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专报格式跟一般的快讯和简报差不多,只是内容不同而已,发一个范文给你看看吧!
永兴县人民法院“百案庭审观摩评议”专报
编稿时间: 2010年06月30日 来源:县法院网 作者:王宇娟 字体: 大 中 小 (双击滚屏)
永兴县人民法院召开“全市‘百案庭审观摩’永兴法院邀请代表、委员座谈会”后,在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基础上,对观摩评议细则进行了进一步完善。6月24日,我院按照既定方案开展了第一场庭审观摩评议活动。
本场观摩评议的庭审是一起刑事盗窃案,我院提前5天向担任评委的4名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出了邀请,并将评审细则、评分表连同起诉书、庭审提纲等相关资料交由评委熟悉准备。为了客观公正地对庭审进行评判,我院对庭审进行了全程录音录像。
庭审在法槌声中开始了,法官庄严地坐在审判台上,旁听席上除了旁听人员外,还多了由4名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本院5名评委组成的9人评委席。庭审结束后,9名评委移师合议办公室,对该案的整个庭审过程进行了点评,评委们首先肯定了我院庭审的规范、庄严,法官及工作人员素质很高,但同时也中肯地指出了、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等存在的一些细微问题,如言语还不够规范,忽视了程序的某些细微处,并提出了具体的整改建议。审管办对评委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记录归纳,及时反馈给了审判庭。
庭审评议后,审判人员感受颇深,都认为观摩活动既促进了庭审作风与言行的规范,也有利于提高审判员的庭审驾驭能力和应变能力,同时也是加强对外法制宣传教育的一种方式。接下来,我院还将于7至8月继续推选社会影响较大,群众普遍关注的各类案件开展庭审观摩,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进一步落实公开审判制度,推进司法公正。
濉溪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法制宣讲活动
濉溪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法制宣讲活动
“中奖短信该不该信”?“神丹妙药该不该信”?”9月27日,濉溪县检察院来到濉溪县沱河路西大堤“新时代传习中心”开展了“各种诈骗方法——骗术大揭秘”的法治宣讲活动,受到人们的热烈欢迎。
活动现场,检察院宣传教育科干警不仅向群众介绍了传统诈骗方式的种类及危害,更向群众强调了,随着网络的普及和发展,新型网络诈骗方式更是层出不穷、接连不断。针对网络诈骗方式多样、手段隐蔽、渗透性强等特征,通过制作PPT的形式,生动形象地向群众展示了识别网络诈骗方式的方法和被骗后的应对措施。并结合典型案例,分别对“虚假医药广告诈骗”、“ 电话推销诈骗”、“淘宝刷单诈骗”等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引导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加强学习,提高警惕,既要做好传统诈骗方式的处置工作,又要做好新型网络诈骗方式的预防工作。同时,检察干警还注重深入群众中间,利用一一问答的方式,当场解决了群众提出的“房屋租赁合同诈骗”、“朋友聚会喝酒出事是否承担责任”等问题。
此次宣讲活动,切实提高了广大群众对各类诈骗风险的直观认识和抵御能力,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法治濉溪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张泉
人民法院如何依法处理闹访
展开全部 闹访、缠访是指在因各类矛盾纠纷引发的涉诉信访过程中,由于某种原因导致涉诉信访人采取哄闹、围堵、冲击各级人民法院或采用暴力、威胁等非理性手段,妨碍人民法院正常工作秩序,对社会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行为。
**同志在《求是》发表文章指出:“信访和群体性事件背后反映的大多是因利益诉求而引起的人民内部矛盾,是改革发展过程中的问题。
这就决定了我们必须不断深化改革、推进科学发展,更多地用教育疏导、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法来化解。
各级政法机关要在近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集中力量,打一场排查化解矛盾的攻坚战,努力化解老矛盾,有效预防新矛盾,更加注重机制建设,不断巩固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他同时指出“各级政法机关要把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作为坚持执法为民的生动实践,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抓手,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要求,组织政法干警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诉求、解决困难。
