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法的特征:1、民航法的国际性;2、独立性和综合性;3、兼具公法与私法的特点;4、民航法是平时法。
民航法的国际性:1、民用航空所具有的国际性决定了民航法具有的国际性;2、航空活动的国际性主要是由于航空技术自身的特征、航空运输的特点和航空活动自身发展的需要所决定的。
民航法的渊源:1、国际条约 2、国际法的一般原则和习惯国际法 3、国内法及法院判例 4、国际组织的立法或准立法文件
民航法的形式渊源:它主要是由制定法或成文法组成的
《巴黎公约》-------标志着航空法的正式形成,表明了“航空法是20世纪的产物”
临时国际民用航空组织PICAO--------作为国际民航组织ICAO的前身
1995、10、30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1919年《巴黎公约》第一条规定:缔约各国承认,每一个国家对其领土之上的空气空间具有完全的和排他的主权。
领海:领土基线外12海里属于国家主权部分
空气空间和外层空间的法律地位
空气空间和外层空间是两个性质不同的空间领域,受不同法律调整,具有完全不同的法律地位。 空气空间:是由地面国主权支配的空域,是地面国的领空,根据航空法实行领空主权制度。
外层空间:是空气空间以外的整个空间,不属于国家领土主权范围,根据空间法实行自由探索,不受任何国家主权管辖,不得为任何国家占有的制度。
五种自由(权利):1、领空飞越权 2、技术经停权 3、目的地下客权 4、目的地上客权
5、至第三国运输权
防空识别区ADIZ(或称空防识别区):指从地球陆地或水域的表面向上延伸的划定空域,在该空域内,为了国家安全,要求对航空器能立即识别、定位和管制。
国家航空器:1、军用航空器 2、专用于国家部门的,如邮政、海关、警察的航空器
民用航空器:除用于执行军事、海关、警察飞行任务外的航空器
民用航空器的法律地位:民用航空器必须遵守飞入国的法律和规章;必须按规定再设关机场降停;接受海关和其他检查,遵守关于入境、放行、移民、护照、海关以及检疫规章等。每一国家在行使其主权时,对未经允许而飞越其领土的民用航空器,有权要求该航空器在指定机场降落;该国也可以给该航空器任何其他指令,以终止此类侵犯。
航空器登记国对在域外的本国航空器享有的权利:1、管辖权 2、保护权 3、管理权
民用航空器所有权:占有 使用 收益 处分
民用航空器的国籍登记或权利登记的转移:1、在已经登记的民用航空器权利得到补偿或者民用航空器权利人同意之前,民用航空器的国籍登记不得转移至国外;2、在已经登记的民用航空器权利得到补偿或者民用航空器权利人同意之前,民用航空器的权利登记不得转移至国外;3、例外情况;4、关于“强制拍卖” 民用航空器优先权的债权的受偿顺序:后发生的债权先受偿
民用航空器的融资性租赁:是指出租人按照承租人对供货方和民用航空器的选择,购得民用航空器,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定期交纳租金。
融资性租赁的法律特征:1、融资租赁交易的构成,包括多个法律文件,如租赁合同、购机合同、贷款协议、抵押转让书、租赁保函、保险单等;2、以融通资金为租赁的主要手段。3、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4、航空器融资性租赁期限一般比较长,十年左右;5、承租人有权在租赁期结束时留购航空器。
航空器适航管理:是指航空器适航主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对航空器从设计、定型开始,到生产、使用直至停止使用的全过程施行监督,以保证航空器始终处于适航状态的科学管理。
民用机场:专供民用航空器起飞、降落、滑行、停放、以及进行其他活动使用的划定区域,包括附属的建筑物、装置和设施。
民用机场的主要设施:1、运输服务设施2、场区3、供油系统4、无线电通信和导航系统5、气象保障系统
6、供电、供水系统7、助航灯光8、安全保卫和消防援救。
一关四检:海关检查 边防检查 安全检查 卫生检疫 动植物检疫。
民用航空运输合同:航空承运人与消费者(旅客、货物托运人以及收货人、邮政机构)之间,依法就以民用航空器提供并完成运送服务达成的协议。
民用航空运输合同的特征:民用航空运输合同为双务合同、为有偿合同、为诺成合同、为格式合同、是有名合同。
客票是航空旅客运输合同订立和运输合同条件的初步证据
延误航班的法律责任:承运人承担责任的条件 承运人的免责条件 承运人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
民用航空器对地面第三人损害的责任原则:损害赔偿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即客观责任原则。只要是飞行的航空器或者从飞行中的民用航空器上落下的人或者物造成地面上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害是客观事实,受害人即有权获得赔偿。但是,这种客观责任不是绝对责任
民用航空器对地面第三人损害的责任承担人:我国法律规定,对地面第三人损害的赔偿责任,由民用航空器经营人承担,其经营人包括1、正在使用民用航空器的人2、对航空器有所有权的人3、民用航空器受雇人、代理人4、民用航空器的登记人
索赔期限和诉讼时效:受害人应该在造成损害的事实发生之日起6个月内,向航空器经营人提出索赔要求。 责任诉讼的时效为两年
民用航空保险是以民用航空活动中涉及财产及相关经济利益为保险标的的各种保险的总称
民用航空保险特点:1、高价值、高风险,专业性、技术性较强2、再保险和共保必不可少3、险种都具有国际性4、承保条件与国际市场同步5、在理赔中由原保险人与再保险人共同处理赔付6、自愿保险与强制保险相结合,以强制保险为主
民用航空保险争议的解决指民用航空保险合同在订立和履行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对相互间的权利义务,或对保险标的的权益持有不同的意见和要求,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协商不成,可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纠纷的做法
安全法律法规
法律: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具有规范性、国家意志性、国家强制性、普遍性和程序性等特征。
法律的分类:国内法与国际法、公法与私法、根本法与普通法、一般法与特别法、实体法与程序法。 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法律(常务委员会)、行政法规(国务院)、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
国际条约的效力优于国内法律,但我国声明保留的条约除外。宪法不是部门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宪法的效力层次:上位法的效力高于下位法;在同一位阶的法律之间,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 法力效力的分类:对人的效力、对事的效力、空间效力、时间效力。
从我国目前有关法律溯及既往的原则规定,一般采用“不溯及既往”的原则。
宪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是我国有关安全生产方面最高法律效力的规定,也是我国煤矿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最高层级。
安全生产行政规章分类:部门安全生产规章、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规章。
煤矿安全法律关系:煤矿安全法所确认的人们在与煤矿有关的活动中形成的具体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法律关系的构成:主体、客体、内容。
公民的行为能力划分:完全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无行为能力人。
煤矿安全关系的内容:煤矿安全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法律责任分为:民事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
刑罚的种类: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五种主刑和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三种附加刑。
《安全生产法》自2002年11月1日施行,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在我国安全生产法中最高。
依法行政要求各级行政机关:职权法定、程序法定、责任法定,在法治框架下实施行政管理活动。
安全生产法的目的:1.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2.防止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3.促进经济发展。
《安全生产法》使用范围:1.时间适用2.空间适用(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陆地、海域、领空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经营单位)3.主体和行为的适用(除了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食品安全等)。4.排除的适用。
安全生产法同样适用于“三资”企业。
安全生产法的执法主体: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予以关闭的行政处罚由负责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决定关闭的行政处罚,其执行主体只能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安全第一”是安全生产的统帅和灵魂,“预防为主”是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综合治理”是实现安全生产的有效手段和方法。
《安全生产法》的基本原则:1.以人为本原则(核心)2.预防为主的原则3.权责一致的原则4.社会监督、综合治理的原则5.从重处罚的原则。
《安全生产法》确立了以生产经营单位为主体、以依法生产经营为规范、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安全生产法》第十九规定:矿山、建筑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同时制度: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报废,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四条:生产、经营、使用、储存危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于员工宿舍保持距离。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监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对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应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从业人员的权利:1.危险因素和应急措施的知情权、建议权2.安全管理的批评、检举和控告权3.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权4.紧急情况下的停止和撤离权5.享受工伤保险和伤亡赔偿权。
从业人员的义务:1.遵章守规、服从管理的义务2.佩戴和使用劳保用品的义务3.接受教育培训的义务4.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的义务。
生产安全事故四个等级:特别重大事故(>30)、重大事故(10<><><3)。>3)。>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理时限90天,最长不超过180天。 中介组织机构责任尚不构刑事处罚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5000以上的,并处5000以上2万以下罚款,对其直接负责人处5000以上5万以下罚款。
《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九条:协议无效,并由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处2万以上10万以下的罚款。
矿产资源法:是指调整在勘探、开采、利用、保护和管理矿产资源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1986.10.1施行。
矿产资源:由地质作用形成的,具有利用价值的,成固态、液态、气态的自然资源。
禁采区:1.港口、机场、国防工程设施固定以内2.重要工业区、大型水利工程设施、城镇市政工程设施附近一定距离内3.铁路、重要公路两侧一定距离4.重要河流、堤坝两侧5.国家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重要风景区、重要历史和名胜古迹所在地6.国家规定不得开采的矿产资源。
煤炭法立法宗旨:为了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煤炭资源,规范煤炭生产、经营活动,促进和保障煤炭行业发展。1996.12.1施行。
环境保护设施四同时:煤矿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实行矿务局长、矿长负责制。
重大责任事故罪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对直接责任者,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每个矿井必须有两个以上能行人的安全出口,出口之间的直线水平距离必须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
环境质量粉尘作业地点每月至少检测两次;放射性物质作业地点,每月三次;采掘工作面进风风流中,氧气不低于20%。
《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矿长或有关主管人员;发生重伤死亡事故,矿山企业应在24小时内如实的向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和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报告;《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的规定,死亡事故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主管部门劳动部门;重大死亡报至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劳动部门。
发生一般矿山事故,由矿山企业负责调查处理,发生重大矿山事故,由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工会和矿山企业调查处理。
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1995年1月1施行。《劳动法》不适用于公务员和比照施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以及农村劳动者、现役军人、在中国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
禁止使用童工原则: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
劳动合同具有要式合同、有产合同的特性。
劳动合同的订立原则:合法原则、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无效劳动合同: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2.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确认。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因劳动者工作不能胜任,用人单位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
连带赔偿的份额不低于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总额的70%。
集体合同的效力高于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规定的职工个人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期限为1---3年。
《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40小时。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有带薪年休假。
禁止安排女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的四级体力劳动强度和其他禁忌劳动。
社会保险制度: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制度。
《劳动法》第七十八: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仲裁委员会组成人数必须是单数。仲裁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擦觉书之日起15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职业危害分类:1.劳动过程中的危害因素:劳动时间过长,劳动作息制度不合理;劳动强度过大,劳动强度与作业者生理状态不适应;个别器官过系统过度紧张;长时间处于某种不良的体位,使用不符合人机要求的工具。2.生产环境中的危害因素:化学因素;物理因素;生物因素;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
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1.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2.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5.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6.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劳动者健康检查: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职业病诊断:应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应当组织3名以上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集体诊断。
