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全区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统计法制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和统计“四大工程”建设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和依法统计社会氛围,确保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效果,结合我区统计工作实际,制定全年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计划。
一、围绕中心,全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1、围绕四大工程建设。将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统计四大工程建设,主要以“企业一套表”为重点贯穿统计业务布置、培训:数据采集、质量核查、资料公布全过程。进一步规范统计工作行为,增强统计调查对象对统计报表的及时、准确,数据的真实可信,防止和减少中间环节对统计数据干扰,尊重和保障企业独立上报数据的合法权益。
2、结合统计监审和统计督查工作。坚持以宣传教育为主,采取适当的行政处罚和利用媒体对统计违法行为进行通报形式,加强对各级部门领导、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统计工作者及统计调查对象的违法责任意识教育。
3、结合重大时机和事件,抓好统计普法宣传。充分利用《统计法》颁布30周年纪念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9.20”中国统计开放日、及“12.8”统计颁布日等重要时点,尤其是要充分利用《统计法实施条例》的出台和第三次经济普查的开展有利时机,加大对社会公众的普法宣传教育,增强法制宣传效果,在全社会掀起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新高潮。
二、加强协作,多渠道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
加强与本区司法和法制部门的协作,借助司法和法制部门的宣传平台和资源,加强对统计法制广度和深度的宣传。要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网络、通讯、报刊、杂志等大众媒体,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统计法制宣传活动,利用文艺广场、群众娱乐场所,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创新手段,增加宣传的普及性和趣味性,增强宣传效果。加大对典型统计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做到曝光一起,教育一片,提高统计法的威慑作用。
三、注重实效,提高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效果
针对不同普法对象,有针对性地采取不同的宣传形式,提高各级领导对统计工作的重视度,调查对象对统计工作的执行力。
1、强化对统计调查对象的配合力度。继续推广以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的宣传方式,开展新增联网直报企业《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的送达回执工作,使统计调查对象明确统计工作的基本要求,提高统计资料报送的时效性、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提高守法的自觉性,实现提高统计源头数据质量的目的。
2、加大对各级领导的宣传教育力度。通过与区组织部门、法制部门举办部门分管领导干部培训班,统计法制讲座,使各级领导、部门及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充分了解统计法律法规、统计方法制度及统计工作要求。推进“一法一规”进党校,努力实现对领导干部统计法制宣传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突出抓好“四上”企业负责人的普法宣传教育,亟力提高企业领导对统计“四大工程”建设的配合程度。
3、提高统计人员的责任意识,法制意识。主要抓好统计人员的持证上岗培训、统计专业培训、统计法制教育培训工作,增强对统计法的敬畏意识,恪守统计职业道德的底线,严守统计“四条红线”,邀请省、市局专家进行统计法制知识授课。切实提高广大统计人员的责任意识、增强法制观念。
4、提高社会公众的认知度。结合本区实际,组织开展传播统计法律知识“四大工程”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普法宣传活动。特别是围绕今年的第三次经济普查,通过召开座谈会、讲座、知识竞赛、法律咨询活动、广场宣传、发放传单、张贴宣传材料、给住户、中小学生的一封信等方式,积极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杂志等媒体,大力推进统计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引导社会公众自觉遵守统计法,自觉维护自身在统计工作中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