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用工合同书
甲方:山西省古交市镇城底矿镇砖厂
乙方:
性别: 生日:
身份证号码: 文化程度:
户籍所在地:辽宁省本溪市 现在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劳动政策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劳动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合同期限: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乙方在甲方的劳动合同期限,同时也是甲方对乙方实行的用工合同期限。
第二条: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其中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二、生产、工作任务
第三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经理秘书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按照甲方规章制度及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数量标准。
第四条:根据甲方不断地生产及市场业务拓展等需要,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可随时调换乙方的工种和岗位和薪资。
三、劳动纪律
第五条:甲方应根据《劳动法》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各项具体规章制度。
第六条: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 卫生,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财产,遵守职业道德;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教育。
第七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经济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八条:甲方应根据国家的有关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保健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 生产、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等。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供必要的劳动场所和设备。
(二)发放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
(三)对女职工和特殊职工按规定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九条:根据行业特点,由甲乙双方协商具体的工作日和休息日。在国家法定节日(五 一、国庆、元旦、春节)期间,甲方应按规定安排乙方休假或调休。
六、劳动报酬
第十条:乙方应认真学习业务知识,积极工作,努力完成甲方分配的生产、工作任务。
第十一条:甲方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包括下列内容:
(一)基本工资620元/月。
(二)职务工资 100 元/月。
(三)午餐补贴180元/月。
(四)交通费补贴100元/月。
(五)全勤奖100元/月。
(六)社保300元/月。
(七)提成或奖金(按甲方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甲方不得无故克扣、拖欠乙方工资,否则甲方除支付乙方应得的工资外,并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10%的经济补偿金。
七、职业培训
第十二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培训,培训费由甲方单方或协商共同承担。
第十三条:乙方从事普通和技术工种的,上岗前均须经过教育和培训,从事特种行业作业
的,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生产特种行业资格后持证上岗。
第十四条:在本合同期限内,若甲方出资培训,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经甲方同意, 乙方应当按照未满合同的服务年限,在离开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补偿培训费。
八、处罚与奖励
第十五条:乙方在劳动工作过程中,提出对甲方发展有利的合理化建议,甲方可视情给予乙方口头表扬或经济奖励。
第十六条:乙方若在工作中一贯表现积极、屡创佳绩,甲方应给予乙方一定奖励。
第十七条:甲方可以随时口头或书面提出对乙方工作失误的处罚决定。
第十八条:乙方在工作中若出现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泄露公司信息机密和技术机密资料给甲方造成了利益损害,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或解除合同的各种处罚,并由乙方承担对甲方利益造成的全部损失。
九、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十九条:甲、乙方协商社保由员工自己办理,甲方每月将社保金直接发放给乙方;
第二十条:甲方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十、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第二十一条:双方订立的劳动用工合同期限届满,本合同将自动解除、终止。
第二十二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严重违反了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
(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害。
(三)泄露甲方信息机密和技术机密资料,造成了甲方重大损失。
(四)因自身原因被劳动教育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
(六)患病或因非工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第二十三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甲方不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二)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工作。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或劳动届满,或依法终止时,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四条: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其它相关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二十五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或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甲方应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后,方可解除本合同。
十一、违约责任及赔偿
第二十六条:甲乙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须承担劳动合同终止的过错责任。
第二十七条:乙方如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或甲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辞退或开除乙方,甲方不承担任何补偿。乙方因上列行为给甲方或他人造成损害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如合同期未满乙方提出离职的,按甲方离职规定,须提前3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批准后,将工作交接至甲方满意后方可离开,否则应支付给甲方一个月基本工资作为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其他方面的损失。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甲方有权通过政府劳动部门,要求乙方返回工作岗位,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二、保守商业秘密及职业道德
第二十九条 :下列各项甲方的咨询或文书属于甲方的商业机密,乙方不得私自保留、影印或提供他人,并执行甲方的安全保密制度,否则按相关规定支付甲方赔偿费用,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商业机密:甲方行销、策略、计划、财务报表、人事档案、薪资及聘雇记录、会计资料、库存管理、客户名单、电脑程序及资料库、员工培训资料及公司规章、手册等,以上商业秘密不论以书面、图标或电脑磁盘等形式均属之。
第三十条:对于负责或经(管)以上业务的岗位人员,在劳动合同终止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一个月内,甲方有权调整其工作岗位。
十三、知识产权归属
第三十一条:乙方在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任务需要和利用工作条件所创造的知识产权由甲方享有,但甲方应给予乙方奖励。
十四、其他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人:
2007年___月_ __日 2007年___月__ 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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