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张的医关系又促医疗纠纷频频发生,造成恶性循环。产生医患矛盾及医疗纠纷的原纷纭
到底是什么是当今医学临床领域陷入了如此紧张的
通过学习《医事法学》这门课程,我了解到了一
其,医院内部因素。包括医务人员服务态度不好,德
正,玩忽职守,服务质量
术水平存问题,诊过程中意外情况的发生,医院管理不善以及医务人员法制观念不
医学生,来大部分会选择医生这个工作岗位,所以大部分人或多或少都有点偏袒自。
医疗纠纷的产生有很大一部分是医院内部因素。只有站病
度,才能更好地为病人服务,履
行医生的责。医生,归根到底是一个服务行业,它有着“除人类之病痛,助健康之完,
伤,执着追求”的精神品质。
我认,最重要是职业道德。记得作家毕淑敏的小说中有这样一个情节:医学院师带
上解剖课,先要向体默哀致敬,老师说,不管他生前是英雄还是罪犯,是富翁还是丐,
的遗体为学服务,们就应该尊重他。想到这里,我不得不承认,如今我们的解剖课中恐
有人重视个问题了,这恰恰也是体现一个人品质道德的时候,倘若对待一具遗体都此尊
况是有权利要求健康的活人呢,
老师说:爱自的孩子是人,爱别人的孩子是神。医生也一样,如果把病人都当成己的
那么他就神。工作事业还是一种谋生手段,医生需要回答这个问题,因为认真负责,你
临死亡的人从死亡上拉回来,你的事业是何等神圣~众多医疗纠纷的产生难道都是为技
不高设备好吗,对不是。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纵然是世界上最好的医疗设备会用
其二,患方因素。包括病人对医学知识或医疗制度缺乏了解,对医疗结果期望过高,希望
不交医费用,对治疗效果不满意,无理取闹以及一些不道的
这里,我以为,是个大问题。国家需要减少医疗费用,病人希望少花钱看好病,医院
发展、医务员的收入90%以上靠医院自己的收入。当前80%—90%的病人看病仍需自费,患之
缓冲地带,一旦生病担就很重,成为医患矛盾加剧的重要因素,而最终,利益受损的还是
他们才是弱势。
与此时,随着疗纠纷的产生,“医闹”这个职业的发展也越来越壮大。这是不表示
国民的素还是不够,许多医疗纠纷并不希望通过法律解决,只想扩大事态,逼迫医疗步,
赔的目的。
医学一个很具确定性的学科,任何意外情况都有可能发生,但有些病人就认为“钱必
病”,而恰有些病当今的医疗水平来说是不可能看好或者没有任何后遗症的。他们对学知
乏让我觉有必要使院加强与媒体的沟通,通过宣传,让社会了解医疗服务的特殊性、风险
进广大群众对医院的了解。
其三,社会因素。包括全民法律意识提高,自我维权保护意识普遍上升,新闻媒体炒和社
带来的负影响,医保险制度改革,以及现阶段保护医疗工作正常开展和医务人员合权益
规不够健全。
其实,所有的因都是相互联系的,所有的矛盾都是交织在一起的。没有完全正确的方,
完全错误的一方。
医院医务人应当加强自律,医院应当依法治院,医务人员应当依法执业,遵守职
并维护病的合法权,向他们提供可信赖的医疗服务。同时,医院需要引入新的服务理,通
的服务融洽医患关
人说:过去的医学院毕业生闭着眼睛摸一块人骨就道
部位的,现在的毕业生睁眼戴眼
未必能认出。可见,医学生对于医学知识的学习与掌握已经完全不能和以前相比,作为个医
那句伴随我很久的“好好学习”仍然是学生生涯的最主要任务。学习,不仅学习知识,也学习
培养道德,增加修养,全面发展。每当走过教室门口,看到那脍炙人口的医学生誓言,我更加
心中的信念——为祖国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奋
医事法学
论知情同意权
1、 而知情同意权指医务人员要为病人供做决定所必需的足够信息 (如病情、 诊疗 方案、 预后及可会出现的危害等 ), 让病人在权衡利弊后 , 对医务人员所拟订的诊疗案出 同意
2、知情意权是指者有权知悉自己的病情可对医务人员所采取的医疗防治措 施、药物使用等决定取舍 . 完整意义上来说知情意权包括:了解权、被告知权、拒绝权 和同意权是患者行使自主权
3、所谓知情同权是指病人有获病并对医务人员所采取的治疗方案决定取舍的权 利 . 自主权是指病人在诊疗过程中有询问病情接受、拒绝或诊疗方
4、 在临床习中知情权与权并称为知情同意权 . 重视并维护病人权益首先必须尊重 病人的知情同意权 . 工说明书制
5、知情同意 :是指行为人在会行中特别民事为中 , 要求对方信息的解和 知悉程度应与对方对自己的了解和知悉相对称 , 并在此基础上选择是否同意对方行为的权利 6、 “ 知情同意权 ” 是指者对自己疾病的病因、诊断方法、治疗原则以可能的预后等 有知情的权利 .“ 知情同意权 ” 贯穿整个医务工作中 , 因此 , 正理解和行施 “ 情同意权 ” 在医务 作中有
理念
知情同意权是《消者权保护法》 (以下称《消》法)中给消费者 9项权利 之一, “ 同意 ” 是疗合同中的项权利。 患者到医院就医, 接受医院提供的诊疗、 护理服务, 以使自身得到康, 同时支付相的医疗费用。 这一民事行为本身符合消费法律关系的特性, 应适用《消》法,患者作为消费者理应享有《消》法所赋予的各项权益。医疗服务虽然是生 活消费的一种, 但是又不同于一般的生活消费, 医疗服务有着其独有的特性。 “ 知情同意权 ” 的前,是确患是一种 “ 特 ” 消费系。对患者,它是
