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
题:违约申请书 劳动合同 申请书 文化产 民事
听证申书听证申请书申请人: ,男,汉族,系中海日辉台业主联系电话:申事项:请求中海日辉台规划收进行听证事实和理由:中海日辉台区系由深圳中海日辉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发。2004年6月,原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龙岗分局准了规建许字LG2004192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和国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之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建设程规划许可规定进行设,不随意改规划方案。根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两年不得变更规划内容。即使有关工程设计确有理由需修改的,应当依法重办理《建设工程规许可证》或经过职能部门批准修改规划要点。在本案中,深圳市中海辉台物业发有限公司本应按照
取得政府部门许可又未获取全体业主的同意下擅自更改规划,并图以既成违法事实状态下达到先实施后审批的非法目的。目前,区竣工后经常更改设施,漠视业主的合法权益自作主乱挖坑修路,基本通道变成狭长的停车。原来规划明确400个车位因为被业主诉数不足,便在交房后擅自更改交付内容,将作为卖点的绿化破伐成凑数的车位。甚至有些为了凑数,停车面积根本无法容纳汽车进入。而且根据律强制规及要求开发商应当配备的会所及管理处用房无处着落。综上所述,深圳市中海日辉台物业发展限公司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可证后不依法规进行建设,并擅自更改规要点增加卖点诱导他人购买房屋。在达到售楼目的,因为业主质疑指数及车位的情下,便虚空绿指数缝针,致业主在车位与绿化的两难境地,置法律于股掌之中。申请人认为,深圳市中日辉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更改规划未经审批先行施工,严重违反了法律定业主的合。目前违法行为既成事,根据法律规定擅自变更建设计政府能部门应当不予进行规划收并对其违法行为作行政处罚。同时,对于小区会所,物业管理用房、绿化未能正常提供,政府职部门不应当通过小规划收。据此,申请人提出听证申请,请求以准许。此致深圳市划局龙岗分局申请人:二零零六
局去明天是最后天申请听证对于每位业主至关重要我们能否中海出来在此一举~相信我,曾参与处理过类似案例。明天我出差,各位兄弟自己着办吧只要程序启动了,我们提意见也好,要赔偿也好,中海整改也好应当容易很多为控告包庇被告业违法侵权行为的贪法官同盟听 证 申 书告:杨文成 男56岁 失业 住:山东济南天桥区怡苑新区 电话13188880515被告:马建 男 山高法(2008)鲁民提字第367号劳动争再审枉书审被:苗林 女 山东济南历城法院(2006)民初字1051号民事判决书主审被告:赵平洋:山济南市中法(2007)济民字第83号民事决主审诉 讼 请 求一、补判济补偿金30885、8元,是老诉求.却被马主审以“成就”“没有法据”为理由替被告业枉判.却没量判后疑我公开论是非.二、改制补偿金34526元.我提供的济南市政府(2002)19号文和2001年前三年市企月人工资742、5元己质证。此诉求苻合文件规的“劳动合同终”“满30年工令按1、5月计算“新老补偿金合并计算并支付”的定.是合权益,仍被贪主枉判.理应补判.三、依据《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第一项.判438天公休日加班工资27856、8元违×25?约额外补偿部6964、2元.四、应依据《劳动合同》违约责第三项补判40800元×50%违约额外补偿金20400
论述。也请司法检责令马建在听证会上判后答疑,证明没因贪枉判~五、故意漏判仲裁费620元,就应依据《民诉法》第179条第十二补判。六、最高法诉讼收费标准规定:劳动争议案最收50元,原审法院却收我2738元.枉判依法维权失业告比违法侵权被告企业判付416元.这是非对错,法院不审.让我找妓院审判吗,七、补判给告两个月被拖欠工资640元,是因为三级审都没责令被告企业出示有原告签字才发的资表对.不经证理应依据《民诉法》第179条第四项改判。七项求合计96774元。所有诉求都有政府文、劳动法规、劳动合同约定和《民诉法》第126条179条支持.只要国法是圣的~不是无的.诉求总额就应由贪枉法官和被告支。法院也有能力先行垫付,以免使判纠错,成为行不了“法律白条”。以下公示事 实 和 理 由一、应补判仲裁费620元和原审讼费2738元.请问三主审:(1)敢在听证会上公示漏判仲裁费和诉讼费的理由和律据吗,(2)那条法律支持违法侵权业至今拒付仲裁费少付诉讼费,(3)凭么被侵权告要超收费标数倍支付诉讼费,(4)为什么被侵权者被多判付416元讼费,(5)被诬告侵权的法官该付仲裁费和诉费吗,(6)用漏包庇被企业拒付仲裁费,马主审不懂是蔑视仲裁关权威行为吗,懂~没贿会执法犯法吗,二、贪主审遵
8元.为包庇被企业违约侵权行为,再审判决书竟然撒谎“没有成就”“没有法律依据”。么我所聘刘艳红律师和李文玉律师当庭列举的劳动规,马主审为什么不当庭驳,反而溜之大吉,再审庭全改判纠错原告438天公休曰加班工资27856、8元的事实明:被告先侵权就应遵《劳合同》“乙方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第四款第三项解除合同的,甲方按乙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的约定贪主为包庇告业不信《劳,动法》第91条、《劳动合同法》第47条众多劳动法规也不采信.甚至主审法官不采信高法法释〔2001〕14号15条司法解释.真谓为贪贿连上级权威也丢弃~我在被告企从1972年至2006年工作34年.企人均月工资1200元计算,合计40800元.马审却仍判决12个月经济补偿金9914、8元原判.替被告剥夺我30885.8.马主审应得多少钱,三、法官不审理合法权益,必从被包庇的非法权益中分利~我增加公日438班资额外违约赔偿金和经补偿金额外违约补偿金,有《动合同》违责任第一和第三项约定合法权益.改制补偿金34526元,计算公式明确合理有南市(2002)19号文件支持.也是合法权益.都应据最高法制定《审理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条规定“应当合并审理”.贪法官却抗拒不执行。人大通过
除”.法官不判非法“罢工”,可获多少私利,何况我增加诉求又(2008)济南历民立初字第2号民事裁定书和(2009)济民终字第39号民事裁定可证明:新增三项诉求己被原、终审枉判.再审又不审理.中国司法还有正吗,法官不判是对错,让涉诉涉访蒙冤找妓判是非吗,将原、终、再审三级枉判结果和被告企业答辨书对比,难看出贪法官奉被告指示,枉劳动法规判决.抛弃司法公正、全面审查的司法原则,将司正义变助强弱、惩善扬恶~才法庭上匆闭庭溜之大吉,剥夺失原告应有的申辨权.判决后又不敢答疑.理依据《民诉法》第179条第项启动再审程。贪法官祸国殃民,是广大进京诉涉访重复访根源.司法纪检和中央政法委应有能力三贪主审和我没钱行贿法官只有的失业原告在证会上论是非~他们不敢,就应视为默认枉判.最高法只要不是“衙门口朝南开,有无权莫进”,就该判我胜诉,进入执行程序.以免违约侵权被告背后耻笑法律无能~早在各大网和三级贪主审公开论是.最高法有我的前后四套再审请.既然高法前不召开了全面民再审会议,就应真正清案、化民怨、树正气~那么我依据央政法委《信访问答》第12条14条,再次申召开媒体.纪检.网友.大代表参加,允许原告当场取得一套录音像的公正、廉洁听证会。2008鲁民提字第367号劳
证申请书申请人:宫绍洪,男,1950年4月17日出,汉族,初文化,无职 业。前住辽宁省东港市大东街道新华委。现于沈阳第一狱服刑。原审被告人:淑娟,女,1979年3月25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农民。捕前住宁省东港市长山镇条边村八组。现于沈阳一监服刑。原审被告人:于永香,女,1968年12月30日出生,族,小学文化,农民。捕前住辽宁省东港长山镇窟窿山村后庄家屯组。现于沈阳第一狱服刑。原被告:于永芳,女,196610月8日出生,满族,初中文化,农民。捕前住辽宁省东港市长山镇龙村同兴西组。现于沈阳第狱服刑。原审告:刁勇,男,1976年523日出生,族,高中文化,无职业。捕前住辽宁省族自治县新宾教寺街。现于抚监狱服刑。原被告人:宫英,女,1956年11月30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农民。捕前住辽省东港市兴街道大海委海港小区82-4-208号。现于 沈阳第一监狱服刑。原被人:郭振凤,,1945年9月21日出,汉族,初中文化,黑龙江工程公司休工人。黑龙江省哈尔市南岗区光芒街50号单元三楼一号。2006年11月26日因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5年。请人不服辽宁东港市民法院(2008)东刑初字第49号决和丹东市中级人民法(2008)丹刑二终字第45
