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谈话记录
谈话时间:2005年7月8日
谈话内容:半年来廉政工作开展情况
谈话人员:县局纪检组长 李和胜
县局监察室主任 张守荣
浮来分局分局长 胡国华
浮来分局副分局长 宋奎先
谈话内容记录
县局纪检组长李和胜同志首先对浮来分局分局长胡国华同志进行了谈话,李和胜同志对胡国华同志在浮来分局的工作成绩表示肯定,浮来分局半年完成全年税收任务的50%,这说明胡局长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方式明确,能够和县局党组保持一致。但在这工作期间,在廉政建设方面是如何处理单位、个人、纳税人三者之间的关系的?胡国华局长就廉政建设方面回答了提问。
胡国华回答说,这半年来,认真学习**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遵循省局“定好位、收好税、带好队”的工作思路,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廉洁自律方面的规定和省局“十条禁令”之规定,秉公执法,热情服务,清正廉洁,严于律己,树立税务人员的良好社会形象。在税收执法过程中,建立了有效的受理、查处、反馈监督制约机制,做到有过必查,有失必补,有问必复,切实取信于民。坚决纠正“吃、拿、卡、要、报”和“人情税”、“关系税”等行业不正之风。使分局人员始终做到:无违法乱纪、无为税不廉、无以权谋私、无贪污受贿、无损害纳税人利益。
在监察科长张守荣与宋奎先同志的谈话中,宋奎先同志表示,在这一阶段的工作过程中,始终牢记省局的“十条禁令”,认真学习**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向先进模范人物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积极协助分局长的各项工作,严格按制度办事,让纳税人评说我们地税人员的服务态度如何,做到无违法乱纪,无刁难纳税人现象,每月为纳税人办一件实事,促进纳税者诚信纳税,征税者诚信服务。
最后,李组长和张科长对分局的两位负责人的谈话进行了总体的阐述,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发扬成绩、克服困难,戒骄戒躁,严于律己,为税清廉,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和优质服务水平,积极开展各种争创活动,把各项工作推向新的台阶。
参考资料:网上搜的,希望你也用的到,我正准备用呢。没办法的事
本院动态 | 检察长对党组成员开展集体廉政约谈
6月4日上午,恩施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向朝敏主持召开党组会议,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对党组成员进行了廉集体政约谈。
会上,党组书记、检察长向朝敏首先听取了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党组成员就上半年来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然后对党组成员进行集体约谈,他提出以下四点要求:一是党组成员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明确权力职责划分,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二是对党组会议研究事项和检委会讨论案件情况要严格进行保密,一旦出现跑风漏气,纪检组要进行责任倒查;三是党组成员要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在执法办案活动中,不得违规过问,遇有不依法律程序或正常工作程序,私下通过各种关系干扰执法办案,向执法办案人员直接或间接打探案情,或为涉案人开脱、减轻责任,或非法干预、阻碍办案,或提出不符合办案规定的其他要求等情况时,应当向有关领导和纪检监察机构报告,进行责任倒查;四是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党组成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率先垂范,在今后的工作中对于干警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也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坚决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
会议还对下一阶段的“守讲树”活动、“两个责任”落实等工作做出了具体安排。
(通讯员:郑申万)
廉政谈话记录
展开全部廉政谈话记录: 与xx同志的廉政谈话资料 20xx年1月9日 一、张局长:请你谈谈你在廉政自律方面的状况。
xx:我始终认真学习和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
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制度、规定,时常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反思和检查,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坚持廉洁自律,认真履行人民群众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为促进全县交通运输事业健康发展而努力工作。
二、张局长:谈谈你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履行“一岗双责”和《廉政准则》方面的状况。
xx:我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大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严格遵守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坚持履行“一岗双责”,在实际工作中努力做到勤修身、严立戒、常知足、慎用权,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的有关规定,没有为熟人、朋友说过情,没有利用手中权力干涉招投标的行为2017年廉政谈心谈话记录资料办公文秘。
三、张局长:谈谈你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和理解党内外监督的状况 xx:我始终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和重大事项、工程招标、干部人事等重大问题民主决策制度,坚持群众讨 论、会议决定的民主程序。
在干部的提拔任用上,始终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强调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四、张局长:一年来,你始终坚持贯彻落实党的各项纪律、方针和政策。
期望你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地严格要求自己,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履行好自身工作职责,将反腐倡廉、勤政廉政教育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常抓不懈。
五、xx:今后我将继续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严格执行好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时刻牢记廉政准则,把廉洁从政、廉洁自律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来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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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谈话记录怎么写?
