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备案情况说明
撤销备案情况说明(一)
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于8月份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和注销商品房预告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撤销备案进行了规范。
通知规定:买卖双方达成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协议,共同申请撤销合同备案的,除应提交双方共同申请书、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协议、身份证明(本人不能到场的需提交委托公证或见证)、银行出具的贷款已结清证明等相关材料外,还应区分不同情形分别提交材料,方可办理。
因房屋质量问题申请撤销合同备案的,应提交市、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出具的认定书或鉴定书;因房屋规划设计变更、共有公摊部位变更问题申请撤销合同备案的,应提交市、区规划设计变更相关批准文件及测绘所出具的测绘成果报告;因工作调动等原因户口迁出本地申请撤销合同备案的,应提交户口迁移证明等相关资料;因直系亲属急需医疗资金等情况。
买卖双方未达成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协议,买方或卖方单方申请撤销合同备案的,不予办理。但持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生效裁判文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应予办理。
已经办理商品房预告登记的,撤销合同备案和注销商品房预告登记应当同时申请,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
撤销备案情况说明(二)
尊敬的用户您好!
现根据工信部要求,用户备案的域名IP地址必须和解析的IP地址一致,以下特此说明备案成功后的域名什么情况下会取消备案,希望广大用户周知,以免取消备案号影响网站正常运行。
1、带www的域名指向IP为非提交备案时的IP地址
2、不带www的域名指向IP为非提交备案时的IP地址
3、工信部抽查信息不符合备案时所提交的信息
4、工信部抽查联系不到负责人的(www.fwsir.com)
5、证件变更没有及时在备案系统变更信息的(比如:公司更名)
6、网站名称与备案时提交的不一致
7、网站出现非法信息
以上情况是我司核查到的我们会通知用户改正,如是工信部或者通信管理局查到直接取消备案、一切后果我司不负责。
撤销备案情况说明(三)
一、单机版操作:
可在单位端社会保险基础管理信息系统(地纬软件)上完成。在居住地址栏详细填写居住地址、工作性质;在联系电话栏填写预计工作时间和目前健康状况。点击【保存】按钮保存界面中的数据。点击【打印】按钮打印(A4横表)。点击数据传输,生成上传文件(rml格式)。上传文件(u盘报)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备案表一并报医保办审核。
二、网上申报操作:
输入单位编号、密码登录,找到所要填写的备案表(注销表),按要求准确填写信息,操作完毕后横向打印备案表,然后数据上传,提示“等待中心处理”,把盖章的备案表交到医保办审核。
三、退休人员档案进社区的操作:
备案或注销手续需到所在社区保障中心办理,未进社区的有单位办理。
注:1、所选异地备案医院一年内不能变更或注销
2、只能到所选定点医院住院(正在非定点住院的需与审核结算一处联系)
3、如有门规病种请到审核结算二处办理门规异地备案
4、自由职业者、农民工不能办理异地备案。在职人员单位外派,退休人员随子女或回原籍居住的方可进行异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