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过程和流程:
第一,通过公证,第二,通过工商变更。公证是为了证实所有当事人和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建议不要忽略其重要性;工商变更是为了获得法律上的确认,达到变更的最终目的。建议大型的股权变更还是要参考如下的文件流程手续,可以避免以后很多纠纷和法律问题。转让方、受让方需提供的材料清单:
1、转受双方公司的营业执照或公司注册证书,可以到工商局打印工商信息单;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多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后如果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办理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受托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影印件。
3、如果转让方、受让方是有限责任公司,需提供本公司同意转让或受让股权的股东会决议(股东会决议应由各股东代表签名并盖公章,并明确授权某某人到某某地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如果转让方、受让方是个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
4、如转让方或受让方是外商或港、澳、台商,所提供的材料为董事会决议、授权委托书、商业登记证,香港公司的材料需经中国司法部指定的香港律师之一办理见证;其他国家或地区应到当事人所在地公证机关办理或见证,并经中国驻该国大使馆或领馆办理认证。
5、准备原来的验资报告(多份),涉及国有资产的,还需提供有资产评估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资历产评估报告、国资管理部门批准按某价格转让的文件,。
6、以下是工商变更,填写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关于变更(股权变更可能涉及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监事、注册资本、经营范围、营业期限)的股东会决议(是自然人的全体股东签字,是法人股东的盖法人单位公章);
7、变更后的公司新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8、执照正本、所有的副本。
9、公司原股东关于变更股东的股东会决议(是自然人的全体股东签字,是法人股东的盖法人单位公章);
10、新老股东签订的转股协议(双方自然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11、董事、监事任职证明及简历表;
12、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及简历表;
13、新股东资格证明(自然人股东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法人股东应提交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的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14、新股东是股份制或联营企业的须提交同意对外投资的股东会决议(是自然人股东的全体股东签字,是法人股东的盖法人单位公章);
15、公司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会成员情况;
16、股东代表委派证明(股东全是自然人不提交)。
如何土地使用权人名称变更的申请报告
【审批事项】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变更或使用权人名称变更登记申报材料:1、土地使用权转让并变更登记申请报告或土地使用权人名称变更的申请报告,并填写申请书;2、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或房地产转让合同或市级以上政府(含本市级)有关部门发出的土地权利人名称变更的批准文件;涉及股份制公司的,应提供公司章程;3、原国有土地使用证;4、名称变更登记的承诺(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或减免税凭证);5、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核原件);6、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明、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7、土地登记委托书;8、地籍调查表(宗地相邻应加盖相邻单位公章);9、宗地地籍图二份(红谷大厦A座11楼测绘公司晒);10、有资质测量队伍出具的宗地测量技术报告;11、地上有建筑物的,应提供建筑物权属凭证;12、其他必要材料。
办事程序:收费标准:按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测绘局、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土地登记收费及其管理办法([1990]国地[籍]字第93号文)及赣价费字[2001)116号文件收费收费依据: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土地登记办法》、《江西省土地登记办法》等。
审批条件:审批类型:承诺件审批时限:10天
独资私人企业如何改为股份制?
独资企业只能先注销之后再重新注册成一个股份公司,因为独资和股份制公司他们的性质都是不一样的,不能直接变更。
称为股份公司的受理手续:1、 申请报告;2、 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3、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4、 依照《公司法》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的变更决议,涉及章程变更的应相应修改公司章程;(1) 名称变更:需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以及公告;(2) 经营范围变更: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3) 注册资本变更:出具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减少注册资本需公告三次;(4) 住所变更:住所证明,租赁房屋需提交租赁协议书,协议期限必须一年以上(附产权证复印件);(5) 法定代表人变更: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或任命书(国有独资)、身份证、暂住证(指外省市身份证)复印件;(6) 股东变更:需重新提交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投资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付款凭证、新股东执照复印件(加盖发证机关印章)。
5、 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审批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6、 本局所发的全套登记表及其他材料;7、 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受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3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6号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6月24日国务院令第156号发布)。
如何办理股东变更
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到工商局办理: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3、原股东会决议;4、股权转让协议书;5、新股东会决议;6、修改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7、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司变更股东或发起人应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9 、原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股东是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叫投资人。
以股东主体身份来分,可分机构股东和个人股东。
机构股东指享有股东权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机构股东包括各类公司、各类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各类非营利法人和基金等机构和组织。
个人股东是指一般的自然人股东。
股东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也指其他合资经营的工商企业的投资者。
公司股份变更流程是什么?