法律保障
知情同意权的核心 “ 任何人体实验都必取得受的同意,允许隐病人和家属 在病人身进行任何试验 ” 。这说医务人员对患者所采取的任何医疗措施都必须向患者和 亲属详细告知, 但患者由于不得医学知识, 务人员必须用通俗易懂的形式尽量向患者说 明情况, 让患者知道治疗施的不足和副作用, 甚至危险性。 医务人员在患者充分配合情 况下, 才能有效地采取措施保障医疗安全, 让患者在自主自愿的情况下做出负责的承诺, 患 者的知情权最后转变为患者疗风险承担。 自而然成医务员免的条款, 也是避 医疗纠纷
《执业医师法》第 26条规定:“ 医当如实向患者或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 患者产生利后果, 医师进试验性临床治疗, 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
《医疗机构理条例实施则》 第 62条规定:“ 疗机构应尊重患者对自己的病情、 诊 断、治疗的知情权,在实施手术、特检查、特殊治疗时应当向者做出必要的解释,因实 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应将有关情况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 11条规定:“ 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应当将病人 的病情、医措施、 医疗风险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 但是应当避免对产生 不
告知义务
医务人员的告知义务。 根据中 《消》 法及前述医疗生法律、 规以及诚实用原则, 在医疗活动中为满足患者的知情,医疗机构有义务告患者如下内容:1、就诊医疗机构 医务人员基本情况和医学专长包括医疗机构的基本情况、 专业特长, 医务人员的职称、 术专长、以往治疗果等。 2、医院规章制度中与其益有关的内容。 3、医疗机构及其医 务人员的诊断手段、诊断措施。 4、所采用的治疗仪器和药等的疗效、副作用等问题。 5、 术的成功率、 目的、方法、预期效果、 手术过程中可能要承受的适和麻烦以及手术不成 功可能想象到的后果、潜在危险等。 6、患者的病情。 7、患者所患疾病治措施。可 能采用的各治疗措施内容、常能够到的效果、可能出现的。 8、告
患者同意权
患者在知情的基础作出同意, 是患者自决定权要体现。 同意, 在医患关系中 发挥着种不同的作用:是法律上的用, 它为医疗提供了合法的理由, 没有这种同意的 治疗是不法行为。 二是临床上作用, 它能获患者的信任与合作。 同意作为医疗合法的理 由, 有时与传统的伦理则相矛盾, 尤其是当医生的治疗方案对患者无害甚至有利时。 例如, 患者出于宗教信仰拒绝输血、 患了不宜怀孕的疾病的患者坚持要怀孕等, 在此种情形下, 即 使在医生看来患者的选不明智, 甚至会及患者生命, 不患者同意也不能对 进行输
医事法学
(案例) 1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2新法优于旧法 3特别法于
(选) 自然件 :如病人非疗因素死亡而终止医患法律关系,作为医事行 政管理相对人的企事业单位因地震,失火,洪涝等然灾害
社会事 :来自当事人主观意志之外的诸如卫生政策的重大调
法律的重大修改、 地方政府卫生行施的颁布实施、 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对当 事人争做出的司法判决和行政决定的等, 从而导致医事法律关系的
(简) 医疗构设置的原则 :1公平性原则 2整体效益原则 3可及性原则 4分级原则 5公有制主导原则 6中西
(多选) 不予批准设置医疗机构 :1不符合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
设置人不符规定的条; 3不能提供满足资额的资信证明; 4投资总额 不能满足各项预算开支; 5医疗构选址不合理; 6污、污物、粪便处理方案 不合理; 7省、自治区、直辖卫行政部门
(选,选) 医疗机构执业的基本要求 1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和
术规范 ; 2按照核准登记诊疗目开诊断疗活动 3执许可、诊疗科 目、诊疗时间和收费标准应予公布 4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卫生技术工 作 5强对医务人员的医德教育,加强医管理,确保医疗安全和医疗服务质 量,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6工作人员上工作,必佩戴有本人姓名、职或 者
(选, 多选) 医疗机构在执业过程中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 :1疗
