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农经局2007年工作总结及2008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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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08年2月11日 出处:中国农经信息网 作者: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农经局 本页面已被访问 547 次
夷农经发[2008]1号
2007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以十六大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围绕区委区政府关于农业和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认真履行农村承包合同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财务与资产管理、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和专业合作组织建设等工作,突出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化解村级债务等政府重点工作,成功举办全国全省三个试点,各项工作得到各级领导和部门的认可,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均按计划实现。
一、2007年主要工作及作法
1、开展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创新,建立全市首家集体股份合作社
夷陵区是省委、省政府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创新试点区,军田坝村被列为省八个集体资产产权制度创新试点之一。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厅关于城中村、城郊村、园中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创新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办发[2006]82号)文件精神,区委、区政府领导多次开会讨论研究工作方案。试点自6月28日进村工作,区、乡先后成立了领导小组、组建了工作专班。试点工作组、村筹委会坚持从实际出发,尊重历史,创新工作,开展了“清产核资、清人分类、配股到人、公布上墙、签字到户”等工作。经过近5个月的辛勤努力,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实现了集体家底价值化、村民身份明朗化、农民利益股份化、规范运作制度化的目标。11月8日召开了成立大会,至此,全市首家集体股份合作社正式成立(全省是第三家)。经清产核资,该村集体资产总额为6.06亿元,其中:资源性资产6.05亿元,固定资产215万元,流动资产19万元。经清理确认总人数为2508名。一类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2348名,占总人口的94%;另一类是非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160名,占总人口的6%。根据清人分类结果,军田坝股份合作社共有股东2509名,其中个人股东2508名,总股份57688万元,由集体股、基本股两部分构成,基本股分人口股、劳龄股、贡献股、特殊股。集体股17307万元,占总股份的30%;基本股40381万元,占总股份的70%。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管理制度、董事会会议制度、董事会管理制度等11个合作社内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2、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创新,成为全省土地承包纠纷仲裁示范区
夷陵区是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区,近几年依托区、乡、村三级纠纷调解仲裁网络,建立了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长效机制。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做到了 “五过问”:即涉及土地经营权的要过问;土地承包及流转合同纠纷要过问;土地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要过问;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要过问;其它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要过问。 “五提高”: 提高办案知明度。对参与仲裁当事人不收取任何费用,并把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庭搬到农家,搬到田间地头,让熟悉情况的村民参与旁听;提高办案准确率。包括核稿、告知、评议仲裁决定;提高信息反馈程度。仲裁执行情况,定期回访;提高办案人员素质。通过开展调查研究、模拟仲裁学习等方法逐步实现提高素质的目的;提高办事效率。通过对仲裁建制、文书规范、庭审程序的创新提高办案实效性。今年5月全省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员培训及现场会在我区举办,培训学员现场观摩了模拟仲裁,参观了仲裁庭设施建设。为办好全国的仲裁试点,研究制定出台《夷陵区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暂行办法》经区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以政府规范性文件下发,同时制发实施的文件有《夷陵区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试点工作方案》、《夷陵区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庭审程序》、《夷陵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员守则》、《夷陵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员管理办法》、《夷陵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档案管理办法》等。
今年全区共调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136起,其中立案仲裁9期已全部结案,已裁决6期,庭中调解3期,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得到有效地解决。
3、开展农村土地流转免费服务创新,当好农民的“土地红娘”
为保障农民合法权益,进一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促进农业产业化及适度规模经营的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服务新农村建设,夷陵区在全省率先组建了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区农经局在黄花乡办土地流转试点后,全区12个乡镇(街办)、开发区分别建立了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各中心由乡镇(街办)、开发区财政经管所所长(经管站长)任主任,分管经管工作的副所长任副主任,具体负责土地流转工作,选聘各村财经委员为信息员。推行四项免费服务,即免费提供土地流转信息、政策咨询、土地流转场所、流转合同和承包合同鉴证。今年全区转让684户,面积300余亩,办理了经营权证变更手续。
