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是由个人组成的,是先有个人,后才产生或组成集体。因此,集体应是各个个人为了各自的利益而走到一起形成的群体。”“集体内部各个成员有着各自的利益,这些利益是不完全相同的(但不排除部分利益相同),但是在共同的生产、生活过程中,由于每一个成员要实现自己的利益而进行合作,必然会形成一个均势或者是共识,这个均势或者共识是集体内中所有成员实现各自利益的基础和前提,这一均势或共识是我们所说的集体利益。集体利益是相对稳定的,但也是发展变化的,集体利益会随着集体内部成员个人利益的变化而变化,因为,集体内部个人利益的变化必然会引发集体利益均势的变化,尤其,当集体内部大部分成员的个人利益发生变化时,集体利益必然发生变化。”
我认为,你上面的话是正确的.我同意你的上述观点。下面我说说我的看法。
个人利益既在人民利益、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之中,又在人民利益、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之外。个人利益相对独立。个人利益与人民利益、国家利益、集体利益紧密联系,个人利益离不开人民利益、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就像个人离不开国家和社会一样。某人独立生活、独立劳动、自食其力,他也没有脱离国家和社会,个人不可能长久脱离国家和社会。
集体应当是各个个人为了各自的利益而走到一起形成的群体,同时也构成了为了集体共同的目标、理想、利益而共同努力的群体。集体既为集体利益而奋斗又为个人利益而奋斗,有时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也发生冲突,从总体说,二者有一致性。这就是集体的两面性。每个人都在集体中生活。每个人会首先考虑到这个集体(或说单位)给自己的工资待遇和发展机遇,同时要完成(必须完成)集体的共同的目标、理想、利益所规定的工作任务。不完成共同的目标、理想、利益规定的工作任务是不可以的。不可反其道而行之。工作任务包括这个集体的目标、理想、利益,也包括国家的目标、理想、利益,还包括个人的目标、理想、利益(或者说包括个人的部分目标、理想、利益),集体的工作任务有时也与国家的目标、理想、利益和个人的目标、理想、利益存在某些矛盾。集体共同的目标、理想、利益规定的工作任务至少与国家的目标、理想、利益相关。(反动的集体除外。)每个人都要为完成这个工作任务而付出力量和知识及智慧。在集体中,完成工作任务上升为第一位的要素,长期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在这个集体中将得不到工资待遇和发展机遇,将被辞退。集体要求集体主义发扬光大,要求个人为集体多做贡献。经过个人和集体的共同努力,集体的共同的目标、理想、利益所规定的工作任务逐渐完成(或实现)了。经过若干个人和若干集体的共同努力,国家的目标、理想、利益所规定的工作任务就逐渐完成(或实现)了,每个人和每个集体会分享大蛋糕 。为了大蛋糕,每个人必须要有所投入、付出,当个人利益和大蛋糕(人民利益、国家利益、集体利益)矛盾的时候,(个人利益、集体利益、国家利益、人民利益四者有时会发生矛盾。)个人利益不可损害大蛋糕,个人利益要向大蛋糕让步。当个人利益和大蛋糕(人民利益、国家利益、集体利益)矛盾的时候,如果个人偷、抢大蛋糕的话,那么,就破坏了大蛋糕;如果每个人都偷、抢大蛋糕的话,这个国家就要灭亡了。
在过去的几十年中,的确存在由于过分强调集体利益,忽视个人利益,从而造成了对个人利益的侵害的现象。
现在需要强调的是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个人利益不能高于集体利益,集体利益不能服从个人利益,但不要忽视个人利益,不要侵害个人利益,要保护合法的个人利益,要为合法的个人利益而努力奋斗,要为合法的集体利益而努力奋斗,要为国家利益而努力奋斗,要为人民利益而努力奋斗,(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有时也发生矛盾,国家利益应当向人民利益让步。人民利益是最高利益。)要把人民利益、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个人利益四者紧密结合起来,长期奋斗。
{“在集体为了实现集体内部大多数人的利益而不得不侵害集体少数成员的利益时,我们不能一味的强调牺牲个人利益,保障集体利益,做为集体的大多数成员应对受侵害的少数个人利益进行补偿,这样,才能更好实现集体内部的团结,促进集体的发展。”{集体观的团结原则} “当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发生冲突时,个人没有选择放弃集体,个人也没有为个人利益践踏集体利益,那么集体应对受损的个人利益进行补偿。”{集体观的补偿原则}(摘于王相彬网络回复文章)“为了个人利益的实现,个人有权放弃、离开集体,重新寻找加入一个新的集体去实现个人利益,但是个人没有权利为了实现个人利益而侵害集体利益,从而侵害其他集体成员的个人权益。”{集体观的自由退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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