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海域使用论证收费标准
海域使用论证收费标准(试行)
来源: 国家海洋局 【
字体:大 中 小 】 发布时间: 2003-04-07
目 录
1、总则
2、海域使用现状调查
3、海洋勘测
4、海洋生物调查
5、数学模型和数值计算
6、论证分析和报告编写
1、总 则
1.1 本标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配套制度之一。
1.2 《海域使用论证收费标准》的项目根据《海域使用论证大纲》的要求设立。 海域使用论证收费系指论证方根据委托方的委
托,进行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大纲编制、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模拟计算及编写报告等收取的费用。
1.3 海域使用论证收费计算公式为:
海域使用论证总费用=调查项目总费用+数值计算费用+报告编写费用;
调查项目总费用=各单项调查费用总和;
单项调查收费=野外调查(或取样)费+测试分析费;
各单项调查、分析、计算费=收费基价×附加调整系数。
1.4 以下各项费用未列入本标准收费项目,应由委托方负责支付。具体经费额度由委托方和论证方根据各分项目的市场价格协
商确定。包括项目如下:
1.4.1 勘察队伍调遣费:包括仪器设备运输费、装卸费及人员差旅费等;
1.4.2 临时基础设施及现场准备费:勘测现场的搭建路桥、清除障碍、接通电源、水源等临时生产和生活设施费,与勘测有关
的青苗补偿费、海上养殖赔偿费和土地占用费等;
1.4.3 测量标志材料费:包括原材料费、加工费及运杂费等;
1.4 4 冬季作业的取暖设施及燃料费;
1.4.5 租船费及其它设施的租用费;
1.4.6 专家评审会议费用。
1.5 本标准未规定,但具体论证项目又涉及到的工作内容的收费标准,国家有相关收费标准的,参照执行;国家没有收费标准
的,由委托方和论证方协商确定。
2、海域使用现状调查
2.1 说明
指通过现场踏勘、调查访问、资料搜集等途径获取拟使用海域及周边区域的自然地理、水文气象、地质地貌、社会经济、
区位条件、区划规划、利益相关者等方面的基础资料。
本项工作中的海域基础资料,系指可通过公开途径获取的一般性资料。如需购买专项资料,所需费用,不包括在本收费标
准中。
2.2 收费标准
本项目收费按拟使用海域面积分级计算。
表2-1 海域使用现状调查收费价格表
注:收费基价根据项目涉及海域的复杂和敏感程度在规定范围内浮动。
3、海洋勘测
3.1 说明
工作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海域使用面积及边界测量、地质和地球物理勘察、海洋动力环境调查、海洋环境化学调查。
3.1.1 海域使用面积及边界测量
主要内容包括海域使用范围的陆域和海域边界点的测量和使用海域面积的测算。
3.1.2 地质和地球物理勘察
主要内容包括地球物理勘察、水深地形测量、工程地质钻探、底质取样、土工试验分析、航卫片解译等。
3.1.3 海洋动力环境调查
工作内容包括海洋水文(潮位、波浪、海流、温盐等)、气象及泥沙运动观测与调查。
3.1.4 海洋环境化学调查
工作内容包括海洋水环境化学、沉积物环境化学调查取样与实验室分析。
3.2 收费标准
本部分工作内容的收费依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执行。
4、海洋生物调查
4.1 说明
工作内容主要为生物取样和实验室鉴定分析。主要包括微生物、叶绿素a、海洋初级生产力、浮游生物、底栖生物、潮间
带生物、游泳动物等调查项目,具体要求按《海洋调查规范》执行。
4.2 收费标准
表4-1 海洋生物取样与实验室分析收费基价表
注: 取样水深若大于50m水深,附加调整系数1.2~1.4。
5、数学模型和数值计算
5.1 说明
工作内容包括波浪场、潮流场、悬沙运移、风暴潮、污染物扩散数值模拟,预测与决策模型等。
5.2 收费标准
表5-1 数值计算收费基价表
注:(1)根据项目及计算模式复杂程度的不同,收费基价在规定范围内浮动。
(2)表中项目为单项、小区域数值计算,大区域、综合性数值模拟的收费应另行计算。
(3)“工况”表示特定边界条件组合下的计算方案。
6、论证分析和报告编写
6.1 说明
论证分析和报告编写是在资料搜集、现场勘测工作和数值计算工作基础上进行的。报告编写包括海域使用论证大纲和海域
使用论证报告书的编写。
海域使用论证大纲及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的编写收费计算方法是:
(1) 根据项目投资额确定收费基价;
(2) 根据项目的性质类别采用附加调整系数调整。
6.2 报告书编写收费基价
表6-1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大纲编写收费基价表
注:(1)“项目投资额”指用海项目总投资概算额;
(2)收费基价可根据项目投资额在对应区间内插使用。
6.3 编写报告书项目的性质类别调整系数
表6-2 用海类型调整系数
注:如一个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涉及几项用海类型,调整系数就高值。
6.4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编制费用