4、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规范运作创新,为农民增收搭建新舞台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区委、区政府全年工作重点。一是全方位宣传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今年初,我区采取了领导电视讲话、会议、培训、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共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其中,三斗坪镇印发了1500多份。悬挂固定标语48幅,张贴临时宣传标语485幅,宣传车10台次巡回宣传一周,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二是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年初,农经局拟定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具体实施方案,下发至乡镇(街办)、开发区农合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意见》(鄂发[2007]12号)文件精神,草拟了《夷陵区关于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意见》,以区两办文件下发;三是提高素质抓培训。重点围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财务会计制度等重点内容,开展辅导培训。采取召开座谈会、现场会、党校讲课及专题辅导讲课等形式,其中组织区乡两级业务骨干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培训达200多人次;四是强化工作职责。今年区委区政府将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列为农村重点工作之一,并纳入乡镇(街办)、开发区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落实了农经局为牵头单位,部分区直部门为责任单位。
截止目前,全区共发展各类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103个,其中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协会88个,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15个(其中有4个合作社与协会重叠)。涉及到种植、养殖、加工、销售、运输等农业生产领域,已基本普及到全区三大支柱产业。已拥有成(会)员65000多人,带动农户8万多户,培训成员近6万多人,共注册农产品品牌9个,引进新品种12个,推广新技术18项,设立营销网点1700个,成员户人平纯收入4500元,成员户人平增收410元,带动农户人平增收310元。
5、坚持不懈化解村级债务,确保区政府重点工作目标的实现
化解村级债务工作,是继农村税费改革后是各级农村重点工作,是乡镇(街办)、开发区党政班子全年目标考核指标之一。这项工作全省从2003年开始启动,计划用7年时间完成村级债务的化解任务,全区核定债务总额27625.91万元,截止目前,累计化债17852万元,占债务总额64%,其中今年下达化解任务1000万元,已完成化债1005.18万元,顺利完成全年化债目标任务。为了严控新增债务,年初,区农经局组织专班人员先后深入到6个乡镇(街办)、开发区、10多个村进行调查研究,撰写了调查报告,引起领导的重视,要求农经局草拟《关于坚决制止发生新的村级债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区政府办公室文件下发,7月,该文以夷政办发[2007]37号下发各地执行。11月,全区对村级新增债务及项目资金开展了专项审计工作。
6、加强农村财务管理,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农村集体财务是农经基础性工作,按各级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了规范管理及制度建设。一是按照省纪委、监察厅、农业厅《关于贯彻落实中纪发[2006]2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鄂纪发[2007]10号)文件要求,拟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暂行办法》,已与区纪委、监察局、财政局联合行文下发。同时,将《省农业厅办公室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集体经济组织民主理财民主监督的意见>》(鄂农(办)[2007]35号)转发至各乡镇(街办)、开发区。二是完成了对诚信协会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对丁家坝村民主理财小组上访街办在基金会存款未还的信访件进行了调查和回复。三是指导夷陵经济开发区做好财务移交和财务软件、农经统计软件购置与安装工作。四是为更好地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深入开展,于11月8日以局文件形式印发了《关于开展2007年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的通知》,目前各乡镇(街办)、开发区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并编发简报3期,对小溪塔财经所推行村级财务审核报告单的做法,龙泉、太平溪在农村财务审计中的经验予以推介。
7、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农民负担监管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在2007年里,一是落实农民负担监管责任制。坚持和完善减轻农民负担“四项制度”,即:涉农税收、价格及收费“公示制”, 农村义务教育收费“一费制”,村级组织和农村中小学校订阅报刊“限额制”,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坚持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制度和“谁主管、谁负责”的部门责任制。已分别与12个乡镇(街办)和区直相关部门签订了工作责任状。二是认真做好农民负担执法检查。9月中旬,区农经局在区政府统一组织的农民负担检查中,严肃认真地查处了少数地方的涉农乱收费问题。9月28日,区减负办会同区纠风办物价局等部门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个别地方的村级组织在新农村建设中收取农民住宅小区建房保证金、土地补偿费和个别乡镇(街办)、开发区服务中心巧立名目收取农民建房过户手续费问题进行了进一步调查核实,并提出了整改意见。截至10月上旬,区减负办已督促4个乡镇(街办)和部门先后清退了村级土地登记费、测绘费11000元,农民建房保证金8000元。10月开展了复查,对查出问题进行了通报,全年迎接省农民负担两次检查。
2007年度全区共审核批复了3个乡镇6个村的农村公益事业筹资筹劳方案。其中4个村筹资70500元,涉及7862人, 2个村筹劳15750个工日,涉及1750个劳动力。各地所筹资金全部纳入乡镇(街办)、开发区财务代理中心统一管理。村级筹资筹劳主要用于村级道路改造和维护。所筹资金和劳务均未超过全省规定的额度,没有出现以资代劳现象。
8、办好小型水利设施承包试点,促进农田水利建设
指导分乡镇高场村完成堰塘承包工作,制定方案、宣传发动、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公示签订承包合同工作。摸清了家底,明确了管理对象。理顺了管理关系,明确了管理主体。强化了责任,明确了管理任务。发包堰塘44口,水渠22条,合同签字率100%。
9、做好农经统计,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2007年开展了上半年百户和全年50户农民收入调查,并进行了分析预测,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完成了2007年度农经统计软件升级、协调及全区205个村农村经济情况统计年报录入汇总审核工作。通过调研和自下而上的统计,2007年度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达4759元,同比增627元。
10、机关效能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
2007年开展效能建设活动以来,区农经局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积极组织本单位全体干部积极参加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全面完成五项培训、五项清理、三公开等规定内容,结合本局特点,开展了五个一学习活动,成功办好四大试点(农业部、省三个,区本级一个试点),搭建了五个服务平台,顺利完成区政府两项重点工作,年初确定目标任务均按期实现,区效能办刊登2篇予以推广我们的作法。
11、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各项工作和机关工作任务
