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死成为一种信仰
——《红与黑》中于连最后的选择
在19世纪的法国文学史上,司汤达是一个不平常的作家,就
像他自己所预言的那样,他的《红与黑》并不是为了19世纪的人
所写的,而是征服了20世纪直至今天的读者,其中于连的短暂一
生里的所做所思仍然有其历史的和人性的意义,于连作为一个极
具典型和现实意义的形象,他的人生很值得我们思考。
于连在十九世纪的法国是一个特殊的存在,年少的他就深
受法国大革命思想影响,圣经倒背如流,崇拜拿破仑,希望自己
如同他一样凭借自己的努力建功立业,成为有地位的人,为了实
现这一梦想,他以自己的虚伪来对待他人的虚伪样,“不择手
段”。这种不择手段表面上是一种性格和品性的卑劣,反过来说
却是于连急切的想改变自己命运的冲动的反射。在这种潜意识中
的追求改变现状与成功的的促使下,在于连的身上很多原本对立
的事态发生了滑稽的共生:他厌恶贵族们的虚伪和对于下层农民
阶级的蔑视,可是他却努力着能让自己和他们拥有着平等的地
位;他分明是个无神论者,却装扮成崇敬天主的信徒;他为人处
事按自己的意愿在思考,常常露出“思想家”的神色,可在行动
上又装成盲从权威的殉道者;他明明鄙视着马蒂尔德的高傲却又
在面对着她的爱情时觉得这是一个使自己成功的大好机会而猥琐
的接受那份“感情”;就是这样一个汲汲于世事、为了达到自己
的目的不择手段、虚伪、奸诈的人却在生命最后的时刻从容的选
择了死亡,抛弃了一切可能生还的机会,相比于于连在此之前的
种种付出和努力来说是一个巨大的反差和对比。生命于他曾经是
一个的宏伟战场,在他还会有很多机会的时候却离开了这个战
场。关于连最后的选择,现从以下两个方面阐述我的观点。
一、冲动之中的悔恨
首先,导致他直接走向死亡的是他的犯罪。从维里埃到神
学院又到拉莫尔侯爵的家,于连的一步步奋斗之路向上之路并不
是十分顺利。终于,在拉莫尔府中的等候时机的他阴错阳差的得
到了玛蒂尔德的爱恋;这一段爱情是于连计划的,亦是他所期待
的;他甚至不为自负的说:“我知道如何让骄傲的马蒂尔德爱上
我,她没有我不能活。”在陷入爱情之中不能自拔的玛蒂尔德和
自己父亲的协涉后,终于“姓氏的改变让他大为惊讶”,于连得
以走上他一直以来追求的高贵的阶级里去。这个时侯的他是“幸
福的”,同时又是最脆弱的。这种突如其来的幸福感很是危险,
任何人的一种微小破坏都会使他勃然大怒,因为于连会完全出于
本性的保护自己的幸福。一旦这种幸福遭到威胁,他会因为怕失
去这种生活和受到他所厌恶的人的嘲讽而无所顾忌的报复。不幸
的是雷纳尔夫人的一封信动摇了侯爵对于连的隐忍和信任,他眼
前已经拥有的一切面临着土崩瓦解的危险。此时此刻的于连完全
被内心的冲动所控制,看完雷纳尔夫人的信后他立即前往维里
埃,儿心中只有一个词——报复。
但是,真的对雷纳尔夫人放枪之后的于连的内心却是充满了
悔恨的。这种悔恨相当大一部分是对于雷纳尔夫人本人。尽管处
于冲动之中的他的潜意识中被来雷纳尔夫人破坏自己的幸福念念不忘,但是我们看到他说:“为什么悔恨?我受到了最残酷的侮
辱,我杀了人,理当被判死刑。”直到从看守的口中得知雷纳尔
夫人没有受到致命伤,于连热泪盈眶,一种心底的喜悦驱散了他
这一段时间以来的换乱的精神状态,小说中写到:“当他知道雷
纳尔夫人没有死之后,只是在此刻,于连才开始后悔所犯下的罪
行。也恰恰在此刻,他从巴黎到维里埃所处的那种肉体冲动和半
疯狂的状态刚刚结束,这种巧合使他免于绝望。”从巴黎的那种
极度的冲动状态下解脱出来,于连开始直面自己的悔恨。他悔恨
的是自己竟然对深爱的情人下了毒手,这种深爱和他对玛蒂尔德
的爱纯然不同。年轻时的初恋必定是最难忘的,更重要的是,在
雷纳尔家中的生活是他全部向上爬的努力地开始,雷纳尔夫人给
他的不仅仅是他最看重的尊重,更重要的是赢得雷纳尔夫人的爱
对于于连来说,代表的是一种成功的经验,那是他战胜的第一块
礁石,他们二人之间的爱恋给于连深刻的自我肯定和更大的向上
追寻的力量。总之,雷纳尔夫人对于连来说是很特别的一种生命