对于仅需编制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的用海项目,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编写费用按不高于1.0万元收取。
国家海洋局海域管理司
2003年4月7日
范文二:水资源论证收费标准
附件: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费用核算方法》
一、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以下简称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费用是水资源论证资质单位向委托方收取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技术服务费用,属于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由大纲编制费、资料整理费(不包括资料购买费)、分析计算费、印刷费、交通费、差旅费等费用组成,不包括专题研究费。
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编制费用核算方法包括以建设项目取水水源类别和论证等级为主要因素的报告书编制费用核算方法和以建设项目投资规模为主要因素的报告书编制费用核算方法两种。报告书编制费用根据本核算方法确定。
三、报告书编制费用核算方法
1.以建设项目取水水源类别和论证等级为主要因素的报告书编制费用核算方法(简称方法1):以水源类别和论证等级核算基价基础,乘以行业调整系数和投资规模调整系数确定。核算基价和调整系数分别见表1和表2。其中,以污水再生利用和以矿坑排水为取水水源的报告书编制费用核算方法分别参照以地表水为取水水源的和以地下水为取水水源的报告书编制费用核算方法执行;以混合取水为取水水源的报告书编制费用按混合水源中论证等级最高的取水水源报告书编制费用乘以调整系数1.2计算。
该方法适用于论证工作量及论证难度等因素与建设项目投资规模关系不密切,报告书编制费用主要取决于水源类别和论证等级的建设项目。
2.以建设项目投资规模为主要因素的报告书编制费用核算方法(简称方法2):以投资核算基价为基础,乘以行业调整系数、论证等级调整系数和水源调整系数确定。核算基价和调整系数分别见表3和表4。其中,投资规模是指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估算投资额。
该方法适用于论证工作量及论证难度等因素与建设项目取水水源类别和论证等级关系不密切,报告书编制费用主要取决于投资规模大小的建设项目。
四、报告书编制费用核算方法以方法1为主,如采用以上两种方法计算论证费用相
差较大时(大于20%),要分析原因,适当考虑使用方法2。
五、报告书编制实际收费,可以在由本核算方法计算所得的数额上下浮动,但上下浮动范围不应超过15%。
六、表1、表2和表4中,论证等级按照《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试行)(SL/Z322-2005)确定;表中有区间数据的,数字下限为不含,上限为包含。
表1 按建设项目取水水源类别与论证等级核算基价表
表2 按建设项目取水水源类别与论证等级核算调整系数表
表3 按建设项目投资估算额分档核算基价表
表4 按建设项目投资估算额核算调整系数表
范文三:海域使用论证收费标准
关于印发《海域使用论证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 国海管字[2003]110号
颁布时间:2003-3-31发文单位:国家海洋局
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海洋厅(局)、海域使用论证资质单位、局属各单位:
为了加强对海域使用论证工作的管理,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执业市场秩序,保证海域使用论证质量,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和海域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经与国家计委协商,我局拟定了《海域使用论证收费标准》,现下发试行。
各有关单位在试行《海域使用论证收费标准》的工作中,请及时将有关意见反馈给我局。
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海域使用论证收费标准(试行)
目 录
1、总则
2、海域使用现状调查
3、海洋勘测
4、海洋生物调查
5、数学模型和数值计算
6、论证分析和报告编写
1、总 则
1.1 本标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配套制度之一。
1.2 《海域使用论证收费标准》的项目根据《海域使用论证大纲》的要求设立。 海域使用论证收费系指论证方根据委托方的委托,进行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大纲编制、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模拟计算及编写报告等收取的费用。
1.3 海域使用论证收费计算公式为:
海域使用论证总费用=调查项目总费用+数值计算费用+报告编写费用;
调查项目总费用=各单项调查费用总和;
单项调查收费=野外调查(或取样)费+测试分析费;
