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基本情况包括年龄、籍贯、学历、党派、职务、履历;
2、学习及工作表现;
3、简单说明自己成为候选人的优势(人大代表嘛关键是代表性、有充分履职的条件和能力、能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提出有建设性的建议和意见、能够确保参加代表小组及常委会组织的视察、调研活动等。
人大代表推荐理由怎么写,我要具体的,给几个范例
展开全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作为地方本科院校的第一行政负责人,很有必要积极参政议政,增进校地交流、合作,争取地方更大支持,为学校事业发展谋出路,为地方政治经济文化建设和社会发展做贡献,实现互利共赢。
这是一个范例,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作为市教育系统工作多年的一名普通公务员,对离石区的教育情况有较深入的了解,能够密切联系群众,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很有必要积极参政议政。
这是第二个范例...
区人大代表候选人表现及推荐理由因怎样填写?
某某同志政治上成熟可靠。
该同志自觉坚持党性锻炼,注重提高自己的政治修养,注重改造世界观、人生观,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权力观。
政治立场坚定,始终旗帜鲜明地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高度的政治觉悟和政治理论水平,工作中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统一,用党的基本理论和方针、政策指导工作,根据形势和任务的要求,不断变化的新情况,处理问题,解决矛盾。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宏观上把握工作方向,微观处安排细致周到。
组织领导能力强,能独当一面开展工作。
该同志长期在一线工作,基层工作经验丰富,后担任一线领导岗位工作多年,思路清晰,判断敏锐,长于沟通,善于组织协调、驾驭全局的能力强。
理论水平高;刻苦钻研信息化新业务、新技能,具有适应当前工作新形势、新要求、新发展的能力;善于进行理性思考,富于改革创新精神,有效推动了工作发展。
为人谦虚真诚,处事正派、严谨、踏实。
该同志心胸宽容大度,不计较个人得失。
待人诚恳、友善,在不同的工作岗位,都尊敬领导,团结同志,较好的处理与领导和同事的关系。
对办事群众,热情周到、积极服务。
对群众提出的困难和问题,能主动的帮助解决,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也能给予耐心地解释并及时向上级反映,对展现了良好的工作作风和精神风貌。
具有较强的廉洁自律意识。
该同志以身作则,廉洁自律,始终按照《党政干部行为准则》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注意自身良好形象,坚持率先垂范的做人准则,按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从不搞特殊化,凡是要求别人做的,自己首先做到,禁止别人做的事,自己坚决不做,自觉的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立,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和大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在干部群众中树立了良好形象。
该同志作风过硬。
从学习、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等方面抓起,全面加强了作风建设,提高了自身素质。
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加强党性修养,始终坚持讲党性、讲政治、讲正气、讲奉献;改进工作作风,坚持深入一线、深入群众,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同群众一道加班加点,带着同志干,干给下属看,充分发挥了表率作用。
该同志工作成绩突出。
转业十几年来,一直战斗在工作第一线,以实际行动实践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重要思想,。
由于成绩显著多次立功受奖,其中三次荣立个人三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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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建议:设“硕士后”“学士后”宣传大学生去卖猪肉不是一件坏事建议设立子女养老社会保险金制度建议发行千元钞票穿国服可刺激经济增长确立国花可刺激经济住房保障要做到“居者有其屋”租房也算宣传中国看病不算难也不算贵建议对炒股亏损者减税建议改称人民币为”中华元”有利国际化恢复大学五年制教育第一年军训男女同享“妇女节”并更名为“女人节”建议封杀山寨文化及其代表人物建议调高印花税最后最重要的是建议老百姓公布个人财产情况
人大代表“代表候选人推荐表”到什么地方领,怎么领
《选举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 ……选民或者代表,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
推荐者应向选举委员会或者大会主席团介绍候选人的情况。
但这只是一个原则规定,因此在具体程序上要看各地方制定的实施细则之类的东西,具体程序请向当地人大咨询。
下面是某地制定的具体办法: ①各选民小组将登记表报送区领导小组→②选区领导小组统一上报选举委员会→③汇总形式代表初步候选人名单(张榜公布),提交各选民小组进行酝酿,讨论(评议)→④选区领导小组汇总情况→⑤选举委员会汇总各选区名单(根据多数选民意见和法定差额比例要求),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张榜公布)。
(*多数选民意见:按选民在酝酿、讨论时对代表候选人表示赞成的人数多少时顺序确定。
*法定差额比例:应多于应选名额的1/3至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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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区人大代表推荐理由怎么写?
