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即不续签,又没有解除劳动关系,则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算。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法律规定详见《劳动合同法》第82、38、46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27条)。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工资每月多少等,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由用人单位来证明,如果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将承担不利后果。
“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6、3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2条均有这方面的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等均可要求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如果你想全面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你看一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和《社会保险法》,你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会使你一生受益。
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注意收集证据。如果将来仲裁或诉讼,这很重要。
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特别提醒:看我以上回答,要把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找到后,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我的百度空间有以上提到的法律规定,你可以去查阅。
:《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可以和对方续签劳动合同,也可以不与对方续签劳动合同,如果双方有一方不同意即说明就续签劳动合同双方协商未达成一致,劳动合同应即行终止。
当然也不乏特殊情况,如:劳动者因工负伤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义务兵服兵役期间的,在这些情况下企业均不得与职工终止劳动合同。
年终奖金是公司的规定,法律管不了那么多,所以是否能拿到奖金,取决于你们公司。
起诉的话,你可以在你工作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