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测标
(二)取样:同产地,同时进场用大型工具运输以400m3、以小工运输200m3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者以一批论。在料堆上取样时,样部位应分布均匀。样前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8份,组成一组试。每组试样的取样数量对每一单项试验应不小于表1小取重量。须作项试验时,如确能保样一项试验后不影响另项试验的结,可用同一组试样进行几项不同试验,样数量(见表1)然后用分料器或工四分法进行分。人工四分法将试样在潮湿状态下,堆成厚度20mm园饼,然后互垂直的两条直径把园饼分成等份取其对的份,然后再重新拌匀重复上述过程,直至缩分后材料量略多于进行试验所
每一试验项
(三) 类别:(按技术要求分
I类:宜用于强度等级大于C60的砼。
II类:宜用于度等级C30-C60及抗冻、抗渗或其
III类:宜于强度等级小于C30的砼及
(四)技术指标
1、 砂颗粒级配区
2、砂中含泥量、泥块含
3、砂中有机物含
有机物含量(比色法试验);颜色不应深于标准色,
色,则应按水胶砂强度试验方法,进行强度对比试
度比不低于0.95%。
(五)常规试步骤:(试验前应填写仪器设备
一、砂的筛分析试验
1、本试验应采用下列仪器
(1) 试验筛:9.5、4.75、2.36mm和1.18、600、300、150μm的方
孔筛,以及筛的底盘和盖各
(2) 平:称量1000g,感
(3) 摇筛机。
(4) 烘
(5) 搪瓷盘、毛
2 、试样制备:按取样规定并将试样分至约1100g,在100~110℃的温度烘干到恒。冷却至室温后,筛除大于9.5mm的颗粒,
3、试验步骤:准确称取烘干试样500g,置于按孔小(大孔在上、小孔在下)顺序排列的套筛的最上一只筛上;将套筛装入摇筛内紧,筛分时间为10min左右;然后取出套筛,再按孔大小顺序,在清洁的浅盘上逐个进行手,直到每分钟的筛出不超过总量的0.1%时为止,通过颗粒并入下一个筛,并和下一筛中试样一起过筛,按这顺序进行,至每个筛全部筛完为止。称取筛筛余试样的重量(精确1g),所有各筛的分计余量和底剩余量的总和与筛分前的试样总量相比,其相差不得超
4、筛分析试验结果应按下列步
(1) 计算分筛余百分率(各筛上的筛余量除以试样
率),精确至0.1%;
(2) 计算累筛余百分率(该筛上的分计筛余百分率
的分计筛余百分率之总和)精确
(3) 按下
Mf=(A2+A3+A4+A5+A6)-5A1/100-A1
式中: A1、A2、A3、A4、A5、Aβ6别为4.75mm、2.36mm、1.18mm、600μm、300μm、150μm
( 4)筛分试验应采两个试样平行试验。细模数以两次试结果 的算术均值为测定值(精确至0.1)。如两次试验所得的细
(5)按600μm筛的累计筛余百分率,确定砂所
二、 砂的表观密度试验(标
1、本方法适用于测定砂的表
2、本试验应采用下列仪器
(1) 平:称量1000g,感
(2) 容量瓶:500ml
(3) 干燥器、搪瓷盘、滴管、
(4) 烘
3、试样制备:按取样规定,将分至660g左的试样在度为100~110℃的烘箱中烘干至恒重,并在干燥
大致相等的两份
4、试验步骤:(1)称取烘干样300g,装盛有半瓶开水的容量瓶;(2)摇转容量瓶,使试样在水中充
紧瓶塞,静置24h左右。然后用滴管添水,使水面与
平齐,再塞紧塞,擦干瓶外水分,称其重量;(3)
水和试样,将瓶内外表面洗
款水温相差不超过2℃的冷开水至瓶刻度线。塞紧瓶塞,擦干瓶外水
5、表观密度
ρ0=(G0/ G0+ G2- G1)×1000( kg/m3)
式中:G0:试样的烘干
G1:试样、水及容量瓶总重(g);
G2:水及容量瓶总重(g);
以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均值作为测定值,如次结果之差于20kg/m3时,应重
三、砂的堆积密
1、本方法适用于测定砂的堆
2、试验应采用下列仪器
