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绩效考核是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一环.它是对员工进行任用、晋升、调薪、奖惩、培训的客观依据,绩效考核的过程和结果也是重要的激励手段,为保证员工绩效考核有效地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员工绩效考核工作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归口管理,各部门和直属单位具体实施。
第二条 员工绩效考核工作应坚持考核内容、考核标准、考核程序事先公开,考核由直属主管主持,以员工实绩和行为事实为依据(考核结果与本人见面),考核评分、评语对不同的人应有差别,即考核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差别性等原则以保证考核的客观性与激励性。
第三条 年度考核分年中考核,年终考核二种。年中考核主要用于改进上半年工作绩效,发放季度或上半年奖金。年终考核主要用于年终奖金、调薪和职务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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