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 对于设备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 当及时转 。 2对危重病应当即抢救,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人, 应当及时转诊。 3行手术、特殊检查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者同意,并 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 字; 或者关系人同并签字; 无法取得患者意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 或者 遇到他特殊情况时, 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 取得医疗机构负人 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批准后实施。 因实施保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 的,应将情况通报者属 4对传染病、精神病、职业病等患者的特殊诊 治和处理 , 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5发生医疗事故,按照国家 有关规定处理 6必须按照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药品管,得使用假 劣药品、期和失效品及违禁药 7须按照人民政府或物价部门的规 定收取医药费
(选)疗机构门诊病历保存期不得少于 15年 住院病历不得少
(多选)医疗广中禁止出现下内 1及医技术、诊疗方、疾病名、 药的 2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的; 3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的; 4淫秽、迷信、荒诞的 5贬低他的; 6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育科 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 7使用解放军 武警部队义的; 8法律、行政法规定禁
(单) 抢救记录 :抢救结束后 6h ; 首次病程记录 :患者入院 8h 内完成;首 次 查房录 :患者入院 48h 内完成; 手术记录,死亡记录,交接班记录,
日常疫情报告:2h 内通网络报告;如确认为突发公卫, 2h 内向本级人民政府 报告,同时向上一级政府生行政
(单)客观病历能复印,主观
(相关案例) 突精神病不予注册医师资格; 开办个体诊所, 须经注册后在 医疗、 预防、 保健机构中执业满年,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获得 《 疗机构
(重要) 传染病的控制措施 :1一般控制措施:隔离治疗传染源;切
途径; 保护易感群 2临时紧急措施:级以上人民政立即组力量, 按 照防控预进行防治,切断染病的传途径,必要时, (较大公众影响),报 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 3特别措施 (区封锁) ①宣疫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政府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 , 可以布本行政区域部分或者全部为疫区; 国 务院可以决定并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疫区②封锁疫区 :封锁大,中城市 的疫区或者封锁跨省、 自治区、 直辖市的疫区, 以及封区导中断干线交 或者锁过的,国务院决定。疫锁解除,
(重要) 传染病治的原则 ①预防为主②防治结合③分类管理④依靠科学⑤ 依
(重要) 甲类传病 ; 鼠疫 霍 类传染病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 的肺炭疽和人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这三种传染病虽被纳入乙类, 但可直接采取甲 传病的预
(重要)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内涵、特征:突然发生、造成或可
社会公众健康严损害的重大传病情、 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重大食物和职 业中毒 ,以及其他危害公共健康的 突发公共事件 。突发、
(重要) 突发公卫应急报告制度:1h 之内向国务院卫生行政主部
(简述)药品及其特:用于医疗活动,有的节人的生理机能,并有严格的 适用条件和要求的特殊物品。 ①药品作用的两重性②药品质量的严格性③药品鉴 定的专业性④药品的医用性⑤药品
(选 )假药:1国务院 药品督管 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2依照法必须批准 而未经批准生产、 进口, 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3变质; 4被污染的; 5使用依照法必须取得 批准文号 而未取得 批准文号 的 原料药 生产 的; 6所标明的 适症 或者功能主出规