(1) 平:称量10000g,
(2) 容量筒:金属制、圆柱形、内径108mm净高109mm,筒壁厚
2mm,容积约为1L筒底厚5mm
(3) 漏斗或铝
(4) 烘
(5) 直尺、
3、试样制备、;用浅盘装样品3L,在度为100~110℃烘箱中烘干至
致相等的两份备用。
4、试验步骤:取试样一份,用漏斗或铝制料勺将试样从容中心上方50mm徐徐倒入容量筒,让试样以自由落体下,当容量筒上试样呈堆体,容量筒四周溢时,停止加料。然用直尺将多余的试样沿筒口中心线向两个反方向刮平,称出试样和容量筒总
5、试验结果计算应符合下列
堆积密度按
ρl=(G2-G1)/V (kg/m3)
式中:G1:容量筒和砂总重(kg)
G2:容量筒的重量(kg)
V:容量筒容积(L)
以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
四、 砂的含泥
1、本方法适用于测定砂中的
2、试验应采用的仪器
(1) 天
(2) 烘
(3) 筛:孔径为75μm、1.18mm各一个
(4) 洗砂的容器(深度大于250mm)及烘干
3、试样制备:样品在潮湿
置于温度为100~110℃的烘箱中烘干至恒,冷却至室后,立即称取各为500g
4、试验步骤:取烘干试样一份置于容器中注入饮用水,使水面高出砂面150mm分拌均匀后浸泡2h,然后用手在水淘洗试样,使尘屑、淤泥和粘土与分离,并使之悬浮或溶水中。缓缓地将浑浊液倒入75μm及1.18mm的套筛上(1.18mm筛放上面),滤去小于75μm的颗粒。试验前筛的两面应用水湿,在整个试过程中,注意避免粒失。再次加水于筒中,重复述过程,直洗出的水清澈为止。用水冲洗剩留在上的细粒,并将75μm筛放在水中回摇动,(使水略高出中砂粒的上表面)以充分洗除小75μm的颗粒。然后将两只筛上在筛上的颗粒和筒中已经洗净的试一并装入浅盘,于温度为100~110℃的烘箱中烘干至恒重。取出来冷却至室温后,称试样
5、砂的含
Qα=(G0-G1)/G0×100
式中:G0:试验前的烘干试样重
G1:试验后的烘干试样重量(g)
以两个试样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
五、砂的泥块含
1、本方法适用于测定砂中泥
2、试验应采用下列仪器
(1) 天
(2)
(3) 试验
(4) 洗砂的容器(深度大于250mm)及烘干
3、试样制备:将样品在潮湿状下四分缩分至约5000g,置于温度为100~110℃的烘箱中烘干至恒重,冷
1.18mm筛筛分,分为大致相等的两
4、试验步骤:称取试样200g于容器中并注入饮用水,使水面高面约150 mm。分拌混均匀后浸泡24h,然后用手在水中碾碎块,再把试样放在600μm筛上,水淘洗,直至水清为止。保留下来的试应小心地从筛里取出,装入浅盘后,置于温度为100~110℃烘箱中烘干至恒重,冷却后
5、砂中泥
Qb=(G1-G2)/G1×100
式中: Qb:泥块含量(%)
G1:1.18mm筛筛余试样的质
G2:试验后的干燥试样质量(g)
取两次试样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
六、砂中有机物含
1、本方法适用测定砂中的有物含量是否达到影响混凝土
2、本试验应采有下列仪器
(1) 天平:称量100g,感量0.01g;感量1000g;感量0.1g各一台
(2) 量筒:1000 ml,250ml,100ml,10ml
(3) 烧
(4) 氢氧钠溶液: 氢氧化钠与蒸馏水之重量比
(5) 鞣酸、
3、试样制备:筛去品中4.75mm
4、试验步骤:向250ml量筒中倒入试样至130ml刻度处,再入浓度为3%氢氧化钠溶液至200ml刻度,剧烈摇动静置24h;比较试样上部液和新配制标准溶液的颜色,盛装标
注:标准溶液的配制法:取2g鞣酸粉溶解于98ml的10%酒精溶液中,即得所需的鞣溶液后取该液25ml入975ml,3%的氢
5、结果评定:
(1) 若试样部的溶液颜浅于标准溶液的颜色,则
含量鉴定合格。如两种溶液的颜色接,则应将试样(包上部溶液)倒入烧中放在温为60~70℃的水浴锅中加热2~3h,
(2) 如溶的颜色深于标准色,则应按下法进
