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综合治税工作总结
2012年综合治税工作总结
一年来,我局严格按照《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娄底市综合治税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娄政发[2011]10号)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构,积极履职,密切配合税务部门工作,使全局综合治税工作落到了实处,取得了实效。现将相关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 加强组织领导
今年以来,我局将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局重点业务工作同等对待。专门成立了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李应南同志任组长,其他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同时,召开综合治税工作专题会议,明确了全局综合治税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工作措施和具体要求,并具体规定了科室的工作职责,由财务科具体承办协调做好此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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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综合治税基本情况
2012年,全市新增社会组织13家,新增社会团体 5家,新增民办非企业单位 3家;全市社会组织总数达170家,其中社会团体134家、民办非企业单位 52家;今年3-6月我局按照上级要求和年检规定对2011年6月以前成立的社会组织进行了年检,其中年检合格的社会团体为96家,未年检及年检不合格的社会团体20家,两年以上未年检或年检不合格应撤销的社会团体13家;年检合格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为33家,未年检及年检不合格的民办非企业单位6家,两年以上未年检或年检不合格应撤销的民办非企业单位12家。全年全市有61家社会福利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2750人。福彩发行全年预计达3亿元,全年按月缴纳给税务局的彩票兑奖个人所得税约191万元。(相关数据表格附后)
三、加强信息公开和报送
按综合治税的要求,及时将年检、民间组织变更、福利企业变更、区划变更等信息在娄底民政网上进行了公布,并将相关的表格数据送到地税部门及相关单位
凤凰县综合治税办2014年年度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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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以来,县综合治税办,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按照“政府领导、税务主管、部门配合、司法保障、社会参与”的社会治税总体思路,以“十八大”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政策为依据,以强化征管、堵漏增收为目的,实施“六个强化”大力推进依法治税,促进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为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我县成立了由县常务副县长蔡龙同志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助理调研员杨华同志任常务副组长,财政局、地税局、国税局、公安局、发改局、房管局、国土局、旅游局、住建局、工商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社会综合治税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综合治税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地税局,由县委办副主任、县委督查室主任曹耀同志任综合治税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的具体工作。
二、强化征管模式,实现零散税源社会化管理
为了贯彻落实《2014年凤凰县综合治税整体实施方案》,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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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实现“保基数、稳增长、求突破”的治税目标,治税办立足我县实际,对县域内涉旅行业的税收,通过实行委托代征和联合控管的方式,实现了零散税源社会化管理。截止12月15日,全县共完成综合治税1426.3万元,其中:常规任务完成1184.05万元(任务数为1118万元),完成了目标任务的105.91%,同期比减额432.68万元,减少26.76%;联合控管任务完成242.25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一)常规任务完成情况
1、沱江镇代征的房屋租赁、家庭宾馆、酒吧餐饮税收入库881.86万元,完成任务基数的122.82%(任务基数为718万元),同期比增加27.16万元,增加3.17%;房屋租赁扩面完成1219户,完成了全年扩面任务的121.9%(全年扩面任务数为1000户),同期比增加200户,增加19.63%;
2、规划局代征的私人建房税收入库109.54万元,完成任务基数的114.10%,同期比减额275.51万元,减少71.55%(任务基数为96万元);
3、房产局代征的私人建房及销售税收入库11.20万元,完成任务基数的70%,同期比减额6.87万元,减少37.33%(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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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基数为16万元);
4、矿管办代征的矿产品税收入库112.05万元,完成任务基数的63.66%,同期比减额141.58万元,减少55.82%(任务基数为176万元);
5、交管所代征的营运车辆税收入库69.4万元,完成任务基数的61.96%,同期比减额36.08万元,减少34.21%(任务基数为112万元)。
(二)联合控管任务完成情况
1、采石场税收入库39.83万元,其中:地税局入库21.83万元,国税局入库18万元;
