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中小学学校章程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中小学学校章程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制定学校章程,是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建立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举措,是《教育法》提出的明确要求,特别是教育部新出台的《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对学校章程建设做出了具体的要求。学校章程建设也是逐步实现学校内部管理与运行机制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重要手段。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对全市教育系统学校章程的制定工作,制定如下具体方案。
一、学校章程的性质与地位
学校章程是指为保证学校正常运行,主要就办学宗旨、内部管理体制及财务活动等重大的基本问题做出全面规范而形成的自律性基本文件。学校章程是学校自主管理、自律及政府监督管理的基本依据,也是学校作为独立法人的必备条件。
二、学校章程制定的基本原则
学校章程制定的基本原则为:一是具有合法性,不得违背国家现行的教育法律、法规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重要政策;二是具有规范性,对校内全部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有普遍的约束力;三是具有先进性,体现现代教育观念以及学校的奋斗目标、办学宗旨;四是具有可操作性,既是制定其他各类制度的基本依据,更是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工作的整体框架;五是具有个性和特色,反映学校在教育思想、观念、体制、内容、方法等多方面的探索和创新。
三、学校章程应涵盖的内容
学校章程包含的内容涉及学校工作的各个方面,一般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学校名称、校址、性质
学校的名称要真实、准确、反映学校的教育层次。学校的地址要具体、明确,标明学校所在的行政区域及具体地点。学校性质是指公、民办或其它。
2、办学宗旨
一般应包括办学方针、办学目标、办学理念以及学校教育的基本原则等。
3、办学规模
学校章程应载明学校现有教职工的基本编制数以及基本的班级数、学生数和学校的预期规模等。
4、内部管理体制
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是校内设立的主要管理机构及其职能和运行方式的总称。学校章程要根据“校长负责制”等不同的管理体制,根据各自的实际加以明确规定。要具体规定校长的职责、权限及履行职责、权限的方式,副校长及主要机构负责人等人员的职责权限、教师和学生职责、财务制度等等。
5、总则、分则、附则
学校章程的上述内容一般由总则、分则、附则三部分构成。
总则部分,一般应载明:制定章程的目的、依据,学校的名称、校址,学校的性质、隶属关系、办学目的、培养目标、学校教育的基本原则,办学规模及校训、校徽、校歌、校庆纪念日等。
分则,是学校章程整体中实体性内容。要注意三方面的要求:一要注意内容的全面性;二要注意结构的合理性,设置好章、条、款、项;三要避免分则内容和总则内容相抵触、分则内容自身之间的矛盾。
附则,是学校章程整体中作为总则与分则的辅助性部分,对前两者的实施有重要作用。
四、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2月28日前)
教育局高度重视家长委员会制度建设工作,2月25日召开了专门工作会议进行部署,各级各类学校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好本校的学校章程制度。
2、检查指导阶段(2014年3月1日到3月31日)
教育局督导组在3月1日后,对各校学校章程制度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要求各校按照本方案制订学校章程制度,指导各校形成本校特点的学校章程制度。
3、督导整改阶段(2014年4月1日到4月8日)
教育局各督导组在4月8日后,对各校制定的学校章程制度进行督导,对没有完全按照本方案完成工作的,限定时期进行整改,整改后再进行复查,直到符合要求为止。
4、总结阶段(2014年11月30日前)
对学校章程制度建设进行两次总结,也就是上下学期各一次,最后汇总。在上学期就把先进校的做法进行宣传并发挥其引领作用,使各校有对照,有目标。11月30日前,对各校进行全面总结,表扬先进,对没按方案要求完成此项工作的学校进行全市通报批评。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教育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长为成员的家长委员会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各校工作的督导和指导。
综合组:
组 长:王化学
成 员:刘新功 陈校园
第一督导组:
组 长:张文平
成 员:张玉路 张举民 负责市区和松花江片
第二督导组:
组 长:顾绍江
成 员:张树林 王学刚 负责拉林河片
第三督导组:
组 长:张小力
成 员:郭树山 郭明丽 负责北卡岔河片
第四督导组:
组 长:李晓禹
组 员:王玉春 王中凯 负责南卡岔河片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充分认识学校章程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制定详细的学校章程制度,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对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2、完善工作机制。各中小学、幼儿园要不断完善加强学校章程制度建设的工作机制,创新学校管理的方式,提高学校章程制度实效性和可操作性,逐步建立科学规范、成效显著的学校章程建设机制。
3、加强监督检查。市教育局将中小学学校章程制度建设工作纳入对学校工作的考核内容,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在学期末开展学校章程制度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活动,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并推荐到榆树市级和长春市级依法治校先进校,对工作不力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榆树市教育局
2014年2月8日
桂林市中小学章程建设工作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校章程制定规程(试行)》(桂教规范〔2014〕7号)精神,为在2015年年底前完成我市中小学(含公办和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下同)章程核准工作, 实现“一校一章程”目标,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宪法》、《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 加快中小学校章程制定和核准工作,使学校章程成为引领学校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进一步推动中小学校依法治校工作。
二、基本原则
制定和核准学校章程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学校章程应当以宪法、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教育规律。
(二)基础性原则。学校章程应当基于学校发展实际,对学校重大和基本事宜做出规定,统领学校内部管理制度体系。
(三)发展性原则。学校章程应当将校情、发展愿景与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要求相结合,明确学校发展定位,力求体现本学校的传统、特点和文化。
(四)人本性原则。学校章程应当坚持以人为本,体现核心价值引领,凝聚共同愿景,促进学校、教师、学生各方价值的共同体现。
三、对象范围
应当制定章程的学校包括:
(一)各县、区乡镇中心小学以上学校(含乡镇中心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县城公办幼儿园,村小分校和教学点不需制定)。
(二) 市区各中小学校(含民办)。
四、学校章程的内容
学校章程一般由前言(序言) 、总则、分则、附则四部分构成。
(一)前言部分。
一般主要表述学校的办学历史。
(二)总则部分。
一般应载明:制定章程的目的、依据;学校的名称、校址;学校的机构性质、隶属关系、学制和办学规模;学校的办学宗旨、发展定位、培养目标、办学方向和办学特色等。
(三)分则部分。
分则是学校章程的实体性内容,一般应载明:学校的领导体制、组织结构、内设机构的组成和职责;学校的决策机制、民主管理和监督机制;学校的重要工作的管理,包括教职工管理、学生管理、教育教学管理、科研管理、财务管理、财产管理、安全管理等;学校校训、校徽、校歌、校庆纪念日等;需要在章程中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四)附则部分。
附则是学校章程整体中作为总则与分则的辅助性部分,对前两者的实施有重要说明作用。一般载明:章程的修改启动、审议程序、解释权归属以及生效日期等。
五、学校章程的制定程序
制定学校章程应当按照民主、公开的原则,遵循以下工作程序进行:
(一)成立专门起草小组。校长负总责,成立学校章程起草小组。起草小组应当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仅限于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级中学)、相关专家以及学校举办或者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代表组成,可以邀请社会相关方面的代表、社会知名人士、退休教职工代表、校友代表参加。
(二)拟制学校章程草案。起草小组要在多方收集资料、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全体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 结合本
