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金与利息合并成一张新的借条,与老借条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所以应当注意销毁老借条,否则债务人就要还双倍本息。如果到期不能还款,应当起诉,只要符合条件法院就能够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放心吧,新欠条是合法有效的。
但是新借条中,要说明是老借条的后续,并且要把借贷的当事人、借贷金额、清偿日期、借贷利息等写明确。
如果有了新借条,那么就会替代老借条的效力,老借条就需要作废了。
昨天刚出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8条:“
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当事人主张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般来说已后一个借条为准,老借条可以用于佐证新借条的借款事实
额度多大?有收条与转账凭证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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