记号,对这种记号的伤害使他悔恨不已。此时于连的处境是:没
有了侯爵的信任,没有了他一直追求的前途,没有了真心情人的
爱情,他激动着而又冲动着的心情找不到了寄托。那么,由于悔
恨而自然产生的弥补心理发生在了于连混乱的心里。谋杀带来的
显性结果——被判刑恰恰提供了他为自己的行为赎罪的机会,所
以,处于深深悔恨之中的于连把自己的死当做是一种寄托,于连
很自然的想到了死亡。这一个层面上说,于连对于死亡的选择有
着冲动情绪的影响和悔恨心理的直接反应的因素。
二、觉省和绝望的人
如果说面对自己对雷纳尔夫人犯下的自己不能饶恕的罪行,
于连对于死亡的选择是一种变相的自残和自我救赎,那么当他知
道了那个曾经深爱的人没有死的时候,于连对于自己一直追求的
东西,对于自己在追求过程中所做的和所遇到的一切都有了新的
认识。可能夫人的事件只是一个导火索而已,它帮助于连完成了
对自身以往的反省和再认识,最后他从容的选择了死亡。
于连的生命激情来自于他在追求自我实现过程中,从在维里
埃尔对雷纳尔夫人的占有激情,到侯爵府的雄心与野心、反抗与
妥协的反复较量,他内心深处的心理变化和情感激荡,在那一系列
的内心征战中,作为农民出身的于连生命里美丑、善恶、等等矛
盾冲突不断地发生着作用,使得他在整个过程之中是模糊的。正
是这一次成功的梦幻被一封信威胁打碎,在监狱之中的于连开始
看清了自己做过的一切和现状之间的关系。在他一边感谢上帝没
有让雷纳尔夫人受致命伤的,一面不自觉的借助这种圣洁的感恩
反省自己。文中关于于连这一阶段的心理描写相当多,如“他不
去想那些关于审判、刑罚的种种,生活对于他来说一点儿也不烦
闷,他从一个新的角度看待所有的事情,他不再有野心了。”;
“从那不到不到半个月,我不再想当时孜孜以求的东西了……,
我当时是幸福的……可是我当时身在福中不知福。”之后,在马
蒂尔德、富凯、雷纳尔夫人等多方力求救他的人们在努力时,他
却开始了更加深刻的自我反省。谢郎神父的到来使得他看到了看
见了灵魂的伟大,胸怀的宽阔;富凯的崇高使得他看到了生命中
干净纯洁的一面;面对马蒂尔德充满着献身精神的爱情,他却觉
得自己不配享受这样的感情;狱中与雷纳尔夫人的相见更圆满了
他的这次反省,死亡越来越近,他也变得比一生中任何时候都正
直。而这种反省的结果是于连的绝望,对于那个时代和社会和自
己的追求的经历,也许在他短暂的一生中很少会有这样绝望的时
刻,野心已经在他的心中死去,他已经厌倦了。
与此同时,于连在这段监狱中的自省里和悔恨中更生出了绝
望的感情。这绝望表面上是对于自己年少时的梦想的绝望,实际
上是对自己的追求行为本身的绝望。他不断的回想自己在维里埃
还没有开始这段征程时没有感受到的幸福,这些对于本性的回归
可以看出他对于过去的一切的摒弃、轻视和绝望的感情,这种感
情和他年轻的心中始存在的对于等级制度不公的愤恨相互交织,
组成了他对于死亡的追求。这一点在他于法庭上的进行演讲中
很明显的表现出来。“……我本没有荣幸属于你们那阶级,你们
只在我身上看到的是一个农民,一个起来反抗他的卑贱命运的农
民,……我的罪行是残忍的而且是有预谋的……即便我的罪行不
这么严重,……他们仍想通过我来惩罚一个阶级的年轻人,永远
让一个阶级的年轻人灰心丧气。”于连看到的是他自己的命运,
即使他能够通过各种各样的手段或者是逃离出去或者求的特赦,
他摆脱不了的是自己的农民出身的事实,这种事实对于那些社会
的”审判者“们来说就是最大的罪恶,最终他们还是会用手中的
权利堂而皇之的惩罚于连式的人。既然如此,作为有着高度自尊
的于连来说,与其在他们的手中苟且性命多活几天,也到还不如
因为自己爱的女人而勇敢的赴死。
他看到了自己这样的一个人在那时代注定的结局,于是他
坦然的将自己的命运交给自己,而不是若干年后那些他蔑视的人
---自始至终,对于于连,最重要的是被尊重与自尊。这就是于
连决绝的选择,为了他走进上层社会、得到他人尊重的美梦的追
逐过程中,在为了实现这一理想的实践里,于连付出了很多,特
别是最后的这一次对自己真心所爱的伤害使他在自己的悔恨和自
省之中看清让他绝望的现实,所以他没有顾忌的凛然选择了死
亡。这种自己选择的自己决定的了的死亡是一种崇高的信仰,这
