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是我们比较常见的一种,在借款的时候民间借款的时候往往需要写欠条。但是对于那些在被威胁的情况下写的欠条,我们该怎么证明是被威胁的呢?(一)被威胁写下借条后,要及时向警方报案留底,报案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二)与对方沟通,找第三人在旁边作证,证明自己是被威胁的;(三)与对方接触时随身携带轻便录音录像设备,受到威胁时可及时拍录取证。《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强买强卖商品的;(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对于这个问题,如果大家在实际中遇到了就要知道在法律上的规定是什么,才能清楚怎么来进行证明。这对于我们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一定的帮助,大家要知道如何利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利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强买强卖商品的;(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如果有证据证明受威胁写下的欠条,没有法律效力。
1、被威胁恐吓签下巨额欠条,应当向警方报警或者向法院起诉确认无效。
2、在诉讼中,如果不存在借款事实,被告应当举示确未收到借款的证据予以抗辩,比如了解情况的证人证言、短信记录、通话录音等。如果自己无法证明虚假欠条事实,将承担不利后果。
1、被威胁恐吓签下巨额欠条,应当向警方报警或者向法院起诉确认无效。 2、在诉讼中,如果不存在借款事实,被告应当举示确未收到借款的证据予以抗辩,比如了解情况的证人证言、短信记录、通话录音等。如果自己无法证明虚假欠条事实,将承担不利后果。 3、法院判决案件是依据事实来适用法律,所谓的事实是证据能够证实的事实。借条作为债权凭证本身就能证实借款已经发生,法院会据此认定双方之间存在借款事实,因此适用借款合同中借款人应当还本付息的法律规则来判决借款人偿还债务给出借人。
一是明显与借贷事实不符的情形;二是当事人的陈述与主张;三是提供如何受到胁迫的过程与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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