取试样一份,用3%的氢氧化钠液洗除有杂物,用清水淘干净,至试样用
末洗除的试样分别按现行的国家标准GB/T17671配两种水泥砂,测定28天抗压强度,未经洗除砂的砂浆强度与洗除有质后的砂的砂浆强度比,一低
(六)、试验结束,应检查水源、源是否关闭;应极时清理试验用
(七)整理试数据。经审核员初审无误后出具
(八)建筑用砂的常试验周期为4天。试后的残样置7天(从试验报告出具
建筑用卵石或碎石检测作业
(一) 检测准:GB/T14685-2001建筑
(二) 取样:在料堆上取样,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
样部位表面铲除,然后由各部位大致相等的试样15份(在料堆的、中部、底部各由均分布的五个不同部位得)组成一组试样。每组样的取样数量,对一单项试验,应小于表1-1中最取样重量,需作几项验时,如确能保证试样经一项试验后不致影响另一试验结果,可用同一组试样进行几项不同
(三) 类别:(按技术要求分
I类:宜用于强度等级大于C60的砼。
II类:宜用于强度等级C30-C60及抗冻、抗或其他要求砼。 III类:宜用于强度等
(四) 技术指标
1、碎石或卵石的颗粒级
2、
(五)常规试步骤: (试验前应填写仪器设备
一、 碎石或卵石的筛分
1、 本方法适用于定碎石或卵石的粒级配。 2、 本试验应采用
(1) 试验筛:90、75、63、53、37.5、31.5、26.5、19、16、9.5、4.75
和2.36mm的筛,以及筛的底盘和盖
(3)烘箱:能使
3、 试样制备:试验前用四法将样品缩分至略重于本
的试样所需量,烘干或风干后
4、 试验步骤:套筛置于摇筛
(大孔在上、小孔在下)顺序逐个手筛,当号筛上筛余层的厚度大于试样的最大粒径时,应将该筛上的筛余分两份,再次进行筛分,直每分钟的筛出量不超过试样总的0.1%时为止;各筛筛余试样的重量(精确至试样总重量的0.1%)。在筛上所有分计余量和筛底剩余量的总和与筛分前的试样总相比,其相差不超过1%。 5、 筛分析试验结果应按下列步骤
(1) 由各筛的筛余量除试样总量计算得出该号筛
分率,精确至0.1%;
(2) 每号筛算得出的分筛余百分率与大于该筛筛
筛余百分率相加,精确至1%;
(3) 根据筛的累计筛余百分率评定该试样的
二、 碎石卵石的表观密度试验(广
1、 本方法不用于测定最大径37.5mm的碎石或
度。
2、 本试验应采用下列仪器设备; (1) 天平:称量2000g,感量1g。 (2) 广口:1000ml磨口,并带玻璃片 (3) 试
(4) 烘
(5) 毛巾、刷
3、 试样制备:试验前,将样筛去4.75mm以下的
法缩分至不少于2-1规定的数,洗刷干净后分成大致相等
4、 表密度试验所需
5、 试验步骤:(1)按表2-1定的数量称取试样;(2)将试
然后装入广口瓶中.装试样时, 广口瓶应倾斜放置,注入饮用水,用璃片盖瓶口,以上下左右摇晃的方法排除气泡;(3)气泡排尽后,向瓶添加饮用水至水面凸瓶口缘.然后用玻璃片瓶口迅速滑行,,使其紧贴瓶口水面。擦干瓶水分后,称取试样、水、瓶和玻璃片总重量;(3)瓶的试样倒入盘中,放100~110℃的烘箱中烘干至恒重。取出,放在的容器中冷却至室温后称重;(4)将瓶洗净,得新注入饮用水,用璃片紧贴瓶口面,擦干瓶外水份后称重。 表观密
G1:试样、水、瓶和玻璃片总重(g);
G2:水、瓶和玻璃片总重(g);
以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均值作为测定值,如两结果之差大于20kg/m3,应重新取样行试验。对颗材质不均的试样,如两次结果之差超20kg/m3时,可取四次测
三、 碎石或卵石的堆积密
1、本方法适用于定的碎石或卵石积密度。 2、试验应采用下
(1)台秤、磅秤:
(2)容量筒:金属制,规格见3-1 (3)烘箱:能使
容量筒的规格要求 表3-1
3、 试样制备:试验前,取量约等于表1-1所规定
盘,在100~110℃的烘箱中烘干,可摊在清的地面上风干,拌匀后
4、 试验步骤:取试样一份,置于平整干净的地板(或