是一直以来以自我为中心的于连最大的自我---自我决定生死的
可能。在这种信仰的实现中,于连得到了他一直都想要得到的:
他人的尊重和崇拜。
总的说来,小说中结尾部分的于连面对富凯的诚恳相助,
马蒂尔德的爱之疯狂举动,甚至雷纳尔夫人的亲自向国王提出请
求,最后的忏悔神父暗示他的皈依宗教从而获得赦免;种种关于
求生的方法在于连的眼中都毫无意义,它们在带给他自由的同
时,只会让那些人瞧不起他而已。曾经野心勃勃的他不愿谴责自
己,他要在生命的最后时刻继续保持高傲的姿态:即使没有成
功,也不能让人蔑视,也要死的自我而让他人刮目相看。这是洞
悉了时代中下层个体命运秘密的于连完美的选择,因为这种选
择,于连的形象大大的摆脱了一直以来普遍认为的虚伪、迎奉不
择手段而值得我们深深同情;而作者也很好的把批评的笔锋转到
了当时那个不讲道理的时代。于连最后对于死亡的选择在塑造人
物和整个小说的结构和蕴意上都产生了独特的艺术效果,不仅反
映了司汤达老道成功的写作手法,更值得我们思考关于人性的多
面。
四大名著的论文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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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国演义》众多文臣武将和如云强手中,庞统可谓独具特色的一位。
庞统在作品中存在时间不长,所占篇幅不多,生卒短暂。
然而却以其曲折的生平、独特的个性、奇绝的才智、辉煌的人生而给读者留下了回味无穷的意趣。
庞统是个难得的奇才、刚正的狂士、豁达的诤臣。
(一)难得的奇才庞统形象的审美意趣,首先源于其性格中奇的特征。
奇者:一曰罕见,二曰杰出、超凡。
本文称庞统为奇才,二者兼而有之。
庞统的奇才大智享誉荆襄,盛传江东。
孙权早闻大名,周瑜多用其计;刘备久闻芳名,孔明深服其智;鲁肃称其谋略不减于管乐,枢机可并于孙吴。
然而却遭遇坎坷。
或埋没于襄阳,或屈沉于江东;或遭孙权冷落,或受刘备屈待;甚而公瑾屡用其谋,竟未授其职;为东吴建奇功,却不被吴主所认可。
庞统之屈可谓奇也。
正是庞统之奇才被屈待构成了其独特的审美意趣。
1.名士交口赞奇才称庞统为奇才,首先在于庞统颇得当时天下名士贤才的赞赏,盛名布于海内。
刘备为躲避蔡氏兄妹所谋杀身之祸,马跃檀溪,逃难至南漳水镜先生庄上,水镜指点道:“天下奇才,尽在于此,公当往求之。
”“伏龙、凤雏,两人得一,可安天下。
”(见罗贯中《三国演义》人民文学出版社北京1973年12月第3版308页)小说作者在此通过著名隐士司马德操之口将庞统作为天下奇才推荐给刘备。
庞统不仅享誉襄,而且名播江东。
据小说介绍,庞统因避难寓居江东期间,周瑜通过鲁肃多次请教庞统,并多用其谋。
鲁肃因深知庞统之大智奇才,在刚继任督都之职时,就向孙权举荐了庞统。
肃称统:“上通天文,下晓地理;谋略不减于管乐,枢机可关于孙吴;往日公谨多用其言,孔明亦深服其智。
”(同上488页)可见,庞统之奇才大略深得当时天下名士赞赏推崇。
孙权以貌相人,以偏爱取才而冷落庞统。
鲁肃深感惋惜,称赞关安慰庞统道:“公抱匡济之才,何往而不利?”(同上489页)当肃得知统欲投刘备时,支持并嘱咐道:“无使孙、刘互伐,同力破曹。
”统答曰:“此某平生之素志。
”(同上)可见统之见解高远,枢机超凡。
倘孙、刘长期联盟,同力破曹,便会无往而不胜。
可惜孙刘两方众多文臣武将持此见解者仅鲁肃、庞统、孔明等寥寥数人。
甚至连被称为世之枭雄的刘备也能认识到孙刘联明的极端重要性。
否则,岂有夷陵之败?乃至孙刘两大集团最终被魏方所灭?象庞统这样才智过人,机谋深远之士也被孙权所冷待,只能证明孙权也是一个目不识珠之辈。
三国之争从根本上讲是人才之争。
在小说中作者对庞统之才极为赏识推崇,对其才智被埋没,被屈待深感惋惜。
鲁肃在写给刘备的荐书中推崇道:“庞士元非百里之才。
使处治中、别驾之任始展其骥足。
”并特别提醒道:“如以貌取之,恐负所学,终为他人所用,实可惜也!”(同上490页)孔明在东吴吊丧期间,曾面晤庞统,并写有荐书给刘备,推荐庞统。
