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资料统计,我国每年起重伤害事故的死亡人数,占全部工业企业死亡总数的15%左右,每年起重机事故的死亡人数在所有机械事故死亡人数中居首位。在各类起重机械中,塔吊事故最为突出。 1.建设部《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报告(2005年度)》显示:2005年,全国建筑业共发生事故2288起、死亡2607人。事故类别仍然主要是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机具伤害、触电等,这些类型事故的死亡人数分别占全部事故死亡人数的45.52%、18.61%、11.82%、5.87%、6.54%。其中安装、拆卸塔吊事故的死亡人数占总数的10.06%,排在了前三位之列 2.参照2009年全国安全生产事故一是建筑施工事故总量上升。建筑施工发生各类事故2330起,死亡2760人,同比分别上升2.8%和2.1%。特别是发生较大以上坍塌坠落事故78起,死亡344人,分别占建筑施工较大以上事故的76.5%和77.8%。
汽车吊事故责任?
朋友你好!对于这个事故,你作为吊车司机,是有责任的,具体责任有多少?认定比较困难。
不知道混泥土搅拌站的老板,在进行拆除工程前。
有没有和你们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有没有办理施工许可证?假如有许可证的话,应该要购买员工意外伤害保险的,还有 朋友你没有购买吊车施工作业保险吗?本来这样的事故你可以让保险公司来帮助你解决一部分赔偿。
我的看法和建议你和私人老板共同承担本次死亡事故的赔偿!假如他不同意,你可以去所在地的政府或者安监局申请调解处理,对方一定不敢去安监局的,就处罚的罚款就可以是10-30万的罚款!希望我的回答给你帮助!
吊车 大型事故责任分析
这个应该是分情况的首先他们的吊车吨位对于你所需要的工况是否满足,要是超载的话,责任就是双方的,因为你明知不能用但是用了要是工况满足施工条件,那就是他的责任了,钢丝绳断了是他的吊车出了故障,找他们陪就行了。
当然,他们要是没有吊装资质的话就麻烦了,你肯定还是有责任的。
但是既然他们正在工地施工,应该是有资质的
汽车吊车主要事故的原因有哪些
发生起重事故的原因有很多,其中由于违章作业所造成的事故最多,据有关统计,大约占事故总数的60.5%;操作不当的事故占总起数的8.5%;无证操作导致的事故占总起数的8%;其他是由于缺乏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失灵造成的。
从主观和客观原因两个方面来看,由主观原因导致的事故占大多数。
据不完全统计,大约85%-90%的安全事故都是因操作者的差错造成的,包括违章作业、无证操作、操作不当、检修不良、管理不善、指挥不当等,而因设备缺陷造成的事故,只占少部分,大约占总起数的10%-15%。
概括来讲,汽车吊车事故的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有关实施吊车设计、制造、尤其是使用修理和维护单位的领导对吊车机械安全使用重视不够是最根本的原因。
主要表现在吊车具体操作管理人员素质不高;重效益轻安全;机械长期带病工作得不到解决;不按安全操作规程行事,盲目指挥和违规操作2.吊车管理人员、操作人员、指挥人员和吊车机械安装、拆卸人员综合素质差,缺乏严格的管理、培训和持证上岗等制度。
3.吊车设计、制造存在缺陷也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吊车施工过程中出现事故,责任怎么划分
展开全部看是什么类型事故,产生事故的原因及合同约定的责任范围才能判定事故的责任方和责任大小。
如果仅仅是货物(物品)的损失(未造成残认定的人身伤害事故),那就计算货物损失,分析事故原因及责任方。
如吊车操作员违反操作规程违章操作产生事故,那就由吊车作业方所属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如施工场地发生意外状况,吊车机械故障,或现场施工命令不当时,应再详细分析责任方。
如果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由现场/项目劳动安全管理责任部门处理现场并开展初步调查,必要时当地劳动安监机构(视事故大小)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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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事故案例,事故经过,事故原因等
汽车起重机事故五例1.违章酒后驾驶,操作失控载荷脱落造成死亡某住宅楼工程需要往七层楼吊装预制板。
为此,临时雇用一台30t汽车起重机。
吊装作业时,起重司机起吊总重650kg重物。
