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问题模糊不清。没有劳动合同,是指签订劳动合同后没有给你留存,还是指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自劳资双方建立劳动关系起,不满一年的,自次月起支付双倍工资报酬;超过1年的,视为双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打个比方,你2008年1月到公司上班,至今一直都没有签劳动合同;那么从2008年2月起至2009年1月止,公司要支付你双倍工资。从2009年2月起,你有权主张和单位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至于保险没有缴纳,你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让单位补缴保险,但社保个人部分还是要你自己承担的。
如果你不想再这家单位继续工作,可以递交辞职报告,在辞职理由中注明系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这样你可以主张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证据充足后申请劳动仲裁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责任。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可以采取行政投诉或者劳动仲裁解决。
首先你要有你在该单位上班的证据,然后去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关于上班考勤,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适合举证倒置原则,由用人单位提供相应证据,如考勤记录等。如果用人单位不能举证,则要负相应举证不力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