2、姜糖行业税收入库41.56万元,其中:地税局入库5.58万元,国税局入库35.98万元;
3、银器行业税收入库31.64万元,其中:地税局入库3.03万元,国税局入库28.61万元;
4、公安经侦大队查办涉税案件追缴入库129.2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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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强化部门配合,形成治税工作合力
为了营造公平公正的纳税环境,促进行业依法规范经营,治税办以扩容增收为目标,以部门配合为核心,通过联席会分别召开了公安局、地税局的《凤凰县旅馆业及采石场治税工作调度会》;国税局、地税局、公安局、沱江镇的《姜糖、银器行业专项整治工作调度会》;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房产局、食药局的《隐蔽性税源调研工作调度会》;地税局、沱江镇的《沱江镇行业税收征收工作推进调度会》。会上对我县的家庭宾馆入住信息系统安装、采石场的协税护税办法、姜糖银器行业的税收专项整治、县城区的隐蔽性税源调研以及沱江镇税收组的工作进度作出了具体的安排。
目前,家庭宾馆入住信息系统安装已完成821户,基本覆盖了沿河两岸的大型家庭客栈;姜糖、银器行业的税收专项整治共完成41户姜糖和49户银器的自查申报工作,补交相应税款70多万元;县城区隐蔽性税源调研书面汇报材料已经完成,《凤凰县城区私房装修行业协税护税管理暂行办法》正在部门商榷中;我县周边采石场的税收征管工作,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已根据《凤凰县采石场办理爆破作业申请协税护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从2014年5月份开始对全县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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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采石场的火工产品实行了“先税后批”的常态化管理。
四、强化信息管税、力促涉税信息转化税源
为了实行信息管税,阻塞税收漏洞,治税办依据《凤凰县地方税费保障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全县24个涉税信息单位实行了常态化信息监控。据县地税局信息反馈,目前通过涉税信息共享平台陆续推送2011-2013年税收风险疑点452次3838条,地税部门通过核查清理,核实应交税款584.07万元,已入库46.79万元,加收滞纳金6.60万元;推送股权转让信息164条,确认疑点推送33条,目前已核实8条确认应交税款10.19万元,已入库10.19万元,余下25条尚在核查中;推送土地出让转让信息400条,其中188条基本为二手房交易,涉及税费均已全额入库,另212条信息不全,无法核实,已转交国土部门协助核实。
五、强化督查考核,力促工作落实到位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协税护税工作,治税办根据《2014年凤凰县税费保障部门综合治税工作考核实施办法》,从组织领导、信息提供、协税护税、委托代征、安全保密五个方面对我县38个涉税保障部门按照“奖惩结合、激励促进”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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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进行了年终考核,并把考核结果纳入全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今年共评出优秀协税护税单位7个,奖励金额3.4万元;评出优秀信息员24个,奖励金额2.32万元。
六、强化税收法制宣传,营造良好的治税环境
为了强化税收法制宣传,营造良好的治税环境,治税办以宣传服务为载体,以税收宣传月为契机,把地税、国税、工商、质监、等部门汇编的税法宣传小册子印制4000余份上门送达各商户,营造和谐阳光纳税新环境;同时以信息简报为桥梁,按月把治税工作动态及时反映到县政府办和州治税办的网站上,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
七、2015年工作思路及建议
1、科学调整部门税源控管工作,对税务部门的主体税源管理以协调破解征管工作中的税收难题为重点;对规划、房产、国土、公安、交管所、矿管办等相关协税单位的联合控管税源以过程监督为重点,不再下达硬性指标和任务。
2、强化对房屋租赁税收工作的领导,建议彻底改组现有房屋租赁税收工作清理小组,重建一支精干、高效、专职的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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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队伍,直接由县治税办领导,形成“政府领导——治税办协调——部门配合——税务把关——专职征收”的治税特色新路子,纵深开展我县的综合治税工作。
3、巩固2014年的工作成果,继续加强对家庭宾馆、房屋租赁、酒吧、餐饮、采石场、姜糖、银器、等涉旅行业的税收专项清理和税收整治工作,做到应收尽收、不留死角。
4、进一步强化部门配合力度,一是完善依法纳税诚信体系建设,完善考核手段、方式,充分发挥金融、住建、国土等部门在先税后贷、先税后证、先税后批中的协税护税作用;二是强化税收侦破和稽查,继续完善公安经侦、税务稽查、纪委协办的联席机制,加大对工作动态中出现的“偷税、漏税、抗税”行为的打击力度。
5、召开县风景名胜管理处、县住建局、县规划局、县房产局、县执法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等相关部门的综合治税工作联席会,专题研究我县私房装修行业的税收征管工作,杜绝税收“空白点”。
6、进一步加强涉税部门的协税护税考核力度,严格执行和落实综合治税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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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一:2014年地税工作总结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各项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税务分局在县局和各镇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市地方税务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要求,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不断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措施,满怀建党94周年的喜悦之情,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各项工作得到了有序、有效推进,为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实现“十二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的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2015年基本工作情况
