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回求借款人按照答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为国家今年关于民间借贷有了新的文件,现在最高利率只能是百分之36,以前是百分之四十。
希望被采纳!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用户注册
投稿取消
文章分类: |
|
还能输入300字
上传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