当孔明从东吴回,问及庞统时,刘备称统“近治耒阳县,好酒废事。
”孔明闻言笑道:“士元非百里之才。
胸中所学,胜亮十倍。
”并指出:“大贤若处小任,往往以酒糊涂,倦于视事。
”(同上)刘备方根据张飞、孙乾考察的情况和鲁肃、孔明的举荐,纠正屈待大才的过失,拜庞统为副军师、中郎将,与孔明共选方略。
小说在描写庞统曹冷遇被屈待的情节时,充满赞赏而惋惜的审美情调。
这情调是作者对人才被屈待的深深遗憾,对健全人才环境的热切呼唤。
它撞击着读者的心灵,感染着读者的情绪,启示后世善待贤才。
2.巧授连环展骥才在名士的口碑中,庞统是学识渊博而未展骥足的奇才。
在实践中,庞统谋略枢机如何呢?在现实中,庞统不愧为有经天纬地之才的贤士。
小说作者以极为赞赏的笔调表现了庞统在实践中所显示的奇智神谋,给读者以妙不可言、美不胜收的审美享受。
鲁肃将庞统推荐给孙权时说:“往日公瑾多用其言,孔明亦深服其智。
”此非虚言。
在庞统寓居东吴期间,虽未正式拜授任何职衔,但在事实上已充任着东吴谋士之职。
《三国演义》第47回“庞统巧授连环记”就描写了庞统受周瑜之邀,以过人的智慧机敏向曹操巧授连环记,使操自锁战船的精彩场面。
其间,庞统的谋略枢机得到出神入化的表现,达到令人惊叹的境地。
面对曹操八十三万大军压境之势,周瑜使鲁肃问策于庞统,统先献“火攻”之策,后献“连环”之计。
周瑜犹伯乐得千里马,深服庞统之论,使肃请庞统出山为其施行连环记。
曹操被称为世之奸雄,对其施计谈何容易!非智谋超常、胆识过人者莫敢当此大任。
周瑜知人善任,对肃曰:“为我行此计者,非庞士元不可。
”果不出周瑜所料,庞士元以杰出的才学、超凡的智慧、随机应变的高招圆满完成了巧施妙计的任务。
统先装成怀才不遇、对周瑜极为不满、而遁迹于西山草庵的隐者,赢得了生性愚拙、出使东吴的蒋干信任,得以被引入曹营。
得见曹操后,就根据操之心理、性格特点,用骄兵之计和献媚之词,又获得了操的信赖。
从而乘机查清了曹军布阵情况。
同时,极尽夸赞奉迎之能事,使踌躅满志的曹操得意忘形,完全失去了戒备,进而获得了与操同桌共饮,畅谈兵机的殊遇。
此时,庞统便以自己渊博的学识,与操...
论文 分析四大名著中一人物
《三国演义》读后感 《三国演义》写了三个国家的兴衰史,从桃园三结义至三国归晋共经历了五大时期,便是黄巾之乱,董卓之乱,群雄割据(官渡之战,赤壁之战),三分天下和天下归晋. 黄巾之乱是从桃园三结义开始,讲了黄巾起义之后,东汉政府的反击,出现了刘备,曹操等英雄,而东汉政权也快灭亡了. 董卓之乱是讲董卓入京前后的故事,从何进与十常侍对战到少帝逃出京城,结果被董卓救驾.董卓入京后收买了猛将吕布,又废少帝,立献帝,大权独揽,实施暴政,逼得群雄联军伐董卓,虽然后来联军失败了,但是董卓最后也被吕布所杀. 群雄割据是讲董卓死后,中原诸侯群龙无首,为了扩大自己的地盘互相厮杀,最主要分为三个战区,即北方的袁绍与公孙瓒,江东地区孙策的崛起,中原地区曹操,刘备,吕布,袁术之间的战争. 再后来的三分天下和天下归晋我就不一一细说了,最主要的我想谈谈自己对三国演义的一些认识和看法. 在《三国演义》中,我最欣赏的就是曹操了,虽然为了突出刘备的仁义,他被写成奸诈之人,但是他的军事才能仍然没有抹杀.他在几年的东征西战中,占领了长江以北的大片土地,连少数民族都臣服于他,他是三位郡主中最有才干的,魏也是三国中最强盛的,他奠定了魏国的基础,后来晋国才能统一天下,所以他是一位真真正正的英雄. 对于人才的求贤若渴,也是曹操值得欣赏的地方,曹操为了选拔更多的人才,打破了依据封建德行和门弟高低任用官吏的标准,提出了"唯才是举"的用人方针,于公元210年春天下了一道《求贤令》.曹操在令中一开始就总结历史经验,认为自古以来的开国皇帝和中兴之君,没有一个不是得到贤才和他共同来治理好天下的,而所得的贤才,又往往不出里巷,这绝不是机遇,而是当政的人求,访得来的.有鉴于此,曹操立足现实,指出现在天下未定,正是求贤最迫切的时刻.他希望在左右的人不要考虑出身,帮他把那些出身贫贱而被埋没的贤才发现和推举出来,只要有才能就予以重用.