用平头铁锹铲起试样,使石子自由落入容量筒内。此时,从锹的齐口至容量筒上口的距离应保持为50mm左右。装满筒并除去凸出口表的颗粒,并以合的颗粒填入凹陷部分,使表面稍凸起分和凹陷部分的体积大致相等,称取试样容筒共重。 试验果计算合下列规定: 堆积密按下式计算(精确至10kg/m3) ρl=(G2-G1)/V (kg/m3) 式中:G1:容量筒和试重(g) G2:容量筒的重量(g) V:容量筒容
以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
四、 碎石或卵石的含泥
1、 本方法适用于测定碎石或卵石中的泥量。 2、 试验应用的仪器设: (1) 天平:量10kg,感量1g。 (2) 烘箱:能使温
(3) 试验筛:孔径为75μm及1.18mm筛一个; (4) 容器:要
3、 试样制
定的量(注意
℃的烘箱内干至恒重,冷却至室温后分成
含泥量试验
4、 试验步:取试样一份置于容器中摊平,注
使水面高出石子表面约150mm;然后用手在水中淘洗试样,使尘屑、淤泥粘土较粗粒分离,并使之悬浮或溶于水中。缓缓将浑浊液倒入1.18mm及75μm套筛上(1.18mm放置面),滤去小于75μm颗粒。试验前筛的两面应先用水润湿,在整个试验过中,应注意避免大于75μm的颗粒丢失。再次加水于容器,重上述过程,直洗出的水清为止。用冲剩在筛上的细,并将75μm筛放在水摇动,(使水面略高出筛内颗粒)以充洗除小于75μm的颗粒。然后将两只筛剩留在筛上的粒和筒中经洗净的试样一并装入浅盘,置度为100~110℃的烘箱中烘干重。取出来冷却至室温后,称试样重量。 5、 碎
式中:G1:试验前的烘干试样质
G2:试验后的烘干试样质量(g)
以两个试样试验结果的算术均值作为测定值。 五、碎石或石的泥块含量试方法 1、本方法适于测定碎石或卵中泥块的含量。 2、试验应采
(3)试验筛:孔径为2.36mm及4.75mm各一个 (4)容器:要
3、试样制备:试验,将样品用四分法缩分大于表4-1所示的量,分应注意防止含粘土块被碎。缩分的试样在温度为100~110℃的烘箱中烘干至恒重,
4、试验步骤:筛去4.75mm下颗粒称重;将试样在容器中摊平,并注入饮水,使水高出试样表面。24h后把水放出,用手碾压块,再把试样放在2.36mm筛上,动淘洗,直至水澈为止。将筛上的试小心地从筛里取出,装入浅盘后,置于温度为100~110℃烘箱中烘干至恒重,冷却后
5、 泥块
Qb=(G1-G2)/G1×100
式中:Qb:泥块含量(%)
G1:4.75mm筛筛余的质
G2:试验后的干燥样质量(g) 取两试样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
六、碎石或卵石中针、片状颗粒总含量试 1、本法适用于似地测定碎石或石中针、片状颗粒的总含量 2、本试
(1) 针状规准仪片状规准仪,或游
(3) 试验筛:孔径
的筛各一个
3、 试样制备:试验前,将
缩分至表6-1定的数量称量,然后筛分成表6-2所规定
针、片状试所需的试样最少重量
针、片状试验的级划分及其
4、 试验步骤:按表6-2规定的粒级用规准仪逐粒
定,凡颗粒长度大于针状规仪上相对应间距者,为针状颗。厚度小于片状规仪上相应孔宽者,为片状颗粒;粒径大37.5mm碎石或卵石可卡尺鉴定其针状颗粒,卡尺卡口设定宽度应符合表6-3的规定。称量由粒级挑出的针状和片状颗粒的总
大于40mm粒级颗卡尺卡口的设定宽度 6-3
5、 碎石或卵石中针、片颗粒的
式中:G2:试样中所针、片状颗粒的总质(g) G1:
(六)、试验结束,应检查水源、源是否关闭;应极时清理试验用
(七)整理试验数据。经审核员初审误后出具试报告。 (八)建筑卵石或碎的常规验周期为4天。试验后的残样留置7天(从试
建筑用砂石资源税
沈阳市地方税务关于加强建用砂石资源税管理有关问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