当提升到距地面25m左右时,因下降速度过快使重物落到了龙门架的缆绳上,使其脱钩坠落砸向指挥者,造成死亡。
该案是由于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到位;起重机吊钩上无防止索具意外脱出的闭锁装置;起重机司机违章酒后驾驶,致使操作失控,在吊重快速下降时受阻,吊重从吊钩中脱出。
2.作业人员被电击伤死亡工地施工,用汽车起重机往五楼屋面吊装预制板。
在距工地住宅楼前墙1lm处人行道上空架设有6.6kV裸露的高压线。
在往四层楼吊装预制板时,曾将汽车起重机定位于前墙与高压线之间,将起重臂跨越高压线进行吊装作业,侥幸未发生事故。
而在为五楼屋面吊装预制板时又按此法进行,起重臂却触到高压线,四名工人同时被电击倒。
造成一人死亡,三人轻伤。
该案起重机司机与信号指挥人员违章冒险蛮干,致使钢丝绳吊索带电,而作业人员未穿戴高压绝缘鞋、绝缘手套,最终导致人员死亡。
3.载荷旋转撞人造成死亡某施工工地用起重量16t汽车起重机往四层楼屋面吊空心楼板。
当汽车起重机已将二块楼板吊至四层屋面落稳后,准备抽出钢丝绳吊索时,钢丝绳压在楼板下的垫木上,无法抽出。
指挥人员认为需要将楼板重新吊起,使钢丝绳避开垫木。
当甲某用手势指挥起重机起吊时,乙某也在另一位置向起重机司机示意起吊。
起重机司机按照指挥意图将楼板缓缓吊起。
由于钢丝绳吊索内部存在扭转应力,加之楼板被吊起离开屋面呈自由状态,钢丝绳应力得以释放,致使楼板发生自由转动。
而乙某正面向起重机,且重心已前移,在被转动的楼板刮动后,坠地死亡。
该案系因不戴安全帽不系安全带致死。
根据汽车起重机吊装需要,该工程已将安全网拆掉,但受害者在高空作业,进行起重指挥时,没有采取任何安全保护措施,违章冒险作业,由于未戴安全帽,头部直接着地导致死亡。
4.不懂起重作业安全常识致使本人死亡某黄河牌卡车运载直径为20ram、长7m的圆钢3t。
运输中途因故求助某厂的汽车起重机将圆钢吊下来重新装车。
由于是用一根拖汽车用的钢丝绳吊索捆绑圆钢,该吊索钢丝绳直径为10.5mm,两端索眼的绳端固定连接只用一只绳夹拧紧。
用这根钢丝绳吊索将3t重的圆钢从卡车上吊放在地面的方木上。
当再将圆钢重新吊离地面时,驾驶员弯腰进入悬吊的圆钢下面拿方木,此时吊索的索眼绳头从绳夹中滑出,致使圆钢突然坠落,造成驾驶员死亡。
该案采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钢丝绳吊索捆绑圆钢进行起吊是事故主因。
直径10.5mm的钢丝绳用绳夹将绳端固定连接时,数量不应少于三只,且应按规定方式、绳夹间距及其规定的扭矩进行拧紧。
而该吊索索眼固定连接仅用一只绳夹,致使固定连接部位承受的拉力达不到相应要求,在起吊承载时,使其绳头从绳夹中脱出,造成吊重坠落事故。
5.从汽车起重机转向平台上摔落死亡某住宅楼工地施工,在用汽车起重机拆卸TQ60/80塔吊的塔帽作业时,其中有四名起重工在塔式起重机上作业。
而起重工甲某被分配在地面作业,负责挂钩、摘钩、找落地螺栓。
当汽车起重机将距地面高35.5m的塔帽吊离塔身时,甲某从汽车起重机距地面2.2m的转向平台摔下,由于未系好安全帽带,摔倒坠落时安全帽脱落,致使头部直接着地摔伤死亡。
汽车吊车常见的事故有哪些
1.脱绳事故 脱绳事故是指重物从捆绑的吊装绳索中脱落溃散发生的伤亡毁坏事故。
造成脱绳事故的主要原因是重物的捆绑方法与要领不当,造成重物滑脱;吊装重心选择不当,造成偏载起吊或因吊装中心不稳造成重物脱落;吊载遭到碰撞、冲击、振动等而摇摆不定,造成重物失落等。
2,脱钩事故 脱钩事故是指重物、吊装绳或专用吊具从吊钩钩口脱出而引起的重物失落事故。
造成脱钩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吊钩缺少护钩装置;护钩保护装置机能失效;吊装方法不当及吊钩钩口变形引起开口过大等原因所致。
3,断绳事故 造成起升绳破断的主要原因多为超载起吊拉断钢丝绳;起升限位开关失灵造成过卷拉断钢丝绳;斜吊、斜拉造成乱绳挤伤切断钢丝绳;钢丝绳因长期使用又缺乏维护保养造成疲劳变形、磨损损伤等达到或超过报废标准仍然使用等造成的破断事故。
造成吊装绳破断的主要原因多为吊装角度太大>120度,使吊装绳抗拉强度超过极限值而拉断;吊装钢丝绳品种规格选择不当,或仍使用已达到报废标准的钢丝绳捆绑吊装重物造成吊装绳破断;吊装绳与重物之间接触处无垫片等保护措施,因而造成棱角割断钢丝绳而出现吊装绳破断事故。
4、吊钩破断事故 吊钩破断事故是指吊钩断裂造成的重物失落事故。
造成吊钩破断事故原因多为吊钩材质有缺陷,吊钩因长期磨损断面减小已达到报废极限标准却仍然使用或经常超载使用,造成疲劳破坏以致于断裂破坏。
吊车在作业过程中发生事故,责任如何划分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 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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