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你要尽量催促单位和你签订书面合同,再不签的话,你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其支付你除第一个外的4个月的双倍工资。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建议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主张自己的权利。
另外建议到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办事处碧眼路1号的光明新区管委会一楼的信访办大厅找深圳市总工会的法律援助律师咨询和寻求法律援助。另外也可以直接打签名上留的电话,有专人提供法律援助。
让劳动者体面劳动——深圳市总工会
1、未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若协商不成,你收集工作证、服务证、考勤卡、工资条、证人证言等,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那你就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