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31 10:34:50来源: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作?者:王海涛【 大中小 】添加收藏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36号,以下简称“36号文”),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简易办法计?税是征纳双?方很头痛的?事情,由此也加大?了征纳双方?的涉税风险?。那么,对于增值税?而言,实行简易办?法征收的,目前到底有?哪些项目呢?,为此,笔者对其进?行了归类疏?理,仅供读者参?考。
关键词:依5%减按1.5%征收的项目?
根据36号?文规定: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
关键词:3%减按2%征收的项目?
1.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1)一般纳税人?
?2008年?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第(二)项、第(三)项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文件规定: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自2009?年1月1日?起,下列项目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
?试点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3]106号)相关规定:按照规定认?定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试点?实施之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现行旧?货相关增值?税政策执行?。即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销售不得抵?扣且未抵扣?的固定资产?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一)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4]57号)文件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增值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销售其他情?形的固定资?产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文件规定,自2012?年2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属于以下两?种情形的,可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2)小规模纳税?人
根据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一)项和国税函?[2009]90号文件?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风险提示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文?件规定,纳税人适用?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2%
同时,根据国税函?[2009]90号文件?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 销售旧货
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该货物自己?并没有使用?过,一般是以经?营为目的,主要是针对?旧货经营单?位。
根据财税[2009]9号文件第?二条第(二)项和财税[2014]57号文件规定: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2%
3.营改增一般?纳税人销售?固定资产
根据36号?文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固定?资产,按照现行旧?货相关增值?税政策执行?。
风险提示
根据国税函[2009]90号文件规定:纳税人销售?旧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
值?税试点期间?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0号)有关规定: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放弃减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减税。另外,以上所称的?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有形?动产,不包括不动?产。这和企业所?得税法中的?固定资产完?全不同。
关键词:按3%简易办法征?收的项目
1.小规模纳税?人
根据目前税?法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办法?征收,一般的征收?率为3%(销售和出租?不动产除外?)。
2.固定业户临?时外出经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业户临时外?出经营有关?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5]8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文件?规定:固定业户(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临时到外省?、市销售货物?的,必须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出示“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回原地纳税?,需要向购货?方开具专用?发票的,亦回原地补?开。对未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经营地税务?机关按3%的征收率征?税。
3.拍卖行取得?的拍卖收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拍卖?行取得的拍?卖收入征收?增值税、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4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文件?规定:对拍卖行受?托拍卖增值?税应税货物?,向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应当按照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4.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
根据财税[2009]9号文件第二条?第(三)项和财税[2014]57号文件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
(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
土实心砖、瓦)。
(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5)自来水。
(6)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5.一般纳税人?销售非自产?货物
根据财税[2009]9号文件第?二条第(四)项和财税[2014]57号文件?规定,自2014?
年7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按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
(2)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3)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机关批准的?免税商店零?售的免税品?。
6.一般纳税人?销售非自产?自来水
根据财税[2009]9号文件第?三条和财税?[2014]57号文件?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对属于一般?纳税人的自?来水公司销?售自来水按?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其?购进自来水?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款。
7.一般纳税人?供应非临床?用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供应?非临床用血?增值税政策?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9]45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文件?规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可以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但不得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以按照?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的办法依照?增值税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8.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0号)文件规定:自2012?年7月1日?起,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可以选择简?易办法按照?生物制品销?售额和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而药品经营?企业,是指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获准从事生?物制品经营?的药品批发?企业和药品?零售企业。
同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兽用?药品经营企?业销售兽用?生物制品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号)也明确规定?:自2016?年4月1日?起,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兽用药品?经营企业销?售兽用生物?制品,可以选择简?易办法按照?兽用生物制?品销售额和?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兽用药品经?营企业,是指取得兽?医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兽药经营许??可证》,获准从事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的兽用?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
9.一般纳税人?销售的库存?化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化肥恢?复征收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5]97号)文件规定:自2015?年9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的库存化?肥,允许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库存化肥,是指纳税人?2015年?8月31日?前生产或购?进的尚未销?售的化肥。
10. 光伏发电发?电户销售电?力产品
根据《关于国家电?网公司购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力产品发票?开具等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2号)文件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光伏发电项?目发电户销?售电力产品?,按照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可由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按照增?值税简易计?税办法计算?并代征增值?税税款,同时开具普?通发票。
11.营改增纳税?人部分项目?