发文日期 :2013-09-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以称《资源税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资源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中华人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则》(以下简称《税收征法实施细则》)、《中人民共和资源税代扣代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源税代代缴管理办法》)等关规定,对加强我市建筑用砂石资源税管理有关问题公告如
一、我市建筑用砂资源税实行源控管与代扣代缴相结合的征收
二、凡在我市地域内采建筑用砂石的位和个人是建筑用砂石资源税的
凡在我市地域内从事筑业工程建设(含建筑、路和桥梁修建、水利工程、政给排水工程及凝土生产及它工程作等)过程中收购应税未税
三、纳税人销售税产品,纳税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
售款凭据当天;自产自用应税产品,税义务发生间为移送用的当天。缴义务人扣代缴资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支付首笔货款或首次开
四、按照《资源税条例》和《资源税条例实施细则》及辽宁省人民政关于资源税征有关规定,单位额为:建筑砂石单位税为每吨0.5元; 其他产
五、资源税纳税人自产自应税产品,因无法准提供移送使量的,采取折算比换算办法
六、纳税人应纳的资税,应当向应税品的开采或者生产所在地主管税
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资源税,应当收购地主地方税务关缴纳。收地是指购人主管方税务机关所在地或收购人建筑工程项目主
七、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纳税期限为1、3日、5、10日、15日或者1月,由主管方税务关根据实际情况具体核。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纳税
八、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所在地的主管税机关申报办理扣税款登记,领取扣税款登记证件;税务机关对办理税务登的扣缴义务人,可只在其税务登记证件上登记扣缴税款
扣缴义务人应按照所代扣的税种,设置代扣代缴税
九、扣缴义务人在收购筑用砂石等矿产品时,应当动向销售方纳人索要《资源税理证明》,扣缴务人据此不扣资源税;销售方不能提供 《资源税管甲种证明》或者超出《资源税管理
律视同未税矿产品,扣缴义务人依法代代缴资源,并向纳税人开具代扣代
十、负有代扣代缴义务的单和个人,在支付款项时应按照《税收征管法》和《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将取得款的纳税人应缴纳税款代为扣缴,对纳税人拒绝缴税款的,扣缴义人应暂停支付相当于纳税人应纳税款的款,并在一日之内报告主管税务机
十一、对于财务核算不健或不能准确提供资源税未产品收购数量的屋土木工程建企业和混凝土生企业,税务机可以按以下准计算应当由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的资源税。对于部分提供资源税管
(一) 房屋建筑企业(个人)收购未税建筑砂石(包括
(二) 土木工程建筑企业(个人)(包括铁、道路、道、桥梁程、水利工程建、市政给排水工程、工矿工程、其它工程作
‰扣缴税款。 石,按土建收入
(三) 水泥混凝土生产企业(搅拌站),按销售立方米混土含砂0.7吨,含石灰石1吨的标准,分别计算应扣缴
(四)沥青混凝土生产企业(或拌站),按销售每方米沥混凝土含石灰石(或其它矿石)2吨的标准,计算应扣缴
十二、纳税人缴纳、缴义务人代扣资源税税的解缴期限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或者1月,由主地方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具体核定。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