展开全部 党风廉政 党支部针对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问题易发的特点,采取多种措施,以落实党员、领导干部、重点岗位人员责任制为抓手,狠抓年末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是切实加强廉政学习教育。
该区党支部坚持以抓好党员干部及重点岗位人员的学习和教育工作为重点,紧密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了廉政学习计划,学习内容明确具体,每月组织党员干部和重点岗位人员进行集中学习。
该区党支部还注重选取部分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剖析违纪违法的根源。
并通过正面典型事例和深刻的说理,教育党员干部要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和健康的生活情趣,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筑牢了思想道德防线, 增强了规范自律、廉洁从政的意识。
二是把解决职工反映的突出问题,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突破点、着力点。
该区党支部针对以往职工反映突出的计分计奖、评先树优等焦点问题,积极推行党务、政务公开,阳光操作,利用公开栏及时张贴职工工资表、奖金分配表、月度工分表、评优结果等,全面接受职工监督,进一步理顺了干群关系,赢得了职工的信赖。
三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责任。
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分解到每一名班子成员,明确任务,责任到人,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每个岗位中去,贯穿到工作的各个环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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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谈话记录怎么写
展开全部 供参考党风廉政建设谈话记录 时 间:2011年8月2日 地 点:刘副区长办公室 主 持 人:刘丰 参会人员:叶芬 记 录 人:邓芳今日,刘副区长跟行政服务中心主任叶芬同志的廉政谈话,记录如下: 党的作风体现党的宗旨,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
我们行政服务中心是面向社会、服务百姓的开放型事业单位,涉及到行政办证、行业管理、规费征收、行政执法等多个方面,人、财、物相对集中,既是经济发展的“先行军”,又是易生腐败的高危行业,也是领导关心的重点、社会关注的热点、舆论监督的焦点。
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有关工程招投标管理、设计变更、资金拨付等方面的制度还在进一步完善,廉政建设稍有懈怠,就有可能被腐败分子钻空子,大好成绩毁于一旦,近年来行政系统揭露和查处的一批大案要案都印证了这一点。
所以,在目前形势下,加强我们系统廉政建设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越是加快行政服务发展,越是要加强行政中心廉政建设工作。
今年是行政中心提倡的“服务创新年”,你们班子成员务必要时时刻刻谨小慎微,绷紧廉政建设这根弦,牢固树立法纪意识、忧患意识、公仆意识、节俭意识、监督意识,自觉抵制腐败诱惑。
要坚持“四管好四无”,即管好项目办证无腐败,管好财务资产无违纪,管好服务窗口无违规,管好收费无违法,把“防线”前移,不要去碰“高压线”和“雷区”,要做到“三个经得起”:经得起纪检、监察、检察、审计部门的检查;经得起党纪,政纪、法纪的检验;经得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权利观的考验。
刘副区长今天谈话内容很丰富,主要归纳起来有以下五点:一、服务社会经济发展为企业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增强公正廉洁意识。
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
三、增强公仆意识,密切联系群众,树立良好服务风气。
四、坚持党风廉政建设,结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
五、严格执行服务窗口各项规章制度,优质服务。
对于这次谈话,叶主任表示:一定要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以自律为本,以廉洁从政为起点,正确处理“自律”与“他律”的关系,在实际工作中,从严要求自己,不断强化自律意识,努力勤政、廉政,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要防微杜渐,不越雷池半步,积极起到好的表率作用。
在严格“自律”的同时,管好下属,会后将分别与所分管的单位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确保所分管的单位和人员不出现不廉洁的行为。
二0一一年八月二日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约谈包括哪些内容
展开全部 主体责任工作约谈主要包括:工作作风问题、权利集中问题、从群众中来到群主中去、监督机制。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谈话记录要每半年开展一次。
内容主要包括:1、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
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
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
2、要坚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3、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
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自觉遵守廉政准则,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既严于利己,又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绝不允许搞特权。
4、严格规范权力行使,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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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两委”成员集体谈话会议》记录范文
展开全部明确落实“两个责任”的途径定责。
解决“责任定位不够准确”的问题。
落实责任的前提是要定下规则,定好党组织主体和纪检组织的“责”,明确双方“责任田”。
根据三中全会《决定》第36条精神和地方实际情况,上级党组织要求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出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清晰界定基层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田”,以责任归位促责任到位。
考责。
解决“责任制落实考不考一个样”的问题。
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制度,实行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领导班子考核与领导干部个人考核相结合。
要科学设置考核内容,突出考核基层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支持纪检组织履责情况,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以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等情况,并提高这方面工作考评分值的比重。
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认真研究考核等次结果,及时召开考核结果通报会,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业绩评定、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问责。
解决“责任制落实好不好一个样”的问题。
首先要“签字背书”倒逼追责。
无论是党组织还是纪检组织,或是职能部门,都要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签字背书”,一旦出现问题,依据签字追根溯源,以倒查倒逼机制形成各负其责的局面;其次要“一案双查”严格追责,坚决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坚持把集体责任与个体责任、党组织责任与纪检组织责任捆绑起来,防止以集体名义不了了之,根治责任“追究难”、“难追究”的痼疾...
