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介绍居间协议书
甲方:江苏红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乙方:(62616964757a686964616fe78988e69d8331333262353962委托人):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信、有偿服务的原则,就乙方委托甲方代为寻找工作岗位等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甲乙双方协商确认:乙方委托甲方寻找用人单位的具体要求,以填写求职登记表为准,求职表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双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当前的准确的身份信息证明。包括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本也可),学历证,健康证和其他专业技能职称等相关证明,并填写求职信息登记表。
2、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职前指导建议,并根据乙方的实际能力及要求提供合适的工作岗位。
3、乙方必须在支付相应的居间服务费后,才能享受甲方提供的岗位信息服务。
4、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正规、合法、真实的工作岗位。
二、服务资费标准及相关说明
1、市内介绍收取居间介绍成功服务费 元/位;
市内介绍特殊岗位或省外招聘收取居间介绍成功服务费协商收费;
2、甲方开出推荐介绍信,一经用人单位录用,介绍就业居间服务成功,本协议自动终止。
3、乙方未被用人单位录用,甲方继续为其推荐就业岗位或退还乙方服务费。
4、若甲方推荐乙方到用人单位被录用或上岗后,因本人原因找各种理由离开不做者,所交费用不予退还。甲方在三月内继续为其推荐新的就业岗位。
5、经甲方推荐后,如果乙方在7日内不再与甲方联系,就将视为推荐成功,本协议自动终止。
6、乙方上岗后如果要求甲方重新为其推荐新的就业岗位,需从新签订本协议和缴费。
7、如果甲方推荐乙方到用人单位,乙方到了用人单位未参加面试终止本协议并退还服务费后,日后自行到用人单位求职成功的,视为乙方不诚信,甲方有权向乙方追讨经济赔偿,经济赔偿标准双方约定为乙方在岗用人单位属地政府最低工资标准的二倍计算。
三、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一旦发生意见分歧,双方应尽力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起诉新沂市人民法院。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签订交费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江苏红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乙方(签字):
经办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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