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范本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工 程 名 称: 工 程 地 点: 合 同 编 号:
设计证书等级: 发 包 人: 设 计 人: 签 订 日 期:
目 录
第一章 定义、本合同组成 第二章 设计范围、内容 第三章 双方义务、工作方式 第四章 设计标准
第五章 服务期限与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限
第六章 设计文件和资料的交付 第七章 设计文件技术质量保证 第八章 建筑材料和设备的选用 第九章 设计服务
第十章 设计费
第十一章 设计费支付、履约保证金 第十二章 税费
第十三章 知识产权
第十四章 违约责任
第十五章 诉讼
第十六章 不可抗力
第十七章 文字
第十八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十九章 法定地址与代表 附件一:设计任务书
附件二:设计费明细
附件三:设计图纸出图时间表 附件四:乙方常驻现场人员、计划及相关事宜
附件五:工程设计廉政责任书 附件六:履约担保
本合同签约当事方:
设计委托人:
设计人:
设计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委托设计人(以下简称“乙方”)完成 (以下可简称“本项工程”)的设计工作,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设计合同,以兹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章 定义、本合同组成
1(1本合同下列用语适用于下列定义:
l(1(1项目——是指 。
1(1(2工程——是指 。
1(1(3通知、同意、指定、证明和决定均指书面通知、同意、指定、证明和决定。 1(1(4工程师——是指甲方、乙方分别为完成本合同而指定作为工程师的建筑工程设计人员和设计管理人员,或双方随时指派并通知其他方替代上述工程师工作的建筑工程设计人员和设计管理人员(应有授权委托书,提供给双方)
1(1(5设计文件——是指乙方须进一步完善的项目方案设计的深化(调整)、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修改设计)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图纸、文件、计算书、说明书及存有电脑程序AUTOCAD R14中文版的dwg格式文件的光盘等技术资料。 1(1(6服务——是指乙方实施项目设计方案优化,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技术咨询以及配合施工,解决施工过程中的有关建筑工程设计问题,协助甲方开展土建工程和设备、材料的采购、招标,参加设备技术验收、工程验收等及派工程师到施工现场工作。
1(1(7国家——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1(1(8国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
1(1(9一方——是指甲方或者乙方。
1(1(10双方——是指甲方和乙方。
1(1(1l设计总承包人(单位)——是指按本合同约定承担本项工程全部设计工作,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责任的设计人,即乙方。
1(1(12设计分包人(单位)——是指按本合同的约定完成本项工程部分设计工作的其他设计人。
1(1(13日——是指日历日。
1(1(14月——是指日历月。
1(2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2(1本合同书及其附件;
1(2(2中标通知书;
l(2(3投标文件;
1(2(4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补遗与澄清)。
第二章 设计范围、内容
2(1甲方同意乙方作为本项工程的设计总承包人,由乙方承担对 项目设计红线范围内的全部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方案设计调整、初步设计、初步设计修改、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等。
2(2作为设计总承包单位,乙方的设计范围:
红线范围内全部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2.2.1方案深化调整:乙方根据“设计任务书”的相关要求对本项目进行方案深化调整,并达到相应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中标后,根据甲方的意见,在原则上保证原方案的基础上,由乙方对甲方确定的本项工程设计方案进行完善、修改。该完善、修改需经甲方书面确认。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方案进行调整,至甲方满意为止,乙方应无条件按甲方的意见对方案调整,达到方案设计的深度。
2.2.2场地规划设计:本项工程红线范围内的总平面及竖向规划设计(不含精装修、道路、绿化、智能化、综合管网规划设计,规划设计必须满足规划报审的标准要求。 2.2.3工程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工程规模、建筑面积、各建筑技术经济指标、功能、装修标准见“设计任务书”详见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总平面设计、地基基础工程设计、建筑工程设计、结构(包括屋盖系统)工程设计、建筑电气(含防雷)设计、给排水设计、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热能动力设计、钢结构设计、水源热泵设计、屋面设计、外墙设计、强电设计、消防设计、信息通讯设计、建筑及环境泛光设计、幕墙设计等,出图内容和深度符合建设部有关建筑设计出图的相关规定。
具体范围如下:
1) 初步设计需满足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
a.应包含设计说明书,包括设计总说明、各专业设计说明,同时应还包括建筑节能、环保设计、消防专业篇;
b.各专业的设计图纸:
总平面图纸应包含区域位置图、总平面图、竖向布置图。总平面图必要时加绘交通流线示意,同时标注重要技术经济指标表。竖向布置图应反映场地四邻的道路、地面等关键性标高,严格限制的建筑物、构筑物高度;
建筑设计图纸平面图,当维护结构为墙时,应标明幕墙与主体机构的定位关系;表示建筑平面或空间的防火分区和防火分区分隔位置和面积,应根据需要选择绘制标准层、标准单元或标准间的放大平面图及室内布置图。立面图上应标明立面外轮廓及主要结构和建筑部件的可见部分;剖面图应准确、清楚地绘示出剖到或看到的各相关部分内容。
结构图纸应包含基础平面图及主要基础构件的截面尺寸,结构平面图不能表示清楚的结构或构件,可采用立面图、剖面图、轴测图等方法表示,结构主要或关键节点、支座示意图;伸缩缝、沉降缝、防震缝、施工后浇带的位置和宽带应在相应平面图中表示。
电气图纸应包含变、配电系统图纸,高、低压供电系统图平面布置图。照明系统平面图其应包括灯位(含应急照明灯)、灯具规格、配电箱(或控制箱)位置。还需提供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通信网络系统、防雷系统、接地系统以及其他各系统所属系统图和各控制室设备平面布置图。主要电气设备表中应注明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
给排水图纸应包含给排水总平面图、各楼层给排水平面图、消防水平面图,各系统原理图,各机房平管道设备平面布置图,如存在污水、中水处理应画出水处理流程图,除此之外还需提供主要设备或材料表;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初步设计图纸应包括冷热源系统、采暖系统、空调水系统、通风及空调风路系统、防排烟等系统的系统流程图、主要平面图。冷热源机房平面图。并列出主要设备的名称、性能参数、数量。
如存在热动能设计应提供热动能机房平面布置图及系统原理图,并提供室外动力管道根据需要绘制平面走向图以及主要设备表。
2) 施工图设计图纸需满足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
应提供各专业的图纸目录、设计说明、设计图纸。各专业施工图图纸深度应能满足各专业的施工需要,无需甲方再委托进行专业深化设计。
建筑设计说明应提供用料说明和室内外装修做法表,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的做法说明及对特殊建筑造型和必要的建筑构造的说明。
总平面图中应提供竖向布置图、土石方图、喷泉及建筑小品布置图、除此之外还需提供包括挡土墙、护坡、排水沟、池壁、广场、运动场地、活动场地、停车场地面、围墙等详图。
建筑设计图纸提供各楼层平面图以及立面、剖面图、节点详图。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和详图有关节能构造及措施的表达应一致。
结构设计图纸应包含各层的结构平面图、基础、钢筋混凝土构件详图,如存在幕
墙、钢结构,应提供相应的施工图以及构件、节点详图。
电气设计图纸应含配电、照明设计图、系统图,变、配电站设计图,防雷接地设计图纸,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平面、系统图以及主要设备表。
给排水图纸应包含给排水、消防平面、系统图,针对泵房、卫生间以及相关构筑物提供详图、管道布置图、系统原理图、轴测图以及主要设备表。
采暖通风空调图纸应包括通风、空调水、空调风、采暖平面图、系统图以及通风、空调、制冷机房平面图和剖面图,当风道或管道与设备连接交叉复杂的部位,应绘剖面图或局部剖面应绘制通风、空调剖面图和详图,并提供主要设备表。
热能动力应提供平面布置、系统、管道平面图,同时提供室外以及设备表。
3) 编制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
4) 初步设计报审、施工图报审。
5) 设计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深度必须符合有关规划与建筑设计规范规定【红线内全部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总平面设计、地基基础工程设计、建筑工程设计、结构(包括屋盖系统)工程设计、建筑电气(含防雷)设计、给排水设计、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热能动力设计、水源热泵设计、屋面设计、外墙设计、强电设计、消防设计、信息通讯设计、建筑及环境泛光设计、幕墙设计、市政工程等(但不含精装修、道路、绿化、智能化、综合管网规划设计)】。
乙方如需将上述设计内容分包,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将拟分包项目计划列出,并将此分包项目的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分包部分的设计由同行业具有最高资质等级设计单位实施,且必须先行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中标后如甲方对乙方选择的分包设计单位不满意则乙方将无条件按甲方要求更换分包单位且费用不做调整。对此,乙方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做出明确承诺。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对施工图进行深化设计时,如需乙方对深化设计确认并加盖图章时,乙方必须在7日内完成,乙方不得向施工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6) 乙方还应协助甲方组织初步设计审查,并承担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评审专家的食宿费、交通费、评审费;会议地点租赁费);并按相关部门意见调整初步设计,直至通过审查,费用不予调整。
7) 乙方应充分考虑本工程的特点,对现行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章中规定的强制性的论证、分析均应由乙方完成,并承担相关费用。 2.2.4编制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
2.2.5初步设计报审、施工图报审。
第三章 双方义务、工作方式
3(1甲方的义务
3(1(1本合同中甲方的义务如下所示:
(1)向乙方提供设计工作所需的设计依据(不包括从公开渠道可以收集到的文件),同时甲方提供的资料须保证其正确性,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设计依据主要包括:
