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指导员点名时三令五申,一再强调不能脱岗漏岗,可我却没有把指导员的话放在心上,没有重视指导员说的话,当成了耳旁风,这些都是不应该的。也是对指导员的不尊重。应该把队领导说的话紧记在心,把部队的条令条例紧急在心。
事后,我冷静的想了很久,我这次犯的错误不仅给自己带来了麻烦。而且我这种行为给连队也造成了及其坏的影响,破坏了连队的管理制度.在战友们中间也造成了不良的影响。由于我一个人的犯错误,有可能造成别的战友的效仿,影响连队纪律性,对部队的纪律也是一种破坏,而且给对自己抱有很大期望的队领导也是一种伤害。每一个领导都希望自己的战士做到品学兼优,全面发展,树立良好形象,也使我们的连队有一个良好形象。一个良好的连队制度靠的是大家来共同维护来建立起来的,而我自己这次却犯了错误,去破坏了连队的良好制度,是很不应该的,若每一个战友都这样犯错,那么连队早就乱套了,对于我违反条令条例给予惩罚也是应该的,我今天座岗时自己想了很多,也意识到自己犯了很严重错误,在此错误中应负不可推卸的主要责任。我真诚地接受批评,并愿意接受队领导给予的处理。
哈哈!!!是不是“脱岗”了。如果是战时出现这个问题,你就不是写检讨书了,本人认为要是谁帮你写,肯定是害了你。你得自己真正认识到危害才行。1984年在对越作战时,在麻栗坡的芭蕉坪就是因为“脱岗”,连队遭到越南特工的袭击,损失惨重。两个脱岗的战士和连长、排长都受到“军事法庭”的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