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 收 实 务 实 验 报 告
专 业 年 级 会计0905
学 生 姓 名 张一敬
学 号 04 号
实 验 成 绩 指 导 教 师 陈玉新
2012 年 11月 5 日
一、项目名称:增值税纳税申报
二、实验目的:
通过增值税纳税申报实验的学习,熟悉我国增值税的计算、纳税申报及缴
纳等业务;系统、比较全面地掌握国家颁布的增值税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对
增值税基本理论的理解、对增值税的应纳税额计算,熟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相
关各表并填写,将增值税专业知识和纳税申报及缴纳等实际操作业务有机的结合
在一起,从而真正学好税法这门课程。
增强实践经验,熟悉完整的业务处理程序,掌握会计到纳税申报中的易错点、
难点。为将来实际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三、实验要求:
(1)根据以上资料计算956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12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2)根据资料分析计算得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相关数据填制增值税纳税申报
表。
四、实验内容:
(1)根据相关资料正确计算956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12月相关业务的增值税
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企业名称:956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国有企业
企业法定代表人:张一
企业制单:王洋
企业办税员:李杰
企业地址及电话:抚顺市开发区88号 98754822
开户银行及账号:中国工商银行抚顺分理处 1901041214400125468
纳税人识别号:430104825425986
2011年12月该公司的相关业务如下:
(1)12月3日,缴纳上月的增值税48580元。上月税额
(2)12月3日,从宏达工厂购入甲材料,价款400000元,税款68000元,材
料已验收入库,款项由银行支付。
借:原材料—甲材料 4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8000
贷:银行存款 468000
(3)12月4日,从红星批发市场购入乙材料100吨,每吨3 000元,收到增值
税专用发票,价款300000元,税款51000元,价税合计351000元。材料已验收
入库,款项用支票支付,另由银行支付运费(现金支票)10000元,取得普通发票。 材料成本=300000+10000×(1-7%)=309300
增值税=51000+10000×7%=51700
借:原材料—乙材料 3093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1700
贷:银行存款 361000
(4)12月6日,用支票直接向天宇农场收购用于生产加工的农产品一批,已验收入库。经税务机关批准的收购凭证上注明价款为100000元。
增值税=100000×13%=13000
借:原材料—农产品 87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0
(5)12月8日,向达鑫加工厂(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包装材料一批计500个,单价为93.6元,取得普通发票注明价款为46800元,以现金支票支付全部价款。 普通发票 不得抵扣增值税
(6)12月10日,收到中山百货公司委托代销商品的代销清单,销售A产品10台,每台50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7%,对方按价款的10%收取手续费。收到
支票一张存入银行。
增值税=50000×10×17%=85000
(7)12月11日,从无花果工厂购进税控收款机一台,作为固定资产,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30000元,增值税额为5100元,以转账支票支付全
部价税款。
自2011年12月1日起,增值税纳税人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扣。
增值税=35100
若不是初次购买:
增值税=5100
(8)12月12日,向华人有限公司销售B产品20台,每台20000元,货款400000元,税款68000元;同时随同产品一起售出包装箱20个,不含税价每个100元,价款2000元,税款340元。款项470340元已存入银行。
增值税=68000+340=68340
(9)12月14日,向小规模纳税人天阳公司售出20吨甲材料,开出58500元的普通发票,取得支票交银行办理进账手续。
增值税=58500÷(1+17%)×17%=8500
(10)12月15日,将B产品2台转为本企业修建厂房专用,每台实际成本12000元,税务机关认定的计税价格每台为20000元,未开具发票。
销项税额=20000×17%=3400
(11)12月18日,将外购的甲材料30吨用于修建本企业产品仓库工程使用,
单位成本为2000元。
(12)12月20日,将单位成本为28000元的A产品2台(税务机关认定的计税价格为每台50000元)无偿捐赠给西部贫困地区,用以支援西部开发,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3)12月21日,委托江东加工厂加工配件,材料上月已发出,本月支付加工费5000元,增值税税额85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另支付往返运费1000
元,装卸费200元,用支票支付。
(14)12月22日,购入设备一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120 000元,税
款20 400元,运费600元,合计141 000元,以转账支票支付全部款项。
(15)12月24日,生产加工一批新产品C产品500件,成本价200元/件(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按照成本价全部售给本企业职工,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00 000元,收到价款存入银行,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6)12月25日,销售使用过的进口摩托车2辆(原作为固定资产核算),每辆原值5 000元,每辆售价5 100元。(只要求做有关增值税业务处理。)
