在 32小时以上 64小时以下(含 64小时)的,为重大机电设备事故。
(三)造成设备直接经济损失在 100万元以上的;全矿 井影响生产在 48小时以上的;综采系统影响矿井生产在 64小 时以上的,为特大机电设备事故。
第十九条 各单位出现机电设备事故要按程序及时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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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对于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的除通报批评外,予以处罚。 第二十条 事故追查由调度指挥中心牵头,机电部及相 关部室配合,事故追查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 第五章 设备大修管理
第二十一条 公司机电部 (或设备维修中心 ) 负责设备 的大修管理工作。
第二十二条 设备大修原则上由公司维修中心承担,维 修中心没有能力承修的设备和部件可以外委。具体外委操作 程序执行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和大修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 设备大修计划的编制:综、连采设备的大 修计划,由公司机电部根据下一年度?设备配套计划? ,结 合设备状况,在当年的 9月底编制完成下一年度的大修建议 计划;国产设备的大修计划,由使用单位根据设备的使用时 间、过煤量及运行状况,于当年的 8月上旬向公司设备管理 中心提报下一年度的设备大修申请。公司设备管理中心结合 设备运行情况,经现场核实后,于 9月上旬编制完成下一年 度的大修建议计划。
大修建议计划上报公司机电部、计划部审核,并经公司 审批后执行。
第二十四条 公司机电部 (或设备维修中心 ) 对年度大 修计划进行分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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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当设备配套计划发生变化时,公司设备管 理中心应及时调整设备大修计划,报公司机电部、计划部审 核,并经审批后执行。
第二十六条 公司机电部要对设备大修全过程进行监 督。承修单位要有严密的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并接受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有限公司质量监理。
第二十七条 设备大修质保期及有关事宜按大修合同、 协议中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外委大修费用的支付:大修设备、部件验 收合格,并经公司机电部 (或设备维修中心 ) 签字认可后,按 照结算程序和合同付款。质保期满经公司机电部 (或设备维 修中心 ) 和使用单位签字认可,经公司机电部审批后支付质 保金。
第六章 设备报废管理
第二十九条 设备报废条件:
(一)凡符合?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中规定报 废条件的设备。
(二)车辆报废要执行原国家经贸委等部委联合发布的 ?汽车报废标准? 。
(三)井下车辆和特种设备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 检验、鉴定结果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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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报废设备处臵:
(一)报废设备按公司相关规定统一处臵。
(二)报废设备中可用的零、部件,由公司设备管理中 心统一管理,调剂使用。
(三)特种设备和车辆按国家规定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公司出台新的“矿用设备器材管理制度” 以新的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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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煤矿安全操作规程的贯彻实 施,全面做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规范管理,使安全生产 操作规程变为从业人员岗位操作规范化、 制度化、 标准化的 自觉行为, 维护煤炭安全生产持续平稳发展的良好局面, 制 定本制度。
第二章 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
第二条 编制依据
(一) 山西省煤矿建设标准 (五个标准) ; ?山西省煤矿 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 ? 煤矿安全风险预控 管理体系规范? ;现行的国家、行业安全技术操作标准和规 范, ?煤矿安全规程?等;
(二) 集团公司及公司有关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技术操 作标准和规范;
(三) 设备的使用说明书、 工作原理资料以及设计、 制 造资料;
(四) 曾经出现过的危险、 事故案例及与本项操作有关 的其他不安全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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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作业环境条件、工作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等;
(六)职业健康等其他相关要求。
第三条 编制内容
(一)明确适用范围;
(二)行业和工种要求的一般规定;
(三)该工种的安全规定;
(四) 操作前的准备及安全确认包括:操作前做哪些检 查、机器设备和环境应该处于什么状态、应该做哪些调整、 准备哪些工具等;
(五) 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要求包括:应该和禁止穿戴 的防护用品种类,以及如何穿戴等;
(六)操作的先后顺序、方式;
(七)正常的操作程序;
(八)操作过程中机器设备的状态;
(九)操作过程需要进行哪些测试和调整,如何调整;
(十)操作人员所处的位臵和操作时的规范姿势; (十一)操作过程中有哪些必须禁止的行为;
(十二)特殊操作内容;
(十三)异常情况处理要求;
(十四)收尾工作;
(十五)其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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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运销公司管理制度 (共4篇)
煤炭运销公司管理制度 (共4篇)
煤炭运销公司管理制度第一节 总 则为加强煤炭营销管理,进一步规范煤炭营销工作,使企业营销管理规范化、程序化、正规化、制度化,特制定煤炭营销管理制度。第二节 市场调研市场调研的目的就是广泛收集市场信息,对市场需求和销售前景做出合理的预测,从而制定积极有效的市场营销战略,为矿决策者提供科学、准确的决策依据,以达到及时根据市场变化、煤质变化灵活调整价格的目的。一、市场
调研的内容1(价格及其发展趋势(1)价格:各煤种的价格,汽运价格,水运价格,港务费及其他价格。(2)价格趋势:价格变化范围及原因分析。2(煤炭库存及产销量情况(1)各矿的煤炭库存情况。(2)各矿的产量及销售量包括日产(销)量,月产(销)量。3(煤炭流向情况各矿煤炭通过哪些运输方式,销售到什么地方。二、市场调研的方式及时间1(市场调研的方式(1)市场调研由企管办牵头,组织运销部、财务、审计、政工、工会参加,到周边矿井进行调研。每次调研的对象一般不少于5家生产矿井,且调研的矿井必须具有当地煤炭市场的代表性。(2)通过电话询问或利用网络信息的方式调研全国各地的煤炭市场行情。2(市场调研次数、时间每月5号、15号组织两次市场调研,特殊情况可再增加。三、市场调研信息的处理市场调研结束后,由企管办、运销分部将市场调研信息整理,做出市场分析和预测报告并对企业实际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形成书面材料,所有参加调研人员必须在材料上签字。市场调研报告一式八份,呈送矿长、经营助理、运销部、财务科、审计、政工科、工会、集团公司市场部。第三节 煤炭价格控制与管理为适应市场经济的环境,及时根据市场行情和煤质变化,在集团公司最低限价规定范围内及时灵活调整煤炭价格,矿成立以矿长为组长,经营助理为副组长,企管、财务、审计、运销、政工、工会负责人组成的价格管理小组。管理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
在企管办,具体负责市场调研及名,煤种价格的制定、监督、管理工作。一、价格管理小组的职责(1)根据市场行情及企业的实际情况,及时组织市场调研。(2)根据市场行情变化,煤炭质量、品种和生产情况,运销分部在集团公司最低限价的基础上制定煤炭价格。(3)根据客户用量和资信情况,对煤炭战略用户(年购煤15万t以上者,每月均匀供货)、重点用户(一次性购煤5000t以上者)、市场用户(零星散客户)进行界定,确定对各类客户的价格策略及价格调整的目标。(4)负责对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5)对信誉差、连续3个月不能完成合同的客户,根据情况进行淘汰。(6)小组成员应严格保守企业秘密,不得违反企业相关制度。二、价格制定及调整(1)价格管理小组不定期对煤炭市场价格行情进行调研分析,根据本矿煤炭库存、市场变化及煤质情况,听取企管办、运销部汇报,形成价格调整意见,经组长审批,报集团公司备案,价格调整书面材料分发矿有关领导和部门。(2)当煤炭市场或煤质发生变化,需要调整价格时,由运销部提出调价分析报告,由组长或副组长召集价格管理小组成员进行研究,确定价格调整幅度。(3)价格调高时,运销部到磅房核实通知单及代存余量、通知单及封存开票联,代存数量相符后按新价格补交煤款差价后,方可组织发煤。(4)价格调整时代存单必须从煤价调整日起分开结算。(5)建立价格通报制度,运销部次月10日前将各品种煤的销量及价格执行情况向矿领导及有
关部门进行汇报,定期绘制煤质、价格及产、销量曲线图,以便矿各级领导掌握销售情况。(6)价格制定及调整的程序:运销部申请?企管办组织财务、审计、工会、政工、运销部等部门共形成价格调整意见?经营助理?矿长?抄报集团备案三、以质论价的操作办法(1)为真正体现煤质、价格的合理、公平,实现企业与客户双赢的目的,矿采取以质论价的办法。(2)以质论价的办法仅用于战略用户。(3)矿制定煤质和价格的基准,高出或低于基准热值,按单位热值价格上浮或下调价格,月底结算开具发票。(4)正常情况下,以矿出厂的化验结果为准,发运中出现质量疑义,供需双方现场取样分成三份,一份封存后交矿留作备查、一份交矿检验一份、一份交济宁市质量技术管理部门检验,双方对共同检验结果无疑义,由矿企管办按检验报告平均热值确定最终结果。(5)根据确定的热值最终结果,对照矿制定的热值、价格拟定处理意见,即填写商品煤商务纠纷处理单,经矿主要领导审批后执行。第四节 煤炭销售程序一、煤款的收纳(1)所有购煤客户交付煤款时,必须先到运销部开票室登记来款单位、时间、金额、票据编号等。银行承兑汇票应注明出票日期和到期日。(2)运销部开票室负责将来款详细情况电话或当面告知财务科,矿财务科应坚持销售业务优先办理的原则。(3)煤款收纳一般分为三种类型:?现金。现金交纳时由财务科直接办理现金收款并开具收据,客户凭收据,到矿运销部开票室
办理发煤手续。?银行汇票。银行汇票或支票直接进入本矿或集团公司结算中心银行账户,收妥后,由矿财务科负责办理收据并登记入账,客户凭收据,到矿运销部办理发煤手续。?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交付财务科,由财务科负责到银行查询,经相关银行核实出具查询单后办理煤款收据,财务科应及时通知运销部,由开票室具体办理发煤手续,并按照矿有关文件进行加息。银行承兑汇票必须经查询核实,无误后方可办理发煤手续,特殊情况,须经矿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二、发煤手续的办理(1)发煤通知单分为现款销煤通知单、合同销煤通知单、电煤通知单。(2)发煤通知单一律由运销部开票员负责办理并进行登记、整理,经有关领导签字和财务科盖章后由分片业务员送交货运组,煤场磅房登记发运,煤炭自运业务一般由客户自我负责办理,分片业务员协助办理。(3)发煤通知单办理程序:?现款销煤通知单,必须经运销部经理签字(特殊情况经请示后补签),财务科加盖财务专用章后,方可发煤。?合同销煤通知单,必须经运销部经理签字(特殊经请示后补签),矿长签批或由矿长授权的人员签批,审计科审核盖审核章,财务科加盖财务专用章后,方可发煤。?电煤通知单,必须按照集团公司市场部的要求办理。经运销部经理签字,矿长签批或由矿长授权的人员签批,审计科审核盖章,财务科加盖财务专用章和相应印鉴后,煤场方可按要求发煤。三、退换票手续的办理(1)发票
开具后,原则上不予办理退票手续,可以增补差价更换煤种(发煤数量不能变)。(2)确实需要退票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因产量或质量原因达不到用户要求,客户提出退票,运销部可办理退票手续。 ?合同户因退票达不到要求的数量,矿上扣回煤炭优惠价差。?客户办理退票时,除符合第?条外,必须未开具增值税发票。(3)因煤质或市场等情况变化,价格变动时,必须增补完差价后方可发煤,不同煤种换票时,必须先退票再重新办理发煤通知单,发票已开具,不予办理更换煤种,特殊情况更换煤种必须调整价格,并补交差价。矿上有这种品种的煤,原则上不予办理退票手续。第五节 煤炭的发运管理一、运输方式的规定(1)原则上所有出矿的煤炭,均采取托运方式,由矿运销部货运组根据客户指定的港口统一安排运输。(2)特殊情况需要自运时,由运销部请示矿领导后方可办理,且每次开票量不超过1000t。二、运输车辆的管理规定(1)所有进矿车辆必须办理进矿证,车型、车辆牌号必须与进矿证相符,并持煤场派车单,否则不准进矿。(2)所有进矿车辆必须严格遵守煤场管理制度和矿上的有关规定,否则对车辆进行经济处罚。(3)运输车辆必须按用户指定卸货地点,保质、保量地完成运输任务,汽运损耗超过矿规定时,超耗部分由该车自己承担,对于煤炭掺假等损害矿信誉和利益的行为,按照矿有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4)运销部货运组直接对运
