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受聘者(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书,以供双方共同信守执行。
一、基本情况:
1、甲方聘请乙方担任位于 的 总经理 职务。
2、聘用期为:从 年 月 日到年 月日止。
3、甲方每月付给乙方基本工资为人民币玖仟元(¥9000元 )。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乙方工作所需的设备和良好的工作环境及约定的待遇。
2、甲方需为乙方提供一日三餐饮食,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不纳入乙方工资。甲方负责乙方健康证的办理。
3、乙方接受甲方领导和监督,如乙方违反相关店规,甲方有权利对乙方做出正当处罚(具体参照公司的规章制度)。
4、若因乙方管理不当,连续三个月营业额低于15 万元,甲方有权终止此合同。
三、 乙方的权利:
1、乙方的休假方法和其他福利待遇,参照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
四、乙方的权力:
总经理对股东会负责,享有下列权力:
1、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获取经营管理报酬;
2、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厨房及食材采购除外);
3、组织实施股东会、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4、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臵方案;
5、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6、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7、提请股东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部门经理、财务负责人;
8、聘任或者解聘除股东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人员;
9、拟定公司员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员工的聘用和解聘;
10、批准单笔1000元以下费用;
11、执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五、乙方的职责
1、对完成公司整体经营目标负总责,保证每月营业额不低于人民币15万元;
2、全面执行股东会作出的各种决议;
3、拟定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各项内部管理方案报股东会同意后执行实施;
4、协调公司的各种外部事务,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5、按月向股东会报告公司经营情况,接受股东会质询并作出解释;
6、接受公司股东会对公司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7、做好公司工商、税务等各种证照的办理、年检等工作;
8、做好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会确定的其他职责。
六、乙方禁止性行为
1、不得利用职位谋取私利;
2、不得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
3、不得从事违反法律规定的活动。
4、如发生上述行为,甲方有权经济处罚乙方,并解除合同,情节严重的可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七、工资发放及绩效奖惩方法:
1、甲方每月日以现金形式向乙方支付上月的基本工资及提成。
2、绩效奖惩办法:
①月营业额基本指标为15万元/月,乙方的最低工资标准为9000元/月;
②月营业额不超过基本指标15万元时,乙方的工资标准为最低工资(即9000元/月);
③月营业额超过基本指标15万元时,乙方按照超出部门的%提成。
八、合同的续定、变更、解除和终止
1、如甲方结束经营,合同双方自动中止,甲方将补齐乙方工作日之基本工资及提成。
2、如果甲方单方终止合同,甲方将补偿乙方壹个月基本工资,并补齐乙方工作日的基本工资及提成。
3、如乙方单方终止合同,必须书面向甲方申请,甲方通过后,指定乙方离职日期。如乙方擅自离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以贰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4、合同期满后,再续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如乙方未提前一个月向甲方申请离职,甲方有权在合同到期后不再与乙方续签合同;如甲方未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离职,乙方有权在合同到期后不再与甲方续签合同。
5、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从实例事件中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时,甲方可随时解约,并追究赔偿。
6、本合同终止或解职除时,乙方应将甲方交其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术资料等,如数交还甲方,如有损坏或遗失,应按原定的单价予赔偿。
7、通知解除合同后,当甲方后续总经理未至接管时,乙方必须认真坚守工作岗位,不得做出危害甲方利益的事情(如损坏甲方声誉恶意破坏公司财物透露公司机密等),当接管总经理到岗后,须做好各方面的交接工作。
九、 本合同一式二份,一份 3 页,甲、乙各执一份。协议在执行中经双方协商可修改条款,但未修改前仍按原条款执行。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按照有关规定,本着互相谅解的精神,共同协商处理。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签 字: 签 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