(17)12月31日,机修车间对外提供加工服务,收取劳务费11 700元(含税)存入银行,开具普通发票。
(18)12月31日,从新加坡进口丙材料一批共500件,海关审定的关税完税价格为每件200元,进口关税为10 000元,增值税率为17%,取得关税完税凭证,并以银行存款支付货款及税款。(只要求作账务处理)
(19)12月31日,企业上月销售的B产品5台发生销售退回,价款100 000元,应退增值税17 000元(只要求作账处理)。
(20)12月31日,盘存发现上月购进的乙材料10吨被盗,金额30 465元(其中含分摊的运输费用465元,上月均已认证并申报抵扣),经批准作为营业外支出处理。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填制。
五、实验步骤:
增值税是指对我国境内从事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从事
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增值税属于流转税,但就其课税对象又使它具有自身的特点。比如:不重复征税、逐环节征税、税基广阔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或主管税务机关依法确定的申报期限,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的业务。
以下是根据企业的相关经济业务计算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1) 缴纳上月的增值税48580元。
(2)应抵扣的进项税额=68000(元)
借:原材料—甲材料 4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8000
贷:银行存款 468000
(3)材料成本=300000+10000×(1-7%)=309300
增值税=51000+10000×7%=51700
应抵扣的进项税额=51000+10000×7%=51700(元)
借:原材料—乙材料 3093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1700
贷:银行存款 361000
(4)应抵扣的进项税额=100000×13%=13000(元)
借:原材料—农产品 87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0
(5)普通发票除运费、农产品外,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6)销项税额 =50000×10×17%=85000(元)
(7)应抵扣的进项税额=5100(元)
(8)销项税额=68000+340=68340(元)
(9) 销项税额=58500÷(1+17%)×17%=8500(元)
(10) 销项税额=20000×2×17%=6800(元)
(11) 进项税额转出=2000×17%×30=10200(元)
(12) 销项税额=50000×2×17%=17000(元)
(13) 进项税额=850+1000×7%=920(元)
(14) 应抵扣的进项税额=20400+600×7%=20442(元)
(15) 销项税额=200×1+10%×17%×500=18700(元)
(16) 销项税额=5100×2÷(1+4%)×4%×50%=196.15(元)
(17) 销项税额=11700÷(1+17%)×17%=1700(元)
(18) 应抵扣的进项税额=(500×200+10000)×17%=18700(元)
(19) 销项税额=-17000(元)
(20) 进项税额转出=30000×17%+465÷(1-7%)×7%=5135(元) 综上:
销项税额=85000+68340+8500+6800+17000+18700+1700-17000=189040
(元)
进项税额=68000+51700+13000+5100+920+20442+18700=177862(元)
进项税额转出=10200+5135=15335(元)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189040-177862+15335=26513(元) 简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196.15(元)
应纳税额合计=26513+196.15=26709.15 (元)
本期应补退税额=26709.15(元)
六、实验结果:
根据资料分析计算得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相关数据如下:
本月数:销项税额=189040元
进项税额=177862元
进项税额转出=15335元
应纳税额=26513元
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196.15元
应纳税额合计=26709.15元
本期应补(退)税额=26709.15元
七、实验分析与总结:
税收是国家实现政治和经济职能的一种有效的工具。对于我们的日常生活税法的影响也无处不在,而其中增值税为重要内容。增值税是指对我国境内从事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从事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增值税属于流转税,但就其课税对象又使它具有自身的特点。比如:不重复征税、逐环节征税、税基广阔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或主管税务机关依法确定的申报期限,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的业务。
学校为了我们能更好的在实际中操纵,为我们提供这实训的机会也让我们坚信“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下,以为只有把从书本上学到的理论知识应用于实际的会计实务操纵中往,才能真正把握这门知识。给我们提供了更好的发展空间。有吃苦的决心,平和的心态和不耻下问的精神。作为一个新人,平和的心态很重要,做事不要太过急功近利,表现得好别人都看得到,当然表现得不好别人眼里也不会融进沙子。 通过这次实训我发现在学习自己中要多看,多观察,多听,少讲,少说与学习无关的内容,多学习别人的优点和办事方法。任何理论知识中的不足,只要一接触到实践就会暴露突显。若不及时纠正,很可能在将来的实际工作中酿成大错。如:计算一般纳税人在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包装材料很容易忽略小规模纳税人所开具的普通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的规定,进行了进项税额的计算,导致进项税额增大,企业当期应纳税额减小。在实际工作中,会使企业管理出错,承担税收罚款,税款缴纳不清,甚至背上偷税的罪名,影响企业形象。