地本校实际,起草完成学校章程草案。学校应聘请教育管理、法律专家对章程草案进行合法性、科学性、可行性论证。
(三)教代会审议章程草案。学校章程草案提交教代会审议讨论,教代会对章程草案审议后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以会议决议的方式做出。
(四)校务委员会讨论章程草案。学校章程起草工作小组将章程草案及起草说明(包括主要问题的不同意见、意见和建议的采纳情况等),提交学校校务委员会讨论通过。
(五)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审定。校务委员会讨论通过后的章程草案由学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审定,审定通过后,形成章程核准稿,由学校法定代表人签发,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
六、学校章程的核准
(一)学校提出申请。学校申请章程核准时,应提交如下材料:核准申请书(文件名称一般为《××学校关于申请核准〈××学校章程〉的报告》);章程核准稿;起草说明(包含章程核准稿起草的过程中征求校内外意见情况、有关意见的采纳和反馈情况、章程核准稿的主要内容及其说明、章程特色,以及办学自主权改革重大问题的说明等)。
(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法制(或指定)工作机构初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学校章程报审材料后,应当由法制(或指定)工作机构对材料进行初审,符合要求的,提交学
校章程审查工作小组审查。初审发现材料不齐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要求学校予以补充。
(三)审查工作小组审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机构人员、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的学校章程审查工作小组,负责章程审查工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学校章程审查工作。学校章程审查采取书面审查和集中讨论的方式进行,必要时赴学校实地调研。审查小组对核准稿条款、文字有修改的,及时与学校进行沟通,提出修改意见。
(四)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对审查工作小组审查通过的学校章程,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发《××市(县、区)中小学校学校章程核准书》,予以发布。
(五)核准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中小学校章程核准属于教育行政许可项目,由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实施。幼儿园、义务教育段学校的章程由县(区)教育局核准,核准后统一报市教育局备案;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的章程由市教育局核准;市直属学校的章程由市教育局核准。
七、学校章程的实施与监督
(一)章程的登记与公开。经核准机关核准的章程文本为正式文本。学校应当持学校章程正式文本到编制部门办理
相关登记手续。学校章程应当通过学校网站、招生简章、校报校刊、宣传橱窗等载体向本校和社会公开。
(二)章程的修订。学校应当保持章程的稳定。学校发生分立、合并、终止,或者名称、类别层次、办学宗旨、发展目标、举办与管理体制变化等重大事项的,可以依据章程制订程序,对章程进行修订,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后,到编制部门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三)保障学校章程的权威地位。学校章程是学校基于法定的权限和职责,就学校重大问题作出规定的纲领性文件,是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和实施管理的基本准则,是制定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及规范性文件、实施办学和管理、开展社会活动的依据。学校应当依据章程对学校内部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确保学校内部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符合章程规定。
(四)章程的内部监督。学校章程的实施由学校党组织、教代会、家长委员会、学生会负责监督。校长须每年度提交依学校章程履职报告,并报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五)章程的外部监督。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学校履行章程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监督,要纳入教育督导机构对学校督导评估,要作为对学校绩效考核和学校领导任用考察的重要内容;对学校办学、管理及其社会活动中有违反章程
规定的,要予以批评并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八、工作时限要求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5年5月底以前):制定《桂林市中小学章程建设工作方案》,召开中小学章程建设工作会议,全面部署中小学章程建设工作。
(二)草案拟制阶段(2015年6月至8月底前):学校成立章程起草小组,多方收集资料,深入学习调研,听取多方意见,充分进行论证,形成学校章程草案。
(三)审议讨论阶段(2015年9月底以前):学校章程起草工作小组将章程草案提交学校教代会审议和校务委员会讨论通过,并修改完善后由学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审定,形成章程核准稿上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四)审查核准阶段(2015年10月至12月底前):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成立学校章程审查工作小组对学校章程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发核准书,予以发布。
范文二:中小学学校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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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章程
****小学章程
(试行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的名称:河东区常庄实验小学。
第三条 学校地址:河东区凤凰岭街道常庄村。
第四条 办学的形式:全日制六年制小学。
第五条 所有制选择:全民所有制。
第六条 办学指导思想和培养目标: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
贯彻和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提高教
育质量,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有理想、有道德、
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四有”新人。
第七条 学校的校训、校风、教风、学风、班风和队风:
学校的校训是:文明有志、勤奋创新。
我们的校风是:勤奋学习,尊师守纪,热爱学生,求实创新。
我们的教风是:敬业,奉献,爱生,创新。
我们的学风是:好好学习, 天天向上。
第二章 管 理 体 制
第八条 学校的管理机构设置:学校设置教导处、政教处、总务处,
并制定相应的职责。
第九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行政负责人。
校长须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由学校上级主管部门任
命或聘任,依法对学校实施管理。
第十条 校长的主要职责:
(一) 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经验教育
行政部门的批示、规定,遵循教育规律,提高教育质量。
(二) 制定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 遵循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依靠教
职工办好学校,并维护其合法权益。
(四) 发挥学校教育主导作用,努力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
社会教育的协调一致,互相配合,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第十一条 校长的主要权限:
(一)对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工作决策和统一指挥。
(二)副校长及中层干部根据考核和民意测评情况,提名推荐,按
干部管理权限报批后交校长行文聘任。
(三)依据规定结合实际实行教职工聘任制、校内结构工资制等校
内劳动、人事分配制度的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
(四)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对教职工进行奖惩。
(五)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合理支配,使用和增添学校经费、
校舍和仪器设备等。
(六)行使国家和政府主管部门授予的其他权力。
第十二条 学校党支部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按照党章的有关规定
开展组织活动。党支部在学校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政治
保证作用。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少先队等组织