劣药 :1标明 有效期 或更改 有效期 的; 2不明或者更改 生产批号 的; 3超过 有效期 的; 4直接接触药品的 包装料 和容器未经批准的; 5擅自添加 着 色剂 、 防腐剂 、香料、 矫味剂 及辅的; 6其不符合 药品
(简答 ) 医师执业注册不予注册情
1不具有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因受 刑事处罚 ,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二
3在执业动中,受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 之日不满
4甲乙累染病传期、 精神病发病期以及身体残疾等健康状态不适宜从事相 工
5有国务卫生行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销注
1、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
2、受刑事处罚的;
3、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
4、依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考核仍合
5、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
6、有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情
护士注册申请的条件(注册有效期 5年,可连续注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
2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和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 3年以上 的护理、 助产专业程学习, 包括在教学、 综合医院完成 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 ,取得相
3通过卫生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
4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健康标
5符合卫生部规定的培训并考核
(论) 怎样防处置医患矛? 1医疗机构 2外部:行政、社会、公众 (判断) 1依靠语境:①行政②民法:职务行为(所单位)
(判断) 患医疗自主权相 。 因为基本人权的表达方式, 任何权利都与义务相 对。如果涉及到的权力行使危害他人,就绝对,
(判断) 多数人具
医事法学
近些年来, 于种种原因, 疗纷时发生, 其中有八成患纠缘于医患沟通不畅。 而记者平时在医院采访时, 多次听到不同的专家发出相同的感慨— “多患者沟通, 多为患 者着想,可以减少或避免一些医疗纠纷的! ”日前,记者在武汉市武昌医院采访,也听 到党委书记陈建华发了同
她认为, “病人康复”是医患双方的共同目。绕这一目标,医患双方都应努力,尤 其在沟通方面。 在谈及一些 “医患如何沟通” 思想和方法时, 她以该院一些实例进行佐证, 让记者产与读者诸君
多给患者时间
中国工程院院士南山曾在两会出, 医患沟通得越少, 问题就会出得越大。 病人等 待的时间长,但医生给病人的时间少,就免出现
而武昌医院神经科主医师郭宏伟却从面佐钟院士话。她医 20余年,从 不怠慢患者的问。 即一时解答不了, 她也会留下患者电话,无论是上班还是休假, 查阅 了相关医学资料后就回复。 为此, 她的手机里储存了上千个患者的电话号码。 对来向她求 医的患者,她更是认真地听患者描述病情,详细地问询病史等,再明确诊断制订治疗方案。 病人看到她对每一个病人都如此耐心, 即便候诊多时, 也心平气。 常说郭主就是 “我 们的康咨询师” 、 “我们的
态度决定一切
在武汉市武昌院,的专家因受患欢迎,有时一半天门诊量就达四五十人, 忙得喝水或上所的时间都没有, 经常要加班到一点多才能吃午餐或下班, 可他们依然对 患者笑脸相迎, 笑语作答,让患者备感亲切。 而那些活貌美的护士们,不是直呼病人姓名 或床号,而称呼病人“爷爷” 、 “奶奶” 、 “叔叔” 、 “阿姨” 。一张张笑脸和一声声亲人般的 称呼,拉了医患的离,病人减轻病痛,愉悦了绪,融
说话讲求技巧
古代医学之父波克拉底曾经,医生的法宝有三样:语言、药物和手术刀。因此,医 务人员温和、婉转的语言表达,能给病人暖、信
今年元月, 武市武医院门诊输液, 实习护在为一患者输液时, 穿没有 成功。士长见者不满,走上前来表示歉意,亲自为患者暖手、穿刺。随后还为她送上一 个医院自制的暖手袋,并解释道:“冬天气温低,不利于身体远端的血管扩张,脉穿刺较 为困难,请您谅解, 给您一个暖手袋暖手, 有利于您的血液循环??”几句话很快就使患 者的情绪由阴转晴。 几个月后, 该患者又一次因其他住进医院, 逢人讲,我就 冲着这个医院次那个“