后来,曹操于公元214和217年又下了两道《求贤令》,反复强调他在用人上"唯才是举"的方针.他要求人事主管部门和各级地方官吏在选拔人才上,力戒求全责备,即使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也受有关系,只要真有才能就行.经过一番努力,曹魏集中了大量人才,当时各地投奔到曹操门下的人很多,形成猛将如云,谋臣如雨的盛况.而且对于有才干的人曹操还能做到不计前嫌,比如陈琳本来是袁绍的部下,曾经替袁绍起草檄文,骂了曹操的祖宗三代.袁绍失败后,陈琳归降曹操.曹操问他说:"你从前为袁绍写檄之,骂我一个人就可以了,为什么要骂到我的祖宗三代,陈琳连忙谢罪.曹操爱惜他的文才,不仅对他不处罪,还照样任用他. 曹操的成功不仅因为他的杰出才能和善于招揽人才,还在于他有着豁达的胸襟和广阔的胸怀.在赤壁的惨败之后,曹操并未一筹莫展,而是笑着说了一句"今北方仍由我所据",并且三次大笑展现出他对待挫折的乐观态度.曹操同时也是个很有文学情趣的人,喜欢作文赋诗,即使大战在即也情趣不改,他的许多诗作都是乐府中的名篇.
四大名著中最著名的是什么?
元末明初出现了长篇白话小说,其中最著名的有罗贯中的《三国演义》和施耐庵的《水将传》。
此后,长篇小说经过曲折的发展,出现了两次高峰。
第一次在明代,以《西游记》等为代表;第二次在清代雍正、乾隆年间,以 《儒林外史》和《红楼梦》为代表。
人们经常说到的四大名著,通常是指《三 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红楼梦》。
中西方文化的差异 论文文献
展开全部 中西方文化差异与语言差异 在中国人的心目中,"夏日炎炎"、“火辣夏日”,夏天总与酷暑炎热联系在一起。
而在莎翁的一首十四行诗中却有这样的诗句,Shall I compare thee to a summer's day?/Thou art more lovely and more temperate.(我能不能拿夏天同你相比?/你啊,比夏天来得可爱和照。
) 诗人把情人比作夏天,可爱而温煦。
"夏天" 带给中国人和英国人的联想竟是如此的迥异。
原因就在于所处的地理位置不同,中国位于亚洲大陆,属于大陆性气候,四季分明,夏天最明显的特征便是骄阳似火,炎热难熬。
而英国位于北温带,属海洋性气候,夏天明媚温和,令人惬意。
当然还有很多这方面的例子,例如,在汉语中的 "东风" 使人想到温暖和煦,西风则叫人有种寒风刺骨的味道。
而在西方则相反。
原因也是一样,两地所处地理位置不同,带来感觉就不同 。
二、 生产劳动 英语中与水产、航船有关的词语非常多,如 fish in the air (缘木求鱼 )、an odd fish(怪人)、miss the boat (错过机会) 等。
汉语中这类词语就少得多。
原因在于英国四周环水、水产捕捞业和航海业在其经济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故而多此类词语。
而在中国只有沿海地区才有渔民结网捕鱼,所以该类词语相对较少。
要表达“用体力负运东西" 的动词在汉语中有许多,如 "扛、 荷、挑、担、抬、背、驮、负、提、挎" 等,每个词都有一定的负运的东西与之相应(如,挑土、担水、提箱子),真是细密之极。
在英语中却只有一个 carry来泛指这个动作。
汉语之所以将这个动词细加区分,大概因为中国长期处于农业社会,体力劳动特别多的缘故。
汉语中我们会遇到"像老黄牛一样干活" 、"气壮如牛 " 等词 ,英语中要表达同样的意思,会说 work like a horse, as strong as a horse, flog a willing horse 。
为什么汉语用 "牛 " 而英语用horse 呢? 答案是中国人向来用牛来耕田种地,早期的英国人却用马来耕作。
牛和马在生产过程中分别分成了两国人的好帮手,博得了人们的好感,词语中也就有了如上用法。
三、风俗习惯 1、称谓及称呼: 学习英语时,我们发现英语中的称谓名称比汉语中的要少得多。