会矛盾化解,为社会公平正义,特申请举行立案听证会。事实和理由:申诉人和王淑娟等原被告人,于2005年6月以未经注册登记以社团体名义进行非法活动送劳动教养一年。解除劳动教后,于2006年11月26日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经营罪事拘留,并于20061231日以涉嫌非法经营罪转为逮捕。2008年9月4日东港市人法院作出(2008)东刑初字第49号《事判决书》。该判决书以新闻出版总署(2006)新鉴定26号《出版物鉴定书》(称“第26号鉴定书”)对申诉人撰写的《弘扬道德文化、实施先进学习参考—理论探讨》、《弘道德文化、实先进学习参考—抵制魔论邪害》《复兴中华文学习材料》(下称“学习材料”)作出定结论为主要根据,判处申诉人用迷信破坏法实施罪徒刑10年;以本案于永芳、刁勇、宫绍英等人复制、发行申诉人撰写的“学材料”共13500册,判处申诉人非法经营罪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20万元;以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金人民币10万元,数罪并罚行有期徒15年,处没收个人财人民币20万元,罚金民币10万元。2008年11月25日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8)丹刑终字45号《刑裁定书》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申请人认为,本案判决和裁定,采信“第26号鉴定书”的鉴定结论作
宫绍英等人复制、发行申诉人撰写的“新学习材料”的行,作为申请犯非法经营罪的事实据进行刑罚,实在冤枉;将已经处理过的偷税行再行定罪判刑,依法无。申诉人认为,一、二审法院申诉人的裁判,是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的,是一宗假案、冤案。了社会矛盾化解,为社会平正义,为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特申请举行立案听证会。一、“第26号鉴定书”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依不能作为定罪量刑的事实根据“第26号鉴书”于2006年7月14日既已作出,直到11月26日也不告知行相对人即申诉人“违禁”和“非法”,2006年7月14日——11月26,间隔4个多,关职能部门是故意放任“违”和“非法”,还是别有用心、蓄意“钓鱼”,不得而;到11月26安机关不以此为刑拘,12月31日检机也不以此为据逮捕申诉人。2006年申诉人在京联系出版“学习材料”时,因字数不增加了部分内容,更名为《弘扬科学精神 复兴中华文明——理论探讨》、《扬族精神 华文明——精神学习》和《弘扬民族精神 复兴中华文——学习参》(下称“学习材料”),又被新闻出版总署鉴为“非法出版物”。同一学习材,同一机构鉴定,两个鉴定,竟然造出“违禁”“非法”两个鉴定结,真可共和国出版鉴定的奇迹。申诉人对该鉴定服,在辽宁省高级人民院申诉时既已提出了重新鉴定申
号鉴定书”违了新闻出版总署《出版物鉴定规则》(下《鉴定规》)、《关于部分应缔出版物认定标准的暂行规定》(下称《暂行定》)以及《出版管理政处罚实施办法》(下称《实办法》)的规定,违反了国务院《出版管条例》的规定,违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务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下称《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的决定》),是一份违反法律规定的鉴定,是一份不符合事实的鉴定,是一份不客观、公正、不学、准确的鉴定,是一份不具法律效力的鉴定。1(“第26号鉴定书”的鉴定程序不符合部门规的规定“第26号鉴定书”了《鉴定规则》第11条和《实施办法》第29,刘艳宇、孙军二鉴定人没有在鉴定书上签名而只是署名,没有复、审核人,也没机关负责人签,其鉴序不符合部门规章的规定。因此,鉴定依法无效。2(”第26号鉴定书”反《关于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的规定“第26号鉴定书”违反《关于司法鉴定管问的决定》1、第10条,不是提供鉴意见而是提供了鉴定结论,“最高权”鉴定权替审判权,违了立法的本质要求;艳宇、孙建军二鉴定人不是对鉴定见负责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而只是电脑名,反了鉴定人负制度。此,鉴定依法无效。3(“第26号鉴书”的鉴定机构和鉴人不具备司法鉴定资质、不具备相
理问题的决定》2条、第9条,其相应鉴定人和鉴定机都是以行法规的规定为准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都不是北京地区《司法鉴定人鉴定机构名册》公告的定人和鉴定机构,鉴定机构有《司法鉴定许可证》,鉴定人没有《司鉴定人执业证》,行鉴定不具备司法鉴定质、具备相关鉴定资格。因此,鉴定依法无效。即是新闻出版总署系有对出版物进行鉴定资格的机构,依照《关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2条第2款规定,不以行法规的规定为准。即是新出版总署系具有对出版物进行鉴定资格的机构,根据本条规定,应由定人对鉴定意见负责;而不以鉴定机构的义“该单位”“对本案三本书”具“鉴定结论”。换言之,即是鉴定机构具有进行鉴定格,鉴定人不鉴定资质,鉴定见同样无效。4(“第26鉴定书”适用法规不当“第26号鉴定书”适用《出版管理条例》第2条、第26条(五)、(六)项、《暂行条例》第2条、《实施办法》第65条第2款作鉴的依据,用规不当,鉴定依法无效。(1)“第26号鉴定书”检材是学材料,不图书,不纳入《出版管理条例》调整范,不属鉴定对象,不是非法出版。“学习材料”是鉴定书上标明的“九无”印刷,即 “出版者:无;印刷者:无;发行者无;作者:无;书号:无;版日期:无;开本:;印数:无;定价:无”。“学习
件,不是所界定图书,不纳入《出版管理条例》调整范,也就是不出版物,更不是非出版物。刘艳宇、孙建军二鉴定人超越恶滥用鉴职权,将“九无”印刷作为图书鉴定,显然违反了《版管理条例》第2条、第29条的规定。此,“第26号鉴定”适用《出版管理条例》作鉴定的法律依据,是适用法规不当,鉴定依法无效。(2)“学习料”不具有《出版管理条例》和《暂行规定》规定的禁止性内容,不是违禁出版物“学习料”属《出版理条例》调整范围,不具有书的属性,不是非法版物。“第26号鉴定书”鉴定其为违禁出版,更是错误的。“学习材料”,根本不具有《出管理条例》第26条、第27条规定的禁止内容,也根本不具有《暂行规定》第2的禁止性内容。就充分证明,“习材料”不是法出版,是“宣扬封建迷信”的出版物,更不是违禁出版物。因此,“第26号鉴定”适用《版管理条例》第26条第(五)、(六)款、《暂行规定》第2条和《实施法》第65条2款为鉴定的法律依据,是用法规不当,鉴定依法无效。申诉人认为,“学习材”不是非法出物,更不是违禁出版物,不具有行为的违法性,也就不具社会危害性,就不会扰乱社会秩序和破坏社会稳,更会妨害国家法、行政规统一、正确、有效的实施,依法不构
定书”的鉴定容和鉴定结论,完全违背了“学习材料”篇不二倡的取向先进性理念、向与党中央、与先进性学习、与奉献服务于社和谐发展保持统一性的向愿望、精神原则,是不符合实的。事实上,“学习材料”中, 第一是“伟大的中华魂”,是对祖传祖承根源命脉呼唤;第二篇是“伟大、光荣、正确的党”,是统一领导意识的定,是对党本质和历史作用的认证;第三篇“英明的领袖”,表达对**主席思想行呼唤敬和爱。整个材料和取向都是从2003年胡主席走上历史舞台开始产生、形成的,主题思想是复兴中文明,弘扬道德文化,构建社会;而且一在断充实完善发展之中,2006年后更名“新学习材料”,该“新学习材料”又闻出版总署鉴“非法出版物”。实上,“学材料”确传递继承了历代先贤先哲们的至理名言,它将儒、释、道优秀传统文化精与马列新和治国安邦的最高理念融为一体;它倡信学习宣传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的道理;它倡导“”(爱国、爱党、爱中华明、爱领袖、爱人民)维护向原则的一性、正性;它启发引多元信仰共同取向先进“三范”统一道德理念、共同营创会和谐:它主张人要善待自己、善待他人、善社会、待自然,要觉奉献务于社会和谐进步,等等。在世界观方,它既反对黑格尔的心史观,又反对费尔巴哈的唯物史
在人生观方面,它主张人要善待自己、善待他人、善待社,要自觉献服务于社会和谐进。在宇宙观、世界观、人生观、伦理观、道德等方面,它抓住宇宙的质这个大主题,指出宇宙大道人纲、业纲、国纲,是宇宙万物之总纲。就是申请人撰写“习材料”的内容、动、目。遗憾的是,“第26号鉴定书”的鉴定制造者无视“学习材料”题思想和精神实质,不顾“学习材料”的观事实,竟冒天下之大不韪,颠倒黑白,淆是非,断取义,栽章制毒,把自己个人的志强加进去6大罪状,把思想认识和学术探讨作为犯罪事实,制造现版的文字冤狱。比如,“第26号鉴定书”把“否‘无神论’”作为头等大罪。众所周 知,有神论、无神论这是哲学的范畴,是世的认识论问题,论承认或者否定“神论”都不构成犯的件。在“学习材料”中,确有“马克思决不是无神论的主义,而是正确的唯神主义”、“没有无神论的文化,无神就等于死亡”的表述。这样的表述,是符合马思哲学思想,它的精髓就是辩证,是证地对待神与物。精神与物是哲学的本问题,格尔认为宇宙存在是精神的属性,费巴哈则认为宇宙的存在是物质的性。马克思总结了黑格尔、费尔巴哈的两唯之,从中立了正确的证法,辩证地对待精神与物质的辩证关系;申人从而得出了“马列义决不是无神论的主义,而是正确
