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据不属于"合法有效凭证"
由此能体现财务核算不正规.
这种收据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不能税前扣除.填制申报表时应做调增处理.
当然不可以啊! 正规发票上都有公司的财务专用章!
有关收据做账的合法性问题:
一,收据入账,有的合法有的不合法,关键在于收据的种类及使用范围。
二,内部收据是单位内部的自制凭据,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自制的原始凭证.用于单位内部发生的业务,如材料内部调拨、收取员工押金、退还多余出差借款等,这样的内部自制收据是合法的凭据,可以正常入账。
三,单位之间发生的业务往来,作为收款方开具的收款收据只是结算往来款项的原始凭据,这种收据也可以记入往来账。
四,行政事业单位的专用收据可以做账。从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或其它非营利性组织取得的收款收据,必须带有财政部门或其它机构的收据监制章,并加盖收款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方为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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