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按质按期完成,并限度地降低工程成本,节约投资,实现工程总目标,特制订本职责。
第二条项目经理在工程部经理的领导下,主要负责对工程施工现场的施工组织管理。通过施工过程中对项目部、施工队伍的现场组织管理及与甲方、监理、总包各方的协调,从而实现工程总目标。
第三条认真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逐级建立健全项目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第四条项目经理是建筑施工企业的基层和施工生产指挥者,对工程的全面工作负有直接责任。
第五条项目经理应对项目工程进行组织管理、计划管理、施工及技术管理、质量管理、资源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外联协调管理、竣工交验管理。
第六条组织做好工程施工准备工作、对工程现场施工进行全面管理,完成公司下达的施工生产任务及各项主要工程技术经济指标。
第七条组织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组织并进行施工技术交底。
第八条组织编制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做好工程施工进度实施安排,确保工程施工进度按合同要求完成
第九条抓好工程施工质量及材料质量的管理,保证工程施工质量,争创优质工程,树公司形象,对用户负责。
第十条对施工安全生产负责,重视安全施工,抓好安全施工教育、加强现场管理,保证现场施工安全。
第十一条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
第十二条对施工现场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措施并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第十三条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并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第十四条重视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及职业健康工作开展,积极创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及职业健康模范工地。
第十五条勤俭办事,反对浪费,力行节约,加强对原材料机具、劳动力的管理,努力降低工程成本。
第十六条建立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外包队使用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报。严格用工制度与管理,适时组织上岗安全教育,对外包队的健康与安全负责,加强劳动保护工作。
第十七条组织处理工程变更洽商,组织处理工程事故、问题纠纷协调、组织工程自检、配合甲方阶段性检查验收及工程验收、组织做好工程撤场善后处理
第十八条组织做好工程资料台帐的收集、整理,建档、交验规范化管理。
第十九条树立公司利益第一的宗旨,维护公司的形象与声誉,洁身自律,杜绝一切违法行为的发生
第二十条协助配合公司其他部门进行相关业务工作。
第二十一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