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个问题应该这样来看,
你一定是身处要职。
单位很缺人手。
所以如果你不来上班,
工作一定有许多的麻烦。
即使你在岗。
这种情况下,领导应该和你谈一下。
咨询你是否可以再坚持一段时间。
给你一些精神上的安慰。
让你心服口服的暂时做点儿工作,
以便后续工作的开展,
如果你实在是因为身体疾病撑不住的话。
可以直言不讳。
可是毕竟还要在这个单位工作。
所以暂时支撑短时间也有可能是可以的。
如果不是急性病,
当然,即便是你休病假,
属于正常范畴。
领导也不能扣你工资。
只是对你的印象稍微差一些罢了。
你属于合理合法。
你不算矿工的,公司违反了劳动法
员工休假进行治疗的条件为“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用人单位批准同意”并不是员工得以休假的条件。
因此,从严格意义上来说,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设置类似“经单位批准后方可休病假”的条款是无效条款。
劳动法病假,是指劳动者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劳动者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假期。
病假期劳动者可照常拿工资,对于病假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等有关规定,任何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职工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期。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时,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也就是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的劳动法病假假期。
觉得应该是不违反的。
1、劳动法没有明确规定请病假的手续,一般以医疗机构诊断和休假证明作为依据的。病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支付病假工资的。
2、法律依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
59、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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