职业病诊断应当综合分析的因素:1.病人的职业史2.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和现场危害调查与评价3.临床表现以及辅助检查结果。
突发事件分类: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突发事件的分级: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
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管理。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组织应当有计划的组织开展应急救援的专门训练。 新闻媒体应当无偿的开展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自救与互救知识的公益宣传。
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安全色):一级(红色)、二级(橙色)、三级(黄色)、四级(蓝色)。
煤矿安全监察设置的职能:设立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设立省自治区直辖市煤矿安全监察局、大中型矿区设立煤矿安全监察分局。
只有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才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享有行政立法权。
安全监察工作方式:视时监察、重点监察、一般监察、特殊监察。
安全监察“四步法”:捕捉信息、甄别信息、处理信息。
安全监察工作的内容:查思想、查制度、查安全设施、查隐患、查事故处理。
“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
育不放过;事故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1.处罚法定原则2.公正公开原则3.保障相对人权力原则4.首先纠正违法行为原则5.一事不再罚原则。
煤矿安全检查行政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煤炭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行政拘留、关闭。
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程序: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听证程序。
行政处罚决定执行的原则:1.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出发不停止执行原则2.罚缴分离原则。
“三证一照”: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
“六项证照”: 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原则:企业申请、两级发证、属地监管原则。
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3年。
不能申请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复议的情形:1.国家机关作出的抽象煤矿安全行政行为2.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内部行政行为。
煤矿安全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作出复议决定。
煤矿企业是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责任主体。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矿长)对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负主要责任。
资质证书的审批、颁发:一二级,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审批颁发;三四级由省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审批颁发。
证书的有效期:煤矿安全监察员证、安全资格证有效期3年。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有效期6年,每2年复审一次。
《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通知》:煤矿企业负责人和生产及营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轮流带班下井,建立下井登记档案。
《防止煤与瓦斯突出规定》:为了加强煤与瓦斯突出的防治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突出事故,保障煤矿职工生命安全。
煤与瓦斯突出:在地应力和瓦斯的共同作用下,破碎的煤、岩和瓦斯由煤体岩体内突然向采掘工作面抛出的异常动力现象。
对突出矿井通风系统的要求:1.井巷揭穿突出煤层前,必须具有独立的、可靠的通风系统2.在突出煤层中,严禁任何两个采掘工作面只见串联通风3.突出危险区、突出威胁区各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采区总回风及矿井总回风等巷道必须安设高低浓度甲烷传感器4.突出区、突出威胁区采掘工作面回风侧严禁设置调节风量的设施5.严禁在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中安设辅助通风机6.煤与瓦斯突出煤层的掘进通风方式必须采用压入式
7.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采煤工作面不得采用下行通风8.突出煤层的采掘工作面进回风巷必须加强维修,确保畅通9.急倾斜突出煤层上山掘进工作面,应采用抗静电的硬质风筒通风。
安全法律法规
摘要
在我国,矿山开采业一直是一个高危行业,事故率居高不下。矿工是一群备受关注
的特殊群体,他们的工作安全得不到保证、生存环境极其恶劣。矿山的安全生产问题也
被越来越多的人所关注。国内外的专家学者也先后提出了无数的解决方案和对策,目前,我国的矿山生产水平在国际上居于中等,仍然无法与国外先进采矿大国相比。这其中,我国的矿山安全生产制度的不完善也是我国矿业发展的桎梏之一。因此,如何根据刚情有效的完善我国矿山安全生产制度是提高我国矿业发展水平的关键。在此,笔者认为我国亟须修订《矿山安全法》,制定于1993年的该法,在经历了我国近二十年的矿业发展
后,目前,已经有很多地方不适应当前矿业发展的需要:在完善法律的同时,应该加大相关执法监督部门的监管力度,使《矿山安全法》的规定能够真正落到实处;还要增强企业和矿工的法律意识,使企业自觉加强和健全安全生产的措施,将对矿工的职业安全和相关法律的培训工作提高到法律的高度,使矿工自身的素质能够得以提高,增强他们的自我保护和维权意识。通过以上措施,真正使我国的矿山生产安全得以保证,将我国
的矿工从一下矿井就生死难料的处境中解救出来,使我国不仅是矿业大国,更要成为矿业强国。
关键词:矿山安全 高危 法律意识 监管力度
前言
从我国整个的发展阶段来看,现下我国的经济发展已经进入到了对于矿产资源严重
依赖并且大批量消费的时期,并且综合分析可知,这个时期必将会持续很长的一段时间。正处于经济高速发展的我国对资源的依赖程度也随着科技的提高而日益严重。因此,如何使我国的矿产开采业健康稳定发展,不仅是关系着我国矿工生命安全的大事,更是保证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关键一环。从全国的形势来看,我国矿山开采业以及
与其相关的产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非常重要地位,而且它的重要性还会随着国民经
济的发展逐步上升。然而,在我国,矿产开采业一直是一个高危行业,每年都有超过2000人死于各种各样的矿难事故。而我国矿工极端恶劣的工作和生存环境也实在令人堪忧,重大特大矿难事故屡屡发生,由此而引来的社会影响极坏。人们纷纷指责黑心矿主要钱不要命,也对我国在这一领域的法律法规不完善、政府监管失力、执法力度不够、企业
违法违规经营、矿工整体素质较差自我维权意识淡薄等问题提出了质疑。
学界的专家学者也为如何彻底解决这一问题各说其词,提出丁自己的见解和解决
方案。有的专家认为:应该从我国矿难发生的根源入手,从根本上找出我国矿难发生的
原因,做妤预防和治理工作,才能有效的根治矿难。也有学者认为:违法成本低是我国矿难频发的催化剂,应大幅提高矿难成本,用重罚和重刑来震慑致使矿难发生的违法责任人,以此来根除矿难。然而,笔者认为,如果只是从一方面进行分析,难免会失于偏颇。以上对策并没有全面分析我国当前的矿山安全生产现状,更未能全面把握我国矿山安全生产的总体特征,只是强调一方面的改善,未必能收到预期的效果。笔者认为,要想使我国矿山安全生产总体形势彻底好转,根除矿难,还需要从全面入手,以法律的角
度,从不同方面多管齐下,以期收到实效。本文,将在法律的范畴内,对我国矿山安全生产的总体形势做出法律分析,并提出自己的解决方案
第1章关于我国矿山安全生产制度概述
1.1我国的矿山安全生产制度的内涵
在我国,矿山安全生产制度有非常具体的含义,它同时也可被称为关于矿山安全
生产的立法,这其中,主要包含有两层含义:第一它是,泛指国家的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照自身的法定职权和相关的法定程序所作出的制定和修订有关矿山安全生产方面
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活动; 第二它是,专指的国家所制定的现行有效的矿山安全牛
产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政府规章等矿山安全生产规范性文
件。而在本文中所提到的矿山安全生产制度特指后者,即:我国现在正在施行的,由国家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律程序制定、修改的有关矿山安全生产的法
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1.2我国矿山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具体内容
在我国,所谓的法律体系主要是指的,在一定的法律范围内所包含的所有的现行
法律和规范的统一整体。由于现行的法律规范足以多种多样的形式出现的,它们在内容上也并不相同,但是,从整体上来看,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应该是互相衔接、联系和彼此协调的,它的内部是存在一定的逻辑性的。而我国的矿山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内容,主要包括有,矿山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行政机关、地方政府的规章制度等。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3我国的矿山安全生产法律
在我国的矿山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内容中,所包含的第一个层次指的是,我国的矿
山安个生产法律。其中,我国的矿山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中在法律这一层次内最主要的内容包括它的两部母法,即:一、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从1993年的5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自 2002年的11月l 日,开始颁布实施。 除了这两部母法之外,另外还包括经过了修
改,在1996年的8月29日开始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园矿产资源法》等相关的法
律。
1.4我国的矿山安全生产法规
属于我国矿山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内容的第二个层次则是法规,这其中包括有地方
性法规和行政法规两个方面的内容。 l 、矿山安全生产行政法规,它赴指由我国国家国
务院所制定计颁布施行的关于矿山安全生产法规和其他的有关法规,这其中主要包括
有:由1996年的10月30日所实施颁布的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和由我国的国家国务院所制定的与矿山安全生产有关的其他单行的法规。
2、有关矿山安全生产的地方性法规,它是指的经我国的各个自治区、省、直辖市
的人民代表人会或者人大常委会审议并且通过的有关矿山安全生产的法规。比如,由全国各省制定施行的《实施(矿山安全法)办法》等这样的地方法规。
1.5我国的矿山安全生产行政规章
行政规章处于我国的矿山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中第三个层次,它共包含部门规章和
地方人民政府规章两个方面的内容。 l 、矿山安全生产部门规章,主要是由国家国务院
的行政主管部门所制订出来的关于矿山安全生产的规定、规程、办法、标准和规则等。比如,由国家原劳动部所制订的《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矿山事故调查处理规定》、《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规定》以及由其他的主管矿山的相关部门所制订出来的规程。2、矿山安全生产地方政府规章,它是指由各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政府
所制订出来的关于矿山安全生产的规定,同时它也是属于政府规章的层次的类型。另外,在这个层次里,还包括由各个自治区、直辖市和各个省级的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所制定出来的一些关于矿山安全生产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另外,包括各类由矿山企业所制订的有
关矿山安全生产的规定。例如:《关于企业内部的安全生产规定》、《企业安全操作的有
关规定》、《企业内部不同人员规范作业的规定》等等。在我国的矿山安全生产法律体系
中,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它们的法律屡次和效力是各有不同的,因此,我们在实际的执法过程之中,必须要考虑到是否符合
我国相关的法律和法规的规定,这也是我们能够认真执法、更好的执法的根本所在
第2章我国矿山安全生产的现状、问题和法律成因。
目前,在世界上,我国的煤炭产量居于第一位,而我国整体对于煤炭的消费量占
了整个的能源消耗总量的74%。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我国的经济增长20多年来创造
了持续、快速上升的经济发展奇迹,然而在这个经济增长奇迹的背后,有着过度依赖于
资源的消耗,并没有做到以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为经济增长的支撑这一点。我国对于能源利用的高消耗和粗放型的利用方式,也就直接导致了我国对于原材料生产和开采过程中
的只重视高产量而相对忽视了对于能源的综合开发和利用的滥采滥伐的行为。 我国的煤炭企业之所以严重依赖高密度和高强度的采掘方式,除了是因为我国的采掘技术相对
比较落后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相当一部分的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和地方经济的
发展也严重地依赖于以煤炭为主的矿山开采业。同时,由于世界和我国的油气资源非常
紧缺,使煤炭的价格持续上升,煤矿的生产利润空间不断的加大,只有超负荷的生产才
能够顺利的甚至是超额完成政府下达的生产任务、才能使地方政府的财政指标得以顺利
的完成。政府和企业对于高额的利润和财政指标的不断追求,再加上非常有利的市场机遇和国际国内的能源生产形势,使政府和企业的主要目光放在尽可能的提高产量上。而与此同时,对矿山安全生产条件的关注、对于矿工生命安全的威胁等等这些本应被放在首位的问题,已经被市场上那巨大的高额的经济利润所代替。所以,我们不能被所谓的
经济利益冲昏了头脑,必须要有人去提醒、去告诉,必须要让所有人都警惕,坚决杜绝煤吃人的现象一再出现,所以,我们必须要重视提高煤矿生产的安全系数,保证安全生
产设施的完善,同时,设法尽量降低矿工的维权成本,彻底整治和规范相关的安全生产
法规的司法和执法环境。
我国现在还处在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的频发期,因此,除了要积极预防事故的发生
之外,尤其要重视在矿难事故发生之后的经济和社会的影响,要在增强矿山安全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上加大力度,改善和提高矿工的工作环境,制度上形成完善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和强化相关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以及刑事责任的追究等方面对我国的
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加强是必要的然而,如何使我国整体的矿山安全生产形式和经济
发展模式与我国目前在矿山安全生产中出现的主要问题进行有机和完全的结合.提高这方面的意识,并将这些认识与政府活动的绩效评价和干部任用体系等方面联系起来,让科学发展观这一正确的发展观念能够扎根于我国各级政府和所有企业的管理和经济活动之中,这项工作才是更为基本也更需要我们长期的努力才能实现的。
矿工家属因为失去了至亲的家人而流下了悲痛欲绝的泪水,社会公众经常都能从各种渠道得知新的矿难发生的消息,面对这样让我们根本无法理解也难以忽视的连续不断的矿难事故,我们不能只从表面上来看,而是应该更深入的分析矿难惨剧之后的深层原因,更应该从我国基本的、粗放型的、商消耗却是无法健康持续下去的发展模式这一方面入手。我们更应该从科学发展观的角度,来转变现有的粗放型的发展模式,从而,从根本上实现矿山企业的健康、持续、有序发展,降低矿山生产企业事故发生率居高不下的势头:只有从根本上解决了我国矿山安全生产的发展问题,才能减少矿工的无谓死亡,才能使矿工亲属的眼泪不再流下来。
目前,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过程之中,同时,也是各种安全生产事故多发和易发的高峰期。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经常发生,且一直未能有效得以控制,而各种的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不能够明确的得以落实、相关的防范措施和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在相当的一部分地方政府和矿山生产企业中还非常突出。然而,虽然我国矿山安全问题并未得到完全解决,从总体上二来说,通过纵向比较可知,我国的矿山安全生产状况还是在持续稳定好转的。