罪之有~难道学传承历代先哲的至理名言是宣扬**、信,难道学宣传儒、释、道优传统文化是宣传**、迷信,难道学习弘扬道德、兴中华文明是宣扬**、迷信,难道学习实践“三个代”重要思想、倡导构建和谐社会都有罪,道学习宣传科学发观先进理念、与时俱进献服于社会和谐进步都有罪,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何患无罪~以就“第26号鉴定书”中鉴定人强加的几罪状一一论证:(1)“否定‘无神论’”“鉴定”定“反动”的首重之条是“否定无论”。“无神论”是谁立著,又在什么法规文件中确立为政治律条和则。鉴定此结论的依据是“”中:“马克决是无神的主义,而是不唯神义”和“无神等于死亡”。此话有错吗~此据具有第”动性”的认定吗~这个本来是常的学术谈讨,何来罪有,马克思的哲学精髓是辩证。不懂哲学、不懂政治就要先长出人性“以人”的心,决不把正常积极的学习见述打成“反动”送进“监狱”。(2)“以所谓的‘觉、正、净’和‘信、、行’定义‘三个代表’”定义源于何处,“学习材料”中根本莫有,也不能有。翻开“料”查一查、看一看,底是在诽毁定义还是在承认倡导多共识学习“三个代表”;到底是在有益还是损害“三个表”的理解和用。相,就是确实这么定义了,又能何过之有,可罪之言。(3)“大引用原‘中功’‘麒麟文化’的
歩文化’”这种用的栽人伎俩,在今天的政治和谐中实在该发生。查实这个小括号里的容是根据什么加上的~其三四两条到底是产生于定对象的“材料”,还产生于公安犯罪的陷害需要加“材料”的。“鉴定”此结论依据“材料”中“大道自然”和“切无不在因果的律行之”,以此句证判定为中功说,挂勾上以“中功”而行于害。其不知“大道然”、“道法自然”、“大象无形”、“大希声”、“大方无隅”、“大爱无疆”都是个哲句,中电视台常播。“一切无不在果的律行之中 ”此句决无错,好人、恶人、法黑和鉴定人都其中能越。这两句话都不是“中功”专错专有,而中古文明与现实人们认可的公,怎么可以利党的职能举出如此无知无耻的“反句”~(4)“蓄意恐怖气氛”“学习料”中没有一事实。“26号鉴定书”断章取义,东拼西凑,去其精华,取其所需,作为“蓄意制恐怖气氛”依据。具体什么恐怖是我们制造的。事实上我们既没有制造任何恐怖,更没制恐怖的事。“材料”中针对人类对的诸多危急逐年增加,是非积极明确在引导反自身行为,从身做起,使人生选择五利益他人利益社会。可以大胆地说,灾难是事实,电台、报纸、电视都在报导,我们没有丝丝的制造;以大胆说,我们对灾难的态度完全是积极进步有的。(5)“宣扬会
门的‘三期末’”还是在批判和抵制,是与非、黑与白不能混淆~“学习材料”中,来就有对“三期末劫悟真子”的批判和抵制专写容,从中足见对其影响重视程度,对其影响抵制的决有力,这才是学习材料对“会道门三期劫”的真事实,何还能有“宣扬会道门期末”的可能之在呢~我们决不是迷信者,我们是积极倡导五爱利益人利益社会和谐的践行者;我们是科学发观、中国道文化的真学真信真行自觉者。不可以行开听答辩,听其心听其解,听其真听其伪,听其到底哪个愚痴在迷信。仅以“弥勒救世”四字不能断犯罪性质的迷信,不要以为懂佛文化是光、正义的标志。恰恰相反,不佛文化就不可会以佛文化人的和谐,这本身就是唯执的迷信像、说、迷信做。”勒救世”是人信仰混然走向统一的缩写,它的特征是道德团结共识和谐,是中国文化引领全人。科学发观“以人”正是这一中华复兴的伟大历史旗帜;科学发展观正是这一汇合类多文化的中。所以必须学习多元、解多元、团结多元、共识多于科学发观,才是动一切文化心、一切文化力的中国世界大崛起。(6)“‘宣扬**、信的’、‘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我们本没有搞中功,根本没“以练中功赚钱”,不要把中功作为教和罪犯的标志看待,要认为挂上中功就构成罪、就是
激化社会事端。信且不论。只说**的判定,依据什么律,具有什系统性的事实证据,需要什么级别的职能行为,经过什么样的组织程,需要什么样的相应组措施,这是一个系统的法律过、系统的政府行为。仅有两个新闻出版总鉴定人的署名,就出“学习材料”为“宣**”适用法律的“鉴定结论”,岂能有罪推定~“学习材料”中根本具有《暂行规定》中“宣扬封建迷信”的止性内容,就作出“学习材料”为“宣扬迷的”适法的“定结论”,岂不是无中生、颠倒黑白,“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这是造成社会危的结果。它并不是材料书面间存在的事实。“26号鉴定书”的鉴定内容鉴定结论是不观、不公正、不科学的。因此,鉴定依,依法不能作罪的根据。6(“第26号鉴定”没有质证、举证,依法不具有证明力“第26号鉴定书”的鉴定结果,侦查机关有书面送,没有经过当庭质证、举证,依法不具有证明力,依法不能作为定罪的根据。《刑法》第121规定:侦查机关应当将用证据的鉴定结论告知犯罪嫌人、被害。如果犯嫌疑人、被害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或者重新鉴定。“第26号鉴定书”2006年7月14日即已做出,侦查机关没依照定程序及时告申诉人权和诉讼时限,也没有书面送达申诉人。最高法院《关于执行<刑诉法>若干问题的
等法庭调查程序证属实,否则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26号鉴定”没有经过当庭出、辨认、质证等法庭调查程序。2008年1月17日一审开庭时,法庭有当庭出示“第26号鉴定书”,申诉人提出要看着“第26号鉴定书”答提问,也不允许。鉴定人也没有到庭进行证。见到鉴定开始,当事人就要鉴定,结果是久要久应久不给,而且公、检、法、律师统一口径不许给,甚至开答辩都会意后不给看。此公正公开的文书,什么敢当事~直到2008年12月27日投监的几个月后,其家属才通过朋友弄到一个复印件。到目前为止,申诉人仍然未见到“第26定书”的书面件;到目前为止,申诉人仍然未到“新学习材”的非法出版物鉴定书,连复印件也没。没有书面告知,有当庭出示、辨认,何来质证,可采信~“26号鉴定书”是未经查证属实的。因此,依法不具有证明力,依法不能作定罪的依。综上所述,“第26号鉴定书”的鉴定程序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其鉴定是具备鉴定;其鉴定适用法规是不当;其鉴定内容是不符合事实;其鉴定结“学习料”为违禁出物是错误的;其是未经证属实的。所以,“第26号鉴定”是不客观、不公正、不科学的,鉴定依法无,更是能作为定罪据的。、申请人没有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的实和结果判决书认为,
讲课40余次,行煽动宣传,同时还组织发展成员在全各地办班讲,造成恶劣社会影,妨害了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统一、正确、有效实施,扰乱人们思想,响正常的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已经严重的破坏了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情节特别严,构成利用迷信破坏法实罪。这是完全没有事实依据的。1(申诉人撰写“学习材料”,没犯罪的动机、行为和结果申诉人撰写“学习料”,是为了弘扬道德文化,复兴中华文,宣传“五”教,倡导建立和谐世界。在观上,根本不存在“宣传**、迷信的”,“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稳定的”犯罪动机、目的。在观上,“学习料”没有《出版管理条例》和《行规定》规定禁止性内容,申诉人宣讲“学习材料”,存在社会危害,就没有实施利用信“扰乱社会序、破会稳定”的行为,也就没有“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更没有“妨害了国家律、行政规统一、正确、有效的实施”的危害结果。所以,申诉人撰写“学习材料”观没有犯罪、目的,客观上申诉人宣“学习材料”内容,没有造危害社会的果。没有罪主、客观的一,没有社会危害性,则不构成犯罪。因此,申诉人撰写“学习材料”,依法不构成《刑法》第300条的“利用信破坏法律施罪”。2(申诉人宣讲“三本书”(实为“学材料”)没有进行煽动传,没有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没
料”,不具有《出版管理条例》和《暂行规定》规定的禁性内容。此,申诉人宣讲“习材料”的内容,不具有行为违法性,没有利用信挑拨、唆使群众阻碍府行政行为;没有煽动群众众闹事;没有妨害政府管理,更没有妨害家法律、行政法规统一、正确、有效的施。有危害社会的事实和结果,则不构成犯罪。裁判书认定申诉人“行煽动性宣传,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在什么时间、地点、采取什么形式进行煽动传,成什么的恶劣影响,均没有证据予以证实,不能主观归罪,不能搞有罪推定。因此,申诉人宣讲“学习料”,依法不构成《刑法》300条的“用信破坏法律实施罪”。3(玉清等百多人证人证言,只证明他们多次参加申诉“学习材料”,本没有证明申诉进行煽动宣传港市公关的确进行了大量的侦查工作,但不能遂愿以偿。这些被调查的群众,只明其参加“学习资料”的学习,听了申诉人讲解“三本书”的内容。没有任何证言明其加了学习,思想上遭受了什么毒害,行为上聚众闹事,妨害国家确实施法,阻挠政施政,更没有何证言证明申诉人进行煽动性宣传。难道倡导大学习大悟,进行复兴中华文明的道德伦理学习,学习践三代表,落实科发展观人为本,是煽动宣传,是造成恶劣社影响,是妨害国家法律正确实施~~~4(判决书中“
利用什么煽动,在什么地方煽动,具体怎么实施了煽动,动产生了么针对法律、法规对抗性情绪与行为,造成了什么危害程度的结果;“组织发展成员”,何成员,什么标准,什么条件,怎么认定是与不是,履行什么手续凿证了员的成立。判决书没有予以证实,不能主归。5(判决书中“扰乱人们思想,影响正常的生产、生活和工作秩”“扰乱人们思想”,这要有具体用什么,扰乱了具体什么人,什么思想,达到了什性质,么度, “扰乱人们思想,影响正常的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这是犯罪行为造成“破坏法律实施”程度和结果。具体影响什么对、什么单位的产、生活和工作秩序,影响到了么具体混乱程、损失程度,没有具体的破坏事实,体破坏程度标,何其为罪,何其情节特别严重,6(判中“已经严重的破坏了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判定为破坏,要有破坏对象、为程度;要有具体破坏了什么法律、法规使之不能统一、正确、有效实施的为实、破坏实。申诉人既没有攻击党政府的语言,又没有对抗性思想情绪,也没有聚闹事的对抗破攻击行为,何故欲加罪,何故构成了情节特别严重。书中明确把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的行为,先结为“扰乱人思想,响正常的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然再上纲上线导成“已经重的破坏了国家法律、行政法规