(一)强化收入的预测分析,抓实组织收入工作
全分局上下紧紧围绕组织收入这个中心,及时将县局和县人民政府下达的收入计划进行分解落实,强化税收经济分析,认真做好税收调查工作,加强税收征管,确保各项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全分局累计组织地方税收收入****万元,完成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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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下达年度计划任务数****万元的****%,为圆满完成全年的收入任务,实现“十二五”开好局、起好步的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税源管理,不断提升税源的精细化管理水平
1.认真做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及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工作。我分局严格贯彻执行关于“两个所得税”的各项制度、规定和要求,加强信息化应用,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截止5月,全面完成2015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在总结往年经验的基础上,充分认识做好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重要性,明确任务,克服困难,突出重点,抓早抓实,截止3月,圆满完成了县局下达的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申报管理工作。认真做好个税系统的维护和管理,稳步推进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工作的开展。
2. 严格执行减免税政策,简化审批手续,确保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我分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税收政策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确保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贯彻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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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继续搞好重点行业、重点税源的监控。按照要求,结合我分局实际,对**工业园区的进驻企业,特别是厂房建设的建安税和土地使用税的入库情况已纳入我分局的重点监控范围。
(三)围绕税收工作大局,扎实做好各项征管基础工作
1.进一步规范个体工商户税收定额管理工作。一是开展个体工商户的税源清查,全面清理漏征漏管户,对征管信息系统内的数据进行认真核实,及时调整,摸清税源底数;二是税收管理人员分片区、分行业、分户采集个体业户的资料信息,作为定额核定的参考依据,尽量使核定定额接近实际水平,不断增强税收定额核定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三是加强事后审核工作,明确责任,杜绝“人情税”、“关系税”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促进和谐地税建设。
2.创新纳税服务手段,深入推进优秀办税服务厅建设。我分局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投诉举报制等管理规范,不断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措施,深入推进优秀办税服务厅建设。
3.做好发票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发票在税收征管过程中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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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控管作用,继续深入开展发票专项检查工作,严厉打击发票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加大货物运输发票的监管力度,积极宣传发票有奖活动,不断增强消费者索取发票的意识,进一步强化发票领、用、存的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发票管理制度,确保各个环节管理到位。认真做好新旧发票的换版衔接工作,整个工作做到及时、高效、有序进行。
(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
1.抓学习,努力提高地税干部职工综合素质。狠抓政治业务学习。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政治业务、税收政策学习,认真开展以“科学发展观”、党的十七大为重点内容的政治学习,确保统一和提高干部职工思想认识。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各类税收业务培训学习,通过学习促进了地税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提高。