展开全部人大代表享有六项权利《代表法》第三条 规定,人大代表享有下列权利:1、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参加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2、依法联名提出议案、质询案、罢免案等;3、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4、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选举;5、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表决;6、获得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所需的信息和各项保障;7、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人大代表权利与权力的区别一、代表法是各级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基本法律依据。
但是,这部法律中却没有规定代表享有任何“权力”,即使是履行代表职务,也是行使的“代表权利”。
从根源上讲,“权利”与“权力”都属于公民。
前者的所有者是公民个人,后者的所有者是全体公民。
正因如此,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二、“权利”是私法意义上的“权”,一般是通过民事行为与社会行为,以及某些程序性权利行为来实现,其享有者一般为公民个人或者说人格化的法人。
权利从形式上讲需要法律赋予,但是只要法律不明确禁止,则视为法律“赋予”了。
作为权利主体,其享有的权利是广泛的,比如作为公民享有著作权、劳动权、继承权、生育权、社会保障权等等。
“权力”则是公法上的概念,是法律授予的、具有强制力的一种权能,一般是为实现公共利益、社会利益。
具体的“权力”必须由法律来具体规定,凡是法律没有明确赋予的,则视为禁止。
也就是说,行使“权力”,如无明确法律条文为依据,即视为越权。
行使者的“权力”一般是单一的,如行使审判权的,则仅能行使审判权,不得行使检察权;行使治安管理权的,不得行使工商管理权。
三、权利的所有者和行使者一般是一致的,当然,权利所有者可以委托他人代为行使,但这种民事上的代理行为,其行为本身在法律上视为权利人本人所为,在后果上也归为被代理者,即权利主体。
但是权力的所有者与行使者一般情况下是分离的。
权力的所有者应当属于全体国民,而权力的行使者则是有关国家机构及其公职人员。
四、行使权利的目的,是满足权利人的某种需要,可以是满足权利人本人的自身需要,也可以是其指定人的某种需要。
或者说行使权利,其受益者是权利人本人或者其属意的人。
行使权力的目的则不是为了行使权力者本人,而是为了人民,所谓“权为民所用”。
权力行使是为了公共利益、社会利益,这也是权力与权利之间的重大差别,这一点对于辨别人大代表权利与权力具有重要意义。
明确区分和界定人大代表的权力与权利,有利于增强代表的责任心,增强履行代表职责的使命感。
相反,如果把代表权力视为代表权利,则代表会认为自己对这些职权有充分处置权。
而且根据权利的本质属性,代表可以理直气壮用其职权为其牟利,因为“权利”的本质就是满足权利人的需要。
所以严格区分人大代表权力与权利,意义重大。
拓展资料人大代表”不能称为“人民代表”或“代表”。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简称。
依据《代表法》第2条规定,各级人大代表是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组成 人员,是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通过严格的、民主的、法定的程序选举产生,是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参加行使国家权力的一种职务。
“人民代表”是指普通人民群众代表,是一定范围内针对某一事项由人民群众公开推荐、为他们说话的“代言人”,无须依法产生,不具有法律效力。
“代表”在特定语言环境下可以指“人大代表”,也是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对人大代表的习惯性称呼。
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人大代表的权利、义务中国人大网——几种易混淆人大常用语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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