的领导,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
第十三条 学校按照《教职工代表大会章程》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
第十六条
第十七条
第十八条
第十九条
度,加强对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定期召开职代会,讨论、审议、通过学校有关重大决议。 学校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其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校长负责制度、教师聘任制度、岗位责任制度、经费使用管理制度、校务公开制度、后勤管理制度、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学校议事制度、学校工作评估制度、教职工继续教育制度、教代会民主监督制度、教职工奖惩制度、民主管理制度。学校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其他管理制度。 第三章 教育教学工作管理 学校的主要任务是教育教学工作,其他各项工作均要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为原则。 教育教学工作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原则,正面教育为主的原则,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的原则。 学校按照国家和省、市颁布的课程计划、教学大纲进行教 育教学工作,充分发挥学科课和活动课的整体功能。 学校采取班级授课制。 学校积极推进和鼓励课堂教学研究和改革,运用先进的教育理论指导教育教学活动,利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提高教
学效益,积极推行教育科研成果及成功经验。
第二十条 教师从德、智、体、美、劳全面评价学生。学校不以考试
成绩作为衡量教学质量、评定教师教学工作的唯一标准。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第二十二条 学校按规定安排合理的作息时间。
第四章 教师、职工、学生
第二十三条 学校教师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规定的
权利,学校依法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四条 教师应以教书育人为己任,全面关心学生健康成长,无
权私自接受或拒收学生。勤奋工作,努力完成好教育教学、
教研、教改任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履行《中华人民共
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第二十五条 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制
度,支持鼓励教师参加进修校或其他方式的教育教学的专
业培训。参加专业团体,进行学术交流。
第二十六条 学校执行国家实行的教育职员制度,学校所有管理人员都
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学校依法保
护职员的正当权益。
第二十七条 凡被本校录用,或按有关规定转入校学习的学生,经上级
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即取得本校学籍。学校建立并健全
学生学籍管理制度,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规定管
理学籍,建立学生档案。
第二十八条 学生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者权利,履行法律法
规规定的受教育的义务。
第二十九条 学校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和支持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竞赛
活动,发展个性特长。
第五章 财产财务
第三十条 学校认真制定并执行学校财务计划,分清资金渠道,合
理使用资金,严格掌握经费开支标准,执行专人审批制度。
第三十一条 严格按照国家及有关部门的规定进行收费。
第三十二条 建立健全经费管理制度,经费预算和决算应交教代会
审议,并接受上级财务和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三十三条 校长离任时,应由上级审计部门对学校财务进行审计。 第三十四条 学校按照有关规定管理使用校舍、场地、设施、教学
仪器、图书资料等。
第三十五条 学校建立校产管理制度,坚持用物管物的原则,提高
财产为教育教学服务的效益。
第三十六条 条坚持后勤工作为教学工作服务,为师生服务的原则。 第三十七条 学校创造条件,大力发展勤工俭学,强化管理,为教
育教学工作服务。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报请教育行政主管
部门审批后,开始试行。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校法人代表。
第四十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遵照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如需修改,学校须将修改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第四十二条
查同意后,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再将通过后章程报教育行政主管批准。 学校原制定的规章制度,凡与本章程相抵触的,一律以本章程为准。
范文三:中小学学校章程
中小学学校章程
,建议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小学规范化管理,依法办学,依法治教,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整体教育质量,建设为一流设施、一流管理、一流师资、一流质量的现代化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小学管理规程》和其它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全面负责学校行政工作。党组织起政治核心作用和保证监督作用。
第三条 学校的名称是: 地址:
第四条 学校校训: 学风: 教风:
第五条 学校的校园语言文字为汉语言文字,进入校园必须使用普通话和规范字。
第二章 办学规模培养目标
第六条 办学规模为 个教学班,平均班额 人,学校占地面积为 平方米。
第七条 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八条 学校以为宗旨,以主要目标。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校由党支部领导,确定办学方向,指导办学规划和思想,对学校一切行政、业务工作起保证监督作用。
第十条 学校由校长全面负责学校工作,直接主管教导处、德育处、教科室、和后勤财务的管理工作。校务委员会、教代会参与民主管理工作,评议、审议和监督校长及其他行政领导的工作情况,学校的重大决策、师生有关的福利问题等。
第十一条 教导处设教导主任 名, 副教导主任,负责学校 工作。教导处负责管理各教研组长、备课组长。
第一二条 德育处设 主任,主要领导 工作。
第十三条 教科室设 主任,主要负责学校的教育科研工作,领导学校的课题组长和兼职教科员;主要管理各专用室管理员、电教员及学校的电教工作和信息技术工作,包括学校的广播、电视校园网系统。
第十四条 负责管理体卫艺工作,主要领导:体育组、艺术组(包括音乐、美术)及校医。
第十五条 总务处设主任一名,负责学校的后勤财务工作及安全保卫工作,主要领导:会计、出纳、财产保管员、厨房等后勤工作。
第四章 学籍管理
第十六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宝清县教育局制定的《学籍管理规定》,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特制定本校学籍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 学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组织本地段常住户籍所有符合入学条件(年满六周岁等)的儿童实施就近免试入学,招收为一年级新生。借读生严格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入学手续。
第十八条 切实保障残疾儿童的入学权利。对于符合入学条件的残疾儿童根据其实际情况安排学位,并报仁级有关部门各案。
第十九条 一经入学新生,学校将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取得学籍,并由学校将学生档案资料输入计算机《学生学籍管理系统》进行统一管理。
第二十条 学生因特殊情况需要转学的,转入转出均严格按教育部门有关规定办理。学校一律不接收无转学证明及学籍资料的转学生。
第二十一条 学生因病无法继续学习的,应先由学生家长或其监护人提出申请并出具医院证明,学校报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准其休学。
第二十二条 依据有关规定,学生一律实施随班升级,不得自行要求留级。对学习成绩特
别优异,提前达到更高年级学力程度的学生,经全面考核,报卜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准其提前升入相应年级学生。
第二十三条 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按时到校上课,不迟到,不早退,有事先请假,未经批准而不上课者作旷课处理。
第二十四条 学校对学生在德、智、体、美、劳及心理素质等各方面进行全面考核,确保学生全面发展。
第二十五条 学校对品学兼优或学有特一长的学生给子表彰奖励,对犯有错误的学生以批评教育,并在心理上给予健康的辅导。
第二十六条 学校实施六年制毕业制度。学生德智体和心理等各方面达到规定要求,修完规定课程且成绩合格者,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
第五章 教育教学工作
第二十七条 主要任务是高质量地组织并完成教育教学工作,其它各项工作的开展均应以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为原则。