税法实验报告
实 验 报 告 书 专 用 纸
淮 海 工 学 院 实 验 报 告 书
题 目: 税法课程实验 学 院: 商学院 专 业: 财务管理 班 级: G财务131 姓名学号: 李茹苑 2013150344 姓名学号: 李梦清 2013150342
姓名学号: 顾孙健 2013150334
2015年 6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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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 验 报 告 书 专 用 纸
1 实验目的
本课程是财务管理和会计学专业的一门重要的主干实验课程,是在学生学习了税法专业课程之后的一门实验。通过本实验的学习,学生能够系统、全面地掌握国家颁布的各种税法及征收申报知识,加强学生对税法基本理论的理解、对税法基本知识的运用和对申报技能的训练,将税法专业知识和税法实务有机的结合在一起,使之掌握各税种的应纳税额的计算与纳税申报表的填写方法。
(1)根据相关资料正确计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并正确填报纳税申报表。
(2)根据相关资料正确计算消费税应纳税额并正确填报纳税申报表。
(3)根据相关资料正确计算营业税应纳税额并正确填报纳税申报表。
(4)根据相关资料正确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并正确填报纳税申报表。
2 实验内容及结果
2(1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是以商品或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我们这次主要是填制增值税的各种纳税申报表先登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包括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核算与申报,然后再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各种附列资料。
因为这是2009年度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所以说并不涉及营改增的相关问题。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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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因为我们目前已经有很多行业进行了营改增,这是我们不能避免的问题。比如说交通运输业,在本题中,其税率依旧是7%,但是在营改增之后,其税率已经上升为11%,而小规模纳税人为3%,那从这里看,营改增使得企业的成本费用减少了。而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现在的税率为3%,比原来的5%下降了,所以小规模纳税人受益。
2(2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消费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我们根据提供的业务填写酒和酒精以及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并计算并填写销售数量,销售额,应纳税额。
我们认为消费税的难点主要在于其计税方法,本题因为只涉及卷烟,卷烟和白酒都属于复合计征,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比例税率,所以第一个卷烟就应该为=4905*30+53955000*0.45=24426900(元),底下一个为卷烟?则应该为=2000*30+4000000*0.30=126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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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营业税纳税申报表
营业税是对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本次主要是服务业和销售不动产需要填写营业税纳税申报表,计算并填写应税收入、应税营业额等等。
因为这是2010年填制的申报表,所以并不存在营改增的现象,这使得我们填制纳税申报表的时候难度系数大大减少。广告业属于现代服务业,按照营改增之后来说,一般纳税人的税率为6%。营改增之后减少了重复纳税,因为之前服务业属于营业税时,其开出的金额需要交5%的营业税,接受服务的单位不能抵扣,向下一个客户提供相应纳税服务时还需要再交税,现在营改增之后就没有了这种问题。本题中,广告收入为123000元,因为营业税为价内税,所以直接拿应税营业额×税率就可以了,但是若是营改增之后,就变成了:123000?(1+6%)×6%=6962.26(元),这样子看起来需要交的税增加了。
而销售不动产到目前为止依旧是缴纳营业税所以不做调整。
2(4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企业所得税是指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企业所得税征收和缴纳之间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现行企业所得税的基本规范,是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我们主要通过所给例题,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企业所得税主要的内容为纳税申报表的填写、扣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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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这章难点是收入总额的确定、免税收入、扣除费用的规定标准和纳税申报表的填写与使用,这些难点使得我们学习起来较费力。不过我们与同学讨论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的同时,还不断的上网查询有关企业所得税法律知识,而且高中也曾经进行过类似的练习所以还能填出来。但是纳税调整增加额和减少额的填制的时候出现了一些困难,经常搞不清楚哪些需要调增哪些需要调减,结果导致后面的连环错误。不过我们上网搜索了相关内容,加上不断和同学的讨论,最终还是成功的做出了正确答案。
