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双方平等自愿并没有违反法律硬性规定的基础上签字就是契约就生效。至于借条上又约定利息,没有违反法律法规,乃然是有效的。但是民间贷款利息不能高于人民银行同期的贷款利息的4倍,超过人民法院是不予保护。这不是违法,而是超过规定不予保护。
1、民间借贷中借款人在借条上签字,借条就生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借款人签字的基础上,在借条上捺上手印,是为了进一步提供借条证明效力的等级,确保交易安全。捺上手印不是借条生效的必要条件。
2、在借条上约定利息当然是可以的,完全合法。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就利率标准达成一致就可以了,利率的约定同样具有法律约束力。但约定的利率标准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超过4倍的,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4倍之内的仍然收法律保护。
3、百分之零点八没有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当然受法律保护。
4、最后写上借款人愿意接受法院强制执行,这一条可有可无,没有实际意义。因为如果出现纠纷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后债务人不履行判决义务的话,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的强制执行不存在借款人是否愿意接受的问题,他没有权利来选择愿意接受还是不愿意接受。他愿意也好,不愿意也罢,不影响法院的强制执行。
5、你还要注意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你在保留好借条的同时,还要保留好资金转移与交付的相关凭证。就是你作为出借人将借款交到借款人手里的证据。很多人忽视了这一点,导致以后的纠纷中处于被动。没有所借款项转移与交付的凭证,光有借条,不能保证你以后发生诉讼时候能够胜诉。
只要他写上日期签上名字就有法律效力
如果涉及有利息的话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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