第二十八条 采取班级授课制。
第二十九条 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制定发布的课程计划、课程标准进行教育教学工作,设置的课程要开齐、上足,不允许擅自停课、调课、改上其它课程,维护课程计划的严肃性。停课半天经校长室同意,停课一天以上需报县教育局批准后执行。
第三十条 从学校的性质、任务和培养目标出发,积极进行课程改革、加强教材研究及本土文化的研究和校本课程的开发。
第三十一条 把德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各部门学科教学大纲规定的德育要求。
第三十二条 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学校要认真抓好教学常规管理,每一位教师都要学习并严格执行教学常规,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运作。
第三十三条 小学教育是基础教育,要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要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发展智力因素和非智力因素,面向全体学生,发展学生的个性,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三十四条 加强“六认真工作”指导与检查,备课、上课、作业批改、辅导、考核是教学过程的基本环节,应环环相扣,环环落实。通过自查、互查、抽查、抽样检查,作业、备课展出等活动,不断提高“六认真”质量。
第三十五条 学科之间要统筹兼顾、互相协调。
第三十六条 学校每位教师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教学计划、课程设置及课程标准制订学期的教学工作计划,安排好教学进度,要做好学期中、学期末的教学总结和质量分析。
改革考试制度,实行等级制记分,建立学生成长档案。加强学生素质报告书的平时记载和期末填写工作。报告书填写既要真实反映学生状况,又要恰到好处地发挥鼓励作用。报告书填写要规范整洁,不允许出现错别字和病句。
第三十七条 学校教材使用依据国家课程标准编制的教材,由学校统一征订和管理,任何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擅自向学生推销学习资料、学习用品及其他物品。
第三十八条 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运用教育理论指导教育教学活动,重视和推广科研,虚心学习别人成功经验,并努力创造条件,逐步实现教学手段的现代化,积极构建本校的教育模式。
第三十九条 转变教育思想,更新观念,鼓励教学方法改革的实践和探索,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切实解决课业负担过重,忽视学生个性,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等弊端,让学生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体,生动活泼地,主动地学习,发展兴趣、爱好和特长,培养较强的自学能力和动手能力以及创造能力。
第四十条 成立学校德育工作领导小组。由校一长任组长,行政、工会主席、团支部书记、大队总辅导员及思品组长任组员。
第四十一条 制定学年及学期的德育工作计划及周程安排表。
第四十二条 每学期初、期中、期末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总结及检讨过去的工作成效,确定今后工作的方向。
第四十三条 坚持定期进行思品教研活动。
第四十四条 校会、国旗下讲话、思品课、队活动、班会、晨会等主渠道课程专时专用,禁止挪作他用,并且要有详细(晨会指记录)的教案。
第四十五条 搞好校园环境的教育化,使学生在潜移默化的环境受到良好风气的熏陶,按规定期出版墙报、橱窗。
第四十六条 要通过谈心、咨询、讲座等多种形式,对不同层次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和
学业指导,帮助学生正确处理好学习、生活、人际关系等方面遇到的心理矛盾问题,提高他们的心理素质,培养承受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
第四十七条 重视学生的体育和美育工作,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学校体育工作的法规,抓好体育课、眼保健操、课间操、课外体育活动等学校体育工作各个环节。
第四十八条 贯彻实施《国旗法》,除寒暑假和休息日外,坚持每周一和国家重大节日、学校重大活动举行规范的升降旗仪式活动,每天升挂国旗,及每学期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活动。
第四十九条 做好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的各项工作,完善家长学校及家长委员会的讲课及会议制度。
第五十条 行政领导要坚持定期和经常性的德育工作检查,并记录在案。
第五十一条 做好每学期学校及个人进行德育工作总结及评比。
第六章 人事工作
第五十二条 校长由上级主管部门任命或聘任。
第五十三条 中层干部、教师必须符合,卜级规定的任职资格,任职条件,方能聘任。
第五十四条 校长工作的考核评价由县教育局负责。执行局下发的的考核内容,每学年考核评价一次,考核结果资料存档,作评优、评先、晋升和任免职的依据。
第五十五条 副校长、中层干部、教师和其它工作人员的评价根据,L级相应有关职责要求由校长负责。对教职工的考核另附细则。
第五十六条 全体教职工要切实做到:“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教职工聘期内有下列行为的,可以解聘:1)受聘人员不履行任合同所规定的工作任务或工作量、工作目标,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2)有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经教育不改的;3)品行不端,作风败坏,侮辱学生,影响恶劣:4)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第五十七条 解聘的人员要经学校教代会和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并把解聘的人员名单和解聘的原因、被解聘人的意见,仁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五十八条 解聘人员符合开除条件的,按规定给子开除,并通报。不符合开除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辞退手续。
第七章 行政和党组织工作
第五十九条 学校设置校长室、教导处、德育处、教科室、室和总务处。
第六十条 成立由校长召集党、政、工、团、队负责人参加校务委员会,审议和决定学校重大事项。第六十一条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即教代会),加强民主监督和管理,审议通过学校的规章制度和重大决策,教代原则,I几每学期召开一次。遇重大事项可由校长提议临时召开教代会。
第六十二条 学校建立党支部,党组织在学校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校长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工作情况,对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要主动听取党组织的意见。
第六十三条 教职员工均应遵守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汇编中的有关制度。
第六十四条 自觉接受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和指导。如实报告工作,反映情况,学年初应上交工作计划,学年末应上交总结,重大问题应随时请示报告。
第八章 校产、经费管理
第六十五条 按上级要求配置学校设备。认真做好校产管理工作。
(1)校舍、场地、设施、资料按省级实验小学标准设置。
(2)按照有关规定管理使用校舍、场地,未经主管理部批准不准改变其用途。
(3)维护和管理学校场地范围。
(4)指派专人管理教学仪器、设各、资料、体育器材、卫生设施,并努力提高使用率。
(5)搞好校园文化建设,绿化、美化、净化校园,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第六十六条 严格执行收费制度
(1)严格按照省物价局义务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全部收费纳入学校财务管理。
(2)自觉执行收费许可证制度和学生收费手册制度。
第六十七条 加强对财务的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规范财务行为。
(1)健全报销制度。
(2)制定报帐员岗位责任制。
(3)制定财产管理员制度。
第六十八条 科学管理、合理使用学校经费,严格执行现行的经费管理制度,计部门监督。 自觉接受上级财务和审计部门监督。
第九章 卫生保健及安全
第六十九条 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学校Ij.生的法规、政策,建认健全学校第七卜条校医室要监测学生体质健康情况,要加强学校体育的医务监督,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师生员工体检。
第七十条 校医室要监测学生体质健康情况,要加强学校体育的医务监督,建立学生健康资料档案,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师生员工体检。
第七十一条 环境、校舍、设施等建设应严格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规定。第七十二条教育教学活动安排要符合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
第七十二条 教育教学活动安排要符合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
第七十三条 积极开展健康教育,落实健康教育时间,不断改善学校环境卫生和教学卫生条件,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预防传染病、常见病及食物中毒。加强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