2.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以目标考核为主的制度建设,强化了责任落实,激发了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实现了税收收入的快速增长、税收管理的规范和税收服务水平的提高。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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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力度的若干意见》精神,按照省、市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深入开展预防渎职专项工作。牢牢把握反渎职工作的主动权,不断巩固近年来廉政风险防范的成果,完善内控机制,及时发现风险、化解风险,确保队伍的廉洁平安。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各项规定,切实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15年,全分局的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责任意识、工作热情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征收、管理的工作协调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创新税收管理服务的理念、制度、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征收管理的方式方法创新不足,部分税收征管还存在漏洞等。这些问题和不足,我分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改进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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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二:全市综合治税工作
全市综合治税工作
会议典型发言材料
强化政府主导 实施部门联动
全力开创综合治税工作新局面
山亭区人民政府
(2008年6月12日)
去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直有关部门的大力指导、帮助下,我区创新工作理念,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统筹社会各方力量,逐步建立以“政府主导、部门协同、齐抓共管、全社会参与”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治税体系,形成了“税收制度法制化、税收管理社会化、税源监控多元化、社会监督全民化”的治税新格局,全区财政收入大幅增长,税收质量明显提高。2007年,全区通过综合治税增加税收1535万元,占全年税收任务的14.6%;税收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例达到86%。我区政府主导综合治税的做法,得到了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市政府常务副市长蒋英建专门作出重要批示,省政府《决策参考》专门编发调研文章向全省推广,并上报国 1
务院研究室。具体工作中,主要是建立了五项工作机制,实现了五个工作转变。
一、构建组织网络机制,实现“部门主导”型向“政府主导”型转变
为加强对税收征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转变工作方式,实现由过去的部门负责税收工作,转变为在政府主导下的社会综合治税。我区成立了由区长任组长、常务副区长任常务副组长、区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区直32个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区综合治税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为常设机构由区政府直接管理,抽调一名科级干部和两名熟悉经济、财税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综合治税的日常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同时,在全区选聘涉税信息人员780人,形成了以区直职能部门、10个乡镇(街道)和269个村委会为载体,遍布全区的综合治税无缝覆盖网络。今年,又进一步推进乡镇基层综合治税体制改革试点,在桑村、山城两个镇街分别选拔10名人员作为协税员,配合税务部门开展税收征管工作。制订了《关于加强和深化综合治税工作的实施意见》,逐一明确各部门综合治税的责任、义务,实现了部门配合协作由人为协调到制度规范的转变,由单纯靠协商沟通向受责任义务关系约束的转变。今年1-5月份,全区地税收入同比增长48%,增幅创历史最高,税收收入质量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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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构建信息化支持机制,实现税收征管由信息来源单一向资源共享转变
为有效解决税务部门所掌握的税源信息来源单一、不对称问题,借助区政府网站载体,开发建设了《山亭区综合治税涉税信息网》,建立了集涉税信息采集、交换、分析、处理为一体的网络平台,实现了综合治税所有联系单位的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成员单位凭密码登陆网站了解、报送信息,综合治税基层管理员按照采集、录入、交换、分析、转办“五个流程”,将接收到的涉税信息整理归类,转入征收管理岗,由征收单位根据涉税信息落实征管措施,并通过“信息处理”栏目及时反馈到区综合治税办公室,较好地解决了信息采集难、成本高、传递不及时等难题,确保了信息分析应用的便捷高效。2007年,全区共收集各类信息3318条,清理漏征漏管户86家,实现税收1635万元。
三、构建工作协调机制,实现临时召开会议向定期联席会议制度转变
为加强信息沟通,及时协调解决综合治税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我们建立了定期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变因事临时召集有关部门研究为定期调度部署。区政府分管领导为联席会议召集人,联席会议成员由各乡镇(街道)和区直成员单位组成。联席例会定期通报综合治税进展情况,总结各部 3
门提供涉税信息后的征收、入库等情况,交流涉税信息,协商处理各类重大问题,研究部署下月重点工作,确保每一个月的工作都重点突出、目标明确、任务具体。对联席会议研究确定的事项,由区综合治税办公室进行细化、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形成了工作落实的强大合力。同时,建立涉税疑难问题专报处理制度,编制了《涉税疑难问题呈报表》和《山亭区综合治税涉税信息处理单》,进一步完善呈报流程,对涉税疑难问题或重大事项实行单渠道、快速度专报,提高处理效率。截至目前,区政府已召开综合治税联席会议10多次,协调处理重大涉税事件4起,解决涉税、征管疑难棘手问题30多个。
四、构建税源监控机制,实现税务部门单一治税向多部门综合治税转变