2.1我国矿山安全生产目前的形势
由我国的国家安监总局最新发布的官方统计数据可以看出:“2011年我园矿山的安全生产继续保持了总体稳定、持续好转的发展态势,各项的安全生产指标均有明显的下降,总体上是实现了我国“十二五”期间的安全生产形势的好转。.‘2010年的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相比较,今年各类事故的死亡人数和起数分别同比下降减少了3980人、5%和15655起、4.3% 我国在2010年发生的较大事故与2001--2010年十年间所发生的平均数相比,少死亡 106人,事故起数减少30起。
但从总体上可以看,我国各类安全事故的总量依然比较大,其巾,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而违法、非法的生产经营建设不能彻底禁止、相关的安全监督和管理不得力、不到位、对于隐患的治理、排查、整顿和应急的处置措施不力等问题在很多的地方、行业和企业还或多或少程度的存在着,我国目前矿山安全生产的形势是很不好的
第3章我国矿山安全生产制度的改革和完善
3.1构建完善的矿山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虽然我国的矿山安全立法不少,但是由于法律的滞后性等原因,现有的法律出现很多不适应矿产安全生产现状的要求的问题,其巾,很多规定已经成为矿业继续健康有序发展的障碍,因此,必须要及时修改不适应的现行矿业发展的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必须要完善具体的细致的制度规范,在适应我国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的前提下,为我国的矿山开采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法律上的支持,并真正为其发展保驾护航,使其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同时,这些下位法,其本身的法律效力是存在很欠缺的,这也就使他们在实际的施行过程中会出现问题,根部不足以弥补母法规范不足的缺憾。
3. 2收回地方政府的矿业审批权,归国家相关部门统一管理
目前,我国矿山开采权的审批制度不是十分规范,对于规模较人的矿山十分重视,而相对忽视了中小型的矿山这一做法是我国的许多地方出现大量规模不同、形式各异的巾小型的矿山企业。而这小型矿山企业的存在,也正是我国矿业发展过程中遇到诸多问题并难以彻底解决的根源之所在。
一方面,技术水平低下、普遍滥挖乱采的小矿资源开采的利用率很低,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甚至可挽回的资源损失。小矿应是中国矿产资源储备的“家底”,这种脱离监管的大量小矿无疑是在伤害矿业发展和资源安全的根基。
另一方面,正是小矿的存在导致矿山安全事故、环境破坏事故和社区争端事件屡禁不止,不断产生严重的社会不安定因素。虽然中央三令五申要求重视矿山安全和环境问题,但是地方政府握有小矿开采审批权,在地方利益的驱动下,就不可能杜绝违规小型矿山的出现,中央相应的政策、措施也不可能得到真正的落实。
因此,我们从长远的方面来考虑,必须要立即停止地方政府拥有的矿山开采审批权,在国家统一管理的模式下运行,为我国的矿山开采企业能够有序发展创造条件。
3.3打破矿业区域分割,建立矿山开采的利益协调机制
由于矿产资源的分布并不是与具体的行政规划相统一的,很多的矿山是横跨两个甚至几个行政区域的。然而以“分灶吃饭”为特征的地方财税制度,带来了区域利益导
下的资源行政性分割,一个横跨几个不同行政区划的大型矿脉或矿床可能因此被分割成若干个小型矿,由不同的投资者分别开采。这种行政区域的利益关系,以及目前按行政区域划分权限的监管体制,进一步加剧了中国矿业企业的小型化。而矿业的规模经济效应非常明显,矿业企业小型化必然造成生产效率的低下和资源的浪费,也不利于对资源的进一步勘探。
对此,国家应当在改革矿业建管体制的同时,建立起矿山开采的跨区域协调管理机制。对跨区域的大型矿脉或矿床,在国家层面引进大型投资者进行统一开发,然后将税收按照一定的规则在不同行政区域之间进行分配。依靠独立矿业市场专业中介服务体系,也是解决行政通过监管体系干预和破坏矿业整合的重要措施。
3.4从法律上禁止地方政府或其官员参与矿山经营活动
不得不承认在矿业发展中,各级地方政府获得了相当可观的利益,但是这种利益应当从税收、就业、社区建设等方面加以体现,甚至在更高层级的财政转移支付中给予考虑,而不应当以政府直接参股矿业企业的方式实现。
然而,地方政府参与矿山生产经营的行为在我田是十分普遍的,还有短期开采等问题也在很多地方十分严重,这些行为就造成了矿山生产企业胆敢明目张胆地采取掠夺式的方式开发矿产资源。由于地方政府这样就存在着双重的身份,使其在具体的监管过程中,对矿山企业采取放松和纵容的态度,来发展地方经济,为地方政府谋利益。
此外,地方政府参股矿山生产企业的行为也会造成政府行为扭曲,增加了国家公务人员寻求个人利益的可能性,甚至成为了政府官员走向腐败的温床。在资产隐伏性极强的矿业,政府直接参于企业经营造成极大的破坏力。政府不再通过所有权直接控制矿业企业是当前世界矿业发展的方向。因此,我国应当明令禁止各级地方政府通过所有权形式直接参股矿业企业,或以其他形式间接控制或参与矿业企业的经营,并将这一禁止性规定法律化、制度化,
3.5通过市场上独立的评估机构来监管矿山企业
在矿业发展中,安全、环保、社区应是地方政府需要强调的核心利益,地方政府应当以此作为监管企业行为的核心准则。地方政府对矿业监管不力的一个重要因素,在于监管体系以行政手段为主,而不是依靠市场力量,往往导致地方政府监管部门受到矿业开发者的腐蚀、虏获,放松监管标准,甚至放弃监管。
现代矿业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利用独立的市场化第三方专业中介机构服务于矿
业,服务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对矿业企业的监测。国际上成熟的矿业国家,任何矿业公司的矿业管理数据执行情况,都必须通过独立的评估机构审核,才能作为矿管材料报送政府机关备案,让独立的评估机构成为监管矿山安全生产的最重要的一个环节,政府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抽查矿业企业以及独立评估机构,这样做就大大减少了政府:建管部门直接与矿业企业的接触。一方面,独立评估机构的报告作为重要的监管资料和数据公布于众,增加了矿业管理的透明度,解决了矿业企业自我汇报体系容易造假的体制性问题;另一方面,通过政府监管部门独立评估机构之间的服务和监管的双层火系,避免了政府监管机构直接面对矿业企业的寻租风险和行政责任。
3.6加强对矿山生产现场的管理
在矿山开采过程中,必须将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制度落实在生产现场。如果想要矿山生产管理者的实际工作作风能够得以彻底改变的话,我们可不能寄希望于依靠他们自己的觉悟或自觉性,而是必须将这实实在在的建立于相应的规章制度之下,并在实践中对他们严格的进行要求,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和具体管理,是所有的矿山安全生产管理者时刻都能保持着安全生产的意识,并将这个意识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体现出来,这个工作是需要所有的矿山安全生产企业和人员长期坚持下去的。因此,我们不仅要将它作为矿山安全生产企业和所有矿山工作人员的意识,重要法律的形式把它规定下来,使它被矿山安全生产企业和矿山工作人贝所重视,使它成为一种法律责任。
3.7强化监督管理机制,加强执法力度
为强化矿山安全生产的执法力度,必须要设立具有独立监管权的矿山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切实实现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权的有效执行。虽然我国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是我国目前主要负责全国的矿山安全监察和行政执法工作的部门.但目前的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缺乏独立性,他的很多执行功能是由地方政府完成的。因此,必须要强化监管机构的独立执法职能,使其不受其他不应相关的因素的影响。
我国的矿产开采业也称得上是历史悠久,只是在经历了太久的岁月后,我国无论从技术还是相关的法律法规都已不能与国际先进的矿业人国、强国相比较,允其量也只称得上世界中等水平虽然,近十几年来,在矿山安全生产方面,我国也采取了一系列相对有效的改革,似是,时至今日,我国仍然未能彻底解决矿山的安全生产问题。每年不下两千人的死亡数字,让大家谈矿山色变,谈矿工而总是生出无限的同情和担忧。同时,由于特重大矿难事故不断,尤其是几乎每起矿难事故的背后都或多或少的出现政府监管
不力,政府官员与不法矿主相互勾结,甚至是贪污受贿,政府腐败问题严重,这也使我国政府的国际国内形象受到严重打击,国内外对于矿工人权问题和严惩腐败的呼声也越来越高。如何妥善有效而迅速的解决我国矿山安全生产这一问题,已经不光涉及到矿产开采这一行业的问题了,更是维护我国政府形象,保证国内行业健康稳定发展,平息群众对黑心矿主和相关涉案政府官员不满情绪的一件人事。
具体来说,纵观我国矿业发展历史,横向比较国外治理矿难经验,再综合我国矿业发展现状,笔者将从立法、执法和守法这三个方面对我国的矿山安全生产制度进行分析,在总体把握了我国当前的矿山安全生产总体态势并结合国外的相关制度后,对当前我国矿山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的法律成因作出总结,对我国相关矿山安全生产制度的不完善;执法监督部门监管无力;矿山企业无视法律,违法违规生产等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通过对我国矿山安全生产制度的研究分析,找出我国矿山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制度需要健全和完善的地方,为我国广大的矿工和矿山从业人员寻求一个健康安全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因此,我们必须从根源来解决矿山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而矿山安全生产制度的完善则是必须考虑的一大方面。也只有从制度入手,以法律的强制性和权威性来恫吓在矿山安全生产上动歪脑筋的不法之徒,以刑法的严历性来制裁犯罪,才不会出现前仆后继的不法矿主和黑心官员,也才能真正使那些在矿难中死去的无数无辜矿工得以安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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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法律法规
一、 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问答题
1、《安全生产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坚持“安全第一”,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保护劳动者的权利;
(2)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3)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4)确立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奖励机制;
(5)鼓励开展和支持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
2、制定《安全生产法》的目的是什么?
(1)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2)促进经济发展;
(3)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4)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3、《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规定了哪些权力?
(1)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2)有权对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4、《安全生产法》对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提出了哪些要求?
(1)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服从管理;
(3)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安全生产法》规定了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伤的从业人员哪些权力?
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力利,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6、《安全生产法》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哪些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7、《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些有哪要求?
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8、重大危险源的含义是什么?
指长期的或者临时的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存储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9、为什么要实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1)实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是健全我国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切实保护从业人员和广大职工安全和健康的需要;
(2)实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是在建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形式下,建立安全生产法制管理秩序的需要;
(3)实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是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改善管理,推动科学技术进步的需要。
10、什么是“三同时”?
“三同时”是指一切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引进的建
设项目,其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工程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11、“三同时”的作用是什么?
“三同时”的作用就是从源头上消除各类工程项目可能造成的伤亡事故和从业人员免遭职业病的危害,保证从业人员和职工的安全健康,保证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正常投产使用,防止事故给国家造成损失,避免因安全质量问题引起返工或采取弥补措施造成资金浪费,“三同时”制度的建立,是防止新工程项目带病投产运转工作,确保新工程项目的本质安全的有效的法律制度。“三同时”制度的实施,是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具体体现。
12、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是什么?
(1)事故的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
(2)事故的责任者没有受到教育应为处理不放过;
(3)广大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4)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13、劳动法规定了哪几种情况之一,用人单位可以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14、《劳动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有什么要求?
(1)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
(2)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15、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1)经营场所和储存设施符合国家标准;
(2)主管人员和业务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
(3)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
16、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不应有的职业安排行为包括什么?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17、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所称危险化学品都包括哪些?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所称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18、危险化学品生产、储运企业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1)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工艺、设备和储运方式、设施;
(2)工厂、仓库的周边防护距离符合国家标准或国家有关规定;
(3)有符合生产或者储存需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4)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19、《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0、因工作原因发生交通事故,必须同时具备那些条件才能列入工伤范围?