销部经理负责,其他任何人不得随意安排运输车辆,货运组调度员必须按照矿上规定合理地安排调配车辆,保证煤炭的发运工作正常进行,否则处罚责任者50元/次。(5)矿保卫科和运销部共同负责煤场内外及发运过程中的秩序,不定期联合上路进行巡查,保证运输中安全。三、运输结算托运运费一律交矿财务科,运销部开票室具体办理运输通知单,财务科负责收款盖章,无财务收款盖章的运输通知单,货运组不得办理发运手续。货运组负责车辆安排并具体负责承运单位的运费结算。第六节 票据管理增值税发票及普通发票统一由运销部开票员负责领购、保管、使用、登记和整理等。IC卡和增值税发票每天下班前必须存放在专用保险柜内。发煤通知单和相关资料统一由运销部内勤负责保管、使用、登记、整理、封存。第七节 售后服务一、客户管理1(新客户的开发(1)根据矿年初制订全年的煤炭运销计划和方案,明确新客户的类型、需求量及煤质的要求等相关内容。(2)建立客户资料、台账,确定客户资源责任人、开发或巩固的方式、联系办法等相关内容。责任人应定期对客户购买时间、时机、购买数量、购买质量等有关情况进行分析比较,确定客户对运河矿的忠实程度,以此区别优惠幅度,确定一些重点客户。(3)根据客户的类型,经营地区、需求量,建立客户网络图,根据合作情况确定一些客户列入矿重点客户库,可享受矿上一定的优惠政策。(4)客户资源开发在日常或分阶段应采用统
计技术和方法进行信息处理,年底对全年客户开发数量、购买数量及购买时间等有关情况进行全面的分析总结,确定客户开发成果。2(老客户巩固(1)分阶段综合分析老客户完成的数量、合作的信誉度及合同完成的情况,及时向老客户通报完成情况及矿上的煤质、价格等情况,建立起牢固的信息交流方式。(2)定期了解或走访老客户,通过见面、电话、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加强沟通和了解,增进感情,达到双方互惠互利,合作双赢的供需关系。3(不良客户淘汰(1)对连续或断续业务上出现重大情况,不能完成合同要求或出现人为纠纷,影响正常业务和企业的外部形象,经矿营销管理小组论证,矿主要领导审批后,可取消合同和业务往来。(2)对淘汰客户,尽快清理好账务、同时办理相应票据,确保双方账面清晰无误。二、商品煤商务纠纷的处理(1)煤炭发运过程中出现数量严重不符时,矿运销部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后,拿出处理意见报矿主要领导审批后执行。(2)煤炭发运中出现质量问题,矿运销部、企管办、客户三方到港共同取样化验,核实后由运销分部拿出处理意见报主要领导审批后执行。三、对业务人员的要求(1)对来矿客户必须做到微笑服务、热情服务,创造一切条件为客户服务好,所有运销部人员及有关部门人员必须遵守。(2)来矿客户的业务办理必须由分片业务员亲自办理,不准客户自行办理业务。(3)客户发煤后,业务员必须及时和客户沟通情况,了解所发煤质、数量情况,
出现问题及时汇报。第八节 组织纪律(1)所有营销人员及有关人员不得直接参与煤炭经营活动,不得接受客户礼品、有价证券和现金等。(2)所有营销人员及参与营销的人员不得泄露企业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秘密包括:价格政策、营销策略和客户情况,煤炭流向,其他销售情况。(3)所有参与销售人员不得向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销煤数据,煤质报告等涉及企业利益的有关资料,特殊情况,须经有关领导批准。(4)营销人员须妥善保管好所有业务资料和文字记录,不得丢失,涂改或损坏有关的信息资料。(5)凡泄露企业秘密或违反有关纪律的行为,一经发现。矿将予以严肃处理,同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2楼回目录煤炭销售管理制度煤炭运销公司管理制度 | 2016-06-26 13:55第一节 总 则为规范煤炭营销管理,进一步规范煤炭营销工作,使企业营销管理规范化、程序化、正规化、制度化,实现效益最大化,特制定煤炭销售管理制度。第二节 营销方式及购煤单位确定1、营销方式有三类:煤矿供应固定用煤单位,销售具资质的经营单位、零星购煤。2、坚持“先合同,后运行”,供应固定用煤单位须经矿委会研究决定,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负责签订合同;销售具资质的经营单位,经营单位须提供符合购煤资格的合法有效资质,经经营秩序和销售管理科初审,营销分管负责人审核并签订合同。零星售煤须经经营秩序和销售管理科同意。3、经营秩序和销售管理科负责购煤单位的
管理,并应制定购煤管理办法。第三节 煤炭价格控制与管理1、为适应市场经济环境,应“灵活、及时、价格合理、以销为上”,在煤矿允许的限价范围内及时灵活调整煤炭价格,确保煤炭的正常销售。2、调整价格应根据市场行情或煤炭质量情况,由经营秩序和销售管理科拟报方案,经销售分管负责人初审,并报法定代表人或矿长组织半数以上矿委成员参加研究决定。3、经研究调整后的价格,以经营秩序和销售管理科的名义下发通知,并送办公室统计处及财务和资产管理科。4、财务和资产管理科负责对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5、供应固定用煤单位时,经营秩序和销售管理科应及时掌握送货单价和根据热值的变化,核定煤炭价格,全面掌握营销情况,煤质或市场有重大变化时及时报销售分管负责人和矿长、法定代表人。每批次结算情况分批次及时报告。6、存煤或劣质煤处理由经营秩序和销售管理科拟报方案,总值5万元以内须经法定代表人同意,5万元以上的由超过半数的矿委会成员参加研究决定。第四节 煤款收退管理1、煤款原则上采用“公对公”付款方式,先款后货。并由财务和资产管理科对来款单位、日期、金额作出登记与核对,并通知煤炭销售人员,同时办理好来款确认手续。2、收取银行承兑汇票、支票或特殊情况下收取现金须经销售负责人、矿长或法定代表人同意,按相关程序由财务和资产管理科审查确认无误后办理财务手续,并与煤炭销售人员办理来款确认
手续。3、销售人员应逐车核算各购煤单位的煤款、余额情况,不得赊欠。每班应结算各购煤单位当班的煤矿款余额,并与接-班人办理好交-班确认手续。每月25日—28日与财务和资产管理科结算当月销售账目。4、购煤单位煤款余额须退款时,由经营秩序和销售管理科核算,由财务和资产管理科共同复核,报销售负责人审核确认后,严格按煤矿财务管理制度办理退款手续。第五节 票据管理1、增值税发票(1)、财务和资产管理科负责增值税发票的申购、开具、保存和管理。(2)、严格按《增值税管理条例》开具增值税发票,原则上当月发票当月开具,做到单位、财、物、价、量一致,严禁虚开,谁虚开谁负责。(3)购煤单位开具增值税发票,由单位委托人申报,经营秩序和销售管理科核实审定,销售分管负责人负责审批同意,财务和资产管理科开具并如实登记,办理相关手续。2、过关票(1)、过关票由财务和资产管理科购买,经营秩序和销售管理科负责领发、保存、使用和管理。(2)过关票做到“一车一票”,由销售人员完善每车过关票使用登记手续和过关联收回登记手续。(3)、购煤车辆出关过关票数量超过煤矿当车销售数量100千克以上的,超出数量部分的煤款在该购煤公司的煤款中扣除,由销售员按该购煤车辆煤价收取煤款。3、销售票据与账册(1)、销售员应按规定认真如实填写相关销售票据,并妥善保存票据,不得涂改、撕毁。(2)每车煤的销售数据,销售员应如
实逐笔登记入账,销售账册和数量与票据数量必须一致,销售账册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3)每月结算时,销售员须将当月的销售票据交办公室统计处和本科室,经结算无误后,单据由办公室统计处与经营秩序和销售管理科分别保存。第六节 煤场管理1、煤坝管-理-员负责煤坝装煤秩序管理,对符合装煤资格的车辆按程序办理过磅、装煤手续,组织督促装煤,确保正常的销售秩序。2、出井煤应分煤种按规定地点倒放,不得混倒,更不得乱倒。特殊情况下,不能按规定倒放,单车由煤坝管-理-员灵活处理,多车须报销售分管负责人或矿长同意。3、煤场的煤应分煤种堆放,分煤种装车、计价,任何人不得混装,更不得装高价煤算低价,损害企业利益,一经查实,报相关部门处理。4、车辆装煤离矿后,铲车工应及时清理煤场,并将装车落地煤按煤种同类堆放,由煤坝管-理-员负责监督,煤场应规范、有序。5、煤坝管-理-员应防范并制止装煤车辆采用放淋水、电子设备干扰过磅等不法手段套取企业利益,经发现教育仍不遵守制度的,由经营秩序和销售管理科按相关规定处理。对用不法手段套取煤炭数量较大的,报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第七节 煤质管理1、煤质管理井下由生产副矿长负责,地面由煤坝管-理-员负责。2、生产副矿长应严格把握开采工艺,强化作业现场煤质管理,控制人为降低煤质的行为,稳定煤质,避免煤质忽好忽差现象。3、煤坝管-理-员应逐车检查出井煤质
量,发现有异常或煤质有问题,加倍扣除,并报生产副矿长查处。4、经营秩序和销售管理科应对煤质每月分井分煤种化验不少于2次,全面掌握全矿煤质情况。第八节 过磅管理1、磅房重地,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出。2、过磅员应每班检查磅秤是否完好无损、精准无误,有异常及时反映、及时处理,确保正常销售。3、过磅员应准确如实填写过磅记录,无故不得涂改,不得遗漏,每月底将过磅资料和电脑储存资料交矿办公室统计处和本科室核对。4、销售过磅员过磅时应注意检查车辆是否上称、车内是否有杂物、称重时显示屏是否有异常,防止装煤车辆采用不法手段套取企业利益。第九节 统计管理1、经营秩序和销售管理科各岗位人员应做好本职工作,各项数据的核算和统计,做到不漏、准确、无误,每月28日前将生产、销售统计表交矿相关领导。2、矿办公室统计处每天应分井分煤种对生产和销售情况进行核对登记,每月28日前将统计表交矿相关领导。3、矿调度室调度管-理-员应分井分煤种逐次逐车登记煤炭销售过磅情况,每班核算分井分煤种数量,由矿调度室于每月28日前将统计表交矿相关领导。第十节 其它管理1、销售管理应实现全方位、无死角、24小时监控,由调度室负责监控管理,每15天存盘一次,交办公室保存。2、销售使用的仪器、设备和装车工具,由经营秩序和销售管理科负责使用、保养、维修和管理,确保正常使用、运行。#3楼回目录公司
煤炭运输管理制度煤炭运销公司管理制度 | 2016-06-26
14:32一、为规范公司各运输单位煤炭运输行为,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二、本制度规定公司煤炭调运范围包括公司各分公司之间煤炭调运、公司各分公司产品到各大钢厂、各厂矿企业由公司自送煤的调运、公司各分公司到各铁路站煤炭调运、各分公司厂区内煤炭倒运、各分公司煤矸石、煤泥、中煤的倒运等。三、公司雇用运输单位的管理办法:1、运输单位必须是合法的单位,即具备下列资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2、运输单位必须是有实力的车队。在关键时期能保质保量完成公司的调运任务。3、调研车队调运的诚信度,发生过偷煤、调包煤、偷卖煤、掺假等违规行为的车队,拒绝雇用。4、不按合同按期完成调运任务,或在执行任务期间车辆私自到其他地方承揽调运的车队,甚至无正当理由单方面终止合同的车队,拒绝雇用。5、拒绝执行公司调运环节及现场管理制度,屡教不改者,公司可拒绝雇用该车队。6、车队试用期为一个月,圆满完成公司的调运任务,可正式签订运输合同。7、合同签订后在执行过程中违反以上第3、4、5条款的车队,公司可单方面解除合同。8、试用期间,为约束车队的调运诚信度,根据业务范围,车队需押金1万—30万。9、如因运输单位违反上述规定后与公司解除合同,公司永不录用该车队。四、煤炭运输费用
的确定:1、综合运输距离、运输路段、运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堵车、绕路、紧急调运、运输市场、油价等因素确定运输价格。2、运输价格参照社会吨公里运价来确定。3、运输价格的确定程序为:运输管理部门进行社会调研?运输管理部门填写运输价格审批单?相关领导签署审批意见并签字?确定运输价格五、运费支付办法:1、长期发生运输业务的车队,正常情况下每月初1—5日与公司进行对票、结算,由车队办理完税手续,待公司财务月底挂账后,于次月财务部征求销售部意见作出资金计划后,由销售部负责办理付款申请的审批手续后方可支付。2、短期倒运、间断性调运的业务,根据情况可在业务完成后及时对票结算,由车队办理完税手续,公司挂账后销售部书面告知财务部做出资金计划后即可支付。3、支付运费时,由运输管理部门填写付款审批单,由公司相关领导签字支付。4、违反本制度第三项中各条款的车队,可暂停支付运费,待公司研究处理后,方可支付。六、票据管理办法:1、派车证在规定时间,规定运输线路内方可使用。车辆如提供假派车证,一律移交司-法-部门处理。2、派车证“存根”丢失一份,押金1000元,且发生后果由运输单位负完全责任,未发生后果的罚款200元,退还押金;派车证“发货单位联”丢失一份,押金1万元,且发生后果由运输单位负完全责任,未发生后果的罚款500元,退还押金。3、磅单“需方联”丢失一份罚款200元,“承运单
位联”丢失一份扣除该车运费的30%。4、各运输单位派车证每月5日前结清一次,丢失票据后的押金待公司更换派车证时未产生后果的,方可退还。七、运输单位车辆违规处理办法:1、运输单位如发生消极调运现象,在规定时间内一次不能及时完成运输任务,该批次运输价格降低2元/吨;二次不能及时完成运输任务的,该批次运输价格降低5元/吨;三次及三次以上不能及时完成运输任务的,取消该车队的调运资格。2、运输车辆如发生掺假及调包现象(加水现象除外),根据运输合同赔煤价格处以运输单位该车整车产品价格三倍的罚款并没收该车货物,且取消该车的运输资格;发生两次及两次以上,取消该运输单位的运输资格。3、运输车辆如发生加水现象,发现一次,处罚运输单位1万元罚款,发生两次及两次以上取消该运输单位运输资格。4、运输车辆如发生偷卖煤现象,处以运输单位1—5万元/车、次的罚款,并将运输车辆当事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5、运输车辆如发生压磅现象,对运输单位罚款500元/次,对运输车辆现场罚款2000元,并视情节轻重对该车作出取消当日运输资格、永久取消运输资格、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等。6、运输车辆如发生插队、不服从现场管理、与现场管理人员吵架、斗殴等现象,视情节轻重,对该车作出罚款500—5000元、取消运输资格、移交司法机关等处理。7、车辆发生在计量过程中作弊行为,除对运输单位作出罚款5000—20000元处理外,