纪检组如何督促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展开全部 第一条党组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当好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为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创造有利条件,并对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执纪不严肃、作风不扎实等问题进行纠正。
主要负责人要履职尽责,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宜昌市委和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面领导、执行和推动本地区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履行党组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的个人责任。
第二条纪检组要全面落实监督责任,认真履行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职能,积极协助同级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加强对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进行督促和纠正,对违纪违规行为严格追究责任。
加强对同级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更好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
全面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突出抓好惩治腐败、作风建设、纪律执行工作,把精力放在“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上,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
第三条党组主体责任主要包括三个层面的内容,即党组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组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和党组其他班子成员分管范围内的领导责任。
第四条 党组要切实担负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责任,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
改革和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职能,督促各职能部门充分履职,督促下级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
二、党组主体责任 第五条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必须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不称职的意识,敢于负责,勇于担当。
党组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必须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要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第六条党组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主要包括: 1 、加强组织领导。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宜昌市委和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工作举措。
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搞好责任分解,明确各责任主体的职责分工,推动工作任务落实。
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作用,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并督促工作落实,组织和动员人民群众参与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来。
督促下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
2、选好用好干部。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好干部“五条标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格执行研究干部任免事项时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制和干部“带病提拔”责任倒查制。
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对党员干部身上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
3 、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
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坚决纠正“四风”,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宜昌市委二十四条意见、枝江市委七条意见和八条规定等系列规章制度,扎实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强部门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机制,采取专项治理、集中检查、明查暗访等形式,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等方式加大作风问题查处力度,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予以曝光。
4、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认真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一2017年工作规划》以及省委《实施办法》和枝江市委《贯彻落实 5、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工作。
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听取办案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有贪必肃。
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
第七条党组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主要包括: l、加强研究部署。
根据党中央、省委、宜昌市委和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地方和部门实际,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作出具体部署和安排。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专题调研,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
廉政谈话 由 哪个 单位 记录
展开全部 一、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把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工作相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认真做好各项检查工作,确保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落实。
同时对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树立起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责任意识。
二、加强对“一把手”权利行使的约束。
完善相关制度机制,促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
建立对“一把手”的工作约谈机制,将信访提醒谈话、廉政专题教育和风险防控管理等手段相结合,强化对主要领导的约束和监督。
三、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规范工作流程、排查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对廉政风险点深入摸排,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的廉政风险防控,对各环节防范措施开展检查评估,确保管得住、防得牢、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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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集体约谈的内容
