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xx区开展生态文明区、镇、村创建工作以来,xx工商分局积极按照《xx区创建生态文明区、镇、村工作方案》,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大力支持地方生态文明区镇村创建工作。
一是积极优化市场主体。结合登记改革工作,凡是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经营项目,只要符合“生态文明区、镇、村”建设的,都积极支持。大力支持先进制造业、节能环保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文化产业等新兴产业以及生态林业、农家乐等生态旅游业的发展。
二是把好市场准入关。对涉及产能过剩、技术落后、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的,依法把好市场准入关。对不符合生态文明发展要求、不符合环保和节能降耗的依法不能登记的企业坚决不予注册登记。
三是积极指导乡镇农贸市场升级。充分发挥“参谋”作用,加强与市场开办者、当地政府联系,对创建生态文明镇的农贸市场按照创卫标准进行改造。经改造后的市场,设施完善,管理规范,卫生整齐,达到创建生态文明镇考评指标标准。目前,xx市场、xx市场、xx区市场、xx市场等已升级改造完毕,xx市场、xx市场、xx三窝市场正在加紧升级改造。
四是规范经营行为。坚持整顿和规范同步、教育与惩处并举、治标与治本并重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交易行为和竞争行为,积极营造适应生态文明区镇村建设的市场秩序。重点对跨门槛经营进行整冶,加大对“六小”行业的整顿力度,特别是小修理厂、小废品收购点、小加工厂等影响生态文明建设的经营户进行了整顿,规范其经营行为。
五是规范户外广告。严格执行户外广告登记审批管理制度,对不符合生态文明要求的户外广告不予登记。严厉查处擅自发布户外广告行为,彻底清理烟草广告、虚假广告和非法医疗广告,净化视觉环境。
六是加大生态品牌保护力度。坚持打假与扶优相结合,鼓励、支持和引导企业申报生态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把实施“商标富农”与开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专项执法行动相结合,切实保护涉农市场主体的商标专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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