(1)事故发生在因工作需要外出的时间内;
(2)事故发生在因工作需要外出工作的必经路线上;
(3)交通事故限定于道路交通事故;
(4)事故责任认定,排除酗酒后开车、自杀或自残等行为。
21、职工上下班途中自己不慎致伤能否按因工负伤处理?
如果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因路滑或没有看清路原因,自己不慎摔到、碰伤等,都不能认定为工伤,不能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22、实施工伤社会保险的原则有哪些?
(1)无过失责任原则;
(2)损害补偿原则;
(3)待遇标准从优的原则;
(4)工伤预防、补偿和康复结合的原则;
(5)评定伤残和职业病等级并以此确定待遇的原则;
(6)个人不缴费原则。
23、与劳动过程有关的职业性有害因素有哪些?
(1)劳动强度过大或劳动安排与劳动者生理状态不适应;
(2)劳动组织不合理。劳动时间过长或休息制度不合理;
(3)长时间处于某种不良体位,长时间重复某一单调动作;
(4)个别器官或系统过度紧张。
24、个人防护用品主要有哪些?
(1)防护服;(2)防护眼镜;(3)防护面罩;(4)呼吸防护器;(5)防噪声的耳塞、耳罩和帽盔;(6)皮肤防护用品。
25、职工工伤事故是怎样分类的?
(1)按伤害程度分:
轻伤事故:指一次事故只有轻伤的事故。
重伤事故:指一次事故只有重伤无死亡的事故。
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1-2人的事故。
重大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3-9人的事故。
特大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的事故。
(2)按经济损失程度分:
一般损失事故:一次损失1万元以下的事故。
较大损失事故:一次损失1万元或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事故。
重大损失事故:一次损失10万元或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事故。
特大损失事故:一次损失100万元或100万元以上的事故。
26、劳动保护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哪几个方面?
劳动保护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1)劳动保护管理;(2)安全生产技术;(3)工业劳动卫生。
27、劳动保护法包括哪些方面?
(1)劳动安全和卫生法规制度、技术规程和标准;
(2)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和休假法规制度;
(3)女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法规制度;
(4)劳动保护管理法规制度和违反法规制度的处理。
28、什么是高处作业?
GB/T3608-93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29、什么叫爆炸极限?
可燃气体、蒸汽或可燃粉尘与空气组成的爆炸混合物,遇火即能发生爆炸。这个发生爆炸的浓度范围,叫爆炸极限,最低的爆炸浓度叫下限,最高的爆炸浓度叫上限。
通常用可燃气体、蒸汽、粉尘在空气中的体积百分比表示。
30、“五同时”的内容是什么?
即企业领导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1、国家标准规定安全帽的三项永久标记是什么?
(1)制造厂名称及商标、型号;
(2)制造年、月;
(3)许可证编号。
32、液化石油气瓶将要用完时,为什么瓶内应留有余气?
液化石油气瓶将要用完时,瓶内应留有余气,便于充装前检查气样和防止其他气体进入瓶内。
33、安全帽等头部防护用品的作用是什么?
(1)保护头部避免受物体打击或撞击;
(2)头部免受火焰、腐蚀性烟雾、粉尘以及恶劣气候条件下的伤害;
(3)使头部、毛发免受有害物污染,防止头部被卷入运动的机器设备中。
34、什么是安全生产?
消除或控制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保证生产顺利进行,
35、什么是不安全状态?
是指导致事故发生的物质条件。
36、什么是不安全行为?
职工在职业活动中,违反劳动纪律、操作程序和方法等具有危险性的做法。主要表现为人与物的异常接触。
37、《安全生产法》明确了从业人员哪八项权利?
(1)知情权。即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
(2)建议权。即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3)批评权和检举、控告权。即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4)拒绝权。即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5)紧急避险权。即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6)赔偿权。依法向本单位提出要求赔偿的权力;
(7)防护权。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力;
(8)教育培训权。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38、《安全生产法》明确了从业人员哪三种义务?
(1)自律遵规的义务。即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
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自觉学习安全生产知识的义务。要求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危险报告义务。即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39、试说明干粉灭火器上压力表绿区、黄区和红区各表示什么意思?
(1)指针指在绿区表示有压力,在额定范围内,可以使用;
(2)指针指在黄区表示压力过高,不能正常使用;
(3)指针指在红区表示没有压力(不足),不能使用。
40、在生产过程中,严禁“三违”现象,是哪“三违”?
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41、骑自行车应注意哪些安全?
车况良好,刹车失灵时下车推行,转弯减速示意,超车不挤擦,过十字路口下车推行,并注意交通指挥灯信号,不准双手撒把,不准攀扶行驶中的其他车辆或手中拿物,打电话,不准扶拿并行或互相追逐或曲折行驶,不准骑车带人。(带小孩要有座架稳定措施)
42、货物仓库的特点有哪些?
(1)仓库长,跨距大,耐火等级低;(2)堆垛高大,密集,可燃物质多;(3)堆垛内部存在有缝隙;(4)地处偏僻,水源缺乏;(5)进出口较少;(6)照明条件差; (7)库房里的工作人员较少。
43、叉车作业要做到哪五不叉?
(1)单叉偏载不叉;
(2)货物重心超过货叉的载荷中心,使纵向稳定性降低时不叉;
(3)货物堆码不稳不叉;
(4)叉尖可能损坏货物不叉;
(5)超重或重量不明不叉。
44、起重机作业应做到“十不吊”是哪些?
(1)超重或埋藏地下物不吊;
(2)非信号人员指挥或信号不明不吊;
(3)重量不明不吊;
(4)钓钩没对准不吊;
(5)未试吊不吊;
(6)简化挂索、捆绑不牢不吊;
(7)6米以上长大件货物无牵引绳不吊;
(8)货件上有人,有漂浮物或钩连其他货件不吊;
(9)钓索夹角过大不吊(不宜超过90度);
(10)金属尖锐棱角货物吊索无衬垫不吊;
45、锅炉、压力容器的使用、维护、检修中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1)安全附件必须齐全、准确、灵敏、可靠;
(2)凡是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的焊工,必须经考试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进行工作;
(3)对受压元件的检修必须提出完整的方案,报告主管局和劳动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4)不准带压处理缺陷,对不同介质的容器处理之前必须采取安全可靠的措施,方可进行内外部检查的缺陷处理;
(5)对季节性或间断性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停用期间必须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46、防止直接触电有哪些防护措施?
(1)绝缘;(2)屏障或围栏;(3)障碍;(4)间隔;(5)漏电保护装置;(6)安全电压。
47、发生触电的原因有哪些?
(1)人们在某种场合没有遵守安全工作规程;
(2)电气设备不符合安全规程要求;
(3)人体触及到绝缘损坏而带电的电气设备;
(4)不懂电气技术的人员安装电气设备。
48、保护接地的作用是什么?
当电气设备某处绝缘损坏时,外壳可能带电,如果人体触及到带电外壳,则电流就经人体流入大地,构成通路,人就受到触电危害,有了接地短路电流,不会伤害人体。
49、氧气瓶爆炸的原因有哪些?
(1)瓶体质量差;(2)气瓶接触油脂;(3)气瓶受热;(4)气瓶剧烈振动;(5)气体误灌(罐);(6)放气过快;(7)气体压力过低。
50、电焊作业时可能发生哪些安全事故?
(1)触电(2)灼眼(3)烫伤(4)中毒(5)失火(6)爆炸
51、使用手持电钻时应注意什么?
(1)长期不用的要测量绕组与机壳的绝缘电阻;
(2)检查电源电压与电钻额定电压是否相符;
(3)检查电钻的保护接零是否良好;
(4)移动电钻时不能拖着橡皮软线;
(5)钻孔时用力不应过大;
(6)使用时温升不应过高。
52、化学性眼伤的急救措施?
化学物质溅入眼内,要及时处理,用一定压力和流量的清水冲洗。如电石、生石灰颗粒溅入眼内,应先用植物油或石蜡油棉签蘸去异物颗粒,然后用清水彻底冲洗。
53、化学性皮肤灼伤怎样治疗?
(1)迅速移离现场,脱去污染的衣服,立即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20-30分钟;(2)进行合理的综合治疗;(3)防止感染,合理使用抗生素;(4)严重者及时送医院治疗。
54、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1)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的专长;(2)与所发生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55、特别危险场所指什么?
是指物质的性质特别危险,储存的数量特别大,工艺条件特殊,一旦发生爆炸事故将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严重的人员伤亡,危害极大的危险场所。
56、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培训内容有哪些?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7、在什么情况下的开关、开闸的操作手柄上须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1)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开关、刀闸;
(2)已停用的设备,一经合闸即有造成人身触电危险、设备损坏或引起总漏电保护器动作的开关、刀闸。
(3)一经合闸会使两个电源系统并列或引起反送电的开关、刀闸。
58、防止交流、直流电触电的基本措施有哪些?
将带电设备设置必要的防护,要求保证防护意外的接触、意外的接近,做到不可能接触;对于偶然带电的设备,应采用保护接地和保护接零或安装漏电断路器等措施;另外,要对电气
线路或电气设备进行检查、修理或试验。但需要进行带电检修时,应使用适当的个人防护用具。
59、保护接地和保护接零相比较有哪些不同之处?
保护接地和保护接零是维护人身安全的两种技术措施,其不同处是:
其一,保护原理不同。低压系统保护接地的基本原理是限制漏电设备对地电压,使其不超过某一安全范围;高压系统的保护接地,除限制对地电压外,在某些情况下,还有促成系统中保护装置动作的作用。保护接零的主要作用是借接零线使设备潜心电形成单相短路,促使线路上保护装置迅速动作。
其二,适用范围不同。保护接地适用于一般的低压不接地电网及采取其他安全措施的低压接地电网;保护接地也能用于高压不接地电网。不接地电网不必采用保护接零。
其三,线路结构不同。保护接地系统除相线外,只有保护地线。保护接零系统除相线外,也必须有零线;必要时,保护零线要与工作零线分开;其重要地装置也应有地线。
60、劳动防护用品按防护部位不同,分为几大类?
分为九大类:安全帽、呼吸护具、眼防护具、听力护具、防护鞋、防护手套、防护服、防坠落护具和护肤用品。
61、电器设备运行中发生哪些情况时,操作人员应采取紧急措施,开动备用机组,停用异常机组,并通知专业人员检查处理?
(1)负载电流突然超过规定值或确认断相运行状态;
(2)电机或开关突然出现高温或冒烟;
(3)电机或其他设备因部件松动发生摩擦,产生响声或火星;
(4)机械负载出现严重故障或危及电器安全。
62、企业安全投入主要用于哪几方面?
(1)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如防灭火项目、通风除尘或防毒、防噪声项目等;
(2)本单位重大安全课题研究;
(3)更新安全设备、设施、器材、装备、仪器仪表等及其日常维护维修;
(4)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经费;
(5)配备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的经费;
(6)其他有关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6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按理化性质及其危险性,将危险化学品划分为哪8大类?
(1)爆炸品;(2)压缩气体及液化气体;(3)易燃液体;(4)易燃固体;(5)自燃固体和遇湿易燃物品;(6)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7)有毒品和腐蚀品;(8)放射性物质。
64、什么是特种设备?
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
65、化工设备安全检修中的特殊作业有哪些?
动火作业、动土作业、进入容器设备作业和高处作业。
66、事故应急救援的目的
(1)避免事故蔓延与扩大,如可能尽快予以消除;
(2)尽量减少事故造成的人与财产损失。
67、什么是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管生产的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企业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员工在生产中的安全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制度。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可以把生产与安全从领导上统一起来,使安全工作从企业领导到员工责任分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68、劳动保护法规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哪几个方面?
劳动保护法规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1)为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健康提供法律依据。(2)加强劳动保护的法制化建设。(3)推动劳动保护工作的发展。(4)促进生产力的提高。
69、扑救危险化学品火灾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1)扑救人员应占领上风或侧风地点;
(2)位于火灾现场人员应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如穿戴防护服、佩戴防护面具或面罩等。
(3)首先应迅速查明燃烧物品、范围和周边物品的主要危险特性,以及火势蔓延的主要途径;
(4)尽快选择最适当的灭火器和灭火方法。
(5)在平时,针对发生爆炸、喷溅等特别危险情况,拟定紧急应对方案,并进行演练。
70、《消防法》对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规定了哪些消防职责?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和各所属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3)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4)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71、电器短路有什么害处?