我们简单的分析了一下,发现在营改增之前,企业本应该缴纳的营业税可以从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之前扣除,但是改成增值税之后,就不能够扣除了,这就使得企业本来应该交的所得税增加了。而原本不能够抵扣的属于营业税范围的税现在则可以抵扣,所以减少了企业的负担。
3 实验心得体会
在这段时间的税法实验学习中,我们受益匪浅。我们三个一起练习填写增值税申报表、消费税申报表、营业税申报表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结合所学专业理论,并进行了热烈的讨论,使用了各种方法,最终做出了结果。实验是每一个学生必须拥有的一段经历,它使我们在实践中了解社会,让我们学到了很多在课堂上根本就学不到的知识,也打开了视野,增长了见识,为我们以后进一步走向社会奠定初步基础。
通过税收实务教学系统软件的学习,可以让我们更能系统的掌握了课堂上所学的知识,能够培养我们对所学专业的兴趣的热情,激发我们学习专业理论知识的积极性。为了能够正确的作出这些题目,我们不断的查询相关资料,全面了解税局、企业以及报税平台之间的相互关系和我国现行申报的体系。并且在每一步骤的进行中,逐渐掌握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等的申报技能。在填制各种税务登记表,税种登记表和各种审批表时,要注意填写的位置,不可写错,马虎不得。因为一个小小的数字,就有可能会导致账目的错误。在实验当中,各种不同的税种计算对我们也是一个不小的考验。虽然说我们之前已经学过了相关的内容,但是到了实践之中还是不能很好的运用起来,因为这次的实训,不仅仅只有税法的内容,其中还有一些其他的知识,比如初级财务以及成本会计,幸好有同学一起讨论一起查阅相关资料最终顺利完成。
在实验中我们容易弄错的是消费税和增值税相结合怎么算的问题,虽然说消费税纯粹计算就是套公式,人人都会,但是和增值税一结合,本来增值税就够麻烦了,再来一个这个就更麻烦。增值税和消费税的计税依据是差不多的,增值税本身不涉及消费税的时候,组价直接就是成本加个利润,但是如果有消费税,千万不要忘记还得除以一个比率。进口环节也是一样的。消费税和增值税出口退税对象不同。消费税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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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 验 报 告 书 专 用 纸
外贸企业能退,如果接受委托的话,只有接受了外贸企业委托了才能退。而生产企业不管是委托外贸企业出口还是怎么样的,直接是免税的。
我们对税务工作和企业会计工作有了较深刻的认识。虽然我们没有做到多少,但是为了完成填表,我们查书、上网等各种办法。了解了税务机关和企业之间的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决定了纳税环境是企业生产经营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企业作为纳税人其义务是纳税,税务机关除了依法履行职责之外,应该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舞弊行为,努力创造一个全社会都能体现公平的纳税环境。企业应依法组织会计工作,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的法律意识,充分发挥会计工作的监督功能,为企业的发展和决策提供信息基础。两者只有实现有效的协调,国家才有稳定的税收来源,企业才有稳定的发展环境。
此次参加实验,可以获得多方面、多层次、多角度启发和引导。从企业方面,企业应依法诚信纳税,提升企业的信用等级水平。作为财务人员必须掌握我国基本的税法知识。依法纳税是一个企业应尽的义务,只有企业将财务人员将税收软件熟练掌握,才能够按照国家基本税法做事,依法经营,诚信纳税。税收是我国财务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国家各项活动和公共事业的重要资金支柱。因此我们应该了解征收的过程和管理的方法,明白每一步的业务流程。本次的实验课,可以更好的明确税收征收的管理的过程,对软件应用熟练为以后从事工作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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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实验报告
瓯江学院经济与管理实验中心
实验报告
实验名称
班级 学号 姓名 同组学生姓名 实验时间: 年 月 日星期 得分: 批改时间: 年 月 日 实验教师(签名):
一、 实验目的
二、 实验内容
三、 实验步骤
四、 实验结果
五、 实验分析、总结
注意:每次完成实验后,按上面的格式上交实验报告,班长负责收集
并把相应的电子稿提交下面邮箱:2914061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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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实验报告
西华大学实验报告
一、 实验目的
税法实务实验,是在学习看税法专业课程之后的一门实验。通过本实验的学习,是为了能系统、全面地掌握国家颁布的各种税法及征收申报知识,加强对税法基本理论的理解,对税法基本知识的运用和对申报技能的训练,将税法专业知识和税法实务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使之掌握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和纳税申报表的填写方法。
(1)熟悉我国增值税以及纳税申报的相关了理论知识。