例如,英语中cousin一词,对应于汉语的表兄、表弟、表姐和表妹等。
我们看到,汉语把表亲关系区分得非常严格,既要说出性别,又要分出大小,根本不像英语笼统一个词了事。
这种语言现象的产生归因于中国二、三千年之久的封建统治。
这种封建社会高度重视血缘关系,特别强调等级间的差异,提倡长幼、尊卑有序。
亲属关系亲疏,长幼和性别等万面不同,权力和义务也随着出现区别, 故称谓区分得严格而细密。
英语中的称谓为数不多 , 除 dad, mum, grandpa, aunt, uncle等几个称谓经常使用外,其它的几乎都不用。
在英美国家,人们的相互称呼在中国人看来有违情理,且不礼貌,没教养。
比如: 小孩子不把爷爷奶奶称作grandpa和grandma,而是直呼其名,这种做法却是得体,亲切、合乎常埋的,年轻人称老年人,只在其姓氏前加 Mr, Mrs 或Miss。
他们这些做法体现了西方人追求人人平等的思想,在他们眼中,称谓本身就意味着不平等。
2、敬语谦词: 像称谓一样,英语中的敬语谦词也远远少于汉语。
在英语中,不管对方年龄多大,地位多高,you 就是 you,I 就是 I,用不着像汉语那样用许多诸如 "您、局长、工程师 " 等敬语。
汉语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之一还是中国封建社会等级森严的宗法制度。
它要求人们跟长辈或上级、甚至同辈说话时,要用敬语,否则就认为用词不当而失礼,甚至显得高傲;谈及自己时则要用谦词,如不使用,也会被认为没有礼貌。
另一原因,便是中国人几千年来的传统思想的影响,不愿突出自己,总认为"谦虚" 是一种美德。
而在英语中这类词较少的原因有两个: 一是西方人喜爱追求平等,二是他们长期以来尊重个人价值,乐于表现自己,强调培养个人自信心。
受以上观念的支配,中西方人接受赞扬、祝贺时的反应也明显有很大区别。
中国人听此类话语后会说一类谦虚的话语,而西方人则会毫不犹豫地说: “ Thank you”我曾从报上看到过这样一则笑话,在一次舞会上,一位美国人赞扬一位中国女士说:“You look very beautiful today (你今天很漂亮) 。
” 这位中国女士赶忙谦虚地说:Where(哪里 ), where(哪里 )." 而这位美国人感到非常奇怪,然后只好说了句: everywhere(到处)。
" 根据西方人的习惯,当他们赞扬别人时,总希望别人以道谢或爽快接受的方式作答,否则他们会误解为对方对自己的判断力表示怀疑。
而东方则比较谦虚、谨慎,即使心里非常高兴,也不会坦然认同或接受对方的赞扬。
又如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文献或论文的标题。
汉语文章的标题除说明文章的内容外,往往有表示谦虚的字眼。
如"浅谈…… " 、"试论……" 、 "、“……初探" 等,而英语文章的标题常常是直截了当,不加任何修饰,如 Science and Linguistics (《科学与语言》) 。
3、个人隐私:对大多数西方人来说,向陌生人或不大熟悉的人提出 How old are you? How much do you make? Are you married? 等谈及年龄、收入、婚姻状况、宗教信仰、家...
心理成长历程论文3000字
展开全部 本文主要由三部分构成。
通过对自我经历的全面回顾和描写,阐述了个人从幼稚不断走向成熟的心理历程。
在“个人成长史”中,从童年期、求学经历工作经历三方面阐述了我性格的形成及稳定的过程;第二部分,我的人生观可以用“知足常乐”四个字来形容;在第三部分的职业行为分析中,清楚地阐明了我选择心理咨询师的原因,并客观分析我能从事心理咨询方面的优势,从而指明了我今后的努力方向。
从我开始酝酿写“个人分析报告”,我的心情就久久不能平静,不觉中已度过33个春秋,匆匆忙忙,或快乐或悲伤,我都未真正的静下心来象今天这样来审视自己,剖析自己,来回头看看自己所走过的路…… 一、 个人成长史 (一) 城市与农村的童年期生活 我出生在济南的一家医院中,父亲是一个普通工人,母亲没有工作,在家相夫教子,当时大我四岁的姐姐在老家上学。