的二次结论,建立起法律的前后相同和一致,合理和合吗,前面所谓犯罪行为结论有破坏法律的内容吗,法律荒唐到至今我们还不到底破坏了国家什么法职能实施,不但我们不知而所有阅卷问案、甚至实施成罪的专家们可也说不清道不白。7(判决书中“宫绍洪述,次学习前都讲......”这是公安制造强行接受的空话,根没有这一事实,庭审也没有审证这一事实。综上所述,申诉人在大学习过程中撰写的“学习材”,不具《出版管理条例》和《暂行规定》的禁止性内容,却被“第26号鉴定书”鉴定为“‘宣传邪、迷信’的,‘扰乱社会秩,破坏社会稳定’的禁出版物”。以此为据,申人被一、二法院以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定罪量刑,孽生出非法经和偷税罪,数罪罚,执行有期刑15。这是一宗没有犯罪故意、没有犯罪行为和犯罪结果的假案、冤案,应依法撤。三、申人没有非法经营的事实,依法不构成非法经营罪判决、裁定书认为,申诉、审被告人、王淑娟等以营利为目,违反国家规定,复制、发非法出版物,其行为构成非法经营,情节特别严重,判处诉人有期徒刑7年,并没收个人产20万元。申诉人认为裁判是没有事实依据,适法律是错误的,应予以销。1(没有以营利为目的,不构成
人完全是以义务传学习的行为,是在学习者愿意理解的况下,通过“学习材料”提供解部分费用的补偿和帮助。组织学习时一天食宿费收10元钱,不但根本可能从中获利,而且一直连工都没有,这是经得起任何调查了解、铁一的事实真相。在本的中,以同一材料的“26号鉴定书”用于组织制造破坏法律实施罪,以另外的没有署名、没出版允可的非法出版物鉴定组织制造非法经罪,这种根本不合法的故意法律手段行为,已经清地现在决之中。2(已被处理的件,再进行处理,依法无据2005年6月,申诉人撰写“学习材料”进行学习,被以未经注册登记社会团体名义行法活动判处劳动教养一年。人不可思议的,2006年11月26日,东港市公以同样的事实行为,以涉嫌非法营罪将申诉人拘、逮。最后东港市法院又以非法经营罪判处申诉人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个人财20万元。一宗案件,事实相同,性质相同,已作劳动教养处理,再以涉嫌非法经营罪行事拘留、刑,这在司法实践上是见的,是没有法律依据的。3(没有实施法经营的实依据判决认非法经营的事实是:(1)2005年5至6月间,在宫英家复印“三本书”12196册。“现已查明,被告于永香、王娟销售6480册,其余5716册被东港市公局扣押”。此事实,申
刁勇、宫绍英在港市薪兴印刷厂印刷“三本书”共13500册,“中6000册由被人刁勇销售到全国求购者,另外7500册由被人宫绍英销售给全国求者”。原审被告人于永芳、刁、宫绍英等人复制、发行给全国求购者“本书”总共13500册,是在申诉人被劳教养间的。判决书将原审被告人于永芳、刁勇、王淑娟等人复制、发售“三本书”的行为,“打申诉人的屁股”,为申诉人非法经营罪认定的事实依据定罪量,且情特严重,真是冤枉。因此,申诉人有实施非法经营的根据。4(“学习材料”不是非法出版物,依法不成非法经营罪判决认为“学料”是非法出物依据是“第26号鉴定书”。如上所述,该定书是不客观、不公正、不科学的,是律规定的,是查证属实的,是法无效不具有明力的,依法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鉴定书。事实上,申诉人撰写的“学习材料”,其式上不具图书的特性,不是图书;从其内容上看,不具有《出版管理条例》、《暂行定》禁止性内。此,“学习材料”不违反《出版管理条例》规定,不是法出版物。按照法律定,一个事实、一个行为,不能同时构两个罪名。申诉人撰写“学习材料”的行为,不构成非法经营罪。退一步说,即是“学习料”来源未经理出版续,但它确实只是只供内部学习参考的册子,确实没有上市,实只收取了在学习者愿意接受下
为目的”的事。但它根本不是犯罪的非法出版物,而是益于先进学习、有益于社会进和谐、有益于取向光明人生的非法出版物,而不是最高法解释中所定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扰乱场秩序的非法出版物”。所以,我们的为不是犯罪,而是益于社会的积极行为,该得法律职能支持的行为。所谓“违禁出版物”也即非法出版物“学材料”铁证亦在。对这一鉴定的利用要有醒的责任意识。“第26号鉴定”既不是法,也不政职能关行文的行为,只能是职能人的行为,鉴定与实存的“学习材料”精神原则完全相反,不能成为“学习材料”的即定违禁依据。这样的产物,实文审程序、不实施公开听证作为法上之,在法律文书中反复地进行利用,并作决的法据加罪,这是违法犯法的为。为此,别提出“习材料”进行重新鉴定和公开听证,请法律严肃认真地审证所谓国家新闻版总署两鉴定人所被利用制造的“第26号鉴定”;请严肃认真地审证它的行发、发、行范围以的法律效力;请严肃认地审证它的合理性、合法性及内容来源、制造产生背景;请严认真地审证它从论证、定、审批到发文的合法性过程;严肃认真地审证它结论为“宣扬**、迷信,扰、破”的依据可性,请鉴定人出席公开听证程序,就其中的问一一阳光,并给予公开复。综上所述,申诉人撰写“学
“学习材料”学不是非法出版物,一个事实、一个行为,不能同时成两个罪名;他人复、销售“学习材料”的行为,不能认定申诉人犯法经营罪。四、申诉人销“武强年画”的行为,已劳教和罚款处理,依法不应重复处罚判决认定,申诉人伙同审被告人于永芳自2004年2005年6月期间,未办理工商执照和税务登记,未按规定建账簿,未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大量销售“强年画”。申诉人偷逃增值税43624,占应税100%。申诉人认为,申诉人售“武强年画”的行为,已于2005年1月、6月被公安、工商作扣押70万元财物和劳动教年,现仍未作理,依法不应再重复处罚。申诉认为,申诉人没有为偷逃税款而伪造或擅自销毁了账,更没有税务机知申报而拒绝申和拒缴税款的为,没偷的主观故意,而是不懂得代理销售“武强年画”要缴纳增值税的法律规定。申诉人认,税务机关也没有履行其告知义务。在司法实践中,对初犯者都是采取教育补税款处理,况2007年6月7日,东市税务机关已作了(2007)东国税第7号处,进行罚款4元。一、二审法院,又同一事实,同一行为,将相关部处理过的案件,进行重复处理,认定申诉人构成税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罚金10万元,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且说是否构成犯罪的动
已由公安局交商利用法院裁定罚40万,滞纳金20多元;又有务罚款4万多;再依法判刑2年并处10万元罚款;再加上办案取的近20万现金和物,其113万遭受近百万的罚又判刑,天下有这样丧尽天良的法和理~~~我们不是故的偷税,我们与武强年馆义务的宣传关系,年画馆发给了义务宣传员的证明,我们与武强画馆有义务代理的协议。我们卖的武强年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世界遗产保护”,我们行是宣、抢救文化遗产的行为,是应该享受相应政策鼓励支持的行为。我们确实开辟了有效抢救遗产、保护遗产的途经,功过相抵,故就是要打致害益的贡献行为。我们从吃上穿不上,渐自裱有所见利;我们办过画店,但不营运,常遭阻、截扣。我们确实有偷税的故,应属税实,少纳占应纳100%不实。宫绍洪、于永芳既没有集中结算,亦无集获利,又实体,何其称为纳税主体。我们不是故意的偷税,也没有故意偷税的手段为。我们是由过去偏见的行为,还没形成固定的经营状态,我们义务宣传掘联合国项民族文化遗保护的行为。我们愿依照合法经营,以法纳税。但在过的时间里,我们义务宣传的武强年画被偏见视传播信品,屡屡受阻截、扣罚,致使已经多次办照而无法正常经,这是千真万确的过事实。我们不是故意的偷税,武
产,它的行为应享受得到国家政策的优惠、扶持、保护。我们将一遗产市场扩大了上倍,我们改变了武强年画馆长期负债的困难局。治法顾全大局,顾历史积极作用,漏税补税理所当,但决不能实施无情打击陷害迫害。们不是故意的偷税,从遗产保护出发,从策出,从实际行为的法、理、情出发,我们认识武强年画的市场宣传拓是相当困苦的经历,我们长期吃不上、穿不上,有多少眼泪、多少汗水、多少饥,直到在没有决工资的支付问题。我们不是故意的偷税,与武强年画馆是义务合作关系,有协议、有义务传员的证明的关系。即是涉,即是没有政策护,税的责任也不能简单全部落在我们辛辛苦进行市场开拓者的身上。依法纳税应有的理知,但我们决无故偷税的用心,实有无照经营的客观原因;确实是在义务的宣传愿望中,没有工资,没有个人所;确实经了长期吃不上、穿不上的苦与难。量我们用心义务,历经苦难,不是故,没工资,没所得,初犯不知,政策律允可,请示法律开恩,何已经有2007年税的处罚~五、判决书中存在着虚假证证言判决书中称,“证人……丁、徐仁茂、潘长青……的证言均证实在全国个省市行出售宫绍编写的‘三本书’的经过及各自出售的数量和款。”申诉人认为,人丁峰、徐仁茂、潘长青的证人