展开全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处置银行不良资产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法[2005]6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为了深化金融改革.规范金融秩序,本院先后下发了《关于审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十二条”司法解释有关问题的函的答复》和《关于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案件交纳诉讼费用的通知》。
最近,根据国务院关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的总体部署,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收购了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剥离的不良资产。
为了维护金融资产安全,降低不良资产处置成本,现将审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收购、处置不良资产发生的纠纷案件的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一、国有商业银行(包括国有控股银行)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转让不良贷款,或者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不良贷款后,通过债权转让方式处置不良资产的,可以适用本院发布的上述规定。
二、国有商业银行(包括国有控股银行)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转让不良贷款,或者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处置不良贷款的,担保债权同时转让,无须征得担保人的同意,担保人仍应在原担保范围内对受让人继续承担担保责任。
担保合同中关于合同变更需经担保人同意的约定,对债权人转让债权没有约束力。
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转让、处置已经涉及诉讼、执行或者破产等程序的不良债权时,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债权转让协议和转让人或者受让人的申请,裁定变更诉讼或者执行主体。
2005年5月30日...
股份制企业营业执照变更需要提供那些资料、变更程序?
1、延长经营期限(1)关于延长经营期限的申请书;(2)公司董事会关于延长经营期限的决议;(3)补充合同、补充章程。
(4)视项目的具体情况需要的其他材料。
2、变更经营范围(1)关于变更经营范围的申请报告;(2)董事会关于变更经营范围的决议;(3)补充合同、补充章程。
3、变更内外销比例(1)关于变更内外销比例的申请报告;(2)董事会关于变更内外销比例的决议;(3)补充合同、补充章程。
(4)视项目的具体情况需要的其他材料。
4、外商投资企业名称变更(1)关于企业名称变更的申请报告;(2)董事会关于企业名称变更的决议;(3)工商局核发的名称预先核准登记证明文件。
(4)视项目的具体情况需要的其他材料。
5、投资者名称变更(1)关于变更投资者名称的申请报告;(2)董事会关于同意投资方变更名称的决议;(3)中方投资者名称变更的,应提交工商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正本)或有关部门的批文及变更后营业执照复印件;(4)外方投资者名称变更的,应提交所在国或地区企业登记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及变更后商业登记证复印件。
(5)视项目的具体情况需要的其他材料。
6、设立分支机构(1)设立分支机构申请书(含经营状况,设立目的、名称、代表人或代理人的姓名、经营范围、营运资金、经营期限等)。
(2)公司董事会一致通过的决议;(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5)企业验资报告;(6)投资各方签署的补充合同、章程;(7)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8)分支机构使用场所资料;(9)根据要求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7、外商投资企业之间合并(1)各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合并的申请书和公司合并协议;(2)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合并的决议;(3)各公司合同、章程;(4)各公司的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5)由中国法定验资机构为各公司出具的验资报告;(6)各公司的资产负债表;(7)各公司上一年度的审计报告;(8)各公司的债权人名单及债务处理意见;(9)合并后的公司合同、章程;(10)合并后的公司董事会成员名单。
(11)视项目的具体情况需要的其他材料。
8、外商投资企业分立(1)关于公司分立的申请书;(2)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分立的决议;(3)公司存续分立或解散分立后新设立的公司签订的协议;(4)公司合同、章程;(5)公司的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6)由中国法定验资机构为公司出具的验资报告;(7)公司的资产负债表;(8)公司的债权人名单及债务处理意见;(9)分立后的各公司合同、章程;(10)分立后的各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名单;(11)视项目的具体情况需要的其他材料。
注册100万的个人独资公司变更股份制公司怎样办理都有什么流程?