扣缴义务人应在主管税机关规定的时间内缴其代扣资源税款,并报送代扣代缴
十三、主管税机关按照规定提取并向扣缴义务人支付
十四、扣缴义务人发下列行为之一,按《税收征管》和《税收征管法实施
(一)应代扣未代扣资源税和应代扣而少代扣资源税
(二)不缴或少缴已扣税款的
(三)未按期限解缴税款的行
(四)未按规定置、保管代代缴账簿、凭证及有关资
(五)其他违反税收规定的行
扣缴义务人违反《税收征法》和《税收征管法实施细》规定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的,税务机关除按照《收征管法》和《税收征管法施细则》的关规定对其给予处外,应当责成扣缴义务人限期将应扣
十五、本公自2013年11月1日起
附件:沈阳市地方务局关于加强建用砂石资源税管理有关问题的
沈阳市地
2013年9月30日
建筑用砂石材料标准
天山地产—TSTJ—002
建筑用砂石材料标准
1、 引用标准: 《混凝土结构工程工质量验收
《砌体结构工
《抹灰砂浆
《普通砼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
2、砼用砂石:
材料进场应进行颗粒级配、含泥、泥块量检验。于碎石卵石还应检验针
3、砌筑、抹灰
砌筑、抹灰宜用中砂,砂中不应含有4.75mm以上粒径的粒。对于海砂检验贝壳含量氯离子含量;人工砂应验石粉含量;人工砂、山及细砂应经适配试验证明能满足
工程管理中心
建筑用砂石料买卖合同
第二条
双方约定交易的量以甲方实际使用为准,破碎
第三条 交付方式
1.交付时:2014年8月20日2014年101日。 2.付
1.乙方送货或乙方交第三方承运的,在产
2.乙方应向甲提供该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砂石产品质量证书》。 3.甲方对乙方提的石料质量有异议时,须在3
4.甲方应在约定的验期间内将砂石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的情形知
第五条
甲乙双方及时当月的石料应数量进行核,确定石料量,方按实际使用数量月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交的石料质量符合本合同约的,甲方要求换或退货。更换仍
2.乙方期交付,甲方有权求乙方继续履行,并向甲支
3.因甲方原因导迟延交付的,
4.甲方逾期支合同价的,应向乙方支付
第七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的未尽宜及本合同在行过程中需变更的宜,双方应过订立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行定。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
第八条
在合同履行过程双方发争议时,可协商解决,
第九条 附则
1.本合自甲乙方签字或章之日起生效,到银货讫
需 方:(盖章) 供 方:(盖章) 住 所:中卫市沙坡头区迎宾大道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建筑用砂石、容量筒效验记录
建筑用砂石、
TGX011-2008 校
仪器名称 仪编号 格型号 出厂日期编
内径(108?0.3)mm
1L 净高(109?0.5)mm
壁厚(2?0.1)mm
内径(185?0.4)mm
5L 净高(186?0.7)mm
壁厚(2?0.1)mm
内径(208?0.5)mm
10L 净高(294?1.0)mm
壁厚(2?0.1)mm
内径(294?0.5)mm
20L 净高(294?1.0)mm
壁厚(3?0.2)mm
内径(360?0.5)mm
30L 净高(294?1.0)mm
壁厚(4?0.2)mm 校验结论
校 验 员: 复 核 人: 校验
校验用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