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申报资格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4年3月1日之前的可以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2.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3.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4.凡以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且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5.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6.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7.申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须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79年3月1日后出生),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8.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课题参加者或推荐人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名,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
9.全日制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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