第七十四条 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因地制宜地开展安全教育,培养师生自救自护能力,文体活动、社会实践、郊游、劳动等均应采取妥善防范措施,保障师生安全。
第七十五条 学校德育处每学年定期进行普法教育,防火安全教育,并坚持做好普法、教育档案工作。
第十章 附则
第七十六条 本《章程》自教代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第七十七条 本《章程》在实践过程中,如需增删,可在教代会会议上呈报提案,并讨论通过。
第七十八条 全体教师都要积极参加现代教育技术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特别要加强外语和计算机的学习、培训。按规定对教师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定级,未达二级甲等者不能担任语文、英语教师。
第七十九条 全体教师要积极参加高一层次学历的进修,按照规定完成每学年的继续教育学时。极参加上级教育部门和学校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活动,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第八十条 学校的校容校貌、师生仪表、各项标识、事务用品等进行形象规范,打造学校良好的校园文化。
单位名称:
200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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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唯美句子】 走累的时候,我就到升国旗哪里的一角台阶坐下,双手抚膝,再闭眼,让心灵受到阳光的洗涤。懒洋洋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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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唯美句子】 一个人踮着脚尖,在窄窄的跑道白线上走,走到很远的地方又走回来。阳光很好,温暖,柔和。漫天的安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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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唯美句子】 清风飘然,秋水缓淌。一丝云起,一片叶落,剔透生命的空灵。轻轻用手触摸,就点碎了河面的脸。落叶舞步婀娜不肯去,是眷恋,是装点,瞬间回眸,点亮了生命精彩。 顶 11 收藏 9
? 【唯美句子】 几只从南方归来的燕子,轻盈的飞来飞去,“几处早莺争暖树,谁家新燕啄春泥,”其乐融融的山林气息,与世无争的世外桃源,让人心旷神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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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唯美句子】 很感谢那些耐心回答我的人,公交上那个姐姐,还有那位大叔,我不知道他们是不是本地人,但我们遇到的一个交警协管,一位头发花白的大姐,她是上海本地人,很和善,并不像有些人说的上海人很排外。事实上,什么都不是绝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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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唯美句子】 我嗅到浓郁的香奈尔,却也被那种陌生呛了一鼻。也许,我却不知道,那时的感受了。那里没有那么美好,没有安全感,归属感。我想要的自由呢,不完全地体验到了。 顶 2 收藏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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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美语句】 生活如海,宽容作舟,泛舟于海,方知海之宽阔;生活如山,宽容为径,循?
径登山,方知山之高大;生活如歌,宽容是曲,和曲而歌,方知歌之动听。 顶 0 收藏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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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四:中小学《学校章程》参考样本
附件2:
中小学章程参考样本(试行)
一、为指导和规范学校章程制定,促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
加快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根据《教育法》、教师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参考样本。
二、本章程参考样本,旨在为全市各类型公办中小学校制
(修)订学校章程时提供参照。
三、为充分反映学校办学特色,各公办中小学校制(修)订
章程时,可结合实际适当增减章、节、条、款、项、目。
四、职业教育在集团化办学进程中,两个以上法人组成教育
集团,应另行制定集团章程,规约各方关系与运作规则。
五、“说明”后内容仅作学校制(修)订章程过程中提示用,
正式成文时应予删除。
六、民办学校制(修)订章程以《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实施
条例的规定为准,法律法规未涉及事项,可参照本章程参考样本。
— 1 —
(学校全称)章程
(X年X月X日经第 届第 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X年X月X日经 通过,X年X月X日经 教育局核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现代教育发展的需要,深化教育改革,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教育法》、《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是 ;英文译为 ;地址为 ;邮政编码为 ;学校注册域名为 。
(说明:地址按照核准登记的内容填写,有多个校区,应逐个写明各校区地址与邮政编码。学校网址建议填写,英文译名、注册域名为可选项。)(主审科室:中等教育科、初等教育与学前教育科及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科)
第三条 学校由 举办,经晋江市 登记。业务主管单位是 。 本校为实施 年制(高级中学或职业中专学校或初级中学或小学)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教育机构,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 — 2 —
担民事责任。学校根据社会需要、上级计划和办学条件,确定办学规模为 个班级, 人。
(说明:应注明举办单位、登记单位全称。办学规模是指学校经教育
行政部门批准的班级个数和在校学生人数)(主审科室:中等教育科、初等教育与学前教育科及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科)
第四条 学校申请设立登记时的开办资金为人民币 万元。学校具体经费来源包括财政补助收入、 、 和 等。
(说明:开办资金按照核准登记的内容填写;学校具体经费来源中的
其余部分,依据实际情况从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选择填写;出资主体多元化单位,可增条款载明出资者、方式、金额等。)(主审科室:计财装备科)
第五条 【办学宗旨】
第六条 【学校发展目标】
第七条 【学生培养目标】
第八条 【教师发展目标】
(主审科室:中等教育科、初等教育与学前教育科及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科)
第九条 【学校文化和特色】
学校坚持“ ”的办学特色,以“ ”为校训,
确定校徽为 ,确定《 》为校歌。每年 月 日为校庆日。
— 3 —
(说明:校旗、校歌、校徽、校庆日均为可选项。)(主审科室:宣传德育科)
第二章 学校治理结构与运行机制
第十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全面负责学校教育及行政工作,按照本章程自主管理学校,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评估、检查、审计和监督,接受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
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分管学校教育教学、行政等具体工作。
第十一条 校长依法行使下列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以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和指示;
(二)组织起草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组织制定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和评价;
(四)拟定校内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聘任与解聘中层干部;
(五)负责学校日常事务管理,主持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重大事项;
(六)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大力推进素质教育;
(七)负责教职工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
(八)依照法律和学校规定对教职工和学生实施奖励或者处 — 4 —
分;
(九)拟定和执行年度经费预算方案,管理、使用校舍设施和经费;