根据36号?文规定:一般纳税人?发生下列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1)公共交通运?输服务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班车,是指按固定?路线、固定时间运?营并在固定?站点停靠的?运送旅客的?陆路运输服?务。
(2)动漫企业开?发动漫产品?
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成、剪辑、字幕制作、压缩转码(面向网络动?漫、手机动漫格?式适配)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包括动漫品?牌、形象或者内?容的授权及?再授权)。
动漫企业和?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的认定标?准和认定程?序,按照《文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市发〔2008〕51号)的规定执行?。
(3)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
(4)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
(5)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
(6)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7)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8)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9)公路经营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减按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是指相关施?工许可证明?上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高速?公路。
风险提示
1.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
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按照?上述公式依?据年度数据?对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清算。
3.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4.适用按3%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项?目,除明文规定?不得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外,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关键词:按5%简易办法征?收的项目
1.中外合作油?(气)田企业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暂行条例?的决定》 (国发[1994]10号)第三条规定?:中外合作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按实?物征收增值?税,征收率为5?%,在计征增值?税时,不抵扣进项?税额。
2.营改增纳税?人销售不动?产
根据36号?文规定,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可按下列规?定实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
(1)一般纳税人?销售以前不?动产
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但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2)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不?动产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
(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不动?产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的住房和?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但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自建的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4)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
其他个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其购买?的住房),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但值得提醒?的是:对于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地区来说,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但对于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之外的其他?地区来说,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3.营改增纳税?人出租不动?产
根据36号?文规定,纳税人出租?不动产,可按下列规?定实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
(1)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3)其他个人
其他个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
营改增简易征收率
简易计税方法
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的适用
一、销售或出租不动产、建筑业新增5%征收率
以下所称取得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不动产,但不包括房地产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
1.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的住房和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自建的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4.个人(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销售购买的住房,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不适用该项规定)。
个体工商户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5.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的个人(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销售购买的住房,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个体工商户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6.其他个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其购买的住房),以全部收入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按照5% 的征收率申报缴纳增值税。
7.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其他个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8.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无形资产、服务(交通运输、邮政、电信、建筑、金融服务和现代服务、生活服务),按3%的征收率计税。
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三、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按3%的征收率计税。
四、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
1.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减按2%的征收率计税,并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此项规定不含销售旧货)。
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其不含税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第4栏,其利用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填写在第5栏。
一般纳税人适用征收率的规定
一、一般纳税人可选择按征收率5%计税的行为:
以下所称取得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不动产,但不包括房地产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
1.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2.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3.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
房地产老项目,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房地产项目。
4.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二、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及旧货适用3%征收率,现减按2%计税的行为: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有形动产,不包括不动产(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
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 (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 ,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一)征税规定
1.一般纳税人销售旧货。
2.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固定资产。
3.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4.一般纳税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注:从2016年5月1日起,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用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注释》所列项目的,不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所称的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6.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地区试点以前,非试点地区2009年1月1日增值税转型改革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
(1)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销售的固定资产属于税法规定允许抵扣进项税额,却因纳税人没有取得进项发票或者其他原因而未抵扣的,属于自动放弃抵扣权,销售该项固定资产时,不得采用简易计税办法,而应按照适用税率计税。
(2)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地区试点以后,非试点地区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不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范围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3)“营改增”试点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含)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规定
1.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的,应当开具普通发票,不得自行开具或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此项规定不含销售旧货)。
三、一般纳税人可选择按征收率3%计税的行为:
1.公路经营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相关施工许可证明上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减按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以清包工方式(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3.为甲供(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4.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5.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
6.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
7.提供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