(见招标文件其他部分,签约时明确)
(2)组织对设计方案深化、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进行审核,对工程投资估算和投资概算进行会审,并及时向乙方反馈审核意见及修改建议。
(3)协助乙方办理设计报批手续。
(4)按合同规定按时、足额支付设计费。
3(1(2如果甲方提供3(1(1约定的文件的时间超过规定期限10日(含10日),则双方应重新协商确定交付设计文件的时间。
3(1(3协助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设计进度和阶段及时将相关设计文件转送相关部门审批,以获得相关部门审批文件。如因甲方自身原因不能及时报审而影响乙方工作,则甲方承担不利后果。
3(2乙方的义务
3(2(1乙方按国家设计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的设计要求,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约定的进度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成果,并对其负责。
3( 2(2乙方保证设计成果符合国家、 省、 市相应规范、标准和其他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3(2(3乙方应完全按照合同规定的要求进行设计。若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发现乙方的工作与合同要求不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改正。
3(2(4如需要由其他承包商(无论中外)或者设计分包人进行深化设计、细化设计、专业设计,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必须分包给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乙方必须对该设计进行审核,向甲方出具书面审核意见,乙方和设计分包人对于该设计成果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如乙方以及委托的专业设计单位的设计成果不能满足本项目需要或影响工程进度或达不到深度要求,则甲方有权另行委托其他的专业设计单位来完成该项工作,且费用将从乙方的设计费中扣除,并且乙方应无条件地配合相关专业设计单位完成设计工作。
3(2(5 乙方应遵守国家的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定、规范、标准,不管是国家、 省、 市制定的还是其它影响合同履行并对乙方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及标准。包括强制性和非强制性的上述文件。
3(2(6按国家、 省、 市的规定,在甲方的协助下,乙方应向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档案管理部门、消防管理部门、环保管理部门、卫生防疫管理部门、交通管理
部门等相关政府部门提供前述各部门要求的文件资料。这些文件的格式也应符合前述部门的规定和要求。
3(2(7乙方应严格认真履行对分包设计单位的监督与管理。乙方对本合同约定的全部设计工作向甲方承担责任。
3(2(8对乙方已完成的设计成果经过会审需修改的内容,乙方应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保证施工进度不受影响,包括与甲方共同与相关部门沟通。
3(2(9本合同约定的其他和本合同未约定、但为完成本项工程设计而需履行的义务。 3(3工作方式:
3(3(1甲方和乙方之间在设计过程中,所有的资料、意见、批复、认可记录均须以书面形式为准;口头指令和允诺不作为履行合同的依据,但事后可以及时以书面形式确认的除外。
3(3(2甲方和乙方约定各种会议,会面之前,须提前一日以上(时间紧迫、特殊情形例外)通知对方,并在会议或会面之前一日(时间紧迫、特殊情形例外),由召集方向对方明确会议内容。
3(3(3乙方应在有关技术会议之前,须以图纸或文字形式向对方提交与会议内容相关的主要资料,并保证所提交资料清晰准确。
3(3(4乙方应提供驻现场人员名单,驻现场设计人员应专业齐全,具有相当的同类设计的丰富经验,以满足甲方工作的需要。驻现场费用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各专业常驻现场驻留时间每月不少于22日,每日不少于8小时。现场服务的期限、内容、人员和技术背景等具体要求见附件三(由乙方在投标时列明)。甲方有权对乙方列明的驻现场事项进行调整,如更换或者增加专业人员、调整驻现场时间或者延长驻现场时间,乙方应无条件执行,设计费不予调整。乙方更换、增加或调整专业人员须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设计费不予调整。
3(4甲方和乙方进行有关会议后,最迟不得超过一日向对方做出书面回复。 3(5建立严格的会议纪要制度,整理后双方签字备忘。
3(6联合体各方职责
3(6(1联合体各方共同就合同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即甲方有权要求联合体的任何一方(任何成员)履行全部合同义务,联合体的任何一方均不得以其内部联合体协议的约定来对抗甲方。
3(6(2联合体各方的职责和分工必须与各自的专业工作经验相适应;联合体主办方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由联合体主办方代表联合体向甲方发出各种函件、通知、洽商和变更等书面文件。联合体主办方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联合体主办方负有承担投标联合体内部的组织管理工作和沟通协调工作的义
务,包括原则上由主办方向联合体其他各方转付费用等。
3(6(3联合体成员之间应制订详细的联合体协议书,对将来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处理原则一并写明。包括但不限于:联合体成员各方更详细的职责划分,对项目的准备,各阶段各成员应投入人力、物力、资金,成员内部的协调、沟通程序和办法,各成员独立承担的责任,内部转移支付等等,上述内容均不得以损害甲方利益为前提,并经甲方认可。
第四章 设计标准
4(1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的工程设计技术(指国内成熟的设计技术,下同)规范、标准和规定。
4(2如果工程某部分设计中,由于国家没有相应的工程设计技术规范、标准,乙方应与甲方协商,采用国际先进的工程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并将所采用的技术规范、标准提供给甲方。
4(3项目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其质量、规格等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
4(4设计文件对于工艺、技术(为国内成熟的工艺、技术,下同)、材料、设备(为国内同类工程已采用过的材料、设备,如无同类工程,则须类似工程采用过的材料、设备,下同)的选用必须满足施工工期的要求,并充分考虑国内承建商的施工能力。 4(5服务应符合国际通用的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对于工程设计所规定的标准及质量。
4(6在设计、施工各阶段,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意见,及时修改、完善设计。 4(7初步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总说明书和各专业的设计说明书、各专业设计图纸、主要设备和材料表及工程概算书,初步设计文件均以各工程子项为编制单位。 4(8初步设计须具备技术先进性、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设计深度应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其他国家、 省、 市关于初步设计深度的规定,并满足以下要求:
4(8(1应符合甲方书面认可的设计方案;
4(8(2能据以准备主要设备及材料;
4(8(3能据以确定、审核该工程的概算投资;
4(8(4能据以进行施工准备;
4(8(5能作为各专业施工图设计的依据;
4(8(6初步设计中的结构设计文件,应对结构的选型、布置、截面尺寸、材料用量等予以明确。对屋盖结构应提供近似于施工图深度的设计图纸。当设计中采用新结构、
新技术需要试验时,应提供试验方案和必要的经济技术分析(如需要)及要求。 4(9施工图设计应根据沈阳市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进行编制,内容应包括各专业的说明书、图纸等。施工图设计文件均以各工程子项为编制单位。设计深度应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其他国家、 省、 市关于施工图设计深度的规定,并满足以下要求:
4(9(1能据以编制施工图预算;
4(9(2能据以安排材料、设备订货和非标准设备的制作;
4(9(3能据以进行施工和安装;
4(9(4能据以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4(10乙方提交初步设计说明书及附图十五份,电子设计文件二份;提交设计施工图纸二十份;全部电子文件二份。如甲方额外需要上述资料,乙方应提供,费用另计。 4(11乙方提交的设计文件除满足上述标准外,还应符合本合同第2(2条的约定的相关要求及标准(
第五章 设计服务期限与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限
5(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一年止为设计服务期限。工程投入使用后,若发现工程设计未能满足本合同的要求,乙方必须继续提供服务,直至满足要求为止。上述的延期服务,甲方不额外支付费用。
5(2乙方承诺按附件三约定的期限交付设计文件。但若因甲方未及时提供资料,且因此导致乙方无法按时完成设计的除外。甲方有权根据工程进度等实际情况调整设计文件交付期限,乙方应无条件执行,设计费用不做调整。
5(3甲方依据法律规定有权聘请符合国家要求的项目管理(包括工程监理)公司作为本工程提供项目管理与监理单位,乙方应接受该项目管理(包括工程监理)公司按照相关监理法规、规范、标准及本项工程的要求所进行的项目管理与监理工作。
第六章设计文件和资料的交付
6(1乙方按合同规定的时限,将设计文件或资料交付到甲方指定的地点。 6(2乙方提交设计文件时,应同时交付装有相同内容的AuT0CAD R14中文版的dwg格式文件的光盘,以及必要的设计资料和设计计算书等。交付设计文件和资料时应附带清单。
6(3甲方取得设计文件或资料后应办理签收手续。
6(4乙方在初步设计结束后,CG透视图(A1幅面)三张给甲方。
6(5甲方不负责乙方或办理运输或邮寄或电传设计文件、资料、模型所需的费用(含
关税、保险等,如有)。
第七章设计文件技术质量保证
7(1乙方保证每次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交付设计文件是完整的、正确的、清晰的。在此定义如下:
7(1(l“完整”是指每次交付的设计文件是合同及附件中规定的全部设计文件,并保证与乙方自己保留的该部分设计文件完全一致,如不一致甲方保留追究的权利。 7(1(2“正确”是指每次交付的设计文件均符合本合同第四章的规定。 7(1(3“清晰”是指每次交付的设计文件中的图样、线条、术语符号、文字说明等清楚准确。
7(2如果乙方交付文件不符合7(1条的规定时,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3日内免费将符合7.1规定的设计文件交付给甲方,必要时甲方可要求乙方派专人立即到场解释说明。
7(3乙方保证设计合理使用期限50年,维修后可继续使用。
7(4设计文件的内容必须符合本合同附件的要求。
7(5设计文件的深度必须符合国家建设部有关建筑工程设计规范规定各阶段的设计深度要求。
7(6所有设计文件的计量单位均采用国际标准计量单位。长度单位:总平面图标注尺寸以米(m)为单位;面积单位:均以平方米(?)为单位;体积单位:均以立方米(?)为单位。
7(7初步设计文件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均应保证合法有效。
7(8设计文件必须做到清晰、完整、尺寸齐全、准确,按国家有关对工程图纸绘制规格的要求进行,同类图纸规格统一。
7(9计算机设计文件要求:设计文本文件采用Micirosoft word的doc格式文件,设计图形文件采用AUTOCAD R14中文版的dwg格式文件。
7(10乙方对本项工程的设计进度、设计质量、施工服务等工作的完整性,连贯性、可靠性、安全性负责。
第八章 建筑材料和设备的选用
