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乙方自愿申请停薪留职,另谋职业,经与甲方协,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
遵守法。
第一条 停薪留职期限从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到____ 年月____ 日止,共为____ 年法。
第二条 停薪留职期间,甲方应保留乙方的国有企业职工的工籍,并连续计算其工龄法。
第三条 停薪留职期间,如遇工资调整,按工资调整政策予以评定,评定的附加条件是乙方履行本
合同,如符合条件,甲方应予乙方升级,待合同期满后,乙方回原单位工作时,按调整后的工资级别执
行法。
第四条 停薪留职后,乙方可以从事各种正当的经营活动法。需要办理的手续,由本人自理;如确需
甲方出具证明的,甲方可以证明其实属停薪留职人员法。
第五条 停薪留职后,乙方不享受工资﹑奖金﹑劳保福利﹑医疗费等待遇法。
第六条 停薪留职期间,乙方按基本工资的____ %向甲方缴纳劳动保险基金____ 元,每月____ 日
前缴纳法。逾期6个月连续不按期缴纳,甲方可以对乙方作自动离职处理法。
第七条 停薪留职期间,如乙方因病﹑残而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甲方按退职办法予以处理法。
第八条 停薪留职期间,乙方必须遵纪守法,如从事非法活动,符合《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定的
开除条件,甲方有权按规定予以开除法。
第九条 停薪留职期满,乙方愿意回原单位工作,须在一个月前提出申请,以便甲方按时予以安排
工作,停薪留职期满后一个月内,乙方未申请回原单位的,甲方可以按自动离职予以处理法。
以下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