展开全部 落实主体责任要把握好几个重点(一)加强责任意识教育。
落实好主体责任,增强责任意识是前提和基础。
当前,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不强、观念滞后。
要把主体责任意识教育作为各级干部教育培训、党员培训和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的必修课,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自觉担当起抓好党建、管党治党这个首要责任。
(二)强化“一把手”责任担当。
落实好主体责任,关键是强化“一把手”的责任担当。
主体责任包含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
只有坚持书记抓、抓书记,使“一把手”真正把责任担起来,把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行好,才能一级带一级,党组织班子和班子成员履行责任才能真正尽心、尽情、尽力,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党风廉政建设真正摆上突出位置,与经济建设、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的要求才能实现,班子履行好集体责任、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才不会落空。
(三)抓好重点责任落实。
落实主体责任,必须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以重点责任的落实带动全面责任的落实。
一要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
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结合“三严三实”和“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活动,加强纪律执行,严查违纪行为,用纪律的尺子管住大多数。
二要选准用好干部。
坚持选人用人标准,从严管理监督干部,不唯票、唯分取人,既选用才干过硬的“能吏”,也选用安分守己的“循吏”,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三要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
继续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举措纠正“四风”,维护群众利益,防止“四风”反弹。
四要积极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
坚持零容忍惩治腐败的态度不变、力度不减,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五要强化对权力的制约监督。
扎紧扎牢规范权力运行的笼子,加大对违反制度规定查处力度,着力消除制度执行的“弹性空间”和“死角地带”。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责任分解机制和传导机制。
将主体责任层层进行分解,科学划分领导班子、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等责任主体之间的责任界限,明确下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及履责的相关要求,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
建立上下有机互动的责任传导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相关制度,通过约谈、听取汇报、个别指导、工作检查等方式,将压力层层传导下去,把责任压紧压实。
(五)强化问责严肃责任追究。
没有问责,责任就落实不下去。
一些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之所以对主体责任不上心,责任难以落实下去,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责任追究不到位。
要突出问责,让落实责任不力追责问责成为新常态,谁没有落实好主体责任,谁就要受到追究,谁就要受到处理。
要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主要负责人不管是现职还是已经调离或者升迁,都要倒查追究责任,通过问责一个,达到警醒一片的效果。
任职前谈话记录怎样写
展开全部 关于廉政教育谈话的规定 为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干部队伍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实行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廉政教育谈话制度,是区纪委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教育保护干部的目的出发,以事前监督为主,将关口前移,对领导干部进行教育、保护和监督的重要措施。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的教育谈话制度,是区纪委领导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和要求,对谈话对象进行的党风廉政教育活动。
谈话制度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掌握政策,注重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三条 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应当模范遵守党纪政纪,自觉接受教育和监督;应当如实向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认真接受批评和建议,及时纠正缺点和错误,努力改进工作,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
第四条 每年年底,区委对全区各单位担任现职的主要领导干部进行一次集体廉政谈话;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每年要向区委、区政府的分管领导递交廉政承诺书。
第五条 区纪委每年根据干部调整情况,组织新任职的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
第六条 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教育谈话:(一)职务晋升或工作调动时,进行必要的廉政教育;(二)有不廉洁行为或者违纪苗头,需要提醒或者帮助教育;(三)有群众反映或者信访举报一般问题,需要进行诫勉谈话;(四)有其他需要通过谈话了解和解决的问题。
第七条 谈话的对象:全区各部、办、局、群团、街道等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重要职能部门或单位的科级负责人。
第八条 谈话的组织: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谈话由区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负责;也可委托或指定纪委副书记、纪委常委进行谈话。
第九条 谈话的程序及要求:(一)承办部门根据掌握的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谈话对象,报有关领导审批。
(二)承办部门应当提前以适当方式将谈话时间、地点通知谈话对象。
(三)对职务晋升或工作调动进行廉政谈话的领导干部,在对其审计后进行,谈话后要求其写出廉政承诺,保存在该领导干部的廉政档案中。
(四)需要谈话对象对有关问题做出书面答复或者说明的,可以要求谈话对象提供书面材料。
(五)谈话对象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可以采纳的,应当采纳,并及时将采纳情况告知谈话对象。
(六)谈话结束后,承办部门应做备忘性记录,记录谈话的时间、地点、次数、谈话人员、谈话对象等基本情况。
无特殊需要不记录谈话内容。
(七)受领导委托、指定对有关谈话对象进行谈话的,事后应将谈话情况向授权的领导报告。
第十条 对谈话人员的要求:(一)将谈话的内容、要求明确地告诉谈话对象。
(二)重事实,重证据,重调查研究。
(三)不准打击报复,不准假公济私,不准向谈话对象提出不正当要求。
(四)不准向谈话对象泄露信访举报人的单位和姓名,不准将信访举报件或者谈话对象不宜阅读的其他材料给谈话对象阅看。
(五)注意保密,不得向外泄露保密的谈话内容。
第十一条 对其他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谈话活动,由各级纪(工)委结合实际,参照本办法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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