8.提供的电影放映服务。
9.提供的仓储服务。
10.提供的装卸搬运服务。
11.提供的收派服务。
12.提供的文化体育服务。
13.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成、剪辑、字幕制作、压缩转码(面向网络动漫、手机动漫格式适配)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包括动漫品牌、形象或者内容的授权及再授权)。
14.药品经营企业(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获准从事生物制品经营的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销售生物制品。
15.兽用药品经营企业(取得兽医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兽药经营许可证》,获准从事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的兽用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销售兽用生物制品,可以选择简易办法按照兽用生物制品销售额和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6.光伏发电项目发电户(个人和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非企业性单位)销售电力产品,按照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可由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按照增值税简易计税办法计算,并按3%的征收率代征增值税税款(2013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l日,按应纳税额的50%代征),同时开具普通发票;按照税法规定可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可由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直接开具普通发票。
17.自2015年9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的库存化肥(在2015年8月31日前生产或购进的尚未销售的化肥),允许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纳税人应当单独核算库存化肥的销售额,未单独核算的,不得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纳税人2016年7月1日后销售的库存化肥,一律按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 以上各项,除国家税务总局对开具发票有单项规定的外,均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由原4%征收率改为按3%征收率计税的行为:
1.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含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
2.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上述2种情形,纳税人可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拍卖行受托拍卖增值税应税货物,向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五、由原6%征收率改为可选择按3%征收率计税的销售货物行为:
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及以下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
2.自产的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黏土实心砖、瓦)。
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自产制成的生物制品。
5.自产的自来水。
6.自产的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商品混凝土。
7.一般纳税人的自来水公司销售自来水按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但桶装饮用水不属于自来水,应按照17%的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8.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固定业户)未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临时到外省、市销售货物的,经营地税务机关按3%的征收率征税,需开具专用发票的回原地补开。 发生以上8种应税行为,纳税人可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9.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可以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税,但不得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至今未作调整的特殊征收率
中外合作油(气)田开采(含中外双方签定石油合同合作开采陆上)的原油、天然气,征收率为5%,不抵扣进项税额,原油、天然气出口时不予退税。
此项系国务院在1994年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制定的征收率,2014年6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调整征收率时未涉及。
简易计税方法的相关规定
一、所称“旧货”,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二、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有形动产,不包括不动产(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
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三、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 (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 ,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四、按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税款计算:
1. 销售额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其应纳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应纳税额的计算: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2. 纳税人适用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2%
五、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六、试点纳税人中的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预征率
一、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案例1:A 省某建筑企业(一般纳税人)2016 年8月在B省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当月取得建筑服务收入(含税)1665万元,支付分包款555 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55 万元)。该建筑企业当月需要在B省建筑服务所在地预缴税=(1665-555)÷(1+11%)×2%=20(万元),当月回机构所在地申报销项税额
=1665÷(1+11%)×11%=165(万元)。
二、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应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按照5%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三、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5月1日后自建的不动产,应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照5%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五、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3%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六、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不含自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上述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按照5%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照3%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照5%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营改增企业可否申请简易征收
]营改增企业可否申请简易征收
来源:江东区国家税务局?发布时间:2013-10-29
问:我公司为营改增企业,经营范围是机械设备的租赁,请问可以申请简易征收吗?
李雯老师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文件,第十五条规定:“一般纳税人提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以试点实施之前购进或者自制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试点期间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故符合上述条件则可以申请简易
(营改增简易征收征收办税指引)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
选择简易计税办法涉税事项办理指引(试行)
除销售不动产、不动产经营租赁、劳务派遣对应征收率为5%外,其他选择按简易征收备案的对应征收率均为3%。
&1. 一般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3%】
【业务描述】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向税务机关申请采用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报送资料】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备案表》2份。
(2)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备案事项说明。
(3)一般纳税人从事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的合同或资质证明(如营业执照、公路客运许可证、出租车运营许可证)等的原件及复印件。
一般纳税人简易办法征收备案报送资料清单
条件 序号 报送资料必报 归档 查验 代保核销 报送
名称 管
A04038《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 1 ? ?
征收备案表》
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备案? ? 2
事项说明
一般纳税人从事轮客渡、公交客运、
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 ? 3
班车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的合同或
资质证明(如营业执照、公路客运许
可证、出租车运营许可证)等的原件
及复印件。
&2. 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服务【3%】
【业务描述】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中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成、剪辑、字幕制作、压缩转码(面向网络动漫、手机动漫格式适配)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包括动漫品牌、形象或者内容的授权及再授权),向税务机关申请采用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报送资料】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备案表》2份。
(2)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备案事项说明,包括一般纳税人提供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成、剪辑、字幕制作、
1
压缩转码(面向网络动漫、手机动漫格式适配)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包括动漫品牌、形象或者内容的授权及再授权)的书面声明材料。
(3)动漫企业认定管理机构颁发的动漫企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一般纳税人开发、生产、创作、经营的动漫产品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版权登记证书或专利证书等知识产权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一般纳税人简易办法征收备案报送资料清单
条件 序号 报送资料必报 归档 查验 代保核销 报送
名称 管
A04038《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 ? ? 1
征收备案表》
2 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备案? ?