要建立有效的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确保第一时间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第一现场。
”涉诉信访本来是人民法院密切联系群众的纽带和桥梁,长期以来,广大人民群众通过来信来访的形式向各级人民法院机关和领导同志提供了宝贵信息。
通过信访,各级人民法院能够及时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疾苦,发现并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在我国的政权建设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全面夺取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提供了有效司法保障。
但是,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是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最后一道屏障,其工作性质的特殊性决定了人民法院成了各种社会矛盾纠纷的集散地,许多诉讼当事人把权利伸张,获得“最大化”利益的希望寄托在人民法院,其后果是直接导致大量的社会矛盾纠纷涌入法院,特别是基层人民法院处于审判工作的一线,案多人少的矛盾十分突出,审判工作面临非常严峻的安全形势。
在审判工作区域内人民群众闹访、缠访等非正常涉诉信访事件时有发生,扰乱了人民法院正常工作秩序,给人民法院的安全形势带来巨大冲击,有效处置闹访、缠访事件被摆到了突出位置。
而司法警察作为人民法院与闹访、缠访群众接触的第一关卡,特别是在当前社会矛盾多发期,如何有效处置闹翻、缠访事件,对于有效息诉息访,对于树立人民法院在人民群众中的司法权威和司法形象,对于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显得格外重要。
一、闹访、缠访的特点 (一)社会危害性大一些闹访、缠访人员抱着“不上访问题就得不到解决,不上访问题就引不起重视”、“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反常心态,往返于各级司法机关和各级党委政府之间。
有些闹访、缠访人员不仅自己常年上访,而且还煽动、串联其他上访人员随其常年缠访,利用重要会议、重大政治活动、领导视察工作等敏感时期,采取“鸣锣喊冤”、打坐、拦路、拦截领导乘坐车辆等各种极端行为发泄不满情绪,制造影响,以期实现闹访、缠访的目的,给人民法院正常工作秩序带来干扰的同时,还极易形成与人民法院对峙的群体,从而滋生社会不安定因素,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谐。
(二)无序交叉性强无序性表现为多头上访、越级上访,如有的闹访、缠访者认为越是找上级越容易解决问题,所以越级上访量不断上升。
交叉性体现在有的群众在到人民法院闹访、缠访的同时,仍到党委、政府的各级部门闹访、缠访,甚至主动要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接访,以期满足其要求。
(三)解决难度性高大多数闹访、缠访者由于上访时间长、反映问题多、涉及部门多等原因,问题解决难度非常大。
当事人对案件的要求得不到满足,便主观认为只要打持久战问题就能得到解决,影响了人民法院的正常工作秩序。
有的信访人对基层人民法院不信任,对案件承办法官存有很大的抵触情绪,由来信发展到来访、闹访、缠访,甚至暴力上访、有组织大规模上访等,而其中大多数是无理、非法的闹访、缠访,使基层人民法院特别是司法警察涉诉信访工作面临较大压力,一些重点信访对象息诉息访难度较大,信访案件得不到及时解决,久而久之,造成群众对人民法院缺乏信任感,严重影响干群关系。
二、闹访、缠访的表现形式 (一)要求领导亲自接见为充分落实司法为民,树立司法公信,充分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人民法院于每月十五日设立了“院长接待日”活动,由院领导亲自接待涉诉信访当事人。
某些闹访、缠访者,在院长接待后,仍认为其案件没有得到解决,认为其要求没有得到满足,于是,在“院长接待日”后,仍然进行闹访、缠访,并每次都要求领导亲自接待。
领导由于工作等原因,没可能每件案件、每次都亲自接待,但闹访、缠访者却仍然不罢休,把事情的处理完全寄托在领导身上,得不到领导接待,就不间断的进行闹访、缠访,严重扰乱人民法院办公秩序。
例如我院受理的林某不服区政府中亭街拆迁涉诉信访案,林某自2008至今共到我院上访数十次,采取哭闹、静坐等方式向人民法院施压,对接访人员态度蛮横,每次都要求院长亲自接待,且在其强烈要求下,院长已亲自接待其数次,但林某对于得...
国务院公安部、司法部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是什么关系?
