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法院]:安徽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
[裁判类型]:刑事
[审判程序]:一审
[裁判时间]:
[裁判字号]:
[案例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案情摘要]:4名少年痴迷网络游戏,在互联网上以出售网络游戏装备为名,数十次诈骗他人钱财。近日,安徽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网络诈骗案,依法对4名被告人判刑。
[案例正文]:
4名少年痴迷网络游戏,在互联网上以出售网络游戏装备为名,数十次诈骗他人钱财。近日,安徽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网络诈骗案,依法对4名被告人判刑。
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马某、周某、张某和陈某四人出生于上世纪80年代,都痴迷网络游戏。因玩游戏花钱,四人商量利用网络骗钱。随后,他们办理了假身份证,利用伪造证件在银行开设账户,购买手机卡。同时,四人还在网上申请了网站,挂上了各种网络装备、金币的信息,以骗取被害人信任。2008年4月,被告人在一款名为《诛仙》的网络游戏中,以255元低价出售网络装备。受害人与被告人达成一致意见后,向被告人银行账户汇入255元。但被告人以银行账户无法激活为借口,要求对方必须再汇款激活账户,激活后再将钱款退回,先后9次骗得受害人人民币15800多元。2008年7月,被告人又在一款名为《魔兽世界》的网络游戏中,以低价代刷游戏装备为由,骗取受害人1100元,又以激活银行账户为由骗取对方16400多元。四人先后实施诈骗20多次,诈骗总金额达6万多元。2008年7月18日,4名被告人被抓获。经公安机关查明,马某曾有网络诈骗前科,被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宣告缓刑1年。
法院经审理认为,4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构成诈骗罪。其中,马某、周某骗取他人现金人民币35000多元,数额巨大,张某和陈某诈骗金额26000多元,数额较大。法院遂依法宣判。马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罚金3万元,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宣告缓刑3年,罚金2万元,其他两名被告人被判处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