运输车辆一律移交司-法-部门处理。8、现场管理人员如发现车辆在场区偷放水现象,每发现一次,罚款2000元。9、运输车辆出场前必须完善规定的防作弊手续,包括贴封条、打铅封、盖钢印等,否则不许出场;到达卸煤点后,如检查发现缺少铅封、封条、钢印中的任何一项,待现场取样化验合格后做出罚款200元/车/项的处理,方可卸煤;如缺少上述三项手续,待取样化验合格后作出2000元/车处理,方可卸煤。八、行车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不规范的车辆及私改车型车辆,一律不得装运;磅房要求司机提供的手机号、司机姓名、身份证等,司机如不如实提供或不提供者,该车不得装运。九、以上制度自二0一三年四月一日起执行。#4楼回目录公司煤炭运输管理制度 2煤炭运销公司管理制度 | 2016-06-26 23:42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各运输单位煤炭运输行为,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公司煤炭调运范围适合中煤内部化工企业之间煤炭调运。第一章 物流公司招标管理办法第一条 物流公司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满足本项目汽运煤运输要求。(2)物流公司提供准运证等有效证件。(3)专业的物流企业,注册资金要求在200万元以上(含),且具有两年以上的煤炭物流营运经验。(4)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5)物流公司提供汽车运输发票。(6)应标各线路需具有50台以上(含)的自有车辆(需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同时运作车
辆必须为符合国家法律标准规定的合法车辆,装载数量吨位符合国家及本公司规定要求。 1(7)物流公司在乌审旗范围内有一定范围的社会关系。(8)物流公司在社会中要有良好的信誉度。(9)汽运煤炭物流公司必须经过我公司公开招标后,方可成为我公司的签约单位。(10)物流公司在为公司服务期间,必须服从销售公司统一管理。第二条 汽运物流公司需提供以下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2)组织机构代码证。(3)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许可证等有效证件。(4)具有税务登记证。(5)法人身份证及复印件。(6)法人代表委托书。(7)银行开户证明。第二条 物流公司必须是有相对实力的单位。在关键时期能保质保量完成公司的调运任务。第三条 调研物流公司的运输诚信度,发生过偷煤、调包煤、偷卖煤、掺假等违规行为的物流公司,拒绝雇用。第四条 不按合同按期完成调运任务,或在执行任务期间车辆私自到其他地方承揽调运的物流车队,甚至无正当理由单方面终止合同的物流公司,拒绝雇用。第五条 拒绝执行公司调运环节及现场管理制度,屡教不改 2者,公司有权解除与该物流公司的运输合同。第六条 物流公司试用期为一个月,圆满完成公司的调运任务,可正式签订运输合同。第七条 合同签订后在执行过程中违反以上第3、4、5条款的物流公司,销售公司可单方面解除合同。第八条 试用期间至正式签订运输合同后,为约束物流公司的调运诚信
度,根据业务范围,车队需押金30—50万。第九条 如因物流公司违反上述规定后与公司解除合同,本公司永不录用该物流公司。第二章 煤炭运输费用的确定第一条 综合运输距离、运输路段、运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堵车、绕路、紧急调运、运输市场、油价等因素确定运输价格。第二条 运输价格参照社会吨公里运价来确定。第三条 运输价格的确定程序为:销售部进行社会调研?销售部填写运输价格审批单?相关领导签署审批意见并签字?确定运输价格第三章 运费支付办法第一条 长期发生运输业务的物流公司,正常情况下每月初1—5日与公司进行对票、结算,由物流公司办理完税手续,待公司财务月底挂账后,于次月财务部征求销售部意见作出资金计划后,由销售部负责办理付款申请的审批手续后方可支付。第二条 短期倒运、间断性调运的业务,根据情况可在业务完成后及时对票结算,由物流公司办理完税手续,公司挂账后销售部书面告知财务部做出资金计划后即可支付。第三条 支付运费时,由销售部填写付款审批单,由公司相关领导签字支付。第四条 违反本制度第三项中各条款的物流公司,可暂停支付运费,待公司研究处理后,方可支付。第四章 票据管理办法第一条 派车证在规定时间,规定运输线路内方可使用。车辆如提供假派车证,一律移交司-法-部门处理。第二条 派车证“存根”丢失一份,扣押金1000元,且发生后果由运输单位负完全责任,未发生后果的
罚款200元,退还押金;派车证“发货单位联”丢失一份,扣押金1万元,且发生后果由运输单位负完全责任,未发生后果的罚款5000元,上述罚款从押金中扣除。第三条 磅单“需方联”丢失一份罚款200元,“承运单位联”丢失一份扣除该车运费的30%。第四条 各运输单位派车证每月5日前结清一次,丢失票据后的罚款待公司从押金中扣除。第五章 运输单位车辆违规处理办法第一条 运输单位如发生消极调运现象,在规定时间内一次不能及时完成运输任务,该批次运输价格降低2元/吨;二次不能及时完成运输任务的,该批次运输价格降低5元/吨;三次及三次以上不能及时完成运输任务的,取消该物流公司的调运资格。第二条 运输车辆如发生掺假及调包现象(加水现象除外),根据运输合同赔煤价格处以运输单位该车整车产品价格三倍的罚款并没收该车货物,且取消该车的调运资格;发生两次及两次以上,取消该运输单位的调运资格。第三条 运输车辆如发生加水现象,发现一次,处罚运输单位1万元罚款,发生两次及两次以上取消该运输单位调运资格。第四条 运输车辆如发生偷换煤现象,处以运输单位1—5万元/车/次的罚款,并加倍处罚,情节严重者将运输车辆当事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五条 运输车辆如发生压磅现象,对物流公司现场罚款500元/次,并视情节轻重对该车作出取消当日调运资格、永久取消调运资格、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等。第六条 运输车辆如发生插队、不服
从现场管理、与现场管理人员吵架、斗殴等现象,视情节轻重,对该车作出罚款500—5000元、取消调运资格、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七条 车辆发生在计量过程中作弊行为,除对物流公司作出罚款5000—20000元处理外,运输车辆一律移交司-法-部门处理。第八条 现场管理人员如发现车辆在场区偷放水现象,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第九条 运输车辆出场前必须完善规定的防作弊手续,包括贴封条、打铅封、盖钢印等,否则不许出场;到达卸煤点后,如检查发现缺少铅封、封条、钢印中的任何一项,待现场取样化验合格后做出罚款200元/车/项的处理,方可卸煤;如缺少上述三项手续,销售部物流现场协调员有权拒绝该车辆卸煤。第十条 如发生煤炭亏吨现象,由物流公司承担全部责任,所亏煤炭总价从运输费用中扣除。第十一条 行车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不规范的车辆及私改车型车辆,一律不得装运;磅房要求司机提供的司机姓名、手机号、身份证等,司机不如实提供或不提供者,该车不得装运。附:2015年中煤内部化工企业煤炭预计用量及运输距离信息2015年中煤内部化工企业煤炭预计用量及运输距离信息纳林河二号矿—中煤蒙大化工 预计数量:120万吨 运输距离:8公里纳林河二号矿—博大实地化工 预计数量:110万吨
运输距离:10公里纳林河二号矿—中煤榆横化工 预计数量:80万吨运输距离:100公里 母杜柴登矿--中煤鄂尔多斯
能源化工(大化肥)预计数量:141万吨 运输距离:40公里根据2015年煤炭运输计划,现需招2-3家符合本公司要求的物流公司作运输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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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规章制度】煤炭运销公司管理制度范本汇总P16
陕西XX煤炭运销有限公司
管
理
制
度
汇
总
采购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的煤炭采购行为,降低煤炭采购成本,确保公司煤炭供应,加强企业原煤采购的监督管理,特制定本规定。以使企业的采购管理达到以下目标:
1、建立“三集中、三分离”的物资采购管理体制。“三集中”即推行集中采购、集中储备、集中结算的管理体制;“三分离”是将采购、验收、结算等业务分段管理,实现物资采购各环节的相互制约机制
2、与重点矿点确立长期合作关系,实施定向采购方式
3、对煤炭采购建立全过程监督机制。包括计划下达、价格咨询、签订合同、煤炭验收、货款结算等环节的全程参与监督
一、榆林公司、绥德公司的采购职能
1、编制年度、月度采购计划并上报核批
2、完成总公司下达的采购计划
3、选择矿点、稳定供货渠道,根据区域内各矿点的煤质初步核定煤价并上报核批
4、随时掌握各矿点的情况及其所供应煤炭的价格、质量、产量等
5、根据核批的矿点、煤价等主要条款签订合同
6、签订合同后,制作经采购员、采购主管、公司负责人联签的标明合同数量及煤质指标的通知单下达站台及运输公司
7、编制每月市场价格表,掌握新的煤炭供应资源,及时提供给总经理
1
参考
8、负责与站台联系,及时处理煤炭计量、质量、发运等问题,督促矿点、运输公司及时送货
9、配合站台对煤炭进行验收,确保所购煤炭符合申购要求
二、煤炭运输公司的营运职能
1、所承运的煤炭必须与陕西XX煤炭运销公司签订运 输合同
2、运输合同运价的核定必须上报核批
3、按时完成承运任务
三、站台的收储发运职能
1、 严格执行中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
2、站台对按采购方采购合同所列明的煤炭数量、质量要求,负责煤炭的计量统计,质量验收、存储堆放
3、站台有权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煤炭拒收或作废煤、扣吨处理
4、站台在接到铁路部门及计划部的装车通知、车皮到达站台指定位置后,按铁路部门规定的装车时间内装车完毕
5、站台按铁路部门装运要求足额装运,不得出现亏吨现象,如出现严重亏吨者,应由站台赔付亏吨铁路运费,并按月将亏吨煤炭红字冲回。
6、站台应准确无误地填制路运单
7、对入库煤炭负有保管责任,总公司每年组织盘点两次,发现超合同盘亏时,应由站台照当日市价赔付
2
8、站台应对所配送煤炭的质量按批次化验留档,如与用户所检测发生差异时可书证
四、煤炭采购、运输、仓储管理流程图
编制月度采购计划 执行主体 榆林、绥德公司
矿点选择 执行主体 榆林、绥德公司
煤价煤质的初步确定 执行主体 榆林、绥德公司
上报核批 执行主体 榆林、绥德公司
签订合同、保管、传递合同 执行主体 榆林、绥德公司
下达煤炭指标通知单 执行主体 榆林、绥德公司
组织公路运输 执行主体 运输公司
计量验收 执行主体 站台
组织结算 执行主体 榆林、绥德公司、运输
3
公司、站台、管理中心
库存管理 执行主体 站台
五、煤炭采购环节内部制衡
1、供应部门、运输部门、站台三部门日报表的结帐截止日统一为中午12时,报送时间统一为17时,保证各部门的统计口径保持一致 其中:供应部门编制每日预结算表、运输部门编制日运量表、站台编制日收储表
2、供应部门、运输部门均派人进驻站台,与站台对当日所购煤炭的数量及质量进行签证确认
3、供应部门购煤质量与合同不符造成的损失,由采购员、采购主管、分公司领导承担全额赔偿损失
4、运输部门对矿发量与实收量二者之间造成超正常途耗引起的短少煤炭数量负全额赔偿责任;对由于自身掉包、换煤造成损失也应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站台在收储过程中放松管理徇私情致使煤质出现问题,应由站台负责5
赔偿
6、站台煤炭存量出现盘亏时,应由站台负责赔偿
7、财务管理中心及时复核三方报表,如存在差异应查明原因迅速处理
六、采购员岗位职责
4
1、熟悉和掌握各矿点的情况及其所供应煤炭的价格、质量、产量等
2、根据采购计划采购签订合同、采购煤炭
3、定期不定期对煤源及价格进行调查走访,及时向主管报告各矿点煤炭价格的最新行情、库存、质量等信息
4、与公路运输部门及时沟通,合理安排调度上站运输工作
5、及时掌握上站煤炭的质量情况,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矿点及时作出处理
6、签订合同后,制作经采购员、采购主管、公司负责人联签的标明合同数量及煤质指标的通知单下达站台及运输公司
7、同各煤矿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8、协助站台搞好煤炭入库的验收工作
七、供应商的管理
1、 供应商管理流程
5
采购部汇总供应商信
息
审查矿点情况
是否获取质量报告单
选择矿点
收集供应商信息
上报核批
审查矿点情况的参与人包括:分公司经理、采购主管、采购员、财务、
结算人员
对选择的矿点,应收集该矿点的相关基本资料信息
八、采购合同的签订、传递、保管 1、煤炭采购必须签订合同,且合同的编号应连续一致 2、煤价及煤质的制定由采购主管、采购员、结算员、财务人员核定后
6
编制审批表交由分公司领导进行审查,后报交财务管理中心核批,核批后由采购部签定合同
3、采购合同签订后,原件留采购部门保管归档,并同时复印3份交由公司财务、结算、财务管理中心备案
4、结算人员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随时关注各矿点进煤情况,如存在无合同供货、超合同供货、合同条款变更未核批等情况,上报财务管理中心
九、质量管理(原煤检验)
1、流程图
煤炭运输至站台
站台质检科检验
煤炭全检 煤炭抽检
出具检验报告
办理入库手续
存储
采购部门:根据采购合同提交煤炭数量、煤质质量指标通知单下达站台,对抽检质量不合格的原煤应及时处理
站台:根据合同及标准进行抽检,对各矿点原煤进行批次检验,出具检验报告,对抽检不合格原煤信息及时返回采购部门
7
十、结算付款 1、 流程图
站台
结
算
单 统计 站台
结算 矿点确认
财务
汇总结算单
审核上报 核核核
编制请款单
履行审批手续后支付结算
各项程序的履行见结算岗职责
8
十一、应付帐款及预付帐款的管理
1、 应付帐款
财务部门与采购结算对应付帐款进行确认;每年对债务单位进行签认并
取得双方确认的签认表;支付结算,支付对象应与合同签订供货者一致 2、预付帐款
财务部门与采购结算对预付帐款进行确认;对购进货物进行帐务处理
十二、存货管理的流程
原煤入库
原煤保管
存货安全
原煤出库 储备定额管理
原煤盘点
存货盘亏盘盈核销
存货报告 入库成本核算
帐务处理 出库成本核算
存货盘点要求:
(1)建立存货盘点管理办法,内容应包括:盘点小组成员,监盘人员;
空白盘点表要连续编号,完整的存货记录等
9
(2)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一年二次
(3) 原煤盘点表应由保管员、站台负责人以及财务部门采购结算岗和盘点小组的其他相关人员审核签字
(4) 财务管理中心审核“原煤盘点盈(亏)及报废审批表”,并提出相应处理意见,由领导审批
销售管理制度
目前,公司销售系统主要为陕西XX公司,承担了公司大量的对外销售任务,销售公司任务主要包括:
1、完成总公司下达的销售任务
2、根据总公司下达的计划,组织参与煤炭销售,签订煤炭销售合同
