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公司并无用人权,要通过第三方劳动派遣公司雇用并委派到该外资公司,签的也是派遣公司的劳动合同,也是通过派遣公司代缴社保
用香港公司的章签的劳动合同没有法律效力,更何况是不买社保,明显不合法
深圳公司不能以派遣公司的名义签订劳动合同,香港公司不可以直接签订劳动合同,香港公司与深圳公司应分别与员工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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