善于换位思考
病人就诊难免身不适或情绪不佳,因而对医护人员的语言、表情、 眼神、 动
为敏感。就要求医务人员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能站在他们的立场上思考处理
有一次, 武汉武昌院创伤外科收治一名肢骨折患, 父长期患病, 兄长智, 家里的活仅靠母微薄收入支撑。 该科主任陈森得知情况后,从检查、手术、用药等方面 专门为该患者量身定制了治疗方案, 既保证患者得到有效治疗, 又最大限度地少患者的经 济支出。 在长期的从医生涯中, 陈森到的这类特殊患者不胜枚举, 但他总是站在患者的立 场去思考、行医,进行个性化施治。在全市第三届“我心目好医”评选中,陈森任 以其精的医技、良好德,博得
编者的话
在西方发达国家,沟通技巧与医等重要。 在我国,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除了医患 要有良好的沟通,还有赖于政府、社会和医疗构多方
医疗活动作高技术、 风行业, 使医生在为人疗时承担着巨大的风险。 作为媒 体,我们有责任呼吁,全社会都应该正确、理性地看待医疗这一特殊的业,给医生多一点 理解和宽容,让医生能呈现最好的心态和状态,给
医事案例
“注意”病情,是义
患者病恶化未入院,带药回家后死亡,医方被判承担 30%损
病历简介
患者,男, 74
2007年 7月 5日 A 医院门诊胸片示患者左室
2007年 7月 9日 患慌、 汗多、 时有头晕头痛、 无胸闷胸痛, A 医院测血压 158/61mmhg、 脉 70
心脏彩超诊高血压并左心肌节段性缺血改变,左心泵血功能减退,近中度二尖瓣 关闭不全,轻中度主脉瓣关
心电图示窦性心律,左前分支传导阻
此后患在 A 医院以冠心病、高血压病进行中西药调理,情
2008年 7月 7日 患因头晕、活动后气促 5天,伴口干、下肢稍浮肿就诊,血 压 158/57mmhg, 双 肺 呼 吸 音 清 , 无 干 湿 音 , 心 左 侧 扩 大 。 平 时 血 压 波 在 120~196/70~78mmhg, 诊断气促原因待查:高血压性心脏病?冠心病?高血压病三级, 建 入院诊治。但患者未入, A 医院予托拉塞米 10mg/qd/7天;螺内酯 20mg/qd/7天;硝苯地 平控释 30 mg/qd/7天 :; 福辛普利 10 mg/qd/7; 美托洛尔 25 mg/bid7天; 匹林 100 mg/qd/7天 , ;地高辛 0.13 mg/qd/7天;复方参滴丸 10粒 tid/7天及中药剂煎服配合治疗。 2008年 7月 7日 清晨患者昏迷, 120医生到现场后确认死亡。 患死后未行尸体解剖。 《死亡医学明书》 记患者死直接原因系呼吸心跳骤停, 为冠心病。 患
鉴定意见
某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关于诊断
依据病史、心图、胸部 X 线心脏超等结,患于 2007年 7月和 9月医方取 得了冠心病和高血压病的医疗保险指定慢性病诊断证明书; 死亡前一天就诊时, 已有活动后 气促,双下肢浮肿,表明已有心力衰,结合其死前一年的胸部 X 线和心脏彩超左心室 扩大,射血分数降低,左室心肌节段性缺血改变, ECGST-T 改变等,高血压病、血压心 脏病、冠心、心脏扩、缺血性心病、心衰
关于药物治疗
因患者多种疾病并,须予以降压、利、心、扩冠及抗血小板等多种治疗,医方 用药未违反临床药规范,虽有药物改变,但与以往药物是同一类型, 不存在用药不, 有违
关于患者疾病诊治与死亡的
患者诊断明确,药治疗恰当,死亡是原病进展所致。冠心病患者如心脏扩大又 合并心力衰竭, 继以发生心脏猝死。 故该患者死亡首先考虑心源性猝死, 与所用药物无
医方无医疗过失行为,存在以下医疗
① 2008年 7月 7日患者就诊,方曾建议患者住院进一步诊治,但对患者因何未住 院诊没有做好书面记录。②应进行血生化、 心电图、胸片、 心脏超声等助查评估
结论:根《医疗故处理条例》第二条、第三十三条,本医案不构成医疗事故。 原
医方对患者死亡造成损失承担 30%
本案争议焦:A 医对患者实施的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及医疗行为与患者的死 亡是否在因
A 医院医行为虽经学鉴定不构成医疗事故,但否构成医疗事故并不是认定医 疗过失损害赔偿责任的必要条件。 医疗失损害赔偿责任的一个必构成要件是医疗行为与 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只要存在该因系就会导致
患者对 A 医院诊冠心病有异议,但 A 医院指定病种为冠心病的诊断证明书有患者本 人签名,此患者也一直在 A 院门诊就诊,故对于 A 医院诊断证明书中指定的冠心 病
患者在继往有心、高血压病、高性心病病的情况下,于 2008年 7月 7日 因主诉头痛、头晕、活动后气促 5天等到 A 医院复诊,说明患者病情复杂,病情重(有心 衰表现) ,切 74岁高龄,又有长期服药史。此时, A 院应对患者进行肝肾功能、心电图、 血电解质、 心肌酶等检查,以便正确病情,做出全正确诊断和理治, 并应及时将患者 收入院