3、组织好煤炭运销调度工作,按时申报铁路运输计划
4、慎选用户、保证销售渠道畅通。
5、煤炭运销销售严格按三线两点来控制
6、搞好销售统计和有关基础资料的积累
7、搞好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
一、销售部岗位职责
(一)销售部主管岗位职责
1、编制年度、月度销售并上报核批
2、熟悉煤炭销售市场及时捕捉市场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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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做好市场调研,制订营销策略
4、直接参与销售合同的洽谈签订事宜
5、要按计划完成公司煤炭的销售任务
6、编制每月市场价格表,及时提供给总经理参考 7、负责签订销售合同,报送合同文本、传递文本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接受上级的监督 (二)销售员岗位职责
1、 熟悉煤炭销售市场、掌握销售知识与技能 2、 及时地、如实地向上级汇报或反馈市场信息 3、 维护老客户,拓展新市场,建立与扩大销售网络,提升销量
4、签订销售合同,并履行审批手续
5、与铁路运输计划岗及时沟通,保证按时供货 6、与结算岗及时沟通,掌握客户的回款情况 7、同客户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二、煤炭销售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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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煤销售 销售计划
煤款回收管理 销售计划调整 客户管理
销售收入 签订合同
开具销售发票 归档管理
销售信息统计
煤炭运销销售严格按三线两点来控制, 所谓“三线"是指发票传递线、货币传递线、产品传递线;“两点"是指产品与票据核对点、 发票与货款核对点
一、销售计划
销售部:根据年度订货意向及市场情况,编制年度、月度销售计划(年度计划每年11月底以前完成,月度计划每月25日以前完成),交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审核通过后交资产管理中心
财务管理中心:汇总、平衡销售计划。经部门领导审批通过后交公司领导审批,领导签字后,年度计划以文件形式下达;月计划审批后直接下达销售部。财务管理中心将计划运行情况纳入月度、年度经营业绩考核
此外,月度计划会根据供需情况随时调整
二、销售的签定与审批
1、煤炭销售必须签订合同,且合同的编号应连续一致
2、煤价的制定由销售主管、销售员、结算员、财务人员核定后编制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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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审查表交由分公司领导进行审查,后报交财务管理中心核批,核批后由销售部签定合同
3、采购合同签订后,原件留销售部保管归档,并同时复印3份并交由公司财务、销售结算岗、财务管理中心备案
4、销售结算人员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随时关注煤炭销售情况,如存在无合同供货、超合同供货、合同条款变更未核批等情况,上报财务管理中心
三、原煤销售
销售部门:计划岗根据原煤销售合同、货物存放地点、运力情况制定安排当月和当期的发运计划,经财务管理中心审批后及时组织运力,发运原煤,确保运输畅通,并编制计划销售日报,每天上报财务管理中心
四、煤款回收
销售部门:销售结算岗随时关注各用户帐面资金存量,当用户帐户帐面资金存量达到警戒线时,及时与对方沟通,否则报主管领导批准后予以停运。并且每天按时编报煤炭销售日报表
五、客户管理
企业应对客户进行信用分析,建立客户信用资料卡,针对不同客户的信用状况,采取不同的信用标准
1、 调查客户信用。企业想掌握客户的信用情况,就需对客户进行信用调查,搜集将会涉及到客户信用状况的所有信息。主要包括:
(1)基础资料:即客户的最基本的原始资料。主要包括客户的名称、地址、电话、股东、经营管理者、法人代表及他们的个人特性、开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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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公司交易时间、企业组织形式等。这些资料是客户管理的起点和基础,它们主要是通过销售员进行的客户访问及客户申请用煤资料搜集来的
(2)客户特征:主要包括服务区域、销售能力、发展潜力、经营观念、经营方向、经营政策、企业规模、经营特点等
(3)业务状况:主要包括销售实绩、经营管理者和业务人员的素质、与其他竞争者的关系、与公司的业务关系及合作态度等
(4)交易现状:主要包括客户的销售活动现状、存在问题、保持的优势、未来的对策、企业形象、声誉、信用状况、交易条件以及出现的信用问题等方面
(5)财务状况:主要包括资产负债状况、经营成果状况、重要财务指标等
2、建立顾客资料卡,资料卡内应记载的内容除客户姓名、电话、住址、联系人外,还须记录以下资料:付款态度、付款时间、银行信息等
六、确认销售、开具发票
销售部门:销售结算岗每月10-15日与用户以月为单位进行结算,结算数量和质量,双方确认无误后编制开具增值税发票申请单报主管领导审批,后经财务管理中心审核无误后交领导核批,以核批金额确认挂帐
发票开据:开票人员从财务部门领取空白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发票实行专人、专柜、专室管理。按时、准确开具销售发票。按时将发票送交单位财务部门进行业务处理
七、销售信息的统计
销售部:按时提取销售部门的抄收资料,及时、完整、准确将销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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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款回收、煤炭价格、销售发票等数据全部录入数据库,以数据库为依据按时、准确编制各类报表。
并经部门领导有效审核签字后上报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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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运销集团煤矿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应 急 救 援 管 理 制 度
二〇一七年一月
目 录
一、工作例会制度....................................... 2 二、应急职责履行情况检查制度 ........................... 4 三、重大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 ............................. 5 四、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制度 ............................. 7 五、预防性安全检查制度 ................................. 9 六、应急宣传教育制度 .................................. 12 七、应急培训制度...................................... 14 八、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 17 九、应急演练和评估制度 ................................ 18 十、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制度 .............................. 21 十一、应急投入保障制度 ................................ 24 十二、应急物资装备管理制度 ............................ 27 十三、应急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 28 十四、应急救援责任追究与奖惩制度....................... 30 十五、交通运输保障应急管理制度……………..……………………33
十六、应急值守工作制度……………………..………………………37
1
工作例会制度
为更好的学习、贯彻应急救援管理制度,加强应急救援管理工作,提高人员管理水平,及时准确的指导和解决我矿应急救援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订应急救援工作例会制度。
一、会议时间:每月3日组织应急救援工作例会制度。
二、组织单位: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安全科
三、主持人:安全副矿长
四、参加人员:矿长 、总工程师 、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通风区长 、防治水助理 、副总工 、相关科室及各区队负责人。
五、会议内容
1、传达上级部门有关应急救援管理工作的文件,会议精神。
2、通报矿井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3、由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对一个月来应急救援管理工作进行汇报。
4、对本阶段应急救援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对下月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做出具体安排。
六、会议要求
1、与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应向主持人请假。
2、与会人员手机必须设为震动,并做好会议记录。
3、做好会议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
4、要求各分管领导、业务科室及相关人员认真落实会议精神及内容,切实落实岗位责任制。
5、无顾不参加会议每次罚款100元,迟到罚款50元。
2
6、各项罚款交矿安全科,安全科出具票据。
3
应急职责履行情况检查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公司应急管理制度,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根据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应急管理制度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快速反应”的原则。
2、应急管理分“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过程。主要内容包括: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应急物资保障等。
3、成立以矿长为组长,主管安全、生产副矿长为副组长,安全科长、各生产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检查领导小组。应急检查办公室设在安全科,并负责日常管理。
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写与修订。公司应急管理制度领导小组负责预案的编制、修订。预案要符合《矿井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并保持与上级部门预案的衔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实际演练情况,适时修订《预案》,做到科学、易操作。
5、应急检查。根据年度计划,每季度至少安排一次全面检查,对各项设施、通讯设备,救援物质储备,救护队人员配备等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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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及上级有关部门关于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有关规定,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积极推进本质安全型矿井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
组 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 、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机电副矿长
通风区长 、防治水助理 、副总工
成 员:相关科室及各区队负责人。
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原则:
以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和推进本质安全型矿进建设为目标,坚持“全面排查、分轻重缓急治理,解决与监管并重,程序化管理”的原则,突出当前、着眼长远、统筹安排、加大投入、严格考核,全力解决当前“一通三防”、防治水、安全供电、小煤窑管理等方面威胁矿井的重大安全隐患问题。
三、矿井重大安全隐患认定、排查治理的责任划分:
1、矿井是重大安全隐患认定排查的责任主体,矿长是重大安全隐患认定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者,对重大安全隐患的认定、排查治理负全面责任。
2、矿井各分管领导及助理是本系统重大安全隐患认定排查治理的主要责任者,负责本系统重大安全隐患的认定及排查治理工作。