8(1设计所选用的建筑材料及设备(包括各专业采用的材料、设备),在进行性能价格比的分析后,原则上优先采用国内的产品:国内没有的建筑材料、设备或国内材料、设备性能(功能)不能达到设计要求或价格高时,才采用进口材料、设备。设计中采用的材料、设备均须按国家、 省、 市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规章的要求,提供
明确的技术资料(包括性能指标、规格、型号等方面的资料)。
8(2对于甲方推荐的候选建筑材料和设备,乙方须帮助甲方鉴别其优劣并提供相关咨询意见,但不应以任何方式干预甲方决策。甲方不需为此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8(3从国外进口的建筑材料、设备等,乙方原则上须向甲方推荐三家以上可供货的国外厂商名称、产品质量标准、价格资料等,并提出评估意见(必要时还须提供所推荐的供应厂商以往业绩)。
第九章 设计服务
9(1乙方按本合同的约定,派各专业工程师常驻现场服务(见附件四)。 9(2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和需要,乙方承诺长期派出各专业工程师在现场随时解决工程中涉及到的设计问题。主要工作如下:
9(2(1组织初步设计的技术协调和交底工作;
9(2(2各施工阶段开始前,按设计方的设计分工,组织设计交底,图纸会审,答复有关设计问题;
9(2(3现场服务:按乙方和设计分工责任分别组织进行,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详见附件四。延期服务执行本合同第5(1条;
9(2(4配合甲方进行施工招标和设备、材料采购招标工作;
9(2(5提供设备、材料订货清单,同时原则上须向甲方推荐三家以上供应商及相关资料;
9(2(6对设备、材料订货有关性能、参数、规格的技术确认,以及协助参与已订设备、材料的验收工作;
9(2(7协助制订设备系统的调试计划和参与设备试车调试;
9(2(8参与竣工验收;
9(2(9乙方应全面配合甲方委托的其他单位、个人,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审查单位、专家、顾问的工作。
9(3乙方设计负责人应随叫随到,对甲方提出的有关设计问题及时给予答复、解决、协调。
第十章 设计费
10(1本项工程设计费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整。 10(2该设计费为固定价,除本合同10(4条约定情形外,设计费不因设计变更、工程造价变动等任何变化而调整。
10(3该设计费为乙方完成本合同项下乙方完成全部设计工作的报酬即对价,包括但不限于分包设计费用、驻现场费用、乙方应交纳的税费等。
10(4若设计成果已经完成,因本项工程主要结构体系、主要功能、选址、方案整体发生变化,需要重新进行设计,因此增加的设计费参照乙方投标报价的取费及优惠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一章 设计费支付、履约保证金
11(1乙方应得的设计费,甲方按下列条件和时间向乙方支付:
11(1(1完成方案深化并得到确认后10日内支付设计费的10,; 11(1(2完成初步设计图纸及文件且通过审查后10日内支付设计费的30,; 11(1(3完成建筑、结构、机电等专业施工图,且通过审查后10日内支付设计费的30,;
11(1(4完成全部施工图且通过审查,经甲方确认后10日内支付设计费的10,; 11(1(5工程竣工并通过验收后30日内支付总设计费的20,。
11(2以上每次支付,上款所规定的支付约定是在乙方全面完成各设计阶段工作(含服务),达到并完成甲方有关要求,符合本合同所规定的设计进度和深度的前提下执行。 11(3所有上述支付发生的银行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11(4 履约保证金
11(4(1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向甲方提交总设计费5,的履约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或现金的形式)。履约保证金将在本项工程验收合格后三十日内,其余额退回给乙方,不计利息;如果本合同提前终止,则履约保证金应在本合同终止后三个月内保持有效;如果存在合同争端并且未能解决,那么履约保证金有效期延长到上述争端最终解决且索赔完毕后终止。
11(4(2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扣留履约保证金。为获取乙方应该支付的赔偿金、违约金,或出现应该扣减已付设计费的情况,甲方有权直接获得该款项。如甲方的损失超过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则乙方应提供相应的赔偿金额。
11.4.3发生以上11.4.2条情况时,不影响其根据合同减少或延期支付设计费的权利。
第十二章 税费
12(1乙方因履行本合同依据国家、 省、 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必须缴纳的一切税费,全部由乙方承担。
12(2乙方应缴纳的税金和费用按规定必须由甲方在每次支付设计费时代扣代缴的,甲方将纳税收据副本及其他缴费收据副本一份交乙方。
第十三章 知识产权
13(1本项工程的设计署名权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转让的权利归乙方享有,其他知识产权由甲方享有;甲、乙方均不得将此项目的设计文件(资料)用于他处,否则视为侵权;侵权方必须向被侵权方赔偿由此而引起一切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2乙方保证为本项工程的设计文件(资料)等均未侵犯其他方的知识产权,否则必须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13(3甲方拥有由乙方为本项工程设计且按本合同要求所提交的全部设计文件、资料等的全部知识产权(不含署名权),并且在本合同执行完毕后继续拥有合法使用以上设计文件、资料等的权利。
13(4乙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本项工程所做的全部工作的成果,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概算及其他设计文件、资料等不再用于其他任何项目的设计,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法律责任。
13(5乙方在使用由甲方提供的设计资料过程中,未经甲方或相关权利人许可,不得复制、传播或用于本项目以外的设计工作,也不得泄漏于任何与项目设计工作无关之第三方,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十四章 违约责任
14(1合同双方均以本合同的相关规定履行合同,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生效后,如果乙方或违反本合同约定中途终止设计,应双倍退回甲方己支付给乙方的设计费;如果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中途要求终止设计的,甲方应支付乙方己完成设计部分的双倍设计费。
14(2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即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本合同项下设计费的20%。同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及采取其他合理的补救措施。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后,尚不能完全弥补守约方受到的损失,守约方仍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14(3设计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或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遗漏、错误、瑕疵,乙方应
负责补充、修改。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了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同时,乙方除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罚款标准的最高额度,向甲方另行支付违约金。而且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4(4因乙方原因,不按本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及资料,每逾期交付一日,应向甲方支付按本合同约定的总设计费3‰的违约金。
14(5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另行委托设计单位,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总设计费20,的违约金。
?设计文件达不到甲方要求,即设计文件不符合本合同规定和设计规范、标准。
?由于乙方原因,延误了双方约定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迟交达十日(含十日)以上。
?设计文件有明显遗漏、错误或瑕疵,以致影响工期进度或者影响设计质量。
?发生设计质量事故。
?其他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使本项工程各项工作无法顺利开展或者使甲方蒙受超过总设计费10,(含10,)以上损失的情形。
14(6乙方承诺的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不及时到位或者不到位,每发生一人次,乙方按总设计费的l,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设计负责人不能随叫随到,每发生一次,乙方按总设计费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4. 7若甲方发现实际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计人员与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设计人员名单不符,且乙方并未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每相差一人从本合同设计费中扣除10万元人民币作为违约金。
14. 8由于乙方原因超过规定时间更换甲方认定的不合格设计人员或增加、调整的设计人员未经过甲方认可,每人次、每延期一天扣减设计费的1‰作为违约金。 14(9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逾期超过30日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逾期未超过30日(含30日)的,乙方不得暂停或中止设计工作。
第十五章 诉讼
15(1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争议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5(2在诉讼过程中,除了涉诉的部分之外,其他合同条款双方均须继续履行。
第十六章 不可抗力
16(1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
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1日内将事故情况电传通知另一方,并在15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双方都应尽力将损失降到最小。
第十七章 文字
17(1本合同用中文书写。
第十八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18(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18(2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的第18(3条款所列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8(3本合同的附件包括:
18(3(1附件一:设计任务书
18(3(2附件二:设计费明细
18(3(3附件三:设计图纸出图时间表
18(3(4附件四:乙方常驻现场人员、计划及相关事宜
18(3(5附件五:工程设计廉政责任书
18. 3. 6附件六:履约担保