各单项调查、分析、计算费=收费基价×附加调整系数。
1.4 以下各项费用未列入本标准收费项目,应由委托方负责支付。具体经费额度由委托方和论证方根据各分项目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包括项目如下:
1.4.1 勘察队伍调遣费:包括仪器设备运输费、装卸费及人员差旅费等;
1.4.2 临时基础设施及现场准备费:勘测现场的搭建路桥、清除障碍、接通电源、水源等临时生产和生活设施费,与勘测有关的青苗补偿费、海上养殖赔偿费和土地占用费等;
1.4.3 测量标志材料费:包括原材料费、加工费及运杂费等;
1.4 4 冬季作业的取暖设施及燃料费;
1.4.5 租船费及其它设施的租用费;
1.4.6 专家评审会议费用。
1.5 本标准未规定,但具体论证项目又涉及到的工作内容的收费标准,国家有相关收费标准的,参照执行;国家没有收费标准的,由委托方和论证方协商确定。
2、海域使用现状调查
2.1 说明
指通过现场踏勘、调查访问、资料搜集等途径获取拟使用海域及周边区域的自然地理、水文气象、地质地貌、社会经济、区位条件、区划规划、利益相关者等方面的基础资料。
本项工作中的海域基础资料,系指可通过公开途径获取的一般性资料。如需购买专项资料,所需费用,不包括在本收费标准中。
2.2 收费标准
本项目收费按拟使用海域面积分级计算。
表2-1 海域使用现状调查收费价格表
用海面积(公顷) 万元
<50 1.0,2.5="">50>
50~100 1.2~3.0
100~700 1.4~3.5
>700 1.6~4.0
注:收费基价根据项目涉及海域的复杂和敏感程度在规定范围内浮动。
3、海洋勘测
3.1 说明
工作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海域使用面积及边界测量、地质和地球物理勘察、海洋动力环境调查、海洋环境化学调查。
3.1.1 海域使用面积及边界测量
主要内容包括海域使用范围的陆域和海域边界点的测量和使用海域面积的测算。
3.1.2 地质和地球物理勘察
主要内容包括地球物理勘察、水深地形测量、工程地质钻探、底质取样、土工试验分析、航卫片解译等。
3.1.3 海洋动力环境调查
工作内容包括海洋水文(潮位、波浪、海流、温盐等)、气象及泥沙运动观测与调查。
3.1.4 海洋环境化学调查
工作内容包括海洋水环境化学、沉积物环境化学调查取样与实验室分析。
3.2 收费标准
本部分工作内容的收费依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执行。
4、海洋生物调查
4.1 说明
工作内容主要为生物取样和实验室鉴定分析。主要包括微生物、叶绿素a、海洋初级生产力、浮游生物、底栖生物、潮间带生物、游泳动物等调查项目,具体要求按《海洋调查规范》执行。
4.2 收费标准
表4-1 海洋生物取样与实验室分析收费基价表 项 目 计费单位 收费基价(元)
1000 取水样
1000 微生物 取泥样 站次
2000 分析
600 取样
叶绿素a 站次
300 分析
600 取样
初级生产力 站次
300 分析
1500 取样
浮游植物 站次
1000 分析
1500 浮游动物 取样 站次
项 目 计费单位 收费基价(元)
1500 分析
2000 取样
底栖生物 站次
2500 分析
1500 取样
潮间带生物 站次
2500 分析
6000 取样
游泳生物 站次
2000 分析
注: 取样水深若大于50m水深,附加调整系数1.2,1.4。
5、数学模型和数值计算
5.1 说明
工作内容包括波浪场、潮流场、悬沙运移、风暴潮、污染物扩散
数值模拟,预测与决策模型等。
5.2 收费标准
表5-1 数值计算收费基价表
计价单收费基价
项 目 内容说明
位 (万元)
浅水波浪传播、变形计算或风
2.0~5.0 波浪场数模
浪场计算
包括海域、河口(潮流、径流
2.0~4.0 潮流场数模
共同作用)等情况
3.0~5.0 悬沙运移数模 悬沙运移规律、浓度分布 工况
沿岸输沙、岸线和水深地形变
3.0~5.0 泥沙冲淤数模
化
2.0~5.0 风暴潮数模 风暴潮预报、后报
3.0~5.0 水体污染扩散数模 油类、COD等污染物扩散
1.0~2.0 时域预测模型 单、多要素时间变化趋势预测
项
1.0~2.0 评估决策模型 项目方案的筛选、优化
注:(1)根据项目及计算模式复杂程度的不同,收费基价在规定范围内浮动。
(2)表中项目为单项、小区域数值计算,大区域、综合性数值模拟的收费应另行计算。
(3)“工况”表示特定边界条件组合下的计算方案。
6、论证分析和报告编写
6.1 说明
论证分析和报告编写是在资料搜集、现场勘测工作和数值计算工作基础上进行的。报告编写包括海域使用论证大纲和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的编写。
海域使用论证大纲及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的编写收费计算方法是:
(1) 根据项目投资额确定收费基价;
(2) 根据项目的性质类别采用附加调整系数调整。
6.2 报告书编写收费基价
表6-1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大纲编写收费基价表
项目投资额(亿元)
<0.3 0.3~2="" 2~10="">10
收费项目(万元)
1.0~1.5 1.5~2.0 2.0~4.0 4.0~6.0 编写大纲
5~10 8~15 15~25 25~40 编写报告书
注:(1)“项目投资额”指用海项目总投资概算额;
(2)收费基价可根据项目投资额在对应区间内插使用。