短路电流使短路处甚至使整个电路过热,会使导线的绝缘层燃烧起来,并引起周围建筑物内的可燃物。
72、日光灯两头发红发亮,可以连续运行吗?为什么?
不可以。此时电流大于额定电流,会造成(1)灯丝很快老化、损坏;(2)镇流器温度过高,会引起火灾。
73、什么是预案?
根据预测危险源、危险目标可能发生的类别、危害程度,而制定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要充分考虑现有物质、人员及危险源的具体条件,能及时、有效地统筹指导事故应急救援行动。
74、什么是特别重大事故?
指造成特别重大人身伤亡或巨大经济损失以及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75、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危害因素有哪些?
(1)物理性危险、危害因素;(2)化学性危险、危害因素;(3)生物性危险、危害因素;(4)心理、生理性危险、危害因素;(5)行为性危险、危害因素;(6)其他危险、危害因素。
76、单位安全检查的形式有哪几种?
综合安全检查、专业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不定期安全检查。
77、什么是本质安全技术?
本质安全技术是指利用该技术进行机械预定功能的设计和制造,不需要采用其他安全防护措施,就可以在预定条件下执行机械的预定功能时满足机械自身的安全要求。
78、触电的防护措施有哪些?
(1)采用安全电压。(2)保证绝缘性能。(3)采用屏护。(4)保持安全距离。(5)采用合理电器装置。
(6)装设漏电保护装置。(7)保护接地与接零。
79、机械设备常见的安全装置有哪些?
(1)连锁装置(2)止动装置(3)双手操作装置
(4)自动停机装置(5)机械抑制装置(6)有限运动控制装置
80、锅炉重大事故包括哪些?
(1)缺水事故(2)满水事故(3)炉管爆破
(4)汽水共腾(5)水击事故(6)炉膛爆炸
81、国家劳动卫生法规主要包括哪几个方面?
国家劳动卫生法规主要包括以下七个方面:(1)工矿企业设计、建设的工业卫生规定。(2)防止粉尘危害。(3)防止有毒物质的危害。(4)《工厂安全卫生规程》中对照明、温度、噪声等物理因素的治理作了明确规定。(5)劳动卫生个体保护。(6)工业卫生辅助设施。(7)女职工劳动卫生特殊保护。
82、国家对特种作业人员有哪些要求?
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具有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并经理论和实际考核,成绩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能独立作业。无证上岗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对用人单位和作业人员进行处罚。同时规定,取得操作证后每两年要进行一次复审。
83、班组经常性安全教育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班组经常性安全教育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1)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批示。(2)班组每个员工的安全责任。(3)安全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4)事故案例及教训和安全技术先进经验、革新成果。
84、工业上一般采取哪些措施防御生产性毒物对班组员工的危害?
一般采取以下措施防御生产性毒物对班组员工的危害:(1)技术改造,采用科学技术,以无毒代替有毒,以低毒代替高毒,提高机械化、自动化生平,减少人体与毒物的接触。(2)控制毒物进入人体的剂量,采取密闭通风技术和个体防护措施,隔离操作。(3)净化处理空气中有毒物质。(4)卫生保健措施。
85、什么是安全目标管理?
安全目标管理是以目标管理原理、方法为指导,以科学方法为手段,围绕企业方针目标和上级对安全生产的要求、考核指标,结合企业上一年和近期安全管理状况,制定出一个时期的安全工作奋斗目标,并为实现这个目标,建立安全管理措施和保证体系。
86、什么是安全技术?
安全技术是指为防止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保证员工的生命安全,运用安全系统工程的理论、观点、方法,分析事故原因,找出发生事故的规律,从而在技术上、设备上、个人防护上采取一系列的措施,保证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技术是在前人大量血的教训基础上逐步发展并不断完善的使用技术。
87、电器作业“10”不准?
(1)非持证电工不准装接电器设备。
(2)任何人不准玩弄电器设备和开关。
(3)损坏的的电器设备应及时调换,不准使用绝缘损坏的电器设备。
(4)不准利用电热器和灯泡取暖。
(5)设备检修切断电源时,任何人不准启动挂有警告牌的电器设备,或合上拔取的熔断器。
(6)不准用水冲洗揩擦电器设备。
(7)熔断丝熔断时,不准调换容量不符的溶丝。
(8)不办任何手续,不准在埋有电缆的地方进行打桩和动土。
(9)发现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抢救,在未脱离电源前不准直接接触触电者。
(10)雷雨天气,不准接近霹雷器和霹雷针。
88、《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简称8号令,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的内容有哪些?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3)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4)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89、《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的内容有哪些?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3)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4)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90、《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车间级岗前安全培训的内容有哪些?
车间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2)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3)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6)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8)有关事故案例;
(9)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9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职有哪些要求?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9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课时有哪些要求?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93、《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培训课时有哪些要求? 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94、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及其持证上岗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安全培训制度、计划的制定及其实施的情况;
(2)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持证上岗的情况;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的情况;
(3)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的情况;
(4)建立安全培训档案的情况;
(5)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95、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哪些安全生产条件?
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
(5)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6)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
(7)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8)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9)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10)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11)有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12)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6、《厂区吊装作业安全规程》对吊装作业是怎样分级的?
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重量分为三级:
吊装重物的重量大于80吨时,为一级吊装作业;
吊装重物的重量大于等于40吨至小于等于80吨时,为二级吊装作业;
吊装重物的重量小于40吨时,为三级吊装作业。
97、《厂区吊装作业安全规程》对吊装重量大于等于40吨的物体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有哪些规定?
吊装重量大于等于40吨的物体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吊物虽不足40吨重,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吊装施工方案经施工主管部门和安全技术部门审查,报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98、仓库防火负责人负有哪些职责?
仓库防火负责人负有下列职责:
(1)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2)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3)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4)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5)领导专职、义务消防队组织和专职、兼职消防人员,制定灭火应急方案,组织扑救火灾;
(6)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
99、火灾种类是怎样划分的?
火灾种类应根据物质及其燃烧特性划分为以下五类:
(1)A类火灾:指含碳固体可燃物如木材、棉、毛、麻、纸张等燃烧的火灾;
(2)B类火灾:指甲、乙、丙类液体如汽油、煤油、柴油、甲醇、乙醚、丙酮等燃烧的火灾;
(3)C类火灾:指可燃气体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丙烷、乙炔、氢气等燃烧的火灾;
(4)D类火灾:指可燃金属如钾、钠、镁、钛、锆、锂、铝镁合金等燃烧的火灾;
(5) 带电火灾:指带电物体燃烧的火灾。
100、防火防爆十大禁令
(1) 严禁在厂内吸烟及携带火柴、打火机易燃易爆物品入厂。
(2) 严禁不办用火手续,在厂内进行施工用火或生活用火。
(3) 严禁穿易产生静电服装进入油气区工作。
(4) 严禁穿带铁钉的鞋进入油区及易燃易爆装置。
(5) 严禁用汽油、溶剂擦洗各种设备、衣物、工具及地面。
(6) 严禁未经批准的各种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罐区及易燃易爆区。
(7) 严禁就地排放轻质油品、化学危险品。
(8) 严禁堵塞消防通道,随意挪用或损坏消防工具和设备。
(9) 严禁在各种油气区用黑色金属工具敲打。
(10) 严禁损坏生产区内的防爆设施及设备。
111、手持电动工具工具的日常检查包括哪些项目?
日常检查至少应包括以下项目:
(1)外壳、手柄有否裂缝和破损;
(2)保护接地或接零线连接是否正确,牢固可靠;
(3)软电缆或软线是否完好无损;
(4)插头是否完整无损;
(5)开关动作是否正常、灵活,有无缺陷、破裂;
(6)电气保护装置是否良好;
(7)机械防护装置是否完好;
(8)工具转动部分是否转动灵活无障碍。
112、《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对工会组织的作用作了哪些具体规定?
工会组织应当督促并协助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和培训,对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与用人单位就劳动者反映的职业病防治问题进行协调并督促解决。 工会组织对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产生严重职业中毒危害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采取防护措施,或者向政府有关部门建议采取强制性措施;发生职业中毒事故时,有权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发现危及劳动者生命、健康的情形时,有权建议用人单位组织劳动者撤离危险现场,用人单位应当立即作出处理。
113、用人单位的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除应当符合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职业卫生要求外,还必须符合哪些要求?
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作业场所不得住人;
(2)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高毒作业场所与其他作业场所隔离;
(3)设置有效的通风装置;可能突然泄漏大量有毒物品或者易造成急性中毒的作业场所,设
置自动报警装置和事故通风设施;
(4)高毒作业场所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114、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哪些规定? 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三级配电系统;
(2)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3)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115、为什么公共场所的门要向外开?
公共场所的门向外开,主要是为了便于安全疏散。无论是正常情况下还是在发生意外事故时,如果门向外开启,疏散人员便可自然的安全疏散;而如果门向内开启,则会由于前拥后挤使门无法打开,造成严重后果。所以公共场所的门必须向外开启。
116、《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对通过公路运输危险化学品有哪些具体要求?
通过公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配备押运人员,并随时处于押运人员的监管之下,不得超装、超载,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的区域;确需进入禁止通行区域的,应当事先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由公安部门为其指定行车时间和路线,运输车辆必须遵守公安部门规定的行车时间和路线。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区域,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划定,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运输危险化学品途中需要停车住宿或者遇有无法正常运输的情况时,应当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117、《高处作业管理程序》规定了高处作业应具备的安全设施有哪些?
高处作业应具备的安全设施有:
(1) 速差自控器;(2) 安全绳;(3) 安全网;(4) 手扶水平安全绳;(5) 孔洞盖板、临时防护栏杆、爬梯;(6) 安全标志;(7) 安全通道;(8) 安全绳。
118、电器闸刀为什么不能随便加大保险丝?
保险丝是由铅、锡、锑等低熔点合金材料制成的,当通过的电流超过额定值时,它会马上熔断,及时保护电源。这样,在发生短路或超负荷时,就能保护电器线路和设备的安全。保险丝的规格多种多样,一般都根据电器线路上安全载流量的大小来选用保险丝。不同材质、不同粗细的保险丝,其额定电流是不一样的,同样材质的保险丝越粗,额定电流就越大。如果在没有添置用电设备,其电气线路上的安全载流量未增大的情况下,随意加大保险丝,或者改用铁丝、铜丝代替,那么发生短路或超载时,保险丝就不会迅速熔断,达不到保护电器设备和电气线路的目的。
119、怎样打火警电话?