18(4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进行协商补充或修改,这些更改和补充的书面文件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8(5本合同中文版本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第十九章 法定地址与代表
19(1法定地址
19(1(1甲方:
法定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19(1(2乙方:
法定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19(2代表: 19(2(1甲方: 姓名:
联系方式:
19(2(2乙方: 姓名:
联系方式:
职务
职务
19(2(3项目管理公司代表:
姓名: 职务 联系方式: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中国沈阳 区
附件一:设计任务书
附件二:设计费明细
(待签约时按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明确)
附件三:设计图纸出图时间表
(待签约时按招标文件规定明确)
附件四:乙方常驻现场人员、计划及相关事宜
,待签约时按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明确,
注:实际驻场期间按本合同规定、甲方要求及工程需要确定。
附件五:
工程设计廉政责任书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项目地址:
建设单位(甲方):
设计单位(乙方):
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设计委托与被委托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设计和市场活动有关的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设计的规章制度。
(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
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设
计合同有关的设计业务等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和相关单位在设计中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
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设计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五条 本责任书作为工程设计合同的附件,与工程设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第六条 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
第七条 本责任书一式拾肆份,由甲方执捌份。乙方执捌份。
甲方(单位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单位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六:
履 约 担 保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你方”)接受 (承包人名鉴于
称)(以下称“承包人”)于 年 月 日参加 (项目名称)
标段设计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
2. 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你方签发交工验收证书之日止。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无须你方出具证明或陈述理由。
4. 在向我行提出要求前,我行将不坚持要求你方应首先向承包人索要上述款项。我们还同意,任何对合同条款所作的修改或补充都不能免除我行按本保函所应承担的义务。
担 保 银 行: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范文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范本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设计证书等级:
发 包 人:
设 计 人:
签订日期:
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为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实施单位,负责本项目方案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配合阶段、竣工验收配合阶段的工作。为明确发包人、设计人的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就本项目的设计服务工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发包人要求及附件
的内容。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 第三条发包人须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注:发包人所提供的所有设计文件的文字应为中文简体,并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及当地的相关法规。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说明:
1、上述序号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应以设计人顺利收到发包人提供的齐全设计资料为前提。设计人提交阶段设计成果后,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方可进入下一阶段工作。发包人对阶段设计成果有异议且向设计人书面提出的,设计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2、设计过程中因发包人原因造成设计工作不能如期进行时,各阶段设计图纸的提交时间经发包人确认可顺延。
3、上述设计文件的提交地点为 。
4、合同外设计文件的加晒、复印和制作按实际量结合下表单价计算收费。 5.设计人在提交各阶段设计图纸时应同时向发包人提供该阶段图纸完整电子文件一套,图形应为由AutoCAD绘制的dwg格式。
6.施工图顺序编排应考虑项目分期施工或分为几个施工单位使用的需要。
7.施工图纸应统一为A1图幅。对于大面积楼层(如地下室底板、顶板),一层结构图可以多张图表示,图纸划分应与现场施工段划分一致。
8.图纸目录须包含“有效出图日期”,并与施工图图签内的出图日期吻合。
9.施工图进行修改时,应在图签的“图号”栏内添加修改版号(如“修A”),并同时修改图纸目录内的“图号”栏,目录的图纸版号应与施工图严格吻合。
第五条 设计费及支付进度
5.1本合同项下设计工作设计费用(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及竣工验收配合等)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计算:
A.本工程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包干的形式,设计单价为 。上述设计单价为固定单价,已包含设计费、人工费、发包人向设计人就本次项下设计有关工作的说明(详见发包人就本次项目招标补充文件内容)及咨询费用、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不可预见费等设计人为完成本合同项下的设计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本合同履行期间,无论物价如何上涨,设计单价均不作任何调整。设计面积按实结算,由甲方根据 审定。
B.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包干的形式,固定总价已包含设计费、人工费、发包人向设计人就本次项下设计有关工作的说明(详见发包人就本次项目招标补充文件内容)及咨询费用、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不可预见费等设计人为完成本合同项下的设计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本合同履行期间,无论物价如何上涨,总价均不作任何调整。
5.2根据5.1约定,本合同含税暂定总价为:
大写:人民币 (¥ 元)。
5.3以上费用已包括 人次乙方在设计施工过程中至甲方处及工程项目现场产生的差旅、住宿、餐费、交通、通讯费,每次为 小时。超出上述次数,甲方除承担乙方的交通差旅住宿费外,还应支付予乙方技术咨询服务费用,按每人每天 元计算。
5.4设计费支付时间: 序号 付款阶段 占暂定总设计费比例 付款额
(万元) 付费时间 1 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签订本合同后 日内 2 提交设计方案 设计方案提交发包人并经发包人确认后,发包人审核设计人付款申请报告后10日内支付。 3 完成全套施工图 提交全套施工图经发包人确认合格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后,发包人审核设计人付款申请报告后10日内支付。 4 现场施工配合 工程施工完毕后,发包人审核设计人付款申请报告后10日内支付。 5 其它及竣工验收配合 本项目办妥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并经发包人确认后,发包人审核设计人付款申请报告后10日内支付。 6 合计 100% 5.5 设计人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各阶段工作并提交相应的设计图纸和资料,经发包人书面确认合格后,设计人提交书面的付款申请,发包人按上述条款的约定审核付款申请并向设计人付款。若发包人对设计人提交的付款申请存有异议,应在收到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设计人,由双方协商确认后再行付款。
5.6设计人在收取发包人每一笔设计费时,应按发包人的要求开具同等金额的有效票给发包人,否则发包人有权拒付,直至设计人开具同等金额的有效票为止。
5.7本合同款项以现金/支票/转账形式支付。乙方银行帐号为: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第六条 双方责任及义务
6.1 发包人责任及义务:
6.1.1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 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6.1.3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4 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 设计人责任及义务:
6.2.1 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并对其正确性、及时性、经济性、优化性负责,设计人提交的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
6.2.2 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国家相关规范及行业标准。
6.2.3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年。
6.2.4 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设计资料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在发包人约定的时间,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
6.2.6因设计人的错误,导致设计图纸及资料需进行更改时,设计人应当及时更改,不得据以要求发包人增加费用,且提交图纸的日期不顺延。