(2)掌握增值税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和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3)根据计算所得到的数据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填制。 二、实验过程记录
根据企业的相关经济业务计算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和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2)进项税额=68000(元)
(3)进项税额=51000+10000*11%=51200(元)
(4)进项税额=100000*13%=13000(元)
(5)普通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
(6)销项税额=(50000*10)*17%=85000(元)
(7)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在应纳税额中全额抵扣:20000+3400=23400(元) (8)销项税额=68000+340=68340(元)
(9)销项税额=58500/(1+17%)*17%=8500(元)
(10)销项税额=20000*2*17%=6800(元)
(11)进项税额转出=2000*30*17%=10200(元)
(12)销项税额=50000*2*17%=17000(元)
(13)进项税额=850+1000*11%=960(元)
(14)进项税额=20400+1100=21500(元)
(15)销项税额=100000*(1+10%)*17%=18700(元)
(16)应纳税额=5150/(1+3%)*2%*2=200(元)
(17)销项税额=11700/(1+17%)*17%=1700(元)
(18)进口关税=(500*200+10000)*17%=18700(元)
(19)销项税额=-17000(元)
(20)进项税额转出=30000*17%+400*11%=514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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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华大学实验报告
综上:
销项税额
=85000+68340+8500+6800+17000+18700+1700-17000=189040(元)
进项税额
=68000+51200+13000-10200+960+21500-5144+18700=158916(元)
应纳税额=189040-158916+200-23400=6924(元)
三、总结
通过这次实验,我们了解到了增值税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和应纳税额的计算以及纳税
申报表的填写方法。体验了一下企业的办税员纳税申报的过程。
税收实务实验将理论知识和实践结合起来,巩固看税法书本的学习。我们根据“资料
查看”提供的不同企业经营情况,填制每一张纳税申报表。实验资料中包括了企业的基本
情况和当月的经营情况。从资料中我们可以分析出税法规定进行纳税的内容,并且填制每
一张申报表。在进行税收实务实验时,我意识到税法知识存在不足,不足之处总结如下:
(1) 有时候分不清楚收入是否含税,同时常忘记把价外费用换算成为不含税的价格。
(2) 对于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的视同销售,忘记用组合计税价格计算销售额。
(3) 在填制纳税申请报表时有些数据不知道填在哪里。
(4) 关于农产品的税务计算
有了疑问,我也采取了一些相应的措施来解决这些问题。首先,分不清收入是否含税的问题,我就将之前我的做过的实务题对着答案,关于收入是否含税做了一定的归纳,比如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是不含税的,普通发票注明的金额是含税的,题干中说到某企业买了一批产品销售额为多少,那么此时的销售额一般都是含税的。然后,关于视同销售 的问题,我每次遇到了我都会计价按照顺序考虑一下,这笔业务是否用到组合计税价格。关于填写纳税申请报表填哪儿的问题,老师给了我很大的帮助,她给了我们一份填写纳税申请报表的名词解释,这很好的帮助了我解决了问题。最后,关于农产品的问题,我同学给我耐心地讲解了一番,使得我能够正确地处理相应的税务。
填制好一张纳税申报表,为达到能精准报税的目的,需要对税法、纳税检查内容具有十分完备扎实的认识,熟练掌握申报的业务流程、方法和技巧,了解征收的过程和管理的方法,明白每一步的业务流程。
税收是我国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国家各项活动和公共事业的用重要资金支柱。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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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华大学实验报告
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因此纳税申报一定要坚持事实就是的原则,诚信纳税。
此次税收实务实验,我们了解了增值税纳税申报的格式和纳税申报的填制方法。税收实务实验结束后,我们对业务分析计算还是很生疏,主要收入是否含税的判断,视同销售的相关处理等。因此,我们应该更多地了解税收的相关规定,并尽可能地在实际生活中实践运用,为以后的工作中更好地配合或者独立完成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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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实验报告
一、实验目的
(1)熟悉我国增值税以及纳税申报的相关理论知识。
(2)掌握增值税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和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3)根据计算所得到的数据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填制。
二、实训资料
企业名称:江南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国有企业
企业法定代表人:董史章
企业制单:王红
企业办税员:解生水
企业地址及电话:江南市开发区88号 98754822