茂、潘长青3的证明材料。判决书中既有虚假证人证言,那么罗列其他证人证言又有少具有证明力,因此,判决书上的证人证言不作为申诉人有罪的依据。六、判决书中财物不清判决书“没收个人财产”“并处罚金”,我们个人财产在哪,从么地方生钱交纳罚金,决依法的,是符合法、理、情的,是具有实际意义的,我们需要能法说出它的道理和实际的可操作性。判决中,“各被告人违法所得全部予以追缴,罪所用财全部以没收”。“没收个人财产额”与“违法所得全部予以追缴”是什么关系,其中那一部分是合所得,具体那些财物属犯罪,还有没有是犯所用。不管怎么处理,扣清单必须审证楚,即是全部销毁亦要审证清楚,决“全部”“追”“没收”而掩盖中严重的违行为,别上升为刑事大判的扣押财物,则已生成为法律的责任了。七、申诉人是实先进性学,依法不能一体行为三罪并罚在判决的三罪中,破坏法律实施罪的根本据非经营罪,营罪的根本性在破坏法实施罪。试想,去除武强画年画的行,去除“习材料”的宣学习、出售行为,何还有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的实。不言而喻,第一行为应当包括第二行为、第行为,只是这种行的思想望、方向原则是否取向了反动和错误。罪行为(园)的相交不相交原理。两种以上不相交的
立一个罪名,能是一个和值。即如果我们的行为确实是罪,那么“利用迷信破坏法律施罪”中应当具有包括非法经营罪的传播行为,当具有无法进行纳税行为。在本案中如果排除材料年画的行为,本案的破坏法律实施罪即造案作为。本来,材与年画都是我们一体望目宣传行为,而且卷中应该存有利用武强年画进行迷信宣传的逼供,只是为了分立割开而在起诉,判决中都不毫的涉及画的“迷信”。判决中,将材料“非法”用制造“非法经营罪”,将同一材料的“宣扬**迷信的、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违禁版物用于制造“利用迷信破律实施罪”,真谓公心哉、正心哉、妙心哉、蓄意哉!用一材料学习的行为制造成两个犯罪、两特别严重,用个材料的两个鉴定语为两个立服务。坏律实施罪之实在非法经营罪中证,非法经营罪的性在破坏法律实施罪中定,一个材料习行为创造两个情节特别严重的犯罪,真可谓伤尽天良。所以,申诉人是施进性学习,不能一个行为定立三个罪,依法不能一体行为三罪并。综上所,本案一、二审裁判之以错,错就错在采信了效的不具有证明力的“第26号定书”的鉴定内容和鉴定结论,作为申诉人构利用信破坏法律实罪的事依据进行定罪量刑;错就错在,将原审告人于永芳、刁勇等复制“学习材料”发给求购者的
量刑;错就错,一个事实、一个行为,依法不能构成个罪;错就在,一个事实、一行为,依法不能重复处理,已作劳动教养又判;错就错在,申诉人代“武强年画”过程中,已被法机关进行了劳动教养、扣押财物和罚款理,再行判处申诉偷税罪有期徒刑2年,并处金10万元。总之,鉴于此案存在诸多可疑之处:一、鉴于申请没有拥护胡主席、拥护以胡主席为首党中、拥护并大力宣传先进性学习等等等等的坏法律的可;二、鉴于申请人对国家领导、对政府、对党、对社会主义道路、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没有破坏,而且连对抗情不存在;三、于案没有实施实体公开公正的法庭审,不施确定性犯罪的举证、质证;四、鉴于没有确定性的行为,没有确定的犯罪危害程、结果、实;五、鉴于此案办案中存在着严重刑讯逼供、骗供、诱供、造供之违法为;六、于此案对主要定罪量刑的依据“第26号鉴定书”几经要求公开听证,不纳;七、鉴于一次开庭,不许陈述,限定对法庭有什么要求,只回答是与不;八、于此案在庭审要求回答时,申明记不,请求看着“第26号鉴定书”答,经当场会意后不许;九、鉴于此案不允许辩陈,庭审记录给阅读权利,强行签字;十、鉴于此案庭审违法律程序,没有实质举证、审证,只是过证人数,证
经营罪的证据材(丁峰、潘长青、徐仁茂等等);十二、鉴于此案判涉及扣押财物严重清;十三、鉴于此案判决严重失实,千疮百孔,不自圆,可质疑之词达十几处之多。比如,判决书第14页下数第6行“扰乱人们思想,影响正的生产、生活和工秩序,已经严重的破坏国家律、行政法规的实施”,其“已经”二字之前,当是行为和行为造害结论;“已经”之后,则是将前面已经成的结论,再进行二次“上纲挂线”的提升能制成罪的“构成”语言位置之上。“已”二字的前后不是一个事实,不是一个性质,如此地把不是变成是的律技术逻辑行为,简直达到唐以极、不可予极;如此地依法嘲弄社会主法性,只能称法耻行为,等等。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益,为了社会法律的尊严,特申举行立案听会。此中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申请人 宫绍洪2010年 9月28日听证申请申 请 :腾达西铁公司亢其华等1169名内退职工(已签名800余人)名单附。 表 人:华、王春田、金秀云、宋功、陈作来、王杰章、阿兰、张莲芝、本让、学福、徐世全、彭正福。委托代理人:其华,腾达公司内退职工,电话:15193157268申请人不服甘肃省人民府甘政复字(2009)11号复核意见书,现依据甘肃省信访听证法相关条款,再次请求法听证 。请求事项1、请求通
撤销“甘肃省国委复查意见”和“甘肃省人民政府甘政复字(2009)11号复核意见”。责令腾达西铁公司依法纠正自己的错误,支申请人企业改制衔接费、身份置换金(股份)和在此期的分红或利息6000万元。2、请求腾公司承担与本案有的一切费用50000元(06年至今上访费用)。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亢其华等1169人,均1985年以前参加工作的原西北铁合金公国有企业职工。2002年7月,由于企业损严,甘肃人民政府主导进入“政策性产”程序。按照国家关企业改制的相关政策规定和腾达公司企业改实施方案规定:用破产企业的资产1亿3000万,对国有职工进行身份置换,工龄计算截止2003年12月31日。身份置换办法、准及管理方式:身份置换金由基础和工龄股两部组成,3000元,1550元×工龄,以资产形式量化到员工个人名下,作为员工在业的个人份,由新公司“腾达西北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员工持股会管理,员工成为公的股东,分红。“职工个人股,以转让、继承,不允许退股”。还规定:法定退休到五年的职工,不参加身份置换。2003年6月26日,企业改制完成,组公司“腾达西北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国有公)”法注册并正运营。此,由政府主导的“政策性破产”企业改已经完成。申请人按照制政策的规定均自愿参加身份置
合金有限责任公签订了新的劳动合同,成为腾达公司员。按照文件定,经公证部门公,申请人依法持有股权,成为新公司股东。2006年6月27日,省高对西北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的“政策性破产”,作出(2005)甘民二字第55—11号结破产程序民事裁定书。之,腾达公司修改了已生效的改制文件,将原已生效的改制文件规定“职工个人股,可以转让、继承,不允许退”修改为“股转债”。于是,2006年6月27之退休(改制时距法定退休不到5)的职工领取了股金(身份置换金)。未领取的按时支付股息分红。2006年6月27日之前内距法定退休513年的申请人正退后却不予支股金和股息分。因此,申请人和腾达公司发生争议,制程序不公平问题向省国资委多提起申诉,国委久拖。2009年5月2日,国资委作出复查意见称:“你们这部分职工未与西公司解除动关系”,“你们的安置费并未投资到重组公司,因此内退职工不拥有重组业股权或债。对你们享受腾达西铁公股权或债权的要求不予支持。”该复查意用一句话归纳:“凡是退的,就是和西铁公(破产企业)未解除劳动关系”,此不能享有“股权或债权。”申请人认为,该复意见重违背客观实,并与改制政策相悖。依法申请甘肃省人民府复核,省政府作出甘信复字(2009)11号复核意
申请人不服,依事实和法律以及信访条例的相关规定,次向甘肃省民政府申请请求举行证会,至今未作任何答复。其行为严重违背了《访条例》的相关规定和《甘肃省信访听证办法》的相关款。因此,申请人再次向省人民政府、省提起申请,强烈要按照《甘肃省信访听证法》六条的规定举行听证会依法听证。理由是:一、省国资委“复查意”在认定事实上存在严重错误。1、复查意对申请人不属于腾达公司职工的认定错误。(1)、西公司2002年7月改制,2003年6月26日重组公“腾达公司”依法注册并正式运营。腾达公在已经归档的生效文件中清清楚、明明白白记载内退人员状况:“现有内退工1169人,其中西铁公司(破产企业)l77人,公司(指腾达)992人,男704人,平均年51.57岁,女465人,平均年龄43.37岁,男女平均距法定退休年龄7年”。上事实,申请人腾达公司是认可的。甘肃省国资委的“复查”为何刻意回避,(2)、腾公司于20036月26日实现重组,经正式注册并依法独立运营。照 859号和21等相关政策规,腾达公司应该在30内,即2003年7月26日前,原西铁公司自愿参与改制的所有职工,整体变更动关,重新签订动合同。(3)、腾达公司和西铁公司不存在隶属系。众所周知,腾达公法定代表人,是原亏损高达14
先重组、后破产企业改制中,腾达公司既得利益集团一拿着“矛”手拿着“盾”,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既是破产企业法定代人,又是重组人,双重份。对他有利的时候,他是“动员”。对他不利的时候,他是“裁判员”。这一点,省国资委清楚的。因此,申请认为,省国资委对“你们这部分职工未与西铁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认定有政策标准界定,加之“裁判员 ”又是既利益者,相关规定又是2003年6月26既得利集实现组后,在已生效的改制文的基础上修改制定的,当依法认定没有法律效力。(4)、在企业改中,整体变更劳动关系,是政策做主导,法序不能越俎代庖。该“复查见”把职工劳关系的处理,依赖于司法程序的终结,“产终结”为前件,实属无法可。明显与政府859号、21号改制政策关于职工劳动关系处理的条款相悖。(5)、省国资委认为,“要内退的,就是与西铁公司没有解除劳动关系”就是政策规定的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职。该项认与事实不符。申请人认为,如果按照省国资委的逻辑:达公司从2002年起2007年是达6年的改制重组,2003年6月26日依法注册不算,2006年6月27日破产后企业改制才算完,1169名职工没和西铁司解除劳动关系,把近2000人踢出去算改革,腾达公司可以马拉松式的改制,也可以创造企