6.2.7设计人应提供设计组成员名单及详细情况介绍给发包人,甲乙双方就设计人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达成一致后,设计人设计组成员名单及详细情况介绍作为本合同附件(详见附件 ),发包人有权根据各设计人主要负责人具体工作表现提出增加、更换要求,设计人应予以增加、更换,不得要求发包人额外增加任何费用,设计人在未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时,不得随意更换或减少项目组设计成员。
6.2.8设计人对发包人提交的资料文件发现有误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发包人改正。对发包人提供的资料文件,设计人应妥善保管。
6.2.9设计人应按协议约定和国家的有关规定配合本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在设计图纸会审时,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并协调和解决施工部门及其它部门(如发包人、监理部门、质监部门等)对施工图所提出的有关设计问题。
6.2.10设计人应确保在接到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的书面通知后,在二十四小时内派出有关专业人员到达施工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并提出具体有效的解决方案。
6.2.11设计人应在本项目工程施工阶段,派出设计代表参加有关设计问题的专业会议和联络会议,对关键的、新的施工工艺进行指导施工,对某些关键部位,作出相应的现场检查落实;设计人应当就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向施工单位作出详细说明,解决施工过程中所遇到的有关设计问题,及时作出处理;并参加重要部位的隐蔽工程的验收、各阶段工程的竣工验收及总体验收等工作,务求达到设计的质量要求和符合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
6.2.12设计人应按工程需要及发包人要求参与工程质量验收,负责本工程设计联络工作。
6.2.13设计人有义务指出施工单位技术上的缺点及对物料及机械的标准及施工队伍的技术水平提出意见。
6.2.14设计人不得将本项目转包;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本项目分包给其它单位或个人完成。
6.2.15设计人在设计文件中选用的材料和设备,应当注明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除有特殊要求的材料、专用设备、工艺生产线等外,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设计人提供的系统配置清单产品应有至少三个或以上的同档次品牌可供选择。
6.2.16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数据。
6.2.17设计人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扩散或转让发包人提交的图纸等技术资料。
6.2.18工程开工后,如发包人需要,则设计人应派人到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到施工现场人数视工程进度而定,所发生费用均由设计人支付。
6.2.19施工图设计要求尽量不引用标准图,如确需引用,需向发包方提供标准图复印件。
6.2.20设计人的设计需在发包人提供的合理的成本控制指标范围内进行,在初步设计审查时核定此限额。如施工图设计造价超过设计限额要求,设计人应免费进行调整,经多次调整后仍未达到设计限额要求的,应经过发包人书面认可后方可实施。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7.2发包人单方面未按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本合同的,发包人根据设计人实际完成的工作量结算费用;设计人单方面未按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本合同的,设计人需向发包人双倍返还定金,并同时返还已收取的设计费。
7.3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的,每逾期一天,应向设计人支付所欠设计费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但最多不超过合同总价的3%。
7.4设计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向发包人交付设计资料或设计文件并经发包人确认合格,或未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进行竣工图审核盖出图章的,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该阶段应收设计费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累计超过10天的,发包人可单方解除合同,设计人除支付上述违约金外,还应退还发包人全部已付款并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7.5设计人设计文件达不到发包人要求的,应立即无条件进行修改、返工直至符合本合同要求,由此增加的费用由设计人承担。若由此造成逾期交付设计文件的,按本合同第7.4条执行。
7.6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的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最多与合同的总设计费金额相等。
7.7发包人按阶段付款,设计人只有在完成该阶段工作并经发包人确认后,设计人才可收取该阶段的设计费。如果因设计人未按合同要求完成设计任务而造成发包人不认可设计人任一阶段的工作,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发包人有权另聘其他设计单位完成设计工作,该阶段及该阶段后其他阶段设计费发包人无需支付。
7.8未经发包人同意,设计人擅自减少或更换已经发包人确认的项目成员(详见附件 ),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设计人应退还发包人全部的已付款并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并赔偿发包人的一切损失。
7.9设计人基于本合同的规定应向发包人支付的违约金及赔偿,发包人有权直接从未付给设计人的款项中抵扣,若不足以抵扣的,设计人应在发包人通知之日起10天内向发包人付清。
7.10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设计人不得将本合同转包或分包,否则,设计人须向发包人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因此造成发包人损失的,设计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知识产权与保密
8.1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的所有成果及相关书面文件知识产权归发包人。
8.2设计人因本项目所知悉或获得的一切发包人资料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及不合理使用。
第九条 其他
9.1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9.2双方约定只有以下人员在以下规定范围内有签字权:
商务: 设计成果确认: 图纸交接: 9.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9.4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起诉方向发包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5本合同一式肆份,发包人贰份,设计人贰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6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定金后生效。
9.7 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9.8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9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9.9.1附件一:《设计依据》
9.9.2附件二:《设计服务计划书》
9.9.3附件三:《项目团队成员名单》
9.9.4
发包人(章): 设计人(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范文三: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工程名称:工程地点:
设计发包方(甲方):
设计承接方(乙方):
年月日
设计发包方:
设计承接方:(以下简称甲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有关规定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事宜达成如下意向,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1.2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1.4其它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工程概况及设计范围:
2.1工程名称:
2.2工程地点:
2.3工程设计范围:按招标后甲方确认的设计方案,进行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配饰设计、施工阶段的设计服务、工程协调(与相关各专业及其供应商的协调配合服务)等)。
2.4工程设计面积:
2.5第三条甲方提供的文件
3.1与本次设计相关的建筑平面图、结构图、水电图、消防图等的电
子文件。
第四条乙方的设计内容及时间要求
乙方接受委托后,应视施工状况及设计需要进行现场勘测,进行指定区域的装修设计,并根据甲方提供之资料及要求,分阶段完成并提供给甲方下列设计成果。
第一阶段深化招标设计
4.1.1乙方根据已提交的以下资料进行深化设计:
?设计构思说明
?原始平面及设计平面布置图(含平面功能布局优化)
?主要空间设计效果图(每套样板房2张,销售中心3张,公共部位1张),墙面、天花造型方案、地面铺砌方案、局部空间节点处理方案等;其他空间提供参考示意图。
?每套样板房、销售中心、公共部位等的装修提供软装初步设计方案(家私、灯饰、饰品、挂画、窗帘等参考示意图)。
?设计方案相应的主要材料说明
?根据所提供的设计方案图出具相应的设计概算
?提供所有方案设计成果图稿文件提供电子光盘1套
乙方应根据甲方确认的初步设计方案,按照甲方的意见及要求,作出相应修改并进行方案设计、修改、深化及演示,达到施工图前的设计工作;
4.1.2乙方应配合甲方,以便就本工程要求的现场现状,制定设计周期计划、参数及基本要素。
4.1.3分析和评估现场环境,并预测其对设计的影响。
第二阶段施工图设计
甲方确认初步设计方案后,按议定时间分阶段()提交以下施工图设计及相关资料:
4.2.1绘制正式施工图纸,包括但不限于:
?
?
?
?
?
?
?
?
?
?
?
?
?
?特殊工程说明书饰面材料及相关产品的品牌型号一览表各空间的平面施工放线图1:50地面铺装图1:50天花平面图1:50立面展开图1:50各部分剖面图1:10标准详图(包括所有施工涉及的节点大样)比例不小于1:10强弱电定位及开关连线图定制家具详图电子设备、空调设备定位图给排水墙、地面定位图材料、物料展示板3套图纸要求不小于A2规格,基本比例不小于1:50,节点、剖面1:50含图例比例不小于1:101:50含图例1:50含图例及家具图比例不小于1:10(施工蓝图共计8份)
?提供根据施工图的成本报价及估算单3份(工程费用、家具费用、配饰费用)
?提供所有施工图设计图稿文件电子文件2套
4.2.2乙方提供的所有饰面材料及供应商的联系方式,须为国内供应商提供的样板,如所提供材料样板无法在国内市场买到,需要重新提供可以替代材料样板。
4.2.3在设计方案获(甲方代表及上级)审核认可后,乙方才可进行下一步设计工作。
第三阶段:配饰图设计
甲方确认施工图设计后按议定时间分阶段(交以下配饰图设计及相关资料:
4.3.1提供配饰设计图,包括但不限于:
?提供与平面、立面一一对应的家具选型设计图及摆放位置清)提单或参考图片(包括材质表达)
?饰品选型清单建议或参考图片(包括装饰画、灯具、装饰地毯、床上用品、装饰摆设用品、窗帘、植物布置)
?装饰材料、家具、饰品清单、供应商联络方式及供应商报价(供货商须提供三家以上)
?
?