坚持从源头抓起,积极利用综合手段,最大限度的减少税款流失。一是建立多层次监管体系。因企制宜、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区别对待。对新建企业项目,在办理立项审批手续时,及时介入,跟踪监控;对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从原料购进到产品销售,从水、电、煤能耗到生产台账,进行综合比对分析、全程监控;对房地产开发和城市建设项目,严把规划、立项、施工、销售等各个环节,及时为税收征管提供准确信息,实行重点监控;对个体工商业户,随时掌握开业和废业即时信息,避免税款流失,实现动态监控。二是推行委托代征制度。制定 4
范文三:综合治税工作制度
综合治税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统一组织和协调全县治税单位和协税单位共同推进依法治税工作,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依法治税加强税收征管的通知》(政办发〔〕14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综合治税联席会议工作制度的通知》(政办函〔〕 号)精神,结合我县财税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综合治税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成员由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法制办、县财政局、县地税局、县国税局、县房产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建设局、县审计局、县交警大队、县运输管理所、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县各财产保险机构相关负责人组成。县政府办公室为联席会议牵头单位,县政府协管财税工作的副主任为联席会议召集人。
第三条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制定全县协税护税工作办法和措施;
(二)协调部门之间的协税护税工作。着力抓好政发〔〕1号、政办发〔〕14号、政办发〔〕
15号、政办发〔〕16号、晃政发〔〕9号等文件的落实。
(三)组织全县综合治税督查工作;
(四)组织全县协税护税宣传、评比等活动;
(五)组织落实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 协税护税事项。
第四条联席会议由召集人主持。联席会议成员因故不能到会,原则上应委托本单位相应级别的领导代为出席。联席会议召开时,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联络员随同列席会议。
第五条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县地税局),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一)处理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组织全县协税护税工作的调查研究;
(二)根据联席会议召集人的决定,筹备召开联席会议,并督办落实会议议定事项;
(三)联系协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四)负责综合治税信息的收集、整理、反馈工作;
(五)记录、整理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起草年度全县综合治税工作总结;
(六)落实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具体召开时间由联席会议召集人决定。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如有需要提交联席会议研究的事项,应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报联席会议召集人决定。
第七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一)按照政发〔〕1号、政办发〔〕14号、政办发〔〕15号、政办发〔〕16号、晃政发〔〕9号文件要求抓好协税护税工作;
(二)及时、准确、全面在提供协税护税工作信息,实现信息共享,搞好信息比对;
(三)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
(四)明确日常工作联络员,并将联络员名单报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络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再承担联络职责的,应及时调整、补充,并告知联席会议办公室。
第八条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传递信息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
第九条本制度由县综合治税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解释,并根据实施情况适时修订。
第十条本制度下文之日起执行。
范文四:综合治税工作总结
综合治税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拓宽税源监控领域~强化税收科学管理~促进财政收入稳步增长~根据《XX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意见》的要求~按照市政府确定的综合治税目标~财政局把综合治税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力以赴抓好落实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稳步推进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现将综合治税开展以来的进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2014年~市委、市政府将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列为市政府的重大工作任务~明确各相关单位工作职责~要求综合治税成员单位抓紧落实~积极组织和配合开展工作。我局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对目标进行细化~5月份理顺与各成员单位的信息对接~初步完成信息采集,6月份根据市政府确定的综合治税的重点领域~进一步完善相关信息收集~并对信息进行分析应用~争取见到税收成效,7月份协助各县区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综合治税。同时根据每月工作进度目标~分解安排每周工作任务~明确每周工作职责和目标~并建立综合治税周工作汇报制度。截至目前5、6月份的工作目标已经实现~与各成员单位的信息报送工作渠道畅通~共收集xx家成员单位xxx万条信息~并对现有数据进行分析、比对、核查、征缴~地税部门共核查税款xxxx万元~入库XXXX万