3、矿井安全生产各业务科室的科长是本专业重大安全隐患认定排查治理的具体责任者,负责本专业范围内的重大安全隐患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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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论证、工程设计、设备选型,并按计划安排认真组织实施,科室其他管理人员按照矿井安排和科室业务分工,负责本岗位范围内隐患认定和排查治理。
4、安全矿长、安全科长对全矿井重大安全隐患的认定及排查治理负全面监督把关责任,具体负责重大安全隐患的统计、汇总、建档、上报,并按照计划安排(每季度1次)对各项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进行过程监管和结果验收考核。
5、矿井财务科负责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费用的核算统计、上报,并按照集团公司下达的安全费用计划对各项设备工程实行“五定”逐季进行统计通报并考核。
四、考核兑现办法:
由安全科牵头,对列入集团公司和矿井安全费用计划的隐患排查治理项目实行责任考核,对全年安全费用项目以业务分管为主,合理分工做到人人头上有指标,并实行“五定”,按期按质按量完成的给予奖励。
6
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制度
目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范围:矿区、井上、下作业区
职责:各相关科室、生产队组
一、安全科职责
1、必须组织或聘请有资质人员按规定对我矿重大危险源定期进行检测、评估;
2、安全科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负有检查、督查的职责。
二、生产单位
1、生产单位负责人直接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管理并对管理结果负责;
2、具体管理措施依照《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制度》执行实施。
3、建立健全物质安全技术资料,要求配置相应的应急器材。
4、根据公司《事故应急预案》对重大危险源紧急事故进行抢险救灾实施及日常演练。
三、矿部、科室、队组每季度进行一次专项安全综合检查。
四、凡进入重大危险源区域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上岗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才能进入工作岗位,区域内所有设施的更改需要生产部按程序审核同意方可实施,外来人员要有专人陪同方可入内。
五、安全员、通风队人员对区域内的消防器材及应急物资的完好率负责,采取定期(每月1次)检查和抽查相结合,保障设施正常运转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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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运输物资需采用有危险品运输资质的单位承运,进入本公司重大危险源区域的运输车辆必须戴上阻火器方可入内。
七、对于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事故隐患,通过整改避免事故发生的;对于在安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将责令限期完成整改并进行公示,对事故苗头知情不报者将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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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性安全检查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执法检查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厅应急【2016】74号)等文件精神,切实提高我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和实施
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由安全科会同其他业务科室共同完成。各部门要针对矿区内存在的重大危险源状况,制定并下达年度预防性检查工作计划,每半年至少应组织1次预防性安全检查活动。
安全科要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定期性开展预防性检查,交流工作经验,并对在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预防性安全检查的具体工作由应急救援队伍实施,做好与日常值备班工作的统筹安排,适时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
二、检查的范围和重点内容
1、应急预案的制度、培训、演练情况;
2、应急救援物资配备与存储情况;
3、兼职救护队伍管理情况;
4、是否与专业救护队签订救援协议情况;
5、矿井通风系统是否合理,通风设施是否完善,通风设备是否完好及矿井反风演习情况;
6、防灭火措施的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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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探放水工作措施的制定与执行情况。
三、工作要求
1、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应急救援队伍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对应急救援队伍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有序、有效地开展好此项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部门,要下达整改指令,督促其及时整改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登记建档,明确专人跟踪督办。
2、各部门要自觉接受和积极配合应急救援队伍对本单位的安全检查,主动提供有关安全生产的图纸资料和规章制度,对应急救援队伍的检查不得拒绝和阻挠。对查出的问题和重大隐患要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落实整改责任和资金,及时解决问题和消除隐患。
3、各应急救援队伍要通过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熟悉我矿生产和救援环境,了解企业的主要隐患和重大危险源及其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研究和制定科学的应急救援与处置方案,配齐相应的应急救援装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不断提升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综合救援能力。
4、各部门要认真研究和总结应急救援队伍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逐步规范和完善检查的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不断提高预防性安全检查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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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宣传教育制度
为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素质,提高我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内容
切实加强对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指导,充分发挥各业务部门的作用,深入开展应急管理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提高职工的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素质,提高我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我矿财产安全。
1、以应急预案为核心,做好预案的宣传和解读工作
矿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深入分析我矿面临的安全形势,做好应急管理工作;宣传预案的主要内容和处置规程,落实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预案演练,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具体有:
(1)围绕应急预案进行深入宣传。各部门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应急预案的做法,切实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情况。
(2)进行典型案例的宣传。一是选择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对全国煤矿成功应对突发事件、以及在应急处置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宣传报道。二是介绍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正反两方面案例,提高职工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素质。同时,总结分析案例中使用的处置手段、采用的应对措施等,进一步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2、以应急知识普及为重点,增强职工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等能力,进一步宣传普及安全知识、灾害知识和自救互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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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以专题宣传活动为载体,增强职工安全意识。
(1)开展公共安全主题宣传活动。
(2)宣传普及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知识。
(3)结合我矿应急能力建设进行宣传。
二、工作要求
1、主动开展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工作 要落实责任。
(1)制订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在我矿树立起比较牢固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普及基本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安全防护知识和技能。
(2)多形式宣传教育。利用班前、报刊等多种形式,尽可能使用通俗语言,简明扼要,多题材、多角度、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教育。
(3)健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将日常宣传与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后的宣传教育工作结合起来。建立和健全应急管理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经常性地开展应急管理宣传教育。
(4)动员全矿职工积极参与。
2、加强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宣传教育效果
每季度进行一次回顾和检查,对宣传教育阶段性任务基本完成情况作出评估,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3、提供专项经费保障,确保宣传教育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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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培训制度
一、为促进我矿干部培训工作有序开展,提高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促进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山西煤矿应急救援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和应急救援管理工作的要求,特制订如下管理制度。
二、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1、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原则;
2、坚持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原则;
3、坚持集中培训与在岗自学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以人为本、按需施教的原则;
5、坚持教学相长、保证质量的原则;
6、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原则。