6.3 编写报告书项目的性质类别调整系数
表6-2 用海类型调整系数
序号 用 海 类 型 调整系数
1 1.6 填 海
围海、修造拆船、排污倾废、沿
2 1.4
海工业、固体矿产开采
3 1.2 油气开发、海上交通、电缆管道
注:如一个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涉及几项用海类型,调整系数就高值。
6.4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编制费用
对于仅需编制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的用海项目,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编写费用按不高于1.0万元收取。
范文四:土地评估收费标准
土地评估收费标准
土地评估收费标
魔法师
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
国发,1987,82号
1994年12月12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局(委员会)、土地(国土)管理局(厅):
为促进土地价格评估工作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的有关规定,对土地价格评估实行有偿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土地价格评估收费是房地产市场重要的经营性中介服务收费行为,评估机构要按照"自愿委托、有偿服务"的原则与委托方签订合同,开展评估服务工作,收取合理费用。
二、凡具备土地估价资格并经土地、物价部门确认的单位,可接受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的委托,对土地价格进行评估,并按本通知的规定收取土地评估费。
三、一般宗地评估采取差额定率累进计费,即按土地价格总额大小划分费率档次,分档计算各档的收费额,各档收费额累计之和为收费总额。目前一般宗地评估收费按《宗地地价评估收费标准》(附表一)执行。
四、城镇基准地价评估收费,由评估机构与委托城镇参照《基准地价评估收费标准》(附表二)协商确定。
五、为土地使用权抵押而进行的土地价格评估,评估机构按一般宗地评估费标准的 50,计收评估费;每宗地评估费不足 300元的按 300元收取。
清产核资中的土地价格评估,按一般宗地评估费标准的 30,计收评估费;每宗地评估费不足 300元的按 300元收取。
土地价格评估委托单位付费确有困难的,通过双方协商,评估机构可酌情减收。
六、一般宗地评估收费标准为最高限标准。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部门会同同级土地管理部门制定当地具体执行的收费标准。对经济特区的收费标
准可适当规定高一些,但最高不得超过上述收费标准的 30,。
七、土地价格评估收费单位要认真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原则和标准,履行合同要求,切实提供质价相称的服务。
八、各级物价、土地部门要加强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监督检查,对随意简化工作程序和内容,达不到应有工作标准以及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的,由物价检查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查处。
九、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和土地部门可依据本通知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以前有关规定凡与本通知相抵触的,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附表一:宗地地价评估收费标准
附表二:基准地价评估收费标准
附表一:宗地地价评估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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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土地评估总额(万元) ?累进计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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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00以下(含100) ? 4
2 ? 101以上含200 ? 3
3 ? 201以上至1000 ? 2
4 ? 1001以上至2000 ? 1.5
5 ? 2001以上至5000 ? 0.8
6 ? 5001以上至10000 ? 0.4
