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有请假需以书面形式上交给文员.三天以上的假期需填写一式四联的休假申请单,交排班主管并由经理签名后方才生效.
二、凡请假员工,假期未满上班或超假必须到部门办理销假或续假手续。未办理销假手续者假期内上班不计工资,超假但未办理续假手续者以旷工论。
公休假
1. 所有员工有事需请假提前递交请假单,在周三前递交下周的请假单,放于文员处。
2. 排班主管会根据开房率来酌情处理休假申请,并于周五给予答复.
3. 员工有事情需申请换班,请填写调班申请,交由所属主管签名确认。
事假、 病假:
1. 员工请事假,事先向部门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特殊情况口头请假事后补办;
2. 员工请病假,事先向部门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特殊情况口头请假事后补办;
3. 员工请病假必须出示二级甲等医院证明.并及时填写休假单.
年假、其它假:
1. 员工请产假必须提前三十天向部门申请,并附医院或当地政府相关证明。
2. 员工请年假必须提前15天向部门递交申请。
2.目的:为加强员工考勤管理,提高出勤率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4.1工作时间:根据劳动法规定,实行周工作天数为6天。
周一至周六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4.2指纹录入
4.2.1公司实行指纹考勤管理,员工要重视上下班时的指纹录入,这是证明员工是否出勤的标志,也是人资行政部月底核算工资的依据,员工每日上班、下班及工作时间将指纹录入考勤机进行考勤。
4.2.2凡当日上班的员工,必须在早8:00前完成指纹录入。迟到、早退半小时内罚款10元,1小时内罚款20元,无故缺勤半天罚款50元,一天罚款100元。一个月累计迟到、早退三次取消当月全部奖金。
4.2.3如上午请假,下午上班,应及时录入指纹,如忘记录入,按缺勤处理。
4.2.4考勤记录自该月1日至月底作为一个周期。
4.2.5如有特殊原因未录指纹(如因手指受伤或指纹录入未识别等)应于当日补交书面文件说明原因,递交到人资行政部,否则按缺勤处理。(生产车间由生产部部长负责)
4.2.6如因天气、路障等特殊情况未按规定时间到岗,经核实认可的,不视为迟到、旷工,但要将事情经过以书面的形式递交到人资行政部。
4.2.7人资行政部要做好各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以便工资核算。
4.3工作时间佩带胸牌
4.3.1员工在工作时要佩带胸牌,员工应妥善保管胸牌,如有遗失应立即到人资行政部登记申请补办,并交纳工本费10元。
4.3.2发现不佩带胸牌者第一次给予提醒,以后每次罚款10元。
4.3.3外来人员进入公司需在门岗登记,如若到车间参观(须由相关人员带领)必须佩带临时工作证且经总经理批准,否则外来人员不得进入车间,外来人员离开时需将临时工作证返还门岗。
4.4员工请假管理
4.4.1全体员工应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公事、私事一律使用统一印制的“事件条”,口头请假无效。“事件条”要认真填写,注明请假(或出差)期限,超出时应及时续补假条,如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不到岗者(因病或临时发生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均以旷工处理。
a. 各部部长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
b. 员工请假一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两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
c. 车间工人请假一律由生产部部长批准,两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车间主任无权给假。
4.4.2本月工资核算按实际到岗天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