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 姓名:
现居住地址:
身份证号码(其他有效证件号)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 (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的工作内容为 ,工作地点为 。
第三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工作制(标准工时/综合计算工时/不定时)休息休假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甲方应于每月 日以货币形式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计时/计件)为 。
其中,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 ,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应依法支付乙方加班加点工资。
第五条 甲方应当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依法应缴的部分由甲方负责代扣代缴。
第六条 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遵守《职业病防治条例》之规定。
第七条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八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