事项说明
动漫企业认定管理机构颁发的动漫
3 企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
&3. 电影放映服务【3%】
【业务描述】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电影放映服务,向税务机关申请采用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报送资料】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备案表》2份。
(2)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备案事项说明。
(3)一般纳税人从事电影放映服务的合同或资质证明(如营业执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一般纳税人简易办法征收备案报送资料清单
条件 序号 报送资料必报 归档 查验 代保核销 报送
名称 管
A04038《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 1 ? ?
征收备案表》
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备案? ? 2
事项说明
一般纳税人从事电影放映服务的合
同或资质证明(如营业执照)等原件? ? 3
及复印件
&4. 仓储服务【3%】
【业务描述】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仓储服务,向税务机关申请采用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2
【报送资料】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备案表》2份。
(2)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备案事项说明。
(3)一般纳税人从事仓储服务的合同或资质证明(如营业执照)等原件及
复印件。
一般纳税人简易办法征收备案报送资料清单
条件 序号 报送资料必报 归档 查验 代保核销 报送
名称 管
A04038《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 1 ? ?
征收备案表》
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备案? ? 2
事项说明
一般纳税人从事仓储服务的合同或
资质证明(如营业执照)等原件及复? ? 3
印件
&5. 装卸搬运服务【3%】
【业务描述】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装卸搬运服务,向税务机关申请采用简易
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报送资料】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备案表》2份。 (
(2)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备案事项说明。
(3)一般纳税人从事装卸搬运服务的合同或资质证明(如营业执照)等原
件及复印件。
一般纳税人简易办法征收备案报送资料清单
条件 序号 报送资料必报 归档 查验 代保核销 报送
名称 管
A04038《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 1 ? ?
征收备案表》
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备案? ? 2
事项说明
一般纳税人从事装卸搬运服务的合
同或资质证明(如营业执照)等原件? ? 3
及复印件
&6. 收派服务【3%】
【业务描述】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收派服务,向税务机关申请采用简易办法
3
计算缴纳增值税。
【报送资料】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备案表》2份。
(2)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备案事项说明。 (3)一般纳税人从事收派服务的合同或资质证明(如营业执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一般纳税人简易办法征收备案报送资料清单
条件 序号 报送资料必报 归档 查验 代保核销 报送
名称 管
A04038《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 1 ? ?
征收备案表》
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备案? ? 2
事项说明
一般纳税人从事收派服务的合同或
资质证明(如营业执照)等原件及复? ? 3
印件
【3%】 &7. 文化体育服务
【业务描述】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文化体育服务,向税务机关申请采用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报送资料】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备案表》2份。
(2)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备案事项说明。 (3)一般纳税人从事文化体育服务的合同或资质证明(如营业执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一般纳税人简易办法征收备案报送资料清单
条件 序号 报送资料必报 归档 查验 代保核销 报送
名称 管
A04038《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 1 ? ?
征收备案表》
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备案? ? 2
事项说明
一般纳税人从事文化体育服务的合
同或资质证明(如营业执照)等原件? ? 3
及复印件
&8. 有形动产经营租赁服务【3%】
【业务描述】
4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
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向税务机关申请采用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报送资料】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备案表》2份。
(2)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备案事项说明。
(3)一般纳税人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有形动产的材料 (如购买合同、发票
等)。
(4)一般纳税人从事有形动产经营租赁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一般纳税人简易办法征收备案报送资料清单
条件 序号 报送资料必报 归档 查验 代保核销 报送
名称 管
A04038《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 1 ? ?
征收备案表》
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备案? ? 2
事项说明
一般纳税人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
有形动产的材料 (如购买合同、发票? ? 3
等)
一般纳税人从事有形动产经营租赁 4 ? ?
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9. 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3%】
【业务描述】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照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签订且尚未执行
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所提供的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向税务机关申请采用简易
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报送资料】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备案表》2份。
(2)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备案事项说明。
(3)一般纳税人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一般纳税人简易办法征收备案报送资料清单
条件 序号 报送资料必报 归档 查验 代保核销 报送
名称 管
A04038《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 1 ? ?
征收备案表》
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备案? ? 2
事项说明
一般纳税人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
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 ? 3
5
&10.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3%】
【业务描述】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向税务机关申
请采用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报送资料】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备案表》2份。
(2)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备案事项说明。
(3)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一般纳税人从事建筑服务的资质证明(如营业执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一般纳税人简易办法征收备案报送资料清单
条件 序号 报送资料必报 归档 查验 代保核销 报送
名称 管
A04038《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 1 ? ?