发现火警及时报警,是每一个公民的责任。发生火警必要惊慌失措,要保持镇静,火警电话119要记清。
(1)火警电话打通后,应讲清楚着火单位、所在区县、街道、门牌或乡村的详细地址。
(2)要讲清楚什么东西着火,火势怎样。
(3)要讲清楚是平房还是楼房,最好能讲清楚起火部位、燃烧物质和燃烧情况。
(4)报警人要讲清楚自己的姓名、工作单位和报警电话号码。
(5)报警后要派人在街道路口或村口等候消防车到来,指引消防车去火场的道路,以便迅速、准确的到达起火地点。
120、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应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应包括的主要内容有:
(1)建立应急组织,明确各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
(2)灾情的发现与报告制度;
(3)保证通讯联络畅通;
(4)保证足够的救灾器材与设备;
(5)有关安全通道与安全出口的要求;
(6)自救与救护的规定;
(7)成立专业应急组织。
二、选择题
1、以下属于安全生产行政法规的是 D .。
A、《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B、《xx省劳动安全卫生条例》
C、《安全生产法》 D、《矿山安全法》
2、从原则上说, A 适用于各个行业和专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A、《安全生产法》 B、《水上交通安全法》
C、《矿山安全法》 D、《道路交通安全法》
3、安全生产行政法规是由 C 制定并批准公布的。
A、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国务院 D、地方人民政府
4、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B
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促进经济发展。
A、控制 B、防止和减少 C、预防 D、降低
5、《安全生产法》的空间效力范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域,包括 A 。
A、我国的领土、领空和领海 B、我国大陆地区和领海
C、我国大陆地区、领空和领海 D、我国的领土和领海
6、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必须坚持“ D ”的方针。
A、安全生产重于泰山 B、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C、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D、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7、《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C 。
A、主要责任 B、承担责任 C、全面负责 D、间接负责
8、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 D 。
A、职称 B、学历 C、管理能力 D、专业知识
9、生产经营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 D ,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 D 。
A、管理标准 管理职责 B、生产合同 管理职责
C、协议书 管理方案 D、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0、以下不属于《安全生产法》中规定的从业人员的义务是 A
A、消除事故隐患的义务 B、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义务
C、发现不安全因素报告的义务 D、遵章守规,服从管理的义务
11、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A
A、报告和检举 B、揭发和控告 C、检举和揭发 D、揭发和取证
12、下列 B 系统是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所不包括的。
A、应急救援指挥 B、应急救援演练
C、应急救援日常值班 D、应急救援信息和技术支持
13、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是: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 B 。
A、制定抢救方案 B、按规定上报事故情况
C、指挥现场救援 D、打扫清理事故现场
14、不符合生产、经营、储存危险物品场所的条件的选项是 D 。
A、在员工宿舍和生产车间悬挂明显的疏散标志牌
B、危险物品的车间、仓库应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C、员工宿舍设有紧急疏散的出口
D、为了保证安全,晚间锁住员工宿舍和生产车间
15、生产经营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具备的前提条件是 C 。
A、拥有技术熟练的员工 B、资金充足
C、已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D、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16、生产经营单位没有按国家标准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以 B 。
A、2万元以下的罚款 B、5万元以下的罚款
C、2万元以上的罚款 D、10万元以下的罚款
17、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造成了重大事故的,应 C 。
A、给予处分 B、给予教育批评
C、追究其刑事责任 D、扣发奖金
18、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犯有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消防责任事故罪等,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包括
D 。
A、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B、3年以下有期徒刑;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
C、3 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D、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19、“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这是 A 的立法目的。
A、《劳动法》 B、《职业病防治法》
C、《安全生产法》 D、《工伤保险条例》
20、《职业病防治法》的立法依据是“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依据 C 制定。
A、安全生产法 B、劳动法 C、宪法 D、疾病防治法
21、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的
D 。
A、防护用品 B、物质奖励 C、表扬 D、岗位津贴
22、矿山开发必须具备保障安全生产条件,执行 A 的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
A、开采不同矿种 B、统一
C、国家统一 D、专业
23、对于矿山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和主体工程 C 。
A、同时策划、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B、同时计划、同时设计、同时生产和使用
C、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D、同时设计、同时生产、同时施工
24、消防工作贯彻 C 的方针,坚持专门机构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A、预防为主 B、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C、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D、统一管理,防消结合
25、生产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单位,对产品应当附有说明其危险性的 C
A、提示标识 B、警告标识 C、说明书 D、注意事项
26、依法管理、方便群众,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是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 D 。
A、责任 B、目的 C、权利 D、原则
27、实施总承包的建筑施工单位,应由 A 编制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A、总承包单位 B、分包单位
C、施工单位 D、上级主管部门
28、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不符合要求的场所是 B 。
A、专用场地 B、专用生产车间
C、施工单位 D、上级主管单位
29、以下行为中、应给与警告并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的是 C 。
A、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建立、
B、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C、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经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D、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
30、未对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处以
A 并可处 万元以下的罚款。
A、责令限期改正 5 B、责令限期改正 3
C、警告 5 D、警告 5
31、装设避雷针、避雷线、避雷网、避雷带都是防护 B 的主要措施。
A、雷电侵入波 B、直击雷
C、反击 D、二次放电
32、消防应急灯的应急转换时间不应大于 B 。高度危险区域使用的消防应急灯的转换时间不大于 。
A、15s;5s B、5s;0.5s
C、5s;0.25s D、2.5s;0.25s
33、把电器设备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部分与电网的保护零线进行连接,称作 B 。
A、保护接地 B、保护接零
C、工作接地 D、工作接零
34、电石起火时必须用干砂或 B 进行灭火。
A、泡沫灭火器 B、二氧化碳灭火器
C、水 D、其他方法
35、行灯电压不超过 A v,在特别潮湿场所或导电良好的地面上,若工作地点狭窄(如锅炉内、金属容器内),行灯电压不超过 A v。
A、36、12 B、50、42
C、110、36 D、50、36
36、《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自 B 年 月 日起执行。
A、1996年10月1日
B、1995年10月30日
37、食品应当 B 符合高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当的色香味等器官性状。
A、干净卫生 B、无毒无害 C、安全无霉变
38、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进行 B 检查。
A、个人卫生 B、健康 C、疾病
39、用人单位应对劳动者进行 ABC 。
A、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
B、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
C、普及职业卫生知识
D、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
E、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40、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 ABD 。
A、职业史 B、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C、家族病史 D、职业病诊疗及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41、用人单位违反规定造成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间接负责人,依法追究 C 。
A、民事责任 B、行政责任
C、刑事责任 D、经济责任
42、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其主要有哪些职责 ABC 。
A、必须保证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B、必须保证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C、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
43、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有新的危害特性时应当 ACD 。
A、立即报告 B、取得上级主管部门认可后才可公告
C、及时修订安全技术说明书 D、及时修订安全标签
44、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急救援助方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 ABCE 。
A、环境保护部门 B、公安部门 C、质检部门 D、卫生部门 E、当地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
45、危险化学品单位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不及时处理报告,造成严重结果的,对有关负责人依法追究 C 。
A、经济责任 B、民事责任 C、刑事责任 D、行政责任
46、《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履行 ABCDEF 消防安全职责。
A、制订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B、施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C、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D、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E、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F、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47、劳动者在 ABCDE 情况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A、退休 B、患病、负伤 C、因工作残废或者患职业病
D、失业率 E、生育
48、严禁在车间 BCEF 化验室等重点部位使用明火和电热设备取暖。
A、电影院 B、仓库 C、变电站 D、公共场所
E、汽车库 F、机房
49、仓库应当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人为 C 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A、安全负责人 B、消防负责人 C、防火责任人
50、《安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规定,使用单位应到定点经营单位或生产企业购买特种安全防护用品。购买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经过本单位的 A 部门验收。
A、安全技术 B、质检机构 C、劳动保护
51、特大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接到特大事故报告后,立即通知 A D 和 E 。
A、公安部门 B、事故处理部门 C、专门机构
D、人民检察机关 E、工会
52、爆炸危险场所的生产储存、装卸过程必须根据 B 的要求设置相应的安全装置。
A、设备 B、工艺条件 C、生产工艺
53、用人单位应当对从事使用 C 职业的劳动者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
A、危险 B、有毒、腐蚀 C、有毒物
54、所有机器的危险部分,应 C 来确保工作安全。
A、标上机器制造商名牌 B、涂上警示标示
C、安装合适的安全防护装置
55、压力设备操作人员在进入岗位工作前 C 小时内,不得酗酒?
A、2小时 B、34小时 C、4小时
56、下列操作 C 不能防止焊接作业中的回火现象?
A、焊(割)炬不要过分接近金属 B、焊(割)嘴不能过热
C、乙炔不能开的过大 D、如乙炔瓶内部已燃烧,用自来水降温
57、在高出进行焊接作业时,电焊机要离开作业点 C 米。
A、1 B、5 C、10 D、20
58、为防止有人上下起重机或在桥架上面工作时,司机盲目送电,发生人身事故,应安装
B 。
A、限位开关 B、安全开关 C、照明灯 D、信号灯
59、雷电放电的特点是 A 。
A、电流大,电压高 B、电流小,电压高 C、电流大,电压低
60、为消除静电危害,可采用的静电措施是 A 。
A、保护接零 B、绝缘 C、接地放电
61、压力容器在正常工艺操作时可能的最高压力 A 。
A、最高工作压力 B、工作压力 C、设计压力
62、锅炉是 C 的设备。
A、生产蒸汽 B、生产蒸汽和加热水 C、生产蒸汽或加热水
63、气瓶实际容积必须 C 公称容积,允许误差是 。
A、大于、10% B、小于、10% C、大于、5% D、小于、5%
64、安全阀是按 B 标准系列进行设计制造的。
A、开启压力 B、公称压力 C、排放压力 D、回座压力
65、当代502胶将自己的皮肤粘合在一起时,可以用 B 慢慢溶解。
A、汽油 B、丙酮 C、酒精
66 、身体被化学品污染后,应 A 。
A、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 B、立即用布抹干 C、到医院治疗
67、化学品事故的应急处理,一般包括报警、 B 、现场急救、溢出或泄漏处理和人员
控制几方面。
A、发布新闻信息 B、紧急疏散 C、减少噪音
68、复印机会产生下列那种有害物质?(A、C)
A、有害气体 B、噪音 C、高频电磁波
69、国家对危险化学品实行 B 。
A、审批制度 B、经营许可证制度 C、验收制度 D、检查制度
70、建筑施工中最重要的三种伤亡事故类型为 A 。
A、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和触电 B、坍塌、火灾、中毒
C、机械伤害、触电、坍塌
71、不同的作业环境要求佩戴安全帽的颜色也不同,在爆炸性作业场所宜戴 A 色的安全帽。
A、红色 B、黄色 C、白色
72、遇到什么样的天气不能高处作业?(A)
A、六级以上大风或雷雨天气 B、冬天 C、35度以上高温
73、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 C 不得上岗作业。
A、无作业证的人员 B、未经劳务部门同意的人员
C、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
74、《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必须建安全生产的 C 和群防群治制度。
A、奖罚制度 B、管理制度 C、责任制度 D、验收制度
75、建筑工程临时用电,按照三相五线制实行 A 的规定,合理布置临时用电系统。
A、两级漏电保护 B、按图布置 C、用电措施
76、下列哪种灭火器不适用于扑灭电器火灾?(C)
A、二氧化碳灭火器 B、干粉灭火器 C、泡沫灭火器
77、采用安全特低电压是 D 的措施。
A、仅有直接接触电压保护 B、只有间接接触电压保护
C、用于防止爆炸火灾危险 D、兼有直接接触电击和间接接触电击保护
78、屏保的作用 A 。
A、控制不安全因素 B、保护电器 C、防止触电
79、运行中压力容器的检验主要包括那三方面?(C)
A、操作压力、操作温度、液位 B、化学成分、物料配比、投料量
C、工艺条件、设备状况、安全装置 D、压力表、安全阀、缺陷
80、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时,以 宏观检查 为主,必要时才增加 磁粉探伤方法.