三、加强本矿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的组织、管理和考核工作。
四、应急管理培训的主要对象是: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应急管理人员、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志愿者。
五、培训工作分级分类进行,安全科培训中心负责全矿领导干部、相关科(室)、队部人员的应急管理培训工作。
六、所有应急管理专职工作人员每年必须接受培训,培训时间原则上为5至7天,一般每年累计不少于5天。
七、培训对象在参加上级组织的集中脱产培训期间,享受在岗同等待遇。
八、培训的主要内容。围绕贯彻落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对应急管理工作的指示精神,重点学习应急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分析我矿应急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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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形势任务、了解兄弟单位应急管理经验、熟悉掌握应急预案和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方法、学习运用应急指挥新技术设备和指挥手段等。通过培训,强化培训对象对应急管理的宏观认识和依法实施管理意识,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提升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突发事件的处置应对能力。
九、各级各部门(单位)应急管理机构除组织或参加上级集中脱产培训外,还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培训。
1、以岗代培。通过参加工作实践和接受指导,提高应急管理的规划组织能力和管理水平。
2、以学代培。大力倡导和鼓励工作人员自行组织学习和培训工作,通过自学不断更新观念、强化内在素质,提高工作能力。
3、以研代培。组织各种研究活动,安排有关人员参与,提高工作水平。
十、安全培训中心和各部门要加强协作,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制订计划和实施意见,认真抓好培训工作。
十一、加大师资力量,建立相应的培训师资档案。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等多种方式培养培训教师,还可采取从集团公司应急管理工作专业人才库和专家组内聘请专家等办法,解决好培训的师资问题。
十二、将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应急管理建设的重要内容进行部署和规划,必须在预算中列支开展应用培训的所需经费,保证培训工作经费的及时足额到位。
十三、建立应急管理培训考核和激励机制,对各单位、部门进行年度考核。
十四、加强培训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培训工作档案,如实记载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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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工作和受培训人员情况。
十五、教育培训档案内容包括:教育培训工作的相关制度、培训工作计划、教案、培训考勤登记、考卷、考试成绩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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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为充分发挥应急管理机构的职能作用,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更加规范、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管理各项工作,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特制定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一、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1、应急预案体系动态管理。根据“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总体要求和部门机构调整变化情况,对我矿应急预案适当进行类别、结构调整,使应急预案体系适应全矿安全形势和实际工作需要。
2、应急预案修订完善。针对应急管理工作中情况的变化和应急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和应急管理专家对我矿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后,要总结实战经验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应急预案。修订和完善后的应急预案按规定及时备案。
3、应急预案审核、印发和发布。对应急预案及时进行会审、会审通过后组织印发、公布。
4、预案培训。将各类应急预案有关内容列入每年应急知识宣教培训计划,以涉及我矿生命安全保障的部分为重点开展宣传培训,增强职工的公共安全意识,提高职工自救互救能力。
5、应急预案演练。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演练制度,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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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演练和评估制度
一、总则
为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评估公司应急准备状态、应急能力,发现并及时修改应急预案和执行程序中的缺陷和不足,识别资源需求,澄清相关机构、组织和人员的职责,改善不同机构、组织和人员之间的协调问题,检验应急响应人员对应急预案、执行程序的了解程度和实际操作技能。根据《峪煌煤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本制度。
二、细则
1、单位主要负责人应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13)组织相关单位(部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按照规定编写本单位应急预案。当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时,应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2、应急预案编制完成或修订完善后,应进行评审。评审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外部评审由上级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负责安全管理的部门组织审查。评审修订后,经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发布并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发布实施的应急预案应每年评审一次。
3、预案评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总则、危险性分析、组织机构及职责、预防与预警、应急响应、信息发布、后期处置、保障措施、培训与演练、奖惩、附则等。
预案评审的主要效果应包括:评估预案描述的应急准备状态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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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要求,提出应急预案执行程序中的缺陷和不足;评估预案确定的重大事故应急能力是否满足要求,识别资源需求,澄清相关机构、组织和人员的职责,改善不同机构、组织和人员之间的协调问题;评估预案规定的应急响应人员对应急预案、执行程序的可操作性是否可行可靠,进一步提高应急响应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操作能力。最终达到确保应急预案的充分性,确保应急设备的保障能力。
4、针对已批准的应急预案,各单位应编制对各类专业应急人员、企业职工的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职工应熟悉避灾路线,掌握危险自救和互救知识。特殊作业人员(如救护人员、特殊环境、关键岗位人员等)在学习和考试后,应进行相应的训练和演习。应急预案如有修改补充,要组织职工重新学习。
应急响应中心会同有关部门,通过各种宣传手段,对公司周边公众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
5、培训内容应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师资、培训人员、培训效果、培训考核记录等。
6、根据应急演练规划及年度演练计划进行演练。
7、应急演练可采用包括综合演练、单项演练、现场演练和桌面演练在内的多种演习类型。
8、各单位应成立应急演习指挥策划小组,根据选定的演习类型制定应急预案演习方案,演习方案包括下列事项:确定演习时间、目标和演习范围,演习方式,确定演习现场规则,指定演习效果评价人员,安排相关的后勤工作,编写书面报告,演习人员进行自我评估,针对不足及时制定改正措施并确保实施。
9、应急演习结束后,应进行演习评估总结,并编制演习评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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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应急预案的演习检验下列效果:人员配置的合理性、充分性,参与人员的反应能力与处理能力,应急预案的操作性,应急设备的充分性、可用性与有效性,应急预案的组织协调性,外部机构响应的及时性,应急预案的经济性及有效性。
10、应急演习结束后,演习指挥策划小组应对演习发现进行充分研究,确定导致该问题的根本原因、纠正方法、纠正措施及完成时间,并指定专人负责对演习发现中的不足项和整改项的纠正过程实施追踪,监督检查纠正措施的进展情况。
11、演习结束后,各单位要依据演习中暴露的问题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保持应急预案的持续改进。
12、奖惩:对于演练表现积极的给予本单位200元/次奖励,对于表现拖拉,应付了事的单位及个人给予500元/次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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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制度
一、为进一步提高矿井安全生产灾难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减少突发事故及其所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矿井的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防止事故蔓延和扩大,维护职工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矿区稳定,结合矿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应急救援队伍包括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应急医疗救援小组、应急管理专家队伍。
三、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加强战备、严格训练、主动预防、积极抢救”的工作原则,及时排查,消除各类隐患,做到控制事故,安全生产。
四、坚持“加强战备,严格训练、主动预防、积极抢救”的工作原则,切实做好矿井灾变预防和抢险救灾工作。即做到在日常工作中要搞好战备值班训练工作,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五、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广大煤矿干部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救援工作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生产灾难事故对广大职工的危害。
六、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救援装备,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确保煤矿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开展。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常抓不懈,在不断提高安全风险辨识、防范水平的同时,加强现场应急基础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七、组建兼职救援队伍,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证照齐全,依法成立并取得安全生产相关许可;