原审法院认定:A 医院未尽全查责, 且仅在门诊病历上建议院进步诊治, 未 及时将患者收住院。 至于患方提出的医生周某执业资格问题, A 医院提交了其执业医资格 证书,专业为内科,执业类为中医,且患者此前一直在 A 医院行中西医治疗,故对患方 所主张的此项错不予支,患方有异议,应向生行政
综上,原审法院定 A 医院医疗行为有过,且其过行为与者死亡存在不能排 的直接因果关, 故 A 医院应向患方承担应赔偿责任。 患者于 2008年 7月 7日前往 A 医 院就诊时病情复杂,病情重(有心衰表现) ,且患者死亡后没有进行体解剖确定死因,故 医疗事故鉴定书认定患者死亡应先考虑心源性猝死是可行的,予以采纳。根据 A 医院过 错程度、 原因力大小等因素, 医疗过错对患者死亡仅次要, A 院应患者死亡给 方造成的损
患方上诉
原审判决对患基础疾病认不清,判决 A 医院只需承 30%责任不合理。①错误认 定患者冠心病、高血压心脏病、心衰。②患者心电图记录“ ST 段改变下降约 0.05mv , T 波 未见异常” ,医学会鉴定书歪曲事实,将电图检查录改为“ ST-T
一审时,患方交了各种药物说书,此明“安体舒通和福辛普钠联” 、 “硝 苯地平和福辛普利钠联用” 、 “硝苯地平和美托洛尔联用” 、 “美托洛尔福辛普利钠联用” 的 错误性,及部分药物大剂量使用的错误性,但原审法院没有对此进行审查显然错误。 原审法院有定医生超范围和执业
二审判决
维持原判,驳回上诉
二审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原审查明一
另查明,患方于本诉讼通过其代理人委托东某鉴定中作出法医床司法 鉴定意见书, 认为:患者因就诊, 方一是未认真分析患者病情, 未及时收入院观察治疗; 二是未尽全面检查之责, 行相关辅助检, 不能根据检查结果作出全面正确诊断和指导用 药合理治疗;三是未明确诊断情况下, 盲目用药,且不在院用药治疗,不利观察病情及 药物疗效等, 不能根据病情变化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以致患者回家后出现呼吸心跳骤停 而死亡。故认为,医疗为存在未尽情注意务、 临床疗欠妥之过错,与其死
该鉴定意见所指医方及时将患者收治入院、未相关辅助检查等过错与医学会鉴 定专家所指出的医疗不足基本一致, 原审判决据此认定医对患者死亡给患方造成的损失承 担 30%赔偿责任,基理,二审法
患方于上诉中于医方的断、用药等医疗行为提出质疑,依据不充分,二审不予采 信,原审判决并无不当,二法院予
依照《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判决如 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由患方负担。判决为
各方意见
“完善检查以正确指导用药 ”
该病例诊治不足及死因
诊断
结合患症状、体征、辅助检查可推断出本病例诊断成立,不在
治疗不足
患者于 2007年就诊 A 院后,虽给予了中西药调理,但血压控制并不理想,而且未就 冠心病做进一步检查和对相关险因素
2008年者就诊时,诊师为对患者进行肝肾能、心电图、电解质、血脂、血糖、 心肌酶等检查, 未能根据检查结果正确导用药。 虽在药物使用则上不存在过失, 但应考 虑利尿剂会导致低血钾以及洋地黄强药会引起心
高血压性心脏病、心病、缺血性心肌、心功能不全的患者,病情相对严重,接诊 医师应对患详细交代病情并告知疾病风险。 虽有建议住院治疗, 但也应该患者未入
死因分析
患者在位置血是否正常的况下,仍使用了利尿剂及洋地黄类药物,极易引发致死 性心律失常,此可能是导致患死亡原
患者已冠心病,在心功能恶化的情况下,极易发生心肌梗死致
“本案涉及合理注意义务的判
在临床上,医师须履行合注意义是有法律依据的,如《侵责任法》十七条 “与时的医疗平相应的诊疗义务” 、 《执业师法》第二十二条 “树立敬业精神,守职 业道德,履行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 。法律中有如此规定,目的就在于,要求医 师应尽到与当医疗况相适应的注意义务, 应对患者生命健康权具有高度责任, 在对患者 诊疗过程中应保持足够小心谨的态度, 对一诊疗环节的医疗行为风险都应进行评估, 对 可能发生的损害后果应由清楚认识采取措施防止损害发生,否则医师就要承担过错责任。 本案医方经鉴定在两项医疗不足(对患者因何未住院诊治没有做好书面记录,未进 行血生化、心电图、胸片、心脏超声等检查情变化)说明,师本可预该后果 生,因疏忽大意而未采取必要施存在过错,
“慢病患者就诊,不能简单开药了
此案例系患冠病、高血压性病的老年慢病患者门诊开药回家,当晚心源性猝死 于家中。经鉴定,医师开药得当,与患死亡无因
对于此种情,医方一无需承担责任。本案判医方承担 30%赔偿责任,是因为门诊 医师对该者处
临床上常见,年服药的老病患者在病情变化不大时就医,可能就是开药回家治 疗,并没有准备住院治疗,也不接受辅
此时,有些医师往顺应患方求,单开了,忽略进行必要查、风险明和 病历记录,从而埋下隐患。一旦出现问题,则让医方在诉讼中极为被动。若当时就诊时,医 师能将患者病病及风向家属明确说明, 建议患方做检查, 如果患方不同意, 则将拒绝检查、 入院治疗等情况如实记录在门诊病历中并请患签字, 完可避免本不应该由医
本案启示
读不难,读懂难
