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劳动保护检查方案
清安监发〔2011〕20号
关于印发清原满族自治县劳动防护用品
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安监站、县直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清
原满族自治县劳动防护用品专项检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做好本辖区企业劳动防护用品专项检查工作,并将检查总结、附件1、2、3于6月10前由各乡镇、各部门统一上报县安监局监察二股。
联 系 人:李 澎 王成龙
联系电话:3053151
邮 箱:FSQYAJJ@163.COM
二O一一年五月四日
清原满族自治县劳动防护用品
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由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配备的,使其
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病危害的个人防护装
备。近年来,由于个别企业不为从业人员配备或者配备不符合国
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从业人员不戴或者不正确佩戴劳动防护
用品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时有发生。为切实加强劳动防
护用品监管,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与健康,按照省、市局《方
案》,从5月3日至 7月1日对我县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单位进行专
项检查的安排 ,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检查重点
1. 重点行业:非煤矿山(包括石油天然气)、石油化工、冶金、
机械、建材、建筑、电力等行业。
2. 重点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防尘口罩、防毒
面具、防冲击眼护具、特种工作服(防静电、防酸、阻燃)、安全
鞋(防静电、绝缘、防砸、防穿刺、防酸碱)等特种劳动防护用
品。
二、检查内容
1. 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辽宁省安全生产条
例》以及《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1号)情况。
2. 生产经营单位是否有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经费保障;是否有以
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应当按规定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是否建
立了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
等管理制度及发放台帐,并实施有效的管理。
3. 生产经营单位是否按规定教育、监督从业人员正确佩带、使
用劳动防护用品,尤其是在有多个承包单位的项目中,是否对劳
动防护用品进行统一协调和管理。
4. 生产经营单位在劳动防护用品采购环节,是否有控制假冒伪
劣劳动防护用品的措施;是否存在不符合安全防护性能的劳动防
护用品进入企业的问题。
三、检查时间安排
此次劳动防护用品专项检查分四个阶段进行:
1. 企业自查阶段。从5月5日至5月20日,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单
位要按照文件要求,开展自检自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及时整改,并认真
填写《生产经单位劳动防护用品自查情况汇总表》附件1表,并将附件1
表报送各乡镇、各部门。
2. 检查阶段。从5月20日至6月10日,各乡镇、各部门在企业
自查基础上组织全面检查。针对本辖区企业情况进行分类检查,并填写《劳
动防护用品专项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并将检查总结与附件1、
2、3文本于6月10日前,报县安监局监察二股。
4. 抽查阶段。从6月10日到7月1日,由县安监局组织检查组对各乡
镇、各部门辖区企业进行抽查。
四、抽检分工
县局相关股室,根据县局行业主管股室分工,进行抽查并形
成总结材料。县安监局监察一股负责非煤矿山行业;县安监局监
察二股负责石油化工行业、机械、建材、电力、建筑等行业。
五、具体要求
1.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专
项检查的重要意义,把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加强
领导,明确责任,抓好抓实。
2. 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乡镇、各部门接到本方案后,周密
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确保检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并
以此次检查为契机,强化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监管,夯实劳动防
护用品监督管理基础,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3. 加强执法, 严格查处。要加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单位的监管,
对检查中发现有下列行为的企业,要依法予以处罚,造成严重后
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配发劳动防护用品的;
(2)不按有关规定或者标准配发劳动防护用品的;
(3)配发无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
(4)配发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5)配发超过使用期限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6)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混乱,由此对从业人员造成事故伤害
及职业危害的。
(7)未到有资质的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单位或取得特种劳动防
护用品销售认证证书的经营单位购买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
通过此次专项监督检查,纠正用人单位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
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4. 加强指导督查,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对
所属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检查的指导,总结检查中暴露出来的深层
次矛盾和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对策。
5. 明确责任, 层层落实。各乡镇、各部门在专项检查中要落实
检查指标,非煤矿山、石油化工、冶金、机械、建材、电力、建
筑等行业执法检查的覆盖率不得低于80%。
范文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
1 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 主讲王宏伟 北京市工会干部学院研究员 研究方向心理学、安全管理学 联系方式 电 话 83518234 Emaillarab263.net 内容 一、工会劳动保护概述 二、工会劳动保护组织建设 三、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主要内容 四、工会如何开展劳动保护监督检查 一工会劳动保护概述 一劳动保护定义为保障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生命安全与健康在法律、制度、组织管理、教育培训及技术设备等方面采取的综合性措施。 劳动保护工作的主要内容5项 劳动法规定 劳动安全卫生综合管理劳动保护立法和建立各种劳动保护监督管理体制工会劳动保护监督体制。 劳动安全技术为防止事故所采取的各种措施。 劳动安全卫生保障职工在生产中的身体健康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对女工及未成年工的特殊的劳动保护。 劳动保护的三方机制 政府主要职能 制定法规 实施国家监察 用人单位是关键 执行法规 必要资金 群众监督不可忽视 建议协商 通过工会、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参与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在参与中监督。 我国职业安全卫生法律基础 《宪法》第42条、第43条、第48条 《劳动法》第六章、第七章、第四章 《安全生产法》
