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你可以随时走人,不需要对方同意的,提前三日告知就可,你看看劳动法的规定就知道了,而正式用工期间需要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而且也不需要对方一定同意才行,你只需尽到告知义务就行。如果你在用工期间有接受专门的培训并且签订培训协议规定了服务时间的,那样则有可能需要根据协议进行赔偿。
对方不同意你的解除是不合法的,不过也证明你是有用之才了。可以的话你去好好和老总他们协商一下,也为了自己更好的人际关系。
这个问题按照法规你前公司的劳务派遣单位没有处理错误:
首先,无论你合同签了几年,你要提出辞职都要提前30天,除非你能拿出该公司有违法用工行为;其次,你矿工3天这个可以按照公司制度开除你,如果不算开除按照你9月5日提出申请辞职来算,你要到10月5日才能解除。你新找的公司没有试用期么?试用期间合同可以不签的,在以后签的时候补算试用期的时间就行了。
个人可以随时解除劳务合同,但需要提前一个月提出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