展开全部 公安部是行政机关 公安机关的职责是: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司法部也是行政机关 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和任务主要有12项:监督和指导全国监狱执行刑罚、改造罪犯的工作,监督和指导全国劳动教养工作;制定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检查各地区、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指导对外法制宣传工作,管理法制报刊;监督和指导全国的律师工作和法律顾问工作,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和在华设立的外国(境外)律师机构;监督和指导全国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负责委托港澳地区律师办理在内地使用的公证事务;指导全国的人民调解和司法助理员工作;管理部直属的高等政法院校,指导全国的中等、高等法学教育工作和法学理论研究工作;组织参加联合国有关预防犯罪领域的会议和活动,承办联合国有关对口部门的往来业务,组织参加国际有关人权问题的法律研讨和交流活动、开展政府间的法律交流与合作;参加与外国签订司法协助协定的谈判,负责国际司法协助协定执行的有关事宜;参与国家立法工作,组织司法领域人权问题研究;监督大型监狱、劳动教养场所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管理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指导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协助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司法厅(局)领导干部。
法院是司法(审判)机关,是负责审理案件,解决纠纷的 市法院职责 (一)审判法律规定、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由市法院管辖和市法院认为依法应当由自己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二)审判法律规定由市法院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二审案件。
(三)审查处理不服市法院和下级法院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
(四)审判由检察机关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
(五)对下级人民法院管辖不明的案件指定管辖。
(六)监督和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七)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八)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九)管理、协调全市法院执行工作。
(十)研究、征集对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意见;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十一)负责指导全市法院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及其他人员;协助管理全市法院机构、人员编制工作;主管全市法院监察工作。
(十二)结合审判工作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十三)承办其他应由市法院负责的工作。
检察院是检察机关 人民检察院的职权和职能部门主要职责 (一)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惩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对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
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地点实行监督。
6、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7、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人民检察院按照法律规定笔业务分工设置内部机构,分别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业务。
1、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举报中心:承办受理、接待报案、控告和举报,接受犯罪人的自首;受理不服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诉、撤销案件及其他处理决定的申诉;受理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受理人民检察院负有赔偿义务的刑事赔偿案件等工作。
2、反贪污贿赂部门:承办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进行立案侦查等工作。
3、法纪检察部门:承办对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暴力取证、破坏选举等犯罪进行立案侦查等工作。
4、审查逮捕部门:承办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逮捕,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提请处长侦查羁押期限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处延长,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等工作。
5、审查起诉部...
给人民法院院长的诉求信 怎么写
法院(court),是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国家机关。
主要通过审判活动惩治犯罪分子,解决社会矛盾和纠纷,维护公平正义。
人民法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审判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
其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一律公开进行。
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代表国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如何审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听取和审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和专题报告是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基本形式。
全国人大及地方各级人大会议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会议期间,除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及地方各级法院院长、检察长向会议作工作报告或专题报告外,“两院”还要派员到各代表团会议、各代表团小组会议或常委会分组会议上听取代表审议意见,回答代表的询问。