?提供配饰部分的家具布板及窗帘选型材料等样板2份图纸要求不小于A3规格(共计8份)提供所有配饰设计图稿文件电子文件2套。
第四阶段:施工阶段的监督及配合
4.5.1乙方在施工图完成后,需与甲方、工程施工单位一同出席设计交底会议,具体时间经双方协商后,由甲方安排。
4.5.2对施工图与现场不符进行图纸调整。
4.5.3按需要到现场交流有关设计问题。
4.5.4重点督察及指导工程进行。
4.5.5与甲方等商洽工程上的问题。
4.5.6指导或协助装饰布置,包括装饰品的购买和供应商的提供。
第五条合同价款、付款
5.1合同价款:
5.1.1本合同设计费用包干总价为人民币(含税)
上述包干总价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配饰设计、施工阶段的设计服务费用,工程协调配合(与相关各专业及其供应商的协调配合服务)、按国家规定需缴纳的各项税金等费用。
5.1.2上述总设计费用还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支出:
?所有按规定工作需要的支出,如印刷、晒图、照片、影印、(大写:长途电话、电传、邮递、速递等。
?各设计阶段的成果汇报及施工阶段的监督、配合费用。
5.2付款进度:按下表所示:付费
次序
1
2
3占总设计费%%%%付款额(元)付费时间
5.2.1乙方交付设计成果经甲方审核确认、且乙方提供足额的合法合规的发票后,方可获得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设计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且无需承担任何相关违约责任。
5.2.2乙方允许甲方对设计费的支付有30天宽限期,宽限期内,乙方不追究甲方延迟支付设计费的任何责任。
第六条双方责权
6.1乙方责权
6.1.1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时间等要求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1.2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参加甲方有关上级审查及根据结论负责不超过原定计划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调整补充。乙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并负责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现场施工服务、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
6.1.3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商业等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全部设计费,并赔偿甲方损失。
6.1.4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应无条件修改或补充。
6.1.5根据甲方的要求和许可,进行方案设计,乙方需对设计的适用性、合理性全面负责,不得进行违反常规的设计。
6.1.6根据甲方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图设计。
6.1.7提供材料样板、施工方法。
负责选择及提供符合设计意念的各材料样板及供货商信息,最终材料样板需提供两套,样板必须为国内供应商提供的材料样板。供货商须提供三家以上。如乙方提供的材料样板无法买到,需重新提供以供替代的材料样板。乙方负责全部装修材料样板的选样以及确认工作。
6.1.8定期视察工地服务
?乙方提交正式施工图图纸且施工开工后,乙方负责派各相关
专业负责人不少于次到施工现场配合。主要解决施工中发现的设计图纸问题,并及时配合处理施工中发生的与设计有关的问题,随时接受甲方工程经理等在设计上的咨询。乙方人员产生的交通费、餐费及其它杂费等已包含在本合同约定的总设计费中,甲方不再另外支付。
?如遇工地有特殊情况需紧急处理,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派人员至工地解决相关事宜。
?
?
意念。
?乙方派人员到现场商议及监察施工是否遵照甲方确定的设计贯彻甲方的设计要求于施工期间内乙方应进行工地视察及监察施工有否遵照设计方案施工。
6.1.9配饰配合及服务
?
?
?进行配饰方案设计,提供家私、灯具及布品选型样板。陪同、配合甲方完成饰品采购工作。配合甲方完成配饰品的布置工作。
6.1.10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设计所需的与本工程有关的资料。
6.1.11若因非乙方原因,甲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如期支付相应阶段的设计进度款时,乙方有权暂停设计工作,直至甲方支付清为止。
6.1.12设计人交付各阶段的设计资料及文件后,应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汇报和审查,以便完全反映设计意图、达到设计效果。主创设计人员(姓名:联系方式:结论负责,同时对于更改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并在项目开始施工一个星期之前,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
6.1.13工程结束之前,乙方应保证该工程主要设计人员的稳定,以确保设计后现场服务的质量。若甲方认为乙方的设计人员资质不符合甲方要求时,甲方有权通知乙方予以更换,乙方不得拒绝。若乙方中途更换主要设计人员,应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书面认可。
6.1.14乙方应保证提交给甲方的设计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著作权等。若有上述事由发生,乙方应依甲方选择:1)修改设计成果至不侵权;2)终止合同且由乙方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一切损失。无论甲方选择何种方式,乙方均须对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6.2乙方的额外服务
额外服务内容包括:甲方要求乙方对已同意之设计提供重大修改,或进行合约之外的设计工作。甲方所提出的额外服务,将与乙方另外签订补充协议。
6.3甲方责权
6.3.1全力支持乙方代表人员的现场工作,如需要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现场办公条件。
6.3.2指派一名充分了解工程情况的人员出任甲方代表,甲方代表:。
6.3.3甲方需按时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6.3.4甲方有权检查乙方代表的工作及工作效果,有权与乙方商议,要求替换不称职的现场代表,有权对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进行制止。
6.3.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工程范围内的咨询意见和相应的修改图纸。
6.3.6甲方对乙方选定的样板具有否决权。
6.3.7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所设计的图纸在未满足成本控制要求的情况下进行设计调整。
6.3.8甲方有权提出自己对设计方案的意见,供乙方设计修改参考,但不得与前阶段的审核意见相矛盾。
6.3.9甲方应及时审核乙方提交的资料,并于三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意见,如果三日内不予回馈意见则视为确认。
6.3.10甲方有权视设计进展情况,在设计过程中的某一阶段书面或口头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设计费用的支付到甲方提出终止合同的前一阶段为止。(若乙方当时进行中的工作已超过本阶段的一半,设计费应以此阶段全费用支付乙方)。
6.3.11甲方负责装饰施工图强弱电专业、空调、消防专业到有关设计院盖章及其他协调工作。
6.3.12安排施工图交底会议。
6.3.13负责工程竣工验收。
6.4成本控制
6.4.1乙方应做到所有设计方案经济合理,并做到认真计算,如甲方认为乙方在设计过程中存在经济上的不合理现象,有权向乙方提出质疑,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提供有关计算书,乙方应予合理解释并积极配合。
6.4.2除非甲方另有要求,大部分主要材料尽可能选择国产品牌,乙方需要提供内地供货商的联系方式,并负责提交全部装修材料的选样及定板。
6.5聘请顾问或协助部门
乙方在必要时可聘请顾问进行设计指导工作,其费用由乙方决定并在设计费中分摊或支付,但统一由乙方向甲方负责。甲方因工作需要自
行聘请或建议聘请的专业顾问,其费用由甲方决定并由甲方支付。
6.6图纸交底
乙方应与甲方充分沟通,并根据甲方要求前往甲方公司所在地参加设计报告会议,解释其设计图纸。
第七条合同终止
7.1若乙方发生下述情形之一,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7.1.1乙方进入破产或破产和解程序。
7.1.2乙方有转移资产、抽逃资金、丧失声誉或出现履约能力不足的情况。
7.1.3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经甲方限期改正但未改正者。
7.1.4如果乙方出现不良社会影响并造成甲方品牌受损。
7.2合同终止后果
7.2.1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期间内返还甲方所有商业秘密资料、信息,不能返还的予以销毁。同时乙方仍需对获知的甲方秘密和信息承担保密责任且不得擅自使用。
7.2.2甲方享有乙方已交付的设计文件及图纸在本工程项目的无偿使用权。
7.2.3本设计文件最终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甲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应按照合同付清已完成阶段设计任务对应的设计费,若日后工程仍再度进行,甲方与乙方应就尚未履行的原合同或新的服务范围,协商新的收费方式或重新签订合同。甲方上级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甲方应按乙方实际完成的
工作量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8.2若乙方因自身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或导致甲方按照本合同第7.1条规定或合同其他约定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全部设计费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设计费总额20%的违约金。甲方享有乙方已交付的设计文件及图纸在本工程项目的使用权。若因乙方原因乙方延迟交付设计成果,延迟超过三个工作日后每延误一天乙方应减收设计费总额的2%,延迟超过十个工作日后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设计费总额20%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乙方还应赔偿超出部分的损失。
8.3若因乙方过错、疏忽或设计成果未达到甲方要求或其他原因造成甲方全部或部分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或造成甲方受到损失,乙方应退还全部设计费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设计费总额20%的违约金。
第九条不可抗力
9.1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瘟疫、空中飞行物体坠落、行政命令、政策法规、罢工或其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以下方面的自然灾害等:
(1)六级以上的地震;
(2)九级以上的大风;
(3)持续降雨24小时且降雨量为150mm以上;
(4)40度以上并持续2天的高温天气。
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若甲方认为应当暂停工作,乙方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天内,乙方应向甲方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
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作时间由双方按以下方
法分别承担:
(1)甲、乙方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各自承担相应费用;
(2)乙方设备、材料的损坏及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
(3)延误的工作时间经甲方确认后相应顺延。
(4)凡本合同未涉及事项依据国家现行法律执行。
第十条其他
10.1履行协议的能力
双方保证各自有足够的权力和能力履行本协议,满足协议中的各项条件和兑现各项要求和费用支付。
10.2完整合同
本协议书和本合同补充协议应视为甲方同乙方之间的完整合同。它取代以前所有的口头或书面的谈判、汇报或协议。若要修改,必须有双方的书面同意。
10.3除本合同另有规定的外,任何一方依本合同之通知得以电话、传真、邮件、快递等方式为之,并自通话日或送达日起生效。但地址变更未通知对方的,通知以邮局双挂号或快递方式寄送的,则自寄送日起第三天即视为已送达。
10.4当事人一方如变更通知地址,应事先以书面通知他方当事人。10.5室内设计师的出版权利:乙方在其宣传和专业材料中,有权使用本项目的设计资料,包括室内外的照片,但必须经甲方书面许可。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能将相关资料用在其宣传和专业材料中。
10.6甲方根据宣传的需要,在本项目的宣传过程中,可使用乙方单位的名称、标识、设计者姓名、作品进行宣传。
10.7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
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乙方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10.8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甲方与乙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9本合同需经甲乙双方加盖单位公章,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本合同生效日期以甲乙双方中最后一方签字(并盖章)的日期为准。