征收备案表》
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备案? ? 2
事项说明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 ? 3
一般纳税人从事建筑服务的资质证 4 ? ?
明(如营业执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11. 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3%】
【业务描述】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向税务机关申请
采用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报送资料】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备案表》2份。
(2)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备案事项说明。
(3)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一般纳税人从事建筑服务的资质证明(如营业执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一般纳税人简易办法征收备案报送资料清单
条件 序号 报送资料必报 归档 查验 代保核销 报送
名称 管
A04038《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 ? ? 1
征收备案表》
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备案? ? 2
事项说明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
3 ? ?
一般纳税人从事建筑服务的资质证 4 ? ?
明(如营业执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12. 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3%】
【业务描述】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向税务机
关申请采用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报送资料】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备案表》2份。
(2)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备案事项说明。
(3)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一般纳税人从事建筑服务的资质证明(如营业执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5)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提供《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
及复印件。
一般纳税人简易办法征收备案报送资料清单
条件 序号 报送资料必报 归档 查验 代保核销 报送
名称 管
A04038《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 ? ? 1
征收备案表》
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备案? ? 2
事项说明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 ? ?
一般纳税人从事建筑服务的资质证 4 ? ?
明(如营业执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提? 5 ?
供《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及复
印件
&13.销售试点实施前取得的不动产【5%】
【业务描述】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向税
务机关申请采用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报送资料】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备案表》2份。
(2)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备案事项说明。
(3)不动产销售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如《不动产权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房产
公司销售自己开发的房产项目不提供此项材料)
(5)销售非自建不动产的,提供非自建证明材料(如购房合同、捐赠声明、
接受投资入股协议书、法院抵债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及仲裁裁决书、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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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债权文书等)。
(6)销售自建不动产的,提供自建证明材料(如建筑安装合同等)。
一般纳税人简易办法征收备案报送资料清单
条件 序号 报送资料必报 归档 查验 代保核销 报送
名称 管
A04038《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 ? ? 1
征收备案表》
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备案? ? 2
事项说明
不动产销售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 ? ?
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如《不动产权 4 ? ?
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非自建证明材料(如购房合同、捐赠? 5 ?
声明、接受投资入股协议书、法院抵
债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及仲
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等)
自建证明材料(如建筑安装合同等) ? 6 ?
&14.出租试点实施前取得的不动产【5%】
【业务描述】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向税
务机关申请采用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报送资料】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备案表》2份。
(2)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备案事项说明。
(3)不动产出租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如《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等)原件及复
印件。
一般纳税人简易办法征收备案报送资料清单
条件 序号 报送资料必报 归档 查验 代保核销 报送
名称 管
A04038《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 ? ? 1
征收备案表》
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备案? ? 2
事项说明
不动产出租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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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如《不动产权 4 ? ?
证书》、购房合同等)原件及复印件
&15.公路经营企业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3%】 【业务描述】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中的公路经营企业,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向税务机关申请采用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报送资料】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备案表》2份。
(2)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备案事项说明。
(3)一般纳税人从事高速公路运营的合同或资质证明(如营业执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4)高速公路项目施工许可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一般纳税人简易办法征收备案报送资料清单
条件 序号 报送资料必报 归档 查验 代保核销 报送
名称 管
A04038《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 ? ? 1
征收备案表》
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备案? ? 2
事项说明
一般纳税人从事高速公路运营的合 3 ? ?
同或资质证明(如营业执照)等原件
及复印件
高速公路项目施工许可证明原件及 4 ? ?
复印件
&16.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及其各分支机构提供涉农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3%】
【业务描述】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及其各分支机构提供涉农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向税务机关申请采用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报送资料】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备案表》2份。
(2)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备案事项说明。
(3)一般纳税人提供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若干政策的通知》附件2所列涉农贷款业务的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一般纳税人简易办法征收备案报送资料清单
条件 序号 报送资料必报 归档 查验 代保核销 报送
名称 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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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4038《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 ? ? 1
征收备案表》
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备案? ? 2
事项说明
一般纳税人提供符合《财政部 国家 3 ? ?