代表可以根据会议议程安排做好审议前、审议中、审议后几个阶段的工作。
一是认真审阅和听取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工作报告或专题报告,作好发表审议意见的准备。
二是在代表团会议、小组会议或分组会议上如实表达会前征集和听到的批评、意见、建议,对重要问题可以提出询问。
三是郑重地投好自己的一票。
在对“两院”报告进行审议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要根据代表的审议意见对报告认真修改,才能提请代表大会全体会议进行表决。
在投票表决前,会议会安排专门时间让代表对根据审议意见修改的将付表决的工作报告稿(决议稿)再进行审阅,代表可重点审阅自己在审议当中关心并提出意见的部分内容。
如果有看法和意见,还可再提出询问,听取有关人员的解释。
由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性质和特点,在司法体制中的重要地位,以及在维护司法公正中的重要作用,凡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两院”报告的审议往往成为人民代表大会和人大常委会的“重头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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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内容解读
修改后的《法庭规则》共计27条,除对原有条文进行直接修改外,新增加的内容有15条。
此次修改,体现了以下六大变化:一、更加注重权利保障。
首先充分保障诉讼参与人依法行使庭审活动中的各项诉讼权利。
要求人民法院开庭审判案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进行。
第二是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予以特别保护。
规定审理未成年人案件的法庭应当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进行特殊设置。
第三是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
规定刑事在押被告人或上诉人出庭受审时,着正装或便装,不着监管机构的识别服;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在庭审活动中不得对被告人或上诉人使用戒具。
第四是加强证人人身安全和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
规定刑事法庭可以配置同步视频作证室,供依法应当保护或其他确有保护必要的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在庭审作证时使用。
第五是加强对特殊群体的关爱。
要求法庭设置残疾人无障碍设施,为特殊群体参与庭审活动提供方便。
二、更加注重庭审规则公平。
第一是诉讼权利行使受到平等保护。
要求审判人员在庭审活动中平等对待诉讼各方,不歧视或偏袒任何一方。
第二是庭审活动充分接受监督。
人民检察院或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认为审判人员违反法庭规则的,均可在庭审活动结束后向人民法院反映或直接提出处理建议。
第三是规则面前人人平等。
规定全体人员在庭审活动中都应当服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挥,遵守法庭纪律,尊重司法礼仪。
任何人违反法庭规则,都应受到追究。
三、更加注重保障法庭安全。
第一是加强法庭安全检查。
要求进入法庭的人员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接受人身及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
第二是密织法庭安全防护网。
明确除经人民法院许可,需在法庭上出示的证据外,不得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等法律明确规定的违禁物品,以及性质不明的液体及胶状、粉末状物品进入法庭。
第三是严厉处罚危及法庭安全的行为。
规定对危及法庭安全的行为,视情节分别予以罚款、拘留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挥法律的惩罚、威慑和预防功能。
四、更加注重规范法庭秩序。
第一是规定法庭内人员不得鼓掌、喧哗,吸烟、进食,拨打或接听电话,确保正常的庭审秩序。
第二是规定非经法院许可,不得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防止片面化、碎片化的信息误导舆论,干扰审判。
第三是规定检察人员、诉讼参与人发言或提问应当经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许可;旁听人员不得进入审判区,不得随意站立、走动,不得发言和提问。
要求行使权利需依法、有序。
第四是规定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不得携带标语、条幅、传单进入法庭。
要求当事人通过理性方式表达诉求。
第五是规定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诉讼参与人,毁坏法庭设施,抢夺、损毁诉讼文书、证据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五、更加注重庭审活动公开。
第一是规定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官方网站、电子显示屏、公告栏等向公众公开各法庭的编号、具体位置以及旁听席位数量等信息。
要求法院在依法公开审理案件时,选择与旁听人数相适应的审判法庭,满足公众旁听需求。
第二是明确公众关注度较高,社会影响较大,法治宣传教育意义较强的依法公开进行的庭审活动,人民法院可以通过电视、互联网或者其他公共媒体进行图文、音频、视频直播或录播。
让更多的人民群众通过便捷方式旁听庭审活动。
第三是规定旁听区可以设置专门的媒体记者席;媒体记者经许可,可以在指定的时间及区域,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
通过允许媒体报道庭审活动,进一步拓宽人民群众了解司法、监督司法的渠道。
六、更加注重司法礼仪。
第一是规定全体人员在审判人员进入法庭以及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宣告判决、裁定、决定时应当起立,体现公众对法律的敬畏和对司法的尊重。
第二是要求出庭履行职务的人员按照职业着装规定着装,没有职业着装规定的,着正装,其他人员应当文明着装,彰显司法文明。
第三是明确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主持庭审活动时,要立场公正、平等对待,依照规定使用法槌,理性指挥司法警察维持秩序,确保庭审活动的权威、有序和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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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同案同判。
加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和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工作,使76件刑附民案件被害人获得500余万元经济赔偿,获省高院齐奇院长批示肯定。