(十)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十一)协调学校与政府、社区、家庭等方面的关系,为学校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第十二条 中小学应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组织的作用。
中小学党组织在学校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对学校教师的教育、管理,监督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执行,保障学校工作的健康运行。
第十三条 学校建立以教师为主的教职工代表大会,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进行民主监督。
凡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有关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的办法,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学校建立教育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 学校依据规定设置 、 、 、 等职能部门,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
(说明:职能部门的设置及名称应依据编制部门核准内容填写。)(主审科室:教育工会、人事科、中等教育科、初等教育与学前教育科、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科及执法检查科)
— 5 —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发展需要和办学特色,可以设置由政府有关部门、举办单位、事业单位、服务对象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代表组成的学校理事会、教育议事会或校务委员会,作为学校的决策、咨询或协调机构,应当制定相应章程,明确产生方法、人员构成、任期、职权和议事规则。
第十六条 学校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学校重大事项应在党政主要负责人酝酿提议、充分调研与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校长召集并主持党政联席会议审议,经集体讨论决定并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 学校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学校实行校务公开,切实保障教师、学生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向社会公开学校相关信息,以适当方式为学生及其家长了解学生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
学校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学校建立档案室,加强各类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十八条 学校建立健全校内申诉制度,分别成立校内教师和学生申诉处理组织,明确受理申诉的部门和程序,保障学生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学校根据聘用合同法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小组,就人员的聘用、待遇、奖惩等方面产生的争议进行调解,当事人对劳动争议调解小组提出的调解意见不满意的,可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 建立健全平安校园制度,制定校园安全应急预 — 6 —
案,定期开展安全教育,组织安全演练,加强校舍、交通、消防、饮食卫生、健康、治安以及教育教学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学生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鼓励学生自愿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依法进行善后处理。
(说明:如有校车则应增补“明确校车安全管理责任,落实随车护送人员,严格执行接送制度”。)
第二十条 学校依法制定校务公开制度,接受教育、财政、税务、审计、监察等政府管理部门的监督,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听取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审科室:办公室、监察室及执法检查科)
第三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二十一条 学校建立健全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等教育教学基层管理体制。
(说明:各校管理模式有所不同,可依据校情编写)
第二十二条 认真贯彻《中小学德育规程》,根据学生的身心特点、思想实际和理解接受能力,构建德育目标体系,突出强调生命教育与公民意识教育。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合力育人机制,优化德育活动过程,努力拓展德育途径,更好地促进青少年学生全面健康成长。
第二十三条 学校贯彻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三级 — 7 —
管理体制,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课程计划,遵循课程改革原则,全面安排基础性课程和拓展性课程,积极开发校本课程,逐步形成具有本校特色的课程体系。
学校按照课程设置标准实施教育教学,确保开齐课程,开足课时。
学校充分发挥学科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的整体功能,尊重人的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技术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有所长。
第二十四条 学校组织教师积极推进教学改革,探索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各种教学模式,逐步形成学生主动参与、合作交流的适合学生的学习方式,努力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为学生的终身发展打下扎实的基础。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组织教学质量评估活动。按规定组织好教学质量检查、考试及各学科的毕业考试和考察。
学校不单纯以学习成绩评价学生,不以学生考试成绩作为衡量教学质量、评定教学工作的唯一标准。
(说明:在此章节中,各校管理模式各有不同,特色不一,诸如德育、教学、课程、班级、社团、体育健康、心理健康、艺术科技劳动、教育科研等管理,可依据校情增加条款逐项编写。)(主审科室:中等教育科、初等教育与学前教育科、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科、宣传德育科)
第四章 教职工
— 8 —
第二十六条 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公开招聘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依法实行学校用人制度。
学校根据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岗位数和岗位任职条件,对教职工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聘任遵循双方平等自愿的原则,实行岗位管理。
第二十七条 教师承担教书育人的职责,负有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综合素质的使命,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 其他职工按照合同履行岗位职责,学校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
第二十八条 学校保证教职工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逐步改善教职工的工作、生活条件,帮助解决教职工遇到的实际困难。
第二十九条 学校制定教师专业发展、师训计划,鼓励和支持教师参与学术研究、考察交流和进修培训,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第三十条 学校建立健全班主任选配、聘任、培训、考核、评优等制度,切实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提升敬业精神、教育理念和业务能力。
教师应当遵照《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履行职责,完成任务,享受相应待遇与权利。
第三十一条 学校建立教职工业务档案,每年对教职工的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工作实绩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转
— 9 —
岗、解聘、晋升和奖惩的基本依据。
学校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职务评聘、进修深造和评优评先等的首要内容。
第三十二条 学校对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表现优异、业绩突出者予以表彰和奖励。
学校对违反校纪校规和合同,或在工作中造成失误和不良影响的教职工,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批评教育和惩处。有违约情节的,违约方须依据聘用合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主审科室:教育工会、人事科、宣传德育科)
第五章 学 生
第三十三条 凡按有关规定被本校录取或转入本校学习的学生,即取得本校学籍。学校建立健全学籍管理制度。