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
点若干政策的通知》附件2所列涉农
贷款业务的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1-&16
【操作规范】
1(资料受理
(1)办税服务厅接收资料,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
内容是否完整,符合受理条件的,办税服务厅签收纳税人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简易征收备案表》,1份返还纳税人。
(2)纳税人提交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应补
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补正内容通知)。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职权或本业务受理范围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
(不予受理通知),告知纳税人不予受理的原因。
2(审批
办税服务厅录入相关信息,转下一环节按规定程序审批。 3.资料归档
归档资料为报送资料清单中标注为归档的各项资料。
&17. 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选择按建议办法征收【5%】 【业务描述】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向税务机关申请采用简易
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报送资料】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备案表》2份。
(2)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备案事项说明。
(3)劳务派遣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营业执照》、《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一般纳税人简易办法征收备案报送资料清单
条件 序号 报送资料必报 归档 查验 代保核销 报送
名称 管
A04038《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 1 ? ?
征收备案表》
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备案? ? 2
事项说明
劳务派遣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 ? ?
《营业执照》、《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4
证》原件及复印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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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备案表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简易征收备案
?砂、土、石料、砖、瓦、石灰等建筑材料生产企业简易征收备案
?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简易征收备案
?生物制品生产企业简易征收备案
?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简易征收备案
?自来水生产和销售企业简易征收备案
?旧货经营单位简易征收备案
?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简易征收备案
?寄售商店代销寄售商品简易征收备案
备 ?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简易征收备案
案 ?拍卖行简易征收备案
事 ?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简易征收备案
项 ?有形动产租赁简易征收备案
?动漫企业简易征收备案
?电影放映服务简易征收备案
?仓储服务简易征收备案
?装卸搬运服务简易征收备案
?收派服务简易征收备案
?通过卫星提供语音通话等服务简易征收备案
?中外开采原油、天然气简易征收备案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报资料:
财务负责人: 经办人: (公章)
年 月 日
受理人(签章): 受理税务机关(章)
年 月 日 1. 本表一式二份;
2. 一般纳税人销售特定货物或提供特定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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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名言
敏而好学,不耻下问——孔子
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韩愈 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孔子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孔子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杜甫
读书有三到,谓心到,眼到,口到——朱熹 立身以立学为先,立学以读书为本——欧阳修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刘彝
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颜真卿 书卷多情似故人,晨昏忧乐每相亲——于谦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刘向 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岳飞 发奋识遍天下字,立志读尽人间书——苏轼 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李苦禅 立志宜思真品格,读书须尽苦功夫——阮元 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诸葛亮 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孙洙《唐诗三百首序》
书到用时方恨少,事非经过不知难——陆游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朱熹 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精思子自知——苏轼 书痴者文必工,艺痴者技必良——蒲松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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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图解】建筑业简易征收3种情况
2016-04-01 中诚盈禾 税醒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列举了建筑业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三种情况,详见下图:
清包工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其成本主要是少量辅助材料、人工费和管理费,一般情况下仅能取得少量增值税进项税票,抵扣额少。考虑到这点,故清包工在“营改增”后采用增值税简易计税办法计税,税率仍然是3%,与“营改增”前一致。就实际情况而言,大型施工企业一般不会采用“清包工”这种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清包工”常见于服务于小业主的装修公司。故对于整个建筑施工市场影响不大。
甲供工程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这是财税〔2016〕36号的最大亮点。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部分”具体所指尚未明确。
其中,又属“甲供材”最为普遍,在现行营业税条件下,甲供材跨越建筑业和货物销售业两大行业,涉及增值税、营业税两大领域,涉税关系复杂,容易让人产生困惑。
现在“甲供工程”能够适用简易计税办法计税,解决了施工企业无法取得进项税的难题,但是未明确该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的价款是否要计入销售额中缴纳增值税销项税。甲供工程是否继续延续明确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未得而知,需等待进一步细则出台明确。
老项目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顶目;
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看来税务局延续以往电信业等行业的“营改增”习惯,按时间节点一刀切。4月30日前可以想象得到,建筑施工企业都在跑建委、甲方,忙着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签署《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吧。
中诚盈禾 能提供的帮助……营改增税负测算软件&供应商比价器
简介
营改增后,对于供应商的价格管理将决定企业能否获得更多进项税抵扣,对于四大行业的税负将产生重要影响,为此中诚盈禾税务师事务所开发了一款【营改增税负测算软件&供应商比价器】帮助企业快速测算营改增的税负影响,分析营改增后每个供应商的价税分离后的价格优势和劣势,有效帮助企业分析合理的利润空间。
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