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劳动合同备案的事项如e68a8462616964757a686964616f31333365666235下。
一、劳动合同备案对象:本县行政区域内依法成立的企业、民办非企业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等使用的各类劳动者(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以及纳入人事部门管理的人员除外)
二、劳动合同备案时间:用人单位新招用职工或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自招用或续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进行备案。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变更的,应在30日内进行备案。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7日内进行备案。
三、劳动合同备案审查内容
1、双方当事人是否具备订立劳动合同的资格;
2、劳动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3、劳动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双方责任、权利、义务是否明确;
4、用人单位办理与劳动者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备案登记手续情况。
四、劳动合同备案所需材料
1、用人单位办理劳动合同鉴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初次办理劳动合同鉴证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二)劳动者身份证明;
(三)《劳动合同鉴证花名册》(一式二份)及签订的劳动合同文本(一式三份);
(四)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五)续订劳动合同的,应持原招用人员劳动合同鉴证花名册、续订劳动合同鉴证花名册(一式两份)和续订的劳动合同文本(一式三份);
(六)变更劳动合同的,应持原招用人员劳动合同鉴证花名册、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一式三份)
2、用人单位办理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备案需提供如下材料: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备案表一》(一式五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备案表二》及劳动合同书;
(二)因合同到期终止劳动关系的,需提供到期的劳动合同书;
(三)因劳动者辞职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供劳动者辞职报告;
(四)因辞退、除名等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报告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解除劳动关系送达凭证》;
(五)因退休、死亡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劳动者退休证明、死亡证明;
(六)因企业改制、破产、并轨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供有管辖权的国有资产部门下达的批复、改制方案和双方签订的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一式五份)。
五、劳动合同备案办理时限:劳动合同备案即时受理,当天办结。
合同样本|
合同书|
承揽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
知识产权合同|
技术合同|
保险合同|
房地产商合同|
经营合同|
劳动合同|
投资合同|
招标合同|
证券合同|
赠与合同|
商标专利合同|
其他合同|
买卖合同|
借款合同|
租赁合同|
租房合同|
购销合同|
装修合同|
销售合同|
购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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