、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职业病防治法》 安全生产存在主要问题 1
展的经济制度使安全生产的监管对象趋于多元 2 化监管的难度加大 2、煤炭工业、交通运输业等高速发展、数千万农民工进入劳动力市场使安全生产工作面临更大压力 3、经济全球化带来发达国家向我国转移“高风险产业”同时国内出现城镇向农村、国有企业向乡镇企业、 “风险转嫁”等现象安全生产形势将更加严峻。 4、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监管体系不够完善监管力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不配套、不完善 5
量不足监管手段落后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6、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基础薄弱大部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落后 7、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分布、分类不清尚未建立起重大事故预防控制体系重大隐患尚未得到有效治理 8、安全生产科技相对落后尚不能为安全生产提供足够的技术支撑和保障全社会安全意识薄弱安全生产法制观念不强 。 二工会劳动保护定义 是工会依据法律赋予工会的职权监督企业和有关方面贯彻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法律法规发动职工参与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督促企业不断改善劳动条件维护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健康的合法权益。 主要目的:是预防和减少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维护职工群众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保障企业生产顺利进行促进国民经济快速、稳定、健康发展。 工会、职工在劳动保护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工会权利 第五十二条 工会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 工会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发现生产经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时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作出处理。 工会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 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四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第四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他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
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3 第四十六条 从业人员有权利对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报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四十七条 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有前款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四十八条 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四十九条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五十条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十一条 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工会监督内容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禁止标志 禁止标志是表示禁止或制止人们不安全行为的标志。绝对不能作出被禁止的行为。 警告标志 警告标志——提醒人们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以预防和避免可能发生的危险和事故的图形标志。如当心火灾等。 命令标志 命令标志——是强制人们必须遵守并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范措施的图形标志。在有命令标志的场所必须按指示的要求去做。 提示标志 4 提示标志提供目标所在位置与方向或其他信息的图形标志。 第三十一条 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 第三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第四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并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四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意义 1、是国家法律赋予工会的一项重要职责 2、是工会维护职能的体现 表达和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利益。 3、是工会为增强企业竞争力、 稳定职工队伍调动职工积极性。 安? 陨缁峥沙中 ?沟挠跋?SA8000—社会责任国际标准 SA8000由9个要素组成 1、童工 2、强迫劳动扣押身份证、收抵押金 3、健康与安全高管负责、培训、安全检查、评估、预防、厕所、饮水、宿舍 4、结社自由及集体谈判权利 5、歧视不干涉信仰、风俗、性侵犯 6、惩戒性措施体罚、辱骂、精神威胁 7、工作时间至多每周工作48小时至少每周休息
一天每周加班不超过12小时特殊情况除外支付加班工资 8、工资报酬至少支付最低工资、满足基本需求、依法提供福利 9、管理体系政策、监控 二、工会劳动保护组织建设 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组织网络 工会监督 工会要努力探索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加强对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政策的源头参与积极协助政府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切实履行群众监督参与职责。 一建立健全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机构 工会劳动保护三个条例 《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工作条例》 《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 《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工作条例》 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的职责 1、立法和决策的参与 2、调查研究 3、监督隐患整改 4、紧急避险 5、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5 6、参加“三同时”审查验收 7、监督并协助企业做好劳动安全卫生工作 8、支持和指导基层劳动保护工作 三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的职责 1、监督和协助本单位贯彻执行劳动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改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 2、定期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参与本单位安全措施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3、参与本单位集体