元,国税部门核查并入库XXXX万元。
二、分解任务,实行信息工作分包
为提高信息收集力度~财政局建立了“信息分包、逐级负责”的长效机制。全体县级干部各带领1名主要科室科长和财政信息员组成工作组。按照税务部门的需求~分别承包4-5家部门和单位~一包到底。财政信息员每天到所包单位~解释政策~收集信息~下班前汇报当天信息报送情况。财政信息员向科长负责~科长向分包的领导负责~分包领导负责协调到位~一级向一级负责。经过实行信息工作分包~明显提高了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和准确性~房管局电子信息不全、供电公司用电信息不能上报、交通局无车辆自重载重信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孟州数据等棘手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三、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问题
为了进一步加快综合治税工作步伐~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措施~财政局多次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对近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研究~明确处理措施。一是传达市政府关于将综合治税工作列为今年重大工作任务的相关精神~明确全年的任务目标。二是传达姜市长到市财政、国地税部门开展综合治税工作的调研情况和重要指示~并对姜市长在调研中提出的要求一一落实。三是多次组织召开国地税与成员单位沟通会~对信息报送中存在的问题现场沟通解决~落实信息报送的格式和时限。四是讨论各涉税数据项确认问题。由市国、地税部门对市级各涉税数据项再次进行
梳理~整理出需提交对接涉税数据项单位名单~由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解决。五是对信息采集、确认、比对流程进行完善~由原财政局收到信息后进行确认、比对、分析结果传递给国地税~变更为财政局收到单位报送的原始数据直接移交给税务部门~由国地税对收集的信息有效性进行评估、分析~存在问题反映给综合治税办~提高了利用效率。
四、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为了进一步提高各单位综合治税的积极意识~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促进全市综合治税顺利开展~采取了以下宣传措施。一是编制《XX综合治税工作简报》~宣传我市综合治税政策规定、领导批示、工作动态、先进经验、典型事例、问题答疑、表彰惩处以及其他省、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先进做法~增强各涉税部门协税护税的责任感~调动其协同征管的积极性。二是充分利用政府网站、XX日报《财税周刊》、电视台等媒体~大力宣传综合治税工作~扩大综合治税的社会影响~不断提高综合治税的社会认同度~切实增强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三是及时关注社会公众以及网络、报刊等媒体对我市综合治税工作的舆情~正确及时有效处理不真实、不正当的负面报道~发布正面的、积极的信息引导社会公众正确理解。截至目前~共发出《工作简报》13期~印发相关《会议纪要》5期,联系XX日报于4月16日一版、
XX电视台在4月16日晚报道动员会新闻,4月17日在XX日报《财税周刊》专题宣传~报道张市长、姜市长在全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精神~综合治税知识问答~财政、国税和地税三部门局长表态发言。
五、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在适当时间~召开一次综合治税工作推进会~进一步提高综合治税成员单位对综合治工作的认识~达到明确责任和工作内容、相互协调、相互配合~共同促进的目的。
,二,继续以土地、房产、车辆领域为重点~完善信息需求、深入分析、狠抓落实~扩大税收成效。
(三)将综合治税工作与市规范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工作结合起来~把完善信息管理和先税后证,审、批,融入到行政审批改革中~提高税收管理水平。
范文五:地税综合治税工作总结
地税综合治税工作总结
地税综合治税工作总结,税收关系着一个国家的收入,国家有钱才能够为老百姓提供各种福利待遇,所以各级政府为了改革税制,增加收入,纷纷提出了地税综合治税工作,管理资料下载网为您带来一篇地税综合治税工作总结,全文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进一步深化综合治税工作的重要意义
税收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地方政府行使职能必不可少的财力保障。2007年以来,各乡镇办和有关部门积极支持和配合财税部门,大力推进综合治税工作,税源控管力度明显加强,税收征管质效显著提高,税收秩序明显好转,税收收入连年稳步增长,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各项事业的发展。但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和发展,经济实
体的组织形式、经营方式、经营业务不断创新,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矛盾日益突出,涉税信息不畅,税收征管的复杂性和工作难度明显加大。因此,进一步深化综合治税工作,积极推动政府各个经济管理部门之间建立涉税信息共享机制,使税务机关能够及时、有效地获取第三方信息,既是依法治税的制度要求,又是新形势下加强税源控管、提高税收征管水平、增加财政收入的重要措施,尤其是在税收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不相适应、财政增收压力加大的情况下,更加具有现实意义。各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进一步深化综合治税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增强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努力把综合治税工作推向深入。
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形成规范有效的综合治税工作机制