上海注册公司的条件一、股东1、股东必须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
若股东是自然人,需出具有效身份证,若是国外个人投资,需出具经当地大使馆或领事馆认证过的护照。
若企业作为股东,必须出具营业执照。
2、股东必须符合法定人数。
以前公司发规定股东必须达到2人才可以注册有限公司,新公司法出台了一人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即股东可以是一个自然人。
3、股东必须具有注册公司的法定资格。
在工商注册登记时,《企业告知承诺书》中列明了哪些人员不具备注册公司的资格,如公务员、经济犯罪刑满释放未满五年的人员都不具备注册公司的法定资格。
此外,上海对于公司股东还有特殊规定,即非正常注销公司的原公司股东及法人代表处,三年内不能再注册公司或担任法人代表。
二、公司注册资本1、达到最低注册资本要求。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注册资本规定重新调整,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10万元人民币;2人及以上股东出资注册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3万元人民币,且可以分批出资。
2、符合出资期限规定。
一人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不能分批出资,需一次性出资并验资;二人及以上股东注册有限公司,可以分批出资,首批注册资本不低于注册资本额的20%,其余注册资本可在2年内到位。
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
公司必须有充足的资金才能正常运营。
股东没有出资,公司就不可能设立。
股东出资总额必须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
即: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人民币,二人及其以上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人民币。
3、符合法定出资方式。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七十,对国家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三、公司章程1、股东共同制定章程。
制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是设立公司的重要环节,公司章程由全体出资者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制定,经全体出资者同意,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2、董事会与执行董事。
在公司章程中,可设立董事会(需至少3名董事方可设立董事会),也可不设董事会,若不设董事会,需设一名执行董事。
3、监事会或监事。
在公司章程中,可设立监事会,若不设监事会,须设立一名监事。
四、公司名称公司名称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且需通过工商局的审核。
五、公司经营范围有限公司公司注册登记时,需明确所从事的产品或服务的范围,公司经营不得超出经营范围规定范畴。
六、公司注册地址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时,必须提供公司注册地址证明(房产证性质需是商用或工业用途,住宅不能作为生产经营场所,不能作为公司注册地址),包括房产证复印件、租赁协议及租赁发票。
特殊产品或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的条件需符合相关的行业法规。
上海注册公司所需材料一、股东、法人代表、监事、执行董事的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注册内资公司,股东的身份证明主要是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公司投资);法人代表、监事、执行董事等的身份证明为身份证。
注册外资公司,股东的身份证明主要是护照(外国个人投资)或开业证明(外国公司投资);法人代表、监事、执行董事等的身份证明为护照。
公司的法定代表还需提供彩色照片。
二、注册地址证明主要是注册地址的房产证复印件(房产证性质必须是商用或工业用途)、租赁协议和租赁发票。
若注册上海外资公司,还需办理房产证查询单。
三、验资证明验资证明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四、财务人员身份证明包括财务人员的身份证、上岗证与照片。
五、工商注册登记材料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2、全体股东签字的公司章程;3、股东会决议;4、股东等签字的《企业告知承诺书》;5、股东及法人代表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上海注册公司流程一、公司名称查名1、需要起多个名字以备查询。
2、公司名称查询前,需确定公司注册资本、股东姓名及出资比例、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查名材料:股东身份证明原件、股东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4、有限公司名称核准时间:上海需五个工作日,外省市需一个工作日。
5、有限公司名称有效期:自取得《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名称的有效期为半年;若半年内没有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则可以办理公司名称延期,可以再延长半年。
二、公司开户验资1、开设有限公司临时验资帐户:公司名称被核准后,可以公司临时验资帐户。
股东按出资比例将注册资本以现金或转帐的形式打入临时验资帐户。
2、会计师事务所验资:会计师事务所依据银行提供的股东资金进入情况及公司注册相关信息,出具验资报告。
三、办理工商登记(营业执照)1、办理工商登记所需材料:股东身份证明、公司章程、验资报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股东会决议、公司住所证明等。
2、办理工商登记所需时间:5个工作日。
3、办理工商登记所需费用:公告费320元人民币,营业执照工本费110元人民币,工商登记费以注册资本的万分之八收取。
四、刻章工商局颁发营业执照后,可刻公司公章、法...
股份制公司可以变更成1人有限公司么,如果可以的话,需要提供什么...
