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没有这不是一件简单的问题,不能放任不管,那样的话只能让原来不好意思的人也好意思起来。但是一个是上级安排的,一个是虽然是竞聘的但也是领导定的,剩下的一个虽然是临时工但是如果从他下手管的话也没有多大的约束力。中层干部的苦恼就在于周旋于不理解下属的上司和不负责任的下属之间。我个人认为科室应该开一个会,明确一下领导现在让你负责的事情,也就是说在思想上让他们知道你在负责,而不是原来的老皇历了。然后背后找经常请假的人谈一谈,表示有别的同志反映,你自己不好不管,当然也能理解请假肯定是有事,但是为了不让别的同志有意见,最好请假要事先通知,写个请假条。但凡他写了假条,你就有了证据,不管是向上级反映也好还是在科室内分配一些利益也好,你都有据可查,奖金为什么他发1000你发200,因为你一直在请假嘛!如此,以后就没人敢自由散漫了,当然如果他不写假条,你就更有理由了,算旷工!关键是一个度的问题。如果不使用一点策略的话领导不满意,下属撂摊子,你会很被动的。在国企,即便有制度,也没人会执行,看着不起眼的一个人,也许就是哪位领导的家属,所以不要硬碰硬。纯属个人意见,希望能有帮助
这件事应该分为两个方面来看,一、请假办理的事,是否属于正当应该请假;二、请假的时间段是否与公司工作相冲突。如果是非请假不可的是由,那么,无论什么情况都应该予以批准,比如不能耽搁的疾病,比如家中出现重大变故。还有就是不属于非请假不可的普通事项,那么又正好遇到公司工作的高峰时段,这个就应该进行沟通,得到相互谅解,协商推迟请假时间或者协调人员代岗等,我个人认为,公司规定应该遵守,但是,在具体的管理活动中,还是应该灵活掌握,毕竟,我们管理的是人,不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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