第三十四条 学生享有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规定的权利,享有公平接受学校教育、平等利用学校公共教育资源、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涉及自身利益的相关决定表达异议等权利。学生对所受处分不服的,可以按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学生应履行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规定的义务,履行维护学校名誉和利益、爱护并合理使用教育设备和生活设施等义务。
第三十五条 学校对德智体美诸方面均表现突出、在某方面有突出成绩或进步显著的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并记入学生个人档案。
学校对违反《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 — 10 —
及学校规章制度的学生予以批评教育,并可对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处分。
第三十六条 学校建立学生会组织,保障学生的自主管理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学生干部一般通过民主选举产生。
学校支持学生自治,鼓励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培养现代公民素养与健康人格。
(说明:小学没有学生会组织,可依据校情发挥少代会作用,设立少先队大队维权部,作为小学生维权组织,落实公民意识教育。)(主审科室:中等教育科、初等教育与学前教育科、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科、宣传德育科)
第六章 学校资产管理
第三十七条 学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并接受政府职能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查监督。
第三十八条 学校的校舍、土地资源、设备设施和无形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学校履行资产管理职责,依法追究侵权者的责任。
第三十九条 学校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按照有关部门确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各项收入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说明: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已实行免费教育,不需要涉及此条。) 第四十条 学校依法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赠,建立健全受赠财产的使用制度,加强对受赠财产的管理并接受社会监督。(主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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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计财装备科)
第七章 学校与家庭、社会
第四十一条 学校遵循民主、公开、自愿的原则,组织家长选举成立学校和班级家长委员会,履行参与学校管理、参与教育工作、沟通学校与家庭等职责。
学校建立与家长委员的联席会议制度,通报学校发展规划及其进展、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和帮助。
第四十二条 学校依靠家长委员会办好家长学校,制定教学计划,有计划地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改进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质量。
学校建立教师与家长的日常联系机制。教师特别是班主任应密切联系家长,做好家庭访问工作,形成家校教育合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第四十三条 学校通过加强内部建设,以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在社区内树立良好的公共形象。
学校配合社区开放校内文化设施和体育场地。学校依托社区,开发社区教育资源,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为学生创造服务社区和实践体验的机会。
第四十四条 学校依靠镇(街道)、居委会、派出所共同开展校园及周边地区的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对行为偏差学生的教育,建设平安文明校园。(主审科室:宣传德育科及执法检查科) — 12 —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学校决策机构通过,并报晋江市教育局核准之日起实施。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文件政策执行。如有抵触处,以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文件为准。
第四十八条 章程的修改,需由学校决策机构或1/3 以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议方可进行,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学校决策机构通过,报教育局核准。
第四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学校决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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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五:中小学章程建设工作方案
? ? ? ?中小学章程?建设工作方?案
中小学?章程建设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教育?规划发展纲?要,加快建?立现代学校?制度,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推进中小?学章程建设?的指导意见?》(**教?法字,**?**,5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市中小学?校章程建设?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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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章?程建设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宪法、?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教育规律?,体现办学?特色。要充?分认识到学?校章程上承?国家法律法?规,下领学?校内部规章?制度,是学?校成为独立?法人组织的?必备条件,?是学校规范?办学、自主?发展的基本?依据,是学?校内部治理?的纲领性文?件,是现代?学校制度的?载体和体现?。依法制定?和实施学校?章程,明确?和规范学校?的办学宗旨?、目标任务?、内部治理?结构等重大?事项,形成?学校依法办?学、规范管?理、自主发?展、民主监?督的良性运?行机制,对?于提高学校?管理的制度?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从而提?高办学水平?和育人质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学校章程?建设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和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抓手和?关键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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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本原则建?设中小学章?程,要认真?贯彻教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实?施纲要(*?***—*?***年)?》精神,坚?持以下基本?原
?推进中小学?章程建设的?指导意见》?(**教法?字,***?*,5号)?文件精神,?则:关于
现就做好我?市中小学校?章程建设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 一、总?体要求章程?建设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宪法、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教育规律,?体现办学特?色。要充分?认识到学校?章程上承国?家法律法规?,下领学校?内部规章制?度,是学校?成为独立法?人组织的必?备条件,是?学校规范办?学、自主发?展的基本依?据,是学校?内部治理的?纲领性文件?,是现代学?校制度的载?体和体现。?依法制定和?实施学校章?程,明确和?规范学校的?办学宗旨、?目标任务、?内部治理结?构等重大事?项,形成学?校依法办学?、规范管理?、自主发展?、民主监督?的良性运行?机制,对于?提高学校管?理的制度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从而提高?办学水平和?育人质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学校章程建?设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和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抓手和关?键环节。 ?