处理劳动关系是算数,改制文件中的距法定退休不足5的界定应从何时算起,是2002年7月还是2006年6月,企业改制应该是长时间,腾达公司既得益集团实现企业重组后,于2OO3年6月26日依法登记运营。之后,职工参与身份置换,产量化,和腾达公司订了的劳动合同,均系改制政策规定的2003年12月31日的在册工,毫无异义,应当属于腾达公司职工。果不属于腾达公司职工,腾达公司为何签定动合?何变劳动关系?申请人认为,即是腾达公司在改制中,操作程序不规范,劳动关系处理不彻底,其错责任不在于弱势群体(申请)。根据注册间正式运营的时间看,应当依认定:2O03年7月26日之后的内退,是腾达公司企行为。因为改文件中有明确规定。腾达公司应当担法律。2、“破产清算时根据‘统一标准,重新选择’的原则,自主选择内部退”之说与实严重不符。“破产清算时”是什么时间,到底有多少人在此期间“选择了”内,腾达公资委、督查处没有证据证是1169名职工在此期间“选择了内”。申请认为,该“复意见”引用了政府合法件,掩盖了企业的违法行为。是资委和督查处强奸民意~(1、)事实是:2003年6月26日,腾公司现重组正式运营之后,采取掩耳盗铃之术,企图占有申请人6000万元的股份。派出“宣讲团”开
员,小会报告,播电视天天讲。很明确,矛头直接指向老工。老职工龄长工资高股份高,成本高,老职工必须内退。同时,二级单位的头,带着“硬”指标大呼叫。大肆宣讲“我们要坚决贯执行杨志明副省长铁面孔、铁手腕、铁心的指示精神”,“莫科不相信眼泪”,“老志牺牲自己,积极为新公司做贡献,减轻新公司的压力”,“要认清形,转变观念”,“年龄大的要退,只要退,么都不影响,包括将来企业效益好了,分红利息不响”,“将来企业搞好了,是不会记你们的”,“40岁上的女同志,你们当小姐嫌老,当奶奶太年,如果不退,到时候别后悔”,“我肯定用年轻不年老的”,“这可是最后一机会”。在此间,既得利益集团为达到自己的目的采切不法行为,请人实施劝退、诱、逼退,“刀切”、“期”内退、“限期”调离、“拆庙送神”、“拆岗并岗”、“岗位减员”、“自己找单位、”“同工同酬”、“岗位聘约”、“优化组合”、集中“查”岗、“调”岗、“”岗、降、段之间相互打分、班组间相互打分、职工内部采取抓、相互打等等。恶制造内讧互相杀,制造人与人之间的恨。一段时期内搞全员(3000人)下岗、轮岗,大办失业证、待业证,就连拖带女寡妇也不放过,一片“色恐怖”,在改制企业内部造成不稳定不谐的负面影响。部分工对上述行为向腾达公司的头子反
只有违心的“为公司做贡献”,“牺牲自己”“ 减轻公司的压力”,逼迫距法定退休年6到13年“内退”。申请人内退后,只能靠每300到400元的生费苦苦度日。综上,既得利益团如此宣讲、实施“内退”政策,长达五。改制文件中所谓的“统一标准,重新选择”,就在上述情形之下的强奸民意~不是申请人真实意思的表示~~~(2、)腾达公司强迫超出法定退休5年以内的岗职工内退,严重侵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背了政法和相改制政策。国务院《国有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1993)111号令第九条规定“职工据法退休年龄不到5年的,经本请,企业领导准,可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文明确规定了工提前退出工作岗位休养的4个条件:()、必须是企业职工;(二)、须是据法定退不到5的;(三)、必须是经本人自愿申请;(四)、企业根据前两个法定条件,审查出是否可内退的决定。劳动部《关于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办理职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问题通》(1994)259号文规定:国务院(111号令)颁发后,对于范企业妥善置富余职起到了积极作。但是企业在分富余职时,采取了“一刀切”的做法,退休年龄不到五年的职工,强迫退出岗位休养,剥夺甚侵害了职工正当劳权利,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企业距退休年龄不到5年的工,应经本人提出申请,企业领
革中精简下来但不符合“内退”条件的人员,应该积极他们创造推荐新的岗位,也可提供转业培训,在采取这些措施以后,对部分人可以引向社会或作为企内部待岗人员,但不能办理“内退”。(三)、对未到达国家法定退休龄的职工,无论是办了“内退”或是其他余职,企业都要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发放基本生活费,标准不得低于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对确有困难并已足额交纳失业保险金的企业,经动部批,可用失业保险金予以补贴。职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需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凡参加养老保统筹的,转由社会保险机构发养老金。四、地动部门对企业贯彻国发(1993)111令要做好指导监督检查工作坚决制止企超国务院规定办“内退”的做法。后,对企业的类行为时纠正,并严肃处理。甘政办发(2005)24号文件规定“对于破产企中距法定休年龄5年内,符合退养条件、实行内部退养的职工可有重组公司托管”。文确规定,企业中距法定退休5年内,符合内退条件的内退职工由公司“托”,并未定重组公司内的职工也叫‘托管’。经贸企业(2O02)246号规定“国有企业改制中,对距国家法定正常退休足5的内退人员,业在组时,一次性提取分年度支付个人生活费社保“两金”后,由组公司接受承担“两金”的上缴和
法定退休不足5的职工,在改制中预提留费用。并未规定公司内退职的费用提留。上述四文件都说明了一个问题:必须是原企业的富余人,距法定退休不足5年,是“符合内退条件的职工”。、改制程序不公平,申请人利益受损害。腾公司严重违背劳社(2003)21号文内职可以参加改制的规定。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劳社部(2003)21号文明确规定“企业改制分流时,已经与主体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不能再回原主企业参改”。此之外,所有国有职工均可加身份置换。1、应该付腾达公司992名内退职工的改制衔接费和份以及分红或利息。包括以下形:(1)、支被迫超出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内界限的内退工的衔接费和股份以及分红或利息。理由,出距法定退休5以内界限办理内退做法违背了国院(l993)111号令、劳动部(1994)259号、甘政办发(2005)24号、甘经贸企(2002)246号文件的规定,应当予以纠正。纠正的办法是按照地方法规相规定,通过纠正并恢复原待遇。(2)、支付2006年6月27日前内退,后正退职的衔接费和股份及分红或利息。理由是,改制文件引用了甘政发(2000)53号文件“各地距法定退休不足5年的职工,得实行取一次性安置与企业出劳动关系的办法,可以在企业离岗退”;改制文件引用了甘经企(2002)246号文件“对
改制文件引用了政办(2005)24号文件“对破产企中距法定休5年以内的职工”行内部退养。以上3个文件是腾达公司使用的“刀切”的政策。而在实操作中同等条件下的职工,在2006年6月28日后退休的享受了此待遇,而内退后正退的职至今没有享受此待遇。显的制程序不公平,违背了腾达公司“以政策为准绳”的原则。(3)、支付没有写申请,被勒令内退职工的衔接费股份以及分红或利息。理由是:违背了国务(1993)111号令、劳动部(1994)259号文和劳动法的关规定。(4)、支付2003年6月26日从腾达公司岗位上逼迫内退的衔接费和股以分红或利息。理由一、申请人是2006年6月前参加改制,身份已经置换。理由二、达公司改制文件是2006年破产产生的,未经商。文的后性决定,对申请人没有追溯力。(5)、支付2003年6月26日之后,从腾达公岗位上正式退休职工衔接费和股份以及分红或利息。理由是,新公司于2003年6月依法登营,申请人符合政策规定,应当享受该项待遇。2、应当付西铁公内退177人衔接费和股以及分红或利息。理由,劳动部(2003)21号文件定,除在改制前已经与原主体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均以参加改制。、腾达司既得利益集团随意扩大国有企业改制关于“身份置换”政策用范围,严重违反国家政策规定,
制中,一部分是国有企业职工身份的人,不该享受国有业职工身置换金,却享受了有企业职工身份置换金;亢其华等1169名应依法享受国有企业职工份置换金的老职工,却没有享受。严重的欺上瞒下,弄虚作假~四、迫“内退”在前,得利益集团修改、制定关定在后,对内退职工没有约束力,且在实施修改生效文件行为时,告之申请人,侵害了申请人的知情权。腾公司于2003年6月26日完成改制实重组,正挂牌立营运。2006年6月27日,省高院对西铁公司的“政策性破产”作出民事裁定书。之后,腾达公司制定了相关规定,修了已生效的改文的重要条款。申请人认为:生“内退”的“既定”事实在前,文件规定在后,对工没有追溯力。且对涉及职工切利益的重要条的修改,对申请人履行告之义务。五、腾达公司“内退协议书”未约定不支付衔接费股份。请人认为,“内退协议书”是企业和内退职工签定的最重要的一份法律文件。腾公司在签议时,未约定不支付该项遇。因此,腾达公司应当承责任。综所述,腾公司的改制,由省国资委主导的抢式的损人利己的改制。严重丑化害了人民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严重损害了中共产在人民群众中的崇威望~从现实中看,腾达公司既得利益团,确实达到了“名”“利”双丰收的目的,1000多