、公司经营地址变更,先做工商变更登记。
变更登记需要提交的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新住所使用证明 ( 产权证或房屋出租许可证复印件;租赁住所的同时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 ; 3、股东会决议及章程修正案或董事签字; ①决议事项; ②修改章程相关条款; ③股东盖章、签字 ( 自然人 ) ; 4、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5、加盖公司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跨登记管辖地迁移住所的步骤: (1)申请人向拟迁入地的登记机关提交变更材料,拟迁入地的登记机关初审合格后出具《企业迁移通知书》; (2)企业将《企业迁移通知书》交到迁出地登记机关;迁出地登记机关将登记档案采用挂号邮递方式邮至迁入地登记机关; (3)企业到迁入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章程修改的 ( 住所、经营范围除外 ),应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的修正案一式两份; 7、税务跨管辖地迁移的,需到原税务管辖办理迁出手续; 二、工商变更后,还要进行税务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
1、税务变更需要提交的资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2) 已变更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承若书》:说明现任法人代表承若承担前任法人代表所有的税务责任。
(由现法人代表亲笔签名、盖单位公章,复印件无效) (5) 国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6) 如果同时发生股权变更则需提供变更后验资报告或变更后工商局出具的股东名录薄原件和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负责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印在二张A4纸上)。
(3)公章; (4)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股份制公司转为国有公司公司章程如何修改
法律天地>>>>法律文书>>>>非诉讼法律文书>>>>公司企业类: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一)文书制作基本知识股份有限公司是股份制企业之一种,其全部注册资本由全体股东共同出资并以股份形式构成。
股东按其在股份制企业中所拥有的股份参与企业重大决策、选择管理人员、享受权益,也承担风险。
股份可以在规定条件下或一定范围内转让,但不得退股。
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本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是其发起人或公司最初的全体股东依法制定的,是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结构、生产经营方向、管理制度以及公司设立宗旨等重大问题,以及调整股东之间、股东与公司之间、公司对外经营活动中的各种关系的规范性法律文书。
(二)写作内容和方法1.必要条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79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载明下列事项:(1)公司名称和住所;(2)公司经营范围;(3)公司设立方式;(4)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5)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认购的股份数;(6)股东的权利和义务;(7)董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8)公司法定代表人;(9)监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10)公司利润分配办法;(11)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12)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13)股东大会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2.写作要求由于股份制企业的章程一般要公开,起草时既要实事求是地反映公司现状,又要充分考虑章程对企业内部和外界的影响。
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全面、可行,主要条款完备,具体规定可行。
文字上力求准确、简明。
(三) 格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参考格式)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及章程)。
第二条 公司由 、 、 为发行人,采取发起设立(或募集方式设立)。
公司注册名称:**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英文名称:公司注册住所地:公司经营期限:第三条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第二章 公司宗旨和经营范围第四条 公司在国家宏观调控下,按照市场需求自主组织生产经营,以****为宗旨。
第五条 公司以****为企业精神,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努力为社会经济发展争做贡献。
第六条 公司经营范围:第三章 股份和注册资本第七条 公司现行股份按照投资主体分国家持股、法人持股、社会公众持股,均为普通股股份。
第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均为有面值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第九条 公司股本总数为:**股,发起人共认购**股,占股本总数的**%。
第十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增加资本。
公司增加资本可以采取下列方式:(一)向现有股东配售新股;(二)向现有股东派送新股; (三)法律、行政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发行新股。
公司增资发行新股,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呈报审报。
第十二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第十三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票,但在下列情况下,经股东大会通过并报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购回其发行在外的部分股份:(一)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份;(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三)法律、行政法规许可的其他情况。
第十四条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五条 股东转让股份,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进行。
尚未上市流通的部分股份可以协议转让,证券交易所依据公司董事会的意见,办理更名过户手续。
第十六条 公司鼓励内部职工持有本公司股份。
有条件时可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和推行内部职工持股制度。
第四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七条 公司股东按其持有股份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义务。
(国有资产管理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法人作为公司股东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代表行使权利,承担义务。
)第十八条 公司普通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 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领取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二)参加或委派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三)对公司的业务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四)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股份;(五)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六)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七)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九条 公司普通股股东承担下列义务:(一) 遵守公司章程;(二) 依其所认购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三) 依其持有股份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四) 维护公...
如何写对公司股份制的看法,意见,建议如何写对公司股份制的看法,...
额 简单的要死 弄清楚股权就可以了 至于股份制内部机构的设置 还是靠你们自己 只要合法 老大 啥都米干呢吧 没干想什么股份制公司啊 等要真正规的时候 也就是有大公司投资你们 介入你们的时候或者上市 会请相关律师或者专业咨询人员的 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
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 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三十条 股东的首次出资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第三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第三十三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三十四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
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
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第三十五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三十六条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二节 组织机构 第三十七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第三十八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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