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公司劳务管理部门的职责:
1、贯彻国家、北京市、集团关于使用农民工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负责公司各用工单位的劳务供方全面管理工作。
2、负责劳务供方具体工作,组织、配合各用工单位编制年度劳动力计划,根据工程需要及时与劳务供方联系调配劳动力,推行并检查实名制管理工作。
3、指导项目部加强成本核算,有效控制合同外用工支出,降低项目人工成本。确保劳务管理工作目标的实现。
4、定期召开系统工作会,不断完善本专业系统的管理工作制度,并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和政府的政策及时调整。
5、接受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委外管处、集团总公司及专业劳务市场的各项检查工作,并对检查出的问题负责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
6、协调配合公司有关部门对劳务分包方入场后的管理工作,处理劳务用工中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协调劳务纠纷。
7、负责对劳务分包的评价、选择和监督管理;参与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负责本专业系统内贯彻公司三个管理体系的方针和目标并组织实施。 8、对各用工单位的劳务合同履约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劳务合同中的劳务费结算、支付进行审核。
9、负责外埠工程和联营工程劳务管理,完善外埠和联营工程劳务管理的制度建社
10、组织劳务供方及专业人员的培训。
一、施工总承包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劳务管理员职责劳务管理员职责劳务管理员职责劳务管理员职责 1、 施工总承包单位劳务管理员须持证上岗,并监督各劳务及专业分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持证上岗。 2、 认真履行《2009年朝阳区施工项目劳务管理及劳动用工规范工作方案》各项规定;在本项目"劳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各项管理工作,确保不出现劳务群体性事件,维护行业、社会稳定。 3、 领导施工现场各分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开展日常工作。 4、 对本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各《劳务(专业)分包合同》进行项目部备案。 5、 农民工进场3日内,监督劳务分包单位依法与全部农民工签 订《劳动合同》;合同签订后3日内,要求劳务分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提交《劳动合同》原件一份,并在项目部备案;农民工进场一周内,实现《劳动合同》签订、备案率100。 6、《劳务分包合同》签订10日内,监督劳务分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将《劳务分包合同》、《农民工花名册》进行市建委备案,并对要求其提供备案手续复印件;15日内,总包劳动力管理员携本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及劳务分包单位市建委备案手续(复印件)到区建委施工管理科完成二次备案。
7、《劳务分包合同》签订10日内,要求劳务分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提交劳务队长《授权委托书》。 8、每月定期要求劳务及专业分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提交真实、有效的《工资发放表》、《考勤表》,并在项目部备案。 9、每周定期要求劳务及专业分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提交真实、有效《人员变更情况周报表》、新进场农民工《劳动合同》并在项 目部备案;每月3日前向工程属地办事处城建科报上月《施工管理台账》。 10、监督劳务及专业分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在农民工进场10日内,完成"实名制卡"办理工作,并要求其提交相关办卡证明资料;监督"实名制卡"使用工作,每月定期使用"实名制机具"打印《出勤记录表》。 11、开工10日内,完成本单位"劳务费专用帐户"、"工资保证金账户"建立工作;《劳务分包合同》签订10日内,监督劳务分包单位完成其 "劳务费专用帐户"、"工资专用帐户"、"工资保证金账户"建立工作;在项目部备案各参建单位 "三个帐户"相关办理资料。 12、定期参与项目劳务费结算、支付工作;实时掌握《劳务分包合同》履约情况;定期监督劳务分包单位发放农民工工资; 13、与各劳务分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密切配合,开展项目劳务管理及纠纷排查各项工作;每月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提交"劳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在"项目劳务管理工作例会"上讨论。 14、 每月召开"项目劳务管理工作例会",负责会议签到、记录会议
内容并在项目部留存备查。
二、劳务及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及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及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及专业分包单位劳务管理员职责劳务管理员职责劳务管理员职责劳务管理员职责 1、 劳务及专业分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须持证上岗。 2、 认真履行《2009年朝阳区施工项目劳务管理工作方案》各项规定;在本项目"劳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各项管理工作,确保不出现劳务群体性事件,维护行业、社会稳定。 3、 服从施工总承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领导,认真开展各项日常工作。 4、 农民工进场3日内,依法与全部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签订后3日内,完成本单位备案工作,并向施工总承包单位单位劳动力管理员提交《劳动合同》原件一份;农民工进场一周内,实现《劳动合同》签订、备案率100。 5、 《劳务分包合同》签订10日内,将《劳务分包合同》、《农民工花名册》进行市建委备案,并向施工总承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提交备案手续复印件。 6、 《劳务分包合同》签订10日内,向施工总承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提交劳务队长《授权委托书》。 7、 每月定期将工资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手中,严格记录考勤,并向施工总承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提交真实、有效的《工资发放表》、《考勤表》。 8、实时掌握本单位农民工流动情况;施工过程中,农民工进场三日
内,完成《劳动合同》签订工作;每周定期向施工总承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提交《人员变更情况周报表八新进场农民工《劳动合同》。 9、本单位农民工进场10日内,完成"实名制卡"办理工作,并认真落实各项"实名制卡"使用工作;每月定期向施工总承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提交办卡证明资料。 10、《劳务分也合同》签订10日内,完成本单位"劳务费专用帐户"、"工资专用帐户"、"工资保证金账户"建立工作,并向施工总承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提交"三个帐户"相关办理资料。 11、定期参与项目劳务费结算、支付工作;实时掌握《劳务分包合同》履约情况。 12、与各施工总承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密切配合,开展项目劳务管理及纠纷排查各项工作;每月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提交"劳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在"项目劳务管理工作例会"上讨论。 13、除《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表》、《考勤表》、《人员变更情况周报表》、《授权委托书》须向施工总承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提交原件外,其余各项资料均可提供复印件,但须加盖企业公章并由劳务队长签字确认。 14、专业分包单位(含甲指、甲直分包)如采取劳务发包,劳动力管理员各项职责按施工总承包单位要求执行;如直接用工,按劳务分包单位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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