? 二、基?本原则建设?中小学章程?,要认真贯?彻教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实施?纲要(**?**—**?**年)》?精神,坚持?以下基本原?则》(教育?部令第31?号)的相关?要求,我市?中小学章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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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的基本信息?。一般应载?明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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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沿革及?发展状况;?2.学校的?登记名称、?简称、英文?译名等,学?校办学地点?、住所地;?3.学校的?机构性质、?发展定位、?学历学制、?办学方向;?4.经审批?机关核定的?办学层次、?规模;5.?学校的教育?形式、培养?目标,主要?学科门类,?以及设置和?调
整的原则?、程序(仅?限于中等职?业学校);?6.学校的?领导体制、?法定代表人?,组织结构?、决策机制?、民主管理?和监督机制?,内设机构?的组成、职?责、管理体?制;7.学?校教育教学?的主要理念?、特色、目?标、要求;?8.学校经?费来源的渠?道、财产属?性、使用原?则和管理制?度,接受捐?赠的规则与?办法;9.?学校的举办?者,举办者?对学校进行?管理或考核?的方式、标?准等,学校?负责人的产?生于任命机?制,举办者?的管理与投?入保障责任?等;10.?章程修改的?启动、审议?程序,以及?章程解释权?的归属;1?1.学校的?分力、合并?及终止事由?,校徽、校?歌等学校标?志物。学校?与相关社会?组织关系等?学校认为必?要的事项;?12.学校?认为需要在?章程中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 (二)内?部治理结构?。学校章程?建设的重点?是明确校内?权力运行机?制。中小学?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应对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工作全面?负责。学校?党组织应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监督?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在学?校的贯彻执?行。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下同)?要在党组织?领导下,充?分发挥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作用?。章程应健?全和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的行使机?制,明确行?政管理、教?育教学管理?、后勤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基本规则?、决策程序?、运行机制?和监督办法?。章程还要?明确学校内?部的组织架?构,以及各?管理层级之?间的职责与?管理规则。?学校根据需?要设立的校?务委员会、?学生会、校?友会等各类?组织机构,?章程中应明?确其地位、?宗旨及基本?的组织与议?事规则。
? (三)?师生权利义?务。章程要?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载明教职工?管理(含教?职工奖励或?处分等)、?学生管理(?含学生入学?及学籍管理?、奖惩等)?的相关制度?或原则,明?确师生的权?利与义务,?突出对师生?权益、地位?的确认与保?护;明确师?生权益的救?济机制,以?及师生申诉?的机构与程?序。
?(四)学校?与社会的关?系。章程要?明确学校开?展社会服务?、获得社会?支持、接受?社会监督的?原则与办法?,健全社会?支持和监督?学校发展的?长效机制。?各中小学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组建?家长委员会?、理事会等?组织,作为?协调学校与?家长、社区?关系的平台?。章程应当?明确家长委?员会、理事?会等组织的?地位作用、?组成办法和?议事规则。?除上述基本?内容外,义?务教育学校?要将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教基一?,****?,10号)?作为学校治?理的基本依?据,并将相?关内容体现?在章程中;?中等职业学?校章程中要?载明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等体现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内容?。学校章程?应当文体规?范、结构严?谨、条理清?楚、文字简?明、措辞准?确,条文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学校章程?为条文式,?可分为章、?节、条、款?、项、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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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启动?(****?年6月—7?月)。市教?育局将组织?召开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直各?学校分管领?导、相关人?员参加的章?程制定工作?培训会议,?成立全市中?小学章程建?设推进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和**市?中小学章程?核准工作委?员会,统筹?推进我市中?小学校章程?制定工作。?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统筹?协调本地区?中小学校章?程制定相关?工作。各中?小学校要成?立章程起草?工作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校内?有关机构负?责人、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仅限?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有关?专家组成。?
(二?)章程形成?(****?年8月—1?1月)。
? 1.形?成草案。各?中小学校要?在梳理有关?中小学管理?与办学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基础上,?深入调查研?究,对学校?的发展历史?、现状及发?展方向,以?及学校的办?学特色、发?展定位等进?行全面分析?,对本校已?有相关制度?进行梳理,?研究形成章?程草案。2?.征求意见?。章程草案?形成后,要?在校内外公?开征求意见?。对涉及学?校发展定位?、办学方向?、培养目标?以及与教职?工、学生切?身利益相关?的重大问题?,应当采取?多种方式或?者通过校务?委员会、家?长委员会等?渠道广泛征?求教职工、?家长、学生?、社会(社?区)等多方?面意见。对?涉及与举办?者权利有关?的内容,学?校应当与举?办者、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充分?沟通、协商?。对法律边?界不清、教?育理念模糊?的重大问题?需咨询法律?、教育等方?面的专家,?充分论证。?3.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章程草?案经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后,要及?时提交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教职工代表?大会对章程?草案审议后?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以会议决议?的方式作出?。4.学校?审定。章程?草案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后,起?草组织要将?章程草案、?起草说明以?及征求意见?的情况、主?要问题的不?同意见等,?先由法律顾?问做合法性?审核,再进?提交学校决?策机构审定?。章程草案?经审定后,?应当形成章?程核准稿和?说明,由学?校法定代表?人签发,报?核准机关。?
(三?)核准备案?(****?年12月—?****年?1月)。按?照“谁主管?、谁核准”?的原则,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公办中小?学章程核准?;非教育部?门举办或高?校附属中小?学校,其章?程需经举办?者同意后上?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核?准。高中和?中职学校的?章程经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民?办中小学章?程草案经学?校审定后,?报学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六、工?作要求
? 1.高度?重视,整体?推进。各地?各学校要把?中小学章程?建设作为贯?彻实施教育?规划纲要、?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统?筹规划、精?心组织,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本学?校章程建设?的具体办法?,明确章程?建设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总体要求?是:
? ****?年6月在全?市启动中小?学章程制定?工作,**?**年6月?底前全市中?小学校基本?完成“一校?一章程”制?定工作(乡?镇以下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小学?和教学点原?则上以中心?校为单位共?同制定一部?学校章程,?鼓励有条件?的村级完小?独立制定章?程;已经制?定了章程的?学校,须对?照本指导意?见的要求修?订完善)。?2.完善制?度,明确目?标。各地中?小学校要以?建设章程为?契机,做好?校内各项规?章制度的立?、改、废工?作,及时废?止或修订与?现行法律、?法规、政策?不相吻合的?制度,补充?完善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所必需的制?度,确保与?学校章程的?一致性,实?现以制度管?人、管事,?以制度创特?色、促发展?。要将章程?的精神和内?容体现到学?校各项活动?中去,形成?以章程为核?心的制度文?化,使师生?在实践与体?验中接受法?治教育和法?治精神的熏?陶。经核准?和备案后的?章程,应在?学校醒目的?场所和学校?网站及时公?布,以接受?社会监督。?学校要把章?程作为实施?办学活动的?主要依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尊?重学校制定?的章程,监?督学校按章?程规范办学?。3.落实?责任,强化?督查。各地?中小学校要?把制定和实?施学校章程?的过程作为?明确法人属?性、明晰自?身权利和义?务、广泛凝?聚办学共识?的过程,作?为进一步强?化学校顶层?设计、凝练?学校办学理?念、突出学?校办学特色?、深化学校?教学改革、?完善学校治?理结构的过?程,不断提?高依法办学?水平。民办?学校和中外?合作举办的?学校,参照?上述要求制?定或修改章?程,应切实?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均已将中?小学章程建?设列为**?**年重点?工作之
一,将适时对各??地各学校章?程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县(市、?区)教育
行?政部门和市?直各学校章?程建设工作?方案要在7?月28日前?报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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