、宣传国家劳动保护法律法规教育职工遵章守纪提高安全生合同的协商和签订。 4
产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创建安全生产班组。 5、组织和协同行政开展安全卫生检查对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作业场所建立档案监督整改参加“三同时”的检查验收。 6、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查出事故原因和责任提出对事故的处理意见防范措施的建议。 7、制止“两违”行为维护职工的生命安全。 8、在生产中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下在向行政立即报告的同时应采取紧急措施撤出作业场所的职工。 9、监督行政按规定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和定期对职工进行健康检查监督和协助行政落实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 10、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不符合劳动安全卫生标准规定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问题严重的下达“限期解决问题通知书”要求限期解决对拒不执行的建议劳动部门采取强制措施。 四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的职权 1、协助班组长落实劳动法律、法规及企、事业单位规章制度创建安全生产合格班组。 2、协助和督促班组长对员工经常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术技能。 3、制止“两违”即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4、对生产设备、防护装置、工作环境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督促解决 5、发现明显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立即报告并组织职工采取必要的避险措施。 6、发生伤亡事故应立即上报迅速参加抢险和急救工作并协助保护事故现场。 7、向行政方面提出建议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 8、 因进行正常监督检查活动而受到打击报复时有权越级上告要求严肃处理。 三、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主要内容 1 积极参与劳动保护立法依法维护职工劳动权益 2 组织职工代表进行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的大检查 3 对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进行??三同时??的监督。 4 参加职工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工作 依据??工会法??规定工会必须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并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鹿试 虿椴磺宀环殴?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有关人员没有到教育不放过 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5 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实行监督 6 加强劳动保护的宣传教育 7 组织开展群众性预防事故和职 业病活动 四、工会如何开展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6 工会应参与做好以下工作 一集体合同签订中应该有劳动保护的相关条款 二安全检查 三教育安全意识、安全技能 四安康杯竞赛活动 五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危害调查处理 六女工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 七 劳动保护知识宣传 一集体合同签订中应该有劳动保护的相关条款 二安全
检查 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1、相关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2、检查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3、检查设施、设备安全状态及其隐患整改情况 4、检查违章行为 1、安全检查的方法 以工会为主组织的安全检查应由工会负责同志任组长成员可以由工会劳动保护专职、兼职干部组成同时可邀请安全专家和政府有关部门部门相关人员参与。 2、风险分析 风险分析是行为管理的基础是使职工形成和培养安全意识重要手段。 一法三卡工作法江苏省 一法重大事故隐患与职业病危害监控法 三卡安全检查提示卡、 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信息卡、 危险源点警示卡 人——违章行为 班组安全管理 开工前安全评估是最基层的活动也是风险评估的进一步延伸。班组、区队利用开工前的3分钟讨论一下工作任务、程序、标准化要求。仔细想想、看看工作现场潜在危险的环境因素员工精神状态等由员工自己讲述落实任务后指定工作负责人等并要检查现场环境和隐患。 三教育 三级安全教育企业新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厂矿、车间工段、区、队 、班组安全教育。 厂矿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 1、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从业
、有关事故案例等。 车间工段、区、队级岗前安全培训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4
内容 1、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2、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3、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6、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
、有关事故案例 7 9、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四安康杯竞赛活动 20世纪全事项 8
80年代中期内蒙古包头市总工会等首创 目的提高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广大职工安全生产知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五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危害调查处理 工会参加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维护职工权益 1、是否有瞒报、漏报事故的情况 2、调查、处理事故责任者是否公平 3、职工是否依法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和用人单位的民事赔偿。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2007年4月9日国务院总理**签署公布 2007年6月1日起实施 第四条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第六条 工会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处理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第二章 事故报告 第九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三条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第三章 事故调查 第四章 事故处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和年月日公布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同时废止。 8
范文三: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
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