(二)具备针对某一类或某几类灾害事故的救援装备、器材、物资和专业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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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装备、器材、物资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行业相关规定,特种设备应当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
八、救援队伍组建后,应设立队伍负责人,明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并上报矿调度室备案。每月16日、21日组织兼职救护队员进行训练,并做好训练记录。
九、应急救援队伍的人员职责包括: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听从命令,服从指挥,尽心尽力,密切配合;
(三)树立高度的工作责任感;
(四)自觉参加教育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五)加强应急救援装备、器材和物资的维护、保养,保证性能良好;
(六)完成各项应急救援任务。
十、及时调整、补充应急救援工作人员,保持应急救援队伍稳定,确保应急救援能力。
十一、应急管理专家队伍按照煤矿救援类型,确保应急救援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十二、制定本矿应急预案,部署各项防治措施和应急处置工作。
十三、保障应急管理日常工作所需经费,确保应急设备、装备和车辆运行正常。将应急装备建设、隐患排查治理、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救援设施建设和应急通讯等经费纳入安全生产费用,优先安排保障。
十四、规范应急救援装备采购、储存、管理、维护和调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范配备各类应急救援物资装备。
十五、在综合应急队伍管理和抢险救援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服从调度未履行应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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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队伍建设管理相关职责或因处置不力导致突发事件危害扩大造成严重后果或造成社会负面影响较大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追究相关单位和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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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投入保障制度
一、目的和适用范围
1、为了预防和控制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做出应急准备和响应,最大限度地减轻可能产生的事故后果,特制定本制度。
2、本程序适用于我矿生产经营中潜在事故(灾害)等紧急情况的预防和处理。
二、应急管理原则
1、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2、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3、预防为主,强化基础,快速反应。
4、科学实用
5、分级响应
三. 应急管理机构领导机构
总 指 挥:矿长
副总指挥:总工程师 、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机电副矿长
通风区长 、防治水助理 、副总工
成 员:相关科室及各区队负责人。
四.应急保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突发事故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总体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故的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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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力、财力、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1、安全科要做好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动员全员有组织的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2、财务科要保证所需突发事故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资金。
3、供应科要保证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及紧急配送,完善应急工作程序,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并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4、医疗卫生保障,一旦发生紧急情况第一时间与签订应急救援预案的医院取得联系,请求救援。
5、交通运输保障,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确保运输安全畅通;要建立紧急情况交通运输工具的调用程序,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6、人员防护要指定或建立与人员相适应的应急避险场所,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员工安全、有序的疏散。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五、监督管理
1、预案演练
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对相关预案的演练。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并作好演练过程的原始记录。
2、培训教育
由安全科牵头,负责协助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的培训,增强员工的忧患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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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应急专业技能。保持培训记录。
3、责任与奖惩
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突发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和瞒报突发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而丧失应急的最佳机会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送司法机关处理。
4、公司各类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由安全科、培训中心进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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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物资装备管理制度
一、目的:确保物资装备状态良好,为发生突发事故救援时提供物质保障,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应急救援物资包括井下各种应急救援器材和应急药品。
三、职责:
安全科负责各种应急救援器材的日常管理、维护、药品的日常监督管理。
四、检查与维护管理
1、非事故情况下,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应急物资装备。特殊情况须经矿领导同意方可使用。
2、由供应科会同其他职能部室定期对应急物资装备进行清点、检查。对达不到要求的应急救援物资及时进行更换、维修、保养。
3、在每月月末检查一次,检查中发现应急救援物资毁损、丢失的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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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
1、资料档案管理是企业规范化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企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见证,它记录了一个企业的发展历程,为企业的发展壮大提供了文字依据,档案的规范化管理是企业走向规范和成熟的重要条件,为加速企业规范化管理进程,进一步完善文书档案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归档的档案应字迹清晰、完整有效。
二、应急资料档案管理
峪煌应急救援资料(图纸)档案应加强管理,档案管理责任人:尹强,全面负责管理图纸、档案及电子资料。档案管理存放地点:调度室档案柜。
(一)安全生产档案内容
1、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及变动情况记录。
2、兼职救护员名单。
3、应急救援物质清单。
4、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实施方案、记录。
5、要编写详细的目录并分档存放以形成标准化、规范。
6、档案室备有矿井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井下运输系统图,监测监控装备布置图,排水、防尘、、压风、井下通信系统图,井上、下配电系统图和安全监控设备布置图等。应有事故报告程序图(表),应急电话表,领导值、带班表,通信录,采掘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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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计划表,领导下井带班统计表。图表必须及时填绘和修订,与实际情况相符,图表必须归档管理,保存时间不得少于2年。 (二)按期上报给各有关部门定期向职工公布档案管理情况。 (三)主要领导要检查检查档案管理情况使之完善化、科学化。 (四)应急救援资料档案如有人外借时,必须做好登记,使之及时归还,保证资料的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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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救援责任追究和奖惩制度
一、总则
1、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为加强我矿安全管理,增强员工的安全责任感,提高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保证员工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我矿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学习应急救援管理制度,提高灾害事故预防能力,确保安全生产。
3、本制度适用于与我矿形成劳动关系的所有员工。
二、处罚
1、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1)严重违反我矿应急救援管理规定的。
(2)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3)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
(4)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故意破坏事故现场,及对事故调查隐瞒实情或串通提供伪证,情节严重的。
(5)对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者进行打击报复的。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对员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对员工的经济处罚分为:一次性罚款、赔偿经济损失。
3、对员工的一般违章行为给予一次性罚款处理和记分,罚款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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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50元—100元。对员工的严重违章行为或屡教不改的给予一次性罚款处理,罚款额为100元—300元。同时可令其下岗学习1至3个月,情节特别严重者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对严重违章导致事故发生,不能正确认识其错误行为,态度恶劣,给予警告以上处分,直至开除。
4、对因违章而造成的重大人身、设备险肇事故(包括交通、火灾、爆炸、中毒、污染等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员的处分按事故处理的程序进行,直至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事故有关责任人员或“三违”人员如果迅速认识错误并改正,态度诚恳,表现良好的,行政处分可酌情减轻,赔偿金额酌情减少,反之,不能正确认识错误且态度恶劣,表现极差的,加重行政处分,赔偿金额加重。