四、夯实业务富阳市人民法院院长赵平。
下面是他做的工作总结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及时成立破产案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受理了8件破产案件,涉案标的达29.97亿元,严厉打击规避执行行为。
二是创新执行方法,获奖16篇。
(一)深化司法公开内容,妥善处理各类纠纷,以司法“正能量”助推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
(一)服务经济发展,妥善审理破产案件。
三是判罚规范化。
创新破产审理机制,继续探索破产案件简易审、执破联动等破产案件审理工作机制。
(二)围绕重点工程,保障项目依法推进。
既注重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着力抓好涉诉信访源头治理。
引入第三方参与信访接待。
三、阳光司法,维护金融安全;审结买卖、罚金等非监禁刑,撤销1件,经协调撤诉2件。
二是审理与协调并行。
加大行政诉讼的协调力度,全年经协调在诉前化解纠纷26起。
三是审查与预警并进。
通过专题讲座。
严格执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加强对重要部门、重点岗位,实现了办案的全程跟踪管理。
开展法官办案竞赛。
新收各类执行案件5985件,透明公开,有效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一年来,我院立足阳光司法。
召开了以“非法传销引发非法拘禁案件,解决争议标的42.3亿元。
一是着力关注民生,全年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罪犯591人。
二是把握灵活化。
对轻微刑事案件被告人。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面对工作强度持续加大。
贯彻调解优先原则,综合运用诉前。
一是强化执行力度。
开展“雷霆行动”专项执行活动、集体二等功、杭州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优胜单位等荣誉。
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
在此,我代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过去的一年,我们深切感到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包括:案多人少的矛盾依然突出,队伍素质的提升仍需加强,执法环境的优化还要努力,司法改革的推进有待探索。
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要求,切实改进。
2015年工作思路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之年,也是富阳完成行政区划调整、开启发展新篇章的起步之年。
新的一年,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系列讲话精神,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全面提升司法能力,稳妥落实司法改革政策,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和司法权威,为描绘“富裕阳光的富春山居图”提供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 一、紧紧围绕执法办案的第一要务,在审执质效上有新突破。
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严厉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妥善化解各类矛 盾纠纷,大力推进行政争议化解,着力破解执行难。
健全质效管理体系,全面提升审判执行工作的质量与效率。
进一步规范审判流程和送达方式,努力缩短诉讼周期,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更好更快地实现。
二、紧紧围绕服务大局的中心导向,在能动司法上有新作为。
着眼富阳发展大局,依法妥善处理经济结构调整中发生的各类纠纷,保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稳妥推进破产案件审理工作,着力发挥破产审判盘活生产资源、促进经济转型的积极作用。
做好中小企业涉案纠纷的司法应对,帮扶有市场前景的中小企业脱困解难、转型升级。
及时调研、依法解决“三改一拆”、“五水共治”深入推进中出现的新情况。
三、紧紧围绕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在便民利民上有新举措。
加强导诉、立案、接访、档案查阅、庭前调解、判后答疑等全程服务。
加强诉讼费减免缓和司法救助工作,加大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力度,畅通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
加强司法礼仪建设,规范接待礼仪、着装礼仪、庭审礼仪,并以庭审为中心,进一步规范庭审用语。
四、紧紧围绕党委上级的统一部署,在深化改革上有新实践。
继续深化司法公开,提高司法透明度,以阳光司法为抓手,正作风,提能力,强队伍,利民众,树公信。
继续完善司法责任制,促进公正高效廉洁司法,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审委会的办案责任制。
继续做好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引导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在法治轨道上解决。
五、紧紧围绕法院干警的职业特点,在队伍建设上有新成效。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以班子带队伍,进一步提升全院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加大梯队人才建设,进一步提升法院发展的潜力和后劲。
开展具有职业特色的法官宣誓和授职典礼,进一步提高干警的职业荣誉感。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零容忍”的姿态进一步提升干警防腐拒变的意识。
各位代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让法治站到了“中国梦”新的历史起点上。
作为法院人,我们倍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忠诚履职,开拓进取,高标准、高质量地开展好各项工作,为建设法治中国、描绘好“富裕阳光的富春山居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如何进行通知和公告
展开全部1.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会组织清算组对公司的资产和负债进行清算;2.一般情况下公司要停止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3.清算组可以代表公司起诉其债务人,最大限度追回其债权;4.不得对任何债权人进行提前清偿;5.所有以破产公司为被告的案件停止诉讼活动,进入执行阶段的判决也暂时停止执行;6.被法院查封的破产财产全部解封,由法院组织的清算组进行清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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