事实严重错误,没有切实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明显在弄申请人。该复查意见不是一般义上的“瑕疵”性错误,也不是认识和理解法、法规和政策的水平问,是严重的导向性和倾向性错~申请人认为:本案事实清楚,理由充。因此,再次向甘肃人民政府提起申请,1169人强烈要求举行听证会,依法听证。此致甘肃省人民政府、省长伟平申请人名单附后代理人(无偿代理): 亢其华公元二0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听申请书》思广 请大家积极出谋划策楼主标签:听证申请书 集思广益听证申请书申请人:佛山金域蓝湾业主(名单附后)联系电话:xxxxxx(详细附)请事项:请求对佛山金域蓝调整规划进行证事实和理由: 佛山金域蓝湾小区系山金域蓝湾物展有限公司开发。xx年xx月,原佛山划与国土资源局南海分局核准了佛规土建许字xxxx号《建设工程规划许证》。根《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建设程划许可的建设,不得随意更改规方案。根据《佛山市城市规条例》规,xxxxxxx。在本中,佛山金域蓝湾物业展有限公司本应按照规划依法进建设,但是该公司为提高售楼业绩,欲大面积的改规设计:减少户型、少路边单位,增加建筑面积、增加小区心地段建筑密度。申请认为,此举将大大损害业主的既
门不应当通过区规划调整,待开发商与业主协商后再策。据此,请人提出听证申请,请求予以准许。此致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务局(规划办公区)申人:二零一一年九月十四日问:天津市高级法院院长李少平之一——们的第16封公开证申请书/宁津霞来: 斌逊的日志我们是在天津投资的台湾商人,天津北辰法院卢绍和长为了不到42万标的执行了我公司价值2300多万的财产。 4月14日天津高殷副院待我答应俩月给解决,至今三个多月了,还没有任何消息。根据中央政法委等七部委联合出台便民措 我们强烈要求公开听证,人员对等的条下,公开参加人员的个人信息,许海内外的体旁听。倘若我们台商错了,我们台商产不要了,归卢绍和和法院所。倘若法院错,请按法院江必新副院长要求,依法纠错,并追究法官卢绍和的刑事责任。归还们的财产。请问:李少平院长你们为什么不敢公开听证,为什么不按照最高法院江必院的指示,错。就是因为你们知错改,知道你们做了枉法判案事情,做了劫台商资产,使腐败官卢绍和一夜暴富,用买官,做了损害司法尊严,激化社会矛盾,你们知道错了才不敢公开听证。你硬逼老百姓走上苦难无的上访路,让人民群众怀恨政府,不相我们国家的招商引资政策,不再相信法律的尊严,你
人民的利益换取们的利益就是反动派,人民会找你们算的。你们让**背上谎话治的骂名。联系电话:15320168516公听证申请书各级人大、法委、信访局及有关部门:请人:夏成文(被拆迁人),性别:男,族:汉族,身份证:422721195512030039,现住地: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祥和路二巷19号,话:13872664665申请事实与理:一起法院串通他人进行的一系列所谓的事合伙(案)宜昌市夷陵区法院的精心划下上演了。本案并非是一起普通的民事纠纷的涉诉纠纷问题,而是起欺巧占有,久拖难还,见义,过河拆桥非个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涉案,获利大,问重,影响深而令人思考的特别案件,历级法院的“审”却在证据采用,事实认定,司程序,审录,适用法律及文书裁定等多个环节中,均暴露出诸多司法腐败问题,涉法官接受请,法官索贿,法官口出狂言威胁当事人以及法官伪造卷宗,涉诉至今,法居不能为周拿任何投资合伙等或工商务注册证明,就枉法认为是份制或合企业,且十多年后法院理该超过诉讼时效的无资事实依据的假案,历时十多年,判来判去一个简单的案件竟然判了二十多份判决和裁书,审来审去错误认小溪塔街办是案外人,并支持一个无一钱投资事实依椐的假,民事抗诉再审就是二审,终审(
销(2005)夷民再字第09号民事判决书,故造成本案的争议点出现诸多“谜团”,其事实与证链均多处断裂,而导致司法臆断,实不公,诉访不断,控告不止,我造成了重的经济损失和精伤害。综上,本案三审法院不仅违背“公正廉洁为民”的原则,武断终结,也严重的害了司法的公信力和我的合法益,本特申请“公开听证”公开质证。为避免上述问题的再度发生,尽快推动解矛盾,现根据中、省、市政法和各级人民法院(关开展集中清理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活动的作方案)及家近期有关信精神、我次向级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如实反映,呼吁督查督办。特此申协助。请贵处敦促政法机关早日对本案组织”公开听证公开证开答”期待贯彻落实中精神,坚持以政策按顺序,确保公开透明,坚持法有效监督,维民众尊严,坚持保障当质证辩论,申请复查,再审等法律权利,坚持结案以解实际问题为准,保护我的合权益,倾听民众呼唤声,让司法有公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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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岗申书范文*****行长:我已在建行XX分理处,XX储蓄所的XX岗工作了年,在四年的作中,我主要做??(简单的工作总结),于XX年取过分行的优秀工称号,并于XX年-XX年考评连续所里一名,这些成绩都是在领的支持与帮助下取得的,特感助的各位领导。我在建行已经X年了,通过X年的工作,我一个刚刚跨出校门毕业生,成长为一个建行的优员工,我是建行培养起来的,我爱建行的工,愿意为建奉献自的青。近日悉知分行人力资源部,将在2009年第一季度,对制度规定轮岗期限仍然在岗工作的柜员,展位轮,我现所在网点我在岗时间已过四年,恳请在轮岗时,能跨构轮岗到XX网点上班。XX网点家较近,因工作需要,在目前的岗位需要经常加,不能按时回家。在XX网点工作,既是加班,也便于照顾
的困难。我会在作中,不断努力,积极进取,在新的网,新的岗做出更大的成绩,请导看我的行动。谢谢领导抽时间看我的申请,请虑~申请人:李XX申日期:X年X月X日--------------尊敬的各位领导:本人于200x年从校毕业通过公务员考进入xx县公安局这个大家庭中来,并入200x年x月开始一直在xx派出所上班至今。我很喜欢xx县公安局个团结向上的光荣集体,也很喜欢在xx派所担外民警份工作。在xx派出所工作这将近五年时间里,我努力把自己的工作做到最好,兢兢业业,吃耐劳,爱岗敬业,兢于奉献,自己的血和汗青在基层公安工作中闪光。我入到公安工作来,正好赶上了公安工作的春天,我严“条禁令”,积参加大练兵工作,力参加到“三”工程当中,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响应全国公安民警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我在政治质、思想德素质、文化素质、业务素质、身体心理素质等方面都取得了突飞猛进的进,警为公、民,为公安工作做出了自积极的贡献,无愧于我头上警徽,无我入警时下的誓言。感领导们对我的培养,感同事们对我的帮助~??(申请因)为了我更好地投身到公安工作当中去,我申调离xx派出所。在xx派所工作的业余时间里,已经在各类报刊上表与公安业务有关的章三十多篇,如果领导能够考虑我
起来更加得心应手;如果由于各方面的因不能调我去能挥我兴趣和特长的上述位也没关系,我出在农村、长在农村,吃苦耐劳也是我的特长,调我去其他艰的岗位我也会欣然接受,我一样会将我的激和青投工作当中去,为公安工作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一服从组和领导的安排。望导能考虑我请求,谢谢领导在百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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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
你好~我是XX系XX专业XX班的生XX,来自XX。我现在十分需领导、学校、国家帮助,帮我和我的家庭度过
我的家庭四口人:爷爷、爸爸、妈妈,还有我。由于工厂的效益很不好,我的父母在1996年前后别下岗。从那时始,我们的家就陷入了窘之中。年体弱的爷爷需妈妈的悉心照料,所以家里的重负一下子都到了爸爸一个人的肩膀上。下岗后,自强的爸爸多次外工,希望能为我挣出大学学费,但每次都是由于上了年纪,再加没有文化,不时不长就被人辞退了。多次的外打工并没有实质上改善我们家的件,反而家中唯一的济支柱——爸,留下了许多的伤。现在,爸爸经常都会头痛、四肢无力,更加不能承担强体力劳动了。有一次,爸头疼常厉害,在我和妈的强烈要求第一次去了医院。经过初检查,医生说,可能是长期的重体劳动和营养不良所致,若想进一步确诊,还要经很多检查。然而,爸爸了给家里省,给我点学费,坚持
后来,爸爸经人绍,在工厂了当了门卫,个月的工资有650元。但妈妈仍然有
2005,经过多年的努力,带着全家人的梦想,我终于考上了大学。但是高昂的学费让我们一家更烈地感受到了生的不易。我考虑到家里的际情况,我打算放弃继续学这条道路,早日参加工作来减轻父亲的负,贴补家用。但是父亲通自身的经历,深切体会到文化的要性。只有教育才能改变命运,只有教育才能从根本上改变里的生活状况。为了让我将来能有更多的机,在教育质量口碑良好,学风严谨学校中接受好的教育,全家人过仔细选,多方考证,最终在高考志愿书上坚定的写下了XXXXXXX大学这几个沉甸甸的字。但这一年XX巨额是我家2年不不喝也攒不出来的。而我的父母情愿为了的前途,我们的未来背负超过4万债务。多亏了我的父母、亲戚,朋友,我得到了别的孩子一样的机会,到了美丽神圣大学,坐在这明亮宽