开户银行及账号:中国工商银行江南分理处 1901041214400125468
纳税人识别号:430104825425986
2011年12月该公司的相关业务如下:
(1)12月3日,缴纳上月的增值税48580元。
(2)12月3日,从宏达工厂购入甲材料,价款400000元,税款6800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款项由银行支付。
(3)12月4日,从红星批发市场购入乙材料100吨,每吨3 000元,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300000元,税款51000元,价税合计35100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款项用支票支付,另由银行支付运费(现金支票)10000元,取得普通发票。
(4)12月6日,用支票直接向天宇农场收购用于生产加工的农产品一批,已验收入库。经税务机关批准的收购凭证上注明价款为100000元。
(5)12月8日,向达鑫加工厂(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包装材料一批计500个,单价为93.6元,取得普通发票注明价款为46800元,以现金支票支付全部价款。
(6)12月10日,收到中山百货公司委托代销商品的代销清单,销售A产品10台,每台50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7%,对方按价款的10%收取手续费。收到支票一张存入银行。
(7)12月11日,从无花果工厂购进税控收款机一台,作为固定资产,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30000元,增值税额为5100元,以转账支票支付全部价税款。
(8)12月12日,向华人有限公司销售B产品20台,每台20000元,货款400000元,税款68000元;同时随同产品一起售出包装箱20个,不含税价每个100元,价款2000元,税款340元。款项470340元已存入银行。
(9)12月14日,向小规模纳税人天阳公司售出20吨甲材料,开出58500元的普通发票,取得支票交银行办理进账手续。
(10)12月15日,将B产品2台转为本企业修建厂房专用,每台实际成本12000元,税务机关认定的计税价格每台为20000元,未开具发票。
(11)12月18日,将外购的甲材料30吨用于修建本企业产品仓库工程使用,单位成本为2000元。
(12)12月20日,将单位成本为28000元的A产品2台(税务机关认定的计税价格为每台50000元)无偿捐赠给西部贫困地区,用以支援西部开发,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3)12月21日,委托江东加工厂加工配件,材料上月已发出,本月支付加工费5000元,增值税税额85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另支付往返运费1000元,装卸费200元,用支票支付。
(14)12月22日,购入设备一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120 000元,税款20 400元,运费600元,合计141 000元,以转账支票支付全部款项。
(15)12月24日,生产加工一批新产品C产品500件,成本价200元/件(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按照成本价全部售给本企业职工,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00 000元,收到价款存入银行,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6)12月25日,销售使用过的进口摩托车2辆(原作为固定资产核算),每辆原值5 000元,每辆售价5 100元。(只要求做有关增值税业务处理。)
(17)12月31日,机修车间对外提供加工服务,收取劳务费11 700元(含税)存入银行,开具普通发票。
(18)12月31日,从新加坡进口丙材料一批共500件,海关审定的关税完税价格为每件200元,进口关税为10 000元,增值税率为17%,取得关税完税凭证,并以银行存款支付货款及税款。(只要求作账务处理)
(19)12月31日,企业上月销售的B产品5台发生销售退回,价款100 000元,应退增值税17 000元(只要求作账处理)。
(20)12月31日,盘存发现上月购进的乙材料10吨被盗,金额30 465元(其中含分摊的运输费用465元,上月均已认证并申报抵扣),经批准作为营业外支出处理。
三、实验过程记录
根据企业的相关经济业务计算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2)进项税额=68000元
(3)进项税额=51000+10000*7%=51700(元)
(4)普通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
(5)进项税额=100000*13%=13000(元)
(6)销项税额=(50000*10)*17%=85000(元)
(7)进项税额=5100(元)
(8)销项税额=68000+340=68340(元)
(9)销项税额=58500/(1+17%)*17%=8500(元)
(10)销项税额=20000*2*17%=6800(元)
(11)销项税额=2000*(1+10%)*17%*30=11220(元)
(12)销项税额=50000*2*17%=17000(元)
(13)进项税额=850+1000*7%=920(元)
(14)进项税额=20400+600*7%=20442(元)
(15)销项税额=200*(1+10%)*17%*500=18700(元)
(16)销项税额=(5100*2)/(1+4%)*4%*50%=196.15(元)
(17)销项税额=11700/(1+17%)*17%=1700(元)
(18)进项税额=(500*200+10000)*17%=18700(元)
(19)销项税额=-17000(元)
(20)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不允许抵扣进项税。
综上:
销项税额
=85000+68340+8500+6800+11220+17000+18700+196.15+1700-17000=200456.15(元)
进项税额=68000+51700+13000+5100+920+20442+18700=177862(元)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22594.15(元)
四、实验结果(见附表)
五、实验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