在我印象中,我们过得虽不富裕,但还是衣食无忧的。
父亲的敬业和勤恳,母亲的操劳都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也影响了我今后的性格-认真,朴实,努力。
大约我四岁时,从济南回到农村,一个极其偏僻的村庄,正是在济南的经历,让我比其他伙伴有了优越感,所以我自信,也很乐观,在和伙伴们玩游戏时,我总时扮演领导者的角色,我经常带领他们识字唱歌,而小伙伴们也很佩服我。
每天上学我总是第一个到校的,学习认真专心,老师也和你喜欢我,对于我的启蒙老师的音容笑貌我至今记忆犹新,感谢她教给我知识,在蒙昧中给我一点光明。
不知是不是老师给我鼓励,我特别喜欢看书,尽管那时物资贫乏,父亲从济南回来家时总会给我带回一些小人书,好像有《童年》,《红岩》之类的,我还都不太明白,但也读了。
这是在那个平静生活中最不平凡的记忆。
在农村的这几年是最无忧无虑的最快乐的。
但快乐很快就结束了,六岁时,我跟随母亲又回到了济南。
为了生活,母亲做起了服装生意。
每天坐在缝纫机前马不停蹄,从早上一直忙到夜里十一二点,对我的存在好像不那么关注了。
我的性格也悄悄的起了变化。
小伙伴们都生活在富足的双职工家庭,吃的穿的都是我所无法企及的,他们有无数的玩具,住宽敞的房子,还学习才艺,我却什么也没有,没有济南的户口,不会讲济南话,没有东西与伙伴交换,心里有点酸酸的。
但伙伴们并没有歧视我,给我莫大的安慰,又与她们一起走进了校园。
(二) 跌宕起伏的求学经历 大概就是这种自卑吧,让我在学习中争强好胜,小学成绩一直不错,心里只有一个信念,就是好好学习,给父母争光,被人瞧得起的唯一办法就是学习成绩。
小学六年中从没迟到过,也从没请过一次假,在老师和学生的眼里我是很内向很文静很乖的学生。
我也认为这就是好学生。
尽管我成绩不错,但没人太注意我。
最终以优异的成绩考入初中,好像一鸣惊人似的。
到了初中,似乎我一下子找到了学习方法,成绩进步显著,成为学校里的优等生,也成了同学们羡慕的焦点。
我一下子找回了自信,不再低头走路,说话不再细声细气,朋友也多了,生活也快乐了!成绩带给我很多附加值。
初中单纯的生活给我太多收获!然而这种顺利也成了我后来的绊脚石。
高中我回到了祖籍,又回到了那个既熟悉又模糊的县城。
虽然这是我的老家,但毕竟10年未归,那种身在故乡却笼罩着异乡人的凄凉的感受难以言表。
这是一段灰暗的日子,在记忆中挥之不去。
因为父母都还在济南,只有我一人在县城求学,倍感孤独无助。
高中时是封闭式的管理方式,那时对这种方式毫无了解,突然自由被限制,时间不能自由支配,起床睡觉吃饭学习都被固定都被统一,我一下子不知所措!我再也不是我了,我好像笼中之鸟啊!同宿舍的姐妹们却能很好的适应,而且他们考大学的目标的明确性让我望而生畏!曾经自由自在的,被老师同学呵护备至的我像坠入深渊,四周漆黑一片,挣扎着,恐惧着,一败涂地。
同学间的冷漠功利让我心灰意冷。
与外界隔绝看似杜绝了学生分心的渠道,但也切断了信息来源,每天脑子里都是课本知识,脑子满满的却还觉得空虚的可怕!我的性格大概与这里的环境格格不入,激起了我的叛逆心理,开始厌学,甚至想休学。
经常幻想有一天可以离家出走,自己去打拼一片天地,哪怕头破血流,我也无怨无悔! 想法终归破灭,在父母的劝说下,终于改邪归正,还是走上了高考的独木桥。
现在想来,那时要是能碰上个懂理学的老师或者能跟好朋友倾诉一下也许会少走很多弯路吧!现在我对于这种学校管理方式还深恶痛绝。
不知会扼杀多少像我这样的好学生呢! (三) 自由的大学生活 在家长的督促下,踏进了大学的校门,被禁锢了多年的小鸟终于可以自由飞翔了,带着一种憧憬和迷茫,懵懵懂懂就进入了中文系。
为了弥补以前荒废的时光,我决定发奋读书,把失去的补回来!于是我经常泡在图书馆里看有关教学的杂志,看名著,做摘抄,充实而幽静,心灵获得了极大的满足。
与书为伴就像干涸的土地获得了春雨的滋润,我如饥似渴的吮吸着书籍的营养,这些辛苦也有了回报,我又考上了本科师范学院。
又换了一个环境,我好像一只突然跳出井口的井底之蛙,看...