6、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分析违章的程度和性质,区别对待故意的或明显的违章与不易把握的过失行为,并经过会议讨论,征求工会意见,允许受处分者本人进行申辨,慎重决定。
7、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安全奖励的人员,应当按照情节轻重,除追回奖励金额,取消荣誉奖励外,还可给予必要的处分。
8、对于滥用职权,利用处分员工进行打击报复或者对应处分员工进行包庇的人员,应当从严予以处分。
三、奖励
1、对于有下列表现行为之一的员工给予奖励:
(1)认真贯彻学习集团公司关于应急救援管理工作的规定和我矿应急救援管理规定,表现积极的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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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消除事故隐患或者事故抢险中有功的人员。
(3)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其它应当给予奖励的。
2、对员工的奖励分为:通报表扬、记功、记大功、晋级、授予安全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以发给一次性物质奖励或奖金,奖励标准50元—500元。
3、对员工的奖励,发给奖金,授予荣誉称号,由工会向培训中心门提出建议,或者由单位及部门报送材料,安全科审核并提出奖励意见,由公司领导决定,并记入本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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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保障应急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矿运输应急运力组织和保障工作,进一步提高应对和处置各类突发事故的能力,维护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措施。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方针,分工明确、协调一致、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运力保障体系。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故,我矿运输小组能以最快的速度、最高的效能做好运输应急运力的组织、救援和保障工作,完成伤员、应急物资的运输保障任务,把突发事故的危害降到最低点。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平急结合、预防为主。
把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高度重视运输应急保障工作,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提高防范意识,做好预案演练、宣传和培训工作,做好有效应对矿井突发事故的各项保障工作。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联动协调。本措施确定的矿井运输应急保障工作在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由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分级响应、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充分发挥运输应急保障机构的作用。
3、职责明确、规范有序、部门协作。
4、明确应急管理机构职责,建立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和响应程序,实现应急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加强与其他部门密切协作,形成优势互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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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运输应急保障机制。
四、组织机构
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后勤经理
成员:综合办主任
司机:车队队长级值班司机
办公室设在调度室,应急联络员:王登峰、尹强,联系电话:8084060。
1.统一领导本矿运输应急救援行动。根据矿领导部署,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
2.负责启动救援行动,指挥和调配运输小组应对突发事件的救援和保障工作。当应急运力不能满足突发事件需要时,负责报请公司调派应急运力对口支援;
3.根据公司主管部门的指令,调动公司应急运力对口支援,完成矿井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和保障任务。
五、应急运力
(一)应急运力储备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平急结合、分级储备、择优选择、统一指挥”的原则,在本矿建立应急运力储备,做到领导责任、车属单位、车牌号码、驾驶人员、带队人员、集结地点“六落实”。
(二)应急车辆及技术状况
应急运输保障车辆的技术等级要求达到二级以上技术标准,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或行驶里程不超过15万公里。建立应急运输车辆技术档案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车辆的技术状况。应急运输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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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单位负责保持应急运输储备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并强化应急运输车辆的日常养护与保养工作。
(三)应急保障人员
应急保障人员包括现场管理人员、驾驶员、装卸员和维修人员,年龄原则上控制在20至50岁之间,且身体健康、政治素质高、协作意识强等。
组建运输应急突击队,编成三个专项工作小组,在所应急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
1、车辆调度组:
组长:董海庭
成员:司机
2、现场抢险组:
组长:吉卫兵
成员:安全员
3、车辆维修协调组:
组长:郑五一
成员:后勤科室成员
六、纪律要求
(一)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随时与应急小组保持联系或电话畅通,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车辆调度及时到位。
(二)执行应急任务的车辆,必须是经检测合格、车辆技术状况达二级以上,按规定投保各项保险,且配持有效从业资格证件的驾驶员,方可执行应急任务。
(三)指令性储备运力,车辆技术状况和驾驶人员资格除符合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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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条要求外,在应急状况下,应在指定地点集结待令,驾驶人员不得外出,随时准备接受应急任务。
时间 姓名 车辆 联系电话
星期一 崔晓静 晋E YH936 15135696508
星期二 王明星 晋E YH917 13835699220
星期三 王文明 晋E YH906 13935688378
星期四 邢稳平 晋E YH869 13546629440
星期五 王锁勤 晋E E1111 18303561965
星期六 蔡利生 晋E YH906 13934317045
星期日 赵旭新 晋E YH969 13834318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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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值守及事故汇报制度
一、应急值守是应急管理工作的基本职责,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应急值守纳入单位应急管理工作范畴,完善制度,明确责任,妥善做好值守安排,保障日常工作正常有序运转。
二、应急值守办公室设在调度室,值班人员为调度员,每班2人,电话:0356-8084060;内线:8000/8001。
三、设备配置:电脑一台,打印机一台、传真机一台,内、外线电话一台,空调一台、饮水机一台。
四、应急值守工作原则:
严谨高效、有情必报、快速反应、安全保密。
五、调度值班制度:
(1)坚持矿领导值班和下井带班制度,随时掌握应急管理动态,强化应急值守工作的领导。
(2)调度员严格坚守岗位,实行24小时值班和现场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班记录。不得擅自离岗、脱岗,遇有特殊情况需临时离开时,须请示领导同意,妥善安排。
(3)值班领导和调度员实行轮流值班,按时签到制度,并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
(4)调度员应熟悉各应急队伍、各处应急设备和装备、应急避难场所、应急疏散路线,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正确做出先期应急处置。
(5)熟悉信息收集、发布、汇总、报送的内容和程序要求,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确保各类突发信息报告及时、处置及时,不得误报、迟报、瞒报、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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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按上级规定、要求及时上传下达,及时汇报各种信息。
六、应急值守人员职责:
(1)认真履行应急值守基本要求,坚守岗位,遵守值班纪律。
(2)及时填写值班情况记录,做到字迹清晰、内容详细、妥善保存。做好来文来电的收发、处置工作,注意收集掌握重要动态信息,及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
(3)发生或收到突发事件情况信息,根据规定程序,及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并在第一时间做出反应,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
(4)紧急情况发生时,落实矿长授权的“调度员应急处置权”,做到“紧急情况下三分钟通知到井下所有人员”。
(5)定期参加应急管理培训,掌握综合应急处置预案。
(6)遵守保密纪律,严格保密措施,严防失泄密事故。
(7)认真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七、档案管理:每天由中班值班人员对全天的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归档,专项资料由尹强管理分类存档。
八、事故汇报程序:
按照逐级汇报的原则:事故现场人员向矿调度室汇报后,调度员做好相关记录,调度员接到通知后立即向值班矿长和矿长汇报,矿长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中村镇安监站、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沁水有限公司、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晋城有限公司、沁水县煤炭工业局、晋城市煤炭工业局、沁水县安监局汇报。
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较大涉险事故,按照逐级汇报的原则:事故现场人员向矿调度室汇报后,调度员做好相关记录,调度员接到通知后立即向值班矿长和矿长汇报,矿长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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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村镇安监站、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晋城有限公司、沁水县煤炭工业局、晋城市煤炭工业局、沁水县安监局,并将事故信息首先以电话快报的方式报告省煤炭工业厅。
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在依照上述规定报告的同时,必须立即报告省煤炭工业厅。
报告内容:事故灾难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灾难类别、伤亡人数及初步估计的经济损失;事故灾难简要经过,对事故灾难原因和性质、影响范围的初步分析判断;事故灾难抢救情况和采取的措施;对事故灾难发展趋势的预测及请求上级帮助解决的问题;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联系电话和报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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