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报偿理论,劳动者的职务行为是为了用人单位的利益,其劳动风险也应当归于利益的享有者,对由此产生的责任应当由用人单位来承担。这个时候你不做了,没签定劳动合同,两班倒的加班工资等你可以主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这是你的权利。
但是,如果劳动者对损害的发生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可以免责的话,则是对用人单位的侵害。因此,是否要求劳动者承担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危险程度、技术技能、设施设备、监管力度等因素,依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各自的过错程度,决定其责任大小和分担额度。既然你做废了60个产品,机械厂要你承担部分损失也有一定道理。从和谐稳定的角度说,大家好好商量一下,妥善解决就行,这样对你以后找工作、对厂里都是双赢的办法。
祝你好运!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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