一是完成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2007年,区政府交办人大建议2件、政协提案1件,农经局在规定时间内到镇到村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面,均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回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农经局回复表示满意。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项视察工作情况。二是开展千名党员万户行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到村到组到户宣传中央1号文件精神等“八个一”的活动。三是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抗灾救灾联系村和受灾户的建房任务。为受灾村收回外欠款42万元,为受灾农户捐款捐物达5000多元。四是完成联系乡镇、村的扶贫任务,分别为下堡坪乡、锅厂村争取项目资金各1万元。五是为移民村完善土地承包合同,落实了相关政策,促进了移民村的稳定。六是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主要是抽调专人参加开发区和发展大道征地拆迁相关政策和遗留问题的处理,移民后扶工作,社区三城联创工作和省综合配套改革检查验收等工作。七是机关工作包括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文明创建和三城联创、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妇女及工会、人事劳资、财务、依法治理和五五普法等工作,来信来访等全面完成工作目标任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07年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对常规性业务工作检查力度不够。今年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国家、省的试点和区委区政府提出的重点工作方面,对常规性业务工作深入实地检查不够。
三、2008年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要求,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区委、区政府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重点,创新农经工作思路,调整农业生产关系,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做好各项农经工作,促进农村稳定,推进我区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经济发展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思路
我局2008年的工作思路是“321”,即三加强(加强农村财务及资产管理、加强农村承包合同管理、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两引导(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规范运行、引导农民规范土地流转),一严控(化解村级债务,严控新债增加),逐步实现农经工作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网络化、信息化目标。
(三)工作要求及措施
1、抓好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指导工作。力争新发展5个、规范3个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一是继续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宣传工作,形成有利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氛围。鼓励和引导农民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实行民办、民管、民受益,支持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展跨区经营,壮大自身实力,增强服务功能。引导龙头企业、农业科技人员和农村能人以及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创办或领办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二是加大培训力度,充分利用党校、村委会以及运行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阵地,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各层次人员广泛开展合作组织知识、业务培训,提高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整体素质。三是积极争取各级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支持,力争一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各级立项。
2、加强农村财务及集体资产管理。进一步完善村级财务双代理各项工作制度。一是抓好农村财务代理中心规范化建设。通过办试点的形式,从完善机制入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运作程序。重点抓好农村财务开支预审制、监控制、终审制、报告制的建立,形成全方位、全过程的审计监控制度,基本实现“双代理”规范化、制度化。二是强化村级财务公开力度。认真落实各级关于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政策,指导乡镇(街办)、开发区抓好村级财务定期公开工作。三是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重点抓好农村财务事前审计、村干部离任审计,督促各乡镇(街办)、开发区抓好对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进行审计。
3、积极化解村级债务,严控新增债务。一是认真宣传和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发生新的乡村债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5]39号)及各级有关严控新增村级债务的文件精神。二是努力探索化解旧债的方法、途径,落实化解村级债务工作责任制。将化解村级债务、严控新债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重点,将严控新债与工作业绩挂钩,加强对村级新增债务的监控力度。三是对新增债务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对查实的进行处理。不准帐外设帐或长期悬于帐外。
4、继续抓好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引导农民规范土地流转。一是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引导农民按照依法、自愿、有偿进行土地流转。二是加大土地纠纷的调处仲裁力度,做到纠纷案件件件有结果,当年发生的土地纠纷仲裁案件准确率达100%,结案率达100%。三是指导乡镇(街办)、开发区开展其他承包方式的承包管理,力争全区全面推开。四是发展各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通过推广经验、检查督办等形式,实现土地承包管理规范化建设。
5、继续抓好减轻农民负担监管工作。农民负担执法检查一年不少于2次,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不出现群体事件和恶性案件。一是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抓好涉农收费价格“公示制”、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义务教育学校收费“一费制”和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四项制度的落实,与各乡镇(街办)、开发区及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责任状,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奖惩办法。二是定期开展涉农收费自查和专项检查,一年不少于2次,对涉农收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加强整改。三是加强农民负担网络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监测体系作用。四是严格“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事项的审批,对村级列支招待费进行全面检查,真正杜绝在村级列支招待费。
6、加强机关制度及队伍自身建设。进一步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文明创建和三城联创、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妇女及工会、人事劳资、财务、依法治理和五五普法等工作,人才及全区经管队伍建设、来信来访调处工作、新农村示范村贫困村及移民村建设,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交办工作。
二00八年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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