上大两年以来,我深知着上的机会来不易。我省吃简用,化压力为动力,化爱为能量,无时无刻不再努力着,各功课均达到优良水平,积极参加校活动,热心帮助同学,在班里名列茅。大的时候就通过了英
织梦好,好织梦
大三的习生活如期而至,而父亲,也和每年一,又在挨家挨户的我的学费奔走。每回到家都是愁眉不解的闷头抽烟。这样的情景让我的心里很难。因为我知道,别的朋友也许不理,为什么我的父亲非要让我去上那么贵的XXXXXX大。我道,父亲一定又是为了我遭受了许多的冷嘲热讽、白眼、门。我还道,有很多给我家借过的亲、朋友也不愿意借钱给我们家了。些让我的父亲十分发
于齐了,按
现如,党和国家的政策是大力发展教事业,这让我样的学生看到了生活的望。我满怀热血谢党和国家对贫困学生的关心。真诚希望领导给我一次会,一解我求学之路的燃眉之急。我会以200%的好好学习,争取上进~只要自己一有能力,就上回馈社,帮助所有有需的人。特别的我一定要成为一个能
再次真挚的感谢各位领导。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申请日期:××××年××月××日
职工病退申请书范文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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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爱的 党支部: 我叫----,是某某矿离退科一名工作人员。经20多年的思想习,在领导教育帮助下,我想觉得到进一步升华,今天,我郑向党支部出申请加入中国党的求。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锋队,是中国各族人利益忠实代表,是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我在从小学、中学以至工作的思学习中,始终积极认真的参与,并深刻认识到党是由工阶级的先分子组的,人民的利益就是党的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而且给个人的成长提出了更更严格的要求。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论,是当代国马克思主义,是国家长治久安和繁荣富强的关健。因此,每一个 责任心中国,都要学习这一理论。中国共产党员是中国工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锋战。做一名共产党员必须树立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并时刻备为党和民的利益牺牲个人的一切,在长期的学习中,我的态度逐渐明朗,并通过对自己信念,毅力有意识的锻,我愿望日迫切,就我要献身于共产主义事业。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在革命战争代,党员意味着流血,牺;在和平建设年代,党员意味吃苦前,享乐在后。共产党员号是荣的,因为他们要用自的劳动和心为人民服务,这同时又是一个人生命意义的升华。先天下之忧而忧,后下之乐而乐的高境界,使少共产党长期以来的求。为树自己正确的入党机,我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1、认真学习党理论想。从初一开始,识地《**选集》,《**文》等经典著作,并认真地做读书笔记,努力自己从著作中体经典文献的精,通过学习,把朴素观的认识尽量上升到自觉,理性的度 ,从而使自己的入党动机逐步清晰,深刻。 2、通过实践锻炼,不断提高己的觉悟。一滴水能够反映太阳的光辉,事也能培人的素质。在学习优党员的过中。我努力培养自己对党的感情。水滴石穿,我觉得,今天进步是和平时代的严格要求自己是不开的。 我的入党态度的坚定,要特别要谢单领的言传身
爱,使我看到了一个共党员的优秀本质,更坚定了我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强烈愿望。在我求学过程中,我一是校三好学,优秀学生干部称的获者,并顺利加入少先了和共青团。参加工作后,我兢兢业业,任劳任,努力学习,并且得到了领导的认可,成为单位的骨干。在学和工中,我逐渐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我认为群众路线是一个根本的工作路线。无论在什么地方,我都要求自己工人们融为一体。就是这,在平凡生活中总是严格地要求自己做得更好一点。我会一如既往地坚定自己的理想和信念,认真做自己的每一项工作,踏踏实实向自己的目标前进。我知道目前我与共产党员的标准一定的距离,在思想觉悟和工作表现上还存在着差距,为实现自己生的升华,实自己愿望,个真正的共产党员。此致 敬礼 职工病申请书范文申请书之二近我了解很多同学不太清楚入团申请书怎么写,因此为大家整理了一优秀的入申请书范文,请同学们参考。敬爱的团组织:一名xx学校的初中生,正如每名中学生一样,有着自己的理想和抱,向着美好未来,这一都需要有一个指路的标灯,而共青团就是青年人前进道路上的标!我一直以来的希望就是,共青团是一个属于青年人自的组,通过对团的识学习,我经共团有了比较深入的了解,团的心就更热切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广大青年在实践学习共产主的学校,是党的可靠的、力的助和后备军,是培养年学习共产主义,具备优秀革命品质的大学校。是在国共产党领导下发大,始终站在革命斗争的前列,有着光荣历史。我已经认识到作为一名跨世纪的青少年,就更应该积极加中国共产主义青团。我要从现在开始不地锻炼自己,为祖国的将来而积极奋。正是如此,我更应该争取加入中国共青团。我知道青团是一个先进的团体,只有一代青年才能加入共青团,我认为我自己已达到了入的要求,共青团对我到了约束力,青年团结一致,加强组织性和纪律性的效果。正因如此,我十渴望加入青年团。现在,我正式申请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坚决护中国共产的领导,遵团的章程,
吃苦前,享受在后,为共产义事业而斗。入团后,我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在各方面起带头作用,做一名名副其的共青团员。希望团组织认真考审,吸收我加入团的大家庭,为团贡献。随时准备着迎接新
进修申请书,进修申请书范文
进修申
篇一:进修学习申请书
尊敬的院领导
随着医院的日益发展,对员工理论与实素质要求越来越高,在临床药学工作2个月里我感觉到了自身知识的(【进修申请书,进修申请书范文】来自:wWw.baGew.cOm 傲胜 范文网移动端 http://m.bAgew.COm/)匮,临床思维很局限,对深入临床了解应用情况,药物疗检测设个体化给药方案有很多缺和不了解的地方,在实际工作中常遇到许多问题。为了提高身专业术和业务水,开阔视野,拓展思维,完善自,以适应室及医院发展的要求,特此提出申请于2016年3月份至6份到喀什一人民医院进修,相信经过几个月真正工作在医技室,我也总结了自身的不足,自身的缺,学习间一定能查补漏,相信此次进修学习对我一定会获益匪浅,将极大的高我的专业素(【修申请书,进修申请书范文】来自:Www.bagew.com 傲胜范 文网移动端 http://M.bagew.Com/)质,也会充分用这次进学习的机会,逐步提高专业术和论实践水平,争取进修之后能更好胜本职工作,从更好地服务于单位
申
2016年3月15日
篇
进修申请书
尊敬的医院领导: 们好~我是内三科生XX,2013年毕业于广州中医药大学中医学业,2015年5月开始在我院内三科工作,期间在科主任护士长的不懈导下,科室各位同事的热情帮助下,我苦钻研务,努力学习临床知识,努力将在校学习的医学理临床实相融,孜孜不倦谋发展,一心意求进步,使自己业务水平及专业素质在这段时间里取得了一定的提升,临技能得到提高。然而,随着临床实践的不断深入,随着当今学知识快速更新,我意识到了自己在很方面的不足,迫切需系进一步学
为了让我的专业识精益求精、需要学上级医院的先进经验,以提高人的综合素质,应对当前科学的高速发展,提高个人诊疗能力,提高室竞争力,本人希望能够去广州军区总医院呼科进修年,望院领导斟酌考
篇
进修申请书
我在B室科的工期间,在院领导及同事的关怀帮助下,己的临床技能及专业知识都取得了进,为了进一步提
发展自己,完善自己,提出进修申请,希能够批准。 2003 年毕业后就一直从事超工作,工作中深刻体会到业务知识和业务提升的重要性~现代医学在超学科方不断的更新发展,所以我恳切希望院导能够给予我进修学习的机会,在超声学科方面自己的业平,以便更好的提升医院体医疗服务水平,务广大的患者。成为一名优秀的医务工作着一直是我理想~目前,我考取了成都医学院本科在读生,断学习业知识,积拓展自己的知识面,完善识结构,不断提高专业论水平
刚工作时,临床践的不足让我忐忑安,可是这么多年在院领导、科主任和同事的切关怀以及不懈指导热情帮助下,我刻苦钻研业务,努力学习专知识,医学理论与临床实践相融合,使自己业务水平及专业素质得了提升,专业技能得高。同也医院及科室的发展奉献自己的一份微薄力。然而,超声科学知识不断发展,我意识到了自在很多方面还需要提高,迫切需要系统的进步学,为了进一提高自己,发展自己,完善自己,现诚恳提进请,希望
此致~
申请人:
------------医
2014 年12月1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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