一、过错的学理解读
“过错”指“失” 、 “错” 。 “过错”和“过失”常互换,民事法律多用过错。 法源角度。其最早源于《法国民法典》第 1382条规定:“任何行为使人受损害时,因自己 的过错而损害发生之人对该他人负损害赔偿责任。 ”正因该条,拿破仑民法典编者确立 了世影响深远的“过责任
基本含义。 “过”指在一定条下应具的合谨慎,导致应注、能注意而 注意造了危害。应以其他合格执业医师相同条件下可做到的谨慎为标准评价医师过错。 学理判断。常用三要素理论:(1) “道德素”指医师主观具有可非难性; (2) “物质要 素”指医师作为或不作为; (3) “违法性要素 ” 即违反法规确立规则、惯例、善良风俗或 疏忽怠未尽谨慎勤勉义务。为判断
二、过错有无的认定在中国是法定的而任
当前最集中体现过错认定的是《侵权责任法》 ,包括种
一是,直接确为错。即可常发于一诊疗动中,第五十四条规定:“患者 疗活动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又可 发生于特定的——患方不配合、 抢救生命垂危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和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 疗——诊疗活动之中, 如第六十条第二款即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 有过错的,应承担应的赔偿责任” ,最常见
二是,由表现定过错。 《侵责》第十八规定:“患者有害,因下列 之一,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 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关的的病历资料; (三)伪造、纂改或者毁病历资 料。 ”司法实践中,推定医方有过错的,若医方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权责 任;但患方损害发生也有过错的,以减轻
三是,规定为过。 《侵权任法》第五十条规:“因药品、消药剂、医器械 缺陷, 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 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 请求赔偿, 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偿。 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 医疗构赔偿后, 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司法实践中,因该条规定造患者 损害,不论方有无过错,法律规方应承
三、司实践指向医方存在过错——“注意“或者”谨慎“——
“道德要素”和“物要素”定较易, “违法性素”认,难在“注”和 /或 “谨慎”义务的判断。什么?理由虽很多,当前主要和用医疗法规中少使“注意” 、 “谨慎” 是关键。 用转用为别的词语, 故难学习和掌握。 学习、 了解和理 “注意” 和 “谨 慎” ,须清楚法定用语的转用,并清楚违反转用语之规定,存在不注意和不谨慎之质疑:一是,用了“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 、 “关心、爱护、尊重患者”进行表述。 《执业医师 法》第二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二)树立敬业精神, 职业,履行医师职,尽职责为患服务; (三)关心爱护、者,保护
二是,用了“免生不利后果” 、 “及解答询”进行表述。 《执业师法》二十 六条第一款:“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 果。 ” 《医疗故处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在医疗活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 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诉患者,时解答其咨询;但,应当避免对患 者生的不
三是,用了“不向患者说的”行表。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条规定:“医务 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 需要实施手术、 特殊检查、 特殊治疗, 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风险、 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 并取得书面同意。 医务人员 未尽到前款务,造成患损的,医疗机构应当担赔偿