A、渗透探伤、宏观探伤 B、渗透探伤、磁粉探伤
C、宏观检查、磁粉探伤 D、渗透探伤、超声波探伤
81、修设备时,应先将开关关上,然后 A 。
A、断开电源,并在显眼处挂上“停机维修”标识牌,方可工作
B、先将及其防护罩拿掉,方可操作
C、即可进行维修工作
82、下列那种操作是不正确的?(B)。
A、戴褐色眼镜从事电焊 B、操作机床时、戴防护手套
C、借助推木操作剪切机械
83、装过煤油、汽油或油脂的容器焊接时,应先用热 B 水冲洗,在用蒸汽吹洗,确信干净后方可焊接。
A、酸 B、碱 C、盐业
84、当通过人体的电流达到 A 毫安时,就能使人致命。
A、50 B、80 C、100
85、开关电器的屏护装置除了作为防止触电外,还可以防止 B 。
A、漏电 B、电弧伤人 C、短路
86、在具有腐蚀性物品的工作地点,不应 B 。
A、铺设耐酸防滑地面、排污设施 B、饮食和吸烟
C、在溢出有毒烟气区间配置抽风装置
87、国家颁布的《安全色》标准中,表示指令、必须遵守的规定颜色为 B 。
A、红色 B、蓝色 C、黄色
88、以下化学危险品中, C 可以在露天存储。
A、遇火、遇热能引起燃烧、爆炸的
B、遇潮能引起燃烧、爆炸
C、遇潮能引起化学反应的
D、遇火、遇热、遇潮能引起化学反应的,产生有毒气体的
89、卷扬机钢丝绳放出后,至少应留在卷筒上的安全圈是 C 圈
A、1 B、2 C、3 D、4
90、基础或管沟施工前,必须根据 B 的特点制定防坍塌措施。
A、土质含水量 B、季节施工 C、工期长短
91、煤矿的“一通三防”是指通风、防治理瓦斯、防治粉尘、 B 。
A、防治水 B、防灭火 C、防中毒
92、在矿山上使用的 B 基本形状为带斜杠的圆环。
A、禁止标志 B、警告标志 C、指令标志
93、预防事故的三大对策是指:(C)
A、控制三违 B、安全技术、安全检查、安全设施 C、工程对策、教育对策和管理对策
94、根据安全理论进行系统地分析,事故的间接原因是:(C)
A、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
B、自然条件,气象条件不良等
C、生产技术本质安全性差、管理不良、教育不力、人的生理及心里因素等
95、发生重伤以上事故后,事故上报时间最迟不超过 B 小时。
A、12 B、24 C、48
96、下列哪些措施可以有效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 A、B、C、D)
A、职业适应性选择 B、创造良好的行为环境和工作环境
C、加强培训、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 D、严格管理
97、能量观点的事故因果连锁理论人为事故发生的基本原因是:( A、B、C)
A、企业领导者的安全政策和决策 B、社会因素
C、个人因素 D、环境因素
98、事故系统的要素有:( A、B、C、D)
A、人 B、机 C、管理 D、环境 E、工艺
99、在起重作业中,只起省力和承重作用的是 B 。
A、定滑轮 B、动滑轮 C、导向滑车
100、起重接近终点时,应该 A 。
A、及时断电,尽可能不动用行程限位器
B、等待行程限位器动作 C、加快起重机动作速度
三、填空题
1、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
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3、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4、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
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5、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的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
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6、《安全生产法》规定,工会有权参加事故调查享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
人员责任。
7、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
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8、《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
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9、《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力。
10、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的综合治理。
11、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
应急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12、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时,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并在设备醒目位
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13、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并由专人保管。
14、危险化学品专门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设置明显标志。
15、仓库保管人员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格遵守仓库的保管领取使用交接班的各项制度。
16、仓库保管人员应清楚库内的一切灭火设备,要保持完整好用做到会操作使用,还要了解
水源位置和消防设施的情况。
17、燃烧的基本条件由可燃物、助燃物、有足够温度和热度三个。
18、干粉灭火器的灭火原理是(1)对有焰燃烧的抑制作用;(2)对表面燃烧的灭火作用;
(3)其他作用,如干粉灭火时粉雾与火焰相混合可以降低燃烧物表面热辐射等。
19、消防工作的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20、火警电话、匪警电话、交通肇事电话分别是119 110 112。
21、灭火的基本方法有哪四种冷却法,窒息法,隔离法,抑制法。
22、安全教育的内容有安全责任教育,安全生产方针教育,安全法规教育,事故案例教育,
安全卫生知识教育。
23、伤亡事故的三个阶段是前兆阶段、爆发阶段,持续阶段。
24、安全标志分为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提示标志。
25、生产事故分为严重生产事故、重大生产事故、和一般生产事故三类。
26、设备事故主要分为机械设备事故、电气设备事故和水汽设备事故。
27、“三不伤害”是指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28、消防安全的核心是重在预防、防消结合。
29、毒物按其对人体的毒害作用大之分为刺激性毒物、窒息性毒物、麻醉性毒物、腐蚀性毒
物四类。
30、《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禁止用剧毒化学品生产灭鼠药以及其它可以能进入
人民日常生活的化学产品和日用化学品。
31、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实行许可证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经营销
售危险化学品。
32、《劳动法》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调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
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33、《劳动法》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三级体力
强度的劳动。
34、国家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中要求对仓库的新职工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
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35、《建筑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
费。
36、《建筑法》规定房屋拆除应当由具有保证安全条件的建筑施工单位承担,由建筑施工单
位负责人对安全负责。
37、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38、建筑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而发生重大伤亡的
或造成其它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9、在施工现场行走要注意安全,进入施工现场工作戴安全帽。
40、起重工在起吊时应站在安全地点,距货件必须有两米以上的退让余地。
41、锅炉的安全附件由安全阀、压力表和液位计。
42、伤亡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43、手工弧焊、气体保护焊、氩弧焊、气焊等机械工业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是电焊工尘肺。
44、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
急救援器材、设备。
45、企业在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时,应安排专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46、事故的最基本特性就是因果性、随机性、偶然性和必然性。
47、装载液态或气态易燃、易爆物品的罐车,必须挂接地静电导链;装载液化气体的车辆,
应有防晒措施。
48、安全生产法规主要包括安全技术法规、劳动法规和安全管理法规。
49、安全控制论从本质上来认识事故,即事故的本质是能量的不正常转移。
50、高危险行业的安全培训教育的对象包括:企业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特种作
业人员。
51、防止人失误的管理措施包括作业审批、安全监护和安全确认。
52、企业的安全教育包括:对新员工和换岗公认的三级教育;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安全培
训;企业全员的日常安全教育等。
53、安全评价的种类的分为安全预评价、安全现状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和专项安全评价。
54、危险位置主要包括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和有毒有害危险物质两大类。
55、事故应急预案的内涵包括预防、预备、响应和恢复四个阶段。
56、所有工业企业,为文明生产,严格控制有害化学物质向环境中排放,应通过改革工艺,
采用无毒无害物质替代有毒有害材料等技术设施。
57、预防粉尘对人体健康危害的根本措施是消灭和减少发尘源。
58、粉尘对人体的危害决定于粉尘的化学组成及其在空气中的浓度,以及人体接触时间的长
短。
59、设备的设计制造必须符合劳动安全卫生标准和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各种设备的安全卫
生、防护装置必须齐全可靠,否则不得生产、销售、使用。
60、爆炸的破坏形式有:直接的爆炸作用、冲击波的破坏作用和火灾三种。
61、解决火险隐患要坚持的“三定”指的是定专人、定时间、定整改措施。
62、易燃易爆仓库保管人员“一日三查”是指上班后、当班中、下班前检查。
63、火灾按着火可燃物类别,一般分为5类:可燃气体火灾;可燃液体火灾;固体可燃物火灾;电气火灾和金属火灾。
64、电器设备过热和电火花或电弧是引起电器火灾的直接原因。
65、机械防护装置主要有固定防护式、连锁防护式、自动防护式。
66、静电有三大特点:一是电压高;二是静电感应;三是尖端放电现象严重。
67、按其动作原理划分,漏电装置分为电压型和电流型两大类。
68、使用的电器设备按照有关规定,其外壳应有防护性接零和接地防护措施。
69、电流对人体的伤害有两种类型:即电击和电伤。
70、电器设备的安装工程必须有合格的施工单位承担,工程竣工后要进行正式验收,严格交接试验。设备各项指标都达到国家标准、规范所规定的标准。
71、漏电保护措施主要用于防止人体触电事故及漏电火灾事故或有弧光引起的电器烧毁设备事故。
72、锅炉事故的主要事故类型有缺水事故、满水事故、水击事故、气水事故、爆管事故、炉膛事故、尾部烟道二次燃烧和锅炉结渣。
73、使用压容器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对压力容器的安全技术管理负责。
74、气瓶爆炸的主要原因是超装和混装。
75、工业生产的三大公害指的是水污染、大气污染、噪声污染。
76、生产化学危险品的企业应具有防火、防毒、防潮、防爆等安全措施。
77、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的作用是用于提示接触危险化学品的一种标示。
78、参加施工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赤脚,在设有防护高空作业施工中必须系安全带。
79、劳动防护用品是用来保护劳动者在劳动中安全与健康方面的专用物品。
80、现场施工时容易发生的伤害事故有:高处作业坠落事故、物体打击事故、触电事故、坍塌事故、机械伤害事故。
81、建筑施工的“三宝”、“四口”指的是:安全带、安全网、安全帽;楼梯口、电梯口、预留口、出入口。
82、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员工在作业时,要严格做到眼观六面、安全定位、措施得当、安全操作。
83、防止噪声危害的措施通常有三类:控制和消除噪声源、控制噪声的传播、个人卫生保健。
84、煤矿生产中的五大自然灾害是:水灾、火灾、瓦斯、煤尘、冒顶。
85、煤矿安全生产由“一通三防”,其中的一通指:望风,三防指:防火、防尘、防瓦斯。
86、在生产过程中,控制尘毒危害的重要方法是密闭化、自动化和远距离控制。
87、噪声对人体神经中枢系统的影响有使大脑皮层兴奋、抑制平衡失调。
88、人造纤维板的成品会散发出甲醛气体,引发呼吸道炎症疾病。
89、高温作业工人,常见病症是热射病、热痉挛、急性中毒。
90、事故应急预案的具体组织包括准备程序、基本应急程序、特殊危险应急程序等内容。
91、对员工进行安全宣传教育,要求开展“三会”,即:会报警、会逃生、会现场应急。
92、厂长(经理)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管生产的领导是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
93、进入危险化学品库区的机动车辆应安置防火罩。
94、防火防爆安全装置包括:阻火装置、火星熄灭器和防爆泄压装置。
95、安全检修中的特殊作业是:动火作业、动土作业、高处作业和进入设备作业。
96、新制压力容器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必须填写《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表》。
97、瓦斯爆炸是指可燃性气体瓦斯与空气混合形成了浓度达到爆炸极限的混合物,在高温下急剧氧化,并产生爆炸现象。
98、企业一旦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应及时进行现场抢救,并及时将事故情况报告政府部门。
99、焊工工作时要戴焊工专用的护目眼镜、口罩、面罩、戴好防护手套、脚盖、穿好帆布工作服。
100、建筑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由建筑企业技术部门负责制定,由施工部门和安全部门会审。
101、班组安全培训教育的三个显著特点是一是长期性和艰巨性。二是广泛性和实践性。三是专业性和科学性。
102、根据我国法律,违反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有:(1)行政责任。(2)民事责任。(3)经济责任。(4)刑事责任。
103、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
104、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2)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3)有关事故案例;(4)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105、厂(矿)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1)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4)有关事故案例等。
106、生产经营单位安排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期间,应当支付工资和必要的费用。
107、对吊装作业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108、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工业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 109、未成年工上岗前用人单位应对其进行有关的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未成年工体检和登记,由用人单位统一办理和承担费用。
110、用人单位应按下列要求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1)安排工作岗位之前;(2)工作满一年;(3)年满十八周岁,距前一次的体检时间已超过半年。
111、按照有毒物品产生的职业中毒危害程度,有毒物品分为一般有毒物品和高毒物品。国家对作业场所使用高毒物品实行特殊管理。
112、维护、检修存在高毒物品的生产装置,必须严格按照维护、检修方案和操作规程进行。维护、检修现场应当有专人监护,并设置警示标志。
113、电气设备设置场所应能避免物体打击和机械损伤,否则应做防护处置。
114、配电室应靠近电源,并应设在灰尘少、潮气少、振动小、无腐蚀介质、无易燃易爆物及道路畅通的地方。
115、使用气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小于5米,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均不小于10米,并不准在烈日下曝晒。
116、高处作业人员要按照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作业前要检查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
117、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配备与本企业危险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配套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118、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
119、企业风险抵押金的使用范围为:(1)为处理本企业生产安全事故而直接发生的抢险、救灾费用支(2)为处理本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善后事宜而直接发生的费用支出。
120、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
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集团公司安委会办公室
安全法律法规HSE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法律安全类) LH01/HSE02-01
序号 法 规 标 准 名 称 发布单位 文号 标准号 发布时间 适用部门