审 批 表
填表人姓名
工作单位
填表日期
证书编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总工会制
2011年9月
政治
姓 名 性别 面貌
出生年月 现任职务 文化程度 专业特长 目前从事
技术职称专业
从事劳动保 健康状况 护工作年限
工作单位 电话 工作单位
邮编 地 址
个 人 简 历(自参加工作前最高学历填起) 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 学习或工作单位 职 务 备 注
提名单位名称:
提名单位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审查单位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上级工会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总工会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监督检查员证件编号
1、提名单位指企业安全生产部门;
备 2、审查单位指市、县(区)工会,企业工会;
注 3、批准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总工会
范文四: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制度
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制度
一、工作任务
1、深入基层做好劳动保护工作的调查研究,对本矿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和安全生产存在问题,向有关部门提供信息,提出意见和建议,并随时向上级工会劳动保护反映情况,汇报工作。
2、贯彻执行《工会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个条例》,建立、健全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网络,加强队伍建设。履行监督检查条件,整改事故隐患,对重大不安全隐患,有权提出限期整改建议,监督检查其实施。
3、组织实施劳动安全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宣传国家劳动保护政策、法规,组织开展安全卫生技术咨询和“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发动职工为企业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设施项目提合理化建议,为企业的发展排忧解难。
4、有计划地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基层工会劳动保护干部和积极分子地素质和工作能力。
5、依法参与对重大工伤事故地调查和处理工作,积极配合相关机构和公安机关,深入实际,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总结经验教训,对造成重大事故地责任者与严重失职的,建议有关部门给予行政或法规处理。
二、工作制度
1、定期召开例会,听取基层分会劳动保护部门的工作汇报,研究本矿劳动保护状况和存在问题,提出解决建议。
2、每半年向公司总工会提交一份简要工作报告,反映劳动保护工作的情况和问题,提出对策。
3、定期组织工会劳动保护工作交流或劳动安全卫生检查。发现重大问题及事故隐患,督促整改,做好登记建档和跟踪监督检查。 工会劳动保护基层分会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保障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及企事业规章制度落实到班组,发挥职工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作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设立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经民主推选产生,在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领导下工作。
第三条 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应具有一定的劳动安全卫生知识,敢于坚持原则,责任心强。
第四条 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的职权:
(一)协助班组长落实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及企事业规章制度,创建安全生产合格班组。
(二)查询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危害和企事业单位相应的防范措施。
(三)督促和协助班组长对本班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技术技能。
(四)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五)对生产设备、防护设施、工作环境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督促解决。
(六)发现明显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立即报告,并组织职工采取必要的避险措施。
(七)发生伤亡事故,迅速参加抢险、急救工作,协助保护事故现场,并立即上报。
(八)监督企业单位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个体防护用品。向企业单位提出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的建议。
(九)因进行正常监督检查活动而受到打击报复时,有权上告,要求严肃处理。
第五条 工会组织对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的工作应予以支持。对做出贡献的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上级工会组织给予表彰和奖励。
范文五: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制度
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制度
1、对职工进行党和国家的劳动保护政策、法令和企业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及遵章守纪、劳动保护科学技术知识的宣传教育。
2、监督和协助公司领导贯彻执行各项劳动保护法令、规程、条例和规定,及时解决生产中出现的有关安全卫生方面的问题,不断改善劳动作业条件。
3、监督检查企业劳动经费的提取和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落实,搜集整理有关劳动保护工作方面的问题、意见和建议,提交职代会列入议程,做出相应决议。
4、对企业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工程中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三同时)使用进行监督。
5、经常检查劳动保护设施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使其保持完好的状态。
6、督促和协助行政方面在推行经济责任制的同时,落实安全责任制,并把执行安全责任制情况,作为评比表彰的依据之一。
7、督促公司行政按照国家规定发放劳动防护用品,认真执行国家关于职工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的规定,制止危害职工安全健康的加班加点。
8、会同女工委,监督和协助企业行政执行国家和企业有关保护
女工权益的规定,切实做好女工“四期”保护工作。
9、参加职工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协助查清事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采取防范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严肃处理的意见。并有权代表职工和家属对造成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的主要责任者,提出控告,追究其行政或法律责任,,
10、发现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在生产过程中出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造成国家财产损失和危及职工生命时,有权代表职工向公司行政或现场指挥人员提出停产解决的建议。如无效,要支持或组织工人停止操作,撤离危险现场,职工工资照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