4年级考试了,关于读书的作文。
400字
我爱读书从小,我就喜爱读书;如今,读书更是我的一大嗜好。
读书真棒!这是我内心的真切感受。
书是传播人类文化的使者,从印刷术发明以来,这事实就一直存在着,并且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不会改变。
用思维接触文字,用大脑去想象,用心灵去感受。
书贵在读,贵在捧在手中的那一份珍惜,打开读时的那一份虔诚。
当你读书时,你的思维在书中神游,你的情感在书中起落,在书中你可以体会到任何喜怒哀乐,书的魅力便在于此。
我的成长离不开书,书使我成长的更快。
课堂上的本本厚书写满了难题,记满了深奥,我喜欢读,因为它使我学到很多,人世间的书写满了艰辛,记满了沧桑,我更爱读,因为它使我了解到更多……当我坐在课堂里,聆听老师的讲解,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使我的大脑日益充实。
课间,我喜欢和同学为了某道数学题和同学争的面红耳赤,对了,成功的喜欢让我笑,错了,失败使我得到经验。
学习是艰苦的,可我乐意,因为读书是享受,我爱读书。
生活中,各种各样的书琳琅满目。
我为卖火柴的小女孩冻死街头而哭泣,为岳飞将军的壮志未酬鸣不平,为阿Q的悲惨遭遇而叹息,又为共产党横渡长江打垮国民党而喝彩。
甚至金庸老先生的武侠小说,琼瑶催人泪下的言情小说,都让我流连忘返。
我喜欢它们,因为在这里,我可以学到课本上没有的东西。
书是收获希望的土地,我要辛勤耕耘,以获得更多的粮食。
我爱读书,因为课堂的书让我学习,让我思考,课外的书让我了解,让我思索,而人生的品读,更让我成熟,让我成长。
我爱读书!着名文学家——高尔基说得好,“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古今中外,名人不是用书籍来换取成就的吗?是的,书,给予了我们力量,给予了我们精神。
它,是我们的人生中不可缺少的一个好朋友,一个好老师。
还记得在我上幼儿园时,我非常地喜欢听故事。
每当睡觉时,都请求妈妈为我讲一个小故事,这样我才会睡得安心,睡得快乐。
从故事中,让我懂得了生活的愉快,友谊的重要。
让我在小故事中明白了大道理。
至今,我已读了许多书,如:《西游记》、《三国演义》、《水浒传》、《昆虫记》、《爱的教育》等中外名着。
回想起在我上二年级的时,老师微笑地问道:“你们知道《西游记》的作者是谁?”顿时,同学们不知所措,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的。
就在这时,我着手高高举起,胸有成竹地说:“老师,我会。
”同学们一阵吃惊,傻傻的望着我,心里想着:哇!我们都不会,她会?而老师却向我投去了赞赏的目光。
啊!是书给了我力量。
做事要讲技巧,同样,看书也讲技巧。
每当看书时用笔把所有的好词好句画下来,慢慢地积累起来,等写作文是用上。
还要记得在身边放你的秘密武器——字典,准备来消灭你的“拦路虎”哦!啊!书,让我开阔了视野;书,让我增添了乐趣;书,让我分享了快乐。
让我们都与书交朋友,让我们一起走进书的海洋里,去享受在书中的快乐! 读书说起来,你可能不相信, 我读过好多书,也当过好多次“小偷”。
我不是偷书,是偷书中的人物或人物的性格及其蕴涵的精神品质。
我曾“偷”来关云长的忠肝义胆;曾“偷”过保尔·柯察金的坚强,曾“偷”过老葛朗台的吝啬贪婪;曾“偷”过鲁滨逊的自立、自强的生活理念……每每假日我总要起一个大早,往裤袋里塞上一把钱,就匆匆步行去书店买书。
裤袋里的钱少得可怜,只能进行“盗窃”了。
拿起一本书,一看便一直看到最后一页,只看大意,领会人物特点。
因为一上午只有多看书,才有更多的“收获”。
然而,所有的一切不能吞没或是影响我对读书的渴望和热爱。
很快,我便可以与各位伟人“游荡”一圈,与浮士德对话几回,到狄更斯的小旅馆里住上一宿,再与曹雪芹磨上一会儿。
雨果的《九三年》撼人心魄,《聊斋志异》让人夜不能寐,《儒林外史》使人啼笑皆非。
我最喜欢夜深人静,打开小台灯,到书海中做孤独的跋涉者。
若窗外还下着雨,则更是读书的好时候。
万籁俱寂,伴着暗暗的灯光,听着雨声剥啄,是极易入书的境界的。
你可以在书的世界里一无阻碍地上下遨游,读三毛洒脱,豁达的人生;读朱自清那深沉的父爱;读鲁迅那铮铮铁骨……还可以在书中随心所欲地纵横驰骋,跟鲁迅去看社戏,随鲁滨逊去航海;也可以入《平凡的世界》,更可以在《飘》中目睹乱世佳人郝思嘉的风彩。
在书中实现了心灵对话和思想交流,时而有所憧憬,时而有所生发。
那种深沉的体验,正如空谷幽兰为你送来一缕芬芳,回环往复,绵绵不尽。
此时,白天的紧张与劳累都忘却了,处事的烦恼与忧愁也消失了。
没有寒暄与打扰,独自神游于字里行间刀光剑影、风雪飘飞,艺术之美妙,人生之感叹尽在眼前。
待读到会心处,或击掌而笑,或临窗而立,看星移月动,更是乐在其中。
周末读书,我可以跟李白吟咏几句什么“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也可以跟李煜吟诵几句什么“剪不断,理还乱,是离愁,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周末晚上,在书中我会领悟到“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崇高境界;在书中,我得到了“天生我才必有用”的自信;《鲁滨逊漂流记》教我做一名生活的强者,笑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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