国家主席令第2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04年修正) 1 国务院 04.3.14 国家主席令第1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 2 国务院 09.2.28 国家主席令第2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3 国务院 94.7.5 国家主席令第6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4 国务院 96.3.17 国家主席令第0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5 国务院 08.10.29 国家主席令第6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6 国务院 06.5.12 国家主席令第5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修正) 7 国务院 05.8.9 国家主席令第2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8 国务院 94.5.12 国家主席令第7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9 国务院 02.6.29 国家主席令第0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10 国务院 09.7.28 国家主席令第1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11 国务院 99.4.29 国家主席令第9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2 国务院 97.11.1 国家主席令第5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13 国务院 92.4.3 国家主席令第1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04年修订) 14 国务院 04.8.28 国家主席令第5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15 国务院 95.10.30 国家主席令第1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16 国务院 89.4.4 国家主席令第6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17 国务院 07.8.30
国际公约 第114号建议书 保护工人以防电离辐射公约 19 60.6.22 第144号建议书 三方协商促进履行国际劳工标准公约 20 76.6.21 第170号公约 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 21 90.6.7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法规安全类) LH01/HSE02-01 序号 法 规 标 准 名 称 发布单位 文号 标准号 发布时间 适用部门 1 国务院 (56)国议周第56.5.25 工厂安全卫生规程 40号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 2 劳动部 【1994】532号 94.12.26
国家主席令第3763 国务院 03.5.12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号
4 国务院 国发(2004)7204.2.18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号
国家主席令第34号 国务院关于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 5 国务院 89.3.29
国家主席令第65号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6 国务院 05.7.17
国家主席令第1467 国务院 94.2.3 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 号
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8 劳动部 【1990】1215号 90.10.8
国家主席令第3939 国务院 06.10.13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号
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 10 劳动部 劳部发第3号 96.10.17
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单位资格认可与管理规则 11 劳动部 劳部发第11号 98.2.5
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管理办法 12 劳动部 劳部发第10号 98.2.5 13 劳动部 劳安字(1990)190.1.13 建设项目(工程)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验收办法 号
14 劳动部 劳部发(1995)95.8.22 劳动部关于颁发《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的通知 322号 15 劳动部 劳安字(1990)990.3.29 劳动部关于印发《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有关条文解释 号
劳动部试行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的通知 16 劳动部 60.5.23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标准安全类) LH01/HSE02-01 序号 法 规 标 准 名 称 发布单位 文号 标准号 实施时间 适用部门 一、职业卫生标准 (一)综合
GB 12801-1990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国家技术监督局 1
Q/SY 74-2002 健康工作管理指南 中国石油 2
GB 18218-1999 重大危险源辨识 国家技术监督局 3
GB/T 13861-1991 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 国家技术监督局 4
GBZ 1-200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国家技术监督局 5
SH 3047-1992 石油化工企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 中石化 6
GB/T 15236-1993 职业安全卫生术语 国家技术监督局 7
GB 2894-1995 安全标志 国家技术监督局 8
GBZ 158-2002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国家技术监督局 9
SY6355-1998 石油天然气生产专用安全标志 中国石油 10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标准安全类) LH01/HSE02-01
序号 法 规 标 准 名 称 发布单位 文号 标准号 实施时间 适用部门
(二)有毒有害物质、防护
GBZ 2-200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国家技术监督局 1
GB/T12331-1990 有毒作业分级 国家技术监督局 2
GB 5044-1984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 国家技术监督局 3
SY/T6284-1997 石油企业有害作业场所划分及监测规范 中国石油 4
GB/T14366-1993 声学 职业噪声测量与噪声引起的听力损失评价 国家技术监督局 5
SY/T5741-1996 石油行业职业安全卫生数据处理要求 中国石油 6
SY/T5087-2005 含硫化氢油气井安全钻井推荐作法 中国石油 7
SY/T6137-2005 含硫化氢的油气生产和天然气处理装置作业的推荐作法 中国石油 8
SY/T6277-2005 含硫油气田硫化氢监测与人身安全防护规程 中国石油 9
SY6457-2000 含硫天然气管道安全规程 中国石油 10
含硫气田干气输送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 SY6506-2000 11
含硫化氢油气井井下作业推荐作法 中国石油 SY/T6610-2005 12
石油企业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及配备规定 中国石油 SY 5690-95 13
石油企业职工劳动防护服装 中国石油 SY 5743-1995 14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标准安全类) LH01/HSE02-01 序号 法 规 标 准 名 称 发布单位 文号 标准号 实施时间 适用部门 (三)噪声控制
噪声作业分级 1 劳动部 LD 80-1994
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试行草案) 2 (四)高处高温作业防护
GB 3608-1982 高处作业分级 国家技术监督局 1
GB/T 4200-1996 高温作业分级 国家技术监督局 2
GB 935-1988 高温作业允许持续接触热时间限值 国家技术监督局 3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标准安全类) LH01/HSE02-01
序号 法 规 标 准 名 称 发布单位 文号 标准号 实施时间 适用部门
(五)防火防爆
GB 4968-1984 火灾分类 国家技术监督局 1
GB 50160-1992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1998年版) 国家技术监督局 2
SH 3063-1998 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 中国石化 3
SY 0075-1992 油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 中国石油 4
GB 50151-1991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国家技术监督局 5
GB 13495-1991 消防安全标志 国家技术监督局 6
GB 15630-1994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国家技术监督局 7
GB 17945-1999 消防应急灯具 国家技术监督局 8
GB 6950-1985 轻质油品安全静止电导率 国家技术监督局 9
GB 13348-1991 液体石油产品静电安全规程 国家技术监督局 10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 国家技术监督局 GB 12158-1990 11 石油与石油设施雷电安全规范 国家技术监督局 GB 15599-1994 12 石油与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 SY5225-1994 13 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 中国石化 SH3097-2000 14 静电安全术语 国家技术监督局 GB/T 15463-1995 15 防静电工作服 国家技术监督局 GB 12014-1989 16 防静电鞋、导电鞋技术要求 国家技术监督局 GB 4385-1995 17
GB 50057-94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国家技术监督局 18
GB 50183-2004 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国家技术监督局 19
GBJ140-92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1997版) 国家技术监督局 20
SY 5727-1995 井下作业井场用电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 21
SY 5737-1995 石油管道输送安全规定 中国石油 22 石油天然气钻井井控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 中国石油 SY 5742-1995 23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标准安全类) LH01/HSE02-01 序号 法 规 标 准 名 称 发布单位 文号 标准号 实施时间 适用部门 (六)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和剧毒物品控制
GB 13690-1991 国家技术监督局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1
GB 15603-1994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国家技术监督局 2
GB 16483-1999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 国家技术监督局 3
GB 15258-1998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国家技术监督局 4
HG 23010-1996 常用危险化学品安全周知卡编制导则 化工部 5
GB 6944-1985 危险货物分类与品名编号 国家技术监督局 6
GB/T 15098-93 危险货物运输包装类别划分原则 国家技术监督局 7
GB 190-1989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国家技术监督局 8
GB 7694-1986 危险货物命名原则 国家技术监督局 9
GB 12268-1989 危险货物品名表 国家技术监督局 10
剧毒物品分级、分类与品名编号 国家安全监督局 GA 57-1991 11
剧毒物品品名表 国家安全监督局 GA 58-1992 12
2003 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年版) 国家安全监督局 13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标准安全类) LH01/HSE02-01 序号 法 规 标 准 名 称 发布单位 文号 标准号 实施时间 适用部门 (七)电气、设备(特种设备)和设施
GB/T 13869-1991 用电安全导则 国家技术监督局1
GB 4064-1982 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 国家技术监督局 2
GB 12358-1989 作业环境气体检测报警仪通用技术要求 国家技术监督局 3
HG 23005-1991 可燃性气体检测报警仪技术条件及检验方法 化工部 4
SHJ 43-1990 石油化工企业设备管道表面色和标志 中国石化 5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标准安全类) LH01/HSE02-01 序号 法 规 标 准 名 称 发布单位 文号 标准号 实施时间 适用部门 (八)劳动防护用品和设施
GB 11651-1988 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 国家技术监督局 1
GB 2811-1988 安全帽 国家技术监督局 2
GB 6095-1984 安全带 国家技术监督局 3
GB 12014-1988 防静电工作服 国家技术监督局 4
GB 2890-1994 过滤式防毒面具通用技术条件 国家技术监督局 5
GB 6220-1985 长管面具 国家技术监督局 6
GB 8197-1986 防护屏安全要求 国家技术监督局 7
(九)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 国家技术监督局 1 GB 5306-1984
(十)伤亡事故和工伤管理
GB 6441-1985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 国家技术监督局 1
GB 6442-1985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 国家技术监督局 2
GB 6721-1985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 国家技术监督局 3
GB/T 16180-1995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 国家技术监督局 4
GB/T 15499-1994 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 国家技术监督局 5 6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标准安全类) LH01/HSE02-01
序号 法 规 标 准 名 称 发布单位 文号 标准号 实施时间 适用部门
(十一)其他
GB 3869-1996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 国家技术监督局 1
GB/T 50326-20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国家技术监督局 2
GB/T 18883-2000 1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国家技术监督局 3
SY6186-1996 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规程 中国石油 4
SY/T6203-1996 油气井井喷着火抢险作法 中国石油 5
SY/T6228-1996 油气井钻井及修井作业职业安全的推荐作法 中国石油 6
SY 5845-93 油田专业容器安全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 7
SY 5854-93 油田专业湿蒸汽发生器安全规定 中国石油 8
SY 5855-93 石油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程序 中国石油 9
SY 5856-93 油气田电业带电作业安全规程 中国石油 10 石油企业工业动火安全规程 中国石油 SY 5858-93 11 石油钻井队安全生产检查规定 中国石油 SY 5876-93 12 钻井作业安全规程 中国石油 SY 5974-94 13 油气田容器、管道和装卸设施接地装置安全检查规定 中国石油 SY 5984-94 14 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 SY 5985-94 15 石油井下作业队伍安全生产检查规定 中国石油 SY 6023-94 16
SY 6024-94 油田专业湿蒸汽发生器安全操作规程 中国石油 17
SY 6043-94 钻井设备拆装安全规定 中国石油 18
SY/T6203-1996 油气井井喷着火抢险作法 中国石油 19
SY/T6229-1996 初期灭火训练 中国石油 20
SY/T6514-2001 罐底热作业的预准备 中国石油 21
SY/T6515-2001 露天热表面环境中烃类气全的引燃特性 中国石油 22
SY6516-2001 石油工业电焊焊接作业安全规程 中国石油 23
SY/T6517-2001 石油设施储罐过程充装的防护 中国石油 24
SY/T6518-2001 装设抽油机防护装置的推荐作法 中国石油 25
SY/T6524-2001 危险(分类)区域中有关电气设备的气体、蒸气和粉尘的分类 中国石油 26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标准安全类) LH01/HSE02-01
序号 法 规 标 准 名 称 发布单位 文号 标准号 实施时间 适用部门
SY/T6524-2002 石油工业作业场所劳动防护用具配备要求 中国石油 27
SY/T6553-2003 管道检验规范、在用管道系统检验、修理、改造和再定级 中国石油 28
SY/T6554-2003 在用设备的焊接或热分接程序 中国石油 29
SY/T6556-2003 大型地面常压储罐防火和灭火 中国石油 30
SY/T6557-2003 石油工业防火用喷淋系统应用指南 中国石油 31
SY/T6561-2003 循环注气采油安全规程 中国石油 32
轻烃回收安全规程 中国石油 SY/T6562-2003 33
危险化学试剂使用与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 SY/T6563-2003 34
石油放射性测井防护安全规程 中国石油 SY5131-1998 35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标准安全类) LH01/HSE02-01 序号 法 规 标 准 名 称 发布单位 文号 标准号 实施时间 适用部门 (十二)交通安全法规
2004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 国务院令第405号 1
2004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 公安部 公安部第70号令 2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3 GB18667-2002 2002 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 局
2004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公安部 公安部第69号 4
2004 机动车登记规定 公安部 公安部第72号令 5
2004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公安部 公安部第71号令 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7 最高人民法院 法释(2003)20号 2004 释
2005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大第十四次会议 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9 2000 最高人民法院 法释(2000)33号 释
2000 机动车保险条款 保监发 保监发[2000]16号 10
机动车第三者强制保险条例(草案) 11
2004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国务院 国务院406号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