四是,用了“于时的医疗水难疗”行表。其第六十条第款第三项 定:“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限于当时的 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 至于谓“当时的医疗水平” , 最后需要有机关进行解释,但无外乎 考虑诸如所在地医疗状况、 医院资源、 医生职称、 行业的疗规范以及病诊现状等进行 综合判,裁判
五是,用了“护医疗措施”进表。 《疗机管理条例实施细》第六十一 规定:“医疗机构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对患者实行保护性医疗措施,并取得患者家属和有关 人员的配合。 ”第六十二条规定:“医疗构应当尊重患者对自己的病情、 诊断、治的知情 权利。在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室,应当向患者作必要的解释。因实时保护性医 措施不宜向者说情况的,应当将有关通知患
六是,有用“注意事项” ,但指向仍提醒要注意“说明”要求。 《药品管理法》 第五十四规定:“药品包装必须按照规定有或者贴有标签并附说明书。标签者说明 书上必须注明品的通用名称、成分、规格、生产企业、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 有效期、适应症者功能主治、用法、用、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麻药品、精神 药品、 医疗用毒性药品、 放性药品、外用品和非处方药的标签,必须印有规定的标。 ” 概言之,认定、认清过错要读和读透谨慎和注意。谨慎和注意读起来、写出来不难, 但实践中要清楚们与上述法定用语之间的转化, 并在此基础上, 特别提醒:如果医方懂得 运用三要素理论进行自查明白过无最终应交由法认定, 么, 方就可极主动 的进行有效规,最程度的实现
四、 “注意” /“谨慎”在医疗法规中
“过错”的“道德要素”和“物质要素”认定较,“违法性要素”认定难,难在 “注意” /“谨慎”义务的判断。什么?理由很多,关问题是当前主要和常用医疗法规 中“注意” 、 “谨慎”少,而是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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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注意” /“谨慎”相应的医疗法规用
“尽职尽为患者务” 、 “关心、爱护、尊重患者” 《执业医师法》第二二条
规定, “医师在业活中履行下义务:…… . (二)树立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 师职责,尽职尽为患者服务; (三)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 “不宜 向患者说明的” 《权责任法》 第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 情和医疗措。 需要实施手术、 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 医务人员应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 风险、 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 明,并取得其同意。 医务人员未到前义务,造成者损害的, 医疗构应当承担
“保护性医疗施”进行表述。 《医机构管条例施细则》第六十条规定:“医 疗构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对患者实行保护性医疗措施,并取得患者家属和有关人员的配 合。 ”第六十二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尊重患者对自己的病情、诊断、治疗的知情利。在 实施手术、 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室, 应当向患者作必要的解释。因实时保护性医疗施不宜 向者说情况的,应当将有关通知患
“避免产生不利果” 、 “及时答咨”进表述。 《执医师法》二十六第一 款:“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 《医 疗事故处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 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诉患者,及解答其咨询;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的 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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