7 ? 10000以上 ?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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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基准地价评估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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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城镇面积(平方公里) ?收费标准(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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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5以下(含5) ? 4,8
2 ? 5以上含20 ? 8-12
3 ? 20以上含50 ? 12-20
4 ? 50以上 ? 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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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五:土地收费标准
全国土地收费标准
国 家 计 委 国家土地管理局 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 计价格
[1994]20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局(委员会)、土地(国土)管理局(厅):为促进土地价格评估工作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的有关规定,对土地价格评估实行有偿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土地价格评估收费是房地产市场重要的经营性中介服务收费行为,评估机构要按照"自愿委托、有偿服务"的原则与委托方签订合同,开展评估服务工作,收取合理费用。 二、凡具备土地估价资格并经土地、物价部门确认的单位,可接受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的委托,对土地价格进行评估,并按本通知的规定收取土地评估费。
三、一般宗地评估采取差额定率累进计费,即按土地价格总额大小划分费率档次,分档计算各档的收费额,各档收费额累计之和为收费总额。目前一般宗地评估收费按《宗地地价评估收费标准》(附表一)执行。
四、城镇基准地价评估收费,由评估机构与委托城镇参照《基准地价评估收费标准》(附表二)协商确定。
五、为土地使用权抵押而进行的土地价格评估,评估机构按一般宗地评估费标准的50%计收评估费,每宗地评估费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清产核资中的土地价格评估,按一般宗地评估费标准的30%计收评估费;每宗地评估费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土地价格评估委托单位付费确有困难的,通过双方协商,评估机构可酌情减收。
六、一般宗地评估收费标准为最高限标准。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部门会同同级土地管理部门制定当地具体执行的收费标准。对经济特区的收费标准可适当规定高一些,但最高不得超过上述收费标准的30%。
七、土地价格评估收费单位要认真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原则和标准,履
行合同要求,切实提供质价相称的服务。
八、各级物价、土地部门要加强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监督检查,对随意简化工作程序和内容,达不到应有工作标准以及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的。由物价检查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查处。
九、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土地部门可依据本通知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以前有关规定凡与本通知相抵触的,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国家计划委员会 国家土地管理局 一九九四年十二月十二日 【计算方法】
一、一般宗地评估采取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按“附表一:一般宗地地价评估收费标准”执行。一般宗地评估收费标准为最高限标准。
二、城镇基准地价评估收费,按“附表二:基准地价评估收费标准”确定。 附表一: 一般宗地地价评估收费标准
基准基准地价评估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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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