(一)完善综合治税联席会议制度。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定期召开综合治税联席会议,及时沟通交流综合治税情况,研究制定综合治税工作的制度办法;协调综合治税有关部门单位发挥职能作用,着力解决综合治税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重大问题;督促各有关部门、金融机构、委托代征代扣代缴等有关单位认真履行协税护税的职责和义务,积极配合财税部门做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二)完善综合治税信息管理制度。综合治税领导小组要根据税收
征管需要及部门管理职能,对相关单位应提供信息的范围及涉税信息的使用作出具体规定,制定涉税信息管理制度。确定涉税信息的详细内容、传递时限、工作规则和纪律要求,规范涉税信息交换的格式、标准,建立涉税信息综合数据资料库,完善信息共享及分析报告制度。各有关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及时按要求向综合治税领导小组提供有关涉税信息。
(三)加强综合治税信息员管理。要建立稳定的综合治税信息员队伍,制定综合治税信息员管理制度,明确综合治税信息员职责,在全市形成综合治税上下贯通、协调联动的组织体系,推动全市综合治税工作深入、持久、健康开展。信息员负责按要求做好涉税信息采集、报送、反馈等工作,按照涉税信息内容、范围和时限要求,及时向综合治税领导小组提供涉税信息。加强对综合治税信息员的规范管理,加大对综合治税信息员的培训力度,各单位综合治税信息员确定后不能随意更换,确因工作需要更换的,需报市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
三、突出重点,提高综合治税的控管水平
(一)进一步加强主体税种的税收管理。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在我市税收收入中占主导地位,对于确保税收稳定增长具有重要作用。各有关部门要发挥职能优势,采取有效措施,协
助财税部门开展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税收收入增长。
(二)进一步加强对重点行业的税源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医药、食品、粮油加工等民生企业的税收管理;加强对土地使用权转让和不动产销售的税收管理;加强对建筑业和采掘业的税收管理;加强对服务业和卫生医疗机构的税收管理;加强对事业单位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的税收管理;加强对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企业的税收管理,实现税源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
(三)进一步规范委托代征,加强对零散税收的征收管理。依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行委托代征的零散税收,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给予积极的协助,依法代征、解缴税款,并向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代征税款有关信息。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税款,要按规定与代征单位签订委托代征协议书,受托方要按协议规定的内容依法代征税款。
(四)进一步严格税票管理,堵塞税收的漏洞。税务部门要加强对各类发票的管理,坚持“以票控税”,凡属发票管理范围的各类票据,都要依法纳入发票监管范围,对不按规定开具和取得发票的行为要严肃查处。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税务部门批准,不得印制属于经营性发票范围的各种收付款凭证(收据)。要按照国家规定,在商业零售、餐饮、旅店、娱乐等行业大力推行税控装置。财政、审计、
监察等部门在检查或者办案过程中发现单位或个人使用假发票或不依法取得发票的,要依法处理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税务部门。公安等部门要严厉打击发票制假、贩卖等违法行为。
四、加强领导,协调联动,全面推动综合治税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税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治税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为进一步深化综合治税工作,加强对全市综合治税工作的领导,协调、督导和检查,市政府调整充实市综合治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调整后的名单详见附件)。同时,抽调5-10名专职人员进一步充实加强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力量,切实发挥税收督导、检查及信息上报、交换、汇总等作用。各乡镇办、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迅速在全市构建起“政府领导、财政牵头、信息支撑、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税新局面。
(二)进一步加大综合治税工作的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要把综合治税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按照全市综合治税工作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推进。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经常性地对综合治税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协调处理各类重大涉税问题,对群众举报的涉税案件,要认真查处,确保国家税收政策的贯彻落实。
(三)进一步加大综合治税工作的宣传力度。要向社会各界公布综合治税进展情况,增强社会各界对综合治税的关注度。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综合治税的宣传工作,扩大综合治税的社会影响,不断提高综合治税的社会认同度,积极营造综合治税工作的浓厚氛围。
(四)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税工作的考核奖惩。要制定科学合理的综合治税考核奖惩办法,建立一套责、权、利相结合的工作保障机制。对配合密切、监控得力、协税护税成效显著的部门、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综合治税相关部门按提供有效涉税信息直接增加的地方税收,给予适当经费补助,专项用于综合治税工作。对未尽职尽责、未按照要求提供涉税信息的,负有税收协助义务、无正当理由拒绝协助的,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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