10.10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协商签订的补充协议应按顺序编号,当本合同与补充协议不一致时,应按补充协议的最新约定执行。
10.11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各文件之间发生冲突,以本合同为准。
10.12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保存**份,乙方保存**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范文四: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范本
工 程 名 称:
工 程 地 点:______
合 同 编 号:__________(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__ __
发 包 人:___
设 计 人:__
签 订 日 期: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发包人:__
设计人:_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_工程设计,工程地点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共同
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
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
项目名称:
项目规模:
设计阶段:设计分为初步设计(包括各单体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
设计内容:
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发包人提供现状图纸及其他相关资
料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及完成时间
第五条 根据国家物价局、建设部[1992]价费字375号文件所规定的工程设计收费标准,一般园林工程设计收费,按工程概算的4.5-6%,根据本工程的实际复杂情况双方商定,本
合同的设计费取费,计(大写):,小写:。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问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
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
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问。
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
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
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6.1.3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需承
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
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
6.1.4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
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
6.1.5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
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费用设计人自理。
6.1.6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
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
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
发包人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
6.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
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设计人需向提供2-3个设计方案供发包人参考,待发包人确认设计方案后,方可进
行设计。
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三 年。
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
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负
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并参加涉及设计的相关会议及参加竣工验收。
6.2.6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对设计方案进行局部修改或相应调整等情况设计人不再另行
收取服务费。
6.2.7在施工阶段设计人须派驻现场代表负责处理施工中的设计问题,以配合发包方对工
程进行质量和进度的动态管理。在此期间因设计人技术人员不在施工现场又未能通过其它渠道及时处理设计问题,所造成的工程进度滞延、工程质量问题等相关方面的损失,由设计人
赔付。
6.2.8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
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6.2.9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
费的千分之二。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
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
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
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加倍支付赔偿金。
7.3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
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第八条 其他
8.1在各阶段设计人所提供的各种图纸,蓝图份数以邯郸市相关部门报建要求份数为准,
应满足各报建相关部门的要求和需要。
8.2设计人为本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
买。
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
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
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5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6本设计合同无预付款及订金。
8.7本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设计人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诉。
8.8本合同一式 伍 份,发包人 叁 份,设计人 贰 份。
8.8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订金后生效。
8.9本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
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
即行终止。
8.10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
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住 所: 住 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鉴证意见:
(盖章) (盖章)
备案号: 经办人:
备案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范文五: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工程名称 : 工程地点 : 设计证书等级: 发包人: 设计人:
签 订 日 期 :
合同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人的设计任务范围包括方案设计及优化(包括投资估算及说明书)、初步设计(包括设计概算及说明书)、施工图设计(包括施工图说明书)、施工配合及其他相关服务。设计任务范围除包括以下内容:(详见附表一)外,还包括根据设计惯例一般应包括的内容。
2.1方案设计
设计人方案设计的内容及工作包括:
1) 总平面规划设计;
2) 建筑设计,平面、立面、剖面、效果图等及其设计说明;
3) 结构设计—结构形式、设计依据、设计参数、设计说明等;
4) 配套机电设备设计—给水排水系统、电气系统、通风空调系统、消防系统等设计
说明;
5) 室外总体设计和市政配套(包括道路、市政管网、围墙、大门)设计及其设计说
明;
6) 投资估算及说明书。
2.2初步设计
设计人初步设计的内容及工作包括:
1)批准后的方案设计将作为初步设计的依据;
2)初步设计的内容应在方案设计基础上的进一步优化和细化,包括进行必要的计算、
提供设计图纸和编制设计说明等;
3)设计人在本阶段应向发包人提供建筑、结构及机电系统选择的技术经济的比较分
析。提出拟采用的各主要机电设备和建筑材料的技术要求及选型建议,并说明理由。
发包人将在收到各项建议后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答复。
4)初步设计文件完成后,设计人应协助发包人报政府审批部门审查批准。而且依据政
府审批部门要求进行的对初步设计的修改和完善,均不属于发包人提出的设计变
更,设计人必须严格按照上述政府审批部门的意见对初步设计作进一步的修改和完
善;
5)负责建筑、结构、机电设备等各工种之间的协调。在各工种之间出现矛盾时协调各
工种以找到最佳的能满足各工种需要的解决办法。
6)编制设计概算和相关说明。
2.3施工图设计
施工图设计的内容及工作包括:
1)批准的初步设计将作为本工程施工图设计的依据;
2)施工图设计的内容应在设计人制作的方案设计文件及初步设计文件基础上进一步
深化和细化;
3)施工图设计文件完成并经发包人确认后,设计人应协助发包人报政府审批部门办理
审图手续。而且依据审图部门要求进行的对施工图设计的修改和完善,均不属于发
包人提出的设计变更,设计人必须严格按照上述部门的意见对施工图设计作进一步
的修改和完善;
4)设计人对第三方设计的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如本工程可能的幕墙设计、内装
饰、智能化、直饮水、园林景观等图纸)配合发包人审核,并按发包人进度要求,
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其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已包含在设计费中。
2.4施工配合服务
设计人施工配合服务的内容及工作包括:
1)施工配合的时间从工程项目基础桩开工之日起到工程保修期满为止; 2)设计人应向发包人选择的施工单位说明设计文件的设计意图,并参加技术交底; 3)由于设计人原因需要对原设计文件做出修改时,设计人应无偿并及时完成相应的设
计修改;
4)在工程施工期间,设计人在收到发包人或其委托的监理方提出的设计问题后,一般
应在24小时内给予书面答复,最迟不应超过48小时;
5)在工程施工期间,设计人应出席由发包人召集,并提前通知的有关会议。为统筹安
排,设计人应在收到会议通知后的1天内予以确认,并提供参加会议人员的名单及
行程安排;所需费用由设计人自理;
6)设计人在基础和地下室施工过程中派驻一名具有相应资质(能独立解决一般技术问
题)及良好敬业精神的现场设计代表,并授予必要的权限,以便及时协助发包人解
决施工中遇到的设计问题;在其他施工阶段过程中指派有丰富经验的相关专业工程
设计人员作为设计代表联系人,负责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遇到重大技术问
题,设计人在一般情况下保证在收到发包人通知后24小时内派遣相关专业设计人
员到现场解决实际问题。
7)在现场机电设备安装、幕墙施工、内装修等施工中,全面负责建筑、结构、机电设
备等各工种之间的协调。在各工种之间出现矛盾时协调各工种以找到最佳的能满足
各工种需要的解决办法,出齐有关修改图纸,并且负责审核、签字; 8)设计人应按发包人或监理单位的要求,参加有关隐蔽工程的验收和配套设施的交
验,参加工程竣工验收;
)当发包人在项目实施中进行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以及选择专业分包单位时,提供必9
要的技术要求和专业意见;
10) 对于整个设计过程中的与市政部门相关的第三方设计,设计人需提供相关配合
工作。与市政部门相关的第三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煤气站房设计、电信机房设计
等。
2.5其他相关服务
设计人其他相关服务的内容及工作包括:
1)工程竣工后,如果在使用中发现了质量问题,经双方协商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
质量检测机构分析证实该质量问题的原因系设计人制作的设计文件缺陷所致,则应
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承担聘请上述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费用; 2)设计人应协助工程施工单位完成项目竣工图纸的制作;
3)对项目的总平面图纸进行深化、优化。
设计收费明细表:
序号 工程项目 金额(元) 计算基数 单价(元/平方米)
1 总平面规划深化
一期工程总图扩初及施
2
工图设计
二期工程总图设计(包括
3
方案、扩初、施工图)
4 二期工程方案设计
5 二期工程扩初设计
6 二期工程施工图设计
7 施工配合服务
8 其它专项设计审核费
设计单位认为需收取的
9
其它费用
10
11 总 计
合同造价:
设计内容包括:建筑、结构设计;给排水设计;空调通风设计;电气设计;消防设计;防雷设计;总平面设计;红线范围内道路管线设计及上述各工种设计概算编制;深化规划设计、园林景观设计配合、弱电设计配合。
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内容要求 提交时间
复印件并由发包人盖章确
1 投资批文 1 签定合同后3
认
用地批文 1 天内
2 复印件并由发包人盖章确签定合同后3
规划红线图 1
认 天内
地形图 2 原件
复印件并由发包人盖章确
3 建筑设计要点或1 签定合同后3
认
规划设计要点 天内
4 对本工程的使用1 原件 签定合同后3
要求 天内
5 地质钻探资料 2 原件 签定合同后
天内
各阶段有关建设复印件并由发包人盖章确发包人接到批
6 各1
主管部门的审批认 复文件后3天
文件 内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文件及相关要求:(具体见附件一) 4.1设计深度
设计人所完成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的深度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2003]84号)
4.2设计进度
4.2.1设计总进度计划
设计人在本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应该与发包人协商并提供完整的项目设计工作进度计划,主要内容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1) 设计人在设计各个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
2) 阶段性设计成果的提交时间和主要内容;
3) 设计过程中各阶段协调会议和阶段性设计成果汇报会议的时间安排和主要内容。 4.2.2阶段性设计进度计划
各个阶段设计工作开始前,设计人应该在设计工作总进度计划的基础上,就本阶段工作向发包人提供详细计划,包括设计人的详细工作安排、需要发包人配合的详细内容、各专业设计进度和相关协调汇报会的具体时间安排、本阶段内设计文件提交计划等。
4.3设计质量
1) 设计文件应符合当地实际情况、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方便施工。设
计文件必须完整、准确、详尽、规范,符合发包人及有关审批部门的要求。
本项目实行限额设计,设计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必须满足以下经济指标: 2)
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筋用量指标:73kg/?内(包括半地下车库),单位建安造价指
标为(按市场化标准):1250元/?以下(地下一层车库、地上25层,未包括电
梯、智能化、幕墙等工程造价)。如超过以上指标,乙方必须按该要求进行调整,
否则发包人保留索赔的权利。
3) 设计文件必须符合发包人的意图及要求,符合地块市政规划要求,符合中国现行
的设计规范及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当发包人或审批部门根据规划文件或有关规
范、标准对设计文件提出异议时,设计人应及时、无偿对所涉设计文件做出修改,
直至发包人确认和有关审批部门批准为止。
4) 所有设计成果文件必须由发包人进行审核,在满足规范要求的前提下,发包人对
不同方案的选择、标准/参数的确定具有决定权,设计人须按照发包人的要求及时、
无偿地进行修改。
5) 对于设计中对质量、投资、进度影响巨大的、原则性的问题,设计人须根据发包
人的要求提供专项分析报告,对不同方案的经济性、合理性、先进性等进行比较,
以便发包人进行比较、取舍,设计人根据发包人的最终意见进行设计。专项报告
包括但不限于:桩基方案、地下结构方案、上部结构方案、变配电系统方案、通
风系统方案、给排水系统方案、消防系统方案。
6) 设计人提交的设计文件,经发包人审核确认,发包人应向设计人签发书面认可文
件,作为设计人向发包人收取设计价款的依据。
4.4设计修改及变更
1) 对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的设计文件中存在的所有缺陷或不足,设计人应在收到发
包人做出的修改书面指示或通知后,立即免费对制作的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并在
发包人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并提交。
2) 设计人提出的对原设计文件的修改或补充,不论其变更程度的大小,均不视为设
计人提供的附加服务,设计人也不得向发包人提出增加合同价款的要求。 3) 发包人书面确认收到设计人提交的设计成果后,政府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提出意
见,要求对本设计工作进行修改时,发包人应将其意见汇总后,提交设计人。设
计人应按照政府审批部门的要求免费进行修改,直致获得通过审批。经发包人同
设计人协商后,可以相应顺延设计人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
4) 设计人在提供所有设计修改及变更文件的同时,须提供相应的电子文档,工程竣
工前一个月,应向发包人移交一份由本项目设计文件制作负责人签署的设计文件
修改与变更情况汇总清单、图纸误差表和技术文件资料目录。 4.5设计成果交付
1) 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之设计成果须以中文表述,设计文件应采用中国法定计量单
位(即公制)。
2) 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的设计成果详见但不限于本合同附件“设计成果清单”。 3) 设计人以合同及设计成果清单规定的时间、内容和数量将所列设计成果以专人递
交方式或邮费付讫快递方式提交发包人,以发包人签收时视为交付。 4) 发包人将在收到设计人交付的设计成果(含阶段性成果)后,予以审核确认。经
发包人确认后,由发包人将该设计成果报政府审批部门审核、批准。如获批准,
发包人将于接到批准通知后书面通知设计人;如经审核发包人未予确认或未获政
府审批部门批准,则发包人将书面告知设计人。
序份
资料及文件名称 提交时间 有关事宜 号 数
建筑设计方案及
1 8 签定合同后_25__天内
效果图
设计方案批复后30天
2 初步设计图 8 其中效果图(A2)份内
数不少于10张,工作各工种初步设计各工种初步设计完成后
3 5 模型一座,各阶段设概算 15天内
计文件CAD版电子文初步设计批复后20天
4 报建图 8 件及效果图电子文件内
一套同时提供 5) 5基础施工图 15 报建图批复后20天内
基础施工图提供后30
6 土建施工图 15
天内
土建施工图提供后15
7设备施工图 15
天内
说明:
1、上述序号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应以设计人顺利收到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而且以没有较大的设计改动、设计资料齐全、前一阶段合同款已收齐为前提,否则设计人可以另定提交时间。为保证设计进度,在发包人没有书面异议的情况下,前一阶段的结束自然引起下一阶段的开始。
2、设计过程中因设备选型、投资、城建规划、工艺、使用要求的变化等原因造成设计工作不能如期进行时,各阶段设计图纸的提交时间顺延。
3、上述设计文件的提交地点为发包人所在地。
4、合同外设计文件的加晒、复印和制作按实际量计算收费。
第五条
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 万元人民币,最后以规划管理部门批复的总建筑面积乘费率为准结算。 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序占总设计费付款额 付费时间
付款阶段
号 比例 (万元) (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1 设计定金 15% 签订合同后五天内 2 建筑方案 10% 确定建筑方案后五天内 3 初步设计 15% 提供初步设计五天内
设计人提交施工报建图后五天4 施工报建图 10%
内
5 基础图 10% 设计人提交基础图后五天内
设计人提交土建施工图后五天6 土建施工图 15%
内
7 设备施工图 15% 设计人提交设备图后五天内 9 结构封顶 5, 结构封顶后五天内 10 工程竣工 5% 以规划工程竣工验收后五天内
管理部
门批复
的总建
筑面积
乘费率
为准结
算
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实际设计费按以规划管理部门批复的总建筑面积乘费率为准结算。 3、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 发包人责任:
6.1.1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 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颠覆性修改设计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6.1.3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4 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6.1.5 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 设计人责任:
6.2.1 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 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6.2.3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6.2.4 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 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2.6 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
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的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最多与免收的设计费金额相等。
7.4 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7.5 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 设计人员
8.1设计人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向发包人提供本合同项下设计服务并经发包人认可的设计人员名单,并分别指定项目经理(或总设计师)、各专业主要设计人、审核审定责任人和现场配合负责人员。上述指定的项目经理(或总设计师)及设计人员名单一经发包人确认,除非预先书面征得发包人同意,设计人不得擅自变更或撤换。
8.2设计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在方案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应分别派遣合适的设计人员到发包人集团所在地上海或项目所在地就有关专家论证、专业协调、技术交底、政府报批与相关政府审批部门协调等一系列事项提供设计服务,并及时解决工程进程中遇到的设计有关问题。
8.3设计人派遣上述人员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食宿费、交通费、工资报酬、保险费等)均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内,发包人无须另行支付。
第九条设计保险
9.1设计人应自费为其从事本合同项下设计服务及派遣到工程现场提供服务人员投保包括但不限于人寿保险、健康保险、事故保险、旅行保险及其它保险。 第十条 其他
10.1 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10.2 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在广东省内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已包含在设计费中。
10.3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10.4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10.5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0.6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佛山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0.7 本合同一式八份,发包人四份,设计人四份。
10.8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定金后生效。
10.9 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0.10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 其它约定事项: 10
第十一条 附件
11.1 附件一 成果清单
11.2 附件二 设计人员名单
11.3 附件三 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招标文件
11.4 附件四 投标文件
发包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住 所: 住 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话: 电 话: 电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鉴证意见:
(盖章) (盖章) 备 案 号: 经 办 人: 备案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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